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民初字第××号原告×××,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以下简称……)与被告×××(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
××××年×月×日,本院依据原告×××(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简称)的财产予以保全。
民事判决书范本
民事判决书范本(注:以下是按照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您呈现的范本文章)民事判决书案号:XXXXX原告:XXX被告:XXX法院:XXXXX人民法院审判员:XXX裁定日期:XX年XX月XX日诉讼请求及事实原告XXX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XXX向原告支付拖欠劳动报酬5000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金。
原告XXX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指出被告XXX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在约定期限内迟延履行。
被告XXX未出庭参加诉讼,并未提供任何申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为:原告XXX与被告XXX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应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在被告公司任职并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报酬。
法院意见与判决一、关于劳动报酬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设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并按时支付。
原告提供了劳动合同作为证据,证明了其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经审查合同,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属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劳动报酬5000元。
二、关于迟延履行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者报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应当按日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金额1%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被告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迟延履行的情况。
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日50元,自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支付劳动报酬之日止。
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如下被告XXX应当向原告XXX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5000元,并支付违约金共计XX元。
如果被告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副本。
审判员:XXXXXXXXXX人民法院日期:XX年XX月XX日。
胡志陆与关轶、胡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胡志陆与关轶、胡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6【案件字号】(2020)粤02民终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韩文锋赖凯文庄少山【审理法官】韩文锋赖凯文庄少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胡志陆;关轶;胡青松【当事人】胡志陆关轶胡青松【当事人-个人】胡志陆关轶胡青松【代理律师/律所】东方晓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张珊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东方晓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张珊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东方晓张珊【代理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胡志陆【被告】关轶;胡青松【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管辖权异议证据不足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简易程序反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的规定,针对胡志陆的上诉意见,本院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并论述如下:一、一审判决认定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是否错误。
从胡志陆立具《借据》中“今本人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现将此笔工程款人民币301000元转为借据,期限为127日,并约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愿意从逾期还款日起每日按借款金额0.5%计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的内容可以看出,关轶与胡志陆对装修工程进行结算,明确胡志陆欠关轶装修工程款301000元,该欠款由于胡志陆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无法支付,故转为胡志陆向关轶借款,实际是将双方之前的装修承揽合同关系并已确定了的债权债务重新设定为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前合同权利义务问题已得到解决,且前后两个合同标的基本内容均是金钱给付行为,双方均能够预见此行为的后果,协议内容清楚意思明确,符合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协议对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刘西林、李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西林、李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05【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245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瞿栋张一扬李志明【审理法官】瞿栋张一扬李志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西林(LIUXILIN);李红【当事人】刘西林(LIUXILIN)李红【当事人-个人】李红【当事人-公司】刘西林(LIUXILIN)【代理律师/律所】张德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梁海桓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伟国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陈智娇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德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梁海桓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伟国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陈智娇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德明梁海桓黄伟国陈智娇【代理律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李红【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人证言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因刘西林是美国公民,故本案为涉外民商事纠纷。
李红主张的涉案借款事实主要发生在我国,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我国法律作为处理本案纠纷的准据法,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刘智民为刘西林支付购房款的行为系赠与还是借贷,刘西林是否应向李红归还该笔款项。
结合本案查明的情况及李红、刘西林双方提供的证据,首先,刘西林并无证据证明刘智民支付上述款项时曾明确向其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
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赵关兴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赵关兴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浙01民终78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志军【审理法官】周志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赵关兴【当事人】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赵关兴【当事人-个人】赵关兴【当事人-公司】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单燕红、徐狄卿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单燕红、徐狄卿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单燕红、徐狄卿【代理律所】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杭州物美惠嘉百货有限公司【被告】赵关兴【本院观点】对于赵关兴享有位于萧山区新塘街道憬天国际名座5幢地下一层编号为×××18、×××41、×××73、×××02,地下二层编号为×××13、×××02、114-118共计69个车位使用权一节,已经原审法院作出(2019)浙0109民初9918号生效判决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撤销善意取得实际履行侵权恢复原状合同约定第三人新证据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变更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破产清算清算拍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对于赵关兴享有位于萧山区新塘街道憬天国际名座5幢地下一层编号为×××18、×××41、×××73、×××02,地下二层编号为×××13、×××02、114-118共计69个车位使用权一节,已经原审法院作出(2019)浙0109民初9918号生效判决予以确认。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民初字第××号原告×××,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住所地(写法同原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告×××(以下简称……)与被告×××(以下简称……)、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
××××年×月×日,本院依据原告×××(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告×××(简称)的财产予以保全。
二审民事判决书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个组成部分。 1、事实。二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两项内容。这两项 内容要求分二个自然段来书写。 (1)概括写明一审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 简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请求和主要理由; 被上诉人的主要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
2、理由。
判决书的理由应有针对性地围绕原判决是否正确,上诉是否有 理进行评论,并且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及对上诉人的意见是支持还 是否定,不能照抄原判决的理由,也不能只说些公式化的套话。根 据不同的案情可作以下论证: (1)原判正确,上诉无理的,要指出上诉理由的不当之处; (2)原判不当,上诉有理的,应阐明原判决错误之处,上诉 请求和理由符合 什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改判的理由是什么; (3)原判决部分正确,或者上诉部分有理的,应具体阐明原 判决和上诉意见分别对在哪里,错在哪里,应当如何正确判决。 在判决理由写完之后,应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的,只须 引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全部改判或者部分改 判的,首先引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其次引用改判所依据的实 体法的有关条款项。
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内容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写作时可参考。 应当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可并列为上 诉人,在其后 分别以括号注明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4、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 这部分内容可作程式化表述: (1)开庭审理的,可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 (案由)一案 ,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 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 ×和他们的诉讼代理 人×××、证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2)不开庭审理的,可表述为:“上诉人×××(姓名)因×× (案由)一 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 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 案。现已审理终结。”
范铁成、孟东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范铁成、孟东星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9.01【案件字号】(2021)豫10民终6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晋马龙张利耸【审理法官】李晋马龙张利耸【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范铁成;孟东星;吴正勤【当事人】范铁成孟东星吴正勤【当事人-个人】范铁成孟东星吴正勤【代理律师/律所】郑占峰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曾玉玲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宋占锋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占峰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曾玉玲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宋占锋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占峰曾玉玲宋占锋【代理律所】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范铁成【被告】孟东星;吴正勤【本院观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范铁成诉称其与孟东星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应当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明。
【权责关键词】追认催告撤销代理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指定管辖第三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反证证据不足自认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拘传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迟延履行金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二审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范铁成诉称其与孟东星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应当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明。
本案中,上诉人范铁成及被上诉人孟东星对范铁成向孟东星转款1040万元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对款项性质存在分歧。
关于其中1000万元的性质问题,范铁成虽能提供转账凭证,但不能显示款项性质;其称借条不慎遗失,对于该大额借款,长达三年未曾主张权利,亦未证据证明曾就该借款与孟东星进行任何交涉,不合常理;且经审理查明其实际使用人系案外人赵光伟,至孟东星另案起诉请求亚恒置业和范铁成依据2016年3月26日《资金使用协议》代赵光伟偿还债务前,三人就资金使用、股权转让等签订多份协议,均未提及该1000万元所谓借款问题。
刘杰、谢林玲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杰、谢林玲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2【案件字号】(2021)黔06民终7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向前田芳唐正洪【审理法官】向前田芳唐正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杰;谢林玲;贵阳白云津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刘杰谢林玲贵阳白云津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杰谢林玲【当事人-公司】贵阳白云津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田霞光贵州毅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田霞光贵州毅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田霞光【代理律所】贵州毅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杰;谢林玲【被告】贵阳白云津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一审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二、缴纳违约专项维修资金是否系购房人的先履行义务;三、白云津泉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简易程序反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一审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二、缴纳违约专项维修资金是否系购房人的先履行义务;三、白云津泉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关于焦点一。
本案中,上诉人刘杰、谢林玲于2020年11月6日向一审法院递交了反诉状,该案于2020年11月19日开庭进行审理。
鉴于本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一审法院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了本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之规定,上诉人从提起反诉起至开庭审理期间的间隔为13天,一审法院事实上已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举证期限,且在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也未要求需要法院额外给予举证期间,其权利并未受到实质性损害。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
5.住所地要求写明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市、区、村镇、门牌号码。当事人是法人的,要求写明法人所在地址;当事人是个人的,要求写明个人住址。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
五、案件审判程序
1.受理案件日期:立案日期。
2.合议庭组成人员:写“由法官______担任审判长,法官__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如合议庭成员有回避、变更情况,亦应写明。
3.庭前诉讼保全、管辖权异议、证据交换、开庭日期等,依时间顺序简要写明,多次开庭审理的,应写明各次开庭时间。如果未公开开庭的,写“本院因……(写明原因)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后面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和职务(以逗号隔开)。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前不写企业名称。
2.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写“负责人”,其他要求同上。
三、委托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后不用冒号隔开,直接写明其姓名和职务(以逗号隔开)。
2.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写在第一位,外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或律师写在第二位。
4.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多次开庭审理的案件,如出庭人员有变化,应写明各次开庭的出庭人员。
5.当事人经传票传唤未到庭的,应写“______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6.出庭传票系公告送达的,应写“______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7.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写明“______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重述一审法院认定的理由和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
人民法院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事判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的书面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是法律所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
依照法律规定,一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诉讼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裁判重新进行审判,以保障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因错判而受到损害。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
该判决书是两审终审制度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其制作有更高的要求。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二审民事判决书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格式上基本相同,但由于审判程序不同,因此它的内容及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具有不同之处。
其主要内容写法如下:(一)首部1.标题标题应将人民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分两行书写。
标题中不必反映审级。
即无需写“××人民法院二审(或终审)民事判决书。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终字第×号”。
3.诉讼参与人的不同称谓及基本情况提起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则称为“被上诉人”。
双方当事人甚至第三人都提起上诉,则均为上诉,没有被上诉人。
对此,目前在理论上有分歧,但在操作时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
按照次序列出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如上诉人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先写明单位的全称和所在地址,再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栏。
在这一栏中应先写明代理人的具体种类,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韩某、郭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韩某、郭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9.27【案件字号】(2021)晋05民终13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晋崔胜利王灵丽【审理法官】马晋崔胜利王灵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某;郭某;卫某【当事人】韩某郭某卫某【当事人-个人】韩某郭某卫某【代理律师/律所】赵某山西睿恩律师事务所;史某山西权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某山西睿恩律师事务所史某山西权洲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某史某【代理律所】山西睿恩律师事务所山西权洲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果存在,数额是多少。
上诉人仅依据转账主张借款,被上诉人郭某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因共同投资存在相互转账,且2020年郭某亦通过诉讼向上诉人主张过3万元借款,以上事实足以使本案借贷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的情形,故上诉人仍应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借贷款项是多少,本案中上诉人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判决驳回韩某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明力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果存在,数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温磊、李宁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温磊、李宁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云01民终106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丹【审理法官】姚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温磊;李宁【当事人】温磊李宁【当事人-个人】温磊李宁【代理律师/律所】王静榆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马晓春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静榆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马晓春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静榆马晓春【代理律所】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云南典传(威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温磊【被告】李宁【本院观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权责关键词】合同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特别授权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证据不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温磊主张已偿还李宁借款本金74500元应否得到支持?温磊主张应按LPR的规定即年利率3.85%计算逾期利息是否应得到支持?针对争议焦点,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刘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20)豫96民终674号【审理程序】二审【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鹏;陈春香;王伟;张亚楠【当事人】刘鹏陈春香王伟张亚楠【当事人-个人】刘鹏陈春香王伟张亚楠【代理律师/律所】史娟娟河南凌峰律师事务所;牛艳艳河南凌峰律师事务所;李芳芳河南明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史娟娟河南凌峰律师事务所牛艳艳河南凌峰律师事务所李芳芳河南明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史娟娟牛艳艳李芳芳【代理律所】河南凌峰律师事务所河南明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鹏【被告】陈春香;王伟;张亚楠【本院观点】刘鹏出具的2014年9月30日的100万元借条载明的出借人是陈春香,陈春香接收并持有该借条。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代理合同第三人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不足重新鉴定关联性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30日刘某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借条今借到陈某壹佰万元整2014、9、30借款人:刘某张某担保人:王某"。
该借条上刘某、张某的名字上加盖有指印,刘某、张某名字后有手机号码,王某名字后有手机号码,下方有身份证号。
陈某、王某称,2012年王某从陈某处领取价值13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王某通过自己的账户将借款转到刘某、张某账户,刘某、张某归还借款35万元,尚欠陈某100万元,刘某出具了该借条,张某在借条上签名并捺指印,王某作为担保人在该借条上签名,打条时陈某不在场,该借条系王某交给陈某。
刘某称借条是其本人书写,写完后交给王某,交给王某时没有张某及王某的签名。
张某称打借条时其不在现场,不是其本人签名捺指印,并申请对该借条上的签名及指印真伪进行鉴定,一审法院委托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认为张某指印油墨浓重,纹线不清晰,细节特征被掩盖无法辨识,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不予受理指纹鉴定申请。
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用)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等制定,供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维持原判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终……号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精选5篇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和请求部分有争议的) (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立案受理。
依法由审判员___________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写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所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
被告___________对原告主张的……(写明无异议的事实和请求)没有异议,但认为……(写明被告有争议的事实或请求)。
对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对双方争议的___________问题,本院查明……(写明对证据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以及认定的事实)。
第三人___________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模板
民事判决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用)正文XX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XXXX)……民初……号原告:XXXX,……。
……被告:XXXX,……。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XXX与被告XXX(写明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因涉及(写明不公开开庭的理由)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XXX、被告XXX、第三人XXX(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X向本院提岀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
XXX辩称,……(概述被告答辩意见)。
XXX诉/述称,(概述第三人陈述意见)。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1.……;2. ……(写明法院是否釆信证据,事实认定的意见和理由)。
本院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进行总结评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X条、……(写明法律文件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判决如下:一、……;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没有金钱给付义务的,不写)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X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用_____人民法民事判决(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一审判决书民初字原_____,住所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市(县镇___街_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职务委托代理_____,具体单位职务(___律师事务所师委托代理_____,具体单位职务(___律师事务所师被_____,住所地(写法同原告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第三_____,住所地(写法同上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原_____(以下简称……)与被_____(以下称……、第三_____(以下简称……___纠纷一案,本院_________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_____担任审判长法__________参加的合议庭审理本案_________日,本院依据原_____(简称)申请和其提供的担保,对被_____(简称)的财产予以保全。
被_____(或第三_____称)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_________日作无管辖权民事裁定_____不服本院民事裁定,上诉日以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号民事裁定,写明裁定结果。
本院_________日召集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_______年(或同年__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
原_____的法定代表_____、委托代理_____、被_____的定代表_____、委托代理_____、第三_____的法定代表_____、委托代理_____到庭参加了诉讼(注:缺席审理等,说明。
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_____(简称)起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原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告诉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名称被_____(简称)答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容(如有反诉,还要写明)同时,被_____反诉称:……(述被告反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被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被告辩及反诉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名称原_____针对被_____的反诉,答辩称:……(概述原针对被告反诉的答辩理由原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告对反诉进行答辩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名称第三_____(简称)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见第三_____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列明第人提交的所有证据的名称【注:当事人在法定答辩期限内没有进行答辩或陈述,但在审中有书面或口头意见的,或者当事人既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也有参加庭审的情况,见说明经本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原_____提交的……(证名称、被_____提交的……(证据名称)以及第三_____交的……(证据名称)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本予以确认。
二审民事判决书模板
二审民事判决书模板【案件字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原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姓名】地址:【注册地址/住所地址】被告:【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姓名】地址:【注册地址/住所地址】二审法院:【法院名称】二审案号:【案号】根据【原审案号】,【原审法院】于【原审判决日期】作出的【原审判决结果】,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原判。
【理由】:根据原审卷宗材料和庭审记录,本院认为【陈述事项】。
原审判决在【理由逐一分析】。
经对原审判决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审查结果】。
据此,本院认为【综合判断】。
二、【二审判决结果】。
【理由】:【二审判决理由阐述】。
根据本院审查【二审审查结果】。
据此,本院认为【判决结果的法律依据和合理性】。
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为二审判决,依法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原审判决全部失效。
【二审庭审情况】:【庭审成员】:合议庭主审:【合议庭主审姓名】合议员:【合议员姓名】书记员:【书记员姓名】【庭审过程】:【庭审过程简述】【事实认定】:【对争议事实的认定】。
【证据采信】:【采信的证据】。
【法律适用】:【适用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条款】。
【裁判理由】:【裁判理由阐述】。
【裁判结果】:【判决结果】。
【审判时间】:【年】年【月】月【日】日二审上述判决,如不服本判决,可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上诉期为十五日。
审判员签名:合议庭主审签名:合议员签名:书记员签名:【法官、合议庭主审、合议员、书记员姓名】【年】年【月】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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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文书类型:民事诉讼文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用)(×××)×民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镇)××街道×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具体单位职务(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住所地(写法同上)。
法定代表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委托代理人(写法同上)。
上诉人×××(以下简称……)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以下简称……)××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年×月×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担任审判长,法官×××、×××参加的合议庭,于××××年×月×日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并于××××年(或同年)×月×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注:未公开审理的,见说明)。
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注:发回重审案件、缺席审理等,见说明)。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简称)在一审中起诉称:……(简要重述一审起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简称)在一审中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答辩理由)。
(如有反诉,还要写)×××在一审中反诉称:……(简要重述一审反诉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在一审中针对×××的反诉,答辩称:……(简要重述一审针对反诉的答辩理由)。
×××(简称)在一审中述称:……(简要重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重述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或者在不改变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整合文书结构和语言)。
(或者直接写)查明:……(如果一审法院叙述事实不清,内容不够准确、精炼,或者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发现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错误的,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重述一审法院认定的理由和判决结果)。
×××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其主要上诉理由是:……(简要介绍上诉依据的主要事实、理由与上诉请求,如有数个上诉人,则应分别写其各自的上诉理由与上诉请求)。
×××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服从一审法院判决。
其针对×××的上诉理由答辩称:……(简要介绍答辩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如有数个被上诉人,则应分别写其各自的答辩理由)。
×××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被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注: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陈述称:……(简要介绍陈述所依据的基本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向本院提交以下新的证据予以证明:……(列明原审被告或原审第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
[注:当事人在法定答辩期限内没有进行答辩或陈述,但在庭审中有书面或口头意见的,或者当事人既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也没有参加庭审的情况,见说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分不同情况)]1.(注:二审中没有新查明的事实)写:“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2.注:二审中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但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存在部分错误的,二审法院应对该部分错误事实予以纠正,并对一审法院查明的其他部分的事实,予以确认。
(如果在“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部分”直接写“查明:……”,将一审法院应当查明的事实,重新予以清晰、准确、精练、完整地叙述的,则不需写此部分)。
3.(注:二审有新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新证据的)写:“经本院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上诉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被上诉人×××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以及原审第三人(或原审被告)×××提交的……(新证据的名称)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各方当事人(或双方)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新的证据持有异议:一、……(提交当事人、证据序号名称、证明目的、其他当事人的意见、法院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理由),故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子以确认(或者本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或者不予认定)。
二、……(同上)本院二审期间依法补充查明以下事实:……本院经审理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各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意见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第×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分五种情况:]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注: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加判结果)。
”3.(注:全部改判的)写:“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可分项书写)。
”4.(注:部分改判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二、撤销×××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三、……(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可分项书写)。
”5.(注:判项部分变更的)写:“一、维持×××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中关于……的判决;二、变更×××人民法院(××××)×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中关于……的判决为……。
”如果(上诉人×××或者被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由×××(全称)负担(已交纳)(注:未交纳的写“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诉讼费用×××元,由×××(全称)负担(注:写法同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年月日(院印)(加盖核对章)书记员×××国内普通程序商事案件二审判决书制作推荐样式的说明判决书整体页面设置及段落格式一、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6 下3.1 左、右各2.5 页眉2.5 页脚2.2纸张:A4二、段落格式:标题:单倍行距、居中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26磅为宜标题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第一部分:首部一、当事人1.当事人称谓:"上诉人"、"被上诉人",后面无需用冒号隔开,直接用括号注明其在原审的诉讼地位。
当事人对原审判决既未提起上诉,上诉人上诉内容亦不涉及该当事人的,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应写为"年龄")、民族、身份或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