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规 章
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道路如果没有红绿灯的约束,就会陷入混乱公司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就无法正常运转要保持公司的稳定和效率,就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卓越的管理必然是科学的管理,科学的管理就是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要依靠合理的制度和运营机制来规范员工行为。
确定明确的岗位管理条例,让大家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去做、怎么能做好;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这是一个公司成熟的标志,也是公司平稳发展的保障!管人,用制度说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规矩)法治:制度化管理“人治”VS “法治”“人治”:随意、缺乏科学性;专制、缺乏民主性;讲人情,无威信;无规章,治标不治本。
“法治”: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执法及机制。
让制度说话制定出完整的规章制度,做事有条款可据,体现“公平”、“严格”。
规章条文不仅通过员工耳朵来听,更需要员工用心去体会、去牢记、去执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定出完整的规章制度,做事有条款可据,体现“公平”、“严格”。
规章条文不仅通过员工耳朵来听,更需要员工用心去体会、去牢记、去执行。
做事要有法可依秩序很重要。
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容易混乱。
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照个人意愿办事,容易造成无序浪费。
企业中常见的无序和混乱(1)职责不清造成无序(2)业务能力低下造成无序(3)业务流程无序(4)协调不力造成无序(5)有章不循造成无序执行制度要严格制度建立并不困难,难的是长期执行。
自觉为主,处理从严。
在竞争中求生存不允许失误,哪怕是一次。
更不能容忍“事不过三”。
人情归人情,事情归事情人有情,市场无情。
用市场的标准来要求员工,才是用人的上上之策。
市场的标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要滥用人情感情用事会误大事摆平“情”和“理”的位置,先有“理”才有“情”。
要避免感情用事,不要让个人感情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公事公办,别让制度成花瓶有了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更糟糕!有制度容易,按照制度办事难,让每个人按照制度办事更难!不要把制度当“花瓶”制度如果仅仅是摆设,会产生负面作用。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5篇)
公司人事规章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九、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以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为主要用人原则。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5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5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5篇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范文(4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行为,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中层干部、普通员工以及其他与本事业单位的职工劳动、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宜有关的人员。
第三条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尊重人的尊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依法、依规开展,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激励人才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章人员的聘用与录用第六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聘用与录用应当按照岗位的需要,符合相关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第七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录用应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保录用程序的公开透明。
第八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聘用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包括内部选拔、外部招聘、合同聘用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招聘应当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本事业单位的需求。
第十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录用应当按照岗位所属等级进行薪酬的分配,并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章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本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应当依据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本事业单位应当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本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的成长通道,为人员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鼓励人员创新和进取。
第十四条本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人员的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本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有效的考核机制,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十六条本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薪酬的调整和激励措施。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四篇)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单位红白喜事是指单位员工婚丧嫁娶、升迁晋级、生日庆祝、入职离职等喜庆或悲伤的个人事件。
为了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单位需要建立红白喜事规章制度,明确相关的礼节、流程和管理方式。
下面是一个关于单位红白喜事的规章制度,内容大致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的凝聚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的婚丧嫁娶、升迁晋级、生日庆祝、入职离职等喜庆或悲伤的个人事件。
第三条单位领导应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和隐私的前提下,予以适当的慰问、祝贺或悼念。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婚丧嫁娶制度第一条婚礼:员工结婚时,可向单位提出申请,请假一天。
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其他员工轮岗或协助工作。
第二条丧事:员工家庭有亲属丧失,可向单位提出申请请假,单位将给予适当的慰问和悼念。
第三条嫁娶:员工女儿婚嫁或儿子迎娶,单位可安排庆祝活动,员工可请假一天。
单位也鼓励员工主动参与活动,并给予慰问礼品。
第四条怀孕产假:员工怀孕,需要请假产检或产假期间,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合理安排工作,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
第三章升迁晋级制度第一条晋升:员工因业绩突出或工作能力得到发展,获得升职晋级机会时,单位应组织庆祝活动,向员工表示祝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二条升职和晋级的人员变动应按照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程序,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第四章生日庆祝制度第一条员工生日:单位应设立员工生日册,将员工的生日登记在册,每月集中慰问。
第二条在员工生日当天,单位可组织一定规模的庆祝活动,为员工送上生日祝福和礼品。
员工也可自愿向单位提出是否进行礼物慰问。
第三条有礼品的情况下,单位领导和同事应当参与庆祝活动,向员工表示祝贺,并祝福员工在新的一岁里取得更好的工作、生活成果。
第五章入职离职制度第一条入职:新员工入职时,单位应进行适当的欢迎和介绍,加强新员工与单位的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和人际关系指导。
人事专用章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公司/单位名称]领导:您好!我谨以此申请书,向贵公司/单位提出申请,希望批准我使用人事专用章。
以下是我对人事专用章申请的详细说明:一、申请原因1. 工作需要:随着公司/单位业务的不断拓展,人事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日益增加。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必要使用人事专用章。
2. 规范管理:使用人事专用章可以规范人事管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便于跟踪和审计。
3. 提升形象:人事专用章的启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单位在行业内的形象和信誉。
二、申请内容1. 章印规格:拟申请一枚直径为[具体尺寸]cm的人事专用章,材质为[具体材质],印文为[具体印文]。
2. 使用范围:人事专用章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人事档案的登记、修改和归档;(2)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3)员工福利待遇的发放和调整;(4)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5)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事项。
3. 管理制度:为确保人事专用章的使用规范,我单位将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人事专用章仅限于人事部门相关人员使用;(2)使用人事专用章需填写《人事专用章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时间、用途和责任人;(3)严禁私自刻制、复制或转让人事专用章;(4)对违反规定使用人事专用章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人事专用章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规范;2. 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对违反规定使用人事专用章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申请理由1. 提高工作效率:使用人事专用章可以简化人事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单位节省人力成本。
2. 规范管理:人事专用章的启用,有助于规范人事管理,提高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提升形象:人事专用章的启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单位在行业内的形象和信誉。
综上所述,我谨向贵公司/单位提出申请,希望批准我使用人事专用章。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在此,感谢贵公司/单位对我的关心与支持。
规范用章管理制度
规范用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用章管理行为,维护单位章的安全与合法使用,保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用章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行政人员、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用章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加强用章信息的管理与控制,确保用章安全。
第四条用章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统一、严密的原则,坚持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理念。
第五条用章管理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用章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用章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管理者所有,由单位领导班子统一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章二用章权限第八条用章权限分为章和印章两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确定具体用章权限。
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可根据需要,申请适当用章。
第九条章是指钉防伪章,具有法定效力的专用章。
第十条印章是指蜡印章,仅供公文、合同、契约等文件所需。
第十一条章印统一编号,由财务部门做好记录并备案管理。
撤销印章需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在具体使用中,应当严格按照用章权限规定进行操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章印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使用章印的人员,应当确保章印的安全不丢失,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离岗时应当交与保管人。
第十四条章印遗失、被盗、损坏等情况,应当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用章权限应当随着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保证各人员使用章印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章三用章管理第十六条用章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章档案,记录用章的开具、领取、使用、归还等情况,做到真实可查。
第十七条用章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用章的统一管理、保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用章管理人员应当维护用章的完整性,做到保证印章的清晰、完整、不变形,确保印章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用章管理人员应当每季度对用章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印章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条用章管理人员应当保密用章的使用,不得私自泄露印章信息,做到保证文书的保密性。
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善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档案管理工作是指对员工档案进行审核、整理、传递、借阅、调取、保管等一系列工作的统称。
第四条员工档案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准确性。
第五条员工档案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更新和补充信息,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各项手续。
第七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机密的原则,确保员工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第八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持续改进。
第二章员工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九条员工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记录、考核记录等内容。
第十条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员工档案的相关信息,并经过本人确认后,提交至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流程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员工档案的完善应当及时更新,包括职称评定、奖惩记录、考核记录等,做到时时更新、清晰明了。
第十三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和保密级别进行,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员工档案一经建立,应当依据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存档完整和有序。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员工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进行处理,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会被非法获取。
第三章员工档案的查询和借阅第十六条员工档案审核管理系统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的查询和借阅制度,确保员工对自己的档案信息进行查询。
第十七条员工对自己的档案信息有权进行查询,但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并注明查询目的和范围。
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
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人事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机关选人用人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
第四条机关人事部门是选人用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五条机关选拔任用干部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应通过公开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七条选拔任用干部应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程序。
第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根据机关工作需要和干部特长,合理配置职位,实行职务与职级分离,注重发挥干部的专业优势。
第九条选拔任用干部应注重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前培养、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章培训教育第十一条机关应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对干部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机关应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三条机关应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提升干部的个人素质。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四条机关应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机关应注重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将工作绩效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奖励惩处挂钩。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干部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七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八条机关应加强干部工资福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
“规范做事、严谨做人
“规范做事、严谨做人《左传》有云: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立德就是讲做人,立功就是做事,立言就是做学问。
由此看来,人的一生中,能够立自身根基的无外乎三件事,在此我要说的是前两件事:一件是严谨做人,一件是规范做事。
的确,做人之难,难于操纵情绪和在欲望中稳定心态;做事之难,难于从纷乱的矛盾和利益的交织中理出头绪。
而最能促进自己、发展自己和成就自己的人生之道便是:严谨做人,规范做事。
关于这两者的关系,我想说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最基本的课程就是要学会做人,如何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对你身边的人有用的人,这是每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所以永远都无法忽略。
而做事即是在做人基础上的升华,是一个人的自身价值的综合体现。
首先我们来谈谈严谨做人。
汉语词典对“严谨”一词的解释是:“严密谨慎,办事严谨”。
一般是指对待学习和工作的态度,严肃,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在现代应用中,“严”指紧密,没有缝隙;“谨”指慎重,小心.“严谨”主要指“严密谨慎"。
所谓“严谨”是指一种良好的思维品质,核心是思维严密的逻辑性。
反映自我约束的能力及取得成就的动机和责任感,是指我们如何控制自己及如何自律,反应有计划、有条理以及做事善始善终的特点。
严谨性由五个维度组成,分别是条理计划性、自我控制、责任性、能力和成就动机.严谨性表明一个人做事严谨、认真、踏实、细致、周全、有责任心。
严谨的基本特征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即:精、准、细、严.精:精是做精,精益求精,追求最好,不仅把产品做精,也把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到极致,挑战极限.准:准是准确的信息与决策,准确的数据与计量,准确的时间衔接和正确的工作方法。
细:工作细化、管理细化特别是执行细化.严:严是严格控制偏差,严格执行标准和制度。
《道德经•第六十四章》提到:“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孟子有言:“譬如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这些语句至今仍然脍炙人口。
直播人事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直播行业人事管理,保障直播企业及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直播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直播企业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主播、运营、技术、客服等岗位。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主播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积极传播正能量,为观众提供优质内容。
第六条运营人员应负责直播内容的策划、推广和运营,确保直播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技术人员应保证直播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解决直播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客服人员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解答观众疑问,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第九条招聘程序:员工入职需经过面试、试用等程序,符合条件者方可录用。
第十条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离职程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十二条离职手续:员工离职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归还公司物品,结清工资等。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
第十五条企业应设立员工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七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六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九条员工薪酬根据岗位、绩效、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条企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企业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生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村委议事规章制度
村委议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委会的议事活动,提高决策效率,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章村委会议事程序第一节会议的召开1.村委会会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召集由村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负责。
2.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由召集人确定,并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第二节会议的组织1.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如村委会主任不在或者因故无法主持,由副主任或代表主持。
2.会议的记录由指定人员负责,详细记录会议的议程、发言要点、决策结果等。
第三节会议的程序1.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一进行讨论。
2.与会人员应当尊重会议主持人的权威和决策权,不得干扰会议的进行。
3.在讨论阶段,每位与会人员有权进行发言,但发言应当遵循会议纪律,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4.重大决策应当通过表决方式决定,表决结果以多数票决定。
第三章村委会议的决策第一节决策原则1.决策应当以维护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利用村委会的资源,推动村庄的发展。
2.决策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节决策的流程1.决策提案应当由与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和问题的紧迫性提出。
2.决策提案经过审议后,交由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和表决。
3.决策结果应当通过合法程序正式记录,并予以执行。
第三节决策的结果1.决策的结果应当能够解决问题、推动村庄发展。
2.决策结果的执行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第四章村民参与村委会议事第一节村民的权利1.村民有权参与村委会的议事活动,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
2.村民有权通过适当的渠道了解村委会的决策情况,并对决策结果提出疑问或建议。
第二节村民的义务1.村民应当遵守村委会议事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2.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委会的议事活动,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第五章补充规定第一节解决纠纷1.若在村委会议事活动中发生纠纷,村委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解和解决。
2.若纠纷无法得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第二节规章制度的修订1.对于村委会议事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通过村委会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规范人力印章管理制度
规范人力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印章的管理、使用,确保印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人力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人力印章应使用规范化、统一化样式,且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由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五条不得擅自私自制作、使用印章,任何单位成员不得私自留置印章,不得代他人用印。
第六条部门印章、个人印章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签订、盖章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人力印章应存放在专用盒内,严格放置在专用抽屉柜内,由专人保管,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第八条人力印章应每日、每周定期检查,确保印章完好无缺,规格正确。
第二章人力印章种类及规定第九条单位印章种类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第十条部门印章包括:行政部门印章、财务部门印章、人力资源部门印章等。
第十一条个人印章包括:负责人印章、员工印章等。
第十二条人力印章上应标明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勿使用简称缩写。
第十三条人力印章使用范围限定于职责范围内,不得跨部门或私自盖章。
第三章人力印章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对人力印章的管理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重要印章的使用要加强把关。
第十五条个人使用印章要慎重,不得擅自使用公章或他人印章。
第十六条人力印章应按章使用,保持印章的整洁和清晰。
第十七条人力印章遗失或损坏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及时补办新章。
第十八条人力印章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或滥用印章权利。
第十九条人力印章的使用记录应当详细清楚,便于日后查证。
第二十条凡盖章文件需附加盖章审批表,经本人核实签署后,方可盖章。
第二十一条人力印章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定期培训全体员工学习印章管理知识,提高意识。
第四章人力印章使用的注意事项第二十二条对外联系或需要签署文件时,应及时准备好所需印章。
第二十三条人力印章使用时,应注意保管好个人印章、部门印章,防止丢失。
红白事的规章制度
红白事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红白事的管理,完善社会风气,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举行婚丧喜庆、慈善活动等红白事,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依法开展活动,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避免噪音干扰居民生活。
第四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尊重公共秩序,不得违法乱纪。
第五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参与者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持文明礼貌。
第六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第二章红白事申报与备案第七条举办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提前向所在社区、乡村委员会进行申报,并填写《红白事申报表》。
第八条社区、乡村委员会应当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红白事进行备案登记。
第九条社区、乡村委员会应当向主办方颁发《红白事备案证》。
第十条未经备案登记,擅自举办红白事的,社区、乡村委员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第三章红白事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确保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做好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保持现场秩序,不得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十三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合理安排停车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注意垃圾分类,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红白事的主办方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红白事的宣传与宣讲第十六条社区、乡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红白事管理规定的宣传,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第十七条社区、乡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
第十八条社区、乡村委员会应当定期发布红白事管理规定,让更多人了解并遵守。
第五章红白事的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红白事管理规定的主办方,社区、乡村委员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对其进行罚款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确保红白事安全有序进行的主办方,社区、乡村委员会可给予表彰并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于参与红白事的人员,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社区、乡村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关于个人印章的法律法规
关于个人印章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行为,加快构建企业和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能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包括市政务服务大厅、市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车驾管服务和违法处理大厅、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川管理部大厅、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县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各类办事大厅等)窗口工作人员,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从事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第二章仪表规范第三条着装整洁大方。
工作人员要按照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要求着装,原则上每年5月至10月,上装着浅色或白色衬衣(长、短袖均可)、下装着深色或黑色长裤(女土可着职业正装裙),气温较低时上装可外加深色或黑色西服外套;每年U月至次年4月,外着深色或黑色西服套装,内着浅色或白色长袖衬衣。
有法定职业制服的工作人员,按行业规定着装。
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着背心、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第四条仪表端庄自然。
工作人员要充分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头发干净、梳理整齐。
男性工作人员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蓄胡须,女性工作人员不披头散发、不烫染奇异发型。
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保持指甲缝内干净无污物。
禁止工作人员在服务对象前整理装容、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条举止文雅规范。
工作人员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面对服务对象时要面带微笑、热心真诚,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禁止工作人员使用扔、投等不文明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翻越柜台、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禁止酒后上班、带小孩上班或工作时间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在政务服务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禁止在后台审批区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
人事部规章制度通知
人事部规章制度通知(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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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人资部印章管理制度全套
某公司人资部印章管理制度全套
为保障人力资源管理部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可靠性、规范性,规避在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印章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使用办法。
1.适用范围,对外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业务往来的使用,如人社局、商保机构、院校等;对内用于公司出具的个人在职证明.离职证明.薪资证明(收入证明)等与人事信息相关证明,及本部门文件、通知等资料的签章使用等。
2、保管,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保管或被授权人负责管理。
3、使用流程
3.1、使用印章前,使用人需填写《人力资源管理部印章使用申请单》,填写用章的原由、内容、份数等,经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保管人可盖章,若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副职负责审批,但对于超过授权范围内或由负责人决策的事项,需提前沟通确认。
3.2、保管人要严格审查盖章材料与申请单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可盖
章,否则有权拒绝。
3.3、保管人盖章后,需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填定《人力资源管理部用章登记表》,内容包括,用章内容、用章日期、经办人签字、使用人签字等。
4、印章外借,原则上印章不允许外带;若需外带,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带出,外带人员对印章使用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注意事项
5.1、严禁在空白纸面上盖章。
5.2、保管人严禁私自用章,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5.3、任何人用章,必须严格按流程办理。
6、本管理规定如遇公司印章规定有冲突地方,以公司规定执行。
医院红白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红白事管理,规范红白事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医院职工的精神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在医院范围内的红白事活动。
第三条医院红白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简约节俭,反对铺张浪费;2. 文明礼貌,树立良好风气;3. 尊重传统,体现时代精神;4. 合法合规,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红白事活动范围第四条医院职工及其家属在医院范围内举行的红白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婚礼、订婚仪式;2. 丧葬仪式;3. 葬礼、追悼会;4. 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喜庆、丧葬活动。
第三章红白事活动审批第五条医院职工举办红白事活动,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接到职工红白事活动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1. 活动时间、地点;2. 活动规模;3. 活动经费;4. 活动内容;5. 是否符合医院红白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红白事活动审批权限如下:1. 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批;2. 党委、行政办公室审批;3. 院领导班子审批。
第四章红白事活动规范第八条医院职工举办红白事活动,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举办红白事活动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经审批后方可进行;2. 红白事活动不得占用医院公共资源,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3. 红白事活动应简化程序,简化仪式,减少宾客,降低成本;4. 红白事活动不得收受红包、礼金等财物;5. 红白事活动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第九条医院职工参加红白事活动,应遵守以下规范:1. 主动了解活动情况,自觉遵守活动规定;2.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3. 不得在活动过程中大声喧哗、酗酒闹事;4. 不得收受红包、礼金等财物。
第五章红白事活动经费第十条医院职工举办红白事活动,活动经费由举办者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医院职工举办红白事活动,不得向医院申请经费支持。
人事部规章制度上墙
人事部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人事管理工作,规范人事相关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事管理原则1. 人尽其才,以德为先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重视人才培养、激励和引进4. 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5.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6.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好员工劳动保护第三章人事管理程序1. 招聘管理1.1 制定招聘计划,明确职位要求和招聘条件1.2 采用多种渠道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公平公正1.3 严格执行招聘程序,做好笔试、面试等工作2. 岗位分析2.1 对各岗位进行分析,明确职责、权利和工作要求2.2 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员工工作任务和目标3. 员工培训3.1 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员工培训3.2 鼓励员工参加企业内外部培训活动3.3 培训成果评估,调整培训计划4. 岗位评价4.1 根据工作要求和员工表现进行岗位评价4.2 评价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等依据5. 员工考核5.1 制定员工考核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进行考核5.2 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1. 工资福利制度1.1 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表现确定工资水平1.2 确保薪酬福利公平合理2. 福利待遇2.1 根据企业经济状况确定福利待遇2.2 严格执行福利政策,确保员工权益3. 绩效奖励3.1 根据员工绩效情况进行奖励3.2 确保奖励制度公平公正第五章离职管理1. 辞职手续1.1 员工需提前书面提交辞职申请1.2 公司提前与员工协商好离职手续2. 离职补偿2.1 根据员工服务年限给予补偿2.2 确保离职补偿公平公正3. 离职交接3.1 离职员工需做好工作交接3.2 公司需妥善处理离职员工相关事宜第六章纪律管理1. 工作纪律1.1 严格执行公司工作纪律1.2 对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分2. 职业道德2.1 要求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2.2 做好员工职业道德教育第七章企业文化1. 建设企业文化1.1 宣传企业文化理念1.2 培养和弘扬企业核心价值观2. 营造良好企业氛围2.1 维护员工和谐关系2.2 共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第八章其他规定1. 责任制定1.1 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人事管理规定1.2 保证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2. 修改和解释2.1 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修改,需由人事部门负责人批准2.2 对人事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部门负责人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严格按企业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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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第一章录用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二条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三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第四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缴验下列表件:(一)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三)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
(四)人事档案资料。
(五)其他必要文件。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毒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曾因被开除者。
(八)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第六条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及必须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人员共分八级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下表所示。
表1-3 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二)从业人员晋升的办法另订。
第二章保证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手续。
第八条填写证书要注意下列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核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企业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现有不动产者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情况。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方为有效。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一)就职于本公司的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当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应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者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企业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尚欠账款不清者。
第十一条保证人如果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俟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重新办理保证手续后,才可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情形发生后十五天内,另觅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犯案。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
(三)铺保之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
(四)保证人之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三条被保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果没有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项,其保证书必须发还其本人。
第三章纪律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
(九)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 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生产,提高质量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
(十三) 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事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接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十七条经理级(含)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
2.每次迟到罚款5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
(二)旷工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六日,或一年旷工达十二日者,予以角聘,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第十九条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条员工待遇分为三种:(一)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三)奖金第二十一条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5日发放薪金;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
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二条临时性、特定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
第五章休假第二十三条员工享受国家的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特别休假。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特别休假。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特别休假。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公司人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碍生产或业务为原则,事先共同拟定休假日期延长办法,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公司应发给薪资。
第二十八条员工停薪留职不给特别休假。
第六章请假第二十九条员工给假类别分为八种(见下表)。
第三十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作处理。
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
(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部留存。
第三十一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抣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从给假日期扣减。
第七章奖惩(一)嘉奖:每次加发四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九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3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四)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四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第次减发九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记大过:第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调度,情节轻微者。
(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导致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伪证、诬害,制造事端者。
(四)因工作中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三)损坏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屡劝不改者。
(六)六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一)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