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程维修管理,确保医疗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工程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与更新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条医院设立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工程维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维修项目管理第五条医院工程维修项目分为日常维修项目、大修项目、改造项目和新建项目。
第六条日常维修项目指对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的工作。
日常维修项目包括:(一)房屋及设施的保养维护;(二)医疗设备的故障排除和维修;(三)供配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的维修保养;(四)其他日常维修工作。
第七条大修项目指对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大规模维修、更换零部件的项目。
大修项目包括:(一)房屋及设施的重大维修;(二)医疗设备的重大维修和更换;(三)供配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的大型维修;(四)其他大修项目。
第八条改造项目指对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
改造项目包括:(一)房屋及设施的改造升级;(二)医疗设备的升级改造;(三)供配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的升级改造;(四)其他改造项目。
第九条新建项目指在医院内新建房屋及设施的项目。
新建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章维修项目管理流程第十条医院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维修项目的立项:(一)各部门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的维修项目报送医院工程维修管理部门;(二)医院工程维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维修项目计划,报医院领导审批;(三)医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医院工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医院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
为此,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立项与审批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基于医院的发展需求和规划,经过专业的可行性研究后,由医院管理层审批。
项目立项后,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审批等前期工作。
二、设计管理设计阶段是确定工程质量和功能的关键时期。
医院建设工程的设计应遵循医疗工艺的要求,充分考虑患者的舒适度和医疗安全。
设计方案需经过多部门联合评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三、招投标管理医院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
招标文件应详细明确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选择到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队伍。
四、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医院应设立项目管理团队,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图纸和规范施工,定期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质量安全管理医院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定。
建立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医院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的预算编制、严格的成本审核和有效的资金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七、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设备安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后期运营维护医院建设工程的后期运营维护同样重要。
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医院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基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医院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基建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四)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工程基建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基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医院工程基建规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负责工程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三)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四)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五)负责工程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工程基建项目管理第六条工程基建项目立项:(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立项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工程基建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工程基建项目招标:(一)工程基建项目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期、合同条款等内容;(三)招标过程中,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
第八条工程基建项目施工:(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施工经验;(二)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三)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基建项目验收:(一)工程完工后,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四、工程基建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基建档案是医院的重要资产,工程基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基建档案主要包括:(一)项目立项、审批、招标、合同等文件;(二)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三)工程图纸、变更、竣工图等;(四)工程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概述医院作为重要的公共设施,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必须进行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满足医院建设的需求,并将相关管理要求详细规定。
2. 项目建设立项2.1 项目可行性研究在项目立项阶段,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目标、技术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
2.2 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果,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机构等内容。
2.3 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应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项目实施工作。
3. 项目组织管理3.1 项目组织机构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等。
项目组织机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规定相关的工作流程。
3.2 项目管理责任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应明确项目管理责任,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与项目组织机构保持密切联系。
4. 项目进度管理4.1 项目计划编制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期、里程碑、进度计划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4.2 项目进度控制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进度延误的问题。
在重要节点上,应召开进度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5. 项目质量管理5.1 项目质量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评估方法等内容。
项目质量计划应与相关标准和法规保持一致。
5.2 施工质量检查在项目实施阶段,应进行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及时处理。
6. 项目安全管理6.1 项目安全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编制详细的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包括安全目标、安全控制措施、安全培训等内容。
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建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规范操作、严格监督、高效实施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实施;2. 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3. 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与检查;4.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及后续服务工作;5. 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六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招标等。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进行项目立项。
第九条设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医院需求。
第十条招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工程验收与移交第十五条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第十六条移交: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医院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2. 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3. 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 工程资金使用是否合理;5. 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的原则,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立项和前期工作第五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医院决策层审批。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
第七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应做好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第八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要求、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内容。
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施工管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程变更管理,变更内容应经医院决策层审批。
第四章项目验收和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应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包括医院管理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代表等。
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做好项目的投入使用和后期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
第五章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投资控制制度,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医院 工程 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医院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设备更新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遵循 "合理、科学、合规、高效"的管理理念,确保医院工程建设完工安全、合格、可靠。
第四条医院工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条医院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医院工程管理部门是医院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医院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师、土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等,做好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助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九条医院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医院工程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决策,提供必要支持和资源保障。
第十条医院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管理培训和交流,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医院工程项目应进行前期调研,确定项目需求和建设规模,编制相关项目计划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医院工程项目应招标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和施工组织安排。
第十三条医院工程项目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医院工程项目竣工后应进行验收和交付程序,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合格,并及时投入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工程项目建成后应进行设备更新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保养维护。
医院内部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内部零星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零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保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基建科负责医院内部零星工程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编制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报医院领导审批后实施;(2)负责零星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及保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3)负责零星工程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进度跟踪、质量验收等工作;(4)负责零星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上报等工作。
2. 相关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基建科做好零星工程管理工作。
四、零星工程项目的立项1. 零星工程项目的立项应经医院领导批准,由基建科负责组织实施。
2. 零星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2)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3)项目实施周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
五、零星工程项目的招标1. 零星工程项目的招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
2. 招标方式可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 招标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中标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六、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1. 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中,基建科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七、零星工程项目的验收1. 零星工程项目的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
2. 验收合格后,由基建科负责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3.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八、零星工程项目的保修1. 零星工程项目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
2. 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负责对零星工程项目的缺陷进行修复,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医院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项目。
第三条医院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3. 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4. 严格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理等环节;5.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改和实施本制度,对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负责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2. 组织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3. 协调各部门、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4. 负责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及后续管理工作;5. 负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六条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项目立项:1. 项目单位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提出基建工程及修理修缮项目建议书;2. 办公室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3. 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议,确定项目立项。
第七条工程招投标:1. 办公室根据项目特点,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应明确工程内容、质量要求、进度要求、投资估算等;3. 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施工监理:1. 办公室根据工程特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2.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监督;3.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第九条工程验收:1. 工程竣工后,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2.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章修理修缮管理第十条修理修缮项目立项:1. 使用部门提出修理修缮项目申请;2. 办公室对项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3. 领导小组对项目申请进行审议,确定项目立项。
医院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施、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医院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四)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工作;(五)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医院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三)对参建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四)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的评估;(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等工作。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等,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和医院发展需求。
第九条工程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确保设计质量。
第十条工程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监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准备应做好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人员培训、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应合理编制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分为分项验收、分部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改造等建设项目。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履行合同情况;(3)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4)负责处理建设项目中的投诉、举报等事宜;(5)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四、监督管理内容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3)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工程进度监督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3)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程进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 工程安全监督管理(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3)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安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1)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2)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对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3)医院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环境保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五、监督管理方式1. 审查审批: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患者及医院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施工方、监理方等组成。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医院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区域。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通行安全。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施工现场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 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施工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施工人员应参加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患者及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应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2)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3)医院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4)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安全检查(1)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医院工程管理制度总则
医院工程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管理。
三、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工程管理中,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2. 质量为本: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 效率优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4. 环保节能:在工程建设中,应注重环保节能,采用绿色建材,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保护环境。
四、组织机构1. 成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
2. 明确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负总责。
3. 设立专职安全员、质量监督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管理。
五、项目管理流程1. 立项审批:对拟建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医院决策层审批。
2. 设计规划: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设计和规划,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预算编制:依据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
4. 招投标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5. 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6.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六、监督检查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 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抽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3. 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
第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透明原则:项目决策、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质量第一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四)成本控制原则: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立项第四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应经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发展规划。
(二)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
(四)项目设计方案合理,施工组织方案可行。
三、项目设计第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经医院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并报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四、项目施工第九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具备良好的施工业绩。
第十一条医院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
五、项目验收第十三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验收应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项目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验收委员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项目运营第十六条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运营应确保项目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党委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工程类预决算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类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决算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医院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预算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程类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及设备更新等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类项目预决算管理应遵循合理、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确保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院工程类项目预决算管理应遵循节约用地、资源、材料,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确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六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工程费用和经费需求,避免缺乏、过度浪费等问题。
第七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机关审批,确保经费来源合法、审批程序规范。
第八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九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审批的经费限额进行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挪用经费。
第三章决算管理第十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决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和合同金额等信息进行编制,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决算编制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机关审批,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可信。
第十二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决算编制应当与预算编制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偏差原因,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预算超支或剩余。
第十三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决算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决算编制的内容和审批的经费限额进行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挪用经费。
第十四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决算审计应当进行财务审计,技术审计和验收审计等多方面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工程类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预决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医院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医院工程项目内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内控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保障医院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确保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和质量,防范和减少项目风险。
3.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加强沟通协作,实现项目目标。
三、组织架构1.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组成,负责审批项目计划、预算和变更,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
2.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人员配备、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项目部门:根据项目需要组建项目团队,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实施工作。
四、内控要素1.项目立项管理(1)项目申请:项目立项申请需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立项。
(2)项目计划:项目计划需细化到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项目进度符合预期。
2.项目预算管理(1)预算编制:项目预算应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质量、安全等因素,严格控制成本。
(2)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预算,对超支情况及时调整,合理利用项目资金。
3.工程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2)质量控制:实行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安全管理(1)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安全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问题。
5.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条款,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2)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合同纠纷,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6.风险管理(1)风险评估:对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2)风险应对:对风险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七、内控验收1.项目完成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最大化、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投运筹备等阶段。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医院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工程项目的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下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设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技术支持和财务管理。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策划阶段,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确保项目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法律法规符合性等进行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规划设计阶段,要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功能齐全、美观实用,满足医院运营需求。
第十一条招投标阶段,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阶段,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阶段,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医院要求。
第十四条投运筹备阶段,要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调试、验收,确保工程顺利投入使用。
第四章投资控制与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投资预算,控制工程成本,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优化措施。
医院工程建设制度
医院工程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院整体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
第三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四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节能环保、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六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第八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机构应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总结工程建设项目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应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进行科学规划,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用途、布局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定规划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第十四条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机构应建立规划管理制度,明确规划编制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内容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
二、项目立项1. 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应遵守规章制度,需经过医院领导班子讨论并批准。
项目立项必须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和医院发展规划。
2. 项目立项后需编制项目规划书,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预算等重要信息,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3. 项目的立项应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项目设计1. 项目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和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2.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3. 项目设计应经过医院的审查和批准,设计方案需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
四、招投标及合同签订1. 项目招投标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不正当竞争。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确保中标单位能够完整完成项目建设。
3. 中标单位应与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保障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五、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 项目施工过程中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报验和验收工作,验收应包括质量、安全和完工情况等方面。
六、项目验收1. 项目竣工后需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应由医院领导班子组织,验收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合同要求等方面。
2. 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移交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需责令整改或者追究相关责任。
3. 项目验收结论应由医院领导批准,并形成相关验收报告。
七、项目管理1. 项目施工阶段需按照项目计划和进度进行管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2. 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医院里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医院里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提高建设效率,保障医疗环境的舒适性和功能性,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2. 医院建筑工程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医疗行业标准,兼顾经济、实用、美观和环保原则。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管理。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建筑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和协调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
2. 委员会下设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支持。
3. 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建筑师、工程师、质量监督员等人员,确保工程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规划与设计1. 医院建筑工程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考虑医疗服务流程、患者体验、医疗安全等因素。
2. 设计方案应经过多部门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设计文件应详细、准确,便于施工和后期维护。
四、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施工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
2.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医疗秩序不受影响。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4. 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
五、质量与安全1.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和职责。
2. 定期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3. 加强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六、竣工验收与维护1. 工程竣工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 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使用部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
3. 建立工程维护体系,定期对建筑进行检查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建筑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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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儿童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工程项目行为管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节约项目成本,加强医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医院工程项目由院总务科负责实施管理。
第二条:工程项目申报和审批。
1、院总务科拟定年度医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计划,报院党委会议审核确定,并成立或指派项目监督员。
2、临时维修项目由总务科负责申请,报后勤院长审核确定。
3、党委会审核批准的项目,经院长签署意见后,进入施工程序,由院总务科依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及审批手续,由财务科编制工程预算,报院长批准后提交审计科进行预算评审。
4、预算评审结论报院长最后审核批准后,进入招投标程序,不需要进入招投标程序的,可直接进入施工阶段。
第三条:项目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
1、所有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都要预先签订施工合同,对于零杂维修项目,可以按月、季、年签订维修施工合同。
合同预留四份,院办、财务科、审计科和总务科各留一份。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
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法人
委托人。
经济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院长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3、法人委托人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负责保管好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签订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4、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利益。
5、医院对经济合同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归档、分类、保管和查询工作。
6、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包括文书、电传)、签收记录及附加协议等,均应妥善保管。
7、医院建立合同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施工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
档案建立应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8、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总务科要和办公室、财务科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结算关,切实有效地履行合同款的给付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由总务科和施工单位共同实施。
2、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施工。
3、总务科管理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对工程量、材料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和上报。
对使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
地材等,除要求具有质量合格证外,还应按一定比例现场取样做好试
验和检验记录证明,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施工单位不能擅自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加大项目工程量。
5、工程建设的材料采购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相关资质企业、未达标产品、三无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非国标、非标准材料必须对样品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采购。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安全责任制。
总务科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禁违章操作。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9、在施工过程中,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信守合同、严格
按照规范、标准化施工,对施工质量要做到一丝不
苟、精益求精
10、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总务科
长必须亲自检验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修正后,下到工序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存在。
第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1、工程项目竣工后,总务科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2、要做好验收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对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组织归档,妥善保管。
3、竣工验收完毕后,要做好工程量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项目预、结算管理。
1、预算管理
除3 万元以下的改造及维修项目外,其他所有工程项目都要编制工程预算,于开工前送交财务科、审计科各一份
2、决算管理所有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包括土建、修缮、装修、设备维修及其他维修)都要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决算书。
决算书中所列材料,要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金额,所有决算书都要及时编制完毕。
决算书经总务科长、后勤院长签字认可后,报送审计科,纳入审计程序。
3、预付款限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送达前,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支付不能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的60%,待工程决算《审计意见书》送达后,方可支付工程决算尾款。
4、工程决算送审管理
1、送审材料范围
(1)工程决算书一式两份
(2)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单)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取费证书(两书印章与决算书的印章必须一致,否则,不能作为取费凭据)
(4)材料采购发票或发票复印件。
2、送审材料要求决算书:要求按省市建设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工程签证单:凡已供材料,要详细列明材料的品名、型号及规格、尺寸、数量(列计算过程)。
医院审计人员要仔细审核材料发票、价格、质量、数量、仔细核对工程量,然后在工程签证单上签下详细意见(不能只签名没有明确意见)。
5、决算审计
1、原则上5 千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院审计科出具《审计意见书》,5 千元以上的项目经院审计科初审后,一律由审计科统一送交卫生局实施审计。
2、总务科和施工单位人员,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工程量、各种材料、工程质量等现场核查工作。
对较大的基建项目,要加强施工过程审计管理,总务科负责人要及时通知审计科进入现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审计意见书》下达工程项目审计结束后,统一由审计科出具《吉林市儿童医院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审计意见书》。
施工单位将该《审计意见书》附在发票后面,按我院规定审批程序签字领取款
目。
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发票后不附《审计意见书》的,一律不予报销。
发票金额与《审计意见书》所示的审减后金额不符的,按审减后决算金额付款。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0 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