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安全无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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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发文号:总局令第15号发布单位:安监总局发布日期:2007-11-30实施日期:2008-01-01点击数: 28638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1日根据2015年4月2日《总局令:修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等规章的决定》修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四)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五)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六)关闭;(七)拘留;(八)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景区安全事故案例分享

景区安全事故案例分享

安全 教育
二、景区特殊情况处理
5、中暑是人在高温环境下,身体热量不能及 时散发,体温失调而引起的一种疾病。轻者全 身乏力、头晕、心慌,重者昏迷不醒。一旦发 生中暑,让患者躺在阴凉通风处,松开衣扣和 腰带。能喝水时,喝凉开水,淡盐或糖水等, 也可服用十滴水、仁丹、霍香正气水。同时用 湿毛巾包敷患者的头部和胸部,不断给其扇风 吹凉。患者高热、昏迷、呼吸困难时,应进行 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08年某游客游玩疯狂老鼠,游戏结束后 横跨设备,被突然启动的设备撞倒,导致腿 部受伤。该设备从车体右侧下车,环道离开 游戏区,游客为了方便下车,横跨设备。该 设备设计存在缺陷,违背游客动线。 措施: 1)做好游客禁区的栏杆防护。 2)做好该区域标示、提醒、人手。
安全 教育
2、设备伤亡事故案例 (3)08年某景区鬼屋项目,游客受扮演鬼“ 恐吓”后,向前奔跑,面部撞到墙上,造成 擦伤。或后退撞倒后边游客,后边游客倒地 ,头撞应急通道门上,受伤。方的炼狱栏杆 ,致使游客鼻梁受伤等。 措施: 1)由于该设施为非标产品,多做现场模拟, 找出安全存在点进行整改。 2)规范员工与游客的互动尺度。
安全 教育
2、设备伤亡事故案例
(6)08年某景区老爷车驾驶员,撞倒路上奔 跑的孩子,造成孩子死亡。老爷车车身较长 ,转弯处视线盲区较多,除了对道路的宽度 要求外,车上安全员一定要配置,与驾驶员 配合安全。
安全 教育
3、员工伤亡事故案例 (1)03年某景区园林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进入 设备运行禁区,利用工作之便,捡拾过山车 游客掉落的物品时,误判安全距离,被过山 车撞倒头部死亡。 措施: 1)加强运行禁区的管理,设备运行时,任何 人不得进入。加强员工教育。
安全 教育
3、员工伤亡事故案例

2015年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2015年安全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2015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落实、监察及评价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于2015年7月6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和评价,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按照标准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评,现将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效果评估如下:一、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1、死亡事故为零2、火灾、爆炸事故为零3、重伤以上事故为零4、轻伤事故1%5、车辆安全事故为零6、新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100%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8、事故隐患整改率95%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级达标二、落实目标采取的保障措施1、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立有责任状: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部具体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生产车间、部室以部门负责人为首,另有兼职安全员1人,组成2人安全领导小组,与生产技术部密切配合,直接抓好各生产工段、部室各班组及每个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要求和安全规定的落实。

2、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采取不同方式的安全培训,通过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提高员工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减少了习惯性违章行为,实现了安全无事故。

3、加强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生产技术部每天都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员工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并结合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有效的杜绝了职工的违章行为。

4、充分利用好安全管理看板,让每位岗位工都每班上班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安全管理看板填写好,要求要根据天气状况、人员状况、设备运行状况、自我防护劳保用品穿戴等都要写清楚,为岗位工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由于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了上半年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创建安全”无隐患、无违章、无事故”班组方案的建议

创建安全”无隐患、无违章、无事故”班组方案的建议

创建安全”无隐患、无违章、无事故”班组方案的建议:
1.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设备、工具、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加强安全监督,定期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违章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 加强安全技术,定期对安全技术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雨季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雨季安全教育培训教案

触电事故案例
案例三
2008年10月7日下午,某施工单位派施工人员汪某、曾某对某加油 站防雨棚进行加固整改。14时10分左右,加油站经理陈某发现汪某、 曾某在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的情况下,正 准备在加油站站房一角用电钻打孔,当即责令停止作业。陈某确认他 们停止作业后,去找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交涉此事,并向加油站管 理科科长电话通报。在此期间,曾某又回到作业点,在站房一角打孔 安装膨胀螺丝。14时35分,当他走到站房另一端爬上操作台时不慎触 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9、防井喷
井喷事故是石油工业中较大的恶性事故,发生井喷不仅能破坏油 气层、烧坏设备、污染环境,严重时还能造成群体伤亡,而且制服井 喷事故很难,易给国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修井作业因部分油区压 力低,修井时间短,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发生井喷事故。重庆开县 “12.23”井喷事故造成了243名人员死亡、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难以 弥补的社会影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反省。
防范措施
认真执行作业现场规范内容,推行标准化现场。岗位 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标准和检查考核细则,细化 管理,严格标准,存在隐患绝不施工,要坚决克服盲目施 工,胡干蛮干,要合理掌握生产节奏,杜绝违章作业。盯 岗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安全观察”,积极查找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员工作业行为无违章,设备无隐患,标 准无降低。
雷击事故案例
1989 年 8 月 12 日 9 时 55 分,黄岛油库上空雷雨交 加,正在收油的 5 号油罐因雷电导致爆炸起火, 14 时 35 分, 5 号油罐原油沸溢,喷溅的油火又将 距该罐东侧37米处的4号油罐引爆。随即毗邻的1 号金属油罐爆炸着火,2号、3号金属油罐爆裂起 火,整个罐区形成一片火海。18时左右部分喷溢 的原油沿地下管沟、路面及低洼处入海,造成部 分海域污染,救火中有19人牺牲,78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总局令77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总局令7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4月2日发布77号令,对该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下面为修改后完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4月2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6日)附件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70号)一、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二、必须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必须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

四、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五、必须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

六、必须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0日)附件3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9号)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发布日期:2014年9月29日)附件4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节选)(安监总局令第67号)四、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现予批准发布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doc质检总局2015年1月7日附件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二章日常监督检查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包括副省级市、地级市、自治州、盟、直辖市的辖区或县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进行了修改,现决定:一、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作出修改(一)将规章的名称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二)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三)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安全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编号:001#—2015—4—30时间:2015年4月30日地点:现场会议室参加单位及人员:见会议签到表会议主持人:**会议内容:一、施工单位项目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的汇报:1、本月主要安全生产有14#、15#、16#施工电梯安装和主楼悬挑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设备塔吊附着安装的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出现。

2、通过今天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但施工现场还是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经建设、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指出,会后我们施工单位将落实专人负责,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以下问题:(1)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置;(2)各栋号卸料平台和22#、23#楼落地式卸料平台通道铺设不完整、规范等存在安全隐患;(3)塔吊单钢丝绳起吊;(4)临时用电配电箱未上锁、未关闭,线路端头无插头直接插入插孔;(5)临边、洞口、脚手架水平兜网防护不到位,外脚手架上堆物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对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的评述和要求:(一)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评述和要求:根据目前的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建筑施工五大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的安全隐患消除和严格管理相关工作。

1、防止坍塌:护壁、外架、落地架、承重支模架坍塌事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要求整改执行到位;2、防止高处坠落:要求高处作业人员系挂好安全带、施工单位在电梯井口四周和楼梯两侧及时加设防护栏杆和安全兜网、临时防护门。

各楼层水电井、风井、烟道及放线孔等预留洞口应及时覆盖,卸料平台与主体之间处的缝隙须及时封闭并安装安全门及核算荷载并设置限重牌,无防护基坑周围应及时加设防护栏杆和挂设安全警示标志牌;3、防止触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二、三级配电箱须按要求上锁,禁止使用刀闸开关和护套线及绞芯线、严禁一闸多用、一个漏电保护器接多台设备的违规现象;施工单位须做好临电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严格管理;4、防止物体打击。

电力公司安全检查通报

电力公司安全检查通报

电力公司安全检查通报2015年第十一期安全环境保障部2015年4月24日下午,甘肃星火煤电公司统一安排,电力公司组织各单位对生产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现将查出的问题通报如下:一、运行分厂1.制氢站安全须知牌未固定,在墙上靠着;2.制氢站西侧门坏(5月31日前);3.制氢站操作台乱、灰尘多,值班室物品摆放较乱;4.综合水泵房值班记录不完整,交接-班签字有遗漏;5.综合水泵房值班操作台内有烟头、烟盒;6.净水车间大门损坏(5月31日前);7.净水车间内冬季暖炉灰渣未清理,现场脏乱;8.净水车间内树脂摆放较乱;9.消防水泵房内无巡检记录本;10.化水值班室(水处理值班室)缺陷本无评价内容,缺陷已处理,但无缺陷内容;11.#1机电除尘室内巡检时间为17:30,18:00的巡检情况已签。

二、检修分厂1.废水车间处排水在安迪盛处管道压断,水到处流;2.综合水泵房与循环水泵房内暖风机应全部拆除;3.综合水泵房配电柜外接线不规范,应拆除;4.综合水泵房内#1、#2工艺水泵出口联络门盘根漏水;5.综合水泵房内电焊机无接地线;6.化水车间#2超滤反洗水泵压力表缺失;7.化水车间卸酸碱泵无压力表;8.#2机通风柜检修MCC柜(编号20BJH05GS121)配电柜前应加防护栏,配电柜北侧检修电源箱柜门锁缺失;9.#2机凝结水泵检修平台爬梯进口未加装防护栏;10.#2机MCC柜(编号20BJB02GS121)内接伴热电源临时线应拆除;11.#2凝汽器西侧检修平台入口处应加装护栏;12.#2炉0m捞渣机旁周围杂物需清理;13.#2炉B 磨煤机电动葫芦防脱钩装置缺失;14.#1机锅炉电梯安装时,应在电梯进口处设置防护设施、警示标识;15、综合水泵房电缆沟无盖板,沟内有垃圾,地面穿线未封堵;16、综合水泵房旁配电室电缆沟盖板未盖;17、#1、#2机电子间工程师站设备卫生差;18. 消防水泵房内设备卫生较差。

三、燃运分厂1.油库门口进出登记簿需设置专用箱;2.油库巡检记录本中4月13日自9:30到16:40未巡检;3.灰库冒灰严重,抓紧将外流的灰清运干净。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2015年第5号

精心整理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公告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省以下各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经营(含销售、出租、进口)和使用单位(含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同)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规则不适用于许可实施机关对取得生产许可单位开展的监督抽查,以及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检查计划、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或由各级监管部门组织的,针对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检查单位的特定设备或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持有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以下统称检查人员)。

第八条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由市级监管部门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二)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第九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以及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应报省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附2)的规定执行。

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

查。

督检查。

1.2.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3.拒绝监督检验的;4.产品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出厂或者交付用户使用的。

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

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

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HLRD-SJB2015-03反事故措施管理办法2015-03-20发布 2015-03-20实施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生技部发布1.目的为确保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安全生产,规范热电项目反事故管理的职责与分工,规范反事故措施的编制、检查、落实、监督、整改、总结等全过程管理,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生产各个环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哈伦能源热电联产项目安全生产水平。

2.基本原则反措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定义与术语反事故技术措施:是指在事故原因分析、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电力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预防人身和设备事故为目的,研究制定的事故防范技术措施。

4.反措组织机构反措组织机构由生产厂长、反措领导小组、反措专项负责人、反措专项小组成员组成,(附件一)。

4.1.职责与分工4.1.1.生产厂长是反措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4.1.2.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反事故措施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反事故措施领导小组是公司反措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并向生产厂长负责,主要职责是:4.1.2.1.组织编制公司具体的年度反措计划,并向集团公司上报重点反措项目计划。

4.1.2.2.组织实施反措项目计划,结合检修计划将其纳入机组大、小修检修项目计划中,做好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反措项目的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等工作。

4.1.2.3.负责重点反措项目的资金落实与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4.1.2.4.经常检查反措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4.1.3.生技部、运行部的各专业主管、专责,各反措项目的负责人是反措计划的具体执行责任人,主要职责是:4.1.3.1.认真执行热电项目部反措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4.1.3.2.按照热电项目部下达的年度反措要求,对照开展专项普查活动,负责反措内容实施过程中对小组成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2015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2015

2.8
王有胜
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 严禁带接地
1 月-12 月
线(接地开关)合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 入带电间隔。
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进入生产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掌握相关安全防护知识, 从事 3.1 王有胜 手工加工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 从事人工搬运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撬杠、滚杠、跳板等工具的正确使用 方法及安全防护知识。 1 月-12 月
1 月-12 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6.1
王有胜
起吊易燃、易爆物(如氧气瓶、煤气罐)时,必须制订好安全技术措施, 并经主管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吊装。
1 月-12 月
6.11
王有胜
遇大雪、大雨、雷电、大雾、风力 5 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严禁户外或露 天起重作业。
1 月-12 月
7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在受限空间(如电缆沟、烟道内、管道等)内长时间作业时,必须保持通 风良好,防缺氧窒息。在沟道(池)内作业时(如电缆沟、烟道、中水前 池、污水池、化粪池、阀门井、排污管道、地沟(坑)、地下室等),为
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5 王有胜 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 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等特殊场所, 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1 月-12 月
2.6
王有胜
在低压设备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低于 0.1m,进入其范围 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1 月-12 月

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培训(2022)

防范惯性事故强化技术及管理交底刚性要求培训(2022)
造成前支腿刚度和稳定性不足,导致前支腿失稳,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一是项目部技术、安全专项管理制度未落实,未就超过架
桥机允许最大纵坡12‰的能力架设箱梁的有关措施和施工方案。二是项目部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跟班作业不落实。三是现场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 作不力,未及时消除施工人员在一年多的施工中不按照《专项方案》用钢支 墩进行桥机前支腿抄垫的隐患。四是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五是 主梁连接螺栓的检查和实验检验不够,对旧有螺栓是否存在氢脆隐患检查不 够。
4.动火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岗盯控并配置合格有效的灭火器材。
事故简况: 2015年5月4日16时,由 XXX 单位总承包.XXX 公司专业分包的宁波市轨道交通 天童庄车辆段2标文体中心工地,作业人员在工序转移过程中,将层面板踩翻坠 落,造成2人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在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踩
事故简况: 2015年4月2日23时15分,由XXX单位承建施工的津保铁路工程3标,在跨子
牙河特大桥271#墩-270#墩32米双线箱梁架设施工过程中,架桥机喂梁到位准备 落梁时发生倾覆,箱梁随架桥机从16米高度坠落,撞倒270#墩,造成4人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架桥机前支腿抄垫工艺执行违规,使用11块橡胶垫块抄垫,
间接原因:一是项目部对现场“三违”作业管控不到位,现场管控不 力 。二是分包施工班组未按方案和交底组织施工,违反桥面系施工工序和 规范要求。三是对分包施工班组技术,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够。
控制措施: 1.制定专项(防撞墙)模板施工安装、拆除方案。对于结构重心位于梁
体以外的悬臂式防撞护栏,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主梁横向联结完成方可施工 作业的内容和措施。
织施工;二是项目部技术、安全交底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现场监督管 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检查流于形式,基坑开挖、立模作业中的安全隐患长期 未消除。

安全生产无事故总结

安全生产无事故总结

安全生产无事故总结我公司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活动的主题为“反违章、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下面店铺整理了安全生产无事故总结,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无事故总结范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物流中心“百日安全无事故”的精神要求,和“强意识、查隐患、保安全”活动安排,威海配送中心,紧紧围绕“落实责任、消除隐患、保障安全”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现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安排,广泛发动为确保“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12月27日及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传达活动通知精神,进行全员发动。

成立以配送中心主任为组长、主管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广泛听取员工意见,精心策划,制定符合配送中心实际情况,并行之有效的活动计划,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确保活动按计划部署,有条不紊的进行。

各班组及时根据配送中心的活动计划,开展班组讨论、发动;配送中心主任、主管与班组定点联系,定点管理,深入班组,进行监督指导。

各班组开展针对设备、设施及岗位操作隐患查找,达到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个人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二、大造声势,宣传手段行之有效活动初始,在油库大门挂横幅一个,在库内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我要安全“活动专栏张贴活动实施细则及相关知识,使每位员工每次进入油库都能看到。

在活动的中制作“百日安全无事故”黑板报一期,对活动进行引导、总结。

及时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手段,营造一个轰轰烈烈的“强意识、查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氛围,提高全体员工对活动的认识,激发了大家参与活动的热情,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真抓实干,做好冬防工作组织全员进行冬季油库防火、防冻等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了防范部署,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冻、防凝、防滑、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确保不发生油库设备损坏、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具体做了以下防范工作:1、对输油管线、膨胀管、消防管线、消防栓、炮,放尽积水,油罐排污阀门保温包扎,防止冻胀管线、阀门。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2015年4月25日9时50分左右,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1号井(溜井)的人行检查天井发生一起较大炮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9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28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副省长刘慧晏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科学组织施救,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司监察专员周彬、副调研员李春民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后,昆明市、东川区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长李文荣、常务副市长何刚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前往东川指挥救援,东川区委、区政府指派当时离事故现场较近的区委常委、副区长朱绍彬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事故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昆明市政府于当天夜里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月27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该起事故提级由省级调查,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汤忠明副局长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昆明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落雪铜矿“4·2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昆明市东川金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水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公司位于昆明市东川区新村路南段(白云街),系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定代表人张环宇(总经理),注册资本266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有铜矿开采、铜矿浮选,冰铜冶炼,矿山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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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9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2015年四月份安全无事故措施及实施方案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发展,进一步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四月份安全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月度安全无事故措施制定和落实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14]451号)、《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无事故措施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晋市煤局字[2011]598号)、《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煤矿月度安全无事故措施制定和落实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字[2012]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停工办证期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四月份安全无事故措施及实施方案,内容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2009]39号文批准为45万吨/年的整合单独保留矿井。

井田面积1.2435km2,批准开采3号煤层。

属高瓦斯矿井,无突出危险性,无爆炸性,为不易自燃煤层。

目前,矿井已完成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工作,正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矿井通风系统情况矿井主要通风机采用FBCDZ№-6-N019型防爆轴流通风机二台,电动机功率2×185Kw,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矿井排水系统情况在+690m水平建中央水仓和中央水泵房,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为352m3。

选用100D-45×7型水泵三台排水管选用Ф108×4无缝钢管,设臵二趟排水管。

3、提升运输系统情况主立井使用箕斗提升,装备2JK-2.5X1.5/11.5E双滚筒提升机,配用一对2.5t箕斗,钢丝绳罐道,负责矿井的原煤提升任务。

皮带运输巷采用3部DSJ80/30/30、DSJ80/40/2×55、DSJ80/40/40运输机运送原煤,工作面前后刮板输送机采用SGZ-630/2×110,顺槽使用一部SZB-730/75转载机。

可伸缩式输送机运送原煤入井底煤仓内。

副立井采用2JK-3/31.5提升机,提升容器为非标罐笼,担负人员、矿车、矸石、设备和材料等的提升任务。

4、矿井供电系统情况矿井采用双回路10Kv电源,一回路来自丹凤变电站和瑞5线870线路(10kv)专线作为主电源;另一回路来自大阳和瑞线860(10kv)专线作为备用。

5、矿井压风系统情况采用ERC200SAL型螺杆空压机二台,供风量26m³/min。

在主井工业场地建空压机站,设臵5m³储气罐二个,集中向井下主要用风地点供压风,压风主管选用Ф133×4.5、支线管路选用Φ89×4.5型无缝钢管敷设至井下各用风地点。

6、矿井供水防尘系统情况在工业广场建300m3生活消防、安全调节水池,使用DN108无缝钢管引至工业广场,以静压的方式向工业场地供水。

井下供水选用DN108、DN50、DN25无缝钢管向各用水地点供水。

井下施工采用湿式打眼,各转载点、卸载点、溜煤眼上、下口均设喷雾洒水装臵,主要巷道、准备巷道及各顺槽均按要求装设降尘水幕装臵。

7、矿井通讯系统情况矿井通信系统包括行政通信和生产调度通信。

矿井办公楼内设通信交换机室,对矿井地面、井下各用户进行行政、调度通信。

(1)、地面通信系统设计选用SH3000DS型调度通讯系统。

可提供井上下用户数量不少于200门,通信电缆采用MHYV-30*2*0.8型市话通信电缆,敷设方式采用沿建筑物外墙挂设方式,至通风机房等偏远地点采用电杆架设方式。

(2)、井下通信在井下各硐室、变电所、采区水平最高点、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胶带机机头等重要场所均设臵本安型调度电话机,通信电缆选用矿用阻燃型MHYBV-30×2×0.8型两回沿副立井井筒敷设至井底车场转接箱,再经分线合引至各用户。

8、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情况矿井安设KJF2000N监测监控系统,与上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联网。

目前共设臵14个分站,其中:地面6个分站(抽放泵站4个,筒仓1个,风机房1个),井下设13个分站,各分站根据安装位臵的不同设臵瓦斯、温度、风速、压力、设备开停、风筒风量、一氧化碳、风门开关等各种环境、状态传感器。

监控分站对各种传感器的信息进行实时采集、数据处理和超限判别,将有关数据传送给调度室监控机。

在井上、下各重要工作地点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

9、六大系统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调度通信联络系统、紧急避险以完善正常使用。

10、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井下副立井附近建有70人永久避灾硐室,在一采区采区轨道巷与采区运输巷之间建有50人采区避难硐室。

确保在矿井灾变时,井下作业人员及时避难。

二、上月安全无事故措施落实情况1、首先利用班前会、调度会,各科(室)队、组下发并传达贯彻学习了《三月份安全无事故措施及实施方案》、《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措施和方案》。

2、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时时事事有人管,实现了安全零事故,确保了矿井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强化矿领导入井带班的安全责任。

4、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5、在停工办证期间,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严格执行每周五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平稳的安全态势。

6、学习贯彻了《停止联合试运转期间项目竣工验收方案与措施》实现了安全无事故,并顺利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

三、各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情况:三月份,晋城市煤监局安全设施现场核查1次,查出隐患5条;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检查2次,综合验收查出隐患19条,例行检查查出隐患5条;泽州县煤炭工业局检查2次,五人包保小组检查3次,天泰能源有限公司检查2次。

针对所查出的隐患,全部做到了整改落实到位,并经上级部门复查,下达了复查意见书。

矿井本月隐患排查情况:开展内部隐患排查2次,查出隐患6条,各项问题已落实到人,并进行了整改。

保持了元月份期间的安全平稳态势。

四、四月份工作计划安排:1、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关于网上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试运行的通知》的通知,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2、执行“一停四不停”文件精神要求;3、计划月底完成转产验收,开始正常生产。

五、四月份主要工作区域安全状况危险性分析及安全保障措施1、3101采煤工作面安全状况及危险性分析(1)当前安全状况:3101采煤工作面为双“U”布臵,至2014年8月1日矿井联合运转以来, 3101采煤工作面已正常推进了4个月,推进进尺150米。

工作面正常涌水量不大于3m3/d,工作面回风顺槽、辅助回风巷瓦斯浓度在0.15-0.32%之间,上隅角瓦斯浓度在0.25-0.5%之间。

顶板周期来压不明显。

工作面风量设计为840 m3/min,实际配风量为1128m3/min。

总体来说采煤工作面推进顺利,安全状况良好。

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分析①采煤工作面隅角瓦斯浓度有积聚超限的可能,有可能引起人员窒息和瓦斯爆燃事故。

②采煤工作面机头、机尾超前支护压力受矿山周期来压影响有可能加大,对安全出口造成影响。

(3)、安全保障措施:隅角瓦斯浓度处理①充分发挥采煤工作面双“U”通风,及时加强利用回风顺槽与辅助回风巷联络贯通风的作用。

②充分利用采空区低负压瓦斯抽放效果,降低采空区的瓦斯浓度。

③要高度重视和发挥本煤层高负压瓦斯抽放效果,降低本煤层对工作面瓦斯的大量释放,减少隅角瓦斯释放量。

④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工作面通风,加强工作面通风和瓦斯管理,避免瓦斯积聚,消除事故隐患。

⑤瓦斯员检查要巡回检查进回风巷、工作面、上隅角、老空侧等地点瓦斯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调度中心。

⑥瓦斯员要监督本工作地点的监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并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

如果误差较大时,要对传感器及时调试或更换。

⑦完成转产验收恢复生产后,上隅角瓦斯管理必须做到:a、因瓦斯超限,而导致工作面停电,必须进行处理,瓦斯浓度下降到0.8%以下后,方可复电生产,不得人为将瓦斯电闭锁拆掉。

b、在上隅角处接压风管,安装风流引散器,将角度调整合适,压风管路要保持在常开状态,对上隅角进行压风排除瓦斯,综放队要根据工作面的推进情况,适时挪动风管位臵,此项工作由跟班队长负责落实。

c、由回采队每班跟班队长负责上隅角瓦斯传感器的管理,当班瓦斯员配合,杜绝瓦斯超限现象。

d、当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6%时,根据情况适当控制割煤速度,如超过0.8%时必须停止工作面煤溜及采煤机作业,回风巷内全部设备也必须停止作业。

当瓦斯浓度达到1.2%,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出现以上情况时必须对上隅角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作业。

⑧矿监控维护工要按照规定定期做瓦斯超限断电实验,确保闭锁功能灵敏、可靠。

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应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各跟班矿邻导、安全员、瓦斯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观察的顶板压力情况,发现异常如支护漏液、倾倒等,及时报告调度室处理,确保两巷安全出口畅通。

完成专产验收恢复生产后,支护工作要严格做到以下几点:①进行支护作业时,首先要对支护地点底板进行清理,支柱要根据底板倾斜情况保证迎山有力,使用的单体柱必须四爪齐全,严禁使用缺爪柱和漏液柱,支护好随时用钢丝绳捆绑。

②进行支护时,保证支护强度,严格敲帮问顶制度,禁止空顶作业,穿实背牢顶帮,回切顶时必须打好戗柱。

③支架立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31.5Mpa,柱径100mm的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11.5Mpa。

④提高采煤机开机率,加快工作面推进进度。

⑤要经常检查支架,支柱有无漏液、下降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要及时处理。

⑥支回柱时,要严格遵循“先支后回”的原则。

⑦验收员要严格按照顶板离层仪观测方法按期观测顶板变化,如有异常要立即通知生产科,采取支护措施,防止顶板冒落。

⑧上下隅角顶板如未冒落,则必须采取强制放顶,可预先钻眼,放震动炮,使顶板松动冒落,达到冒落要求。

2、掘进工作面安全状况及危险性分析(1)当前安全状况:本年度计划掘进工作面主要为3102运输顺槽、3102回风巷,工作面配备有两台2×15kw局扇,掘进工作面总风压供风量为990m3/min,满足安全要求。

二个工作面均采用锚网、钢带、锚杆、锚索支护。

风电、瓦斯电闭锁到位,各个系统配备完善到位。

因处于停产状态,要求各级跟班领导、安全员、瓦斯员做好巡查工作,保持安全正常。

(2)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分析①若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有可能出现瓦斯超限,酿成事故。

②若探放水工作管理疏忽,有可能发生水患,造成一定事故。

(3)安全保障措施:①通风、瓦斯管理a、工作面必须按规定保证足够的风量,局扇通风机要选用合理,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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