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大学艺术类科教师作品审查意见表甲表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认可之教师专著升等国内外
東方藝術、東方藝術史(10 種)
期刊名稱 Bulletin de l'Ecole Française d'Extrême-Orient 出版單位 l'Ecole Française d'Extrême-Orient
西方藝術、西方藝術史(8 種)
期刊名稱 Arte Veneta, rivista di storia dell’arte ( Venice) 出版單位 Milano, Mondadori Electa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Art Historical Research (IRSA - Istituto per le Ricerche di Storia dell'Arte) Chelsea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University of the Arts London la Société française de photographie Johas Verlag für Kunst und Literatur GmbH Verlag des Kunstgeschichtlichen Instituts der Philipps-Universität Marburg, Ernst-von-Hülsen-Haus The Burlington Magazine Publications Ltd. Kunstgeschichte Seminar der Universität Basel
藝術教育與行政與管理(8 種)
期刊名稱 台灣美術 法國漢學 國立歷史博物館學報 Art Historiography Asia-Pacific Journal for Arts Education(亞太藝術教育學 報) EMPIRICAL STUDIES OF THE ARTS Studies in Art Education 國際藝術教育學刊 香港教育學院
高雄中华艺术学校107学专业术科专任教师甄选简章
高雄市中華藝術學校107學年度專業術科專任教師甄選簡章一、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親送或郵寄方式)三、甄選條件:(一)認同學校專業藝術教育理念及校務發展目標(報名前可瀏覽本校簡史、活動紀錄及相關資料)。
(二)具備高度服務熱忱且抗壓性高,瞭解本校對教育及品質之要求,並能與學校同步發展及融入學校學習型組織,願意用心投入教學、導師或行政相關事務。
(三)男性需役畢。
(四)無違反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規定之各款所定情事者。
(五)非各校之留職停薪者。
四、甄選應繳文件: (請以A4檔案夾按以下資料順序分頁裝置):(一)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網址.tw)。
(二)簡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網址.tw)。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學歷證件影本(1.持外國學歷者,需附外交單位驗證之影本及公證之中譯本。
2.如碩士學歷者需同時檢附研究所及大學兩項。
)(五)合格教師證書影本(若無合格教師證者,可附專業技能競賽或檢定證明資料)。
(六)系、所成績單影本(如碩士學歷者需同時檢附研究所及大學兩項成績單)。
(七)男性需役畢證明或具有免服兵役之證明文件。
(八)原服務單位之考績證明、離職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
(九)個人資料(含重要作品、展演資料、指導學生參加比賽成果紀錄、各種比賽獲獎証明文件影本、特殊優良事蹟、公益服務、個人專長証明、第二專長証明文件等)。
(十)身體健康檢查表(近六個月內),須包含胸部X光檢查、血壓及血液檢查(包含肝功能、B及C型肝炎)。
(十一)教學檔案(包含教案、學習單與學生作品等)。
*上述各項影本資料,請逕行加註「核與正本無訛」及蓋私章。
五、甄選程序:採三階段進行,分別以初審、複試、面試等方式甄選。
(一)初審:採資料審查方式,合格者通知參加複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初審結果:在本校網站公告或電話通知複試入選名單。
(二)複試:採筆試及試教方式進行。
中华大学艺术类科教师作品审查意见表甲表
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水準之創作作品。
※附註:『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水準之創作作品。
※附註:『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戲劇類□劇本創作□導演□表演□劇場藝術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水準之創作作品。
※附註::『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戲劇類□劇本創作□導演□表演□劇場藝術電影類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水準之創作作品。
※附註:『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電影類舞蹈類□創作□演出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水準之創作作品。
※附註:『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国立高雄科技大学第一校区财务金融学院教师评鉴表
(3)製作數位學習教材並通過教育部認證,當學年每門課加40點。
(4)開設數位學習課程並通過教育部認證,當學年每門課加60點。
2.開設服務學習課程,每學期每門課加10點。
3.開設外語授課課程,課程計畫經系、院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當學年每門課程加20點。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財務金融學院教師評鑑表
單位:系、所
姓名:
職稱:
前次受評鑑年度:學年度
本次受評鑑期間:年月至年月
評鑑點數
教學(A)
研究(B)
服務與輔導(C)
總點數(A+B+C)
評鑑最低標準點數為1,750點,各部分應滿足最低標準如下:
壹、教學:750點
貳、研究:200點
參、服務與輔導:450點
※105年8月1日前受評者可使用舊法。
壹、教學
評鑑
指標
評鑑項目及評鑑點數
系
初評分數
院
複評分數
校
複評分數
一、
基本教學
1.學年教學評量平均成績,3.1以上至3.3當學年加30點,3.3以上至3.7當學年加35點,3.7以上至4.0當學年加40點,4.0以上至4.3當學年加45點,4.3以上當學年加50點。
8.其他特色教學能提出具體事證,並經系所同意認可者,每項目10點。
三、
教學輔導
1.當學年完成指導博士生畢業論文者,每位加30點、碩士生畢業論文者,每位加10點、大學部實務專題學生者,每專題加6點(講師指導專題學生,每專題加10點),指導學生參與國科會專題製作者,每一專題製作加20點。
2.指導學生參加研討會並發表論文,國際研討會論文每篇加10點,國內研討會論文每篇加5點。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系教师评鉴资料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育系教師評鑑資料I.基本資料表請依任職之時間先後順序由最近者往前追溯四、專長請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學門及次領域名稱II. 教學A. 教學表現說明(最近三年):含教學評量結果(教學滿意調查表結果)、教學大綱上網、教學檔案E化、指導學生學術論文成果、參加校內外教學專業成長活動、參加專業社群(含學會)及其他。
4-1指導學生學術論文成果(已畢業者)4-2指導學生學術論文成果(指導中)(系所辦可提供資料)III. 研究A. 學術活動與研究成果說明(請簡述研究重點與成果)(最近三年):包括學術論著或作品、展演、接受補助或委託之研究計畫、參與學術活動(研討會演講人、主持人、發表人、評論人、與談人等)及其他(如研究優良獎勵)等。
1-1.學術期刊論文:1-2.學術研討會論文:1-3.專書及專書論文:2.接受補助或委託之研究計畫:(研發處可提供資料)4.其他:IV. 輔導與服務A. 輔導與服務事蹟說明(最近三年):輔導學生* (office hour) 、擔任導師情形*、指導社團、校隊或學生活動,擔任實習指導老師。
擔任校內行政、委員會委員、會議出席、籌辦學術會議及監考等表現;從事校外專業服務(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學術團體重要職務、學術期刊編輯、審查委員、籌辦學術會議等學術服務表現);進行推廣教育、擔任講座;其他(如贊助學生活動、獲得榮譽及獎勵等)。
(系所辦或實習輔導處可提供資料)4.擔任校內專業服務:擔任校內行政、委員會委員、會議出席、籌辦學術會議及監考等表現)5-1擔任校外專業服務(擔任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學術團體重要職務、學術期刊編輯、審查委員)6.其他(如:贊助學生活動、獲得榮譽及獎勵等):。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教育学系106学年度教师评鉴项目
4.其他(如:研究獎勵等):1件加2.5分,上限5分
小計:基本分數(60分+分=分)×%=分
輔
導
與
服
務
層
面
(10-30%)
教師自訂比例
____%
1.輔導學生*(office hour)若有,請以註記
2.擔任導師情形*若有,請以註記
3.指導社團、校隊或學生活動,1年加1分;擔任實習
指導老師,每1聘期加1分,上限5分。
4.擔任校內行政、委員會委員、會議出席、籌辦學術會議、監考等表現:擔任校內行政職1年加3分,擔任各項委員1次加1分,系自我評鑑小組召集人加2分,籌辦學術會議1次加2分,監考1次加1分,上限15分
5.從事校外專業服務(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學術團體職務、學術期刊編輯、審查委員、籌辦學術會議等學術服務表現、進行推廣教育、擔任演講人等):1件加1分,擔任演講人1次加1分,上限20分
6.其他1件加2.5分,上限5分
小計:基本分數(60分+分=分)×%=分
研究
層面
(30-70%)
教師自訂比例
____%
1.學術論著或作品、展演*:
0件扣5分、1件不扣分、2件起每1件加5分,上限15分
2.接受補助或委託之研究計畫:1件加5分,上限10分
3.參與學術活動(研討會演講人、主持人、發表人、評論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系106學年度教師評鑑項目表(100年3月2日系教評會議、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受評人姓名:職稱:
到校年月日:年月日上次評鑑年月日:年月日
評鑑層面
評鑑項目(最近三年內)
教師自訂指標
自評得分
高雄市国教辅导团95学年度艺术与人文学习领域
高雄市國教輔導團95學年度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數位科技融入藝文教學種子教師工作坊」研習計畫一、依據:(一)教育部補助各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
(二)高雄市95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工作計畫。
二、目的:(一)迎接台灣數位產業時代來臨,配合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導入數位科技工具應用以開拓學生藝術表現的新視野,開發多元化、生活化的藝術與人文教學策略。
(二)增進教師使用數位科技的專業能力,研發實用、創新、易上手的數位融入藝文教學模式,並將種子教師研發成果推廣全市。
(三)貫徹教育部未來四年施政主軸「強化美育教育」、「建構數位化學習環境」行動方案,邀約高雄市對數位科技融入藝文教學有興趣的老師,以工作坊形式培訓與交流,促進教師專業成長與校際資源共享。
三、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民權國小、高雄市援中國小四、研習日期:96年4月11日、96年4月18日、96年4月25日、96年5月2日、96年5月9日每週三下午1:30~4:30,共計5次。
五、研習地點:高雄市民權國小三樓電腦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已具備初步資訊能力或數位融入教學經驗者優先,預計錄取30名。
七、研習特色:1.研習課程包含數位科技的藝文教學案例、創新觀念、工具軟體操作與教學成果紀錄的運用…等面向,探討一般環境下教師實用易上手、學生學習有樂趣的數位融入教學模式。
2.研習對象以具備相關經驗者為主,歡迎隨時於課堂提出疑問共同討論,著重經驗交流與問題解決。
3.種子教師工作坊將持續經營,鼓勵邀集同好,並出版研發成果光碟。
八、研習課程:如附件一。
九、報名方式:請各校於96年4月6日(星期五)前,擇一方式報名:1.將報名表(附件二)交換或傳真至高雄市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輔導團設於七賢國中內),聯絡人:歐秋媛老師。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教师资格审查业务报告
報告人:教務長 王惠亮教授
簡報內容
現有系所與師資結構 教師資格審查有關法規 各級教評會運作情形 新聘教師審查作業 教師升等審查作業 教師申訴及申覆制度 結語
本校各學院系所架構(97學年度起)
學院 所 系 學 院 所
數學系(碩士班) 化學系(碩士班) 物理學系(碩士班、博士班) 生物科技學系(碩士班) 科學教育研究所(碩博士班) 環境教育研究所(碩士班) 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碩博士班) 工業設計學系(碩士班) 光電與通訊工程學系(碩士班) 電子工程學系 軟體工程學系 半導體研究所(碩士班,97學年度招生) 美術學系(碩士班) 音樂學系(碩士班) 視覺設計學系(碩士班) 跨領域藝術研究所(碩士班)
15
新聘教師審查作業程序(二)
各級教評會審查項目 確認該聘任單位員額空缺 審核系所聘任過程 審議教師任用資格、查核教師學經歷 審議授課課程、時數及教學綱要 審議教學、研究經驗及推廣服務績效 其他事項
16
教師升等審查作業(一)
擬升等教師向所屬系、所、中心申請 系(所、中心)級教評會辦理著作外審或審查 著作積點,並審議教師教學、服務與輔導成 績(舊制教師以學位送審者,應檢送學位論 文審查) 院教評會辦理著作外審,並審議教師教學、 服務與輔導成績 人事室審核基本資料(含年資) 教務處辦理升等教師著作校外審查(著作三 人、作品四人),審查完畢後密送人事室轉 提校教評會審議
理 學 院
健康與人類 服務學院 (97學年度成 立)
科 技 學 院
文學院
藝 術 學 院
3
師資結構(96學年度第2學期)
現有專任教師:271人 (助理教授以上佔94%) 教授:84人(31%) 副教授:104人(38%) 助理教授:69人(25%) 講師:14人(6%)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中等学校教师师资职前教育课程
附註:
一、請勿自行修改實習科目。
二、請依本校培育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覽表及相關規定辦理。
(一)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及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應列入教育專業課程科目,不得列為專門課程科目,且應依師資生擬登記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分別授課。
(二)專門課程科目與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名稱以不得相同或相似為原則,並不得重複採計學分。
(三)專門科目中不含各科目或各科別相關教材教法科目,亦不包含普通科目或通識課程。
三、修習科目名稱與報教育部課程名稱不符者,請於審核欄加註採認。
四、加科及加階段者,提列二所以上大學相關學歷或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之科目及學分,應於「學分認定欄」
詳填;除註明提列科目名稱外併同註明修習學校名稱。
五、本任教科別之科目、學分由美術系制訂、審核。
世新大学艺术类科教师作品审查意见表(甲表)
世新大學藝術類科教師作品審查意見表(甲表)
舞蹈類□創作□演出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作品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作品。
※附註:『5年內及前一等級之後成績』包含代表作品。
※聯絡人:○○○先生/小姐※聯絡電話:(02)22368225#○○○○
※發文日期:○○年○○月○○日
世新大學藝術類科教師作品審查意見表(乙表)舞蹈類□創作□演出。
国立高雄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聘任审查要点概要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聘任審查要點95年12月20日第43次校教評會議通過97年3月5日第50次校教評會議修正通過98年12月23日第61次校教評會修正通過一、本審查要點依據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組織規程、本校教師評審委會設置辦法及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訂定之。
二、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之聘任,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本要點僅規範本院教師聘任審查部份。
三、本院各級教師之聘任應具下列資格之一:(一)講師1.具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
2.取得學士學位後,曾任助教擔任協助教學或研究工作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3.取得學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二)助理教授1.具博士學位並有專門著作者。
2.取得碩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3.曾任講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三)副教授1.取得博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2.曾任助理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四)教授1.取得博士學位後,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八年以上,有創作或發明,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重要專門著作者。
2.曾任副教授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專門著作者。
四、本院教師聘任審查由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院教評會)負責複審作業。
五、本院專任教師得聘為跨單位之合聘教師,合聘教師員額應由各合聘單位均分提供或由主聘單位提供並佔其員額,其權利義務之分配由主聘與合聘單位或各合聘單位商訂之。
六、本院專任教師之聘任程序如下:(一)各系、所辦理聘任應本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於傳播媒體或學術刊物刊載徵聘資訊。
(二)各系、所教評會應依據各該單位缺額、教學及研究需要、申請人之相關資料證件及學術成就與發展潛力等進行初審。
中国科技大学艺术类科教师以作品送审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查核表
□
□
□
□
專業(門)職務年資或教師年資(聘書)符合規定
□
□
□
□
醫學中心年資符合規定
□
□
□
□
屬舊制教師,並附教師證書及任教未中斷證明
□
□
□
□
特殊身分先行程序完備(軍訓教官、護理教師、公務人員、軍人等)
□
□
□
□
確認無不得送審情況(以全時在國內、外進修、研究或出國講學,該學期未實際在校授課者;無因抄襲、登載不實、剽竊、舞弊、文件偽造變造等經本部審議確定並為一定期間不得送審之情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人員不得由私立學校送審。送審人於送審學年度聘期開始前已屆滿65歲。)
□如係數人合作完成之作品,應附書面具體說明其參與部分,並由其他合作者簽章證明之
件
件
件
件
□音樂作品
(□創作)□送繳下列三種以上具代表性之作品資料
(□管絃樂作品、□清唱劇(神劇)、□歌劇、□室內樂曲(四人編制以上)、□合唱曲或重唱曲、□獨奏曲或獨唱曲、□其他類別之作品)
□作品合計演出時間(□講師不得少於60分鐘、□助理教授不得少於70分鐘、□副教授不得少於80分鐘、□教授不得少於90分鐘)
□
□
□
□
申請人/教評會確認簽章
中國科技大學藝術類科教師以作品送審查核表-送審研究成果
系名稱:送審人:送審等級:□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說明:以下查核項目,符合項目打V,不符合項目打X;不須查核項目免註記)
※送審作品類別及相關規定部分
申請人
系教評初審
院教評複審
校教評決審
□美術作品(□平面作品<須20件以上>、□立體作品<須10件以上>、□綜合作品<須5件以上>);
高雄医学大学教师研究调查表.
98.10.30
高雄醫學大學教師研究調查表
<感染性生物材料使用情形>
各位教師好,
為維護校內生物實驗安全,建立生物實驗室暨感染性生物材料之管理,研發處於此調查
目前教師使用及持有感染性生物材料的情形,懇請您撥冗填寫;填寫完畢電子檔請於11月
12日(星期四)前回傳給貴學院,再請學院於彙整後傳至研發處信箱 (devel@.tw)。
相關規範將張貼於研發處網頁(最新消息)供各位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劉育
君小姐,分機2396),謝謝!
敬祝
研安
研究發展處敬啓------------------------------------------------
填表日: 年月日1.教師基本資料
姓名:
職稱: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主治醫師(可複選)
系所:
分機:
2.進行研究時是否有使用感染性生物材料? □是□否(以下免填)
定義: 具有危害性之病原體微生物 (例如: 細菌、真菌、寄生蟲、病毒、變性蛋白等),分為第一至第四級危險群 (Risk Group,RG1~4)。
其中使用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者,須經研究機構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執行。
詳細分類請參照「國科會基因重組實驗守則」pg.48~54。
3.是否使用校內或附院內實驗室進行感染性生物材料之研究? □是□否。
专科以上学校体育教师以成就证明送审教师资格作业要点草案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體育類科教師以體育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乙表)
送審學校
姓名
送審 等級
□教 授 □副教授 □ 助理教授 □講 師
代表著作名稱
審查意見:審查意見請分別就代表成就及參考成就具體審查及撰寫審查意見,並請勾選優缺 點欄位及總評欄,並請具體明確且勿少於 300 字,前述意見得以條列方式敘述,建議另以 A4 紙電腦打字。本案審定結果如為不通過,審查意見得提供送審人作為行政處分之依據,併予 敘明。)
成就及競賽實務報告(或著作),並有具體特優成果者。 2.副教授:應在該運動領域內,參加或擔任教練指導訓練他人參加重要國際運動賽會,有持續性成就
及競賽實務報告(或著作),並有優良成果者。 3.助理教授:應在該運動領域內,參加或擔任教練指導訓練他人參加重要國際運動賽會,有良好成
果,並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技術報告及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講師:應在該運動領域內,參加或擔任教練指導訓練他人參加重要國際運動賽會,有成績,並有相
代表成就證明
代表成就競賽實務報告 7 年 內 及 前 一
項 目
教 師 本 人 競 賽 成 內容包括:
就:
(一)個案描述
參加運動賽會競 (二)學理基礎
賽成就
(三)本人訓練(含參賽)計
教師指導運動員 競賽成就:
畫或指導他人訓練(含 參賽)計畫 (四)本人訓練過程與成果(含
指導選手成就
參賽)或指導他人訓練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體育類科教師以體育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意見表 (甲表)
□ 個人成就 □ 教師指導成就
著作編號
送審學校
送審
□ □
教 副
教
授 授
□ 助理教授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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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國立高雄大學藝術類科教師作品審查意見表(甲表) 設計類□環境空間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多媒體設計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作品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作品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作品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作品。
※附註:1.『7年內及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間之具體成果包含代表作品(5年內及前一等級);送審人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得申請延長代表作品及參考成果年限各2年。
2.本案送審等級若為講師或助理教授者,為本校自行審查之案件,已毋須報部複審,
其審查意見與結果將作為學校評審送審人研究成果之最終依據。
※聯絡電話:07-5919143
國立高雄大學藝術類科教師作品審查意見表(乙表) 設計類□環境空間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多媒體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