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新条例
质量管理奖惩规定(修订版)
质量奖惩规定产品质量是顾客满意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达到客户满意。
一、目的: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目标,同时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特制定质量奖惩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员工。
三、职责: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各车间、班组积极做好配合。
2.公司行政部、品管部经理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四、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致使产品出现批量不合格;2.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3.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首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4.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5.因错发产品或材料,影响销售或生产;6.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或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和生产;7.生产现场物品(工装和产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8.生产或检验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或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9.一次交验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10.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致使质量问题重复性发生;11.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12.其它影响产品质量,导致公司经济受损。
五、责任人区分与责任的确认:1.责任人的区分直接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事故(问题)进行具体操作的作业员、检验员、采购员、技术人员等一线员工及质量状况确认人员。
相关责任人:对于产生质量事故(问题)负有领导作用、组织作用、管理规范作用的主管人员或连带人员。
2.责任的确认:对于发现质量事故(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的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和隔离,写具内部联络单反馈,要求品管部负责人到现场对不合格品进行确认,具体的不合格品的处理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六、责任的比例划分1.个人责任:对于制造批量不良品的操作者占40%责任;对于未按标准确认产品的检验员占40%责任;对于把关不严的车间班组长或主任占20%责任;2.管理责任:对于没有制定产品依据和管理规范的责任部门主管承担40% ;对于有依据标准而没有执行的责任部门主管承担10%;对于执行依据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50%;个人责任和管理责任比例为8:2。
质量奖罚条例
质量奖惩条例为加强公司内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使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条例,要求各部门严格遵守。
一、质量管理程序1、车间职工事前严格校对料表及图纸,对料表、图纸或技术规范不清楚或有异议的地方,及时找技术部进行沟通,如更改需书面下发更改通知单后方可施工;事后按正确的图纸检验工件,班长积极督促,并如实地反映出质量问题,认真填写在检验卡上,操作者和班长分别进行自检、互检,并认真填写检验卡,经自检、互检合格后。
申请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
2、依照不合格品质量等级标准将不合格品划分为A、B、C、D四个质量等级。
二、质量奖惩条例1、工序交验时查出的不合格品质量等级,分为:A级:对产品质量有严重影响,且无法修复的,属严重型质量事故;核算成本后按损失的10-50%进行处罚;属于批量事故的,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召开质量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出整改和预防措施;上报公司总经理。
B级:对产品质量有较大的影响,虽经修复,但也影响产品质量,属大型质量事故;一个项次扣罚责任班组100-500元;C级:对产品质量有轻微影响,经修复后不影响产品质量但影响外观质量可让步使用的,属轻型质量事故;一个项次扣罚责任班组30-100元。
D级:对产品质量无影响,但影响到外观质量的,属小型质量事故;一个项次扣罚责任班组10-30元。
2、未执行工序交验程序而转序的,一个车次扣罚责任班组50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质量事故责任。
无交验合格单的,该半成品不得列入计算工时基数。
3、使用未经检验的工件的,一个车次扣罚责任班组50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连带质量事故责任。
无交验合格单的,该工件不得列入计算工时基数。
4、因合同、设计、供应、质检等一个或几个部门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5、对于每月累积处罚金额最低的2个小组,从罚款金额中按相反比例进行奖励。
质量奖罚管理制度(修改)
修订记录会签记录盖受控印章处:1.目的:为提升公司全体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增强品质意,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客户满意。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涉及的质量活动相关范围。
3.定义:质量事故严重程度定义如下3.1轻微质量事故:指产品在公司内未出厂,数量大于5件,小于50件,下工序发现上工序不良导致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损失金额小于200元的质量问题。
3.2一般质量事故:指产品在公司内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不良导致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在客户处被发现不良投诉,不良率大于20%,造成返工、报废或退货的质量问题;不良数量大于50件小于100件;损失金额大于200元、小于1000元。
3.3重大质量事故:A.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的质量问题,处罚金额1000-5000元;B.被客户批量退货、返修或报废的质量问题,数量大于20件,损失金额1000-5000元3.4特大质量事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被客户取消订单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4.职责:4.1品质部负责本奖罚条例规定的相关数据统计确认、问题调查和监督实施。
4.2各部门人员应对所做的工作与产品质量相关项目负责。
4.3总经办(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奖罚处理的最终审批、监督实施和争议裁决。
4.4各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配合公司质量改进活动的执行。
4.5生产部人员在批量生产之前先经过自检确认合格,并及时通知QC人员做首件检验。
4.6后工序或客户投诉不良率高于20%以上的,责任QC承担80%责任,生产责任者承担20%责任;若不良率低于20%的,责任QC承担20%责任,生产责任者承担80%责任。
4.7遵循“三不”原则:不接受不良、不生产不良、不流出不良的三大原则。
4.8遵循“三按”原则:按工艺流程生产、按标准规范检验、按规章制度执行的三大原则。
5.质量目标:A.来料检验批次合格率≥97% :来料检验不良批次/总来料批次X100%B.制程检验批次合格率≥98% :制程检验不良批次/总生产批次X100%C.出货检验批次合格率≥99% :出货检验不良批次/总出货批次X100%D.客户投诉批次不良率≤1% :客户投诉不良批次/出货总批次X100%E.产品不良报废率≤1% :报废品数量/总生产的产品数量X100%6.奖罚条例:6.1 奖励条例:以下奖励为最低标准,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奖励金额。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一、目的和背景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以提高工程成果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奖励和惩罚措施,促使施工人员和相关方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奖励制度1. 优秀质量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达到高质量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金或特殊荣誉称号等。
2. 奖励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优秀的施工方,将在合同续约、项目评选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扣罚:对于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款项。
罚款金额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公正、透明地进行处理。
2. 惩处违规行为:对于故意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终止合同、限制招标资格等。
3. 记录和追溯:对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建立记录,并加大监督力度。
若问题无法解决或反复出现,相关人员将被剥夺进一步参与施工项目的权利。
四、考核机制1. 评审标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评审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和量化指标。
评审标准应包括项目设备、工艺流程、成品检验、施工档案等方面,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具体细化。
2. 评审周期: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审,按月、季度或项目阶段进行。
评审结果应公示,方便施工方及时了解和改进。
3. 评审责任:指定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或团队,负责评审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施工方也应主动参与评审,积极改善施工质量。
五、条例执行1. 条例宣传:制定施工质量奖罚制度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并通过内部培训、文件通知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对制度要求和规范有充分的了解。
2. 督促执行: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监控施工质量和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中建某公司质量管理奖罚条例_secret
中建八局一公司质量管理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在质量管理活动中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鼓励多创优质工程,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确保公司管理方针、目标的实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二章质量奖励基金收支管理第三条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1、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按年度竣工面积交纳3.0元/m2的质量奖励基金(构筑物、安装、装饰、路桥等工程按造价每1500元折合1 m2计算);2、质量管理活动中的罚款收入;3、上级和地方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第四条公司质量奖励基金的缴纳每年3月15日前各单位依据上年度所报竣工面积,以支票或汇兑的方式一次性交清(费用列入项目工程成本)。
延期上交的待交完奖励基金后,再予审批该单位当年和以往年份的质量奖。
公司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项资金科目,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转入下一年使用。
第五条公司质量奖励基金的使用:1、用于省市级优质结构及Ⅰ、Ⅱ、Ⅲ级获奖工程的奖励。
⑴Ⅰ级获奖工程:“鲁班奖工程”、“国家优质工程”、“詹天佑工程奖”、“国家装饰工程奖”、“全国用户满意工程”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⑵Ⅱ级获奖工程:由省(部)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按照一定程序评出的授予荣誉称号的工程(如:省优良工程、山东省“泰山杯”、上海“白玉兰杯”、安徽“黄山杯”、河南“中洲杯”、总公司“优质工程奖”、北京竣工工程“长城杯”、陕西“长安杯”等)。
⑶Ⅲ级获奖工程:由局、市(地)政府按一定程序评出的获奖工程(如:局“十佳”、济南市“泉城杯”、青岛“青岛杯”、西安“雁塔杯”等)。
2、公司领导、技术质量部对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质量奖励;3、公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的其他质量管理活动的支出。
4、公司技术质量部建立质量奖励基金使用台帐,管理和掌握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
建筑工程奖罚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奖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奖罚1. 下列影响主体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缺陷的问题,责令停工返工外并处罚:(1)现浇模板支撑不牢,顶住或满堂架坍塌下沉、撑帮变形、跑浆漏浆、拆模后柱、梁出现弯曲、歪扭、轴线位移和断面尺寸偏差超过允许规定;接渣处错台不顺,夹渣不实;罚款:200元/次。
(2)现浇模板局部厚度不够,表面不平积水,罚款300元/处。
(3)不按规定留置试块或弄虚作假,罚款100元/次。
(4)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电管材等主要材料与设计图纸、合同要求不符;现场拌制砂浆、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兑料;施工故意减料;罚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补的,罚款300元/次。
(6)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擅自隐藏的,罚款300元/次。
(7)钢筋主筋移位,间距与设计不符,下料长度与搭接长度不够;柱、梁、箍筋加密不安设计和规定要求;钢筋捆扎不牢,应绑未绑;保护层偏大偏小,马蹬,垫块数量少,拆模楼筋;板负筋踩踏严重;罚款300元/处。
(8)混凝土蜂窝,马面,空洞,漏筋超过允许规定;少贫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振捣不实,漏震过震;接错处理不好,留档方法不正确;罚款500元/次。
2. 对于工程质量优良,无质量缺陷,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工程,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每项优良工程奖励施工单位5000元。
第三条工程进度奖罚1. 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完成的,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提前完成工程每项奖励施工单位2000元。
2. 工程进度延误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延误天数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
罚款标准为:每天罚款施工单位1000元。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奖罚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每项安全生产优良工程奖励施工单位3000元。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规范工程施工各方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第二条奖励1. 工程质量奖励:对于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项目,给予项目管理团队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工程进度奖励:对于按照合同要求提前完成工程项目的,给予项目管理团队一定的奖金奖励。
3. 工程安全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实现零事故的,给予项目管理团队一定的奖金奖励。
4. 投资控制奖励:对于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的项目管理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三条惩罚1. 工程质量惩罚: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需要重新施工或返工的,根据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罚款。
2. 工程进度惩罚:对于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的,根据延期时间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罚款。
3. 工程安全惩罚: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罚款。
4. 投资控制惩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增加投资、导致投资超支的,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罚款。
第四条奖罚执行1. 奖励执行:奖励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2. 惩罚执行:罚款金额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从项目管理团队奖金中扣除。
第五条监督与检查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2. 公司领导不定期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第六条附则1. 本工程施工奖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工程施工奖罚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本工程施工奖罚条例。
4. 本工程施工奖罚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多个方面。
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引言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为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激励员工积极性,本公司决定制定质量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以进一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中层干部以及基层员工。
三、奖励措施1. 优质产品奖:对于通过严格质量检验并达到或超过标准的产品,给予生产部门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产品种类和质量级别分级确定。
2. 优质服务奖:对于客户满意度高、超出预期的服务表现,给予服务部门奖励。
奖励金额根据客户的反馈和评价进行评定。
3. 进步贡献奖:对于个人在质量管理和改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个人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证书等。
4. 团队协作奖:对于团队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给予团队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团队旅游、集体活动等。
四、惩罚措施1. 质量不合格罚款:对于因个人原因或操作不当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员工,根据责任程度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和修复成本确定。
2. 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原因或故意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包括警告、降职甚至辞退处理。
3. 质量事故处理费用扣除:对于因个人原因或故意违反质量管理规定导致的质量事故,扣除相应费用来强调责任和惩罚作用。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奖惩制度:公司领导团队和相关部门制定奖惩制度,并明确各项奖惩措施的具体细则和标准。
2. 沟通宣传:通过内部会议、培训等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奖惩制度,让员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3. 质量检查与评定: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查制度,按照制度的要求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评定和考核。
4. 奖励发放:按照奖励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发放,并公示奖励名单。
5. 惩罚执行:对于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员工,按照相应的惩罚措施进行执行,并公示处理结果。
6. 定期检查与改进:定期对质量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工程质检部门奖惩制度
工程质检部门奖惩制度工程质检部门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功与否。
因此,制定一个合理、公正的奖惩制度对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以下是工程质检部门奖惩制度的一个范本,供各相关单位参考。
一、奖励措施1. 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问题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对工程质量的贡献。
2. 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优秀,无质量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机会,以示鼓励。
3. 对于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经实施后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二、惩罚措施1. 对于工作中疏忽大意,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降职处理。
2.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3.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员工,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奖惩程序1. 奖惩决定应由工程质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对于奖励决定,应在部门内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执行。
3. 对于惩罚决定,应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确保处理过程的公正性。
四、其他规定1. 奖惩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
2. 所有员工都应清楚了解奖惩制度的内容,并严格遵守。
3. 任何奖惩行为都应有明确的依据和证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公现象的发生。
工程质检部门的奖惩制度应当明确、具体,既要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要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实施合理的奖惩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工程质量奖罚条例一、编制说明1、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公司gb/t19001-202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21《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2400-202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2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系列标准,强化项目内部质量管理,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保证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优质结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强化和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施工队在质量控制上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奖优罚劣,杜绝质量事故的产生,避免质量通病的重复出现。
提高一次成活率,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材料浪费现象。
结合我公司承包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工程质量奖罚条例。
请项目部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公司《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要求(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质量检验计划》(5)公司整合型《文件控制程序》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项目部的质量奖罚管理,工程中的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砌筑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的质量隐患、质量事故的处罚及优质分项工程的质量奖励,以及质量管理制度、验收检查制度是否正常运行的奖励和处罚。
第1页四、职责。
公司工程技术部对各施工项目部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的管理。
五、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罚实施原则:1、项目部质检员、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职责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全面跟踪、跟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按程序上报,对于出现问题必须坚持“三个不放过原则”。
2、对于施工队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项目部将直接按照本细则中的有关条款处罚各级责任人、施工对负责人及作业班组。
并将该次事故记录存档,作为考评质检员或施工员当月奖金的依据,如果同一项目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品或严重不合格品,将勒令该项目施工队退场,质检员将调离原工作岗位。
2023年质量奖惩制度
2023年质量奖惩制度2023年质量奖惩制度 1一、目的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
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质量奖罚条例
质量奖罚条例
1. 奖励
1.1 优秀个人
1.在完成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完成工作时间比同岗位平均工作时间少10%以上的个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500元。
2.在完成质量指标的前提下,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秀员工的个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品一份。
3.在完成质量指标的前提下,连续六个月被评为优秀员工的个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品一份。
1.2 优秀团队
1.完成质量指标表现优异的团队,可获得不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10%的奖励。
2.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秀团队的团队,可获得一次性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品一份。
3.连续六个月被评为优秀团队的团队,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00元、荣誉证书和荣誉奖品一份。
2. 惩罚
2.1 不良个人
1.未完成规定的质量指标,或者质量指标未达标的个人,将扣除当月工资10%。
2.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良员工的个人,将扣除当月工资20%。
2.2 不良团队
1.因为团队成员的原因,导致质量指标未达标(明显影响客户体验),将扣除不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10%的奖励。
2.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不良团队的团队,将扣除不超过三个月工资总额20%的奖励。
3. 补充说明
1.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将在每年1月1日进行评估,并公布在内部文档中。
2.在奖励和惩罚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门申诉或反馈意见。
3.奖励和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工作,增强团队合作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最终为企业创造价值。
市政工程质量奖罚条例
市政工程质量奖罚条例1、模板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罚款100~200元/次。
2、模板安装质量不合格,造成混凝土表面质量不良的,罚款500~1000元/次。
3、模板拆除后未及时清理模板表面,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罚款100~200元/次。
4、模板拆除后未及时处理模板孔洞,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罚款100~200元/次。
5、模板拆除后未及时处理模板接缝,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罚款100~200元/次。
6、模板拆除后未及时处理模板残留物,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罚款100~200元/次。
7、模板拆除后未及时处理模板脱漆、脱皮、脱模等问题,影响混凝土表面质量的,罚款100~200元/次。
8、对于模板工程中出现的其它质量问题,视情况罚款200~500元/次。
1.所有用于制作模板的主材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中的规定,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并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原材料。
一旦发现使用有缺陷的原材料,将被罚款500-1000元。
2.原材料必须有明显的材质标记,并堆放在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位置。
支垫部位不得使所垫材料变形。
木材应有通风和防潮措施,否则将被罚款100元/次。
3.发现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每次将被罚款500元,并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4.如果模板加工尺寸和焊接不符合技术要求,将视情况罚款200-500元/批次,并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5.如果模板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设计图纸或相关规范要求,将视情况罚款100-300元/批,并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6.未经技术核定,擅自修改图纸或工艺要求,将被罚款300元/次。
7.现场安装模板的拉杆直径、间排距、布设角度应遵循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
同时,每根预埋锚筋上最多只能拉两根拉杆。
违反规定将被罚款50元/处。
模板配置应遵循相关规定,如有配置混乱、围檩布置不整齐等现象,将被罚款200-300元/仓,并进行返工处理。
8.如果在三次检查中发现模板因孔洞过多或表面变形较大需要更换,应及时安排更换模板。
施工现场质量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奖罚条例一.总则1、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确保公司制定创省文明示范工程和创省优质工程两项目标得到落实,项目部将对于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2、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
3、凡是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双倍处罚。
4、在执行三检过程中,各班组自检,签字确认后,项目部管理人员复验时出现以下问题,直接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5、建设单位在主体施工期间每二层组织新时代广场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时,排名第一名奖励10000, 各班组和施工管理人员对奖励的额度划分,施工组奖10000的30% ,木工班组奖10000的35%,钢筋班组奖10000的16.5%,泥工班组奖10000的16.5%,水电安装班组奖10000的2%。
6、建设单位在主体施工期间每二层组织新时代广场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分时,排名第三名(最后一名), 各班组对罚款的额度分摊,木工班组罚10000的42.5%,钢筋班组罚10000的24%,泥工班组罚10000的24%,水电安装班组罚10000的9.5%。
二.模板工程1、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50元。
(返工费责任者承担)2、混凝土墙、柱、板体发生爆模或模板塌陷者,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损失大小,处以500-1000元罚款。
3、墙、柱、底板模板接缝不能大于2mm,每处罚款50-100元。
4、梁、柱等几何尺寸超过+4mm、-5mm者,罚款10-100元(其标准为国家规范),墙身胀模的,每处罚款100-200元(看其情节严重,如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5、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6、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罚款100-500元。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类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综合优化”。
第四条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办法的实施机构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设计阶段管理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在项目设计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设计方案,明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验,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组织设计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
第八条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向建设方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交变更说明,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或者矛盾,应当及时向建设方和监理单位提出并解决,确保设计文件的专业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杜绝泄密和出现设计纠纷的情况。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设计变更、设计问题和解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和沟通顺畅。
第三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作业,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质和经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工艺和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规范,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体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质量管理奖惩条例》为贯彻陕建系统的质量理念,依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本项目策划书,为了能够创造和一次性通过评定为省双优工程;树立公司名牌和长期战略需求,各项目部须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成为当务之急。
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一、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300~800元。
质量处罚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
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xx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xx~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五、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000~3000元罚款。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奖罚措施的执行,保障国家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奖罚管理。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的奖励,工程质量罚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严重失误和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
第四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难度水平、建设规模等因素进行科学评定,并进行适当区分。
第六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坚持综合考评的原则,综合评价工程项目相关方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重视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给予惩罚。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应注重宣传与借鉴的原则,及时传播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罚的种类与标准第九条工程质量奖分为以下几类:(一)优秀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
(二)先进质量奖: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性成果的给予表彰。
(三)特别贡献奖:对对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条工程质量罚分为以下几类:(一)警示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经济罚:对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管理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违反规定导致经济损失的给予罚款。
(三)资质罚: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单位或负责人员在质量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的处罚。
第三章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的评定标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质量的稳定可靠性。
(二)工程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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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设
CITIC CONSTRUCTION
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质量奖罚条例
(试行)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信建设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总承包部
2011年1月10日
修改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1)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2)
第四章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 (5)
第五章奖罚程序 (6)
第六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中信建设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总承包部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根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要求,结合重庆沿江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总承包部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总承包部财务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创鲁班奖工程,按建安费的3‰奖励。
二、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建安费的3‰奖励;银质奖按建安费的2‰奖励。
三、创重庆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建安费的1‰奖励。
四、对于高速公路项目竣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
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建安费的0.5‰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建安费的1‰进行处罚。
第六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
第七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重庆市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总承包部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部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九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总承包部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总承包部组织季度综合评比活动
一、在总承包部组织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综合评比活动中,对获优胜单位的给予奖励,对连续三次工程被评为最后一名的项目部,将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二、综合评比活动中的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等。
评比按综合得分高低,
确定名次。
第十一条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凡不按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该单位或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认真落实总承包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对制度不落实、不完善或不执行总承包部质量管理办法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
第十三条在总承包部组织的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不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的或对项目公司、监理、总承包部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对其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首件工程施工应及时通知总承包部中心试验室,未通知中心试验室,对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试验人员玩忽职守,不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或留取试件或发生伪造、涂改、抽换、丢失内部原始试验资料或对不合格过程隐瞒不报的行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作调离试验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十六条混凝土拌和站计量器具失效,无试验室下达的混凝土配比单;砂、石、水泥、沥青不按规定过磅;水、
外加剂、掺合料不按规定计量的,除对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外,对责任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的处罚。
第十七条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购、进场、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检验,凡材质证明文件或材料复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规定,并已用到工程上的,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补救措施外,对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直接责任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的处罚,并对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制度。
凡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对该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对责任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的处罚。
第十九条按要求设置相应质量管理人员。
凡无相应质量管理人员,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条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对质检员给予扣发工资或奖金的处罚。
对专职质检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的处罚,严重者作调离质量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项目部应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因项目部对承建工程不履行管理
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造成质量事故,对项目部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严重者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凡在过程控制中发生的经济处罚,对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20000元处罚。
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300~3000元的工资或奖金扣减处罚,并在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四章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工程,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给予1000~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以扣减工资或奖金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可根据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给予5000~10000元的处罚;受到项目公司、监理批评,给总承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外,对该项目部给予10000~20000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扣减工资或奖金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质量事故的处罚
1、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给予20000~30000元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2、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除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和对该项目部给予50000元或以上处罚外,给业主和总承包部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00或及以上罚款。
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
4、已完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给总承包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该项目部给予10000~50000的处罚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别给予2000~3000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凡因明知故犯或屡教不改而酿成责任质量事故的,参照以上条款加倍罚款。
第五章奖罚程序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执行单位为总承包部工程部和安质部,工程部和安质部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
对2000元以下罚款由工程部和安质部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由木洞分部报总承包部批准后签发。
第二十七条奖励和罚款通知单均一式四份,总承包部工程部或安质部、商务部、财务部及相关单位各存一份作为凭证。
第二十八条奖励由工程部、安质部将奖励通知单上报
总承包部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对获奖单位进行奖励兑现。
第二十九条扣款由总承包部签发单位将罚款通知单上交总承包部财务部,对项目责任人和项目部的罚款在当月的计价中扣除。
第三十条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处罚通知单签发之日六日内向总承包部主管领导反映,由总承包部领导裁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项目部要根据本奖罚办法,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部质量奖罚办法,分解质量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施工环节、工序、岗位、个人。
在制度、奖罚上做到有章可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要具有可追溯性。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总承包部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