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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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和监测的指南,旨在确保金融机构的资金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物理安全应是评估的重点。

包括金融机构建筑物的安全性,门禁系统的完善程度,监控设备的覆盖范围等。

物理安全的评估应考虑到环境因素,确定适当的安防设备并进行长期维护。

其次,金融机构的网络安全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

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都在互联网上进行,因此网络安全的评估尤为重要。

包括对网络架构的评估,网络设备的安全性评估,以及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监测等。

网络安全评估应确保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能有效地防止外部攻击和内部非法行为,并保护客户的隐私和资金安全。

此外,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和人员安全也应被考虑在评估的范围之内。

包括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进行评估,包括资金的流动和交易的安全性评估,以及金融机构的员工安全意识培训等。

业务流程和人员安全评估应确保金融机构的业务能够安全、稳定地进行,并避免因人为失误或不当操作造成的风险。

最后,对金融机构的灾备和风险管理进行评估也是重要的一环。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灾备和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在灾害或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和恢复。

评估应包括对灾备计划和风险管理流程的评估,以及对关键业务系统和数据的备份和恢
复能力的评估。

综上所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应综合考虑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业务流程和人员安全以及灾备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能。

这些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客户的信任是至关重要的。

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2020年(金融保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金融保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第壹条为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维护单位内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评估,是指政府监管部门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活动。

第三条安全评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金库》、《安防工程程序和要求》、《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进行。

安全评估每俩年进行壹次。

第四条安全评估按照管辖业务分工,由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治安(内保)部门和同级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保卫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安全评估时,应当由组织评估的省级、市级或县级公安机关的治安(内保)、消防、网监、经侦部门和同级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保卫、内控人员组成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第五条安全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壹)营业场所安全;(二)金库安全;(三)运钞安全;(四)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五)内部消防安全;(六)计算机安全;(七)案件防范能力;(八)枪支弹药管理安全;(九)其他。

第六条安全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壹)询问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安全评估事项做出说明;(二)查阅、复制和治安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三)实地查见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实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五)实地查见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六)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安全评估方法。

第七条安全评估实行量化管理,根据评估内容和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

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得分在95分(含)之上的,列为安全防范优秀单位;累计得分在95分至85分(含)的,列为安全防范合格单位;累计得分低于85分的,列为安全防范不达标单位;其中累计得分低于80分的,列为治安隐患单位。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各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维护单位内部安全,公安部、银监会联合制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活动,是通过量化指标,全面、客观地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自助机具、枪支弹药管理等各项综合防范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具体行动。

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及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评估活动真正抓实抓好。

二、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为安全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银监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以及《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金库》等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了解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全面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同时,要加强对《办法》的宣传,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照标准,抓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相关措施,为开展安全评估打下良好基础。

三、严格贯彻执行《办法》,客观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

安全评估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工作,评估的结果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切身利益。

各地在工作中要严格对评估小组的管理,加强对参与安全评估的公安民警和银监部门干部的教育,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金融机构评估标准,是指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管的一系列标准和指标。

这些评估标准旨在确保金融机构的健康稳定运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主要由监管机构制定,包括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等。

这些标准通常会根据当地金融市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满足监管的要求。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充足率:这是评估金融机构资本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资本充足率要求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资本强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贷损失和其他风险。

2.资产质量:评估金融机构的贷款和债务资产的质量,包括不良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违约率等指标。

良好的资产质量能够有效降低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和流动性风险。

3.流动性风险:评估金融机构在面临流动性压力时能否及时偿还债务和满足资金需求。

流动性风险评估主要通过检查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资产和负债结构、融资来源和债务偿还能力等来进行。

4.盈利能力:评估金融机构的盈利状况和经营能力,包括净利润率、资本回报率、营业收入和费用比例等指标。

强大的盈利能力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评估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其能够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风险。

评估标准通常包括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风险报告和监测机制、内部审计和合规部门等。

6.沟通和信息披露:评估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信息披露情况。

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相关方披露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风险管理措施等重要信息。

7.其他监管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监管机构还可以根据金融机构所属的行业和业务范围,增加一些特定的监管要求,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金融机构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评估标准的落实,监管机构可以监督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价办法讲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价办法讲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讲义同志们:下午好,非常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今天我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概述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二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作简要的说明。

第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的主要精神。

一、银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于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目的。

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及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防范能力,完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的监管手段,促进金融安全保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安全评估小组组成。

新《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展安全评估时,应组成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评估小组成员由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各省级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省里规定,安全评估工作还是采取了“谁”融机构的人员组成。

管辖、谁考评”的原则,各市成立的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专家库成员纳入省库管理,参加所在市的安全评估工作。

同时,第九条规定:“组长由组织评估工作的公安机关、银监部门指”定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

安全评估的单位。

在本轮安全评估中,县级银三、参加.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自身经营职能和对分支机构具有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

如果各商业银行设立的县(区)支行仅具有自身经营职能的,视为营业场所。

从2012年开始,各商业银行设立的县(区)支行将视为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业务库安全;自助设备、容。

四、安全评估的内自助银行安全;运钞安全;消防安全;计算机安全;枪支弹药安全;案件防范;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共九项。

安全评估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偶数年作为开展评估工作的起始年,奇数年的11月30日前完成评估。

这里强调的是将老办法中的第9项“其他”修改为“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在落实安全保卫领导责任制、保卫机构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具体,反映了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狠抓金融安全保卫基础工作的思路。

银行业安全检查评估考核标准

银行业安全检查评估考核标准

银行业安全检查评估考核标准
银行业安全检查评估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管理: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策略、安全组织、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等。

2. 安全政策:评估银行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相关的安全规定,是否能够有效
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

3. 信息资产管理: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信息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信息资产的分类、定级、归属、使用、共享、保护以及报废等。

4. 安全风险管理: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安全事件与事故处理、安全漏洞管理等。

5. 安全运维管理:评估银行在安全运维管理方面的情况,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
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

6. 安全培训和意识: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制度,包括定期进行安
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等。

7. 安全保障措施:评估银行在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的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
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措施。

8. 外部合作和监管:评估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以及对外部监管的情况,包括与公安、
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合作,是否与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等。

9. 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评估银行在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方面的能力,包括对外部威胁的识别、安全事件的处理与处置、安全事件的检测与预警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银行业安全检查评估考核标准,不同的银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了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评估。

2020年(金融保险)规范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年月修订)

2020年(金融保险)规范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年月修订)

(金融保险)规范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年月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10年7月修订)第壹条为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单位内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洽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评估,是指公安机关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银监部门)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施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的活动。

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应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第三条安全评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安防工程程序和要求》、《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进行.安全评估以俩年为壹个周期,每偶数年作为开展评估工作的起始年,奇数年的n月30日前完成评估,且将评估总结报上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

第四条安全评估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银监部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地银监局会同所在地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各省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培训评估人员。

开展安全评估时,应组成评估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评估小组成员由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各省级金融安全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全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壹)营业场所安全;(二)业务库安全;(三)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四)运钞安全;(五)消防安全;(六)计算机安全;(七)枪支弹药安全;(八)案件防范;(九)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第六条安全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壹)询问被评估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了解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二)查阅、复制、调取和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三)实地查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四)实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五)实地查见测试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六)突击检查和抽查;(七)根据需要依法采取的其他安全评估方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21年7月修订)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21年7月修订)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21年7月修订)( 2 010 年7 月修订〕第一条为增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治安捍卫任务的指点,规范日常监视、反省任务,及时发现和消弭平安隐患,维护单位外部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洽安管理处分法»、«企业事业单位外部治安捍卫条例»等法律规则,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平安评价,是指公安机关和银行业监视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银监部门〕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的平安防范制度、措施、人员和设备等状况停止综合评价的活动。

展开平安评价任务应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平安反省任务相结合.第三条平安评价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则»、«银行业务库平安防范的要求»、«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平安防范的规则»、«安防工程顺序与要求»、«平安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规范停止.平安评价以两年为一个周期,每偶数年作为展开评价任务的起始年,奇数年的n 月30 日前完成评价,并将评价总结报下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

第四条平安评价任务由省级公安机关会同同级银监部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地银监局会同所在地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各省级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应依据本方法制定评价任务实施方案,培训评价人员。

展开平安评价时,应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 人的双数。

评价小组成员由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各省级金融平安防范专家库中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平安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营业场所平安;〔二〕业务库平安;〔三〕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平安;〔四〕运钞平安;〔五〕消防平安;〔六〕计算机平安;〔七〕枪支弹药平安;〔八〕案件防范;〔九〕平安捍卫基础任务。

第六条平安评价的方法主要有:〔一〕讯问被评价单位平安捍卫任务担任人和其他任务人员,了解平安捍卫任务状况;〔二〕查阅、复制、调取与平安捍卫任务有关的文件、资料;〔三〕实地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安捍卫任务制度、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状况;〔四〕实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安捍卫机构设置和人员装备状况;〔五〕实地检查测试物防、技防等平安防范设备的设置和运转状况;〔六〕突击反省和抽查;〔七〕依据需求依法采取的其他平安评价方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政策效果评价指标及权重

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政策效果评价指标及权重

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政策效果评价指标及权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政策是为了促进和规范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评价政策的效果对于衡量金融机构的绩效和推动金融体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评价指标及其权重,以综合评价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

1. 资本充足率(20%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资本储备能力,确保其能够承担风险并满足监管要求。

2. 资产质量(20%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比例和拨备覆盖率,反映其贷款风险管理能力。

3. 盈利能力(15%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和利润增长率,反映其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4. 流动性风险(15%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确保其能够应对流动性风险并满足客户的提款需求。

5. 创新能力(10%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其适应市场需求和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能力。

6. 服务质量(10%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客户满意度和客户投诉率,反映其服务质量和客户关系管理能力。

7. 风险管理能力(10%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其能够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

8. 社会责任(5%权重):评估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环境保护、社会捐赠等方面,反映其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行动。

以上仅为一些常用的指标及权重,具体的评价指标和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综合以上评价指标及其权重,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进行全面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促进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综合评价政策的效果评价指标及权重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管理具有重大影响。

在评价指标及权重的选择上,需要综合考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风险、创新能力、服务质量、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以全面评估金融机构的政策效果和发展状况。

首先,资本充足率作为评价金融机构的重要指标,反映了其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分类

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分类

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分类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评估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分类是为了确保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能够得到全面评估和监控。

本文将深入探讨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的资料分类,包括其背景、目的、分类标准等内容。

二、背景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面临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

为了保护金融机构的信息资产和客户的利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工作应运而生。

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是中国银监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对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控,发现并解决安全风险。

三、目的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的目的是确保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能够得到全面评估和监控,保护金融机构的信息资产和客户的利益。

评估结果将为金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安全改进建议,帮助其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安全威胁。

四、分类标准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的资料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划分,以便于整理、分析和汇总。

以下是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的分类标准:4.1 安全策略和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策略和政策文件•安全策略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4.2 组织和人员安全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安全管理人员的背景、培训和资质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4.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情况4.4 网络安全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和应急响应情况4.5 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制度和规范•安全技术和设备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安全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情况4.6 信息安全事件和事故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事件和事故管理制度和规范•信息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处理和应急响应情况•信息安全事件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报告五、结论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资料的分类标准对于评估工作的整理和分析起到了重要作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一、营业场所安全,15分,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场所物防技防设施、营业场所周边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8分,扣分项总和为19分~权重0.42。

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金属防护栏或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安装具有防弹、防爆功能的透明防护屏障和入侵探测装置等)的扣0.5分,4、场所外有围墙但未安装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的扣0.5分,主要检查围墙高度和防爬障碍物。

6、现金出纳柜台未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因楼面承重等原因经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其他建筑方式的除外)~柜台高度低于800mm、宽度小于500mm的扣3分,主要检查柜台长宽。

9、现金业务柜台的台面设置或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收银槽长30宽20高15。

10、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0.5分,,高月路无, 11、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0.5分,现场测试。

12、未配备自卫器材的扣0.5分。

要检查灭火枪的使用情况。

,二,技防设施,7分,扣分项总和为17.5分~权重0.4。

1、监控设备,独秀、营业部为二级, ,1,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的扣1分, ,2,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装置的扣3分,,3,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装置~不能实时监视营业室内人员活动情况的扣1分,,4,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视频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视、记录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回放图像不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的扣2分,,5,二级以上风险营业场所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的回放图像不能清晰分辨出入大门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6,录像资料保存不到30天的扣2分。

2、报警及其他技防设施,1,具备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报警联网条件尚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3分,检查“110”和总行联网监控报警按钮。

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

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

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一、引言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银行在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的安全风险挑战。

为了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健和安全,银行安全评估标准自然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其中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备受到密切关注,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二、基本概述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作为银行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银行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次评估标准的提出旨在强调对银行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以及业务系统的全面、深入评估,力求做到全面覆盖、精细化管理。

这一新标准的出台,将为银行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三、深度评估1. 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一直是银行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在网络安全方面将更加注重对内外部网络的全面评估。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更加重视网络入侵的预防和防范,加强网络安全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并建立更为完善的网络访问控制和监控机制。

2. 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在数字化时代愈发重要,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将对信息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银行需更加关注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完善信息泄露应急预案,以及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数据安全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安全问题备受重视。

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将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安全的评估和监管,银行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加密敏感数据的存储和传输,防范数据泄露和篡改。

4. 业务系统业务系统作为银行的核心系统,安全评估尤为重要。

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将更加关注业务系统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银行需加强对业务系统的漏洞排查和修复,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性和可用性。

四、广度评估2023年银行第八轮安全评估标准的提出,也将在广度上对银行的整体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不仅仅是对于上述几个方面,还将对于银行在组织架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等广度方面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估,力求做到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指引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指引
定期开展安全评估
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监督整改落实
对被评估机构提出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培训与指导
对安全评估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水平。
安全评估的持续改进
总结经验教训
对每次安全评估进行总结,分 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
验教训。
优化评估流程和方法
报告撰写
根据汇总结果,撰写安全评估报告,明确指出银行业 金融机构在安全方面的优势和不足。
报告发布
将安全评估报告向相关利益方(如股东、监管机构、 客户等)发布,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安全风险应对与改进措施
风险识别
针对评估中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 和分类。
应对策略制定
根据风险性质和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 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
评估准备
明确评估目标、范围和评估方法,组建评估 团队,收集相关资料。
现场评估
进行现场调查、访谈、测试等,收集客观证 据,分析问题。
评估报告编写
整理和分析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提出 改进建议。
评估结果反馈
向被评估机构反馈评估结果,并督促整改。
安全评估的监督与管理
制定安全评估制度
明确安全评估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
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
安全评估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安全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全面了解自身的安全状况 ,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维护金融稳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通过安全评估, 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安全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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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为全面、客观的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防范情况,量化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检查的实效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为九部分,根据项目设定分值,总分100分。

对不符合标准的酌情减分(每个项目扣完为止)。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一、营业场所安全(20分)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营业厅、监控室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营业场所周边环境状况,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物防设施(10分)1、二层以下窗户未安装护栏或其他安全设施的扣分;2、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的扣分;3、金属防护门锁具不符合要求的扣分;4、场所周边、围墙防护不严密的扣分;5、现金业务取出入口未安装防尾随用缓冲式电控联动门的扣3分;6、现金出纳柜台结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7、现金出纳柜台宽度或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分;8、现金出纳柜台上方未安装透明防护板或安装的透明防护板无检测合格报告的扣3分;9、现金出纳柜台上方透明防护板长、宽、高、面积及其以上封顶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10、现金出纳柜台的台面设置收银槽长、宽、高不符合要求的扣分;11、营业场所未建卫生设施的扣分;12、计算机房(室)未安装防盗门的扣分;13、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的扣分;14、未配备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或自动应急照明设备失灵的扣分;15、未配备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的扣分;16、未配备自卫器材的扣分。

(二)技防设施(10分)1、监控设备(1)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分;(2)营业场所门前区域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分;(3)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3分;(4)营业场所内设置的自助机具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分;(5)运钞交接区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3分;(6)非现金业务区未安装监控设备的扣分;(7)场所内人员活动情况未在监控范围内的扣分;(8)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不是数字录像设备的扣1分;(9)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显示现金支付交易全过程的柜员操作和客户脸部特征的扣2分;(10)视频监控系统不能辨别进出营业场所人员的体貌特征的扣1分;(11)录像资料保存不到30天的扣2分。

2、报警及其他技防设施(1)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3分;(2)二级风险以上单位枪弹库、计算机房(室)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的扣分;(3)一级风险单位现金业务柜台未安装连续记录的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4)一级风险单位与外界相通出入口未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或入侵报警装置不能及时准确报告入侵异常事件的扣1分;(5)一级风险单位的入侵报警装置不具备与照明、视频安防监控及声音复合设备联动功能的扣1分;(6)入侵报警装置没有记录打印功能的扣分。

二、金库安全(10分,保管箱库参照执行)检查方法:实地检查金库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制度、预案、出入登记等有关资料。

1、库房结构(墙、顶板、底板)六面非主体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扣分;2、通风、防水系统不合格的扣分;3、金库门不符合标准的扣3分;4、金库外隔离门不符合标准的扣分;5、库区未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或入侵探测器不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入侵事件的扣2分;6、在已具备联网条件的地区,库区未安装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相连的紧急报警装置的扣2分;7、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不能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的扣1分;8、守库室出入口未安装防盗安全门和可视/对讲装置的扣分;9、守库室内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分;10、守库室设置方位不能有效控制金库出入通道的扣分;11、无人值守的业务库未安装声音复核装置的扣1分;12、无人值守的业务库安防系统不能实现远程报警以及图像、声音等信息的传输监控扣1分;13、一级风险单位守库室未设卫生设施的扣1分;14、未执行双人守库(含远程监控异地守库)规定的扣1分;15、使用枪支守库的,守库员使用枪支不熟练及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的扣1分;16、业务库清点室未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或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不能清晰显示工作人员操作情况的扣分;17、消防系统不达标的扣分;18、没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或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分;19、守库员对预案分工不熟悉的扣分;20、业务库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分。

三、运钞安全(10分)检查方法:检查运钞车车况,押运人员工作状态,制度、预案、登记记录等有关资料。

1、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100%或全部租用专业公司运钞的不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90%以上不到100%的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不到90%的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达到50%以上不到70%的扣分;自有专用运钞车使用率不足50%的扣1分。

2、自有运钞车未制定押运途中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扣分;3、押运员不熟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分;4、押运员押运过程操作行为不规范或警惕性不高的扣分;5、运钞交接登记手续不齐全的扣1分;6、押运员不穿防弹衣、不戴头盔的扣1分;7、押运员警戒站位不合理的扣分;8、长途(大宗款项)押运没有护卫车的扣2分;9、运钞车交接款停靠位置不合理的扣分;10、运钞停靠及交接款过程不能够全程录像的扣2分;11、运钞车内无通讯设备的扣1分;12、押运过程中司机下车,车辆熄火的扣分。

四、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10分)检查方法:实地检查自助机具、自助银行物防技防设施,对照检查相应的安防检测报告,检查录像回放质量。

(一)自助机具防护1、未安装防砸、防撬报警探测装置的扣1分;2、不具备报警联动及报警联网功能的扣1分;3、没有按照数字视频安防监控装置的扣2分;4、监控设施不能看到操作人员的面部、出钞口及装钞过程的扣1分;5、回放录像不能清晰显示操作人员面部特征的扣1分;6、远程报警、图像、声音等信息传输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二)自助银行防护(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1、装填现金区未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且不具备报警联动功能的扣1分;2、回放图像不能看清进出人员体貌特征的扣1分;3、未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对装填现金区出入口未实施控制的扣1分;4、自助银行门前及运钞车停放区域未安装监控设施的扣1分。

五、内部消防安全(10分)检查方法:实地检查消防设施,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建立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扣分;2、没有逐级防火负责人职责、没有岗位防火责任人的扣1分;3、没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的扣4、职工不知道岗位责任区和岗位防火任务的扣分;5、没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人员的扣1分;6、没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的扣分;7、没有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扣分;8、未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的扣1分;9、不能保证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的扣1分;10、不能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的扣1分;11、没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记录的扣1分;12、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消除的扣分;13、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扣分;14、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扣1分;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

六、计算机安全(10分)检查方法:是的查看相关设施、设备和记录,询问工作人员。

1、数据处理中心计算机机房(室)在建筑物内没有设置为独立区域的扣2分;2、没有专人值守、记录出入人员情况的扣2分;3、防火、防水、防盗、监控、报警等设施不健全的扣2分;4、系统不具有备份机,以便故障时切换使用的扣2分;5、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处于不良备用状态的扣2分;6、没有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扣7、机房工作人员不熟知灭火、防水等有关操作的扣1分;8、没有专门的设备档案备查资料的扣1分;9、不能及时更换计算机的口令或密钥的扣2分;10、员工不熟悉、不掌握突发事件预案分工的扣1分;11、物防雷接地等必要防护的扣2分;12、无机房专用灭火设施的扣2分;13、县级金融机构没有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的扣1分;14、发生计算机犯罪案件未向公安机关及时报告的扣1分。

七、案件方法能力(10分)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没有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业务规范学习相关记录的扣1分;2、二年内有内部人员违法犯罪,且违法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有直接联系的扣1分;3、员工业务不熟练,未能准确鉴别票据等真伪,引发案件的扣1分;4、不具备身份证件真伪识别能力且无相关真伪识别装置的扣1分;5、员工之间分工、复核制度不落实的扣1分;6、无防范案件预案或员工对涉及本岗位的防范案件预案不熟悉的扣1分;7、保卫部门未将各类案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扣2分;8、未将各类案件的情况、特点向员工及时通报的扣分;9、不严格执行有关业务操作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10、未开展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奖罚不分明的扣1分。

八、枪支弹药管理安全(10分)检查方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

1、未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未制定专人负责的扣1分;2、没有牢固的专用枪支保管设施,不实行双人管理的扣2分;3、枪支、弹药没有分开存放的扣2分;4、未建立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的扣1分;5、枪弹使用完毕,未及时收回的扣1分;6、用枪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的扣1分;7、携带枪支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扣2分。

九、其他(10分)检查方法: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1、单位领导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没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的扣分;2、未按时签订各级治安保卫责任书的扣1分;3、未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的扣分;4、未配置专(兼)职保卫人员的扣1分;5、未能保证安全防范建设资金投入的扣分;6、未建立对安全保卫人员相关的奖惩机制的扣分;7、员工不能熟练操作自卫器材的扣分;8、营业场所无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扣分;9、一年内没有组织防抢劫演练的扣分;10、对公安机关、银监部门和上级单位日常检查指出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11、各类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分;12、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不健全的扣分;13、员工不了解安全防范制度的扣分;14、员工不熟悉应急预案规定的处置方法的扣分;15、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内、外盗案件的扣2分;16、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抢劫既遂案件的扣3分;17、近二年内发生可防性诈骗案件的扣2分;18、近二年内有员工因操作风险造成伤亡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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