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执法理念 强化反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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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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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沈宏同志,是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位侦察干警。他从1989年至今在检察战线上辛勤耕耘了15个春秋。十几年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乐于奉献,在宁国反贪工作史上谱写了一篇篇绚丽的篇章。他多次获得宣城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宁国市优秀公务员、本院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一、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思想信念,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反贪岗位上,沈宏同志以其勤奋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的承认,但他从未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反贪工作日益繁重而

复杂的任务,沈宏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纳入自己的学习日程,始终保持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学习中他注意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精髓,认真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自觉查找自身在思想上、作风上和组织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站在更高的层次上重新审视自我,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追求自我完善。学习中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实际的工作任务中去,把自己的工作同党的事业联系在一起,坚定思想信念,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深入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他还积极参与“执法为民大讨论”的学习活动。在活动中他积极参与,努力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体会,积极和大家共同交流,从而进一步端正了执法思想,更新了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了严格、公正、文明的现代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

【工作总结范文】反贪局个人年终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反贪局个人年终总结

反贪局个人年终总结

反贪局个人年终总结篇一

20xx年,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行贿案件3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贪污案件6件7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X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在所立15件案件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

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心得体会12篇

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心得体会12篇

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心得体会12篇

【篇一】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心得体会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游手好闲的人,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

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2-8-11 22:55:33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机关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转变干警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干警正确认识精细化管理对促进本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精、准、细、严”为基本特征的精细化管理,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使之成为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种工作习惯,并逐渐形成检察机关的文化制度,从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发展。

二、目标任务总体目标:通过系统的精细化管理方式,把我院的业务工作、信息宣传调研、政务工作、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后勤服务等六个方面的制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近期目标:2011年通过规范性的制度和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科学指导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三、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领导为小组的精细化管理小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坚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检察长)副组长:(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成员:(政工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林云兼任,工作人员:四、实施步骤(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1日——1月10日,大力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动员宣传工作,以动员大会的形式让干警了解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动员,达到全员知晓、掌握方法的目的。(二)落实执行阶段:1月10日——6月10日,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业务、制度和程序,分管领导统筹部署分管科室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各科室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班子成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通过实施廉政防范管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四)综合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负责人——刘林云以“六个注意”完成综合后勤服务:一是注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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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警务人员反贪心得体会

警务人员反贪心得体会

警务人员反贪心得体会

在任何职业领域,贪污腐败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警务人员

作为执法者应该更加自觉遵守纪律,依法执法,但是对于一些人

来说,贪污并不仅限于钱财,更涉及到权力。而警务人员因拥有

执法权力,其贪腐行为的危害性更大。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反

腐倡廉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风气。下面,我们将会聚焦

于警务人员反贪的体会,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警务人员认识到贪

腐的危害性,积极践行法纪,并以身作则,为公职人员树立起良

好的形象。

首先,我们需要清晰明了地认识到贪污腐败的根源。贪污不仅

仅是对物质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对于权力的贪婪。职务侵占、违

规经商、徇私舞弊等现象的背后,往往是腐化僵化的官僚体制和“权力寻租”的机制在起作用。警务人员作为执法者,一定要时刻

意识到权力的双向性,要明白权力不是为自己而生,而是一项责

任和义务,不能将其变为个人私利的工具。

其次,学习守法常识,增强法治观念。警务人员拥有执法权力,一定要时刻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在日常工作中,我们

应该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警务行政和执法部门的法治化建设与发展。对于制度之

外的行为,则需要深挖根源,打通系统之间的联动机制,开展“一

票否决”等反腐死防守体系,从而实现“干部队伍干净,群众生活

更美好”的目标。

再次,重视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政治公司体系和道德水平是

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当然也是警务人员重视的方向。兼顾学习

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我们必须首先重视重建深厚的职业道德体系。无论身处何种局面和行业,都需要清晰坚定的价值取向,具备绝

浅谈如何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

[摘要]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当更新观念、转变思路。侦查重心由讯问为主向抓证据转变。侦查模式由人到证向由证到人转变。以证据确立事实,以证据认定犯罪。以有效的初查工作夯实决策和侦查运作的基础,实现由证到人侦查模式的转变的需要。侦查效率由按部就班向快侦快结转变。

[关键词]新律师法;影响;侦查能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完善,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期望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如何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做好反腐败工作,如何更新观念,调整工作策略,成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一个重要课题。检察机关应当继续解放思想,转变思路,从提高反贪侦查能力的角度出发,迎难而上,破解难题,把反贪工作水平推向新的台阶。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一、影响反贪侦查办案效果的因素

(一)新律师法的实施对反贪侦查工作的影响

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借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和职能有了新的变化。一是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提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而新律师法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讯问”之后少了一个“后”字,表明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时间的提前,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得知自己在刑事诉讼中“嫌疑人”的身份时,就有权得到律师的帮助。二是会见的内容方面得到扩大。新律师法规定的会见内容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扩大了律师对嫌疑人帮助范围,嫌疑人如果对所托律师足够信任,可以向律师坦承所涉案的全部事实。三是律师会见的保障方面。新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它强化了律师依法独立办理法律事务,不受非法限制和干预。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侦查机关不得派员在场,直接干预;不得被秘密录音,间接干预。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县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调研报告

县检察院反贪反渎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6月中旬,常委会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在刘**、雷**两位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纪委、县住建局、县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县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下简称“反贪、反渎”)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维护了国家机关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安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自我县开展“三打两建”活动以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8件5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0件38人,渎职侵权案件18件19人。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16宗案件,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没有出现一宗错案,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同时,县检察院还积极做好调研和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开展预防调研40多次,举办教育活动18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3000多人次,接受预防询1468人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县反贪、反渎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立案数呈逐年攀升之势。仅今年以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其中司法机关知法执法犯法人数达11人,占19.3%,比例比往年有所提高。二是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行政审批监督等方面,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化,从表面上看,程序合法、材料规范、账面合理,给案件的查处定性带来困难。

检察档案编研特点及作用论文

检察档案编研特点及作用论文

浅谈检察档案编研的特点及作用【摘要】检察档案编研是检察机关档案室主动提供服务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使档案的潜在价值转为实用价值进而为检察业务服务的有效途径,本文在深刻分析检察档案编研特点基础上,从三方面对检察档案重要性进行阐述。

【关键词】检察;档案编研;特点;作用

众所周知,档案是原始记录,多为孤本,价值珍贵,在提供利用中,一般只用于馆(室)内借阅。如何使档案更加广泛而生动地为更多的利用者提供服务,同时也为了保护档案的原件,这就需要对档案史料进行研究。通常所说的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就是根据档案内容综合编写参考资料,撰写文章、专著,并编辑、公布、出版档案史料,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档案的重要作用。

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是档案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档案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是为社会服务的直接手段,是体现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档案编研则是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的一种高层次的深度开发利用方式。那么检察档案编研的特点及在检察工作中作用如何?笔者根据几年来从事检察档案工作实践谈一些粗浅体会。

1.检察档案编研工作的定义

检察档案的编研工作是以检察机关档案室保存的检察档案为对象,以满足检察业务需要为目的,在对检察业务及检察档案信息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以汇编档案文件汇集和编写档案参考资料为成果形式的一项专门工作。

2.检察档案编研工作的主要特点

2.1编研工作的目的就是为检察业务工作服务

开展检察档案编研工作的目的就是满足本单位各部门及各位干警利用档案的需要,为现实检察业务工作提供系统完整的档案信息,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为检察事业增光添彩。

论检察机关实现执法理念的四个转变

论检察机关实现执法理念的四个转变

论检察机关实现执法理念的四个转变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理念也在不断地适应时代的需求,经历着深刻的转变。这些转变不仅体现了法治精神,也反映了人民对公正、效率、人权的期待。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

一、从重刑主义到平衡司法的转变

传统的重刑主义强调对犯罪的严厉打击,忽视了犯罪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和人权保障。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检察机关开始逐步摒弃重刑主义,转向平衡司法。这一转变意味着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实现惩罚与保护的平衡。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惩处犯罪,还要关注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这一转变的实现,要求检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确保案件的质量。同时,还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防止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此外,检察机关还需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其他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平衡司法的实现。

二、从片面追求效率到注重质量的转变

在过去,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往往片面追求效率,忽视了案件的质量。然而,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开始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逐步从片面追求效率转向注重质量。这一转变意味着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追求速度,还要追求公正和准确。

为了实现这一转变,检察机关需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还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办案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此外,检察机关还需要加强与社会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办案流程。

对反贪工作转变侦查方式方法的思考

对反贪工作转变侦查方式方法的思考
21 00年
法 商论 坛
第 一 卷
对反贪工作转变侦查方式方法的思考
李 敬 华
( 广州市黄埔区人 民检察院

广 东广 州 5 0 0 ) 1 70
要 :本文结合反贪 l 作实践,就反贪二 作 的现状及转变侦查方式方法来自百度文库必要性展开分析,认为 反贪工作应切实更新 T I :
执 法 理 念 并 对 如 何转 变侦 查方 式方 法提 出 自 己的 意见 。
关键词 :执法理念;转变 ;侦查方式方法
当 岁 月进 入 2 世 纪 的 第 … 个 1 年 , 国社 会 政 治 、经 1 O 我 济 、文化等各 方面 均进 入高速发展的时期,国际地位 不断提 升 ,人民生活 日益富足 ,中华 民族 的伟大复兴指 日可待 。在 国家致 力于 营造 和谐 社会 、法治社会 的过 程中,我国社会 仍 存 在诸 多不 和谐 因素 ,其中贪污 腐败 问题 首当其冲 。在新的 历史条 件下 ,国家 和人 民对 反贪 工作 提出了新 的标准 , 严 更 格 的要 求 。 但是 , 在现阶段 的反贪工作实践 中, 们仍 然沿用 了过 我 去陈旧的侦 查方式方法 ,出现与 时代脱节 的情况 , 作成 果 工 与 国家 、人 民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所 以,反贪 工作 亟待转 变侦查方式方法 ,以适应时代 的需要 。笔者通过本文 结合本 单位 的反贪侦查工作实际 , 反贪 工作 的现状及如何转变 反 就 贪侦查方式方法 ,提 出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

2024年反贪腐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反贪腐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反贪腐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____园林集团劳务合作公司涉嫌串通投标案件的通报》等____份文件后,我的内心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更加增强了打击____行为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总的来说有一下几点体会。

一要坚定信念不动摇。纵观少数员工的____案件,有一个共同点。这些人并不是一开始就____,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集团付出奉献的一面。之所以后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集团快速发展,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淡化了党性修养,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以至于“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促使自己时刻不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自觉抵制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不断增强新时期防变的能力,坚决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抵御住各种诱惑,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二要慎用权力不逾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职责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尽职尽责,为公司做贡献,对自己也是一种肯定;反过来,如果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那就是对集团公司赋予的权力的一种____,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犯罪。如何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是否将集团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员工的严峻考验。从少数员工____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各个方面的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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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也随之而来,如果把集团公司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将踏上不归路。如果把权力转化为扎扎实实为集团公司办实事,做好事,才能流芳百世。如果恃权轻法、心存侥幸,思想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那终将落马坠地。所以说,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慎用权力不逾矩,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只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真正做到为集团公司大发展贡献力量,才会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才能抵制各种威逼利诱。

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感想

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感想

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感想

在当今社会,执法部门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福祉。然而,近年来,执法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文将对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重性。执法腐败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权威,还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分配不公。此外,执法腐败还会破坏法治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执法作风问题则主要体现在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方法和效率上,这些问题同样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降低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针对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执法领域的立法工作,明确执法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公正、公开、透明。同时,加大对执法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

2. 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等方式,使执法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责任感。

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受到有效制约。同时,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4. 优化执法流程。简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5.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执法领域的腐败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尊严。

转变执法理念 强化反贪工作

转变执法理念 强化反贪工作

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反贪工作

【摘要】新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使用权、延长了强制措施的时间,这给反贪工作带来了机遇。然而新的证据制度、辩护权的扩张对反贪工作也带来了挑战。只有转变执法理念,重视初查工作,强化证据意识才能不断促进反贪工作发展,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的要求。

【关键词】证据制度;辩护权;初查;信息化

新刑诉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反贪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机遇。如何转变理念、抓住机遇,切实有效的提升反贪侦查能力,是当前反贪部门所要解决的重点课题。

一、新刑诉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机遇

一是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查办重大案件时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权力增强了办案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长期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检察机关暂无执行权,但侦查手段的拓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自侦案件侦查手段受限的实际困难。

二是延长了传唤、拘传为办案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刑诉法延长了强制措施的时间,这是立法机关考虑到办案机关当前的突出问题做的修改,适应了实际办案的需要。

三是在证据制度方面进行的修改和完善适应了办案的现实需求。首先,电子数据被确定为法定证据形式,对于固定犯罪证据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行政机关收集的书证、物证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规定的对逃匿、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及时挽回国家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法律依据。把人的问题与财产的问题分开来处理,对及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符合人民群众要求严惩职务犯罪的心理预期。

2011年上半年检察工作通报--定稿

2011年上半年检察工作通报--定稿

[重要情况]

省院申泰岳组长来溧水县院调研指导工作

3月28日,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申泰岳组长在市院万鸣组长、省院监察处项旋副处长的陪同下,来到溧水县院调研工作。倪一斌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申组长汇报了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随后申组长一行和纪检监察部门全体人员以及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县院各业务科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申泰岳组长指出,溧水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围绕“争创市级先进检察院”工作目标,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基层院一线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看法以及建议很有价值,对今后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开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申组长希望溧水县院继续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整合力量、树立壮志,加强监督的科技化程度,注重资料积累宣传,为创先争优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市院葛晓燕检察长来溧水县院调研

4月12日,南京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晓燕率办公室、行装处等部门负责人赴溧水县院调研指导工作。调研中,溧水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一斌全面汇报了该院一季度以来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及“两房”建设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各自分管工作情况。

葛晓燕检察长指出,溧水县院党组积极谋划2011年工作以及今后三年的发展计划,提出“三年三步走,年年有进步”的争创目标,立足长远、务实可行,充分体现了该院创先争优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以来,县院严格落实上级院新一轮创先争优工作的要求与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争创工作;强化争创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层层传导责任

压力,业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队伍管理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始终保持良好队伍形象。对下阶段创先争优工作,葛检强调,要根据上级院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争创目标,整体推动检察工作创优发展、科学发展:一是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开展检察业务。要找准服务地方发展的落脚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二是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转变理念,摸索方法,乘势而上,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要求。三是结合溧水特点,加大法律触角延伸。充分发掘农村工作资源,在“优”和“特”字上下功夫,打造涉农检察工作品牌。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素能提升。深入研究,强化管理,努力增强队伍综合素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五是抓紧推进“两房”建设,全面提高检务保障水平。要狠抓进度,提高效率,力争尽快如期开工。六是加大市县两级院的工作联系力度。研究制定工作联系建议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联系内容,明细工作联系事项要求,切实提升溧水县院整体检察工作水平,确保县院争创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检察官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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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省院和市院党组的要求,市院反贪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作为根本指导方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学习和思考,深化了认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学习和深刻领会执法为民理念的科学内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检察实践中,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恪尽职守,预防和惩治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反贪部门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工作,使犯罪分子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

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2、一切依靠人民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当前,检察工作仍然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愿望,了解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才能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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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反贪工作

【摘要】新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使用权、延长了强制措施的时间,这给反贪工作带来了机遇。然而新的证据制度、辩护权的扩张对反贪工作也带来了挑战。只有转变执法理念,重视初查工作,强化证据意识才能不断促进反贪工作发展,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的要求。

【关键词】证据制度;辩护权;初查;信息化

新刑诉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反贪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机遇。如何转变理念、抓住机遇,切实有效的提升反贪侦查能力,是当前反贪部门所要解决的重点课题。

一、新刑诉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机遇

一是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查办重大案件时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

施的权力增强了办案手段。技术侦查措施是检察机关侦查部门长期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检察机关暂无执行权,但侦查手段的拓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自侦案件侦查手段受限的实际困难。

二是延长了传唤、拘传为办案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刑诉法延长了强制措施的时间,这是立法机关考虑到办案机关当前的突出问题做的修改,适应了实际办案的需要。

三是在证据制度方面进行的修改和完善适应了办案的现实需求。首先,电子数据被确定为法定证据形式,对于固定犯罪证据有至关

重要的作用。其次,行政机关收集的书证、物证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规定的对逃匿、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及时挽回国家损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法律依据。把人的问题与财产的问题分开来处理,对及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维护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符合人民群众要求严惩职务犯罪的心理预期。

二、新刑诉法给反贪工作带来的挑战

一是新的证据制度给传统的办案模式带来了挑战。传统的办案模式往往是“由供到证”,主要依赖于行贿受贿双方的言词证据和其他间接证据的佐证。新刑诉法在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这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传统的审讯模式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这可能会使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放大,拒绝回答相关问题。在其他证据缺乏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坚守“零口供”很大程度上能逃避法律的制裁。

二是辩护权的扩张增加了侦查难度。新刑诉法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了辩护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等。律师介入侦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分析犯罪嫌疑人所交代事情的法律性质和后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供述模式,可能会增加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使其心理产生动摇,拒不交代及翻供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三是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规范使用限制了传统的突破案件方式。为了切断犯罪嫌疑人与外界的联系或是为了获取口供,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执行监视居住不规范的情况。新刑诉法除了限定了适用指定居所的情形外,还重申执行地点和执行监督的主体。以往依赖监视居住获取口供、制造信息不对等的办案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依靠监视居住查办窝串案的可能性不大。

三、转变理念,适应新刑诉法的实施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切实保障人权。长期以来,反贪工作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规范、重打击轻保护的问题。新刑诉法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通过学习和岗位培训,深刻领会法律修改的精神,反贪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准确把握其操作技巧。自觉更新执法理念,依法行使侦查权,坚决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初查工作,转变侦查理念。注重办案重心的前移,善于经营线索,提高成案率。尽量通过秘密的外围调查获取被调查人涉嫌犯罪的可靠证据,在立案前要对案件的整个证据链做出谋划。进一步规范取证方式和执法行为,增强证据意识,不断提高侦查能力。在实践中,部分人认为应鼓励风险决策、允许立案后再撤案。笔者认为,虽然风险立案是办案中不可避免的情况,但对此应持谨慎态度。如果撤案数量大,不仅会影响反贪部门的威信,还会给嫌疑人错误信号,扩大侥幸心理,增加办案难度。

三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提前全面审查案件合法性。新刑诉法对

证据制度的完善要求反贪干警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树立全面、全程、严格的规范执法理念。加强办案制约、引导,如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成立反贪案件审核小组建立证据预审机制等,做到侦查与审查并重。在证据的取舍性、规范性、合法性上做出引导,明确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办案观。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要求犯罪嫌疑人书写亲笔供词、悔过书等。

四是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刑诉法赋予的侦查权。能不能充分利用好刑诉法赋予的权力,关系到办案的质量和成效。虽然拘传、传唤特殊情形下延长至24小时,但能否摆脱以往使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时的审讯模式、如何利用好这24小时突破案件仍是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刑诉法赋予了检察机关使用技术侦察的权利,但是没有赋予执行权,如何有效利用这一侦察手段也是需要在实际中探索的问题。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应改变以往利用监视居住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办案模式,重心放到再生证据的收集上。

五是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引导侦查改革。以往利用技术侦查手段的主要作用是定位和抓捕,这已不能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在办案透明度增加、信息不对等情形发生改变的情况下,非口供证据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侦查技术手段在办案中也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大技术装备的投入,充分利用技术侦查手段,减少对单纯口供的依赖。有效运用信息查询系统、话单分析、测谎技术等侦

察手段,实现信息引导侦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获取证据,减少证据变化的可能性。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的人才队伍。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提高干警的初查能力、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情况下的审讯能力、运用科技侦查设备的能力、利用信息侦破案件的能力。通过开展侦查人员模拟出庭练兵活动,应对新刑诉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岗位轮流制度,定期选派反贪干警到公诉、侦查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学习锻炼,在实务工作中提高审查证据、把握全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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