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议案
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协议书
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协议书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协议书甲方:(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屋的个人姓名/公司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乙方:(农村房屋的现居住户名/农户名)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的农村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地址:(农村房屋详细地址)2. 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3. 房屋类别:(农村住宅/农村房屋类别)4. 房屋现状:(房屋现状描述,如是否需要装修等)二、价格及交付方式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 乙方收到房屋总价后,应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乙方将房屋所有权正式转移给甲方,双方一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
4. 乙方自付各类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过户费、审批费等)。
三、房屋权属及担保1. 乙方确认房屋所有权清晰、无纠纷,并同意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2. 乙方承诺房屋未质押、查封、抵押或被他人侵占,若有其他权利主张人出现,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 若发现房屋权属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完整的证据。
四、房屋维护及使用1. 甲方购买房屋后,应对房屋进行及时维护和保养,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2. 甲方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行为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房屋结构及正常使用。
3. 甲方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 若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3. 双方一旦签署本协议即表示对协议内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遵守。
2024年的购买宅基地协议
2024年的购买宅基地协议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分配给户籍农民个人或家庭的一种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购买宅基地需要签订协议,下面是一个____年购买宅基地的协议范本,共____字。
购买宅基地协议甲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出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通过合法途径希望购买位于乙方所在地的一块宅基地,并且双方就宅基地的交易价格、使用权转让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宅基地信息1.1 宅基地的地址:(填写具体地址)1.2 宅基地的面积:(填写具体面积)注:宅基地的面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算。
1.3 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填写土地使用权性质)1.4 宅基地的权属:(填写土地权属情况)第二条宅基地的交易价格2.1 双方在本次宅基地交易中约定的价格为:(填写交易价格)注:交易价格以人民币为单位,以数字和大写中文金额表示。
2.2 交易价格的支付方式:(填写具体支付方式)2.3 交易价格的支付时间:(填写支付时间要求)第三条宅基地的使用权3.1 乙方确认完全具备宅基地的所有使用权,并同意将使用权转让给甲方。
3.2 甲方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住房,并享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
3.3 甲方在使用宅基地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使用宅基地,不得转让、转租或转借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四条宅基地的转让手续和责任4.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0天内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宅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文件。
4.2 乙方应负责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并且承担因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交易价格,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作者:湖南日报来源:《湖南农业》 2014年第6期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将进一步有章可循。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对宅基地申请、科学选址、宅基地审批、监管执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处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再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县级政府原则上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意见》要求,各地要通过培训村组负责人、张贴公告、发放便民卡等多种方式,让每一个村组、每一位村民了解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和要求等政策;同时,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破除“看风水”、“讲时辰”等迷信思想,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
《意见》要求优化计划管理。
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凡“空心村”治理、旧宅基地及其他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周转出的指标,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后,可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用于农民建房,不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农民建房占用的耕地,由县级政府统筹补充,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不得向农民收取耕地开垦费;农民自行复垦或开发的零星分散耕地,经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后,可专项用于农民建房占补平衡。
《意见》明确,除权证工本费以外,禁止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服务性费用。
摘自湖南日报2014-02-26。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我国现⾏的法律对农村的宅基地有着严格的限制,农村的宅基地不同于市场交易中买卖的房屋,其⼟地所有权的归属决定了宅基地归属于谁,以及私⾃买卖宅基地是否合法,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呢?与农村村民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这是很多⼈⼀直关⼼的⼤问题。
店铺⼩编将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宅基地?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地。
我国现⾏法律对此有严格的限制。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第六⼗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地的使⽤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农业建设。
”此外,国办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地的通知》第⼆条也进⼀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农民集体⼟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地使⽤证和房产证。
”从上述规定看,依照⽬前我国的政策规定,在我国城镇居民不可以购买宅基地。
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
⼀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2)卖房⼈的现有居住条件;(3)该房产项下的⼟地使⽤权性质;(4)房产交付的实际情况;(5)不是同⼀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结合上述所列的要件,我们再来分析以下具体的买卖合同有效性问题。
1、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来说,因为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宅基地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买卖合同是⽆效的;2、对于同⼀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为,因为集体成员本⾝就是该集体的⼀员,对于该房屋下的⼟地使⽤权本⾝从宏观上就享有,因此不应该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是同⼀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的购买⾏为,都应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可知,按照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城镇居民是不可以购买宅基地的,所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应是⽆效的。
城镇居民何时能购买农村宅基地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城镇居民何时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当朋友们在城市里生活条件好了,就会想着置办自己的房产,农村的农村宅基地就是大多数朋友们的首要想法,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城镇居民何时能够购买农村宅基地呢?当读者们看完赢了网小编下面的介绍,就会明白到底能不能满足自己的想法。
一、出卖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一并转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2、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出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2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三、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
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
法律禁止宅基地从农民手中向城镇居民流转。
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
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2018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提案》的范文,好的范文应该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
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
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
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
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以案释法
华某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北京小伙儿。
虽然华某生长在城市,但很喜欢农村的自然风景。
原来,华某的父亲是一位农业科学工作者,在华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经常带其到农村游玩,华某深受感染。
如今,已经参加工作的华某非常向往农村生活,并决定在农村买一处宅基地,想等以后退休了就在农村盖处房子养老。
这样不仅能躲避城市的喧闹声,而且还能享受恬静的田园生活。
那么,华某的想法能实现吗?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学法用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实际上,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向城市居民转让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采取的也是禁止转让的做法。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住房问题。
根据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农村的土地和房屋不能自由转让,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转让给城镇居民。
中共中央、国务院也下发了有关文件,多次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很显然,本案中,华某的想法是不能实现的。
华某在空闲时可以时常到农村转一转,生活一段时间,但不能够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就算购买了,也不能取
得宅基地使用权。
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协议书
城里人购买农村房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农村房屋的合法所有者,乙方为城市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农村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县(区)_______乡(镇)_______村,房屋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3. 剩余房款乙方应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房款后_______日内,将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一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第四条过户手续1. 甲方应保证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等权利瑕疵。
2. 双方应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或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
2024年购买宅基地协议(2篇)
2024年购买宅基地协议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的土地上建造或修缮自己的住宅的一种特殊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热点,也是政府和农民关系的敏感问题之一。
目前,我所处的地区的宅基地使用和管理问题也存在一些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决定在2024年购买宅基地,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署一份协议,旨在确保我在宅基地上合法使用并享有相应权益。
下面是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宅基地购买协议,协议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宅基地基本信息1. 宅基地地点:(填写具体地点)2. 宅基地面积:(填写具体面积)3. 宅基地用途:(填写住宅、农田或其他用途)4. 宅基地使用期限:(填写具体期限)第二部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1. 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填写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2. 转让方式:(填写出卖、租赁或其他方式)。
第三部分:权益保障和义务1. 我有权自主选择宅基地用途,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或修缮住宅,同时也可以将宅基地用于农田或其他经济用途。
2. 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我在宅基地上的合法使用权,并按照法律规定承认我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权。
3. 我有义务依法使用宅基地,不得损害宅基地及周边环境的利益,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维护费用。
4. 集体经济组织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如供水、供电、道路等,并保障我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享有合理的权益。
5. 双方都有义务保护宅基地的土地资源,禁止乱占乱用宅基地,保持农民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有效。
第四部分:协议变更和解除1. 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需要变更该协议内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双方同意。
2. 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如果需要解除该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该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协议
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协议一、协议背景宅基地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农民的基本生活土地,也是农民的重要财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买卖逐渐成为一种现象。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规范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行为,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 买卖双方信息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2. 宅基地基本情况宅基地所在地:面积:权属证明:用途:其他重要情况:3. 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买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价格,具体金额为: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请注明具体分期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4. 买卖权益保障卖方保证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拥有,并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
买方保证其具备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5. 过户手续及费用买卖双方同意共同承担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6. 买卖风险及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同意,在宅基地使用权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提交相关争议至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7. 协议生效及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协商续签新的协议。
如买卖双方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协议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需经买卖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四、协议解释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协议签署卖方签字:日期:买方签字:日期:以上是一份村委会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协议的范本,具体的协议内容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签署协议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2024年农民购买农田建房协议书范文
2024年农民购买农田建房协议书范文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合法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农田所有权的农民,乙方为有意向购买该农田用于建房的农民,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田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土地概况1.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农田出售给乙方。
1.2 该农田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大小),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保证对该农田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二条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2.1 甲乙双方同意该农田的购买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3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土地交付3.1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购买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农田交付给乙方使用。
3.2 交付时,甲方应提供土地所有权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条建房要求4.1 乙方购买该农田后,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农村建房的相关规定。
4.2 乙方建房时,应取得相应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交付土地价款的5%。
5.2 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购买款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支付款项的5%。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购买村内宅基地协议书
购买村内宅基地协议书
《购买村内宅基地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村内宅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村__________号的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2. 该宅基地占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四至界限明确,权属清晰。
3. 该宅基地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二、购买价格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自愿购买该宅基地,购买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购买款项: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购买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分期付款: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整,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具体分期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下:。
城镇居民不宜到农村购买房屋、宅基地
权 是 集体 经 济组 织 成 员享有的权
利
,
与特定
的 _身份
关
系相联
系不 ,
民 出售 。
也 不得批
购买房屋宅基地 局压电损坏 准城 市居 民 占用 农
民集体 土 地 建住
\
宅 ,
有关部 门 不 得
为违 法 建造 和 购 买
允许擅 自出让 、 转让 . 故 城 市居 民
的住 宅发放 土 地使 用证 和房产
村民签订 的 此 种房屋 买 卖、 宅基
购 买和 违法 建造 的住 宅发放 土 地
地 转让 合 同即属 于 第 (五 ) 种情
使 用 证 。 2 0 0 7 年 12 月 1 1 日 国务
形 。 因 为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院 常务会 议 再 次 重 申: 城 镇 居 民
强 土 地 转 让 管理 严 禁炒 卖土 地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不 得到农村 购 买 宅基地 、 农 民住 宅 或 “ 小 产 权 房 ” , 单位 和 个人 不
[1 9 9 9 13 9 号 ) 规
得 非法 租 用 、 占用 农 民 集体 土 地
定 :农 民 的 住 宅 不 得 向城 市居
搞 房地 产开发 。
(程 成 )
编辑 同志 : 前不久 ,我们居住 区 的高压 电线路发
人 告诉我该合 同无 效 。 对 吗 ?
王慧
王 慧读 者 :
的 确 , 虽 然 签 订 《买 卖 房 屋 及
宅院使 用权转让 协议 》是 你们 双
方 的真 实意思表示 。 但 由于农村
房屋 的 买 卖涉及 宅 基 地 的 买 卖 ,
而 宅基地 买 卖为现 行 法律 、 法规
市民买农村房屋协议
市民买农村房屋协议1. 引言本协议适用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情况。
为保障双方的权益,详细规定了购房者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购房者在农村购房时,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本协议,并确保遵守其中的规定。
2. 协议基本信息2.1 买方信息买方:[购房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2.2 卖方信息卖方:[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住址]2.3 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土地性质:[土地性质]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 建造年份:[建造年份] 房屋结构:[房屋结构]3. 协议条款3.1 交易价格1.买方同意以人民币[交易价格]的价格购买房屋。
2.交易价格包括房屋本身价格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印花税、中介费等)。
3.买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的[指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格。
3.2 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1.卖方保证所出售的房屋为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纠纷。
2.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关过户费用。
3.成交后,买方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到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
4.若买方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买方承担。
3.3 房屋质量保证1.房屋的结构、设备、管道、电路等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在[指定时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或赔偿。
3.若买方自行对房屋进行改动或违反使用规定而导致质量问题,买方不得要求卖方承担任何责任。
3.4 房屋税费1.房屋的相关税费由买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2.若卖方未按时缴纳相关税费,买方有权拒绝完成交易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3.5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处罚金[违约金金额]给予对方。
2.若有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附则4.1 附加条款1.本协议如有附加条款,应以附加条款的内容为准。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管理的背景下,“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一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这一政策的实施,并非是对城镇居民权益的限制,而是基于多方面的综合考量,旨在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宅基地的性质和作用。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它承载着农村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是按照农村集体组织的规定和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进行的。
为什么要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呢?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
如果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就可能导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化,损害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
其二,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基于农村居民的身份和实际居住需求。
城镇居民在城市已经拥有了相对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如果允许他们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就可能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浪费。
而且,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后,可能会出现闲置、荒废等情况,影响土地的有效利用。
其三,这一政策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农村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和稳定的社会结构,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是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进行的。
如果城镇居民随意购买宅基地,可能会打破农村社会的平衡,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此外,从城乡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也是必要的。
如果放开这一限制,可能会导致资金、人口等资源过度向农村流动,影响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同时,也可能会拉大城乡差距,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城镇居民试图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现象。
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一些城镇居民向往农村的宁静和自然环境,希望在农村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和住宅。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不准!
农村村民处置宅基地,谨慎!
城镇居民赵某是国营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后想住到农村去,希望享受田园风光和宁静的居住生活环境。
2005年6月,赵某购买了鄞州区横溪镇XX村任某的旧平屋二间(任某领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随即,赵某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当地国土部门作出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的决定。
点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能否去农村买地建房或直接买农民的房子,这事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但关注归关注,至少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这种买卖。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条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所以,赵某买了房却办不成相关手续,当然是在情理之中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因此,很有必要在这里提醒一下如任某一样想出卖、出租住房的农村村民,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此类卖房行为是违法的,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要给予处罚。
即使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国家法律也明确规定,宅基地一旦出卖、出租后,就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所以要谨慎而行。
城乡买农房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选择将手中的农房出售给城市居民,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
然而,由于城乡之间的法律差异以及政策限制,购买农房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将围绕城乡买农房法律规定,从土地性质、交易流程、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土地性质1. 农村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此,购买农房前,首先要明确农房所占土地的性质。
2. 城市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
城市居民购买农房,需关注土地性质是否为国有土地。
二、交易流程1. 签订买卖合同城乡买农房交易,买卖双方需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农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农房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权属证明、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土地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
(3)买卖双方按照《土地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4)税费缴纳完毕后,土地管理部门将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房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还需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土地权属证明、买卖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房产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3)买卖双方按照《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4)税费缴纳完毕后,房产管理部门将出具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权益保障1. 保障农民权益(1)农民出售农房前,需确保农房及土地权属清晰,避免因权属纠纷导致交易失败。
2024年买卖宅基地协议范文(2篇)
2024年买卖宅基地协议范文宅基地买卖协议甲方:(卖方)乙方:(买方)鉴于甲方是宅基地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希望购买该宅基地并进行合法合规的利用,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宅基地基本信息1. 宅基地位置:2. 宅基地面积:3. 宅基地所有权归属:4. 宅基地现状和用途:5. 宅基地权属和产权证明:二、买卖价格1. 宅基地买卖价格为:2. 买卖价格支付方式:三、权益保障1. 甲方保证宅基地所有权清晰、完整,并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2. 乙方保证购买宅基地的目的合法,不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规;3. 甲方提供完整的宅基地权属和产权证明,并在签订本协议后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 乙方在购买宅基地后,有权依法合规利用宅基地,并享有相应权益。
四、买卖条件1. 宅基地的交付和过户手续:(1)乙方支付全部买卖价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2)甲方应保证宅基地的权属清晰,无任何法律障碍;(3)甲方应妥善保管宅基地购置发票或其他涉及宅基地所有权的相关凭证,并将其转交给乙方。
2. 宅基地的利用权:(1)乙方可合法建设住房、经营场所或其他合乎法律法规的用途;(2)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相应许可证件;(3)乙方使用宅基地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土地利用规划,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宅基地权属过户手续,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2)甲方提供的宅基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支付买卖价格,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用宅基地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宅基地过户手续办理完毕;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宅问题的答复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宅问题的
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土地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0.03.27
•【字号】浙土发〔2000〕78号
•【施行日期】2000.03.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宅问题的答复
浙土发〔2000〕78号
萧山市土地管理局:
你局关于城市居民购买农民住宅处理问题的请示(萧山[2000]16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
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你局请示中双方当事人买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行为,是以买卖房屋为名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法律和政策禁止的行为。
因该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在新《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应按原《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甘肃:强调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不得登记发证
甘肃:强调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不得登记发证
佚名
【期刊名称】《农村工作通讯》
【年(卷),期】2012(000)007
【摘要】近日,甘肃省政府向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批转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明确提出,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总页数】1页(P64-6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相关文献】
1.刘升林在全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砍权登记发证工作培训暨通河现场会上强调——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J], 齐姗姗;刘畅
2.把好技术操作关确权发证更规范——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纪实 [J], 李烈干;陈达豪;梁雄耀
3.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调查登记发证实践 [J], 杨晓华
4.关于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问题与对策思路的研究 [J], 殷建智
5.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量破万云和县全面完成省政府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J],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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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议案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
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
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
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
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
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
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两会上,政协与人大诸多提案议案均围绕城镇化土地市场发展,许多已经分配到各个部委及相关部门推进协商。
国土部副部长胡
存智透露,民革中央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编号为030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提案,是今年两会国土资源部重点督办的两个提案之一。
本报获得的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了解,民革中央认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
提案认为,要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既令农民获益,又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事实上,国土部正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几易其稿,争取尽快出台,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意见。
地方多路探索
除广东省3月1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xx”规划》之
外,多地也在规划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作出了诸多探索。
就在1月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出,xx 年北京将推动集体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
因地制宜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