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 吉林省健康扶贫政策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5〕1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5年年初以来,全省经济继续呈现出放缓态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
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防止出现惯性下滑,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切实突出稳工业和稳投资,加强运行调节,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结构调整,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动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定向精准调控,稳定经济增长提出以下意见:一、继续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从2015年1月份开始,继续实施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基础电量仍以2014年确定的方案为基准,适度扩大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由原来的0.1元/千瓦时提高到0.12元/千瓦时。
鼓励企业自备电厂多发多用,对企业新增自发自用电量所缴纳国家各项基金给予补贴。
二、扩大直购电试点继续开展直购电试点,试点企业由11户增加到14户,及早完成交易协议签订并组织实施,全年成交电量20亿千瓦时左右。
2015年上半年开展园区直供电试点,选择辽源东北袜业园等产业园区,探索园区直供电交易模式。
三、下调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价调整相关政策,将大工业用电在销售电价基础上统一下调0.015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下调0.048元/千瓦时。
四、促进电力外送按照国家能源局确定的东北电力外送“三步走”方案,2015年8月份完成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2016年完成元宝山电厂改接华北电网,积极争取国家在外送电力分配上向我省倾斜,力争2015年外送电量50亿千瓦时。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
健康扶贫政策解读1、国家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国卫财务发〔2017〕19号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大病救治一批:扩大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面,确定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为专门的救治医院,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7种(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慢病管理一批:持续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化健康档案。
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巩固落实“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兜牢贫困患者网底。
2、四川健康扶贫“五大行动”(1)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①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能一次性治愈的,第二类是重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第三类是一般慢性病需要长期居家门诊治疗的。
②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
(常住人口签约100%)③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
开通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
④“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
确保这些群众的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占比小于10%。
⑤精准实施分级诊疗。
⑥有效控制费用。
(乡镇卫生院禁止使用自费药械和贵重耗材)(2)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让贫困人口“少得病”)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测。
③加强慢病规范管理。
④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
(五进五讲、五洗五不做、三适量、三加热、三勤做)(3)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①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②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二级水平。
达标卫生院、达标卫生室。
③促进优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
(城乡对口支援、大病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
)④基层卫生履职尽责:技术大练兵、设备使用率提升、健康管理全覆盖。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7•【字号】吉卫联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吉卫联发〔2022〕19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预算管理医院: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巩固2020—2021年“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成果,落实2022年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2〕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以下简称经济管理年活动),持续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资源配置效率、运营管理效益提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及目标2022—2023年经济管理年活动继续围绕“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的主题,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为引导,以推动“业财融合为重点的运营管理建设、助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效益”为目标。
二、重点任务及内容(一)加快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1.加快健全运营管理组织体系,理顺运营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决策分析体系等。
2.细化实化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业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预算、成本、资源、流程、绩效管理的支撑保障作用。
3.逐步建成组织保障健全、运营职责明晰、资源配置科学、业务流程高效、数据集成整合、业财深度融合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吉卫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办发〔2020〕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委机关相关处室: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意见》(吉办发〔2019〕47号)要求,切实巩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实现全省稳定脱贫工作目标,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4月28日附件关于巩固健康扶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意见》(吉办发〔2019〕47号)要求,切实巩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成果,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实现全省稳定脱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综合保障机制(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要求,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以医联体建设为依托,进一步促进省级五大医联体发展,加强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二)推进三级医院对县域帮扶。
组织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国家级贫困县县级医院,提高县级医院现代化医院管理能力。
同时面向其他非国家级贫困县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健康扶贫巡回医疗工作,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巡回医疗工作。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19〕4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7日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吉林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鼓励和扶持困难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有效增强其参与社会工作的自主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现就吉林市困难群众优惠扶持政策制定本办法:一、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按照属地原则,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重点对象、一般对象。
(一)重点对象。
1.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在保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持有《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在保家庭及家庭成员(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3.城乡孤儿。
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的孤儿。
(二)一般对象。
民政部门认定的且持有《吉林市城市困难居民证》的城市困难家庭及家庭成员(以下简称困难居民)。
二、优惠扶持政策的内容(三)重点对象、一般对象中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果符合市容规划和管理要求,同等条件下,城市管理部门优先为困难群众审批经营场地,免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四)重点对象中有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登记注册部门优先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五)重点对象、一般对象中有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新办小网点的,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给予税费减免。
宣传资料(一人一册)
吉林省健康扶贫一人一策记录本患者姓名:患者性别:出生年月:家庭编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居住址:签约医生:村级乡级县级市级省级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主要疾病诊断:疾病分类代码:确诊机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确诊时间:年月日一人一策:1、是否患有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胰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膀胱癌、肾癌、喉癌、鼻咽癌、成人心脏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颅内肿瘤、脑出血、骨关节置换、腰椎间盘脱出、动脉瘤、下肢深静脉栓塞、急性胰腺炎、白内障以及经血管介入治疗的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8种可能一次性治愈的大病□2、是否属于由县(市、区)级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或康复管理的疾病□3、是否属于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住院维持治疗的疾病□4、是否属于省、市级派出的专家到县级医疗机构指导诊疗的疾病□5、是否属于需要接到省、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的疾病□6、其他□分类救治机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治疗方案:医生签字年月日随访记录:医生签字年月日随访记录:医生签字年月日随访记录:医生签字年月日随访记录:医生签字年月日随访记录:医生签字年月日家庭医生签约合约文书(基层参考样式)(基础性服务包)合同编号:甲方(家庭医生团队):市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团队主要人员姓名:岗位:姓名:岗位:姓名:岗位:团队联系电话: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社保(医保)卡号: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住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尊重和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协议,接受以下条款的约定:1、选择签约服务包:包;政府补助费用:元;居民自付费用:0元。
2、乙方获得签约服务(1)签约居民与签约团队保持联系,签约居民可以向签约团队进行健康问题咨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吉政办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人参是我省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资源。
人参产业是我省农业新兴支柱产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技驱动、效益优先的思路,坚持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发展,大力培育人参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着力创建人参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产业高级化、产品高端化、品牌驰名化,努力把人参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优势产业,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参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
人参新品种选育、高效种植、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实现新突破,人参种植、加工、仓储流通等方面关键短板基本补齐。
林下参与非林地种参协调发展,园参标准化和林下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占比分别达75%和50%,鲜参优质率达到85%以上。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人参种植大户加入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达80%以上。
按照全链条开发的模式,进一步稳定一产、着力提升二产、加快发展三产,一二三产业产值占比分别达7%、50%、43%。
吉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吉林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提高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吉林省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确保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扩大1. 教育服务-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 高等教育保障:加大高等教育资源投入,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2. 医疗卫生服务- 健康扶贫: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援助,确保全民健康。
3. 基本医疗服务-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降低居民看病的成本。
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升1. 教育服务-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行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 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3. 公共文化服务- 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丰富人民裙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1. 教育服务-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 医疗卫生服务-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共享评台,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
3. 公共文化服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满足人民裙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
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1. 教育服务-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适度增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2. 医疗卫生服务-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对特殊人裙的医疗保障。
3. 公共文化服务-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维护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运行良好。
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的出台,标志着吉林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制度创新和保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1•【字号】吉政明电〔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22〕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2022年3月1日吉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形成稳增长强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和“服务企业大调研”征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落实服务业普惠性扶持措施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省税务局负责)2.2022年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适用范围,并按规定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23•【字号】吉财社〔2021〕1171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社〔2021〕1171号各相关市县(市、区)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健康吉林建设,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第三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4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此项资金市县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结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同时,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各地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8•【字号】吉政发[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健康服务业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是提倡健康理念,改善民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促进我省健康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可及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健康服务领域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消费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推动实现富民强省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紧紧围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丰富服务产品,繁荣消费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注重统筹发展。
加强基本健康服务保障,推进非基本健康服务加快发展。
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乡制度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间制度有效衔接。
打破行业和区域分割,促进医疗、保险、养老、旅游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各类资源共建共享。
三降一去一补是什么意思
三降一去一补是什么意思降,即降价;去,即去除、清理;“一补”,即补偿。
这是国家有关部门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而提出的三项措施。
降,即降价,主要是降低药品价格。
降低药品价格也是控制和减少医药费用增长的重要措施。
我国卫生部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管理的意见》,规定要逐步把国产用量较大的药品降到零售价格的40%左右,并提出了包括国产的相当一批常用药品将实现零差率销售的要求。
这些政策性调整将有利于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其次,要继续完善药品目录。
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后,原有的甲类目录是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基本药物供应的品种范围,有150种左右。
但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出现了层层加码、互相攀比的情况,医院和药店又以此来进行二次议价。
结果是医院卖得多,患者买得少;医院挣得多,患者掏钱少。
“一补”指的是对原先“购买服务、接受服务”以及未被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今年初,国家已提出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三项制度合并。
如何确定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是一个问题。
实际上,只要参保人员有缴费能力,经济条件允许,选择什么样的医疗保障方式都是可以的,关键是他们应该与社会公平竞争,根据自己的支付能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障形式。
不同的保障形式应当根据不同的支付能力区别对待,体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做到收费标准与筹资水平相适应。
我们知道,现阶段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消费倾向明显不足。
如果不降低参保门槛,过高的医疗费用就难以承受,而医疗保险本身具有的互济性又使这种矛盾日益突出。
所以,必须对农民原来享受的医疗优惠政策进行清理,降低门槛。
“一补”,即补偿。
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住院时可按规定予以报销,这既能使更多的农民参加医疗保险,又能让他们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农民素质总体不高,文化素质偏低,一旦看病就想马上得到补偿,对于刚刚起步的医疗保险来说,往往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2•【字号】吉政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4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全力推进我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高举公益性旗帜,突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提升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争取用5年时间,努力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转向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吉林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高质量发展布局(一)建设高水平省级公立医院。
遴选建设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创建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发〔2015〕14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精神,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一)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未还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二)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还款及贷款条件。
允许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高借款人家庭还款能力,月还款额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总收入的60%。
落实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开展省内跨市州异地贷款业务。
二、减轻购房居民税费负担(三)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且该住房属于家庭(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四)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无籍房登记后首次转让的,计税起始时间以房屋入住时间为准。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吉卫妇幼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妇幼发〔2018〕32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和《“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全面加强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落实相关目标任务。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把好人生健康第一关,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和《“健康吉林2030”规划纲要》,全面加强吉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
出生缺陷病种多,病因复杂,目前已知的出生缺陷超过8000种,基因突变等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均可导致出生缺陷发生。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儿童的生存和生活质量,给患儿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经济负担。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治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近年来,以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为契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的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全省全面实施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逐步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统筹报销范围,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治疗纳入大病保障,2018年在全省实施了先天性结构畸形、先天性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
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22项指标
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22项指标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标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吉林省政府制定了22项指标,以评估和监测乡村振兴工作的进展。
以下是这些指标的详细说明。
一、农民收入增长。
主要通过发展农村产业,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财富创造能力,增加农业收入、农民工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
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
三、乡村人居环境改善。
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包括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方面的建设。
五、农业现代化。
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农村金融服务。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服务范围。
七、农村土地制度。
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八、农村社会治理。
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提高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九、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十、农村文化建设。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遗产,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十一、特色农产品开发。
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
十二、农村就业创业。
提供更多农村就业机会,鼓励农村人口创业,推动农民就业结构调整。
十三、农村社会保障。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水平。
十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系。
十五、乡村旅游发展。
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高农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
十六、乡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优势,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十七、乡村人才培养。
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乡村人才素质。
十八、农民合作社发展。
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村产业组织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2.10•【字号】吉市发改社会联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正文关于印发《吉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吉市发改社会联发〔202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要求,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吉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请遵照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2月10日吉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相继印发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10号)、《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吉市政发〔2020〕7 号)、《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办发〔2020〕9号)。
养老方面,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不断提升公办福利机构供养条件,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截至2020年末,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含福利机构)47家,床位6512张,入住2982人;民办养老机构243家,床位2.36万张,入住1.3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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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健康扶贫政策
——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是吉林省健康扶贫领域的重要举措,与农村贫困人口的健康息息相关。
“五提高”是提高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42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提高42种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一降低”是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6000元。
“一增加”是增加23个残疾人医疗康复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三减免”是对贫困参合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一是省人民医院针对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的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特定贫困参合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其中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由省人民医院与省慈善总会各承担一半。
二是省人民医院针对28种重大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
三是依托吉林心脏病医院承担全省农村心脏病贫困参合患者医疗救治,免费为适应症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项目,所需费用除新农合正常支付外,其余部分由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