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电大法专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予大家方便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二部分记分作业合同法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A2.B 3.A 4.B 5.C 6.B 7.C 8.B 9.A10.A二、多项选择题1.ABDE 2.ABCDE 3.ABC 4.ABD E 5.ACDE 6.ABCDE7.ABCD 8.ABDE 9.ABDE 10.ABCDE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2页2.见教材第59页3.见教材第87页4.见教材等97页5.见教材等120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21页2.见教材88---90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29---130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该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甲乙两公司所定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应属无效合同。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结合本案,由于是双方恶意串通,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送至国内销售,损害了国家利益,本案应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合同法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1.C 2.C3.C 4.B5.B 6.D7.B8.A9.B10.C二、多项选择题1.CD2.AB 3.ABCCDE 4.BCE5.A CD6.ABC DE7.ABC DE8.ABCE9.ABCDE10.ABD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148页2.见教材第159页3.见教材第188页4.见教材等201页5.见教材等202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145---146页2.见教材160---162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92---193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合同成立。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一、填空: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诺成合同,实践合同3.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4.公平,免除,限制5.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以后6.无效,被撤销7.不能返还,没有必要返还二、选择题:1、BCD;2、A;3、ABC;4、B;5、BC;6、BD;7、ABCD三、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爱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好生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4、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5、可撤销合同: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四、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答:我国合同法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显着的特点:⑴从实际出发,总结和借签相结合;⑵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⑶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初稿的时代特色;⑷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⑸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⑹新的法制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⑺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⑴缔结合同的自由;⑵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⑶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⑷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⑸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3、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⑴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⑵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严格限定。
4、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答: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故意隐瞒与订阅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⑶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⑷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1 合同的定义根据《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通过互相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设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换句话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2 合同的要素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参与合同订立并负有权利和义务的主体。
合同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具备合同行为能力的其他主体。
2.合同的客体:合同的客体是指合同中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其他事项。
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合同的形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2.1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合意:合同当事人之间必须对合同的内容和要约达成一致的意见。
2.形式: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合同行为能力。
4.合法: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强制或者欺诈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3.保护原则:法律对弱势当事人的合同提供了特殊保护,例如,对于消费者合同和劳动合同等,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和保护措施。
三、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3.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2022年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堂讨论1)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第一部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商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旳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旳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回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觉得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旳蔬菜,食堂不也许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旳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旳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波及合同旳其她条款,唯有对合同旳标旳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觉得自己旳食堂历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伙关系,常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旳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旳蔬菜,乙公司应当懂得这种状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旳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旳。
乙公司称合同旳标旳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晰要什么样旳蔬菜,合同旳标旳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因此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背合同旳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旳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根据也没有法律根据,局限性为凭。
请就下面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旳标旳?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旳标旳?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旳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本案。
答案一:答:合同旳标旳,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旳对象;本案中旳合同标旳就是双方商定旳新鲜蔬菜。
但本案属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旳标旳商定不明确旳状况。
根据国内合同法旳有关规定,对于商定不明确旳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一方面本着诚实信用旳原则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到合同,则按照本地或行业交易习惯来拟定标旳。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旳,可以合同补充;不能达到补充合同旳,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拟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商定不明确,根据本法第61条旳规定仍不能拟定旳,合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规定不明确旳,按照国标、行业原则履行;没有国标、行业原则旳,按照一般原则或者符合合同目旳旳特定原则履行。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合同形成的基本要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形成有效合同需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要素: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有能力自主地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内容。
2.合法的对象和内容合同的对象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的对象可以是财产、人身、劳务等合法利益,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3.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合同类型,要求合同采用特定的形式才能生效。
如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需要由当事人达成书面形式的合同,否则将无法生效。
二、合同的形成过程合同的形成包括提议、承诺和接受三个阶段。
1.提议提议是合同的发起阶段,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意思,希望达成合同。
提议应当明确、具体且具有约束力,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
2.承诺承诺是指受邀请人对提议作出积极回应的行为。
受邀请人可以接受提议,也可以提出修改、补充等反对意见。
如果受邀请人的回应符合提议的内容,即视为承诺。
3.接受接受是指对提议作出肯定回应的行为。
接受必须是对提议内容完全一致的肯定回应,不能有任何条件或变化。
只有接受了提议的承诺,才能构成合同的有效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具有约束力,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果。
1.默认效力合同一经成立,默认具有效力。
即当当事人达成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即使没有采用特定的形式,合同仍然具有效力。
这是合同法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大多数合同类型。
2.特殊效力有些合同类型需要特定的效力要求才能生效,如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这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公证、登记等程序,以使合同具备特殊的效力。
3.争议解决效力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解决争议的结果对合同的效力有重要影响。
当事人应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以维护合同的效力。
(完整版)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1
无简答题答案详参题后正确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题目1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
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题目2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题目3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下列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 人寿保险请求权正确B. 劳动报酬请求权正确C. 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D.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基于扶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基于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劳动报酬请求权, 人寿保险请求权题目4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记标记题目题干《物权法》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合同法作业一一、单项选择:1.以下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纳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状况下,合同成立的地址是 ()。
B 合同承诺奏效地3.法律规定应当采纳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已执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A.有效成立4.对于可撤除合同,撤除权的除斥时期为拥有撤除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撤除事由之日起 ()。
B.一年5.我国对合同权益转让采纳的标准是()。
C.通知主义6.除法律还有规定或许当事人还有商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托以前由 ()。
B.出卖人肩负7.当借钱合同两方当事人不可以确定支付利息限期时,借钱时期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钱时一并支付。
C.12 个月8.除当事人还有商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B.肩负连带责任9.拜托开发达成的发明创建,除当事人还有商定的之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 ()。
A.研究开发人所有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A.当事人二、多项选择: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A.第一版合同 B.股票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来源则有() A.同样、自发原则B.公正原则 C.合法原则 D.诚实信誉原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3.以下合同中,可撤除的情况是 ()。
A.因重要误会而订立 B.因显失公正而订立 5.借钱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富有 ()。
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妇离婚波及有争议的财富 6.融资租借合同的法律特点有 ()。
A 是转移财富使用权的合同 B 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 D 为诺成合同 E 为要式合同7.技术咨询报告包含就特定技术项目供应的合同种类有()。
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展望合同 C.专题技术检查合同 D.剖析评论报告合同 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益和义务有 ()。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其他人发言摘要:(1) 蒋凯: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2) 李更华: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3) 张春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4) 贾新刚: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发言提纲: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全国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案例分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案例分析2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合同法作业一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
答案: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答案: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
答案:A.有效成立。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答案: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 )。
答案:C.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
答案: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答案: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答案:B.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
答案: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
答案:A.当事人。
多选题: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 )。
答案: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
答案:A.平等、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
答案: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
答案:B.赔偿损失、D.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
答案:A.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就是合同得标得?2、您如何解释该合同得标得?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得知识与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与处理本案?(提示:注意学习合同解释得规则(P203),特别就是按照交易习惯解释与按照合同目得解释。
)答:1、合同得标得就是指合同所约定得权利与义务指向得对象,即合同得法律关系客体,其就是任何合同中必不可缺得主要内容。
2、本案得合同标得就是指新鲜蔬菜6000公斤且单价1元。
根据合同法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基本原则等规定,首先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得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次判定甲乙双方就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合同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合同法》中得合同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得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得货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公司对合同做出得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得意思解释合同,但就是严格按照合同得条款瞧其也无大得过错。
但就是乙公司得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得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得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得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得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与合同依据,只就是强调自己得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得得理由。
但就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得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得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得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得,就按照合同法规定得解释原则解决双方得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得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得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得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得,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得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得标得。
第三部分记分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A,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得标得得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得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得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得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024年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请看题尾正确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题目1正确取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识标识题目题干协议的履行标准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A.实际履行标准B. 经济合理标准正确C. 协助履行标准正确D. 全面履行标准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全面履行标准,协助履行标准, 经济合理标准题目2正确取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识标识题目题干按照我国《协议法》的要求,企业合并时,原已签订的协议作如下处理( )。
选择一项或多项:A.合并后的企业成为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新当事人,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正确B. 假如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原企业享受的债权或负担的债务,由原企业和吸取企业确定分担的方式和百分比,并须通知相对人C. 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于新企业,不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正确D. 假如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内,原企业与吸取企业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合并后的企业成为原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新当事人,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移转于新企业,不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假如被合并的是一个企业的一部分,在一定期间内,原企业与吸取企业应当对原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题目3正确取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识标识题目题干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A.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正确B.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正确C.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正确D. 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必须是合法的事实题目4正确取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识标识题目题干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组成要件有( )。
选择一项或多项:A. 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正确B. 须有欺诈行为正确C.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正确D.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签订协议正确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须有欺诈行为,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 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签订协议题目5正确取得2.00分中的2.00分未标识标识题目题干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名称]
乙方, [乙方名称]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
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双方为了解决合同法形成性考核问题,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内容。
1. 甲方将提供合同法形成性考核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乙方
能够全面了解考核内容。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准备并参加合同法形成性考核。
3. 双方应遵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法形成性考核结束之日止。
第四条合同违约。
1. 若甲方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或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导致乙方无法准备合同法形成性考核,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时准备或参加合同法形成性考核,或者违反考核规定和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决争议。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方能生效。
甲方(盖章):日期:
乙方(盖章):日期:
合同范本专家: [您的姓名](签名)日期:。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其他人发言摘要: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4个同学的名字(包括自己)发言提纲:(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2)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3)总结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其他人发言摘要: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第2次任务1.学生可以根据对教材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内容所感兴趣的问题自选题目,同时可以为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考核形式: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左右的论文。
要求学生用WORD修改功能,保持原始修改记录。
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
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摘要]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合同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其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如此,将什么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本身即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应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该三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关键词]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
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三、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一)合同自由是前提合同既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的表示就必须是自由的,不受非法干涉与强制的,才能体现主体的真实意思,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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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专科)作业1:1、要约;承诺2、新要约;新要约3、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4、条件成就;条件成就5、法院;仲裁机构二、不定项选择题1、C2、A3、B4、D5、C6.BC7.ABD8.A9.ABCD10.BCD三、简答题1.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一般条款有: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 4)质量5)价款和酬金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2.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答:1)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4)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订立的合同。
3.简述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2)出租人须具备特定的资格3)购买的租赁物一般由承租人选定。
4)融资租赁物一般是价值较高的动产5)通过“融物”来“融资”6)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诺成、有偿合同。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李某与张某与2007年5月4日签订一租赁合同,张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于李某使用两个星期。
5月6日,李某提出要买下该耕牛;张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且买方在未全部履行付款义务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5月15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问题:(1)本案中耕牛的所有权归谁?(2)该耕牛意外的风险由谁承担?(3)本案中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和耕牛的交付时间分别是哪一天?(1)1)本案该耕牛的所有权归属张某。
2)因为《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案双方约定买方在未全部履行付款义务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张某。
(2).该耕牛的意外风险由李某承担。
因为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耕牛在5月6日合同订立那天发生了拟制交付,交付完成,风险也转移李某。
所以5月15日该耕牛被雷劈死的风险由李某承担。
(3)1)本案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为5月6日,因为本案5月6日,李某提出要买下该耕牛;张某表示同意。
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生效。
2)耕牛交付的时间为:5月6日,根据《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
案例二.甲方在1月1日写好了要约,但却忘发了,他在l月3日才发出。
甲方写的要约没有日期,到了1月10日才由邮局投到乙方的信箱。
乙方11日才打开邮箱,看到要约。
甲方规定的承诺期是15天。
请问:(1)要约何时生效,依据是什么?(2)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依据是什么?(3)承诺期限的一天最后是哪一天?(4)承诺要求在承诺期间内发出即可,还是要求承诺应在承诺期限内送达?依据是什么?【参考答案】1)要约1月10日生效。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本案甲的要约于1月10日到达乙方的邮箱。
2)承诺期限从邮戳日1月3日为承诺期限的起算日。
《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3)甲方要约乙方在15天之内答复,最后一天是18日。
(计算公式是3加15)4)承诺应当在承诺期限内送达。
《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作业2:一.填空题:1.要约邀请;要约2.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3.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4.法院;仲裁机构5.6个月;不定期租赁合同二.不定项选择题1.BCD2.A3.B4.ABCD5.A6.BC7.ABD8.ABCD9.ABD 10.AC三.简答题1.导致合同变更、撤销的事由有哪些?答: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②乘人之危订立合同③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④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2.简述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答:《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3.简述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特征P158答:1)提供财产的一方主体具有社会性(公用事业)和特定性(垄断企业),因而其提供的产品是公益性产品和垄断产品。
2)标的物不仅提供给经营者,还提供给社会的各个方面。
3)这类合同,本质上是一种财产买卖合同。
4)这类合同是持续性合同。
5)这类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条款合同发生达成协议。
6)这类合同履行一般借助线路、管道进行,因而履行地点也不同一般。
四.案例分析1. 1.李华与刘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刘鑫。
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定向对方支付购房35%的违约金。
但在交房前李华又与吴军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吴军,并与吴军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问题:1、李华和刘鑫、吴军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2、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谁?3、刘鑫依据合同能采取什么措施?答:(1)李华与刘鑫只见到购房合同有效。
李华和吴军之间的购房合同有效。
(2)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吴军。
因为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本案李华与吴军签订了合同,并与吴军办理的过户登记手续。
(3)刘鑫可以依据与李华之间的购房合同,追究李华的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如果刘鑫没有支付购房款,可以按照双方合同规定要求李华支付购房35%的违约金。
2.甲于2006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8000元,乙当场表示接受,且已于11月5日实际支付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
问题:(1)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还是诺成性合同?该合同何时生效?(2)甲针对乙的行为可依据《合同法》采取什么措施?时效时多长?答:(1)赠与合同是属于诺成性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赠予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该合同10月30日生效。
(2)A.甲针对乙的行为可依据《合同法》行使法定撤销权。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本案乙在与甲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
符合甲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
B.时效为:1年。
依据:《合同法》第192条第二款:“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作业三一. 填空题1.要约;承诺2.单务合同;双务合同3.条件成就;条件不成就4.1年;5年5.旧价格;旧价格二.不定项选择题1.ABC2.D3.C4.C5.BCD6.ABC7.D8.BC9.A 10BC三.简答题:1.简述要约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P14答:要约,又称发价、发盘。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与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的必要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
2.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P48-P49合同无效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免责条款:《合同法》第53条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简述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P70答: 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新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是债权人的一项实体权利,而不是债权人的代理权。
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
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
通过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财产,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2、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如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而撤销权的行使不需要具备这些要件。
3、两者在效果上不同。
例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一般都是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行使该项权利的,因此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如果没有其他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获得该财产。
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能是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尚未到期的情况下而行使的。
所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后,第三人向债务人返还了财产,该财产不能直接交付给债权人,而应当由法院代为保管,待债务到期以后,再交付给债权人。
四.案例分析1. 李某将自有房屋一套租与张某居住,双方约定租期限为5年,租金每年5000元,共25000元。
双方未签订书面租合同,张某在向李某缴纳租金后搬入房间居住。
后李某将该房屋卖与洪某,但张某不知情。
洪某在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后,提出3个月后解除与张某之间的租合同。
请运用我国《合同法》关于租合同的(1)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该租赁应当被视为什么性质的租赁?为什么?(2)李某向洪某出售该房屋侵犯了洪某的什么权利?答:(1)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因为《合同法》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李某向洪某出售该房屋侵犯了洪某的优先购买权。
因为《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 中学生赵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
赵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购车款。
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