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doc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行为,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合代理案场的组织、管理、运营等活动。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指以多个代理商共同运营的案场,旨在提供更多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和整体销售业绩。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原则: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协调发展、共创共赢。
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促进诚信经营。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促进协调发展,推动共同发展。
第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强调团队协作,提倡资源共享,共同创造价值。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是联合代理案场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十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和协调联合代理案场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代理案场各代理商的负责人组成,代表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并决定联合代理案场的重大事务。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设联合代理案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的营销策略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各代理商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的产品采购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协调,保证产品供应的充足和品质的稳定。
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的销售活动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各代理商积极配合,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客户服务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统一规划,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的市场监测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九条联合代理案场的经营管理工作由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联合代理案场的发展。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 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 (代理公司A、代理公司B,)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 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补位,形成:轮接台B 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公司销售员部位,形成:轮接台: B 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双代管理制度
XXX项目2015年10月31日前言按照公司的营销安排,为了确保各项目销售目标的按时保质完成,经公司营销部研究建议,报经公司同意,公司的营销代理工作适合探索一种全新的模式,即联合代理销售模式。
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双代模式下的案场管理执行规范。
双代模式下,管理制度以公平竞争为原则,以最大化的促进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跟踪服务为目的,调动两方销售人员及策划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项目销售业绩的提升.核心工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管理,及营销策划工作责任追究,本条例围绕以上两点重点加强管理规范。
目录一、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1。
1双待模式下销售代理公司基本组织架构 ...................................................................... - 4 -二、双代模式下的策划管理制度 ........................................................................................... - 5 -2。
1策划人员架构 .................................................................................................................. - 5 -2.2策划管理制度 .................................................................................................................... - 5 -三、双代模式下的销售管理制度 ........................................................................................... - 6 -3。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部分:权属及佣金分配办法
一、客户权属确认应以前台审位为主要确定原则,已确认为新访的客户在接待过程中他人不得以任何缘由打断接访。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清场。
二、常见权属争议处理原则:
⑦走姿:上身直立,走路时不能左右晃动。
⑧注重个人卫生,每日喷香水,香水味道以阳光、沉稳为主。忌身上有异味。
上述情况如出现相应违规行为,或过渡问题导致客诉,责任方应处以1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导致客户损失,甲方经理有权将该销售人员清理出场。
4、如遇同组客户多名成员到访的情况,且来访时间不一致,到访后也没有说明是有同行之人或有联系好的销售的客户,则由判客人员问清后交第一接访销售人员,按照首访进行轮接(在首访接待时客户发现同行之人,接待依旧不变),如客户成交则业绩记入首访接待人名下;
3、如到访客户为复访客户,则双方团队的销售人员排位不变,由该客户首接的销售员接待;若复访客户原始销售人员休息或调离,则该客户则由原始销售人员所在销售团队的案场经理重新安排销售人员跟进,其客户到访性质按照复访客户处理,不做新访记录。复访客户如占用轮排,则不予补访。任何由于排位影响售楼处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视情况给予一方或双方处罚,每次罚款100元,若情节严重者则在给予相应处罚同时甲方经理有权要求对其进行停岗处分,该客户进行重新分配。
五、如进入售楼处的客户是如下情况:
1、如遇问路、去卫生间、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处电话或寻找朋友亲属以及进场后明确不需要销售人员接待情况下且在中途未向销售人员索取资料,则不视为其为新客户,整体销售团队按照正常接待轮序进行接待。(如客户一开始表示不留电话,接访后又留电话登记了,则视为正常客户不予补轮排)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此《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的情况。
第三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旨在通过多个代理机构联合协作的方式,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增加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平、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倡导与其他代理机构真诚合作。
第二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第五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由主管部门成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代理机构的协作和管理。
第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
第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协作中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代理机构入驻和退出第八条拟入驻联合代理案场的代理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关的人员、设施和技术条件;(三)有较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声誉。
第九条代理机构入驻联合代理案场后,应签订相关协议,并交纳入场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退出联合代理案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管理机构,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联合代理案场服务第十一条联合代理案场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案件管理、投诉处理、咨询服务等。
第十二条案件管理包括案件登记、审查、分配、办理和结案等环节。
第十三条联合代理案场应制定合理的案件分配制度,确保案件均衡分配给各代理机构。
第十四条投诉处理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联合代理案场应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第十六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由入驻的代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用于维护和改进联合代理案场的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费用的收入和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保密和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联合代理案场管理机构及各代理机构应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案件相关信息不泄露。
联合代理案场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一条腿?两条腿?
营销工作
策划工作
共同前进
会营销的策划 复合型人才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会策划的营销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哪些我们做的还 不够好?
团队的成立、培训、维稳、客户分析、客户谈判、案场问题把控 项目营销工作全流程的掌控以及办公软件熟料的掌握运用
敢做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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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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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联 合 代 理
时代产物
活下去
敢做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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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联合代理,大势所趋,前方 高能,你准备好了吗?
机遇
挑战
淘汰
营销机构
营销管理层
一线团队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管理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哪个是我们自己?
守旧者
保持原有的固话思维,固步自封,沉浸在案场山大王的氛围中,无危机意识,不善 于学习总结,不及时学习更新市场新的营销模式和策略,闭门造车,在地产职业生涯中 越走越远,从一线城市,走向二线……最终走到十八线,直至销声匿迹,无影无踪。
加强自我专业修为,内部竞岗、人才培养晋升、注入新鲜血液,实现人员综合能力 优化,增强团队市场竞争力。
敢做洞察力 敢做学习力 敢做执行力 敢做敢做 敢想敢担当
营销机构 公平、公正、公开、完善的晋升体制 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 完 善 晋 升 通 道 岗位任命先内后外,减少空降兵 人员培养纳入管理层的考核晋升指标 设立管培生机制,协助案场负责人管理项目
案场管理制度规范doc范文
案场管理制度规范doc范文案场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案场管理,提高案场工作效率,保障案场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案场管理制度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案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案场、展示案场等。
第三条案场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对案场的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任何案场活动均应依照本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章案场管理第四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案场运作计划和目标,并对案场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每个案场都应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并定期向上级报告案场运作情况。
第五条案场负责人应确保案场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和维护。
如发现设施和设备有损坏或问题,应及时报修。
第六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并实施案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案场内应设置合适的安全标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案场负责人应定期召开案场汇报会,对上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案场工作流程第八条案场工作流程应符合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接待、项目介绍、销售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九条案场负责人应对案场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
第十条案场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客户接待,并组织培训,确保客户接待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流程进行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资料、带领客户参观案场、解答客户疑问、收集客户需求等。
第十二条案场负责人应确保案场的销售谈判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误导顾客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案场负责人应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案场负责人应对案场员工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员工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案场负责人应组织安排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六条案场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七条案场负责人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压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渠道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天津卓达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各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销售现场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销售接电原则1、接电:各公司按天轮流接电顺序接听热线电话;2、各家需按开发商按统一规定的《来电客户登记表》分别做好客户登记,各公司每日将来电、来访客户以电子版本及纸板方式由后台发送给开发商后台客服签字存档,每日发送数据要与日报短信数据吻合;3、如有一方不能接电(人员不具备接电资格或停电处罚等),则由其他公司轮流接电;直至相关人员到岗,恢复接电顺序,期间所接电客户归属接电一方;4、每周最后一天下班前,各家将下周接电、接访排序表交于甲方销售负责人。
5、未完善事宜甲方另行约定。
二、现场销售接访细则规定1、接访按照轮序方式轮流接访制(具体方式有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各家协商制定);2、接访时各公司出一名销售代表在前台备访;每当有客户走进售楼处,首访销售代表需主动礼貌上前问好“您好”,并按照统一问询说辞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其他公司销售人员不得上前询问,如对询问结果有疑问,可告知其销售经理由双方经理私下协商,但不能影响此客户的正常接待。
3、客户清楚讲出此前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通知原销售人员接待(如原跟进人员不在现场,则交给此销售人员所属代理公司的接待人员接待);4、来访客户表示曾来访过,但不能讲出销售名字,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引导客户回忆,如客户不能回忆起曾接待销售员名字,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通知开发商后台客服查询客户信息,如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则由原公司安排销售代表接待,如超出有效期内的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按新访轮序接待(对于客户之前来过,但再次来访时,不做回答,若前销售员认出,且能报出客户姓氏,联系方式,客户也作回应,该客户由该销售员跟进,但仍需进行客户登记表查询,如属实,现销售员还站首位,如客户登记表中不存在,则仍由现销售人员接待);5、如进入售楼部的客户是如下情况的处理方法:1)问路、推销业务、广告公司、进售楼部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部电话、进入售楼部等人寻找朋友或亲戚等与销售无关的人员不视为新访客户;2)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讲明不需要销售人员跟进,该销售人员仍站回销售头位,后该客户要求销售人员作推介,则仍由第一接访人员跟进此客户;3)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经过询问,明确为市调人员的,由接访公司主管安排轮序末位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未明确为市调人员,则视为新访客户接待;6、严禁在售楼处以外(如接待中心外围场所、停车场、样板房、小区内、会所等)接待客户,如客户咨询楼盘情况,销售人员只能让客户自行到售楼部咨询;或者尽量解答,但不能直接接待客人、递名片或找指定销售人员帮客户介绍;7、老客户到售楼部找销售人员,但该销售人员不在或已离开其代理公司项目团队,该客户则由原代理公司主管安排销售人员跟进,不作新客户处理;8、一方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洽谈成交过程中,其他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正常打招呼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与该客户交谈、通电话、或其他任何形式阻碍成交,或恶意抢客;9、严禁为争取客户之销售权属而刻意伪造客户入场资料者(或客户未来现场,销售员私自将该客户以来访的形式登入客户登记表);10、严禁因客户归属问题发生争执,严禁在售楼处或客户面前争吵;采用现场争吵零容忍制度;11、凡有因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的,经开发商现场经理查实视情节轻重,交由其所属代理公司现场经理另行安排其它销售人员接待并按照处罚条例给予公开通报处罚批评。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要求销售人员严格按照认购程序为客户办理认购手续,如因接待及认购流程操作不完整或不规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卖重房号等),皆由当事人承担,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相应予以罚款、赔偿、停盘、警告、甚至开除等处理。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指引为规范售楼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双方公司遵照执行。
一、管理原则1、销控:销控统一由营销部管理。
2、优惠折扣:折扣优惠统一口径,公开、公平、公正。
3、业务团队单独管理。
二、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将按照项目销售进度需要,对双方团队下达每月销售指标。
1、业绩指标下的人员调整双方团队中任意团队连续三个月或是一年累计四个月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的,给予团队内强制一名销售人员调离分流处理。
三、认购规则:①成交流程:问销控销控确认预约签约时间(备注:以认购书与定金收据为准,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成交。
)②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原因而预留在售的单位.③临定规则:临定金额由甲方确认,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否则作挞定处理,双方有权出售该单位。
临定须在定金收据上注明,销售人员须向客户解释,强调逾期作挞定处理,此单位不作保留可出售。
(补定时间超出24小时需特殊申请)④临定挞定规则:当有客户下临定预留单位,按成交流程操作,并要客户签署《认购书》,由客户确认清晰预留单位的条件及逾期作挞定的处理规定,待客户齐定后《认购书》交客户。
⑤发短信规则:为了能准时每天发短信报数,双方须于每天18:00点前将客户来访、来电、成交数据报给营销部指定对接人.⑥每天报表及一周总结:特殊申请表及认购书统一做完报表交给对接人,双方须将每天来访数据交于对接人以便完成一周总结。
四、售楼现场管理及佣金分配暂行办法:第一部分:现场轮接制度,乙方须遵循甲方的销售流程1、来电、来人接待标准:客户进入后需礼貌用语“欢迎参观”2、接待流程客户来访→询问客户之前有无来访,来电→核实客户归属→由归属团队热情迎接,自我介绍,了解称呼→对项目总体规划进行基本介绍并对周边配套进行充分介绍→对客户需求产品进行整体介绍→结合销售资料,细致介绍客户需求的产品信息→带客户参观会所、样板房→回顾项目整体情况,做好客户的接待登记,送客户→及时录入销售系统并积极做好跟进服务.3、轮接顺序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甲方自有团体—博思堂团队……凡次日接待顺序对换;(1)每团队为轮接制度.(2)案场轮接严格按照此顺序执行,后续新进人员,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必须通过各自团队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工作由各自团队自行安排,甲方做最后一轮确认,如发现未经过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接待,则将该业务员直接调离项目处理,双方团队共同监督.(3)双方团队需将驻场工作人员名单发至营销部,未经营销部工作人员许可不可擅自调换工作人员,如有调动需进行备案作为后续考核依据;(4)轮接团队,需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内销售人员至轮接台做好轮接准备.后续轮接团队须安排好业务人员做好递补接待准备。
渠道联合案场管理规定
渠道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天津卓达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各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销售现场管理办法为规范售楼处秩序;更好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现场销售接电原则1、接电:各公司按天轮流接电顺序接听热线电话;2、各家需按开发商按统一规定的来电客户登记表分别做好客户登记;各公司每日将来电、来访客户以电子版本及纸板方式由后台发送给开发商后台客服签字存档;每日发送数据要与日报短信数据吻合;3、如有一方不能接电人员不具备接电资格或停电处罚等;则由其他公司轮流接电;直至相关人员到岗;恢复接电顺序;期间所接电客户归属接电一方;4、每周最后一天下班前;各家将下周接电、接访排序表交于甲方销售负责人..5、未完善事宜甲方另行约定..二、现场销售接访细则规定1、接访按照轮序方式轮流接访制具体方式有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各家协商制定;2、接访时各公司出一名销售代表在前台备访;每当有客户走进售楼处;首访销售代表需主动礼貌上前问好“您好”;并按照统一问询说辞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其他公司销售人员不得上前询问;如对询问结果有疑问;可告知其销售经理由双方经理私下协商;但不能影响此客户的正常接待..3、客户清楚讲出此前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通知原销售人员接待如原跟进人员不在现场;则交给此销售人员所属代理公司的接待人员接待;4、来访客户表示曾来访过;但不能讲出销售名字;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引导客户回忆;如客户不能回忆起曾接待销售员名字;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通知开发商后台客服查询客户信息;如在有效保护期内的则由原公司安排销售代表接待;如超出有效期内的则由接访公司销售代表按新访轮序接待对于客户之前来过;但再次来访时;不做回答;若前销售员认出;且能报出客户姓氏;联系方式;客户也作回应;该客户由该销售员跟进;但仍需进行客户登记表查询;如属实;现销售员还站首位;如客户登记表中不存在;则仍由现销售人员接待;5、如进入售楼部的客户是如下情况的处理方法:1)问路、推销业务、广告公司、进售楼部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部电话、进入售楼部等人寻找朋友或亲戚等与销售无关的人员不视为新访客户;2)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讲明不需要销售人员跟进;该销售人员仍站回销售头位;后该客户要求销售人员作推介;则仍由第一接访人员跟进此客户;3)如客户进入售楼处后;经过询问;明确为市调人员的;由接访公司主管安排轮序末位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未明确为市调人员;则视为新访客户接待;6、严禁在售楼处以外如接待中心外围场所、停车场、样板房、小区内、会所等接待客户;如客户咨询楼盘情况;销售人员只能让客户自行到售楼部咨询;或者尽量解答;但不能直接接待客人、递名片或找指定销售人员帮客户介绍;7、老客户到售楼部找销售人员;但该销售人员不在或已离开其代理公司项目团队;该客户则由原代理公司主管安排销售人员跟进;不作新客户处理;8、一方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洽谈成交过程中;其他公司的销售人员除正常打招呼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与该客户交谈、通电话、或其他任何形式阻碍成交;或恶意抢客;9、严禁为争取客户之销售权属而刻意伪造客户入场资料者或客户未来现场;销售员私自将该客户以来访的形式登入客户登记表;10、严禁因客户归属问题发生争执;严禁在售楼处或客户面前争吵;采用现场争吵零容忍制度;11、凡有因销售人员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的;经开发商现场经理查实视情节轻重;交由其所属代理公司现场经理另行安排其它销售人员接待并按照处罚条例给予公开通报处罚批评..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各公司销售人员均不能以任何方式获得并联络对方的客户;12、后台明源销控信息由现场甲方销售经理保留;销售人员不得自行或带客户查询销控;13、各公司任何一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的工作人员包括销售、后台、策划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其他公司于本项目不得录用;14、各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如有任何问题;必须通过其所在公司的销售经理或负责人与甲方销售经理进行汇报;不得私自沟通;15、原则上不允许客户在没有销售人员陪同的情况下;独自参观样板间或示范区..三、客户归属客户归属依据:甲方统一格式的客户登记表填写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如填写不全或填写假信息则不作为判定客户依据..客户归属原则:客户归属以来访客户登记起30日不含登记当日为判定标准;以下所列客户归属判定的都为30日有效期内适用;本制度中所指“日”是1年中的公历365天;涵盖所有法定节假日..同一组客户的判定原则:来访客户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夫妻判定为一组客户;除此外不作为一组客户..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分别在不同时期由不同置业顾问接待过;此客户业绩归属为第一接待的置业顾问..1、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客户与之前曾跟进的或曾认识的销售人员相认;包括直系亲属必须出示有效的入场记录且查实客户登记表;客户登记表查出确实是原销售员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则该客户由原来销售员接待;之前销售团队可补接新客一组..2、如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发现正在跟进的客户包括直系亲属已成交;且成交时间在24小时内的;根据客户登记表录入先后;判业绩归属权;如客户成交已超过24小时的;则客户归属成交方..1)双方公司同时有客户登记的最终在先登记的公司成交的;业绩佣金全部归先登记的公司所有;成交客户维护由该公司跟进维护;2)双方公司同时有客户登记的最终在后登记的公司成交的;业绩佣金两家公司各50%;成交客户维护由后登记的公司跟进维护;3、若双方均曾接待过同一组客户;且未成交;则需查客户登记先后为准;客户归先登记的公司;4、代理公司之间禁止有劝导其他公司的任何员工转换现场代理公司的行为..如有发生人员任何原因转换公司;则该名员工不得从事开发商项目现场任何职位;工种工作..四、项目销控与折扣管理1、销控管理销控工作由开发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2、折扣优惠管理1)销售现场对房屋价格、面积、位置、折扣优惠进行统一公示;达到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公司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承诺相关折扣;如各代理公司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对客户进行折扣承诺;则该笔费用由承诺方及其相关人员承担;对业务员甲方有权实行离场处理;2)关于折扣计算方式;各代理公司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折扣计算方式计算折扣..五、认购及签约管理1、现场所有认购及签约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商规定的认购及签约等流程执行;并填写相关的表单;2、现场各方销售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与原因而预留在售的房源;3、特殊流程包括更名、退房、换房、特殊折扣审批单需由甲方销售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执行;4、如有多个客户同时认购同一房源;则以先支付认购金并在开发商销控负责人备案;并填写房号确认单为准来确定此房源的归属;5、认购房源原则上7日内签约含认购当天;如客户未能在7日内签约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交延期签约审批单;并在认购七日内将首付款补交到10%以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6、如遇退房退定、房源再售的情况;应由甲方销售负责人以短信形式统一通知三家代理公司现场销售负责人;同时告知所售房源的房号、价格、折扣;7、如销售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甲方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一房多卖;房价错误等由相关责任人及代理公司负责;甲方有权根据案场管理制度进行处罚..第三条、礼仪规范管理一、现场形象管理1、对外统一口径为:“卓达营销中心”人员..本项目各家代理公司所有员工不允许有诋毁开发公司和其它合作单位的行为..2、销售人员凡在该项目业务所属各公众场合销售中心、展销会等内都必须穿着统一工作装;名牌以便辨认个人身份及加强公司形象..二、仪容仪表管理1、工作时间必须着工装;保持整洁、大方;男士必须穿西装扎领带;女士必须穿正装佩戴丝巾;并佩带胸牌、上岗证并携带作业夹、激光笔;作业夹要求内容统一;包括内容放置的顺序..2、女士每天需画淡妆;不得留长指甲;涂彩色指甲油;男士头发不可过长;以不盖过耳、不及衣领为准;女士发式美观大方;不可吹烫怪异发型..3、上班前不吃带异味的食品;不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前台不得堆放水杯及与销售无关的物品..4、上、下班要相互问候;例如:“早上好”“再见”“明天见”等..5、对待同行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详细介绍;但要保持一定的尺度;严守公司机密..6、销售接电人员在接听电话三声之内必须接听时;必须使用标准问候语言;如“您好;***项目;很高兴为您服务”..7、客户来访时;接待员应主动迎接;并致问候语..指定的销售顾问按销售流程为客户讲解项目情况后应引导客户落座;并主动为客户倒水..8、客户离开时;销售顾问或接待员应送至门口;并使用礼貌语言向客户道别;如“谢谢您的光临”、“再见”、“欢迎您下次再来”等..9、对每一位看房客户;销售顾问都必须热情接待;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以貌取人;不得对不购房的客户有任何轻视、怠慢态度..10、在通道或房间等较狭窄处遇见客户;必须侧身让客户先行;不得与客户抢道行走..11、对寻人、问路等人员;应热情迎接;使用问候语“请问您有什么事情”;主动帮助、引导客户;不得对来访者视而不见..12、如与客户在业务上有分歧时;应保持冷静、礼让和理智的态度;先安定客户情绪;然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统一对外口径;不得与客户争执;不得对客户使用任何不礼貌的语言;不得对客户进行任何不礼貌的评价和议论;不得擅自许诺;不得以口头承诺或擅自修改书面合同或协议..三、行为规范1、服从调度指挥;坚守工作岗位..2、工作场所不能大声喧哗;嬉闹、不许聊天;不得吸烟、吃零食、赌博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客户进门主动上前打招呼..4、客户落座后;主动上前供应茶水;吸烟者供应烟缸;客户走后及时收拾桌面;桌椅归位..5、严禁让客户翻看开发商处销控;不得介绍销控房源..6、业务介绍按照规范要求统一说辞;严禁有欺骗行为及不实介绍;详细讲解购买程序、对于提问;耐心解答;及时解决..7、前台和接待区内禁止摆放私人物品;前台于下班前清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现场物品堆放整齐..8、工作中有差错时;当面给客户道歉;并及时纠正差错..9、要得礼让人;不要与客户顶撞;必要时请与值班主管联系..10、现场人员各遵其职;尊重上级领导安排;若有争议事件;应秉承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不得互相推委责任..第四条销售现场考勤及值班管理细则一、考勤管理1、正常班:8:30-18:00注:每日下班时间以最后一批客户离场为准;如有客户在现场看房;即使到下班时间亦不能做下班准备..2、不迟到;不早退..3、外出需向案场经理批准方可..4、接待客户需按现场轮班表执行;不允许擅自更换..5、各代理公司案场负责人必须驻场办公;因特殊情况不能来现场的需提前知会甲方销售经理..6、各项目甲方销售经理根据月销售任务及情况有权对各项目现场销售人员进行休假调整..7、各代理公司人员配置要求:销售总监一名;销售经理一名驻场;销售人员不少于8名..策划经理一名驻场;策划助理一名驻场..如代理公司人员发生变动;必须知会甲方销售经理..二、值班管理各代理公司以周为单位轮流排班进行现场管理;值班主要工作如下:1、负责销售现场日常事情与现场主管的协商工作2、监督销售现场;维护现场纪律;确保销售工作正常;发现异常要上报甲方案场经理..第五条处罚制度一、处罚事项及处罚标准后恢复上岗..2;此制度经各方案场销售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开发商销售部督导执行;开发商销售部有权根据后期案场实际发生情况;做制度条款增加;经各方商定确认后;另行执行..二、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办法的人员及销售代理公司;所产生的罚金交付方式如下: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及单位;受到甲方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后;相应人员所在的单位应在当日内到甲方现场财务缴清所罚款项;逾期不交则该代理公司停岗至交清罚款后恢复上岗..以上条款希望现场各家现场负责人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职业守则认真监督贯彻执行;各家代理公司人员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
万科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初稿)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6)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7)销售人员在客户到现场10天内无成交,该客户由开发商进行分配。
集中开盘或特殊销售时期,周期可根据要求做调整;四、客户权属确认制度1、总则(1)为了使售楼过程中客户归属的明确化,减少售楼人员在客户确认方面的纠纷,增加团队凝聚力及员工团结,减轻管理人员处理纠纷的繁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以友好协商为基础,如有多个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第一登记及7天有效跟进期为原则。
(3)发生业务交叉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上升到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处,则双方都不算业绩,该单位业绩充公。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保障各方利益, 确保广厦·久府和园江山悦项目销售顺利推进, 现制定销售现场管理制度。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 各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二、管理要求:1、各代理机构必须服从项目公司统一管理, 遇有争议事项需寻求项目公司协调处理。
2.各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各自团队内部管理。
3.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优惠折扣及销控。
4.坚决杜绝恶意抢单等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三、现场来电、来访接待:1、实行轮访制, 每个代理机构坐班一天, 时间为早点8点至晚上8点, 按固定排序轮流进行。
2.轮流顺序的更换各代理机构间可自行协商解决。
事先未协商妥的, 早点8点以后, 当值机构未安排人员坐班的则视为放弃当次轮访坐班, 由下一轮班机构接替, 依次递推。
3.机构间轮访顺序的变更或临时更换坐班需报备项目公司。
4、不当值机构人员在没有客户接待情况下, 不准在销售大厅逗留, 否则视为抢单。
5.在轮访规定时间以外, 即早8点之前、晚8点之后, 如为首次来电来访客户, 按“谁接待谁得”原则, 即客户归属当时接待人员。
四、客户归属:1.实行客户报备登记制, 各代理机构于每天17:00-24:00报备首次接触客户信息, 将报表发送至项目公司公共邮箱: @ 。
客户归属按“先报备先得”原则, 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来访新老客户的确认与归属:(1)统一由物业导台进行询问, 一问客户是看房还是找人;二问客户是否第一次来访;三是客户是否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
(2)第一次来访客户归属坐班机构人员, “谁接待谁得”。
(3)有接触过的销售人员的客户, 由相应接触人进行接待, 如相应接触人无法接待的, 应交由其所在机构人员进行接待, 其所在机构无法接待的, 最后交由坐班机构人员接待。
(4)来电、来访人员的接待必须按《来电客户登记表》和《来访客户登记表》要求登记在册, 作为客户归属主要判定依据之一。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1)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细则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现场实行,[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万科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7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万科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必须监督完整个询问过程。
第二岗同事询问完毕后由第一岗同事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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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1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一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 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若客户回答之前未来过售楼处,但收到过案场销售人员电话或者短信的邀约,则同样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查询后的客户权属判断标准同上。
✓若客户回答其家人之前已经来过,则客户确认岗销售员须询问家人的姓名或询问其是否能向家人确认接待的业务员以便于一对一更好的服务。
同时过程中控台同事须配合将其家人联系方式通过明源系统进行查询而判断客户归属。
✓经询问后即便客户表示是老客户推荐其来看房,除非第一次来访时老客户亲自带看现场或者该客户表示朋友让其直接找某位销售员接待,又或者老客户在该客户来访前提前致电某位销售员做好接待工作,其他情形该名新客户均不作为之前老客户权属分配,而归于实际接待业务员。
四、现场销售服务岗位设定目的与职责要求1.控台接听岗目的:控台接听岗由轮值公司业务员担任。
职责:现场销售来电接听,传送产品信息,来电登记,促成邀约。
●根据各公司轮值接待顺序表,控台接听岗轮值业务员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并及时做好来电登记表信息记录及明源录入工作。
2.客户确认岗目的:客户确认岗由轮值业务员担任,并针对来访客户进行客户界定原则分配。
职责:通过客户确认由轮值业务员担任了解并登记来访客户的获知渠道等相关信息,根据客户界定原则安排轮值接待轮值销售人员进行有序接待。
●客户确认岗必须仅有2家联合代理公司业务员共2人值班轮岗,并且接待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客户确认岗A、B两名销售员迎接客户时,A销售员对来访客户进行询问时,B销售员在旁仔细倾听并保持微笑,当A确认完客户时新客户来访时,必须很自然地向客户介绍B 销售员,此时B销售员继续接待。
●一旦客户转移进行一对一接待时,客户确认岗必须及时补位,那家公司销售员缺位即补充那家公司销售员,不得出现仅一家代理公司在客户确认岗迎客的现象。
●以上客户确认岗规定用于平常工作日内的正常接待。
周末或由于客户活动及项目加推开盘等情况现场来人量较大的时间段内,客户确认岗相关规定如下:✓客户确认岗内仍然为两家代理公司共同值班站岗;✓客户到达售楼处后,客户确认岗内业务员按照轮排顺序依次接待,但A上前接待时,B不上前共同倾听,而是继续轮班站岗,但A公司业务员必须立即补位。
✓A接待时经询问若为老客户时或者客户指明上次接待业务员姓名,应当主动将客户领至指定销售员进行接待,否则根据明源录入标准规定,接待也属于无效。
✓如果A接待客户属于无效客户(即已经将客户领至其他销售员处),此时A可以回到客户确认岗内,补位的A公司销售员再回到控台。
✓整个过程中不允许客户确认岗无人或仅有一人的现象。
3.销控岗位目的:通过销控管理销控房源,进行房源交易前的确认,销售协议及合同的审核。
职责:由甲方代表或指定代理机构专案负责,以明源系统的房源成交状态为主要前提依据,负责现场销售房源信息透明、公开,参照经甲方签确的销售合同/协议模版,负责合同审核。
●确保现场房源成交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现场房源保留时及时通报驻场各代理销售团队专案经理。
●确保盖章合同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现场房源的增补及保留由甲方代表负责,各代理团队均无此权力。
4.助理岗位目的:通过助理岗位的助理人员,有效管理各自代理团队现场成交数据。
职责:以新城各类报表的标准格式为前提依据,有效管理统计与汇总相关数据。
驻场代理机构助理人员各自汇总报表后,按月度为单位轮值,负责与新城公司的工作对接,包括但不限于汇总上报项目的各类报表等工作;●确保明源系统的准确录入与维护。
●确保新城各类报表数据准确、定时提交。
●确保签约资料责任到人,执行签收登记管理。
●负责礼品、办公用品、客户资料的签收登记管理。
●完成甲方代表交待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人员规范要求1、客户确认岗内必须保证有且仅有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员站岗,不允许出现多家公司销售员聚众闲聊或者争相拉客的现象。
2、联合代理销售团队任何一方也不能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及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
若有任何一方出现在售楼处3公里范围内进行派单或者其他拦截客户的行为,另外一方可取证交由甲方,出现一次,则在该代理公司销售佣金中扣除一套;出现两次,则扣除2套,以此累加。
3、联合代理下的销售案场控台内业务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6人,其余业务员可到办公室或按照甲方代表规定区域等候接待客户;销售员必须按照客户确认岗的轮排顺序,需要补位的业务员必须在控台岗内等候并及时补位;4、控台内业务员行为礼仪必须符合《新城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聚众聊天。
六、设立原则:1.客户界定原则1)现场来访客户通过大众媒体渠道(包含报媒、电视、户外等)自然到访,以明源系统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接待归属。
●若明源系统保存完整客户记录(至少符合姓名、电话、客户需求房源),界定客户接待归属明源系统所示代理机构客户记录首次接待销售人员继续接待。
●若明源系统无客户记录则视为首次来访。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2)在客户接待中如发生两组业务员同时接待同一组客户,如:甲业务员正在接待或已经定购的客户被乙方认出曾在甲方之前接待过,具体判定可分以下两种情况:A.当甲方是首次接待,则在乙方提供之前7天内接待、联系记录后该组客户交由乙方接待,房屋的成交佣金与面积均由乙方获得;但如果乙方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的接待与联系记录,则该套房屋归属甲业务员。
B.当甲方已经是二次或以上接待,而乙方能提供之前7天的接待或联系记录,则该组客户仍由甲方业务员继续接待,但该套房屋一旦成交则奖金与面积由两位业务员共同平分。
C.当一个购买单位(家庭)的不同成员先后分别由两家公司业务员合理接待,且均具有7天以内的接待、回访记录,则该套房屋成交金额与面积由双方业务员平分。
D.当新客户进场时若有老客户同时陪同到场,则可由老客户指定的业务员接待。
但之前已经确认业务员接待的客户则仍由原业务员进行接待。
E.客户归属一旦划分,其他业务员不得与该客户进行联系,以免说辞信息不统一导致客户流失。
3)现场来访客户通过驻场代理机构开拓场外渠道(包含二手中介门店、巡展、大客户团购、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等),以场外渠道开发登记的客户记录为依据,界定来访客户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不影响该驻场代理机构轮值接待岗的销售人员轮值接待顺序。
●若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场外渠道开拓,必须进行电话回访,并在明源中录入电话回访的具体情况,以便后期核实。
若所购买目标客户联系方式的客户,在回访前明源系统已经出现来访或来记录,则应界定归属之前接待的团队。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出现直系亲属重复登记,界定直系亲属以同一组客户计算原则,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若场外渠道来访客户与现场自然到访客户交叉时,界定归属开拓场外渠道的驻场代理机构接待。
同时给予明源系统对此类客户记录进行更改团队接待记录。
●若发生任何争议疑义,任何一方代理机构提出申诉则由该代理机构准备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必须于申诉当天提交甲方给予判定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举证材料,甲方视为无效举证处理。
●不论任何情况,驻场代理机构必须绝对服从甲方代表的判定结果。
4)公司安排的关系户的接待及业绩划分●来访首接归属原则:客户已先有来访(要有明源记录为证),然后找到领导关系,领导安排保留,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业绩应仍归属首接销售员;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不管是否是领导安排),业绩仍归属该首接销售员。
●无来访轮流原则:在领导安排保留前,被保留客户根本无来访,待客户来购买该套保留房时,由项目营销经理安排,遵循两家一家一套轮流的原则;客户后续继续购买其他房源仍然由原销售员继续办理,业绩划分归属该销售团队)。
●特殊情况:一家有不同成员分别来看:a)如果告知其家庭成员有来看过,则你们有义务将该客户继续引导至曾接待的业务员,如果成交,业绩归属首接公司。
b)如果未告知家庭成员关系,被两家分别接待,则如果该户成交:如果合同中只有一家接谢谢你的欣赏待的客户名字,则业绩归属该家;如果两家接待的客户名字都出现在合同中,则业绩两家平分,销售手续由来办理客户的对应业务员办理。
c)特殊情况举例:客户A、B同属于X家庭(包含泛义的关系“家庭”),客户A先来访由世联S接待;客户B后来访由新联康J接待。
如果B告知J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则J有义务将B引导至S;如果该户成交(不管合同中有几人名字),则业绩归属S。
如果B未告知其家庭成员A已来看过,后续S和J仍分别接待A和B;如果该户成交:谢谢你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