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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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一、背景介绍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和高效。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经费报销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申请流程、报销范围、审批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票据、发票等凭证。

2. 申请人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的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5.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批准报销。

6.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转账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三、报销范围

1. 差旅费:包括因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 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设备维修费、打印复印费等。

3. 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金、餐饮费用、会议材料费等。

4. 培训费用:包括参加培训的费用、学习材料费用等。

5.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项目的实验材料费、设备费用等。

四、审批程序

1. 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将申请材料转交给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2. 财务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

3.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财务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申请材料转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明细,并附上相关的票据、发票等凭证。

2. 报销申请需提前申请,不得超过规定的报销期限。

3. 报销申请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关于本科生实习经费报销参考标准的通知

关于本科生实习经费报销参考标准的通知

附件

公共事务学院关于本科生实习经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各系、所:

按照教务处2003年6月16日《关于本科生实习经费报销参考标准的通知》精神,经教学委员会研究,院务会批准,从2005年起,本科生实习经费由学院在学校下拨的综合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现将有关实习经费预算标准公布如下:

一、在本市实习:

1.在岛内实习的,交通费按实习的实际天数(不含休息日,以下同)计算包干使用,每人每天5元;

2.在岛外实习的,除按上述标准计算交通费补贴外,另按教师每人每天6元、学生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误餐费。

二、赴外地实习

1.赴外地实习仅指由各系统一组织的实习。课题调研、自主联系单位实习的标准同在岛内实习的标准。

2.旅费:教师按火车硬卧及大巴标准,学生按火车硬座及大巴标准,凭票据核销。

3.住宿费:①教师按出差标准报销,即,教授:一般地区每人每天60元,特区每人每天100元;其他人员:一般地区每人每天40元,特区每人每天80元;②学生在本省(不含厦门市)实习的,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并凭票据在额度标准内核销;赴省外实习的,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并凭票据在额度标准内核销。

4.住勤补贴:教师每人每天10元;学生每人每天4元。实习时间超过15天的,住勤补贴标准减半。

三、其它经费

1.学生赴省外实习的带队教师,每人发给100元电话费补贴;负责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工作的督导教师,每人发给30元电话费补贴。

2.为了加强各系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每次实习发给300元机动费用,由带队教师掌握使用。

3.实习结束后的实习报告,由各系整理、编辑后上报学院电子文本,由学院统一支付印刷费用。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细则

1.申请流程

科研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结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单位或项目资助机构申请经费报销,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报销申请材料。

2.报销材料

申报人应当向所属单位或项目资助机构提交如下报销材料: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纳税人识别号证明或纳税人资格证明

•紧急情况下支出情况的相应凭证

•其他与项目经费使用有关的相关凭证和文件

以上报销材料除1外,均应为原件或者经过所属单位或项目资助机构认可的复印件,如有不同意见,应提交原件复印件以及解释说明。

3.报销规定

3.1 报销金额

申报人应当根据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的内容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3.2 报销期限

申请经费报销需在项目结项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逾期未报销或者无正当理由推迟报销的,所属单位或项目资助机构有权决定是否予以报销。

3.3 报销审批

经所属单位或项目资助机构审批通过后,将经费报销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报销范围

4.1 人员经费

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等人员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所列支项必须符合人事处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规定纳税。

4.2 实验材料

实验材料指项目所必需的材料、试剂、文献及实验仪器设备、硬件支出等。

实验材料支出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方式进行采购,并具备采

购合法有效的采购凭证。

4.3 差旅费

差旅费指项目人员因开展项目活动产生的差旅、交通、住宿等支出。

其中,差旅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并在财务部门备案后进行报销。

4.4 专业服务费

专业服务费指需要外部专家或机构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等费用。

海南大学报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和要求

海南大学报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和要求

海南大学报帐流程及相关业务规定和要求

为方便全校师生方便快捷地办理报帐等经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甸校区报账地点:海甸校区办公大楼201、202室;儋州校区科教主楼一楼;城西校区科教综合楼一楼。

二、报账时间安排:

1、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2、每周二下午为财务处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报账。

3、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账日,不对外报账(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与相关报帐员联系办理报帐事宜)

4、年末截止报帐时间按省财政厅的要求执行。

三、报帐流程

财务处加盖报账印章 经办人回财务处盖章

送核算站

四、报帐的相关要求

(一)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为外部取得的凭证和自制的原始凭证。

1、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合法、合规,发票或收费票据上方应印有“税务局监制”或“财政局监制”字样;凡是计算机打印的纸样发票,必须是机打的,手工填开无效;发票或收费票据必须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2、自制的凭证原始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印制,报帐时由报账员按规定要求填写。

3、原始凭证必备的要素

(1)从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填写单位名称(既抬头,抬头应填写为“海南大学”,不得出现系部、科室等名称;对于抬头填写错误的发票,应退原开票单位重新开具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填制日期、经办人员签名、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原始凭证的金额填写应准确无误,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金额如出现大小写不一致、金额涂改、挖补的一律视为废票,不予办理。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签名;原始凭证未列明具体商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要素的,应附上加盖开具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师教函〔2016〕98号关于开展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5年和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

1、项目中期检查表:在本文附件1中,填好后,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

2、中期成果:按项目立项书准备好相关材料;

3、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立项书中的工作进度目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1、专家组成员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副教授职称以上(含)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专家人数必须达到3人及3人以上。

2、中期检查务必在2016年12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须提前报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以便教务处随机派员抽查。

3、中期检查要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结果要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反馈,并将一份签字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表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存档,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经费报销指引

经费报销指引

经费报销指南

一、原始票据的规范性要求

目前,报销可使用的原始票据有三种,分别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以及校内结算单。最常见的为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版面费、会务费、培训费等等;后勤集团结算的业务如在超市购买商品、水电费、场地使用费等使用的是校内结算单。

(一)票据的印章要求

1、发票: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收据:必须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收据使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3、校内结算单:应由校计财处监制并盖有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开票单位名称的不予受理。

(二)票据的内容要求

1、无论何种渠道的经费报销,均应提供税务、财政监制或有关行业(如邮政、电信、铁路等)的规范票据方可报销,白条及不规范的票据,审核岗人员可拒绝受理。

☆目前除了铁路部门的票据、公交车车票以及飞机的退票费不属于税务、财政监制的规范票据,其余全部使用规范票据。

2、必须注明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

制票据单位公章,票据内容必须完整。

☆经济业务内容若为购买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福利商品等较抽象的内容,应附上购买商品的清单。

3、原始票据应保持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金额的大小写必须相符,否则无效。

4、原始票据如有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5、原始票据复印件原则上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二、报销流程步骤一:整理各种原始凭证,对票据进行分类。差旅费报销的票据以及市内交通费需按鱼鳞状整齐排列粘贴。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引言概述:

学校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其中学校经费报销制度是一

项重要的规定。学校经费报销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学校经费报销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经费报销申请程序

1.1 提交申请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者在需要报销经费时,首先需填写经费报销

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费用明细和发票等凭证。申请表中需要填写报销的具体事由、金额以及报销日期等信息。

1.2 审批流程

经费报销申请表提交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首先,由所在部门的主

管审核申请表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并对申请事由进行合理性评估。然后,申请表将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审核,确保报销的费用符合学校的财务规定。最后,经过校领导的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该经费报销申请。

1.3 报销流程

一旦经费报销申请获得批准,报销金额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申请人。通常,学校会将经费直接转账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上,或者发放支票给申请人。

二、报销费用的范围

2.1 差旅费用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规定了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交通票据、住宿发票以及餐费票据等,以便财务部门核实费用的合理性。

2.2 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是学校经费报销制度中的另一重要方面。申请人可以报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维修费用、印刷费用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维修费用的收据以及印刷费用的账单等。

2.3 会议费用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还规定了会议费用的范围。申请人可以报销会议场地租金、会议材料费用、会议餐费等。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会议费用发票和收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报账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报账指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财务报账指南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总体流程:

经办人签字-指导老师审核—院系领导签批-分管校领导签批(签批项目包括:1、金额超过5000元;2、咨询费、劳务费发放)—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转账付款

二、签批权限:

院系领导:报账金额5000元及以下;

分管校领导:报账金额5000元以上。

三、报销票据

种类:1、税务发票;2、非税类票据;3、专用收据;4、自制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劳务费发放表等);5、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票据要求:1、抬头单位必须是“海南医学院”;2、机打发票金额不得更改;3、发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印章、单价、数量等要素齐全规范;4、票面无法全部列举的批量商品,必须附供应商出具的商品清单;5、各种票据背面至少需有经办人、证明人2个人签字。四、经费本管理

经费本由各院系报账员统一管理,每次报账时由报账员或指定的1-2名学生行政助理送至财务管理中心,由财管中心主管会计负责明细记载;经费本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项目结题结余经费管理

按要求在项目结题后,经费报销可顺延3个月;3个月后仍有结余经费的学校一律收回。若3个月后发生的相关论文版面费应向教务部提出报销申请,由教务部安排教学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六、其他

1、收款账户统一要求:报销款仅限转至指导老师或报账员账户。

2、公务卡强制结算:发生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费用应按要求刷卡或银行转账,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特殊情况无法刷卡的应在发票背面说明情况,报指导老师、院系领导签批。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用报销办法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用报销办法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用报销办法

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

作用。然而,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费用报销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一定的困扰。为了更好地规范费用报销,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社会实践活动费用报销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原则和目标

1. 公平合理原则:制定费用报销办法时,应保证报销标准公平合理,不偏袒任

何一方。

2. 简便高效原则:办法应具有操作简便、审核高效的特点,减少不必要的繁琐

程序。

3. 透明公开原则:费用报销办法的制定应当高度透明,让所有参与的师生都能

清楚了解报销流程和标准。

4. 经费合规原则:制定的办法应符合学校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确保经费合规

性和透明度。

三、报销范围

1. 实践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饮食费等与实践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2. 部分个人物品费用:由于个别学生参与实践活动需要一些个人物品,例如购

买笔记本、相机等,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予以支持。

3. 团队活动经费:如实践团队组织的团建活动等费用也可纳入报销范围。

四、报销标准

1. 交通费:以实际交通方式为准,对于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提供发票或有效凭

证即可报销;对于自行驾驶车辆的,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进行里程费计算。

2. 住宿费:按照学校统一协议价或合理市场价报销,须提供相应住宿发票或有

效凭证。

3. 饮食费:学生应合理控制饮食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提供发票或有效凭证报销,超过合理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费用报销流程

1. 报销申请:参与实践活动的师生需主动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详细列明费用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师教函〔2015〕165号关于开展2014年和2015年大学生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3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14年和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5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二)提交材料:

1、项目中期检查表:在本文附件1中,填好后,按A4纸规格打印,一式三份;

2、中期成果:按项目立项书准备好相关材料;

3、各阶段的原始记录材料:如实验日志、实验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立项书中的工作进度目标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1、专家组成员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副教授职称以上(含)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专家人数必须达到3人及3人以上。

2、中期检查务必在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须提前报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以便教务处随机派员抽查。

3、中期检查要严格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结果要及时向项目组成员反馈,并将一份签字加盖公章的中期检查表提交到教务处实践与实验管理科备案存档,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划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海南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海南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xx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实习是高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为了加强对我校实习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毕业实习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实习的目的在于培养实习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创业精神;提升实习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毕业实习实行校、系(部)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的制订、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系(部)具体负责各专业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实习安排

第四条毕业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实习时间一般为xx周。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毕业实习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集中实习:由系(部)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

2.委托实习:对于实习条件较好、指导力量较强的实习单位,系(部)可集中委托实习单位进行全面指导实习生,系(部)仅派巡视教师,作巡回指导,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技术指导。

3.与科研项目结合进行实习:对经费比较充足、又能够完成实习目标的科研项目,可以将实习任务与科研项目结合起来,由课题负责人指导,同时保证实习生有一定的时间在生产第一线实习。

4.回实习生原籍所在地单位实习:各系(部)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允许部分条件许可的实习生回原籍所在地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实习(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实习纪律

第六条实习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实习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经费报销制度引言概述: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规范了学校经费的使用和报销流程,保障了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学校经费报销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经费使用范围

1.1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适合范围包括教学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经费等各个方面。

1.2 教学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教学用具、实验器材、课程资料等,必须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要求。

1.3 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项目的开展,包括实验费、人员费用、设备购置等,必须符合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和计划。

二、报销流程

2.1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的报销流程普通包括经费使用申请、费用支出、报销申请、审核审批、财务支付等环节。

2.2 经费使用申请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说明经费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

2.3 费用支出需要保留相关票据和发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报销标准

3.1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规定了各种费用的报销标准,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等。

3.2 差旅费报销标准普通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

3.3 会议费报销标准普通包括会议注册费、住宿费、餐费等,必须符合会议的规模和要求。

四、审核审批

4.1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规定了报销申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2 审核审批主要包括费用明细核对、费用合规性审查、经费使用情况审查等环节。

4.3 审核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才干进行支付,确保经费的安全和规范性。

五、监督检查

5.1 学校经费报销制度还规定了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项目申报书》是学校基层单位向学校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所使用的申报材料标准格式,由基层单位组织填报。

二、《项目申报书》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申请学校年度预算经费、单位发展资金、省级重点学科经费等。申报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当年有效,无特殊原因跨年度作废。

三、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业务计划、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计划,务必对申请预算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序。

四.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性质的房屋建筑物或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可视同一个项目“捆绑”填列。

五.“项目名称”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如“XX房屋维修”、“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XX实验室建设改造”等。

六.“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基层预算单位直接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责任人。

七.项目经费中涉及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实验室建设

与改造项目由项目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概算测算填报。

八.教学建设项目、大型会议项目、其他项目由申请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预计发生的费用明细填列。

九.项目申请单位在填报房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时,如果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房屋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应当在表中分别填列。

十.项目经费中涉及政府采购类设备购置的可以按照表中的要求结合政府同意采购价格或市场价格如实填列。

十一.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1)申请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姓名

(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主要业绩等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海师教务[2012]39号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

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2011-2012学年度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价内容

各专业培养计划(2006版、2009版)中实践课程的开展情况。依据《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一)对各学院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和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评价,并请财务处同志对各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检查评价时间

本学期第16周(6月4日—6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三、检查评价程序

1.专家组按检查表中列出的时间到各个学院查阅本年度实践课程开设情况的原始材料,逐项评议;

2.专家组当场向院负责人反馈评价情况;

3.各学院将本单位2011-2012年度的实践教学活动经费使用明细表,包括经费使用的相关原始票据(如住宿发票、实(见)习单位指导费和个人补贴的签收表等)送到办公楼108室备查;

4.学校下发检查评价情况的通报文件。

四、检查评价要求

1.各单位根据学校有关实践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照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做好实践课程材料的归档工作,并认真总结分析,填写好2011-2012年度实践教学工作评价自评结论定性分析表(见附件二),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本次评价结果除了为2012年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提供参考数据外,还将作为2011-2012学年度实习工作表彰的主要依据,凡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资格,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减半(即为实习生总人数的2.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指南为方便各校区本科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提高师生办理报账业务的效率,降低师生保管现金的风险,经教务处和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协商,各项目经费已拨付到学生项目组长所在院系,由各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对经费进行管理,并按财务与国资管理处要求实行网上报销制度。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一、审核单位

文理工科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系负责报销审核事宜。医科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由医学教务处负责报销审核事宜。大学生创

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创业学院负责报销审核事宜。

二、报销范围

学校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由各项目根据研究计划在限额内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课题的图书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等必要开支,与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费用不予报销。

其中,不可报销的票据包括:机票、出租车票、路桥票、加油票、停车票、劳务费、会务费、住宿票、餐票、通讯票。原则上经费使用期限为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后一年以内。

三、报销程序

(一)整理票据

1. 票据要求

A.报销的票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假发票、收据、白条、证明信等不可报销。

B.发票抬头为:中山大学。

C.票据可报销的有效期限:一年。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超过一年的不予报销,如于2015年3月1日办理报销,则开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之间的发票均在报销的有效期限内。

2.票据的合理分类

对众多零散的票据,请将票据用途、业务内容整理并分类。各种票据的分类标准如下:

A.日常办公用品:笔、纸、鼠标、键盘、墨水、电池、文件夹(盒)、胶水、信封、插座、笔记本等办公常用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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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经费报销指南

一、申请与审批

毕业实习类经费:学院严格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当年度实习实施计划,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实施计划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毕业实习类经费由学院院长审批,到学校财务处报账。

专业实习类经费:学院在专业实习见习活动开展前二周需提供《海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使用申请报告》、《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方案》、《海南师范大学ХХХ学院ХХХ活动经费预算明细表》,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以执行。(可参看《关于划拨年度专业实习类实践教学经费的通知》海师教函〔〕号)。

二、报销流程

三、财务报销注意事项

、票据要求

()票据单位名称一律为“海南师范大学”,不得用简称或多加学院名称。票面单位名称非“海南师范大学”的,一律不能报销,每张发票上都要有日期。

()票据字体一律用黑色字迹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楚规范。票据记载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票据有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票据金额有误的,必须由出具单位重开,否则不能作为

报销凭证。

()每张票据后面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审批人在报销单封面上签字后方能作为报销凭据。对于金额、尺寸较小,张数较多的票据(如公交车票),可编织一张汇总表,汇总表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即可作为报账凭据。

()办公用品票据金额为元以下的票据,可不附购物清单,直接办理报销手续。对于批量购买办公用品品,原则上票据金额为元(含元)以上,要素“单位”填“批”,品名为“办公用品”、“用品”等发票,必须附加销货单位出具的销货明细账或购物清单(加盖销货单位印章),方可报销。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发票和清单的章要一致。

()单张发票金额大于元,需提供发票验真。发票验真单上必须有详细的税额、发票开具的单位(销方名称等)、开票日期等等;

()每张发票需附带相对应的刷卡的小票(存根)。

()印刷费:打印、复印都需附明细单(加盖打印店章);打印、复印超过元要上交情况说明书,以下内容要详细附在里面:打印内容、张数(含份数)、时间、原因(使用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经费报销要求

()指导教师差旅费:交通费,凭票据实报实销。海口市内若为自驾车,需在申请预算时注明,并附说明往返地点、里程,报销单内提供油票、刷公务卡的小票,发票日期和实际日期要相符,发票抬头是海南师范大学。租用校车则没有交通费补贴,和学生共同租车前往不再发放交通费。住宿费:凭当地住宿发票实报实销,发票上要将住房明细备注好。明细具体为天数、单价、总额。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

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注意:如果发票上无法备注具体明细,请打印一份盖有酒店财务章的具体明细。

()校外教师劳务费:提供发放劳务费发放表、身份证复印件、税票(超过元提供)等。劳务费发放表含有指导的教师的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地址、工行帐号、发放标准、发放总金额等信息(见附件、)。造表时需注需把海口市工行放在一张表,其它银行(包含非海口市内的工行)放在一张表,发放表还须盖章(详情见附件),若当月累计超过元需要到税务局开税票(详情见附件)。名称为: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劳务费。发放人数超过人,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到财务处。

()委托业务费:提供发放管理费的表。管理费不超过总预算的。发放管理费的表需提供实习、见习单位的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地址(非个人账户),盖学院章报送财务处,将由我校财务处直接转账。

()租凭费:租车需要提供与租车公司签订的租凭合同和有关票据报销。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教学业务维持费):学生实习、见习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与耗材费等支出,经费包干使用,直接转至学生个人账户。需提供学生发放表:含有序号、学生姓名、专业、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发放标准等信息。该表需提加盖院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到账务处。

*注意:上报材料时候,把学生报销、教师报销、学院报销分开贴报销单,避免混淆。所有费用的材料请按顺序、整齐粘贴在绿皮报销单内。差旅费填白色差旅费报销单。

四、报销单说明

•封面:除教师差旅费使用白色差旅报销单外,其它都使用绿皮报销单。

报销人:责任单位指定人

联系电话:报销人

•发票确认单:报销人签字、填写报销日期。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

海口市外出差按每天住宿费不超过元,每天出差补贴元,报销时需要学院提供说明,报销按头尾各一天给予补贴。其它中间时间段,由学院根据指导教师的实际开展工作情况,从学院自有基金给予适当课酬补贴。

报销单粘贴顺序说明:

附件:

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校外教师劳务费

制表人:盖章:学院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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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年学院专业实习(见习)校外教师劳务费

汇总总金额:

制表人:盖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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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学院专业学生实习(见习)补贴

制表人:盖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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