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职务代理人制度
公司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明确职务代理人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职务代理人的选聘、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职务代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差、病假、事假、产假等情形。
第三条职务代理人的选聘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代理人的工作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第二章职务代理人的资格第四条职务代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本公司正式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备与代理职务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3. 工作表现优秀,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4. 能够保证在代理期间履行职责,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如需兼职职务代理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 兼职代理人应为具备与代理职务相匹配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外部人员;2. 兼职代理人与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兼职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职务代理人的职责第六条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2. 负责代理职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3. 及时向被代理人汇报工作情况,协助被代理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 在代理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或决策;5. 如发现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职务代理人的选聘与使用第七条职务代理人的选聘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代理人的资格进行选拔。
第八条职务代理人的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职务代理人的管理与考核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包括:1. 定期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2. 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3. 对职务代理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条职务代理人的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3. 工作成果和质量;4. 团队协作精神。
职位代理管理制度
职位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职位代理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别的职位代理,对参与企业管理的各类人员进行管理和约束。
第三条公司设立职位代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各类职位代理进行评定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培训部门负责对职位代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按照岗位需要设立职位代理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公司对职位代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规定,明确职位代理的权限范围和责任。
第七条公司对职位代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规定,确保职位代理的合法性。
第八条公司对职位代理人员的管理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关奖惩措施。
第九条职位代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职位代理的产生第十条公司职位代理人员的产生,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名: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担任职位代理。
(二)审核: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提名人员是否符合职位代理的要求。
(三)批准:公司领导批准提名人员担任职位代理,并出具任命文件。
第十一条职位代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为公司利益着想的精神和使命感。
第十二条公司对职位代理的产生,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滥用职位代理,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职位代理的权限和责任第十三条职位代理人员担任职务期间,应当依法行使相关权限,履行相应责任,确保职位代理的效果。
第十四条职位代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职位代理人员应当加强沟通,与下属及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第十六条职位代理人员应当虚心接受上级领导和同事的指导和意见,不得擅自行事,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七条职位代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职务代理制度
职务代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职员级员工,特别是经理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外出、请假、休假等不在公司的时期内能保持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作,制定本职务代理制度。
职务代理包括工作代理与审批权代理。
2.职务代理实施规定:
职员不在公司时间内有必要指定代理人时,必须知会上一级领导,公司追究因未指定代理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职员的责任。
一切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共同承担。
被指定的代理人必须在完成其本职工作的同时,设法履行被代理人职责,并尽量与被代理人取得一致意见。
代理人行使人事或财务方面的事项的代理的,必须事先告知被代理人后再进行代理。
当代理人属经理级别时,在涉及到其他部门或比代理人本身职务级别高的人事、薪资方面代理事项时,由被代理人的上级主管代理。
当代理人为非经理级别时,涉及公司机密事项的代理只能由上一级主管代理。
当上一级主管依然不在公司时,由再上一级主管代理。
由下一级主管代理的事项,只能由下一级代理人代理,不能由下一级代理人再往下转代理。
(最新版)公司职务代理工作制度
公司职务代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公司日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代理定义:当事人外出或请假时,其工作事务由代理人负责跟踪处理。
第三条代理原则:首先为第一代理人,如遇第一代理人不在时,方可由第二代理人代理。
第四条作业内容:
4.1一般职员的职务代理人为部门负责人或由部门负责人临时代理人,并于看板上公布。
4.2 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职务代理如下表:
第五条公司所有职员如遇公差或因假外出时,必须向代理人交待有关工作事项,待处理或紧急事宜应特别说明,同时保持联系。
第六条如因未交待或未交清而引致严重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
第七条代理期间,须严谨履行被代理人职务,签名时须注明“代”字样。
职务代理人制度63811
职务代理人制度
本公司为了创造百分百满意度,使客户能在本公司享有自始至终热情永续服务,特制定职务代理人制度。
1、职务代理人为同部门职务相近的二人互结职务代
理。
2、双方必须熟悉和掌握对方作业流程和客源情况,经
常互相沟通。
3、如有一人休息,休息人员必须主动交结手上的客户
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给代理人。
4、在职代理人如处理休息人员所遗留的客户问题不
妥,使公司荣誉受损,在职代理人应负责任。
5、职务代理人不得在同一天休息。
(公司统一休息例
外)
职务代理人
经理:____________
职务代理人制度
本公司为了创造百分百满意度,使客户能在本公司享有自始至终热情永续服务,特别制定职务代理人制度。
1、职务代理人为同部门职务相近的二人互结职务代
理。
2、双方必须熟悉和掌握对方作业流程和客源情况,经
常互相沟通。
3、如有一人休息,休息人员必须主动交结手上的客户
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给代理人。
4、在职代理人如处理休息人员所遗留的客户问题不
妥,使公司荣誉受损,在职代理人应负责任。
5、职务代理人不得在同一天休息。
(公司统一休息例
外)
职务代理人
经理:____________。
医院职务代理制度
医院职务代理制度
1.目的:确保医院工作顺利持续开展,为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提供有力保障,使医院各科室、部门的工作保持连贯性,并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2.范围:本院员工。
3.定义:职务代理人是指因员工出差、请假或异动期间,代为行使职权或执行工作任务之人。
4.权责
4.1各科室:拟定本科室人员的职务代理人。
4.2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管范围内员工的职务代理人名单。
4.3人力资源部:负责汇集各科室职务代理人名单并建档。
5.作业内容
5.1职务代理人设置原则:综合考量职务代理人的岗位、能力、资质、职务和授权等情况,须与被代理岗位适应。
同科室正副主管可互为职务代理人。
如无科室副主管,科室主管可指派高年资科室骨干代理主管职责。
5.2职务代理权的生效与取消:凡被代理人因出差、请假、异动等原因不在岗时,如无上级指定临时代理人,则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自然生效。
首先由第一职务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当第一职务代理人不在时,则由第二职务代理人代理其岗位职务。
当被代理人回到岗位后,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3职务代理人代理的业务权限原则上不能超过被代理人权限,未获授权的事项需请示被代理人后办理。
5.4职务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签名时应加“代”字。
5.5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应于代理期间前后,交接代理事项或权责,重要事项书面交接。
职务说明书及代理人制度
职务说明书及代理人制度职务说明书及代理人制度一、职务说明书职务说明书是指对于每个职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权限等进行详细说明的文件。
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以便员工在工作中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职务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岗位名称:准确定义岗位的名称,便于员工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
2. 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具体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承担的领域、工作方式等。
3. 工作要求:列出岗位的相关要求,包括技术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沟通能力等方面。
4. 工作权限:明确岗位对资源的获取和使用权限,以及与其他岗位的沟通和协调权限。
二、代理人制度代理人制度是指在职员工无法履行职责或完成工作任务时,由其他职员代为履行或完成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的工作连续性和职责的落实。
代理人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代理人的任命:确定代理人的身份和职责,通常是由上级主管选择合适的人选担任代理人。
2. 工作交接:原职员工与代理人进行工作交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以及相关的工作方式等。
3. 代理期限和权限:确定代理人代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权限,确保代理人在代理期间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4. 代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上级主管对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代理人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代理人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证组织的工作连续性,并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代理人制度还能培养和发展员工的能力和技能,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总之,职务说明书和代理人制度是组织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和制度安排。
通过明确职务和职责,以及设置代理人,能够更好地落实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组织的工作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工作代理人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的日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代理人、市场代理人、客户服务代理人等。
第三条代理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代理人的资格与职责第四条代理人的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条代理人的职责:1. 积极宣传公司产品和服务,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2. 负责客户关系维护,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3. 按时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确保业务指标达成;4. 协助公司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5. 配合公司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反馈客户意见;6.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7.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新人入职:1. 代理人入职后,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熟悉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2. 培训合格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3. 入职三个月内,代理人应完成所在岗位的试用期考核。
第七条业务开展:1. 代理人应明确自己的业务范围,遵守业务规范,不得越权行事;2. 代理人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3. 代理人应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满意度,及时解决问题;4. 代理人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上报业务进展情况。
第八条客户服务:1. 代理人应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客户疑问;2. 代理人应确保客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3. 代理人应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4. 代理人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九条市场调研:1. 代理人应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收集市场信息;2. 代理人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市场调研结果;3. 代理人应参与公司组织的市场分析会议,为公司的市场策略提供参考。
最新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1.目的为使公司各种职务之日常作业能顺利运行,不因人员休假、缺勤、异动而受影响延误,并培养代理人具备较高层、宽广的能力,以储备优秀干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凡有关公司各类职务代理人异动、代理人指定、代理权限限制、代理人义务、管理约束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3.定义无4.权责4.1 行政中心为推行该制度实施的主导单位。
4.2 各部门主管负责职务代理人名录的制定,被代理人工作职务说明书的汇整及人员异动后相关文件的修订,并及时上报行政中心。
5.内容5.1 代理人指定5.1.1 凡担任本集团公司班组长级以上人员(含班组长),及各部门主管认定属重要性、独特性之职务,均应由上级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由各部门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职务代理人名录,提交行政中心存档。
5.1.2 职务代理人以所属下级优秀、适任之人员为优先,原则上不得由上级或跨部门人员担任。
5.1.3 凡遇职务或人员异动时,异动部门相关负责人须修订职务代理人名录,并提交行政中心存档。
5.1.4各级主管至少应设二位职务代理人,第一代职务理人,第二职务代理人。
5.1.5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5.2 被代理人职务说明5.2.1 公司所有被代理人均应就其职务,制定该岗位之工作职务说明书,详细说明工作内容及作业要点,经主管审查后,并报交行政中心存档。
5.2.2 职务有重大调动时,须配合修改职务说明书,或定期由行政中心召集各部门进行修订。
5.3 代理人更换及考核5.3.1 凡因组织调整、职务异动、人员离职等,必须于异动生效一个月内,由部门主管指定异动人员新的职务代理人,并报行政中心。
5.3.2 代理人严重违规,或工作严重失职,或部门结合代理人表现认为已不适合担任代理人,部门主管有权利随时提出变更代理人,并报行政中心。
5.3.3原则上,职位轮调或被代理人工作调动或升迁,优先考虑该职位之代理人。
5.4 代理人权限5.4.1 职务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休假、外出时,行使下列权限:5.4.1.1 例行性工作:被代理人日常应执行、处理之正常工作。
职务代理管理制度
职务代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职务代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务代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务代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务代理管理是指员工因临时原因需要代理其他人员的岗位,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四条公司实行职务代理管理,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员工的权益。
第五条公司领导具有全面的管理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职务代理管理。
第二章职务代理管理的程序第六条员工需要申请职务代理时,应填写《职务代理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报备人事部门。
第七条人事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审批职务代理申请,做到权责一致。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人事部门应通知相关部门对代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职务代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重新申请并报批。
第十条职务代理期满后,代理人员应提交《职务代理报告》,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并由直接上级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根据代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奖励。
第十二条职务代理结束后,代理人员须回归原岗位,并接受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职务代理管理的原则第十三条职务代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公正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能力进行岗位调整,绝不随意为之。
(三)透明原则:职务代理管理的程序和结果应公开透明,让每一位员工都能了解。
第十四条职务代理管理应注重员工的选择和配备,确保代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职务代理管理应注意及时沟通和反馈,确保代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职务代理管理的责任第十六条公司领导有责任制定职务代理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人事部门有责任审核职务代理申请,监督代理过程,及时汇总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直接上级有责任对代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代理人员有责任认真履行职务,不得擅离职守或违反规章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
岗位代理人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岗位人员从缺、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得以持续推动,并为培育储备主管之领导及管理能力;提升从业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各级主管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第三条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凡被代理人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八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第四条代理原则(一)代理人资格以各单位公布之名册为准。
(二)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三)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应按下列原则: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2.部门内之次级主管。
3.同部门各单位之平行主管。
4.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5.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6.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第五条代理(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代理人应执行代理权:1.被代理人从缺。
2.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或出席会议时,经被代理人指示或经被代理人于相关表格(如“公差(公出)申请单、请假卡”)签认。
3.无法同时处理之日常事务,经被代理人委托或指定者(如代理出席会议、接待宾客等)。
4.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行按各分店管理单位所公布之(职务代理人名册)(如附件一),请代理人员进行代理。
(二)各级主管为了工作需要,行视实际状况主动协调或调整所属人员之职务代理人且于单位内公布之,并以口头或书面通知来往密切之单位、厂商及客户等。
第六条申报作业(一)各级主管至少应设二位代理人,按下列步骤提出申报:1.被代理人(即各级主管)应填写(职务代理人申报表)后,制作(职务代理人名册)(附件一),并经人事主管(含)以上主管核准公布后生效。
2.签认后,呈请上一级主管核准,再送人事单位存档备查。
职务代理制度范本
职务代理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职务的不间断运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特制定本职务代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代理权产生与消失1. 当员工因请假、出差、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职务空缺时,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自动产生。
2. 职务代理人在接到代理通知后,应立即开始履行职责。
3. 员工返回岗位或职务空缺得到填补后,职务代理人的代理权自动消失。
第四条代理原则1. 代理人应具备与被代理职务相当的能力和经验。
2. 代理人应遵循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代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3.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越权代理。
4. 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汇报工作进展,并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向被代理人汇报代理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代理职责1. 代理人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
2. 代理人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安全。
3. 代理人应在代理期间妥善处理与被代理职务相关的各项事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 代理人应协助被代理人完成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代理人权限1. 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的指导下行使代理权,不得擅自作出决策。
2. 代理人应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处理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向。
3. 代理人应在外出办事时携带相关证件,以证明其代理身份。
4. 代理人在代理期间所做出的决策和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代理工作评估1. 被代理人应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对代理人的工作进行评估。
2. 评估结果将作为代理人晋升、薪酬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3. 代理人如有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将被解除代理职务。
第八条代理人的培训和选拔1. 公司应定期组织代理人进行培训,提高代理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选拔合适的员工担任代理人。
3. 代理人应在选拔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潜力。
第九条代理人的激励机制1. 公司应对表现优秀的代理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职务代理员管理制度
职务代理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职务代理员的行为,确保他们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并为职务代理员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和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职务代理员。
二、定义职务代理员是指在职员工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临时代理他人职务的人员。
三、职责和权限1. 职务代理员的核心职责是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被代理职务,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2. 职务代理员在担任代理职务期间,具有与被代理者相同的职责和权限。
3. 职务代理员有权要求被代理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并在代理期间享有相应的工作资源和支持。
四、任命和调整1. 职务代理员由上级主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命和调整。
2. 任命职务代理员时,上级主管需向被代理者和职务代理员明确职责、代理期限和任命理由。
五、代理期限1. 职务代理员的代理期限应根据被代理者的离职、休假等情况确定,并尽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职务代理期限过后,上级主管应及时调整职责和任命情况,并通知相关人员。
六、工作报告和评估1. 职务代理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报告和评估流程进行工作汇报。
2. 上级主管应对职务代理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纠正不足和提供必要的指导。
七、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的违规处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职务代理资格等。
八、附则1. 职务代理员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和规定。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职务代理员管理制度》的内容,请全体职务代理员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上级主管咨询。
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一、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组长级以上人员)三、职责人资中心:3.13.23.33.43.53.54.14.1.1预设(或4.24.2.14.2.24.2.3a)b)c)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f)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时处置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该完成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使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4.3代理手续启动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被代理人的“出差申请单、请假单”)上签字确认4.3.2被代理人出差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发生重要事情时,按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代理人员自动履行代理。
4.4职务代理期间事项(事前、事中、事后)4.4.1事前(被代理人在离职、出差、请假或休假等前,应完成事项)a)将待办工作及持有资料移交职务代理人;b)在出差单或请假单上,请代理人签字确认;c)d)e)4.4.24.4.3人在职务代理期间之所开展工作的状况和效果。
4.4.4代理期间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并负同等责任,不得卸责五、岗位职务代理人的培训与激励5.1负责组织干部层级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培训重点为如如何何履行代理人职责和职责道德教育以及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5.2负责对部门关键岗位的代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岗位代理人要合理规划,做好备份人员的培训工作。
SMP-JG-10-15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集团各部及下辖子公司各部门主要岗位的工作延续性,构建岗位安全机制,使集团各部及下辖子公司各部门主要岗位员工会议、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的各项业务得以顺利开展和推动。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2.1. 1.2.1集团各部主管级及以上职务人员;2.2. 1.2.2集团下辖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人员。
3.权责3.1.职务代理人定义:指集团各部及下辖子公司各部门主要岗位员工会议、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由设定的代理人临时递补其职务,代行其岗位职责,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3.2.被代理人(原职务人员)权责3.2.1.被代理人在确认因事务须离岗前,须将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内容交办事项向其职务代理详细交接;3.2.2.被代理人返回述职后,须主动向有其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情况;3.2.3.被代理人应将其职务代理人、代理权限及代理期限第一时间用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通告集团相关部门、子公司各部门。
3.3.代理人权责3.3.1.被代理人离岗期间,除代理人直属领导或总经理有特别指示外,代理人权责等同于被代理人;3.3.2.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离岗期间,代理职责范围参照代理人填写的《职务代理人委托书》中注明的职责范围执行代理权;3.3.3.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3.3.4.代理人在代理职务期间不得请假、出差、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下必须离岗的,应提前告知被代理人;3.3.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回述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的工作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细书面或口头报告。
3.4.具体规定3.4.1.被代理人(原职务人员)3.4.1.1.被代理人在会议、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在三个工作日(含)以上时,必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填写《职务代理人授权表》,注明离岗期限、原因、离岗期间往返地、紧急联络方式、离岗期间的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的代理职务范围,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执行;3.4.1.2.被代理人在离岗前,必须通过各类方式(通知、EMAIL、短信、QQ群、微信群等公众方式)告知可能在离岗期间存在业务联络和工作事务的部门和成员,并告知对应的代理人职责范围;3.4.1.3.被代理人在离岗期间,必须不定时通过各类联系方式了解部门业务流转情况,对于代理人的执行力和决策进行判断和纠正;3.4.1.4.被代理人若因需要确实须延长离岗期限的,须在原定返回述职日前一个工作日,再次提交新的《职务代理人授权表》并得到直属领导或总经理确认,并根据新的离岗期限对应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试行代理人的重新选择和认定。
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一、目的为使公司各岗位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休假或异动等因素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及以上岗位,其他下属分子公司可参按本制度另行拟定实施办法。
三、代理人资格确定原则(一)业务最相关代理原则。
(二)职务层级最相近代理原则。
(三)代理人资格不唯一固定,名单以公司公布为准原则。
四、代理范围根据被代理职务的岗位职责,以《职务代理委托书》(详见附件1)所委托的事务内容为准。
五、代理程序及规定(一)被代理人权责。
1、被代理人因出差、休假或其他因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填写《职务代理委托书》,指定职务代理人、代理时限及代理事项等。
2、被代理人应向职务代理人清楚交代所代理的事项,并与代理人签字确认。
3、被代理人返岗后,应主动与职务代理人沟通确认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
(二)代理人权责。
1、《职务代理委托书》签字确认后,代理人所行使“委托书”中委托事项的权责等同于被代理人。
2、代理人代理期间如遇不清楚事宜或《职务代理委托书》未明确委托的事项,应及时主动与被代理人沟通确认,不得越权代理或推诿敷衍。
3、代理期间切实执行代理事务,不得推脱、敷衍了事。
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在签名后加(代)字。
5、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返职后,及时主动向其告知代理期间处理或知悉的相关事项。
(三)《职务代理委托书》。
1、《职务代理委托书》应填写详实、不漏项。
2、代理人、被代理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应由被代理人的直属上级作为批准人签批同意,《职务代理委托书》方能生效。
3、应向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备案,并以邮件或OA 公告的方式告知相关单位或部门。
六、责任追究在代理期间,因代理事务处理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附则(一)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起草、制定和解释。
(二)本制度经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发执行,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职务代理人制度
职务代理人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从业人员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
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岗位职能缺失,并为提升从业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特订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各级主管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度培训;(二)负责职务代理人的备案;(三)负责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更换职务代理人信息;第四条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一)凡被代理人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八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工作岗位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二)代理人设置2位职务代理人,职务代理人的顺序是第一代理人优先,其次是第二代理人;如遇突发事件,第一代理人如果如同上述原因不能到岗者,第二代理的代理权自然产生;而非第一代理人的职务代理人直接实行代理权。
第五条程序内容(一)职务代理人指定1.由各部门主管指定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职务代理人名册,提交人事部存档。
2.职务代理人以所属下级优秀、适合任职人员为优先,原则上不得跨部门人员担任。
3.凡遇职务或人员异动时,异动部门相关负责人须将更改职务代理人名册,并提交人事部存档。
(二)被代理人义务1.公司所有被代理人均应就其职务,制定该岗位之工作职务说明书,详细说明工作内容,经主管审查后,并报交人事部存档。
2.职务有重大调动时,须配合修改职务说明书。
3.各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出差三天(含)以上时,应与两位职务代理人开会交接工作。
(三)职务代理人权限职务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休假、外出时,行使下列权限:1.例行性工作:被代理人日常应执行、处理之正常工作。
2.紧急性工作:基于时效性考虑,无法等待被代理人返回工作岗位再行处理之紧急性工作。
代理核签工作系属重大决策时,代理人应呈请被代理人之上级主管核决,不得代签。
(四)职务代理人义务职务代理人资格以各单位公布名册为准。
职务代理人管理制度
5.1.2职务代理人以下级代理上级或同级间代理为原则。
5.2职务代理人资格之取消:
5.2.1职务代理人在行使代理职务期间,有严重失职或利用代理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厂规制度行为者。
5.3职务代理人不得以本职工作忙不会作业等理由无故拒绝行使职务代理之责任,若有违者依《员工奖惩办法》处理之;
5.8.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5.8.5被代理人返回岗位后,应主动向有关(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所交办之各项事务;
5.8.6被代理人返职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5.8.7职务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4.2每位员工皆需有两名职务代理人,第一职务代理人为当然职务代理人,当第一职务代理人无法进行,则由第二职务代理人执行之。
4.3主管因出差(公出)请假缺勤或暂异动等原因,无法行使权限时,副主管为当然职务代理人,无副主管或有多名副主管时,需经上级主管之同意,指定代理人代行之。
5、要求:
5.1职务代理人的选择:
5.4被代理人必须将被代理期间所需代理事宜交代清楚,如因被代理人的交代疏忽,导致代理人的严重失职,则对被代理人依《员工奖惩办法》处理之;
5.5被代理人因故离职后,其职务代理人为最优先选择人选或由其暂时代理职务;
5.6代理人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另行再指定代理人;
5.7各部门有人员职务变更时,应于当月月底更新职务代理人清册;
6、参考文件:
6.1员工奖惩办法ZD-XZ-012
7、相关附件:
7.1职务代理人清册FM-RZ-010
职位代理人管理制度
职位代理人管理制度
1. 背景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员工可能无法履行其职责,因此需要临时委托其他员工担任其职位的代理人。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代理人的角色和责任,制定了以下职位代理人管理制度。
2. 定义
- 职位代理人:指被委托担任他人职位的员工。
3. 职位代理程序
- 当员工无法履行职责时,应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寻找合适的职位代理人。
- 直接上级应根据员工的职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代理人。
- 职位代理人应接受委托,并承担代理人的职责和责任。
- 在代理期间,职位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履行原职位的职责,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 原职位员工在恢复工作能力后,应及时通知职位代理人,以便交接工作。
4. 职位代理人的权益和责任
- 职位代理人有权获得与代理职位相应的权限和资源。
- 职位代理人有责任全面了解和履行原职位的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 职位代理人应积极沟通并协调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5. 评估和反馈
- 直接上级应定期评估职位代理人的工作表现,并提供适当的反馈和指导。
- 职位代理人可以提出对委托工作有关的问题和建议。
6. 违规行为和纠正措施
- 如果职位代理人未能履行代理职责或违反公司政策,其直接上级应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记录违规行为。
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以提高职位代理人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请遵循公司最新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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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人制度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工作不因从业人员出差、缺勤或请假、离职等因素的影响,得以正常工作,并能培育和强化公司储备干部的领导及管理能力,完成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员工的代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关键岗位和人员(见习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职责
3.1人资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以及制度执行情况
的监督
和检查工作;
3.2人资中心按照本办法要求核实干部阶层代理人资格,并更新
或发布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3人资培训中心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对干部阶层代理人的培训
和评价
工作,并建立代理人档案;
3.4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向人资中心提报本部门代理人与被代
理人的
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
3.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有异动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应及时更
新职务
代理人名单,并及时向人资中心提报;
3.6各部门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按照本制度要求办理代理手续并履
行相应
职责和权限。
四、具体事项
4.1代理权之产生与消失:
4.1.1凡被代理人出现出差、缺勤(含请假)、离职等情况时,
除上级
主管有特别指示外,预设(或指定)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
然产生。
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岗位后,岗位职务代理人之代理
权自然消失。
4.2代理原则:
4.2.1代理人资格以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代理人名单为准,至少应设二
位代理人;
4.2.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4.2.3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一般应按下列原则
A)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自然职务代理人;
B)部门内之下一级主管;
C)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D)同部门内其他科室主管;
E)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4.2.4指定一个或多个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工作性质和当
时处置
问题状况,如代理人代理有困难时,也可由代理人另选人代理或
指定具体业务人员代理事务的处理,此时应填写”岗位职务代理
人授权审批单”呈上级领导批准,并知会人资中心。
4.2.5被代理人应尽量完成手头工作,不应期待代理人去做你应
该完成
的工作,被代理人应留下可靠的异地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使
用,代理期间应适时联系代理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
4.3代理手续启动:
4.3.1被代理人出差、请假、或出席会议时,代理人在相关表格(如在
被代理人的“出差申请单、请假单”)上签字确认;
4.3.2被代理人出差请假等,未指定代理人或请代理人签认,而
发生重
要事情时,按公司人资中心公布的(岗位职务代理人名单),代理
人员自动履行代理。
4.4职务代理期间事项(事前、事中、事后):
4.4.1事前(被代理人在离职、出差、请假或休假等前,应完成事项)
A)将待办工作及持有资料移交职务代理人;
B)在出差单或请假单上,请代理人签字确认;
C)凡离岗达一天以上者,应以书面形式向代理人交代授权及工作计
划项目;
D)设定离岗期间的紧急联络方式;
E)被代理人未完成上述工作的不得离岗,如因交待不清以致延误工
作者,应自负完全责任。
4.4.2事中(职务代理期间应完成事项)
A)如遇被代理人请假或出差等不在岗位状况时,除与公司政策及费用和重大人事任免有关的事务审批外,代理人之权责于
被代理人相同;一般有如下事项:
1)代理各类公司/部门的签批;
2)代理被代理人职务说明书内规定的工作事项;
3)例行性工作的处理;
4)临时突发事件的处理;
5)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
B)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如遇重大、紧急突发事项,应随时与被代理人
联络,协同处理;
C)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D)直属主管应确实督导各项代理工作有效执行。
4.4.3事后(销假(差)后应完成事项:
A)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之事
项,向被代理人作详实报告;
B)被代理人返回岗位位置后,应主动向有关(职务代理人)查询被
代理期间所交办的各项事务及完成状态;
D)直属主管应督导代理人在代理期间的工作项目是否已移交给被代理人并了解代理人在职务代理期间所开展工作的状
况和效果;
4.4.4代理期间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并负同等责任,不得卸责。
五、培训中心关于岗位职务代理人的培训与激励:
5.1负责组织干部层级代理人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培训重点为如何
履行代
理人职责和职责道德教育以及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
5.2负责对部门关键岗位的代理人员的培训和评价工作,对有特殊
资格要
求的岗位代理人要合理规划,做好备份人员的培训工作。
5.3原则上,职位轮调或升迁时,公司应优先考虑该职位代理人;
5.4对表现优异的代理人员,相关部门或人资中心可提报总经办按照《员
工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奖励;
5.5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代理人的,人资中心或各部门要予以调整,
对在
代理期间不能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
司将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