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普查表填报程序与事中质量抽查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项监管为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职责权限区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监督检查对象农产品生产企业、从事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三、监督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山东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存在未依法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销售依法禁止销售的农产品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行为。
(六)农产品生产条件等是否发生变化。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四、监督检查方式(一)属地监督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管员对所辖区域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二)开展执法检查: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农产品例行检测情况,实施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三)例行监测抽样:对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开展日常监测抽样。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信息编发简报,呈送有关领导阅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监督检查,相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定两名以上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指导。
继续教育统计法考题
1.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是每年的12月8日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统计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3.处罚对象对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统计行政处罚继续执行;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5.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6.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7.某企业统计人员王某,因未按企业总经理的意图多报统计数据,被辞退;该总经理的行为属于侵犯统计法赋予统计人员的独立统计职权;8. 某企业由于统计人员变动,新的统计人员不熟悉统计制度,上报工业总产值时将增值税计入了;当地统计局不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5万元的罚款;9. 统计法适用范围只要是政府统计;10.统计资料施行的公布制度的方式是定期;1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12.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政府统计调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13.统计机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内予以答复;14.制定机关修改统计调查项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15.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下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16.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低,违法数额较小;18.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19.对具有严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形的,应当依法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和惩戒;20.对个体工商户做出2千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处罚对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21.境外的一家企业需要在上海、浙江范围内开展一项社会调查活动,应当委托中国境内具有涉外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22.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统计资料,应当由本单位领导或统计负责人;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24. 统计法规定,对于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25.经济普查的频率和标准时点分别是每5年一次,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26. 统计法规定,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报国家统计局审批;2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8.某企业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可以在3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申请;29.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7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30.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31.统计调查范围限于浙江省内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需报经浙江省统计局批准;32.统计调查对象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与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罚款;33.统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时,应当主动统计调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证;34.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35.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统计调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36.某企业不服其所在县统计局的统计行政处罚,在收到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所在县人民政府或上级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37.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38.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39.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40.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41.乡、镇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42.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4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44. 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时间是2017年8月1日;45.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46.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布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47.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48.统计调查对象中对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是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49.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5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2.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4.某企业在填报统计报表时,未填表时销售收入栏目数据,该行为属于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8.当事人到期不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4.某企业对当地统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该统计局统计局额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5.某企业由于统计人员变动,新的统计人员不熟悉统计制度,上报工业总产值时将增值税计入了;当地统计局不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5万元的罚款;16.企业统计人员由于疏忽大意,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在原数据后面多了一个0,从而上报数据远远大于实际数据,其行为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20.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统一领导机构是国务院;23.制定统计法的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2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网络报送统计资料,应当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29.某企业统计人员小王因计量单位看错,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发生了差错,其行为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35.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37.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事项以上都是;39.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41.某企业最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报送统计报表,经催报后,在催报单规定的期限内补报了统计报表,该企业的行为属于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43.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可以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45.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20万元的罚款;47.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普查对象中除大型企业以外的法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是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49. 统计法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50.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1.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下列不属于被检查单位统计违法行为的是拒绝检察人员使用该单位的打印机;2.下列属于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主体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3.统计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4.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统计调查中取得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保存的期限是永久;5.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周期性的普查项目中,每隔5年进行一次的普查项目是经济普查;10.现行的统计法是1983年颁布的;11.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2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举报统计违法行为;32.统计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在给予行政处罚;3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举行听证;34.统计调查范围跨省的涉外社会调查项目,需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35.统计调查对象有统计违法行为,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万元罚款;36.统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8.乡镇统计人员审核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时,发现统计资料存在明显的错误,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改正统计资料;40.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41.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的企业事业单位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42.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年即将开始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44.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等作出规定;46.统计法实施条例共有八章五十五条;47.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从其规定;48.我国实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50.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46.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48.对未标明统计法所规定的法定标识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4.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期限为1年;5.根据刑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机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6.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8.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10.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行政行政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结果;50.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在失信公式期间,再次被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限延长至2年;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其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其审批机构是国家统计局;2.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的最高额度是1万元;3.本次统计法修正,明确了本法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政府统计;4.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5.新统计法于2009年6月27日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6.下列关于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是具有的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即使统计员未出示工作证件,调查对象也无权拒绝调查;7.下列对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表述错误的是仅指可以直接表明当事人身份的有关资料;8.下列关于国家统计标准与部门统计标准的表述,错误的是部门统计标准不可在国家统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9.新统计法对如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作了哪些要求以上全部;10.关于统计和统计法的表述正确的是统计是对数量特征进行搜集整理分析的活动;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统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内原则上不进行2次及以上统计执法检查;54.省级以上统计机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社会公布统计执法证持有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执法证号;身份证号;58.调查单位中的统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统计信用档案,列为统计严重失信行为为警示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较大;52.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5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像、照相和复制;54.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是指由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虚报率、瞒报率较高;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55.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有:依法限制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对其进出口货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单证审核和布控查验;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不予通过认证;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人员获得的政府荣誉称号;56. 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有:依据统计法对失信企业及人员采取惩戒措施;依法依规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证机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认证证书;57.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58.统计法关于统计人员履行职责要求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统计人员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修改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应当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59.下列属于统计违法行为范畴的有伪造统计资料;篡改统计资料;迟报统计资料;拒绝统计资料;60.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和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统计资料;拒保统计资料;61.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信用异常企业:未按照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未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迟报统计资料;统计资料报送异常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62.我国现行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63.统计人员依法进行政府统计调查活动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出示的相应有效合法证件包括统计调查证;普查员证;政府统计机构或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64.统计调查对象的下列资料应当留存归档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凭证;65.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和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66.统计法中规定的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6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出拟对某企业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企业享有哪些权利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6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哪些事情; 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69.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哪些内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70.统计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7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公布举报违法行为的方式和途径;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举报;为举报人保密;72.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里,不得作为以下哪些用途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73.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应当就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填报义务;主要指标涵义;有关填报要求;74.根据统计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统计违法行为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75.政府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民间统计调查;统计调查表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55.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以下哪些内容企业名称、地址;统计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处理情况;71.国家统计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国家统计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国家统计标准应当有国家统计局制定;72.我国现行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73.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统计资料不完整;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75.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个人信息;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家庭资料;51.统计行政处罚中,可对下列哪些主体进行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52.下列属于统计机构和和有关部门及其统计人员的统计违法行为有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损毁、灭失;53.国家统计局通过以下方式公布举报渠道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站;国家统计局微信平台;国家统计局微博平台;54.严重统计失信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统计失信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名称及职务;严重失信行为信息;55.调查单位中的统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统计信用档案,列为统计警示行为提供统计资料不及时、不完整;统计资料报送异常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未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情节较轻;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较小;多次迟报统计资料;62.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授权其派出的统计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63.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65.根据统计法规定,下列属于统计调查对象的有国家机关;个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66.国家统计标准,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国家统计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国家统计标准应当由国家统计局制定;69.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70.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71.制定统计法目的是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72.统计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7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时,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74.下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有统计违法行为,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的;75.某企业不服所在县统计局的统计行政处罚,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其所在县人民政府;该县所在市级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53.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有:依法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依法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将失信人员有关信息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会计、统计等有关的工作,不得取得会计、统计等有关专业职称;依法限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
五经普单位清查表填报说明
五经普单位清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次清查填报范围为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其中,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宗教法人等五类,具体划分按《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执行。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单位,包括一个法人单位内部的各个产业活动单位。
二、填报内容
清查表主要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生产经营状况和其他信息,其中,基本属性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所在地、行业类型等;生产经营状况包括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等;其他信息包括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等。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清查表填报说明,如实填写各项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当地统计局联系。
四、上报时间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表填报工作,并及时上报当地统计局。
具体上报时间请关注当地统计局通知。
五经普单位清查表填报说明(续)
五、数据审核
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如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修改并重新上报。
如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请及时与当地统计局联系。
六、注意事项
1. 各单位应认真阅读清查表填报说明,确保填报内容符合要求。
2. 各单位应妥善保管清查表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3.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统计局开展清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4. 对于未按时完成清查表填报工作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控制细则(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三)两员 选聘及培训
如检查后发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的培训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应责 成相应普查机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 普查培训及管理要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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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普查摸底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查看小区图,检查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建筑
1.核实住房单元 物内的住户单元有无遗漏
2.核实空房情况
一、总体要求
国务院 人普办
统一领导 统筹协调
LEVEL
01
LEVEL
02
地方各级 人普办
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执行负责人 地方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全面负责
二、质量控制方法
二、质量控制方法
(一)现场检查 (二)数据审核 (三)现场验收
全过程
相关部门是否按方案规定向同级普查 机构提供行政登记个体资料
部门资料是否保存、处理得当
个体资料是否符合行政记录使用保管的 规定
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以备基层普查 登记参考使用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二)部门 数据整理
如检查后发现相关部门资料未按时收集到位的, 应责成相应普查机构积极沟通协调落实,如落实 存在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反映。
如检查后发现数据出现存放不当甚至泄露隐患的, 或未按要求整理的,应责成相应普查机构立即整 改,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三)两员 选聘及培训
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人数 培训 管理
是否按要求配备 是否统一组织培训 教员是否以县级以上培训并通过考核 普查员考核是否培训达标 普查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
是否根据细则要求对两员进行管理
登记情况,特别是混合户的登记情况。 是否根据行政记录,核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
《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第四部分普查数据处理方案为科学、高效、安全地组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规范管理、注重质量,专业协同、各司其职,统筹规划、兼顾未来”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做好统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普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完成本级数据处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注重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是数据处理贯穿始终的根本遵循。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业务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明确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压实责任,强化数据处理各业务环节的规范管理。
(三)专业协同、各司其职。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丰富,数据处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统计部门多个专业,各级普查机构要与部门间和在统计部门内部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既各司其职乂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兼顾未来。
数据处理工作既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统筹数据处理方案的设计、基础数据处理环境的建设、软件系统的开发等普查顶层设计内容;乂要充分考虑与统计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的关系,做好本次普查与下次普查的衔接、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之间的衔接。
普查既要依托统计信息化,乂要促进统计信息化,推动统计信息化向集约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机构组建。
国务院经普办设立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组织形式,成立数据处理组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组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业务指导,在本级经普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五河县第一次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月目录一、组织模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实行环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重要工作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人员分工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数据处理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涉密资料使用及保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质量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数据上报 (7)九、工作进度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实行方案为有序开展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保证其顺利实行,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处理实行细则》以及结合本县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模式五河县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旳数据处理工作在五河县水利普查办公室领导下,在省市水普办数据处理组旳技术指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行、逐层上报、超级汇总、集中处理、专业把关”旳原则统一组织实行。
普查登记填报指南
普查登记填报指南
普查登记填报指南如下:
1. 普查员上门时,向普查员说明您想选择自主填报。
2. 由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二维码和帐号密码,您使用手机微信扫描登陆后就可以进行自主填报。
3. 填写住户信息:包括户别、住所、类型、住房建筑面积、住房间数。
4. 新增住户人员:点击“添加”按钮可以新增本户成员。
5. 填写个人信息:通过点击住户人员姓名,进入个人信息填报页面。
6. 整户信息上报:本户信息填写完成后,需由申报人确认并签署姓名,勾选“本人郑重承诺”后提交上报。
7. 按照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
8. 注意填报时间,不要错过。
如果没有按时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普查登记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公共管理专业实习报告3篇
公共管理专业实习报告3篇公共管理专业实习报告篇11,工作态度和耐心,到了社会上工作都是它一定的程序的,对年轻人来说这是很苦恼的事情,一方面担心自己的工作会胜任不了,一方面在适应了工作以后又会感觉到工作没有什么意思,就是那么一道简单的程序,天天都在重复着这样的程序。
都会麻木,没有什么前途和上进。
这是最基本的,如果我们都适应不了,不能够建立一个很好的工作态度,这对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是有很大的影响。
试问自己,我到底能干什么?就是这样的。
所以耐心是很重要的。
2,还没有走出校门的学生都是觉得自己的理想抱负远大的热血青年。
心中总有自己对未来工作的规划,但是通过这次的实习,我认识到社会的复杂不可能把我们的规划变成现实的。
社会这这个大的环境不可能去磨平每一个人的棱角。
关键的是看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会不会把自己的锐气给磨灭了。
锐气是很重要的一个工作上进的因素。
社会会不客气的把你的锐气给磨灭,但是我们的心态要怎么样才能去抵抗它。
就在这次的实习过程中,我看到法制科的有一个工作人员的桌子上,还会有英语课本,这是我惊讶的,一问才知道,他是在业余时间学习,很有上进的一个青年,一个事业单位机关是最容易让你锐气磨灭的地方,可是他没有放松,这就是保持的例子。
社会不能挫败一个人的锐气,相反,有人却利用它在社会中越战越勇。
在困难和坎坷中成长,越来越坚强。
这种的品质是我们该学习的。
现在发现了这个不足之处,应该还算是及时吧因为我明白了何谓工作。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朝这个方向努力,我相信自己能够把那些不该再存在的“特点”抹掉对此我思考过,学习经验自然是一个因素,然而更重要的是心态的转变没有做到位。
通过这次为期两个星期的短期实习,使我比较全面地直观地了解了事业单位的做工程序过程,认识到管理实践的重要性。
为今后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在实习的过程中,也结识了很多同事和朋友。
公共管理专业实习报告篇2我是学习公共管理的,这次实习的地点是城阳后田社区,整个公共事业管理专业07级的在校学生都去了这里,我们去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国新农村在新的政策带领下由量变到质的发展过程。
本试题分为单选、多和判断题三部分,总分10
宁波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竞赛试题本试题分为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部分,总分100分。
其中,单选40道题,每题1分;多选20道题,每题2分,多选、错选、漏选均不得分;判断10道题,每题2分。
一、单项选择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______和______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 1 分)A.第一、第二、第三产业B.第一产业、第二产业C.第二产业、第三产业2.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______。
( 1 分)A.12月31日B.1月1日C.7月1日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和发布的______,对经济普查目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 1 分)A.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规章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______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 1 分)A.《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5.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______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 1 分)A.中央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6.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______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 1 分)A.经济普查机构B.司法机关C.公安机关7.______,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
( 1 分)A.2007年11月15日B.2007年12月1日C.2007年11月17日8.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____,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1 分)A.国务院办公厅B.国家统计局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包括了除农业以外的______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问答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问答人口普查对象不配合人口普查工作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此有何规定?答:《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普查员的权利和义务?答:普查员在普查中有权就与人口普查项目有关的问题询问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
普查员不得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
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普查证件,并对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或家庭情况,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何现实意义?答: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各级政府必须首先予以考虑的最基本国情。
十年一度的人口普查,对于准确把握好我国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及其变化等情况,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制定把这样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纳入到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对人口普查的目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人口普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确立了人口普查不容忽视的法律地位,体现了国务院对人口普查这样一项事关国家以及每个民众利益的重大公共事务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地推动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7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这是中国人口普查史上的一件大事。
从长远讲,必将对中国人口普查的制度化、规范化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当下看,为今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更加科学有序,提高数据质量的举措更加切实得力,保护公民权益的承诺更加庄重严肃。
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
第五部分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一、总则(一)根据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整体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职责,规范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行为,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普查全面质量管理有关工作。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地区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普查质量管理小组要针对主要工作环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落实统计质量管理目标。
(三)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准确测算普查设备经费,保障落实劳动报酬经费,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国家和省级经普办要制订全程宣传工作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对普查工作中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提升普查对象的支持、理解和配合程度,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本办法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普查需求确定,方案设计,方案审批,任务部署,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人员选聘及管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普查总结,普查表彰和处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和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进行考量和评价的依据。
二、普查需求确定(一)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框架思路》的有关要求,充分了解宏观决策、行业管理、相关部门的核心需求,分析评估和科学论证需求与可能,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有关需求,确保普查工作符合实际需要。
(二)依据普查需求的重要程度、普查的难易程度、现有统计的满足程度以及财力等资源保障条件,统筹考虑和评估,认真研究普查需求,及时向有普查需求的相关部门反馈处理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1•【字号】绍政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2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依法普查。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
(二)创新手段方式。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
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
中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改进与完善
中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改进与完善在初期,统计数据质量的内涵主要是指准确性,而至今已经发展为了高效性、适用性、统一性以及经济性等特征。
经过研究分析,笔者发现现阶段的中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本文分析了已有的三次经济普查方案和数据质量评估情况,并提出了改进与完善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措施。
一、我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存在的不足笔者在经过了对已有3次我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深入研究之后发现,现今我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汇总数据工作中的检验规则过于单一在现今的经济普查事中登记录入汇总环节中,我国所选用的为逻辑规则检验,也就是以普查表内与表间相关指标汇总数据的逻辑性与客观性为重要依据来判断数据的准确度。
逻辑规则检验在汇总数据评估工作中的优势主要表现为在第一时间内找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比较准确的评估汇总质量。
[1]然而这种方法同样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其结论为多重指向。
逻辑规则检验是遵循逻辑关系不断变化的取值区域。
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人们能够同时使用多种途径完成对各级普查汇总数据的质量评估。
(二)基层个体数据抽样检测工作缺乏严谨的科学依据经济普查事前单位清查、事中登记录入汇总以及事后质量抽查三个环节都要抽取一定量的基层个体数据,进行对比、计算,以此来得出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从而完成对所有环节的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工作。
然而在抽样设计工作中却存在这样的问题:(1)抽样方法过于简单。
经济普查事前单位清查阶段的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通常所使用的都是随机抽样。
这一方法十分简单、粗糙,无法准确地表现出总体结构,这是因为他们未在合理的误差范围内明确样本量。
[2]在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阶段中,县级以及以下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方式均要按照相关的国家方案的来确定,很难实现国内各个省事后抽样调查和国家评估两者的统一性,也很难保证地方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科学性。
(2)估计方法有缺陷。
经济普查事前单位清查阶段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通常所使用的都是以质量抽查数据为依据,并以普查中单位清查数据为重要标准对单位的漏报率与界定错误率进行估算。
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时间
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五经普”)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苏州和市政府“五经普”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特制定《XX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考核原则经济普查工作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各板块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对各板块经济普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对象为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考核的范围为经济普查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总分为100分,包含5个方面的内容:组织管理(20分)、宣传动员(10分)、清查摸底(30分)、普查登记(30分)、数据处理(10分)。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一)组织管理(20分)1.按时完成镇村两级普查机构组建,落实好普查办办公场所,配足普查办工作人员。
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部署经济普查工作,得5分。
以发文日期为准,未按时组建完成的扣2分。
2.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普查工作量选调配备相应数量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注重“两员”年龄结构和人员质量,得3分。
3.组织各专业参加省、苏州和市经普办各类业务培训会议,得3分。
4.按时编制经费预算,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按时拨付到位,得3分。
5.制定板块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市经普办各类会议或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阶段工作的督查指导,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得2分。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评比表彰工作细则
附件: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评比表彰工作细则为表彰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评比目的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调动普查机构和人员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二、评比原则依据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组织动员及准备、入户清查摸底、环境监测及产排污系数制定、普查表填报及现场调查、数据审核和录入、数据汇总及上报、归档总结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抽(核)查结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质量第一、成绩突出的原则进行评比。
三、评比范围和对象先进集体:从参加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乡镇、街道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有关单位中进行评比。
先进个人:从参加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和处理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等)中评选。
在工作中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参与评比。
四、评比办法(一)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根据各地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量和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数等,确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单位的名额(名额分配方案另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
(二)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和各地普查工作实际情况,按本细则规定,适时进行集体和个人的工作总结,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三)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在地(市)和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活动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的名额和规定的条件及标准,推荐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当地媒体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并且无重大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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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普查数据核对与补录
(八)普查数据审核和订正
(四)普查对象增补和核减
(五)普查数据反馈确认与补填
(九)普查数据上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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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一)普查表样打印与发放
1.工作目的
为了告知基层填报单位提前做好普查表相关内容的收集整理工作,
为正式的普查表填报做好准备。
2.工作内容
县级普查机构利用基层台账管理系统或统一下发的普查表电子模板 进行打印,或直接发放电子表格,由填表单位自己打印。普查员负 责完成普查表样的具体发放工作。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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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一)普查表样打印与发放
3.重点提示
要保持对象清查工作与普查表样发放工作的衔接。无普查对象的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四)普查对象增补和核减
1.工作目的
如实反映2011年底的实际情况,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2.工作内容
将填报的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数量、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数量与 对应名录中的数量进行比较;将填报的规模以下机电井、人力井普查 表数量与名录中有规模以下机电井或人力井的村级普查区的数量进行 比较,并结合2011年12月31日之前普查对象增减变化的实际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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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中规定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二、普查表上报要求
(二)普查表上报示例
例题: A县境内有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B,该水源地的管理单
位隶属关系为C市(地级市),实际管理10眼规模以上
机电井,则A水源地及实际管理的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 表应如何录入?
要点解析
(1) P801普查表按在地原则上报; (2) P803普查表按在地原则或管理单位隶属关系上报。
普查表填报程序 普查表上报要求
三
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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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三、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本部分内容
(一)抽查目的 (二)抽查方法 (三)抽查内容
(四)抽查流程(以国家级抽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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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六、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一)抽查目的
检查样本区普查数据采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以点代面,及时发现并解决普查数据采集工作中存在的个性和
普查区,不发放普查表样;有普查对象的普查区,不能漏发普查
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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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二)普查数据获取与表样填写
1.工作内容
普查数据获取:填表单位按照普查表的填写要求,在普查对象 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获取普查表中的各项数据。
表样填写:填表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普查表的填报要求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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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八)普查数据审核和订正
工作内容 主要是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在完成各类普查对象普查数据
录入后,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审核办法》的 要求,组织业务人员和专家对普查数据经行审核,出具 审核意见,编列错误清单,并按照规定程序对审核结果 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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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二、普查表上报要求
(二)普查表上报示例
答案: (1)B水源地普查表上报给C市的普查机构或A县的普 查机构。 (2)B水源地实际管理的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上报 给A县的普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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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主要内容
四、P803表重点普查指标获取方法与要求
一 二
省级抽查方法
P801表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地理坐标、井口井管内径、 水量计量设施安装情况、乡村实际供水人口、实际灌溉面积、 耗电量(耗油量、开泵时数)、推算取水量所用参数、2011取 水量、取水许可证办理情况。 P802表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实际灌溉面积、实际供水人 口、2011年取水量。 P803表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规模以上机电井井数、2011 年取水量。
和验收,提交相应的补充资料和解释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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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主要内容
四、P803表重点普查指标获取方法与要求
一 二
普查表填报程序 普查表上报要求
六
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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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二、普查表上报要求
本部分内容
(一)普查表上报原则 (二)普查表上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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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共性问题
保证各级普查区水井专项普查
六、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二)抽查方法
普查区抽取方法
抽中村1
省级抽查方法
分 层 抽 样
地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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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中乡1
抽中县1
抽中村2 …
抽中乡2 …
抽中县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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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三)抽查内容
二、普查表上报要求
(一)普查表上报原则
普查表经过审核、签字、盖章后,需要及时上报给相应普查 机构。 P801规模以上机电井普查表:由机电井管理单位或村(居) 民委员会或普查员上报机电井所在地的县级普查机构。 P802规模以下机电井、人力井普查表:由村(居)民委员会 或普查员上报村级行政区所在地的县级普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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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五)普查数据反馈确认与补填
1.工作内容
主要是县级水利普查机构,首先将清查登记阶段的普查预处 理数据(普查底表)反馈给普查对象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核 实确认,将核实后的指标数据填写到正式普查表,同时补填 预处理阶段尚未包含的指标数据(如2011年取水量)。
普查表和名录进行增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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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四)普查对象增补和核减
3.重点提示
增补核减后,某一普查区: 填报的P801表数量应与普查对象名录中规模以上机电井的数 量相等。 填报的P802表数量应与普查对象名录中有规模以下机电井或 人力井的村(居)民委员会的数量相等。 填报的P803表数量应与普查对象名录中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 地的数量相等。
师资专业培训
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
二、普查表上报要求
(一)普查表上报原则
普查表经过审核、签字、盖章后,需要及时上报给相应普查 机构。
P803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普查表: ① 按水源地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上报,即管理单位为省级的,报省级 普查机构;隶属关系为地级的,报地级普查机构;隶属关系为县级 及以下的,报县级普查机构。 ② 由水源地管理单位上报其所在地的县级普查机构。 本次培训规定,我省按 在地原则上报
第五讲
普查表填报程序与事中质量抽查
二O一一年九月· 长春
主要内容
四、P803表重点普查指标获取方法与要求
一 二 三
普查表填报程序 普查表上报要求 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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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本部分内容
(一)普查表样打印与发放 (六)正式普查表回收与审验
(二)普查数据获取与表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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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六)正式普查表回收与审验
工作内容 主要是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员回收由填表责任 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正式普查表,并组织数据处理业务 人员对普查表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普查底表与正式 普查表数据的一致性进行审验,对正式普查表进行归 类整理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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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九)普查数据上报与验收
工作内容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上 报和验收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完成普查成果资料的 上报准备,并按照统一的进度安排,通过普查数据上 报系统将普查成果上报至上级水利普查机构。在普查
数据成果上报后,及时接受上级水利普查机构的质询
写,保证普查表样填写完整、真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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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二)普查数据获取与表样填写
2.重点提示 静态数据获取工作尽量提前,动态数据获取不能超前。
例如井深、地下水埋 深等在一定时期不会 发生明显改变,可提 前收集、整理
取水量在2011年底才 能全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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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三)普查表中静态数据录入
1.工作内容
数据录入人员通过远程访问方式登录省级水利普查机构
集中部署的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或登录本地单独部 署的基层登记台账管理系统,利用普查登记模块的普查 录入功能,完成普查表静态数据的分期、分批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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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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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表填报程序
(七)普查数据核对与补录
工作内容 主要是县级水利普查机构依据回收的审验合格的普查 底表,利用普查数据上报系统组织完成普查数据的集
中装订与补录。普查数据质量监督员按照《第一次全
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普查 数据的录入质量进行复录检查,保证普查数据上报系 统中数据与纸质普查表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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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中质量抽查(初步)
(四)抽查流程(以国家级抽查为例)
普查区抽取与准备 听取省级普查机构汇报 听取县级普查机构汇报 内业审核 外业审核
与省县级普查机构进行座谈(以点代面,个性与共性问题)
编写抽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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