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使用权从农民手中转让给农业企业或个人使用。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流转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农民权益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和农业企业往往以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导致农民收入低廉,难以维持生计。
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支付方式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流失和农民的不满,可能引发农村社会稳定问题。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资源利用不均衡的问题。
由于农民流转土地的动力主要来自贫困和就业压力,大部分流转土地的农民是缺乏技术和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民。
这些农民对土地的再利用能力有限,可能会导致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不清的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好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被侵犯或无法得到保障。
这种情况将引发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抵触情绪,影响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
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信息的搜集和发布,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价格的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权益保护,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
其次,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登记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保护。
合理规划和管理农村土地资源,避免因土地流转导致的资源闲置和浪费。
再次,加强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和推广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的土地管理和利用能力,增强其参与土地流转的能力和主动性。
最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和参与意愿。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只有加强监管和管理,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水平,才能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土地流转作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推进农村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在激活农村土地要素、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基层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持续优化土地流转结构,推动规模化经营与现代高效农业有机衔接。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顾虑。
一些农民群众思想比较保守,有“离乡不离土”的眷恋之情,虽然进城务工生活,但仍把农村土地当作自己归乡养老的“保命田二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措施更严,一系列扶持奖补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担心流转后自身权益受损,宁可粗放经营承包地,也不愿对外流转。
部分群众习惯种植传统农作物,对发展现代果业、大豆一玉米带状种植等产业有抵触情绪,导致土地流转慢。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
一些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私下流转土地时,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有的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时限、责任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法规相冲突;有的农民缺乏契约精神,经常出现“一地二租”等问题,发生土地纠纷时,法院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大多难以认定。
加之一些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费短缺,在信息收集发布、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地价评估、纠纷化解等方面功能发挥不充分,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集中连片流转难度较大。
各地在包产到户时多采用优质地和劣质地搭配方式划分,导致农户耕地分散细碎化,形成规模连片地块难度较大,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困难,制约了集约化生产要求下的土地流转。
随着粮食安全战略全面实施,对耕地“非农化”、良田“非粮化”问题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要求流转土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作物,而一些经营大户为了追求高收益,更愿意利用集中连片土地大规模种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大户的流转积极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篇调研文章初稿,请大家多提修改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司法所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还规定,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将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既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性,又给予了农民行使承包经营权的灵活性。
通过几年的实践,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一是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而在许多农民看来,“田分给我了就是我的,我愿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
在这种观点的趋使下,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是在农民私下进行,根本不向发包方备案或申请,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少数国家所有土地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发包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审批权(对于转让)、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荡然无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在缺乏监督的无序状态,发包方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二是不按规定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代耕不超过一年的除外)。
许多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或者是图简单,或者出于“相互信任”碍于面子,要么就是以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要么就是书面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法定的项目叙述不明,日后一旦出现分歧,无法明辨是非。
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因流转没有书面合同和合同叙述不明而产生的纠纷占一半以上。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容不合法。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有部分农民滥用权利,存在内容不合法的现象。
一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擅自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三农”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而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关键词:土地流转规模经济保障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呈现出的分散性已越来越无法适应以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是我们当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新课题;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土地流转认识不足;大多数地方重视不够,对土地流转缺乏正确的认识;一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高,一般不会转让承包地,“种田养家”“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二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农民流转土地缺乏辅助;三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过度依赖国家补贴;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食补助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一是流转合同不规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内容缺乏规范性,双方也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容易产生纠纷;二是部分承包方借合同不规范,借经营不善逃债,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三是土地流转合同主体不明确;一些地方的村组织以村组名义直接与外来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未经农民同意,擅自将农户的承包地出租,相关法律手续又不完备;3.土地规模流转难度大;一是土地利用效率低;农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剩余的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严重,导致农业生产业余化、农村“空心化”、甚至出现土地荒废现象;二是存在规模不经济现象;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不连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不利于机械化操作,制约了农机使用和农业现代化科技推广,导致规模不经济;4.土地流转保障机制不完善;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土地流转缺乏平台;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普遍存在“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进程;同时,多数地区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即使建立了相应的市场,由于相关的人财物没有配置到位,土地流转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三是现行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由于土地纠纷调处体系有漏洞,目前普遍存在土地纠纷难以调解,农民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护,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二.加快土地流转的建议1.加强思想认识,引导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流转政策,逐步消除农民的传统思想观念;要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懂法、知法、用法;要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民看到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可以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用实实在在的利益,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土地流转;2.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流转;一是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三是规范基层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得擅自转让农民的土地;3.加大农业投入,保障流转;加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土地平整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水利、电力等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同时要把推进土地流转与促进农村发展相结合,利用土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业,留住青壮年劳动力,实现劳动力就地转化,形成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4.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流转;一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功能,减轻农民对土地的过度依赖,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二是抓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流转土地信息库,为土地流转搭建畅通的交易信息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土地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一定要处理好“三农”问题,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及建议
问题:
1. 司法效力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依据不清晰,司法
效力不足,容易引发土地纠纷和产权不稳定的问题。
2. 规模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相对较小,流转面积有限,无法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3. 流转价格不合理:由于缺乏市场竞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常常偏低或偏高,不利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4. 农民权益保护不够: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
护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民利益被侵害。
5. 交易流程繁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流程繁琐,手续复杂,增加了交易成本,限制了流转的自由性和效率。
建议:
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明
确权益归属,加强司法保护,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鼓励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模化
经营,培育大农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
水平。
3. 建立市场化流转机制:引入市场竞价机制,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
理形成,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农民合法
权益的宣传、教育和维权,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不受侵害。
5. 简化流转手续:简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手续,提高流转的
自由性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转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了重要的议题。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对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效率以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探讨和解决。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背景及意义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这也是实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步骤。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问题(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地区在流转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的现象,如未按规定进行流转登记、合同内容不完整等。
这不仅可能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能引发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
(二)农民权益保护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
如一些地方在流转过程中,未对农民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征询意见,导致农民在不知情或被迫的情况下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此外,对于流转后的土地使用情况,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带。
例如,对于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这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了法律风险。
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流转程序、合同内容、流转期限、流转价格、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年xx月xx日•引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参考文献录01引言1研究背景及意义2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制约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有助于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探讨其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研究目的采用文献综述、实证分析和政策分析等方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和方法0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及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持不变,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由其他主体继受或行使的行为。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目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
其中,转包和出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民集体、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
流转程序不规范许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缺乏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流转程序不严谨,容易引发纠纷。
流转期限不统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统一,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长,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有些地方流转期限过短,不利于长期投资和规划。
流转用途不明确一些地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未明确规定流转后的用途,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将流转后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破坏了耕地资源。
流转主体不明确在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责任方难以确定,影响了流转的正常进行。
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合作社、企业等。
当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收入增加。
有必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1. 信息不对称: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严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户对土地、宅基地的流转信息掌握不足,导致交易过程中信息不透明,市场价格无法有效形成。
2. 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的土地流转政策仍不够完善,缺乏条款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进行明确规范,导致交易流程不规范,合同法律效力不足。
3. 交易成本高:由于交易环节多、流程复杂,导致整个交易成本高,对农户、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市场主体造成负担。
4. 风险较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存在违约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问题,很多交易合同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交易中的风险较大。
5. 产权权属不清晰: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农村土地、宅基地的产权权属并不清晰,存在争议,导致流转交易难以顺利完成。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有必要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二、解决对策分析1. 完善信息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土地、宅基地流转信息,提高交易各方对市场动态的了解程度,促进信息对称。
2.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流转的程序、方式、合同有效性等,保护农户、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3. 降低交易成本:简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流程,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村产权流转市场的交易效率。
4. 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保障机制,通过担保、信用等方式减少交易风险,保障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话题。
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流转合同不规范。
许多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对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内容了解不够,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有的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流转双方在权益分配、流转期限等方面产生纷争。
其次是土地流转导致农民就业问题。
随着土地流转的推进,农民土地被流转后,许多农民面临失业问题。
由于缺乏相关技能和资源,他们很难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
这会带来社会稳定问题,增加社会治安风险。
另外是土地流转导致生态环境受损。
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后会采用过度耕地、过度施肥等方式追求高产,从而导致土地退化、水源污染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问题。
最后是土地流转存在着一些不公平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的不平等分配,一部分富裕农民或大规模企业更容易获取土地资源,而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贫困农民则更难获得流转机会。
这导致了土地资源的不公平分配问题加剧。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对策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首先,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理性。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加强对农民就业的培训和扶持。
建立健全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帮助农民在土地流转后顺利就业。
同时,加大对农村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另外,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
通过开展环境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民的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并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渐推进,这一改革在解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改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问题1.权利明晰度不高目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权利明晰度不高。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之间可能出现权利不明晰的情况,导致矛盾和纠纷。
2.农民收益不稳定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流转方之间的协议可能存在不公平性,导致农民收益不稳定。
一些地区出现了“一方面地”的情况,即土地承包农民收入下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收入增加的现象。
3.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策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改革效果不明显。
“三权”分置后的土地资源利用权还不能自由流转,使得改革不能真正起到解决农村土地资源闲置问题的作用。
4.监管不到位在一些地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相关部门在对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管上存在一些漏洞,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损害了农民和乡村稳定。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效果,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对策分析1.加强权利明晰度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制定相关法规,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流转方之间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提高权利明晰度。
2.确保农民收益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时加强监管,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农民的利益,避免收益不稳定。
3.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政府部门要督促各地区加大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落实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确保农民利益和乡村稳定的前提下,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Lu n y u a n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要以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和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现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1.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导致合同纠纷。
从调查情况看,大户土地流转基本上都采取书面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
但小户流转基本上是采用口头协议,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特别是对保持地力没有足够重视,留下了许多的合同纠纷隐患。
如调查发现,一些承包户在土地经营过程中掠夺性生产,导致地力下降,复耕难度加大,经营效益下降,引起多起土地流转纠纷。
2、规模流转难度大。
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
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
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3、保障机制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
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
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现状困境及对策建议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可以分开流转,村民可以将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流转给他人,而流转给他人的土地则可以重新流转出去。
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户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土地流转和租赁,进而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增加农业生产效益。
在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农户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现状困境,需要我们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农户土地流转现状困境1. 不愿流转在三权分置背景下,一些农户并不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
因为他们可能担心土地流转后自己的经济收入会减少,也可能是对流转对象的信任度不高,担心流转土地后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
2. 土地流转难度大在一些地区,由于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不够清晰或者流转手续繁琐,导致土地流转的难度很大。
农户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流转手续,这一步骤往往会成为他们的一大困难。
3. 流转方式单一目前土地流转的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以整租、托管、合作社经营等形式存在。
这些方式虽然可以解决一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的需求,但并不能满足所有农户的需求,导致一些农户仍然难以实现土地流转。
4. 土地流转利益分配不公在一些地区,土地流转后的利益分配并不公平,一些农户未能获得应有的报酬。
这使得一些农户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导致土地流转规模和效率的降低。
二、对策建议1. 完善流转政策法规政府应该完善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清晰规定土地流转的程序和各方权益保障。
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宣传教育,向农户普及土地流转政策,增强农户的流转意识和积极性。
2. 建立流转服务机构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户提供流转咨询、流转交易、流转评估等各种服务。
这样可以让农户更加方便地进行土地流转,减少流转手续的繁琐程度。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鼓励农户采取多样化的土地流转方式,比如可以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租赁等多种形式。
这将有助于满足不同农户的流转需求,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率和规模。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土地是农民基本物质生活的重要保障。
随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进程步伐加快,土地流转已成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激活农地要素、实现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土地流转认识不到位。
受传统“小农”观念影响,大部分农民有“离乡不离土”的“恋地”情结,即使进城务工生活,依旧把农村土地看成了归乡养老的“保命田”“退路田”,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心存误解,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土地的重新调整,怕流转后失去承包权,一些群众宁可粗放经营、摞荒弃耕,也不愿流转土地,给农村经济和耕地保护带来不利影响。
一些乡镇部门对政策法规研究不深,执法监管缺位,教育宣传引导不够,造成占用耕地育苗、抛荒摞置等现象突出。
二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
一些地方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以农户或村集体自行转让为主,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缺乏统一的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存在流转率偏低、流转价格不合理、流转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大多数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有的书面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不完备,流转手续不规范,容易造成流转双方矛盾纠纷。
部分乡镇尚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缺乏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和中介组织,信息渠道不畅,普遍存在“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的现象。
三是规模连片流转难度大。
近年来,农业规模经营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等因素制约,农业种植周期长、见效慢、效益低,挫伤了群众积极性,一些地方出现了大量土地闲置、无人耕种现象。
同时,土地流转需求的规模化与交易的零散性之间的矛盾突出,一些农业龙头和种植大户需要大块土地搞规模经营,而供流转的大部分土地相对零散,土地流转规模较小,流转期较短,集中程度不高,进行规模经营、实施机械化作业的效果难以凸显,制约了农机使用和农业现代化科技推广。
目前,一些有实力企业支付的土地流转金每亩达X-X元,而大部分经营大户和企业支付的土地流转金每亩X—X元,乡镇之间、企业之间的差距导致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持观望态度。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 田块分散不利于规模经营。
从农户承包土地分配特点上看,在二轮延包工作中,各乡村为了减少矛盾纠纷,以田块好坏搭配按比例对现有耕地进行了调整,使得相当多的农户面临着土地分散于不同片块的区域,造成“一土变多土,大土变小土”,从表面上看,土地的分配是公平的,但这种分配并没有从土地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利用的角度考虑,也无形中为农户的土地经营增加了交易费用,这种表面上的公平分配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土地生产率的提高。
对农户而言,他们耕种多家的耕地在村组内呈多片块插花种植,并没有形成真正的规模,带来土地种植的诸多不便;对承租人而言,为了取得相对集中的土地,需要与不同的农户协商,甚至绝大多数农户同意租出,但个别农户无论条件如何优惠就是不愿意转出,结果造成成片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转,这种情况广泛存在,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
2 转包费用逐年增高,流转周期无保障。
由于土地承包价格逐年增高的趋势,导致土地承包期短且无保障,一般周期为一年,一些行驶土地经营权的农户甚至没有明确具体的流转期限,随时都可以收回转让出去的土地。
同时,合同规定承包户不再享受国家对农业补贴的待遇,这使得实际参与农业生产的承包农户在农业生产的补贴权利方面受损,承包农户的收益预期减少,进而影响到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
3 土地流转对象具有很大局限性。
农村土地流转范围狭窄。
目前,虽然我县土地流转方式较多,但90%以上都是在农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或农村集体之间流转,农村外部企业资金很少进入农村进行资源配置,没有从较大范围上调动社会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通过上述调查分析,调研组认为,七台河市的农村土地流转已进入攻坚阶段,如果不能够加大力度,采取突破性的推动措施,保持目前较快发展势头难度很大。
因此,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龙头企业带动。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小规模经营已经不能在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大环境,城市工业、服务业崛起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这也加快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因此,可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产物。
一、农村土地承包存在的问题1.流转形式单一,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目前,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还集中在转让、互换、转包、出租等形式上,这种传统的土地流转方式由于流转范围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问题,需要发展新型流转形式尤其是入股这种形式。
而在现阶段,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无法通过市场机制使农民在流转中获得更多权益,使入股等对市场机制要求较高的流转形式难以推进。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其运行过程较为复杂,涉及信息发布、估价、谈判、签约、鉴证、登记等众多环节,这些事宜仅靠农户通信独立完成,需要有完善的流转市场体系。
当前,由于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流转市场机制不够健全,使得流转双方供求信息不畅,土地流转没有合理的定价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2.土地流转的配套措施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差异,我国优先发展城镇居民的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农民而言,虽然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投入,提高了其覆盖面,但存在给付率低、实施力度小等缺陷,土地依然是农民医疗、养老、教育等的保障。
从实际情况来看,城市虽然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由于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等原因,农民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但稳定性较差,而且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强,对土地流转的意愿较小。
3.土地流转规模较小、收益少、范围较窄,难以形成规模首先,是土地流转的供给相对不足。
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群众恋土情绪较为严重,“守地”思想根深蒂固,加之缺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和意义的认识。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土地流转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经济需求。
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已成为农村迫切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土地适度规模化集中,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对机械化、产业化生产要求的实现。
一、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土地纠纷存隐患由于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薄弱,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土地流转部分采取口头协议,没有通过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不明确等问题;不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未通过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致使存在许多纠纷隐患:一是经营户不与农户签定流转合同,多数是与村社签定;二是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三是对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和矛盾,调解缺乏依据;四是擅自改变土地农用性质。
这些都是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隐患,甚至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侵害农民权益和利益的现象。
(二)土地流转租金遭拖欠,流转收益难保障农民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目前尚未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等制度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收益。
致使土地流转租金交付不稳定,流转收益难保障等主要原因有:一是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土地的流转和利益的保护。
二是缺乏有效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
三是缺乏统一的合同格式、内容和效力,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
这一系列政策制度的缺失,保障方案也难以落实,群众们为保护自身利益,会产生矛盾纠纷等冲突,造成农户的权益和收益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伤害,进而对土地资源管理工作造成阻碍且难以开展调解工作。
(三)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交易规模小和信息不对称目前尚未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土地流转工作。
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和专门的管理机构,土地流转的信息基本依靠亲朋好友以及村组织干部的交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分析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的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进行分析,探讨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政策背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要。
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劳动力外流明显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成为一种促进经济转型和农民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二、政策优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流转土地可以增加农民的土地收入,帮助其摆脱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开展更高效、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
其次,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
再次,流转土地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产能。
此外,土地流转还能吸引外来资本和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政策不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虽然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一些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容易被资本或平台方利用。
其次,土地流转面临着不稳定的长期效应问题,流转合同期限较短,留给承租者的发展空间有限。
再次,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流转规模过大、土地流转价格波动大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
四、政策的调整和改进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
首先,加强信息公开和农民权益保护教育,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的了解和判断能力。
其次,延长土地流转合同期限,给予农民更长远的发展空间。
再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监管,防止过度波动。
五、政策的实施效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方面,农民通过流转土地增加了农业经营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中的集约化、专业化程度得到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有所提高。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1、宣传不到位,法律意识较淡薄。
一是农民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成为失地、失业、失去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在实施土地规模流转时,因一户或几户承包户不能谈妥,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实现。
二是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间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按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未经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或鉴证。
三是承包土地少,规模生产难形成;四是旧思想根深蒂固,流转困难;三是对农民土地期望值不高,不利于流转。
2、法律不完善,权利权益缺保护。
一是我国《担保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准设立抵押权,制约了农村土地使用的权流转。
二是不能将土地使用作为贷款抵押,融资渠道少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
三是集体土地不具有出让和转让权利,限制了土地的流转。
四是个别村、社干部伙同他人压低流转租金“坑农”。
3、政策不具体,流转纠纷突出。
一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定比较原则,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流转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具体的规定。
二是开发引进业主难。
三是农民单方回收土地再将土地发包给第三人。
四是农民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合同解除。
五是业主经营不善拖欠承包费。
六是业主变更土地用途,导致土地功能伤失、恢复困难。
二、对策与建议1、提高认识、强化宣传,使土地流转由被动变主动。
多渠道地宣传贯彻《土地承包法》,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让农民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消除农民的惧变心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2、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
由农业服务中心受理农民委托土地流转申请书,指导和帮助农民按要求签订合同。
二是建立土地租金评估制度。
建议建立农用土地评估机构,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
三是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
对合同的登记、立卷、归档,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被提上了议程,这一改革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流转权的问题,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实施以来,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依法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可以通过承包土地,进行农田生产。
由于历史原因及部分地方的土地流转等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存在诸多矛盾。
一方面,一些承包地流转到了外地企业或者个人手中,承包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流转;因为承包地面临土地流转的压力,很多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入,导致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对策: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力度,明确农民的承包权益,加大对承包地流转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从事土地流转的行为。
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二、土地所有权隐性问题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
但是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的特殊性,土地所有权不明晰,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由于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的分离,农民对土地的长期租赁权和使用权不清晰,严重影响了土地的有效利用。
由于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很多地方农民难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导致农民无法有效开发土地资源。
对策:政府应该完善土地的所有权制度,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
鼓励土地承包者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提供土地发展利用的支持政策。
还可以加大对土地资产权的登记和管理力度,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安全和稳定。
三、土地流转权保护不足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承包地流转的过程,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内容。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不足和流转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很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态度持怀疑态度,甚至坚决抵制土地流转,导致土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清晰、流转规模小、农民参与度不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鼓励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加强农民培训,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未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前景是乐观的,只要政策能够引导,土地流转市场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参与度, 规模经营, 承包经营意识, 政策引导, 土地流转市场, 农业效益, 确权登记制度, 培训, 前景。
1. 引言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农户或农村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确立和土地流转市场的兴起,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背景是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耕地占有面积相对较小,土地碎片化严重,农业生产方式落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逐步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鼓励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土地流转也成为了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增长,也为农民增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土地流转还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重要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流转,农民可以将零散的小块土地整合起来,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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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转土地“非粮化”倾向明显,部分流转土地“非农化”
经济较发达地区大部分土地流转后存在“非粮化”倾向。成都市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流转土地在种植粮食和油料。实地调查到的嘉兴市10家土地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全部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非粮食产业。此外,部分流转土地还有“非农化”现象。一些企业在原来的耕地上修水泥路、建饭店、建简易宾馆,建设农业休闲园区,发展休闲观光业等,破坏了耕作层,减少了耕地数量。
(一)政府流转服务能力薄弱,市场流转信息沟通不畅
在我们调查到的嘉兴市、成都市、黑河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其中一些县市起步早、设施和人员配备齐全,流转服务平台已开始有效发挥作用。但从全国来看,许多地区还没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政府部门的流转服务能力更加薄弱,土地供需信息平台尚未形成,供需双方信息沟通不顺畅严重制约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常流转。
(一)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搞法》、《物权法》、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坚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决保障农民各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其次,农业部门、国土部门、地方政府要积极、扎实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进一步明晰土地产权,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权益,明确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益。
(四)确保农民主体地位,健全集体参与机制
在政府、集体和农民这三者中,需要特别明确的就是农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因为流转的对象就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是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更不是政府的其他土地产权。农民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村集体应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
(四)缺乏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农民难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我国农民普遍缺乏资金、技术、信息和市场网络,在与农业企业等的流转合作中,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农民一般都以相对低廉的租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流转双方往往没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农民难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方式中,也普遍存在农民土地股份折价低,与工商资本地位不对等的现象。
二、政策建议
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认为需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搞好土地确权工作,突出政府服务职能,规范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确保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健全集体参与机制,建立合理的流转收益分配机制,避免流转纠纷发生,引导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采取严格措施限制借流转之名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
(二)加强政府服务,规范土地流转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环境,依法支持、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服务对象上,要加强对流入主体和农民的服务。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快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
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市场化流转机制。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定价机制,引导流入流出双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理定价。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如对入股合作流转,鼓励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收益实行按股保底分红,按实物作价。建立分类定价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应根据土地区位优劣、流入户种植的作物不同、流转期限不同等确定不同的价格。建立价格调整机制,价格前几年稳定,之后每隔一定时期进行一次调整,保障农民收益。
(五)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减少流转纠纷发生
土地集中后进行规模化生产,并注入资本与技术等高效农业生产要素后,往往会产生比流转前传统农业更高的收益。土地流转双方应在流转初期就制定增值收益分配条款,建立合理收益分享机制,让农民从土地增值中获得进一步的收益,以避免流转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与矛盾,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
(六)集体流转“工作经费”违规,使用不透明
2001年《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18号)中明确规定“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然而,部分地区村集体将本村(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流转给经营主体,获得一定的流转“工作经费”,在多数地区,这些“工作经费”直接支付给了村集体。有些村集体的“工作经费”每年有几十万元。流转“工作经费”实际上就是变相截留土地流转收益,与相关政策规定不相符。
(六)限制流转土地“非粮化”,加强耕地保护
在土地流转中应兼顾粮食安全,解决好耕地“非粮化”问题。要大力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经营大户、合作社种粮,稳定粮食生产。降低种粮成本,提高种粮补贴与粮食价格,使得粮食生产有利可图,增强农业企业、经营大户、合作社等土地流入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更要采取严格措施限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以土地流转名义将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地。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带来的问题,专家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 “非农化”和违法使用土地,土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以及引发的社会矛盾上。年008有效流转的因素从实际调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政府流转服务能力薄弱、流转信息沟通不畅、流转不规范矛盾纠纷多、农民流转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难、培育规模经营主体难、流转土地“非粮化”倾向和集体“流转工作经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等问题。
(二)流转不规范,矛盾纠纷多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土地确权不到位、流转无合同、合同不完备、缺乏利益协调机制、强制流转等不规范行为。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极易产生纠纷并带来一些遗留问题。尤其是随着农业负担的减少、农业补贴的增加、农地价值的上升,农民、集体、经营主体之间很容易就地块边界、流转价格、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
(三)农民流转意愿不强,主体地位难保
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留有一亩三分地心里踏实,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是流转的主体。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农民的流转主体地位往往受到侵害。一些村干部、基层政府以集体享有承包地的所有权为名,宣称“土地是集体的”,任意收回、越权流转农户承包地,剥夺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