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汇总表修订稿
特种设备检查表范文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备注:请用A4纸打印,符合要求打“J”,不符合要求打“义”并注明详情,整改完成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确认。
(正面不够,可以写在背面。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11、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
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特种设备分类及代码修订稿
特种设备分类及代码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1.1 C601 特种设备种类代码特种设备种类代码说明: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分类的大类代码。
表示:C1编码方法:采用顺序码,用1位数字或大写字母表示。
表1 特种设备种类代码1.2 C602 特种设备分类代码特种设备分类代码说明: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分类代码。
表示:C4编码方法:采用层次码。
代码共分4层,每层均用1位数字或大写字母表示。
第1层:特种设备种类代码,第2层:特种设备类别代码,第3层:特种设备品种代码,第4层:特种设备级别代码。
注:根据需要,可以只使用前1位、前2位或前3位代码。
1.3 C603 特种设备登记代码特种设备登记代码说明:国家对进行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的登记代码。
表示:C21编码方法:采用组合码。
代码由4部分组成,共21位数字字母混合码。
第1部分:特种设备分类代码(4位数字字母混合码)第2部分:注册单位代码,采用注册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字母码)第3部分:注册年份(4位数字)第4部分:顺序号(4位数字,0001—9999)。
XXXX XXXXXXXXX XXXX XXXX顺序号(4位数字)注册年份(4位数字)注册单位代码(9位数字字母)特种设备分类代码(4位数字字母混合码)1.4 C604 特种设备代码特种设备代码说明:特种设备的终身代码。
与登记代码不同的是特种设备代码终身有效。
如果是国产设备,该代码在制造出厂时产生;如果是进口设备,该代码在首次安装时产生。
表示: C21编码方法:采用组合码。
代码由4部分组成,共21位数字、字母混合码。
第1部分:特种设备分类代码(4位数字字母混合码)第2部分:制造或安装单位代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字母码)国产设备采用设备制造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进口设备采用首次安装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第3部分:注册年份(4位数字,国产设备为制造年份,进口设备为安装年份)第4部分:顺序号(4位数字,0001—9999)XXXX XXXXXXXXX XXXX XXXX顺序号(4位数字)制造/安装年份(4位数字)制造/安装)单位代码(9位数字)特种设备分类代码(4位数字字母码)。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取消
电梯导轨
取消
主要依赖于现场安装质量,且在安全钳型式试验中增加相关匹配要求。
电梯耐火层门
取消
公安消防部门有相关要求。
层门和玻璃轿门
取消
层门强度和质量很重要,列为监察范围。
玻璃轿厢壁
取消
液压泵站
取消
杂物电梯驱动主
取消
将原扶梯梯级、人行道踏板进行整合,并考虑加强梯级、踏板、机房盖板等承载面板防滑性能的试验。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合并
将原曳引式客梯、无机房客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等进行整合。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合并
将原曳引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等进行整合。
强制驱动载货电梯
更名
液压驱动
电梯
更名
以驱动方式区分类别,以用途区分品种。
液压乘客电梯
更名
液压载货电梯
更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合并
整体从类别调整为品种。
自动扶梯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电梯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不影响公众安全的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家用电梯除外。
种类
类别
品种
备注
说明
电梯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更名
以驱动方式区分类别,以用途区分品种。
自动扶梯梯级
取消
已合并至承载面板。
自动人行道踏板
取消
已合并至承载面板。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踏
板链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取消
已合并至驱动装置。
特种设备目录新旧对照表修订稿
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mm的管道。
8100
长输管道
8100
长输(油气)管道
7510
金属波纹膨胀节
B150
锅炉省煤器
B160
锅炉膜式水冷壁
C100
锅炉材料
C110
锅炉用钢板
C120
锅炉用钢管
C130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2000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1120
工业锅炉
1130
生活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B100
锅炉部件
B210
封头
B110
锅筒
B120
集箱
B130
锅炉过热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爱护装置。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产品型式试验;(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名目»〔附件1,以下简称«名目»〕。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治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那么分工负责治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执行本规那么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那么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第五条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差不多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差不多条件»〕。
第六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关于特种设备目录修订的说明
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说明一、修订特种设备目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条第二款“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修订。
此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质检总局于2003年6月上报了《关于制订特种设备目录的请示》(国质检锅〔2003〕165号),国务院于2003年7月批准了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于2009年11月上报了《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请示》(国质检特〔2009〕489号),国务院于2009年12月批准了对特种设备目录的增补。
二、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必要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目录公布以来,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明确安全责任,实现科学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此期间,特种设备目录仅进行过一次增补,未进行过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的高速增长,现行的特种设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不能完全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录中设备范围尚不十分合理。
随着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加,现行目录暴露出设备范围不合理、定义不明确等问题。
部分设备风险较小、实际在用数量很少,也被纳入监管的范围中;部分设备存在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情况,浪费了有限的监管资源。
二是目录分类需要优化调整。
现行目录将特种设备分为10大类、63个类别、307个品种。
设备分类过多过细会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也不利于监管和检验工作的开展,因此目录的设备类别和品种仍需要进一步合并与压缩;且随着特种设备种类的逐渐多样化,目录中设备分类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是目录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随着特种设备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发展,现行目录已无法适应特种设备产品发展的需要,目录存在部分设备名称与现行标准不统一、部分设备名称无法准确体现设备特性、新产品未纳入目录监管等问题。
TSG 01-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
TSG 01-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目录1 总则 12 立项 23 起草 34 审查、征求意见与审议 45 批准颁布 66 修订 67 附则 7附件A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方法8附件B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封面版式12附件C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内容版式13附件D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18附件E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审议单 19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1.2 安全技术规范本导则所称的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能效指标以及相应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所制定、颁布的强制性基本安全要求、能效要求及其措施。
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安全技术规范可以是针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专项规范,也可以是针对某类特种设备的所有环节或者针对所有特种设备的某个环节的综合规范。
1.3 制定程序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修订。
1.4 制定原则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提出基本安全要求和能效要求,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4反映科技成果、体现创新精神;5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1.5 命名原则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大纲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者公告。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年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 MPa锅炉的;
(2)
(3)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Ш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12)
(13)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4)
(15)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16)
(17)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18)
2.4.2.2.2安全管理员配备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2.3.1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将节能管理职责交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承担。
2使用单位及其人员
2.1使用单位含义
2.1.1一般规定
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2-1)或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下同),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者。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改革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改革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1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改革意见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市场监管总局拟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修订、调整。
同时,为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市场监管总局拟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征求意见稿)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征求意见稿)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征求意见稿)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1年4月19日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许可类别项目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子项目备注设计单位许可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2.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实际设计范围。
最新tsg-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
T S 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精)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of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e , Installation , Alteration and Repair 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7年8月8日前言2006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起草任务。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总结了近几年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6年11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6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6〕69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并同时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社会征求到的意见及安全技术委员会专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报批稿。
2007年8月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要求规范了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明确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容,建立规范、科学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
本要求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军、沈勇、吴综述、马殿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田锋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张建华北京石化建压力管道安装评审中心张西庚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勇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祖瑞先上海交通大学张晓峰大连冰山集团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刘静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赵棣目录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1附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篇)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使用的能够产生危险的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特种设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对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的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的建立和维护:包括设备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测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以及档案的保管、修订和更新。
2.档案的分类和编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用途,将档案进行分类编制,例如按照设备种类、用途、型号等分类编制档案。
3.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建立档案查询系统,使相关人员能够方便地查询和利用档案信息,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4.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对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档案信息,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损毁。
5.档案的验收和审查:对新建设备、改造设备和重大维修设备,要进行档案的验收和审查,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档案的定期检查和评审: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提高特种设备的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为设备的维修和检测提供可靠的依据。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为了建立健全我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单位档案管理体制1、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安监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2、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二、立卷归档制度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
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
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一、引言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是对全国各地建筑行业在2023年度所使用起重机械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统计和总结。
这份汇总表的发布,不仅可以帮助各地相关部门了解各地建筑行业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还可以为未来的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二、全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概况根据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的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建筑行业对起重机械的使用量持续增长。
其中,东部发达地区的使用量相对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的使用量也在逐渐增加。
在不同地区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是使用频率较高的类型。
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在不同地区的使用比例也存在一定差异,这与当地的建筑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密切相关。
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发展趋势随着国家对建设工程的需求日益增长,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也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新型起重机械的应用将逐渐增多,如无人机、智能起重机等。
建筑起重机械的环保、节能、安全等特性将得到更加重视,这将推动行业向着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另外,建筑起重机械的智能化程度也将不断提升,从而提高施工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提升施工安全性。
四、对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的发布,是对建筑行业的积极促进和发展的体现。
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对于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全面了解和统计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份汇总表,不仅可以帮助相关部门了解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还可以为未来的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
我个人认为,建筑起重机械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家的建设需求。
五、总结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汇总表的发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全国建筑行业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重要途径。
汇总表中所呈现的数据和情况,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现状,还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特种设备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档案是记录特种设备有关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等技术资料的文书和非文书材料的综合性资料。
技术档案是特种设备的“身份证”,是重要的管理依据。
第四条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和良好的利用。
第二章技术档案的流转和保管第五条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按照设备的生命周期流转,并归档后进行保管。
第六条设备生命周期的划分如下:(一)设备计划阶段:主要包括设备需求确认、计划编制、设备选择和设备采购等。
(二)设备设计和制造阶段:主要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等。
(三)设备验收和投入使用阶段:主要包括设备的验收、试运行、委托检验等。
(四)设备维修和保养阶段: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备件更换等。
(五)设备报废和处置阶段:主要包括设备的报废、处置及相应的技术档案整理工作。
第七条技术档案应在设备验收合格或初次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
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流转和保管应制定相应的流转和保管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流转过程中需填写相应的流转单据及记录。
第九条技术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设备管理中心,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十条档案室或设备管理中心应符合相关的环境和安全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存。
第三章技术档案的内容和格式第十一条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基本信息;(二)设备设计、制造单位及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设备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四)设备的验收、试运行和委托检验报告;(五)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和维修方案;(六)设备的报废、处置和退役报告;(七)设备的安全生产考核和监督检查记录;(八)其他与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特种设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是指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技术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一、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目标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目标是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数据参考。
二、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根据内容、用途和保存周期等因素进行分类和归档。
常见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计档案、施工档案、检验档案、维修档案、变更档案等。
每个档案应具有唯一的编号和详细的目录。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采集和整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采集包括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检验等环节进行技术数据的收集和记录。
采集的数据应包括特种设备的基本信息、设计参数、制造工艺、安装要求、维修保养记录、检验报告等。
采集的数据应经过整理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进行定期的备份和存档,以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同时,对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查性。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权限制度,保护档案的数据安全。
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利用和传递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利用是指将技术档案应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检验等环节,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数据参考。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传递是指将技术档案提供给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使用,确保数据的共享和流通。
六、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审查和评估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审查是指对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进行审核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评估是指对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培训和宣传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培训是指对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技能和知识水平。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
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
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
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年月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承压蒸汽
锅炉
1110
电站锅炉
1120
工业锅炉
1130
生活锅炉
1200
承压热水
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B100
锅炉部件
B210
封头
取消
产品标准成熟,制造难度小,实际产品质量稳定。
B110
锅筒
B120
集箱
B130
锅炉过热器
B140
锅炉再热器
B150
8100
长输(油气)管道
8110
输油管道
8120
输气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气管道
8220
热力管道
8300
工业管道
8310
工艺管道
8320
动力管道
8330
制冷管道
7000
压力管
道元件
7100
压力管道
管子
7110
无缝钢管
7120
焊接钢管
7130
有色金属管
7140
球墨铸铁管
部分保留
保留球墨铸铁管,其他铸铁管一般应用于压力较低、输送介质危害性和危险性较低的工况。
更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合并
整体从类别调整为品种。
自动扶梯
新增
自动人行道
新增
其它类型
电梯
新增
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梯种单独列出。
防爆电梯
合并
涉及多种驱动方式,因此单独列出;且将原防爆客梯、防爆货梯、液压防爆电梯进行整合。
消防员电梯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 Z0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 Z0001-200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立项、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守本导则。
第三条本导则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
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第四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四)体现改革精神,推进技术进步;(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公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编号办法见附件1。
第七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由封面、扉页、目录、前言、正文、附件等组成,其中前言和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省略。
封面版式及要求见附件2,内容版式及要求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用语准确、简练,内容明确、具体、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第九条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十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立项、审查、征求意见、批准和颁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组织起草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起草者)进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起草。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技术规范的审议。
第二章立项第十一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内容,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立项计划,向组织起草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TSG 07-2019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无水印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and Filling Licensing ofSpecial Equipment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9年5月13日前言为配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完善相关配套要求,2017年5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原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以下简称《许可规则》)的起草任务书,要求以原有的许可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前期已陆续开展的对有关设备许可规则和条件的修订工作为基础,形成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性安全技术规范。
2017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制定《许可规则》的起草工作方案,确定《许可规则》的制定原则、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内容,以及结构(章节)框架,成立综合组以及各类设备许可条件起草小组,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要求。
2017年10月,起草形成《许可规则》草案。
之后,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许可目录的调整,《许可规则》起草组和各小组又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1月,形成《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9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向WTO/TBT进行了通报。
2019年3月,各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审议。
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
2019年5月13日,《许可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
《许可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在原有的各类设备许可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统一各类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通用条件、程序和要求,明确各类特种设备的专项许可条件,形成一部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的综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