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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
内无障碍物。

1.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
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3、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
应鸣声示意。

1.4、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
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
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5、操作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因难时,可设高空、地
面两人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办法联系中进行指挥。

1.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
天作业。

1.7、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
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8、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用非载人起
重机载运人员。

1.9、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
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作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
措施。

1.10、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11、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篮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1.12、起重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作业。

1.13、起重机在吊满载或接近满载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
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进行提升。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14、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

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15、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1.16、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起重机的要求。

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

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作业中必须正常检查紧固情况。

1.17、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

(2)危险端而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端面磨损超过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直径的3%~5%。

1.18、起重机制动器的制动鼓表面磨损达到1.5~
2.0mm时(大直径取大值小直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度50%时均应更换。

2、汽车起重机
2.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离沟渠、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2.2、启动前重点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2.3、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按照发动机起动要求进行启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

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达到30。

C以上,方可开始作业。

2.4、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支腿有定
位销的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2.5、作业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如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行调整。

2.6、起动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2.7、伸缩式臂杆伸出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

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臂杆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2.8、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2.9、伸缩式臂杆伸出后,臂杆下落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2.10、机械传动的汽车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必须用低速档传动。

2.11、作业中发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
放下重物,待调整后,才能继续作业。

2.12、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2.13、起重机行驶请必须按规定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

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过铁路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必须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2.14、起重机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台上站立、蹲坐以及堆放物件。

2.15、作业后伸缩式臂杆的起重机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妥,挂好吊钩。

3、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
3.1、起重机路轨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砂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接有关规定执行。

3.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3、用滑线供电有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3.4、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设施。

3.5、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3.6、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2)紧固件应紧固;
(3)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4)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7、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3.8、开动前,先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

3.9、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从人和设备上面通过.
3.10、吊运的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

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

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上去.
3.11、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基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3.12、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基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其锁紧夹轨器。

3.13、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3.14、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的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3.15、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云湛高速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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