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外出旅游安全免责协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为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
一、免责条款1. 自然原因免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旅游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疾病原因免责: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因自身疾病导致的意外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意外事故免责: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溺水、跌倒等)导致的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个人行为免责: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因个人行为(如违反规定、不当行为等)导致的意外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第三方责任免责: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因第三方(如其他游客、酒店、餐厅等)的责任导致的意外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责任划分1. 甲方责任:-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旅游活动。
- 甲方应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导游安排。
- 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避免遗失或损坏。
2. 乙方责任:- 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
- 乙方应确保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提示和紧急救援服务。
三、保险条款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和金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在出行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旅游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备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旅行社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合法资格的物业管理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者过失造成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下列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本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因人身伤亡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二)因人身伤亡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1、医疗费;2、必要时近亲属探望的交通、食宿费,随行儿童或者长者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及补办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因行程延迟所导致的额外;费用(三)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者被盗导致的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允许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明细表约定负责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减少赔偿责任,抢救受伤的旅游者及施救旅游者的财产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本条费用由保险人在保险单列明的责任限额 (赔偿限额) 外另行赔付,每人和每次事故的本条费用最高不超过对应的每人和每次事故责任限额(赔偿限额),在保险期间内,本条费用之和最高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赔偿限额)。
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赔偿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赔偿限额)、每人财产责任限额(赔偿限额)、累计责任限额(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议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商议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合同订立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经典热门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5篇
经典热门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参与者在出游活动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代表可以降低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请参与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慎重签署。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得到严格履行。
一、协议背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休闲娱乐活动的需求日益增长。
本次出游活动旨在丰富业余生活,增进友谊,提升身心健康。
为确保活动的安全与和谐,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二、参与者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本次出游活动的个人和团体成员。
不论年龄、性别、职业和健康状况,均应遵守本协议。
如有特殊身体状况,请在活动前告知组织者。
三、免责声明1. 参与者应自行承担安全责任,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活动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的权益。
2. 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如跌倒、迷路、疾病等,除组织者应承担的责任外,参与者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 参与者应自行评估活动风险,谨慎选择活动项目。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自觉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4. 如有第三方责任主体存在侵权行为导致参与者遭受损失,本协议不涉及其侵权责任承担问题。
四、组织者的责任1. 组织者应提前对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 组织者应在活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组织者应在活动前告知参与者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五、参与者的义务1. 参与者应遵守组织者的安排和指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
2. 参与者应自行负责自身的安全和财产保管工作。
3. 参与者如有特殊需求或情况,应及时告知组织者,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4. 参与者应尊重自然环境,不乱扔垃圾,保护生态环境。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次出游活动具有约束力。
2.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组织者和参与者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泰国旅游保险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甲方保险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投保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计划前往泰国进行旅游,为了保障乙方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旅游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范围1.1本保险合同覆盖乙方在泰国旅游期间的以下风险:1意外伤害2突发疾病3行李丢失或损坏4旅行延误5其他经双方约定的保险事项。
1.2乙方在泰国旅游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第二条保险期限2.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自乙方离开中国境内之日起,至乙方返回中国境内之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费3.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保费标准,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4.1乙方应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旅游计划、健康状况等信息。
4.2乙方在旅游期间应遵守泰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4.3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保险公司责任5.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确认保险责任后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5.2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有权拒绝赔付。
第六条保险金的支付6.1甲方在确认保险责任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将保险金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
7.2如乙方在保险期限开始前取消旅游计划,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保险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旅游保险保证书
旅游保险保证书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保险服务!我们向您保证,我们的旅游保险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让您在旅途中安心、放心。
一、意外伤害保障我们承诺,如果您在旅途中遭受意外伤害,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您提供相应的赔偿。
无论您是在交通工具上、旅游景点还是日常生活中,只要发生意外伤害,我们都将为您提供及时的救援和赔偿。
二、疾病医疗保障在旅途中,如果您不幸患上疾病,我们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为您承担医疗费用。
无论您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我们都会为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让您无需担心医疗费用的负担。
三、旅行延误保障我们理解旅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旅行延误。
因此,我们为您提供旅行延误保障,如果您的行程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误,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您提供相应的赔偿。
四、行李和个人物品保障在旅途中,您的行李和个人物品可能会遭受损失或被盗。
我们为您提供全面的行李和个人物品保障,如果您的行李或个人物品在旅行中遭受损失或被盗,我们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为您提供相应的赔偿。
五、紧急救援服务无论您身处何地,我们都会为您提供24小时全球紧急救援服务。
如果您在旅途中遇到紧急情况,只需拨打我们的救援电话,我们将立即为您提供援助,确保您的安全和健康。
六、客户服务与支持我们承诺为您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与支持。
如果您在旅途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只需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处理,确保您的旅行顺利进行。
我们郑重承诺,将竭诚为您提供全面的旅游保险保障,让您在旅途中安心、放心。
如果您对我们的旅游保险服务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旅游活动的保险要求
旅游活动的保险要求保险合同书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甲方:[旅行社名称]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举办的旅游活动,为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1.1 人身伤害保险: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旅游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者在旅游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伤残或死亡的保险保障。
1.2 财产损失保险: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旅游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者在旅游活动期间因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原因导致行李、贵重物品损失或丢失的保险保障。
第二条:保险期限2.1 保险期限为旅游活动开始前至活动结束后的期间。
第三条:保险费用与支付方式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关保险费用,并在合同签订后 [指定时间] 内支付全部费用。
3.2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甲方应提供参与者的姓名、年龄及身份证明等信息,以便乙方核对保险要求并计算相应费用。
第四条:理赔流程4.1 如参与者发生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现场照片、医疗报告、购物小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材料后,将尽快启动理赔程序。
4.3 乙方将根据保险条款和旅游保险的相关规定,及时对申请进行核实,并根据理赔结果向甲方返还相应费用或作出适当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视为违约行为。
乙方有权取消保险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正常投保或理赔,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第七条:生效与终止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旅游活动结束。
7.2 任何一方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旅行社责任意外伤害保险
4.争议解决: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特别条款,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十、生效与终止条款
1.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免责范围: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或多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受影响方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4.权利与义务:
a)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力克服事件影响,尽快恢复正常履行能力。
b)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其他各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合同或协议各方的签字确认: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责条款:
a)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b)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一方违约,该方应在合理范围内免责。
七、合同或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条款
1.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和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变更:
a)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2.生效时间: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上述生效条件满足之时。
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4篇
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4篇篇1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甲方:保险公司地址:XXX电话:XXX法定代表人:XXX乙方:旅行社地址:XXX电话:XXX法定代表人:XXX为了保障旅客在旅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为乙方旅行社所组织的各类旅游团队提供旅游意外保险服务。
2.保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等。
3.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二条保险费用1.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照保险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
2.保险费用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和乙方双方书面确认的协议为准。
第三条保险责任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旅游团队所遭受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负有相应的保险责任。
2.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保险事故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第四条保险范围1.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旅行中的人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
2.具体保险范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条保险期限1.保险期限以旅行团队实际旅行时间为准。
2.如果旅行过程中发生延误、中断或取消等情况,保险期限也会相应延长。
第六条免责条款1.由于乙方旅行社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保险事故,甲方有权拒绝理赔。
2.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并进行理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费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终止1.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旅游团队旅行结束之日止。
2.在合作期间如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篇2旅游意外保险合作协议甲方:XXXXXXXX旅行社乙方:XXXXXXXX保险公司为加强双方合作,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客户旅游保险免责协议书
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全名]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为保障自身在旅游活动中的安全和权益,自愿向乙方投保旅游保险,乙方愿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期间的保险保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保险范围1.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保险保障:(1)意外伤害保险:在旅游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甲方身故、残疾,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2)医疗保险:在旅游期间,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3)紧急救援保险:在旅游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疾病需要紧急救援,乙方提供必要的救援服务。
2. 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二、免责条款1.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在旅游活动前已患有疾病,未告知乙方;(2)甲方违反旅游活动规定,导致自身受伤或疾病;(3)甲方故意制造事故,造成自身伤害或损失;(4)甲方在旅游期间因饮酒、吸毒、自杀、自伤等行为导致的伤害或损失;(5)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项。
2.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2)甲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如实告知义务;(3)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4)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
三、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自甲方支付保险费之日起至旅游活动结束之日止。
2. 如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故未能完成旅游活动,保险期限自动延长至甲方完成旅游活动之日止。
四、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标准支付保险费。
2. 甲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保险费。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024年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模板(二篇)
2024年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模板甲方:_____乙方:_____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
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
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旅游意外保险证明书
旅游意外保险证明书尊敬的保险受益人: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旅游意外保险服务。
为了确保您在旅行期间的安全与保障,我们特发出此旅游意外保险证明书,详细说明您在保险范围内的权益和责任事项。
请您仔细阅读本证明书,并妥善保管于您的旅行文件中。
一、保险合同信息保险合同编号:XXX被保险人信息:姓名: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二、保险责任与范围1. 旅行目的地:本保险适用于您前往的旅行目的地为全球范围内的任何国家或地区。
2. 保险期间:该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始于您旅行开始的日期,结束于您返回目的地的日期。
在保险期间内,您将获得以下保险责任的覆盖:a. 意外伤害:对于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或伤害,我们将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b. 医疗费用补偿:对于因旅行期间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c. 个人财产保障:对于您个人财产在旅行过程中的丢失、被盗或损坏,我们将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d. 延误、取消或中断旅行:对于由航班延误、取消或旅行中断所导致的费用损失,我们将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e. 旅行责任保险:对于您在旅行期间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我们将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
f. 其他保险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您还将享受其他特定保险责任的保障。
三、保险费用您所需支付的保险费用为XXX元。
请在签署本证明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用支付至以下账户:银行名称:XXX账户名:XXX账号:XXX备注:保险合同号XXX四、续保与退保续保:根据您的实际需求,您可以在保险期满前的一个月内申请续保,以延续您的保险责任。
退保:如果您不再需要本保险服务,可以在保险期限内向我们提出退保申请。
请注意,根据合同规定,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退保手续费。
五、索赔流程在发生事故或遭受损失后,您需要及时向我们报案并提交索赔申请。
请务必保留所有与索赔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文件,以便进行审查和备案。
有关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
有关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适用于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的旅客,即乙方。
二、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财产损失等。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乙方开始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起至旅游活动结束止。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旅游活动的性质、乙方年龄、健康状况及风险程度,由甲方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费。
五、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2. 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进行救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 若乙方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或其家属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4. 若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索赔,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费,并有义务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 乙方有权在旅游过程中享受保险保障,并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七、免责条款1. 因乙方自身疾病、妊娠、流产等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2. 因乙方参与高风险运动、从事犯罪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3. 战争、核辐射、核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八、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项目中的保险和责任约定
旅游项目中的保险和责任约定保险和责任约定协议书甲方(旅游项目组织者):_______(公司名称)乙方(参与旅游项目的个人或团体):_______(个人或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作为旅游项目组织者,提供旅游服务;乙方作为参与旅游项目的个人或团体,享受旅游服务。
为保证双方权益,明确保险和责任约定,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责任1.1 甲方承诺在旅游项目进行期间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保险、财产保险等。
1.2 若乙方因参与旅游项目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甲方协助乙方和保险机构进行理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协助。
1.3 若乙方因参与旅游项目过程中的行李损失或人身伤害导致的财产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
第二条责任约定2.1 甲方对旅游项目的组织和安排负有责任,并确保项目符合所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2 甲方应提供具备资质的导游人员,并确保导游人员具备丰富的相关知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
2.3 甲方应确保旅游交通工具安全可靠,并根据旅游行程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休息。
2.4 若旅游项目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以保证乙方的权益。
2.5 若乙方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甲方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妥善安排乙方安全回程。
2.6 甲方对于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旅游项目中断或取消,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解决纠纷3.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生效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旅游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第五条其他事项5.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项目组织者):________(签字)乙方(参与旅游项目的个人或团体):________(签字)。
旅游保险合同范本
旅游保险合同范本《旅游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公司名称:[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被保险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乙方计划进行旅游活动,为保障乙方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投保旅游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责任1. 意外伤害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若乙方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X]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甲方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烧伤保险金。
2. 医疗费用保障若乙方在旅游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治疗,对于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甲方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3. 紧急救援保障在乙方旅游期间遭遇紧急情况时,甲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运送、送返、遗体/骨灰送返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 行李物品损失保障若乙方在旅游期间的行李物品因遭受意外事故、盗窃、抢劫等原因导致损失,甲方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予赔偿。
5. 旅程延误保障若乙方的旅程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等)导致延误,甲方按照约定的标准给予赔偿。
6. 个人责任保障若乙方在旅游期间因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甲方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乙方踏上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至乙方结束旅游行程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 保险金额: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医疗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行李物品损失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旅程延误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个人责任保险金额:人民币[X]元2. 保险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险费人民币[X]元。
旅行社_安全免责协议
甲方(旅行社):乙方(旅游者):鉴于甲方为专业旅行社,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所涉及的安全问题,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安全责任1. 甲方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负责为乙方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服务。
在旅游活动中,甲方将尽最大努力确保乙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乙方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对乙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担以下责任:(1)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2)在旅游过程中,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避免或减轻损失。
二、免责条款1.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2)乙方违反旅游活动规定,自行离开团队或擅自改变行程;(3)乙方患有疾病,未在报名时如实告知甲方;(4)乙方在旅游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自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险1. 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意外保险,保险金额及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
2. 乙方在参加旅游活动前,可自行购买其他保险,以增加安全保障。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意事项:1.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
2. 乙方在参加旅游活动前,应确保自身身体状况适合旅游活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保单号:本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于以下所述之区间期间内签署。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截止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
被保险人及其群组:被保险人为以下群体成员:1.公司员工2.家庭成员3.社会组织成员4.学生群体5.体育组织成员6.旅游团队成员7.其他团体保障内容:1.保障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本合同所指的“人身意外伤害”系指不可预见的,意外发生于故意或过失的事故。
若在该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障对象范围内遭受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将承担医疗费用保障,包括手术费用、药费、护理费、住院费等。
保障金额根据被保险人所缴纳的保费及其人身特殊属性来定,顶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弟能力最大保额上限。
2.保障意外伤害的伤残赔偿:若被保险人在本保单有效期内遭受了人身意外伤害,且该伤害导致其发生了伤残,则保险人将提供对应的伤残赔偿。
赔偿的金额与被保险人发生的伤残情况、缴纳的保费等因素有关。
3.保障身故赔偿:若被保险人在本保单有效期内因为人身意外伤害的原因去世,则保险人将提供身故赔偿。
4.保障开支: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人身意外伤害而发生必须通过飞行、海运、救援或误工等方式来纠偏的额外开支,保险人将承担该额外开支。
保险金额度根据被保险人不同情况所缴纳的保费及个人身故特征来定。
5.保障紧急救援:若被保险人在本保单有效期内因为人身意外伤害而需要紧急救援服务,保险人将提供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担保、救援服务电话等。
理赔须知:1.请联系79保险客服热线或客服小号咨询理赔程序。
2.保障期间内的人身意外伤害发生后,请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3.理赔材料需要详细地提供事故、伤害发生信息,以及医疗费用发票、就业意外伤害证明等相关文件。
4.被保险人及其亲属应该遵守当地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且尽量避免获取保险出现欺诈、伪造证据等行为。
旅游保险安全协议书模板
旅游保险安全协议书模板甲方(旅游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提供方,乙方为旅游服务的接受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并接受旅游保险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险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保险服务,保险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紧急救援保险等。
1.2 保险期限自乙方出发之日起至返回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费用2.1 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并在本协议中列明。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三条保险责任3.1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保险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旅游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疾病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险理赔。
第四条保险理赔4.1 乙方在旅游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
4.2 甲方在接到乙方理赔通知后,应协助乙方办理理赔事宜,并在保险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理赔。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旅游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5.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旅游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参与未经甲方同意的活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提供保险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第1篇示例: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是旅行社和旅客之间约定的一项保险协议,旨在为旅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意外时提供经济保障和补偿。
在旅行中,意外是无法完全避免的,但通过购买旅行意外保险,可以减轻旅客在意外事件发生后的财务压力,让旅行更加安心和舒适。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中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公司对于旅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这包括意外伤害、医疗支出、旅行延误、行李遗失等各种意外情况,具体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会在合同中详细列出。
二、保险费用和投保方式:旅客需要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费用进行投保,具体费用根据旅行的目的地、行程时间、旅行方式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投保方式一般有线上投保和线下投保两种,旅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便利选择适合的投保方式。
三、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保险合同中会规定保险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保险金额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为旅客提供的最高赔偿金额。
旅客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四、保险理赔流程:旅客在发生意外时需要及时进行报案,并按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流程进行操作,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填写理赔申请表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理赔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来决定是否受理理赔申请,被保险人也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五、免责条款和投保提示:保险合同中会列出各种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旅客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免责条款,以避免因为投保不当而无法获得赔偿。
保险合同中也会包含一些投保提示,如在旅行前携带保险合同、投保单等重要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通过签订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旅客可以在旅行过程中享受到全方位的保障和便利,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旅行,都能够获得及时的援助和赔偿。
建议每位旅客在旅行前都购买适当的旅行意外保险,以确保旅途的安全和顺利。
旅游意外伤害保证书
旅游意外伤害保证书尊敬的旅游者:为确保您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我们公司特为您提供旅游意外伤害保证,以下是保证书的详细内容:一、保证主体及责任范围1.1 保证主体:本保证书由旅行社/旅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并由公司承担责任。
1.2 责任范围:本保证书适用于您在由公司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以下简称“保险事故”)。
二、保险事故范围及保障内容2.1 保险事故范围:本保险主要保障您在旅游期间发生的以下意外伤害事故:(1)意外伤害:指不可预见且非本人故意行为引起的意外身体伤害,如交通事故、滑倒摔伤等。
(2)医疗费用:指因保险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就医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等。
(3)残疾赔偿:指保险事故造成的永久性身体残疾,按照残疾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身故赔偿:指保险事故导致您不幸身故,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支付给您的合法受益人。
2.2 保障内容:根据本保证书规定,公司将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保障措施:(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当您发生旅游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具体金额和范围请参见附表1。
(2)残疾赔偿保险:当您发生旅游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性身体残疾,公司将根据您的残疾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见附表2。
(3)身故赔偿保险:当您发生旅游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幸身故,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支付给您的合法受益人,具体赔偿标准和受益人名单请参见附表3。
三、保险事故处理流程3.1 报案与通知: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尽快向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医疗记录、警方证明等。
公司将在收到报案后及时处理并通知您后续的保险事宜。
3.2 索赔流程:在报案及通知流程完成后,您可按照公司指引提供相关的索赔材料,如保险单证、医疗费用凭证等。
公司将根据保险事故的情况进行赔付并向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注意事项4.1 保险期间:本保证书的保险期限以您在公司预订的旅游活动期间为准,具体保险开始和结束日期,请参见您的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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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安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旅行社或组团旅游单位。
投保人为符合投保条件的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或国内团队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投保本保险,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须经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同意。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医疗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支出医疗费用或突发急性病身故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意外医疗或抢救医疗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和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
(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1、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本款第2、3项约定的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一》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3、烧烫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多处烧烫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并伴有残疾的,保险人仅按烧烫伤给付比例和残疾给付比例中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最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即: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4、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医疗及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因突发急性病进行抢救,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每次事故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进行补偿。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补偿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对于急性病的抢救医疗费用,保险人承担医疗保险金补偿的责任最长至抢救开始之日起第14天的24时止。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意外医疗或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约定的意外医疗及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医疗及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或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本保险合同的意外医疗或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金适用“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其他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保险人在相应的保险金额内仅对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三)急性病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突发疾病,并自发作之日起7日内导致身故,保险人按约定的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身故所支出的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人在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给付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打架、斗殴及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被袭击或被谋杀;(三)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猝死;(五)被保险人怀孕(包括宫外孕)、流产、堕胎、安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或由前述情形导致的并发症;(六)被保险人擅自离开规定的旅游地点或不乘坐指定的交通工具以及被保险人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自行旅游的;(七)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但突发急性病身故除外;(八)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视力矫正手术或者其它内、外科手术;(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十)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摔跤等对抗性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以购买机票的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航班的除外);(十一)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十二)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二)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拒捕、在逃期间;(三)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期间;(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袭击或者武装叛乱期间;(五)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或助动交通工具、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七)被保险人精神或行为障碍期间。
第八条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上述第六条、第七条责任免除事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二)非意外伤害或非突发性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境外治疗、抢救费用;(四)被保险人以家庭病床治疗、挂床治疗等产生的费用;(五)被保险人用于矫形、洁齿、洗牙、整容、美容、器官移植、验光配镜、视力矫正手术及治疗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助听器、装配假眼、假肢等)的费用;(六)被保险人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或康复治疗产生的费用;(七)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的费用;(八)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的费用;(九)被保险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护理费、床位费;(十)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十一)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九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医疗及突发急性病抢救医疗保险金额、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额和身故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第十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按旅游的项目和时间不同可分为:(一)入境旅游:自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次旅游行程结束并办完出境手续,登上出境的交通工具时为止;(二)出境旅游:自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三)国内旅游:自旅游者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或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或离开旅游行程时止。
保险人义务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