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意见书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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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意见书范例(通用6篇)

起诉意见书范例(通用6篇)

起诉意见书范例(通用6篇)起诉意见书范例篇1×公起字(19××)44号犯罪嫌疑人姜××,男,19××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

19××年11月16日因私藏枪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19××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19××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

19××年7月刑满释放。

19××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王××有下列犯罪事实:19××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一黑市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小口径手枪,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19××年11月16日上午,姜、王二人携带这支小口径手枪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模板
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XXX,男,1978年出生,户籍地X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XXXX 年XX月XX日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证据确凿,现提起公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XX月XX日,被告人XXX在XXX酒吧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并持刀对被害人进行刺伤,致使被害人多处受伤。

经现场勘查和证人证言,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二、犯罪事实和证据。

被告人XXX因个人恩怨,故意伤害他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现场勘查发现作案工具刀具,经法医鉴定确认为被害人身上的伤口与刀具形状相符。

同时,现场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也证实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三、法律依据。

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公诉意见。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和证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XXX相应的刑事处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

五、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提出对被告人的民事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相关损失。

六、结语。

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特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XXX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支持被害人的
民事诉讼请求,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书

公诉意见书书

公诉意见书书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是指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所作出的法律判断和追诉意见的书面材料。

本篇公诉意见书针对一起盗窃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该案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以下公诉意见: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张某,男,1988年7月1日出生,户籍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为XX。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20年9月10日凌晨3时许,趁居民小区杂物间门未锁定之机,进入杂物间盗窃他人财物,共盗窃现金2000元,一部手机价值3000元,总价值5000元。

案发后,警方通过调查取证,从案发现场提取到张某的指纹,并在张某家中搜出部分被盗物品。

被告人张某对于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部分被盗财物。

二、法律依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和第二百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三、公诉意见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进入他人住所盗窃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的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被告人张某盗窃的财物金额为5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因此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被告人张某供述,他在犯罪后对部分被盗财物进行了退还,对此应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张某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具体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四、附带要求针对此案,检察机关还提出以下附带要求:1.要求法院依法收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的财物,并予以追缴。

2.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的非法所得进行限制消费措施,并冻结、扣押其银行存款、证券、债权等财产。

以上就是本案的公诉意见。

请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给予被告人张某应有的惩罚,同时保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范文

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如何写?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诉意见书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诉意见书范文1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年×月×日公诉意见书范文2审判长、审判员: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

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xx、郑xx、范xx、王xx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制作公诉意见书

制作公诉意见书

制作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公诉人,根据案件的相关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已经对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和罪行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分析,并决定提起公诉。

一、犯罪事实的认定经调查,被告人李某于2021年5月15日晚上在某酒吧内与他人发生争执并使用暴力行为,导致一名顾客受伤住院治疗。

我作为公诉人事先已经收集到了大量的证据来支持上述的指控。

首先,现场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了李某与被害人在酒吧内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的过程。

其次,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书以及证人的证言,都能证明被害人因此次事件受伤并需要治疗。

因此,我认定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成立。

二、罪行的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李某故意使用暴力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其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益,严重违背了我国的法律法规。

依法,被告人李某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行为和情况,我建议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以下是我对此刑期和罚金建议的原因:1.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受伤,仍然决意使用暴力行为。

这显示了被告人的犯罪故意十分明显,法庭应当依法予以严厉惩罚。

2. 虽然被害人的伤势并非致命,但其受伤的程度确实较为严重。

作为公诉人,我始终秉持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但也需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的权威。

3. 对于被告人李某来说,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已经属于较为严厉的刑罚,足以对其起到有效的警示和惩罚作用。

同时,对于李某造成的财产损失,我认为处罚金一万元的数额合理公正。

四、公诉人的意见在此,我作为公诉人对被告人李某的犯罪行为提出以下意见:1. 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刑罚。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

公诉意见书优秀5篇公诉意见书篇一致:xx公司xx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二、关于公司的股权经本所律师查证: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经本所律师查证: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公诉意见书庭审

公诉意见书庭审

公诉意见书庭审尊敬的法官:我代表公诉机关向贵庭提交对被告人XXX的公诉意见。

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我认为被告人XXX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应当严惩不贷。

一、案件事实被告人XXX系一名在校学生,该案发生于XXXX年XX月XX日。

经初步调查,案发当天晚上22时许,被告人XXX在XXX市某小区对被害人李某进行殴打,并使用砍刀将其重伤。

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李某不幸因伤过重死亡。

经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和物证,可以明确认定,被告人XXX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并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积怨。

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明显属于故意杀人罪。

三、诉讼地位和问题争议1. 被告人XXX对学校、社会等环境的影响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

被告人XXX系一名在校学生,他对社会和学校的安宁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学校、家庭及社会环境对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其刑事责任的理由。

法律规定了法定刑,对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2. 被害人李某的行为是否对被告人XXX存在一定的威胁并可能导致被告人紧张反应。

根据案发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被告人XXX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积怨,但李某并未对XXX表示过任何明显的威胁或暴力行为。

因此,被害人李某的行为不能成为被告人XXX实施犯罪的正当理由。

四、量刑建议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和痛苦,严重破坏了社会安宁。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受到严厉的惩罚。

综上所述,我代表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XXX对被害人李某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求贵庭依法判处被告人XXX应得的刑罚,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费。

以上为公诉机关的意见,请贵庭依法判决。

公诉词和公诉意见书

公诉词和公诉意见书

公诉词和公诉意见书公诉词公诉人:xxx被告:xxx案号:xxx尊敬的法庭:我是xxx,作为公诉人,代表xx检察院向贵庭提交《公诉意见书》,就xxxx一案,向贵庭诉讼。

本案是一起涉及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被告人xxx在xxx时期,以非法获取、运输、出售毒品为生,并积极参与组织、领导犯罪团伙,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被告人xxx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充分收集、固定并鉴定了大量的物证、证人证言等直接相关的证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xxx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被告人xxx的主要犯罪行为及其彩都对国家、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影响,检察机关依法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xxx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给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向广大犯罪分子发出明确的信号,我们坚决支持起诉被告人xxx并要求法院依法惩处。

公诉意见书公诉人:xxx被告:xxx案号:xxx尊敬的法庭:我是xxx,作为公诉人,代表xx检察院向贵庭提交《公诉意见书》。

本案涉及被告人xxx以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为生的犯罪活动。

被告人xxx作为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不仅违法制造毒品,还利用网络、物流等渠道进行贩卖和运输,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经过我检察院的审查和起诉,被告人xxx 的犯罪行为已经初步查明,证据确凿充分。

根据我国刑法第xxx条的规定,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xxx的主要犯罪事实涉及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导致社会公共安全严重受损。

在起诉阶段,我检察院已经充分收集、固定并鉴定了大量的证据,如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了被告人xxx的罪行不容置疑。

1213公诉意见书

1213公诉意见书

1213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法官:我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犯盗窃罪立案侦查,经衡量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确有盗窃罪事实的,现将案件情况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王某某(男,XX年X月X日出生,户籍地XXXXXX),无业,初次犯罪。

二、案件事实2019年X月X日晚,被告人王某某在某商场内盗窃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

经监控视频和现场勘查,确认被告人王某某为作案人。

三、证人证言1. 张某(被害人):证实自己的手机被盗,且通过监控录像确认作案人为王某某。

2. 李某(商场保安):证实监控录像显示王某某在商场内作案。

三、物证1. 监控录像:证明被告人王某某作案事实。

2. 被盗手机:确认为被告人盗窃的手机。

四、书证无。

五、案件分析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在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张某的手机盗窃得手,价值人民币5000元,属于大额盗窃,已充分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事实。

六、公诉意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我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被告人王某某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的情况下,我院建议法庭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5000元。

综上,我院依法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应当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敬请法庭依法审理,并按照本意见书提出的量刑建议做出合理判决。

特此公诉。

公诉人: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写公诉意见书

写公诉意见书

写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我院受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已经审理结束。

根据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证据和事实,我作为公诉人,特向贵庭提交本公诉意见书,提出以下意见。

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张某在2021年1月1日晚上与被害人刘某在某夜总会内的小包房内发生口角,之后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肢体冲突。

经法庭查证,被告人与刘某的矛盾由于一次误会而产生,但张某在未了解真相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的暴力手段对刘某进行了殴打。

经医院诊断,刘某受伤较为严重,导致多处骨折及内伤。

二、证据证明1. 证人证言:本案中,经法庭传唤的证人对案发经过进行了真实、详尽的陈述,证明了被告人张某在事发过程中存在暴力行为。

2. 伤情鉴定: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刘某的伤势属实,骨折及内伤是由暴力行为造成的,刘某的伤势严重程度对被告人的暴力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

3. 视频证据:法庭上播放的夜总会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了案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证明了被告人的暴力行为。

4. 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对刘某进行了殴打。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证据和事实,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他对刘某进行了明知他人存在受伤可能的暴力行为,造成了刘某的伤势。

2.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过激,且伤情严重,人身安全受到了直接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3. 鉴于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惩处。

对于他的暴力行为,应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基于上述理由,我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提出以下公诉意见: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

2.建议法院从严惩处,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以及伤情严重程度,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3.建议法院查明和追究刘某所涉及的责任,以便进一步保护刘某的合法权益。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

公诉意见书优秀范例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XXX,男,XX岁,XX籍贯,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是XX市XX 县XX镇某某村的农民。

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许,被抓获归案。

二、案件事实201X年X月X日,X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某小学的食堂发生了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导致数十名学生食物中毒。

经初步调查,被告人XXX系该小学食堂的厨师长,负责食品加工和配餐工作。

经查,该小学食堂经营许可证上明确规定了该食堂的食品安全责任人为被告人XXX,并明确规定了食品加工和配餐的操作规范。

但被告人XXX在工作中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未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卫生措施,导致食堂食品产生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调查发现,被告人XXX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不洗手、不戴口罩,将生食直接与熟食接触,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此外,被告人XXX还使用了过期食材作为食堂食品的主要原料,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的罪行。

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后,经查明事实,现将本案公诉意见书提交给法院,以便依法审理。

三、犯罪责任及证据被告人XXX的行为已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以下是本案中收集到的相关证据:1. 被告人XXX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2. 获取的食堂经营许可证明及规定;3. 目击证人的证言;4. 检验报告及食品检测证据;5. 食堂卫生检查记录。

根据以上证据,可以清楚地证明被告人XXX在食品加工和配餐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其对学生们造成的食品安全危害。

四、证人证言和物证在审理过程中,证人XXXX、XXXX等多名证人作证均指出,他们亲眼目睹了被告人XXX在食品加工和配餐中的违法行为。

此外,经过食品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表明,食堂所使用的食材中存在大量的过期食品。

五、被告人的辩解在案发后的讯问过程中,被告人XXX承认了自己存在未按规定操作的违法行为,但辩称其主要是执行校方的安排,并没有直接进行食品加工。

公诉意见书正文

公诉意见书正文

公诉意见书正文尊敬的法院审判长、审判员:我系公诉机关,受理了被告人某某涉嫌×××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现将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相关情况向贵庭作出如下公诉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男,××岁,×××身份证号码,系×××单位员工。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年×月×日起,被告人某某利用其担任×××单位部门主管之职务便利,多次伪造并运用单位文件、公章及单位账户,违法占有单位财产共计人民币××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之规定,构成贪污罪。

经对被告人某某的贪污行为进行细致调查,衡量其行为所涉及的金额、持续时间以及其在单位中的职务地位,发现其行为的性质恶劣,影响巨大,损害了单位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这种不法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予了极大的打击。

对于这种侵权行为,公诉机关坚决予以追究,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对被告人某某要依法严惩不贷。

二、事实和证据1. 并非独立作案通过对被告人某某与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公诉机关查明被告人某某并非独自作案,他的行为同其他相关人员有着紧密联系。

根据相关人员的证言,被告人某某将所得财物进行分配,分给其他相关人员一定比例的贿赂金。

这一事实充分证明被告人某某的犯罪行为存在合谋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 出清赃款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某某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涉案财物开展了详细的梳理和追踪,确认了一定金额的赃款已经在被告人某某的协助下全部被出清。

这一事实表明被告人某某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消除证据,以逃避法律的追究。

因此,对于被告人某某的行为,法院应当给予严厉的判决,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罪恶得到应有的制裁。

三、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百○十条之规定,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私财物的行为。

公诉意见书2

公诉意见书2

公诉意见书2尊敬的法庭:我作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某某某(个人信息已做隐私处理)犯(罪名)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现向法庭提交以下公诉意见。

一、案件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包括犯案时间、地点、被告人身份等)二、指控罪名及事实依据被告人某某某具体犯罪事实如下:(具体列举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针对这些事实提供法律依据和证据)三、指控罪名适用法律条款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涉嫌构成(列明具体罪名),并依据(法律条款)提出以下指控:(列举指控罪名,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条款依据)四、故意犯罪的证据及认定公诉机关依法提供了丰富的证据,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这些证据包括(列举一些重要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银行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在较大程度上可信度高,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证明被告人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

五、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鉴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性,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判处以下刑罚:(具体列举刑种和刑期,并提供量刑依据)同时,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追缴,返还给受害人或国家。

六、犯罪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的分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以下后果和危害:(列举具体后果和危害,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七、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悔罪表现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和悔罪表现进行了分析:(对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进行分析,并评估其悔罪态度和表现)八、对证人和其他参与案件的人员的保护和奖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机关对证人和其他参与案件的人员提出保护要求,并建议对其予以奖励,以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

九、其他请求事项(如请求法庭严肃审理、公正判决,保护合法权益等)十、代理人或主办检察官的签名最后,公诉机关代理人或主办检察官署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公诉机关:XXX,日期:XXX。

移送公诉意见书

移送公诉意见书

移送公诉意见书移送公诉意见书尊敬的检察官:根据我所办理的案件的调查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我认为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移送公诉。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10月1日晚,被告人李某在一家酒吧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并使用玻璃杯砸向王某头部,导致其头部多处受伤,并经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

经调查取证,目击者证言以及酒吧监控录像均证实了李某的犯罪行为。

二、犯罪事实和证据1. 目击证人证言:多名目击证人在庭审中确认了李某对王某实施暴力的行为,并提供了详细的观察描述和时间线。

2. 酒吧监控录像:酒吧方面提供了案发当晚的监控录像,清楚记录了李某砸向王某的过程,并经过法医鉴定确认无伪造嫌疑。

3. 伤情鉴定书:经过医院鉴定,王某的头部受伤严重,出现了颅脑损伤的情况。

4. 被告人供述:在审讯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供述,并表示对王某的伤害负有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目击证人证言、酒吧监控录像、伤情鉴定书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可以确定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了被害人王某的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李某故意伤害他人的程度和情节,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案件的审查意见1. 证据齐全:本案相关的证据比较齐全,多名目击证人证实了李某的犯罪行为,酒吧监控录像以及伤情鉴定书也对案件事实进行了佐证。

2. 犯罪事实清晰:通过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和伤情鉴定书的证据,可以明确确定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了被害人王某。

3. 刑事责任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移送公诉和建议鉴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本案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我认为应该将案件移送公诉,建议批准逮捕被告人李某,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移送公诉后,希望尊敬的检察官对该案件进行深入审查,并依法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性别:XXX 年龄:XXX案件编号:XXX公诉意见书尊敬的审判长:本院接到民警XXX反映的线索,涉嫌人XXX在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违法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资金共计XXX万元。

经查证,确有事实依据支持对被告人XXX以职务犯罪的罪名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自XXX年起,被告人XXX在XXX公司担任XXX职务,并拥有公司内部账目核对和资金监管的权限。

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构、伪造和篡改公司资金信息的手段,将公司资金XXX万元非法占有,遂实施职务犯罪。

经过对公司内部账目和相关财务记录的查验,检察机关确定被告人肆意改变公司上下游关系单据、预付款的支付对象,虚构销售折扣以增加个人非法收益等手法,合计共计非法占有公司财产XXX万元。

并且,被告人对其非法行为有明确的预谋,并将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并购买了大量贵重物品进行投资,用以隐匿非法来源。

二、犯罪性质与严重后果被告人XXX的行为构成职务犯罪,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在于,犯罪嫌疑人利用其掌握的权力和资源,进行个人非法占有,使公司遭受巨大财产损失,对国家经济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经过核实,被告人非法占有公司资金的行为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严重困扰,导致公司陷入困境,从而辞退了大量员工,损失了经营机会,并造成了公司的恶劣声誉。

对于社会和国家来说,职务犯罪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还丧失了社会对公共财产的信任。

三、罪名与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之规定,被告人XXX以职务侵占罪起诉,请求法庭判决其犯罪行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附加诉讼请求1. 依法追缴被告人非法占有的公司资金XXX万元,归还给公司。

2. 依法查封、扣押或责令被告人退还、追回并继续保管所购买的贵重物品,归公司所有。

三、结语通过调查与审查,本院认定被告人XXX以职务侵占罪行为,并寻求法律的公正与审判的严肃。

公诉意见书2022

公诉意见书2022

公诉意见书2022公诉意见书被告人XXX犯XX罪案,经侦查机关侦查查明,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地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我院发出公诉意见如下:一、案件事实被告人XXX从XXXX年开始,在XXXX地区从事非法占有活动。

据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显示,XXXX年XX月XX日晚上,被告人XXX趁夜色掩护,潜入被害人XXX的住宅,并以暴力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被告人XXX在实施抢劫过程中,未经被害人同意,使用暴力手段,造成被害人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

经查,被害人所失财物总价值为XXXX元。

二、证据充分在本案中,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了现场勘查、询问、抓获等措施,充分收集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相关物证等证据。

根据被害人的陈述,现场勘查报告和相关物证,可以确认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及其实施手段。

此外,公安机关还对被告人XXX的隐匿财物进行搜查,在其住宅内搜出大量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进一步证实了其犯罪事实。

三、指控成立被告人X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一般盗窃罪、贪污罪、挪用罪的量刑标准从重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XXX抢劫数额巨大,且使用了暴力手段,对被害人造成了身体伤害,社会危害性大,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正常经济秩序,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四、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XXX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和其个人情况,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判例,本院对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如下:一、被告人XXX应当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二、被告人XXX应当返还被害人所失财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三、被告人XXX的非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追缴金额应作为国家财产收入;四、被告人XXX的盗窃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应当公开发表道歉声明,恢复被害人和社会的声誉。

公诉意见书 数额

公诉意见书 数额

公诉意见书数额尊敬的法院:我以公诉人的身份向贵院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化名)犯盗窃罪一案,提出以下公诉意见:一、案件事实及证据经各方共同努力,根据日常监控录像、嫌疑人的供述、被盗物品的鉴定报告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我们掌握了如下事实和证据:某某于2020年某月某日晚上10点左右进入被害人的住处,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2000元现金。

事发当晚,住处附近的监控录像显示某某进出被害人住处的过程。

而后,某某的供述也证实了他是作案人。

被害人对失窃物品的详细描述以及笔记本电脑的序列号与被发现的物品相符,鉴定报告也证实了被发现物品的真实性和价值。

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据我所掌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进入他人住所并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罪的主体是“自愿作出不法占有行为,未经允许,期间达到后者即时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行为人某某的盗窃行为完全符合该条规定。

三、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能力经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鉴定及司法鉴定,证明某某在犯罪时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对其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四、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责任某某的盗窃行为导致被害人财物的损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根据我方代表被害人的授权,我们要求犯罪嫌疑人某某对被害人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并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和执行。

五、公诉意见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某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他的犯罪事实和责任需要进行审判,以维护社会的法律尊严和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方提出对某某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请求贵院依法审理本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特此公诉。

公诉人:某某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起诉书 公诉意见书

起诉书 公诉意见书

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被告人X犯XX罪一案起诉书尊敬的XX法院:XX年XX月XX日,我院依法对被告人X犯XX罪一案立案侦查。

我作为本案的公诉人,依法行使追诉权,现将对本案提出如下公诉意见:一、案件事实被告人X在XX年XX月XX日XX时许,位于XX地,趁夜份从事倒卖假冒商品的违法活动。

经查证,被告人X以非法手段获取一批假冒XX品牌的商品,并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涉案金额共计XX元。

二、证据确凿1. 证人证言:经查证,我院将涉案的购买者作为证人,证实被告人X以低价销售XX品牌商品,并且确认其并非原品。

2. 调取的购买记录:经过我院与相关网络平台合作,调取了被告人X在该平台的销售记录,证实其非法销售XX品牌假冒商品的事实。

3. 审讯笔录和调取的监控录像:被告人X在接受审讯时,对其销售假冒商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提供了销售渠道以及商品来源的重要线索。

此外,我院还调取了相关监控录像,证实了被告人X在销售非法商品的过程。

综上所述,上述证据清晰、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X犯下了XX罪。

三、法律适用被告人X的行为已经构成了XX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XX款,被告人X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X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对犯罪的认罪悔罪态度,公诉人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X一定刑期,并处以罚金作为刑事制裁,以起到惩罚的作用,同时也要适度考虑被告人X的个人情况,有条件地进行社区矫正。

综上所述,被告人X犯下了XX罪,公诉人依法提出上述公诉意见,请法院据此对被告人X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XXXXX年XX月XX日。

全国优秀公诉意见书

全国优秀公诉意见书

全国优秀公诉意见书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公诉意见书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全国优秀公诉意见书被告人:蔡伟军,男,1963年5月20出生,汉族,浙江省诸暨市人,大学文化,原系浙江省九峰酒厂(以下简称九峰酒厂)厂长,2001年8月13日因本案被捕。

被告人:陈志法,男,1959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金华市人,小学文化,原系浙江九峰酒厂副厂长,2001年8月13日因本案被逮捕。

案由:贪污、行贿、受贿案。

起诉书号:婺检诉(2002)第72号。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蔡伟军、陈志法贪污、行贿、受贿一案,今日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受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一、本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5条及第157条的规定,法庭调查合法公正。

公诉人依法讯问了各个被告人,并依此举出了各项犯罪事实的证据。

这些证据,有侦查机关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在法庭上亦已经过公诉方和辩护方的质证,并被法庭记录在案。

从公诉人举出的证据来看,被告人蔡伟军、陈志法贪污、受贿、行贿一案的犯罪事实,有被告人蔡伟军的任职文件,单位工程的批文,与陈建民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

支付工程款及财务明细帐,私人别墅的各项支付凭证等书证的证实,也有陈建民、陈培明、陈捍卫等证人的证言证实。

更多的证据请阅证据清单。

以上的证据取证合法,确实充分,足以证明被告人陈志法在被告人蔡伟军担任九峰酒厂副厂长、厂长期间(1998年8月),以其自有的一辆浙GA2878桑塔纳轿车,经九峰酒厂司机张国平驾驶,在浙江省金华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求蔡伟军以公车私用为由,由九峰酒厂承担车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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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意见书的范文
来源:未知作者:秩名日期:10-07-23
×××人民检察院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结合案情重点阐述以下问题:
第一、法庭调查的情况,概述法庭质证的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并运用各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第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讼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意见。

第三、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做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月×日
【范文】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根良,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根良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

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本案的被告人吴根良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

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

被告人吴根良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

吴根良的行为属于第2种情况。

吴根良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不枉不纵。

如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由于被告人吴根良的行为,致使开化县公安局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受到惩罚。

二、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翻开吴根良的简历,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做代课教师,22岁加人公安队伍后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预审股、治安股、派出所、秘书科等部门工作,90年7月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开化县公安局任局长。

应该讲,吴根良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

吴根良今年只有45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报社会,但今天,他却从公安局长的交椅上跌落下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从一
名公安局长变为阶下囚,反差实在是太强烈了,公诉人也为其感到惋惜。

究其原因,公诉人认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们中国人又最讲究人情味,多少会有自己的亲朋好友。

但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情与法的选择上答案始终只有一个:决不能拿法律作交易。

可惜是吴根良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关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败下阵来,被说情人和说情人的情面给吞噬了。

2、权力膨胀、一意孤行,也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较多发生于公安机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涉及面广,权力相对较大,又是准军事化单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从法庭调查已查证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吴根良知道何宗林案的严重性,分管副局长姜xx当时已签署同意起诉意见并交付打印,预审科科长邱xx 也多次找其反映情况,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说情的影响下,吴根良根本听不进去,从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邱xx“局里再不研究决定,就要按姜局长签署的同意起诉的意见,在5月13日前移交审查起诉”的再三催促下,吴根良才同意交局党委研究讨论。

拖了快一年的研究会,又是怎样一个会呢?仅仅是几分钟临时碰头会,仅仅是没有办案人员参与的会议,仅仅是吴根良一个人说了算的会议,草草开会、草草决定、草草收场。

如果吴根良能多下基层听听预审科承办同志的真心话,如果吴根良这个行政首长行使权力时能多一道监督程序,那么吴根良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3、说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说情人名单中有当地的检察长,也有当地重点企业的厂长,在开化这个小山城,他们都算得上是头面人物,他们为了同一个人向吴根良说情,请你关照,面子也算够大了,吴根良在这些头面人物的说情、请吃下,没有好好把握,最终实施了枉法行为。

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被告人吴根良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

其不仅仅践踏了法律,而且也给开化的公安机关,开化政法队伍的总体形象带来了较大的损害。

同时也希望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诫,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

审判长、审判员:
最后公诉人就被告人吴根良的量刑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吴根良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79年《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认定为徇私舞弊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吴根良的认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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