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
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
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
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
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
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
土地性质分类表格
第二次全领土地检查土地分类表
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1耕地指栽种农作物的土地,包含熟地,新开发、复
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栽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余树木的土地;
均匀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
涂。耕地中包含南方宽度<米,北方宽
度<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
暂时栽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
以及其余暂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水田指用于栽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含推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12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浇灌设备,在一般年成能正
常浇灌,栽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含栽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13旱地指无浇灌设备,主要靠天然降水栽种旱生农
作物的耕地,包含没有浇灌设备,仅靠引洪淤
灌的耕地
2园地指栽种以收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
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
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
地。包含用于育苗的土地
21果园指栽种果树的园地
22茶园指栽种茶树的园地
23其余园地指栽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
椒、药材等其余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
长红树林的土地。包含迹地,不包含居民点
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
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水渠的护堤林
3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的乔木林地,包含红树林地
和竹林地
32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33其余林地包含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
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4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
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和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 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 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A8
外事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设施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B1
B12
农贸市场用地
B13
餐饮业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商务设施用地
B21
金融保险业用地
B2
B
B22
艺术传媒产业用地
B29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B31
娱乐用地
B3
B32
康体用地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B49
铁路用地
H2
H22
公路用地
H23
港口用地
H24
机场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土地性质分类表
土地性质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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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
地
分类代
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
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
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
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
面部分。
地:城镇居民的普
通住宅、公寓用
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
地。
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
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
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
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
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
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
案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
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
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
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a9用地性质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A3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A
A3
A34
特殊教育用地
A
A35
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A4
A41
体育场馆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A51
医院用地
A5
A52
卫生防疫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铁路用地
H2
H22
公路用地
H23
港口用地
H24
机场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H4
H41
军事用地
H42
安保用地
H5
采矿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E11
自然水域
E1
E12
水库
E
E13
坑塘沟渠
E2
农林用地
E
其他非建设用地
E3
E31
空闲地
E32
其他未利用地
一般用的用地性质主要是指H11——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为 其中8大类为: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具体见表2。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
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
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
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
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
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代称
大类中类小类
类别名称内容
R(居住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用地)R1一类居住
用地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
游园等用地
R12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
用地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R2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
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三类居住
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
游园等用地
R32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
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
地
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
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
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
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图书展览
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
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
施用地
A22文化活动
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
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教育科研
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
土地性质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
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
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
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
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
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
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
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
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
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
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
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
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
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
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
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
堑、道沟、护林;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
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
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
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
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
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
场、劳教所等用地;
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
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
最新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
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
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
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
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
10、铁路站场用地;
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
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
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