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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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在建设工程中,常常会发生工期延误和造价纠纷的问题。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为某城市政府大楼的建设工程。

该工程是由一家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包,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保证工程能够按时完成,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施工进度出现了明显的延误。

这时,建设单位提出了要求,要求承包商按合同规定赔偿由于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而承包商则认为,由于工程进度延误不是他们的责任,是由于建设单位的某些部门增加了一些设计要求和变更,才导致了工期延误。

同时,承包商还发现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违规违约,给工程施工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因此,承包商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为了解决工期延误和造价纠纷的问题,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在合同中签署了有关问题解决的条款。

根据合同规定,由于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承包商赔偿。

但是,在处理该案件时,仅仅按照合同的规定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

在该案件中,由于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承包商的责任,还有建设单位的责任,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采取如下的处理方式:一、由于建设单位未履行相应的工程审批程序,导致某些建筑规范和要求变更,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承包商未合理组织施工,因此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进度,产生了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何解决工期延误和造价纠纷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

在解决该类案件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承包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化等因素,从而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协调工程各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建设工程计价纠纷调解案例

建设工程计价纠纷调解案例

建设工程计价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介绍甲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计价纠纷。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导致甲公司损失400万元人民币,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寻求调解解决。

二、调解过程1. 第一次调解会议调解员邀请双方公司代表参加第一次调解会议。

会议开始时,甲、乙双方均表示了自己的诉求和看法。

甲公司代表提出了详细的账目和证据,指控乙公司在工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造成甲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乙公司则反驳称,甲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工程延误和额外费用增加。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表示将通过调解方法尝试寻找双方的共同解决方案。

调解员首先向双方提出了质疑,要求双方提供详细的证据和资料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确认了各方证据情况后,调解员借助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双方的主张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提出了调解建议。

2. 第二次调解会议在第一次调解会议后,调解员要求甲、乙双方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以确保调解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收到双方提交的资料后,调解员组织了第二次调解会议。

在第二次调解会议上,调解员向双方公司代表详细解释了他们提供的证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针对双方的主张和要求,调解员提出了调解意见。

调解员建议双方公司代表根据调解意见进行商讨和协商,并达成共识。

3. 最终调解结果经过多次调解,甲、乙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甲、乙双方公司代表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调解协议中,乙公司同意向甲公司支付部分经济补偿,作为甲公司因工程纠纷遭受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双方也商定了今后合作中避免类似纠纷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三、案例总结本案例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了调解技巧和专业知识,协助双方就建设工程计价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

16个结算典型争议案例导语关于工程结算,实操时问题颇多。

这里以16个实际案例,展示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一些参考和启发。

案例1结算计价方式引发的分歧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

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

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答: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

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

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工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不能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典型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典型案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一、案例一:工程价款结算的争议。

话说有个建筑公司A和开发商B签了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盖一片住宅小区。

合同里对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写得那叫一个模糊,就像雾里看花似的。

建筑公司A按照自己的理解把工程吭哧吭哧干完了,然后找开发商B结算工程款。

A说:“俺们这工程可不容易,按照俺们的算法,你得给俺们这个数。

”B呢,眼睛一瞪:“你这算法不对啊,按照我的想法,工程款可没那么多。

”这时候就闹到法院去了。

法院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里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不明时的处理办法。

法院就查看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往来文件、工程进度报告之类的。

发现建筑公司A在施工中有一些额外的合理支出,而且是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呢,法院综合各种因素,按照市场上同类工程的一般计价标准,给建筑公司A判定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工程款数额。

这个案例就告诉咱,签合同的时候工程价款计算方式一定得写清楚,不然就容易扯皮。

二、案例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纠纷。

有个施工队C和一家小工厂D签了合同,要给小工厂盖个简易仓库。

施工队C可能是为了节省成本,在建筑材料上动了些歪脑筋,用了一些质量不太好的材料。

仓库盖好后,小工厂D一检查,发现这仓库墙皮脱落,屋顶还有漏水的地方,这质量明显不合格啊。

小工厂D就要求施工队C返工,而且还得赔偿因为仓库不能按时使用造成的损失。

施工队C还挺不服气,觉得小工厂D是故意找茬。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方就得承担责任。

法院判定施工队C必须返工,直到仓库达到合格标准,而且要赔偿小工厂D的损失。

这就好比你做蛋糕,材料不好做出来的蛋糕不好吃,你就得重新做,还得赔偿顾客因为吃到坏蛋糕的损失。

这个案例提醒施工方,可不能为了一点小利益就牺牲工程质量啊。

三、案例三:非法转包与合同效力。

建筑公司E接了一个大的商业大厦建设项目,可是这个建筑公司E呢,自己不想干那么多活,就偷偷把工程转包给了另一个没有相应资质的小建筑队F。

工程造价调整与索赔管理实务案例

工程造价调整与索赔管理实务案例

工程造价调整与索赔管理实务案例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造价调整和索赔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工程造价的调整和索赔的发生已经成为常态。

本文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来探讨工程造价调整和索赔管理的实务问题。

案例一: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造价调整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大型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导致了工程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调整的申请。

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了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根据市场价格指数,按照一定比例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案例二:工期延误引发索赔某公司承接了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的竣工时间。

然而,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天气原因、供应链问题等,导致工程的进度延误。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要求施工方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施工方则认为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双方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案例三:设计变更引起索赔某公司承接了一项高速公路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设计方案。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技术难题的出现,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要求业主对设计变更进行赔偿。

业主则认为这是施工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不应承担额外费用。

最终,通过双方的协商和专家的评估,确定了一种合理的赔偿方案。

案例四:质量问题导致索赔某公司承接了一座高层建筑的施工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质量标准。

然而,在工程竣工后不久,业主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漏水等。

业主要求施工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修复费用。

施工方则认为这是由于业主在使用过程中的原因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

最终,通过双方的协商和第三方的质量评估,确定了一种合理的索赔方案。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调整和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介绍本文主要介绍几个建设工程造价案例,重点分析他们在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合同管理以及工程结算等方面的问题及解决之道,旨在提供一些实际案例的参考和借鉴。

案例一:某市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预算编制采用单价措施,但单价计算过程存在了一些问题,导致了预算编制出现了误差。

在招标投标阶段,由于预算编制的失误,造成了与实际出场不符的情况,导致了投标文件的驳回。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文本模糊不清,对诸如工程变更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了对工程变更的处理不及时,扰乱了工程的正常进度。

最后,在工程结算阶段,由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了工程变更混乱,结算金额难以确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解决思路:•采用合理的单价措施对预算进行编制,审慎评估价格模型,尽可能减少误差。

•根据实际情况定制严格的招标文件,明确各方责任及义务,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文本进行细致梳理、修订,形成明确的规定及流程。

同时,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确保变更能够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对工程进度产生不良影响。

•严格按照合同文本进行工程结算,加强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的管理,固化工程结算的信息来源及审核标准,避免造成结算金额的混乱。

案例二:某市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直接选定了合作的建设单位,省略了招标环节,导致了工程价值没能得到充分的竞争,又因工程涉及面过大、工作量过大,导致了预算编制时候的难度级别出现极大的误差。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合同文件条款不够充分、协议不够透明,导致工程变更的递交过程、批复过程存在了大量的问题,产生了很多的不晓得问题。

最后,在工程结算阶段,由于工程结算过程琐碎、纷繁,又因为项目涉及的工程量过于水大、核算复杂等原因,导致了在工程结算上存在了大量难以表达的争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解决思路:•引入竞争性招标机制,强制各建设单位在项目预算编制方面完善其建设单位信息,并压缩其中的误差。

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2019/1/22 4
2008造价师继续教育 刘元珍
前言
法律: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环 境影响评价法。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 管理办法等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继续教育 刘元珍
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工程价款确定方式与计价方法案例 竣工结算与工程欠款相关案例 工程变更相关案例 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案例 施工合同有效性相关案例
2019/1/22
6
2008造价师继续教育 刘元珍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
2019/1/22 12
2008造价师继续教育 刘元珍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1.请求判定第一和第二被告共同连带向原告承 担由于工期延误所造成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 2.请求判定第一和第二被告共同连带承担质量 的返修义务; 3.请求判定第二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和财产 保全费用。
2019/1/22
13
2008造价师继续教育 刘元珍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争议焦点
发包人以B公司收取总包管理费却没有履行总包管理职 责,要求与玻璃幕墙专业C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而总承 包商B公司则以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当事人并非是B公 司与C公司所签订为由而拒绝承担连带责任,具体争议有以 下: 1. B公司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其实质是什么?总包管理费与总 包服务费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2. 若B公司在履行配合义务中存在瑕疵,是承担按份责任还是 连带责任?共同责任中的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 3. A公司要求违约者承担宾馆延误开展的预期利润是否有法 律依据?

造价司法鉴定案例

造价司法鉴定案例

造价司法鉴定案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委托专业造价机构对涉及诉讼案件的造价问题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意见提供等工作的一种司法鉴定活动。

下面列举10个与造价司法鉴定相关的案例,供参考:1. 建筑工程造价争议案:甲方与乙方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造价计算方法的分歧,甲方诉至法院并委托造价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合理的造价计算方法。

2. 建筑材料价格波动案:某建筑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增加,与供货商产生争议,双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双方责任和赔偿额。

3. 建筑工程变更造成的增减项争议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调整,涉及工程量增减及造价调整,施工单位与业主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增减项及相应的造价。

4. 建筑工程索赔案: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原因提出索赔,业主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索赔事由、金额及合理性。

5. 土地征收补偿案:政府对某地进行征收,涉及土地补偿费的计算与支付问题,征地户与政府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土地补偿费的合理计算方法和金额。

6. 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及合理性存在争议,双方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标准。

7. 建设项目造价与投资回报案:投资方在进行建设项目前需了解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评估项目的造价和预期收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8.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鉴定案:业主在工程竣工后发现质量问题,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问题的原因、责任方及维修费用。

9. 建筑工程保险赔付案:建筑工程发生意外事故,施工单位申请保险赔付,保险公司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事故损失及保险赔付金额。

10.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案:建筑工程竣工后,涉及最终结算、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业主方与承包商委托造价机构进行鉴定,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及验收标准。

以上案例涵盖了造价司法鉴定的多个领域,包括工程造价争议、材料价格波动、索赔、征地补偿、物业管理等问题,展示了造价司法鉴定在解决各类造价纠纷和问题中的应用。

建筑工程造价法律案例(3篇)

建筑工程造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XX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XX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被告”)于2019年3月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包原告开发的XX住宅小区的土建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1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并于2021年3月完成了工程。

然而,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双方就工程造价产生了严重分歧,导致工程款支付问题陷入僵局。

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工程造价是否准确?2.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3. 被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三、案件事实1. 合同签订及施工过程:2019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包XX住宅小区的土建工程,工程总造价为1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造价的编制依据、调整方式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2. 施工完成及验收:2021年3月,被告完成了施工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自检。

原告组织了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合格证明。

3. 工程造价分歧: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开始进行工程造价的结算。

原告认为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导致工程造价虚高。

被告则认为工程量准确,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工程造价合理。

4. 工程款支付问题:由于工程造价分歧,双方未能就工程款支付达成一致。

原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被告拒绝支付。

四、法院审理1. 工程造价鉴定:法院委托了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了鉴定。

鉴定机构认为,原告提出的被告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的证据不足,工程造价基本符合合同约定。

2. 合同约定履行: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3. 违约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案例一:XX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案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首先对工程造价核算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

发现乙方在核算过程中存在一些失误,如计算数量和单价时有误差,没有正确考虑实际土地等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然后,鉴定人前往工地实地勘察,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测量。

通过与乙方核算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对比,发现实际施工量和时间与乙方核算存在较大差异,乙方未能准确预估工程的实际情况。

在鉴定报告中,鉴定人总结了以下几点:乙方确实在工程造价核算中存在失误,导致造价超支的发生;乙方未能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情况与核算结果的差异,导致工程造价核算不准确;甲方也存在一定的责任,未对工程进行充分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鉴定人结合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给出了对乙方的追责建议,以及甲方在工程监督管理上的改进措施。

案例二:XX房屋建筑工程价款争议案A公司委托B公司承建一幢高层住宅项目。

工程竣工后,A公司未支付B公司全部工程价款,称工程质量不达标,存在质量问题。

B公司不同意,认为验收合格且按照建设合同要求进行了工程质保,并要求支付全部价款。

双方纠纷无法解决,于是将该案件交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首先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了审查,包括相关的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工程勘探报告等。

然后,鉴定人前往工地进行实地勘察和测量,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评估。

同时,鉴定人还与相关的专家进行了多方面讨论和交流,以充分了解工程质量的问题和争议。

在鉴定报告中,鉴定人综合了以上的研究和分析结果,得出了以下结论:工程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属于严重质量问题,仍可以进行交付和使用;工程造价的核算基本准确,没有超支或贪污等违法行为。

最后,鉴定人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最终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价款。

通过以上的案例分析可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在工程纠纷解决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造价法律案例

造价法律案例

造价法律案例造价法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根据合同约定,以一定的方式计算工程造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算的一种法律规定。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这就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和解决。

下面将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运用造价法律来解决问题。

案例一,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造价清单,业主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造价清单,这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业主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提交工程造价清单,并且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单位可以依据造价法律规定,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提交工程造价清单,如果施工单位仍然不配合,业主单位可以依法终止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案例二,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需要进行工程变更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造价往往会发生变动,这就容易引起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根据造价法律规定,对于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据造价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和认定,从而解决工程造价纠纷。

案例三,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往往会引起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

根据造价法律规定,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依据造价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和认定,从而解决工程造价纠纷。

总结,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但是通过运用造价法律规定,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某工期延误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发稿时间:2019-9-13 15:09:22 阅读次数:2250)王福田施俭俭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案例背景:某工程为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主楼地上12层,附楼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

工程范围及内容:1、施工图及招标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拆除、改造、加层等) ;2、需要完成的管理、配合、协调任务有:安装工程(包括强电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防排烟系统) 、加固工程、弱电系统、外装饰(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商标、广告、雨篷) 、内装饰(图纸中标明二次设计的部位) 、电梯、中央空调、图中标注需要暗敷的管线和预埋件等。

本工程为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6781023.30元,其中含预留金300000.00元,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市场材料价格增减;2、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以外的所有风险。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导致每次分项工程价款增加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 不做调整,超过2000元的,按通用条款执行。

合同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拆除、改造、加层部分90日历天) 。

工程于2019年7月开始招标,与2019年9月签订施工合同。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报告》为准。

2019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某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该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咨询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委托人的要求对该工程结算实施了三阶段审核并完成结算审核初步成果,提出初审意见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初步审核结算书进行会审核对、交换意见,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在对合同的理解、签证等存在几个较大的分歧。

二、争议焦点:1、签证单中应建设单位要求,增加零星砌筑、零星抹灰、零星用工等,是否可以进行调整,怎么调整。

2、原合同价、设计变更或甲方变更所发生的工程价款的调整问题。

3、因建设单位要求脚手架实际于2019年9月搭设,于2019年6月拆除完毕,脚手架搭设使用周期远远超过总工期540天,争议焦点针对脚手架使用周期超过合同规定540天是否能补偿。

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

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

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其中不乏一些争议项目,为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我国法院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

造价鉴定意见作为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的重要证据之一,对于维护公平的司法裁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高院近年来审理的一系列造价鉴定意见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实践经验,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遵循最高法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的原则和精神。

一、案例一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一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在该案件中,施工方认为自己进行了精心施工,而业主方却提出施工质量不达标的指控。

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了造价鉴定意见的审理。

经过专业的鉴定,鉴定意见证实了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为法院的裁判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案例二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二是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纠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业主方对设计方案提出了质疑,认为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设计方则坚称其设计方案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法院在审理中决定进行造价鉴定意见,以对设计方案进行专业的评估和鉴定。

通过造价鉴定意见的审理,最高院最终作出了合理的裁判,维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三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三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

在该案件中,施工方和业主方就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发生了争议。

双方分别提交了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但在证据的争议上陷入僵局。

为了对纠纷进行客观的调解和裁决,法院决定对合同履行中的造价问题进行鉴定。

通过造价鉴定意见的审理,最高院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保障了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案例四最高院关于造价鉴定意见审理案例四是关于建设工程索赔纠纷的案件。

在该案件中,施工方对业主方提出了索赔,认为由于业主方的行为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和工期延长。

业主方则认为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12.28•【分类】其他正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022年12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两地建设工程领域司法实践中普遍性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规范和统一。

在《解答》发布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全市法院正确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强化法治宣传,重庆高院筛选出十个具有典型性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予以发布。

一、某控股公司诉某通信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工程价款以审计为准的具体认定关键词民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条款工程结算裁判要旨1.发包人与承包人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而未约定具体审计单位,人民法院根据工程性质、资金来源等可以确定审计性质及审计单位的,不应视为双方约定不明,审计单位应当据实确定。

2.审计单位依据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形成具有结算性质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材料,发包人、承包人均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的,工程造价应当据此确定。

承包人在诉讼中又请求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某控股公司诉称:某控股公司与某通信学校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某控股公司承建某通信学校某科训大楼工程。

后某控股公司按约进场施工,现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因双方未办理结算,某控股公司申请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并请求判令某通信学校支付尚欠工程款9992935元及相应利息。

某通信学校辩称:1.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最终以审计为准,某通信学校系军事单位,双方约定审计应指军队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

2.军区评审中心依据双方确认的九份分项工程《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作出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应当作为案涉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某通信学校不欠付某控股公司工程款。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案例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案例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案例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专业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乙方负责对甲方即将开工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全程造价控制与咨询服务。

合同中明确了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争议,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提供符合专业标准的服务,导致项目成本超支严重;而乙方则坚称其服务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任何失误。

双方协商未果后,甲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存在以下问题导致合同无效:1. 合同签订程序不当:在签订合同时,乙方的代表并未携带授权委托书,且事后无法证明其代表身份的真实性,违反了《民法典》关于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的规定。

2. 重要条款不明确:合同中关于服务质量标准的描述模糊不清,未具体说明应遵循的行业规范或标准,使得合同的履行缺乏具体的依据。

3. 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条款中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过于苛刻,仅对乙方设定了严格的赔偿责任,而对甲方的配合义务和违约情形却轻描淡写,违背了合同公平原则。

4. 合同格式不规范:合同文本中存在多处涂改痕迹,且修改部分未经双方确认盖章,形式上不符合书面合同的基本要求。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最终判决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效,并要求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或依法解决后续事宜。

此案例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各企业在签订类似合同时应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并且签订程序规范。

特别是要关注以下几点:- 确认签约代表的身份和授权范围,避免因代理问题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

- 明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服务标准、质量要求、验收条件等,以便合同执行有明确的依据。

- 保持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避免出现单方面过于苛刻或宽松的条款。

- 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任何修改都应有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造价工程咨询合同纠纷案例

造价工程咨询合同纠纷案例

造价工程咨询合同纠纷案例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一家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造价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的一建设项目提供全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预算、结算审核以及相关的造价控制建议等。

双方约定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并明确了违约责任。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场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实际工程成本超出了预算。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能有效控制造价,要求其承担超出部分的损失。

乙公司则辩称,造价超支是由于甲公司自行更换材料品牌、延误工期等因素造成的,并非其专业服务的失误。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对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审查。

法院注意到,合同中明确列出了乙公司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

法院调取了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预算书、变更通知单、实际发生的费用凭证等,以核实实际的造价情况。

通过对证据的梳理,法院发现甲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更换材料品牌、增加额外工程项等行为,这些变动均未事先与乙公司充分沟通,也未在合同中作出相应调整。

同时,乙公司虽然提供了造价咨询服务,但在材料价格波动预警、成本控制建议等方面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支持。

在此基础上,法院综合考虑了双方的责任大小。

最终判定,甲公司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导致成本增加;乙公司作为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中的预警和建议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对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以及双方的实际损失,作出了公正的裁决。

判决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的咨询费用,而乙公司则需退还部分已收取的费用,以补偿甲公司因造价超出预算所遭受的部分损失。

此案例反映出,在处理造价工程咨询合同纠纷时,法院会严格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它提醒了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及时沟通变更事项,并在遇到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共同商讨应对措施。

建设工程法律纠纷案例(3篇)

建设工程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24个月。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3. 工程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法院判决1. 工程质量: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经鉴定,该工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防水层渗漏等。

因此,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修复责任,修复费用由建筑公司承担。

2. 工程进度: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工期为24个月。

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经鉴定,实际工期延误6个月。

因此,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违约金。

3. 工程款支付: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分期支付。

但实际支付过程中,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经鉴定,开发商欠付工程款1亿元人民币。

因此,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欠付的工程款。

四、案例分析1. 工程质量纠纷在建设工程中,工程质量是双方关注的焦点。

本案中,建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质量,导致工程质量纠纷。

对此,法院认为,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公司应承担修复责任。

这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工程进度纠纷工程进度纠纷在建设工程中较为常见。

本案中,建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期延误。

法院认为,建筑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违约金。

这提示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期要求,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工程款支付纠纷工程款支付纠纷在建设工程中也是常见问题。

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纠纷。

法院认为,开发商应支付欠付的工程款。

这提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程款支付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

工程造价行业违法案例

工程造价行业违法案例

工程造价行业违法案例工程造价行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工程运营的关键之一。

然而,在这个行业中,也有一些人、企业或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下面将会列举一些工程造价行业违法案例,并分析违法行为背后的原因,以及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一、案例一2018年8月,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对一家名为“贵港市龙渊建筑工程预算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造价公司进行立案侦查。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进行虚假报价,以及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涉案金额高达4.4亿元。

二、案例二2019年,某工程造价公司在多个项目中违反相关规定,故意低报价格,导致工程造价不足,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该公司被责令整改,并被罚款30万元。

三、案例三2017年,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建筑工程咨询公司涉嫌虚假预算、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封,经对其相关人员调查后,该公司负责人和工程师均被拘留。

以上几个案例都反映出了工程造价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订单和利润,采取了虚假报价等手段,导致工程造价过低,给企业和整个行业带来不良影响。

另一方面,工程造价行业还有一些违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给公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严重危害了金融秩序。

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需要加强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管力度。

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造价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还应当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引导他们秉持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为建设安全、高质量的工程做出贡献。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时,大家都应该勇于举报,不纵容违法行为的发生。

只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引导职业道德,才能让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筑工程造价事故案例

建筑工程造价事故案例

建筑工程造价事故案例建筑工程造价事故是指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出预算或发生其他经济损失的事件。

以下是十个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事故的案例:1. 案例一: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展初期未对工程进行全面勘察,导致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未预料到的地质问题,致使工程造价大幅度超支。

2. 案例二: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存在错误或疏忽,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变更和调整,进而引发工程造价的增加。

3. 案例三:施工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需要进行返工和修复,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4. 案例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进而增加了施工期间的人工和材料费用,最终使工程造价超出预算。

5. 案例五:施工单位未能合理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导致施工效率低下,从而增加了工程周期和人工成本,使工程造价超支。

6. 案例六:建筑工程项目中存在腐败行为,如贪污受贿、虚报工程量等,导致工程造价被人为地夸大,最终造成经济损失。

7. 案例七: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导致使用了低质量材料,从而增加了后期维修和更换的费用,使工程造价超出预算。

8. 案例八: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施工单位对合同条款和风险控制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因素,最终导致工程造价超支。

9. 案例九:建筑工程项目中未能合理规划和利用施工场地,导致施工过程中需要额外采购土地或租赁场地,增加了建设成本。

10. 案例十: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需要进行二次施工或修复,进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以上是十个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事故的案例,这些案例都展示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环节都可能存在潜在的造价风险,需要各方合作、严格管理和有效控制,才能确保工程造价不超支,实现经济效益和质量目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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