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翻译常用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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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翻译常用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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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因为不是权威文献。如红字似乎就翻得很烂。
专利翻译须知
一、总则
1.专利说明书之中译,应特别注重"信"与"达"两大要求,即译文必须与原文内容完全相符,不得有任何出入或节略。但中文必须通顺易读,使任何人不必参阅原文,即能了解中文内容。
2.专利说明书之撰写系以A4纸张为主,撰写方式为横式直书、由左至右,以每页二十四行、每行二十五字为之,每页并应于四边各保留一点五公分之空白。
3.专利说明书,应依以下项目顺序编译:发明名称(Title)、发明摘要(Abstract)、发明说明(Description)[内可含有:发明领域(Field of Invention)、先前技术(Prior Art)、发明概要(Summary of the Invention)、图式简单说明(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与发明详细说明(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Invention)]、及申请专利范围(Claims)。
4."发明说明"部分中之段落标题例如"发明领域"("技术领域")、"发明背景"("先前技术说明")、"发明概要"、"图式简单说明"、"发明详细说明"("较佳具体实例说明"、"实施本发明之较佳方式")等皆应译出。
5.译文所用各种科学术语,若为一般习知者,应采用台湾习用之译法,若为不常用或新字词,则应在翻译后,于第一次出现于译文中时,在该新字词后加注英文原名。
6.对同一英文名词之中文译词应前后统一。为避免错误,于翻译时宜自列中英名词对照表,随时参照。
7.英文原文中之文句,因修饰词组修饰子句过多,直译过于冗长有碍文句之简明时,须对原句意义透澈了解后,将修饰子句另行译述于原句之后,但原句之意义不得因此有欠完整。
8.英文多被动式,中文多主动式,因此,译文在不悖离原文含意下应尽量转换成主动式之表述法。
9.在翻译繁体中文说明书时,本所会提供中文发明名称,若觉本所所译之发明名称不妥,请将建议名称告知本所。
10.若觉说明书或申请专利范围有问题,请先依原文翻译并务必告知本所。 11.英文摘要下所列之外国申请专利案号及日期不必写。
12.译文之标点符号应用繁体中文的全角标点符号(,。)而不是英文的半角标
点符号(, .),且使用标点符号时,不可完全沿用原文,译文应按中文书写规定使用。 13.原文中之单位如Kg, cm, ml, m/s, rpm,可不译出。
14.在译完后应再检视全文,以免有笔误之情况发生,例如:「半导装置」应修正为「半导
体装置」,「导电层间支负载电容」应修正为「导电层间之负载电容」 15.英文说明书之图式若以组件符号或编号表示,则须将之制成「组件符号对照表」,「组件符号对照表」之参考格式请见附件一。
16.虽然某些原文说明书分段系以空一行为之,而在每段开头皆未空二格,但
中文译稿上分段仍应空出二格。
17. 某些发明标的为专利法规定不准专利者,若英文之标的为下列者,请告知本所修正: (1)动、植物新品种(但植物新品种育成方法可准)。
(2)人体或动物疾病之诊断、治疗或手术方法。
(3)科学原理或数学方法。
(4)游戏及运动之规则方法。
(5) 其它必须藉助于人类推理力、记忆力始能执行之方法或计画。 (6)发明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卫生者。
二、申请专利范围
一份专利说明书包括五大部份:发明名称、发明摘要、发明说明、申请专利范围及图式。其中申请专利范围乃申请专利之人所欲得政府保护之范围。在判定专利权范围之大小及仿冒者有无侵害专利时,主要乃依申请专利范围中之文字内容来决定。若申请专利范围之中文翻译有错误、混淆或不明之处,皆会使专利权人遭到重大损失,无法有效阻止他人仿冒,甚至会导至专利被撤销之后果。
申请专利范围中请求专利之项目可分为独立项及附属项二种。独立项可有许多项,分别针对不同之发明标的,例如:物品、药物、制造方法、使用物品或药物之方法、及制造物品之装置。附属项乃依附于独立项,系用以对独立项之内容更加以限定或说明。每一独立项可有许多附属项。在翻译或审核申请专利范围时请注意:申请专利范围之每一项仅能有一个句点,其间可使用逗点、分号、冒号等。
1独立项
独立项一般包括三大部份:
1. 前言部份;
2. 连接部份;及
3. 主体部份。
其译法需以『一种』开始。以下列举数种独立项之写法与译法以供参考: (1)A surgery knife, comprising:
a blade, provided with zig-zag edge; and
a handle. 请译为:
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包括:
一刀片,其刃口呈锯齿状;及
一握把。
上述独立项中,前言部份为「一种外科手术刀子」,连接部份为「包括」,主体部份为「一刀片,其刃口呈锯齿状;及一握把」。此种独立项之表达法在美国为最普通常见者,藉前言部份将申请专利之发明标的示出,以主体部份详述其标的之内容,并用连接部份将前言部份与主体部份相连。
上述申请专利之手术刀子亦可能藉另一种方式在独立项中表达:
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包含一刀片及一握把,其特征为:该刀片之刃口呈锯齿状。 A surgery knife comprising a blade and a handle, characterized in that the edge of the blade is of
zig-zag shape.
在此独立项中,前言部份为「一种…:一握把」,主体部份为「该刀片…:锯齿状」,连接部份为「其特征为」。此种表达方式在欧洲及日本较常见,优点为较清楚地显现发明之特点所在。
在我国,上述二种表达法皆通行。
某些申请人会将独立项写成下列之形式:
In a surgery knife, which comprises a blade and a handle, the improvement residing in that the
blade edge is of zig-zag shape.对于此种着重「改良」(improvement)之独立项,翻译时请勿译为「在一种外科手术刀子中,此刀子包括一刀片及一握把,其改良为刃口呈锯齿状」。此种译法忠于原文,但缺点为申请保护之标的不明(「改良」并不是物品,或方法)。对此种独立项请改用下列方式翻译:「一种外科手术刀子,包括一刀片及一握把,其改良之处为刃口呈锯齿状」。
请注意,独立项之前言部份皆以「一种」起头。
(2)当申请专利范围之独立项写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