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
校外实践基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实践基地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外实践基地的管理。
第三条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校外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校外单位与我校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四条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应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第五条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均须遵守本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外实践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务处、实验教学中心、辅导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外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评估工作。
第九条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委员会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对实践基地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实践基地管理办公室设立安全监察组,负责学生在实践基地的安全监督。
第三章实践基地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在选择校外实践基地前,应对其进行全面考察,确保基地符合教学实践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与实践基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期间,应遵守基地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期间,应保护基地环境,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期间,应尊重基地工作人员,不得有辱骂、诽谤或伤害行为。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六条学校在选择校外实践基地前,应核查其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在校外实践期间的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在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活动期间,应遵守基地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冒险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在实践基地期间,应做好个人和财产安全保护工作,不得随意外出或与陌生人接触。
第十九条学校安全监察组定期对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完整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 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
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 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 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 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 按照贵州民族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 ;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3.具有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4.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 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操作技能、后期制作等。
4.初步掌握专业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
大学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教学实习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第二条本科生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提供学生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主要承担我校本科生的实习教学任务。
通过建设实习基地,树立主动服务战略需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办学理念,探索建立我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部门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和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三章建设原则第三条坚持实习教学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习基地的建立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岗位就业能力,有利于实习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学校实践育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第四条坚持先进性和多样性的原则。
实习基地要尽可能涵盖多个学科专业,且资源共享机制健全。
实习基地的生产水平、管理能力、科研工作等方面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五条坚持稳定发展、动态调整的原则。
实习基地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的实习基地可以相对固定。
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实习基地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实习基地的质量。
第六条坚持“互惠互利、责任分担、共同建设、协同发展”的原则。
学校依托实习基地安排学生、教师到共建单位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丰富教师的实践教学经历;共建单位借助学校的学科、师资等优势资源,建立职工培训和学历提升的合作机制,并享有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的权益。
第四章建设条件第七条实习基地依托单位必须运营正常,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积极性,有参与实习教学的热情,有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意愿。
第八条实习基地必须有接纳实习教学的能力,具备学生实习所需的学习、生活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第九条实习基地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现场教学经验较丰富的指导教师。
中国人民大学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校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2008年12月修订)本科专业实习是学校本科教学体系中科研与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实习基地是学生开展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
建设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是提高专业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根据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情况,我校专业实习基地可分为校级专业实习基地和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
校级专业实习基地是指:由学校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与基地单位签订专业实习基地协议书所建设的专业实习基地;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是指:由各学院(系)直接与基地单位签订专业实习基地协议书所建设的专业实习基地。
我校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应坚持合理布局、点面结合的原则。
“点”即有选择地重点建设几个高质量的校级专业实习基地,“面”即建设一批覆盖各专业的院(系)级专业实习基地。
2.坚持“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基本原则,提高专业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学校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创新精神,基地则可从实习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并可借助学校的科研和师资力量加强基地单位的工作及管理咨询,人员技术培训等。
3.坚持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基本原则。
4.坚持社会服务、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三结合的重要场所,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改革的新模式。
二、专业实习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专业实习基地应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所必需的学习、工作、生活、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2.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专业实习任务的要求。
3.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
4.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三、专业实习基地建立的程序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学院(系)根据对基地依托单位长期的了解,对符合条件者,可与其协商后达成初步意向,并将其基本情况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教育学生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
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不再单纯依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而是需要借助更多外部资源的支持。
因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谈到如何建设和管理一所校外实习基地。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1. 选择合适的地点首先,选择合适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好的校外实习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交通便利;2)环境卫生好;3)设施齐全;4)适合教育实践。
建立在景区或者知名企业内的实习基地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2. 与基地方进行沟通合作与基地方进行交流合作是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的重要一步。
在与基地方交流时,可以说明学生实习的目的和安排,向基地方展示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本素养和能力,以便于基地方能够提供优良的实习条件。
3. 确立实习项目校外实习基地的实习项目应该要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同时也要与基地方的需求相适应。
在实习项目确定后,需要进行大量的实地考察和访问,以完成实习计划的制订和实际操作方案的编写。
此外,还要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确保学生安全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1. 制订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管理规范,对于实习基地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学院要制定实习基地的管理规定,明确实习基地的各项管理要求,包括任务分配、人员安排、设施管理、实习档案管理等。
2. 构建管理团队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要以团队为核心,产生合力。
为此,学院应该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包括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实习导师、实习助理等,并且为管理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金支持。
3. 开展实习评估校外实习基地的评估是高质量实习的一个重要步骤。
学院应该对实习项目的实施情况、教育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
管理团队可以通过采访学生、收集实习反馈意见等形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实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方。
4. 建立实习档案学院应该建立完善的实习档案管理体系,包括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记录等,以便于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和管理。
校外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基地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外基地的作用,提高基地管理水平,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我校制定了校外基地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校外基地的各项活动。
本制度旨在为教师、学生及家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确保校外基地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以下是校外基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基地选址和评估1. 为了保障教学质量,校外基地的选址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足够的场地和设施,且距离学校较近,便于学生及教师的往返。
2. 在选择校外基地时,学校需对基地进行评估,确保其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等满足教学要求。
3. 学校应该与基地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后续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二、基地管理人员1. 校外基地管理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管理和应急能力。
2. 学校应对基地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教学活动1. 学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在教学活动期间负责学生的安全和教学秩序。
2.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 学校应对教学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用性。
四、学生管理1. 学生参加校外基地教学活动需要家长签字同意,并接受学校的相关安全教育和管理。
2.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包括学生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相应的处理。
3. 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五、安全管理1. 学校和基地管理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救援工作。
2. 学校和基地管理方应加强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的健康和安全。
3. 基地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学生在基地活动期间的安全。
六、管理监督1. 学校应建立监督机制,对校外基地的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整改。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学校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遵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要求》,建有配套的管理机制和完善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原则1、专业适用性。
基地满足相应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与职业岗位能力培养的需要,提供适合职业能力养成的实习岗位。
2、“互惠互利、双向受益”。
学校和基地双方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3、相对稳定性。
各专业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单位开展合作,并在相对稳定的时间内(3至5年)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4、相对集中性.实训基地要具备同时接收至少10名学生顶岗实习的条件,便于学校、企业实施实习教学管理.二、学校职责1、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统筹和协调,协助相关系联系、管理实习实训基地,系负责相关专业实习基地的组织管理和实施等具体工作。
2、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和场地,负责选聘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保证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实习指导等工作运转正常规范。
3、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企业实际情况,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习、实训计划,制定实习实训实施方案。
4、各系选派指导教师,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合作企业职责1、企业为学生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工作岗位,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2.配备业务强、技术精,并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有相应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3.承担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工作,在学生取得实际工作经验的同时,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校外实训基地规章制度
校外实训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实训效果,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情况1. 实训基地的基本信息:实训基地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实训基地的管理机构及责任人:实训基地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员信息。
3. 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情况。
4. 实训基地的培训项目:实训基地提供的培训项目及内容。
第三章学生培训管理1. 学生报名:学生在校内报名后,需填写相关材料,并按要求缴纳费用。
2. 学生培训安排:实训基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
3. 学生管理:学生在参与实训期间,需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基地。
4. 学生安全:实训基地需保障学生的安全,严禁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教师管理1. 实训基地需配备专业的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
2. 教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实训基地规章制度,保证学生的培训效果。
第五章实训环境管理1. 实训基地环境需保持整洁,遵守相关卫生规定。
2. 实训基地需确保培训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维护和检查,并及时修理。
第六章费用管理1.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培训费用,不得私自减免或退费。
2. 实训基地需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七章安全管理1. 实训基地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2. 实训基地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章纪律管理1. 学生需遵守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 学生在实训期间如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章其他规定1. 实训基地需配备完整的消防设备,保障消防安全。
2. 实训基地需与学校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沟通和反馈学生培训情况。
第十章处罚规定1. 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实训基地有权中止培训资格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教师和管理人员如有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一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一、前言校外实践基地是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场所,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外实践基地的作用,本文制定了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二、建设目标1.提供学生实践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创建良好的实践环境;2.拓宽学生的实践领域,增加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3.促进学科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4.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确保实践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1. 建设场所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所,如企业、科研机构等。
建议选取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实践资源的合作单位作为校外实践基地。
同时,还需要进行场地规划和设计,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2. 优化设施为了提高实践活动的效果,需要配备先进的设施设备。
建议购置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实践工具等。
同时,还需要配置合适的实践场所,如实验室、实践工作室、展示区等。
确保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能够得到良好的支持和服务。
3. 建设实践项目为了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机会,建议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设计并开展不同类型的实践项目。
如科研项目、创新设计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通过这些实践项目,学生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4. 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实践基地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管理机制。
在管理机制中,应该明确实践基地的组织结构、人员岗位和职责,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实践基地的监管,确保实践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四、预期效果通过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培养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方位的发展,提高了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性;3.学校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促进了产学研结合;4.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得到了完善,确保了实践基地的正常运行。
五、实施计划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
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一、概述校外实践基地是高等学校在校外建设的实践教学场所,是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平台。
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践体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1. 提供多样化的实践机会:通过建设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包括企业实习、社会调研、科研实践等,以拓宽学生的实践领域和经验。
2. 融合校内外资源:通过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合作,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环境和条件。
3. 强化学生能力培养: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重要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建设内容1. 建设实训场所: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应包括各专业的实训场所,如实验室、工作坊、实验工程中心等,以满足学生进行实际操作的需求。
2. 建立合作机制: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参与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共享资源和成果。
3. 提供专业导师:聘请相关领域的专业导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培训,促进学生的专业成长和提高实践能力。
4. 制定实践项目:为学生制定不同专业的实践项目,包括实习项目、科研项目、社会调查等,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兴趣。
5. 建设学生交流平台:建立学生交流平台,让学生能够相互交流实践经验、分享成果,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和学习。
四、实施方案1. 确定建设地点:选择适合建设校外实践基地的地点,考虑到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 确定合作单位: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进行洽谈,确定合作方,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
3. 资金筹措: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方式,确保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与运营。
4. 设备设施购置: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购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实践基地的设施完备、设备齐全。
5. 人员培训与管理:培训实践基地的管理人员和导师,提高其实践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实践基地的有效运行。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基地是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对提高我校实践教学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的水平,保证新建的校外实习基地的质量,规范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标准、程序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原则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由学校与二级学院分别负责。
学校教务处主要负责建设能适应多专业学生实习需求的大型综合性实习基地。
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建设与本学院专业对口的校外实习基地。
2.二级学院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资质审查、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对实践教学基地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3.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必须先行调查拟建实习基地的基本情况,要求具有一级法人资质,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学院实践教学的总体质量要求,即符合专业对口和能够接收一定数量实习学生的要求。
4.新建的实习基地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我校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并且要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带教教师。
学校方面由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负责与实习基地协调实践教学具体工作。
5.根据专业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学生来源,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
优先考虑建设本市范围内的实习基地,既便于实习工作的开展与管理,也有利于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拓展外省市的实习基地。
6.**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存续期间,学校方与实践教学基地方均有义务维护学校、基地单位及所共建之实习基地的形象声誉,不得进行其它无关的宣传活动。
二、新建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实习基地首先要具有一级法人资格,具有一定实习规模且相对稳定,有充足的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场地,能满足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实习的需要,并能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实习基地有具体人员负责大学生实践教学的协调工作,并给每个实习学生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带教教师。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能够供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校外场所。
实习基地在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创新能力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实习基地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实习基地建立原则第一条实习基地应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科研院所等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习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立足XX、就地就近。
第三条实习基地建设应有明确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第四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高、规模大、接受学生及教师人数多的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章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条件第五条立足于地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一定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学生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第八条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实习基地建设双方能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义务分担的原则,共同促进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合作协议书签订第十条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实习基地建立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向学校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明确双方合作目的、范围、时间以及具体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定合作协议后,实习基地可挂“XX学院XX实习基地”铜牌,具体名称由共建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十二条实习基地采用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以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其中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规章制度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校外实践教育活动,保障学生安全,提升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学生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的各类实践活动。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指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机会和条件的外部场所,如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
第四条学生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活动应遵守校内的相关规定,并遵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前,需提前报名并经批准。
第七条学生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活动期间,须严格遵守基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期间,应当尊重基地职工和其他学生,不得发表带有侮辱性、攻击性言论。
第九条学生应当爱护基地设施和设备,遵守基地的各项规定,不得擅自修改、破坏。
第十条学生在活动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人员反映,并配合解决。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在参与实践活动期间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等安全问题,遵守基地的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在活动中如发生意外伤害,应及时就医并向基地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四条基地管理人员应对学生的安全问题给予关注和照顾,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四章教育质量第十五条基地应当建立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实践教育的效果。
第十六条基地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能够有效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进行活动期间,应当做到学以致用,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十八条基地应当定期评估和总结学生的实践情况,为学校提供教育质量的反馈意见。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退回、暂停资格等。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建设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三、实习基地类型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
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第十六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场所,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是提高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为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的原则1.校外实习基地建立本着双方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双向支持,提高实习基地依托单位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
2.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3.根据不同专业性质与实习要求,尽可能立足本省本市、就地就近,节约经费开支。
二、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的条件1.各级各类国家机构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和技术公司。
2.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和技术公司应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为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
3.校外实习基地具有行业或区域性代表性,能满足学科专业教学实习需要,具有满足实习学生学习、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4.实习基地部门领导重视企业技术革新,尊重知识,重视教育,并有与学校长期合作的愿望。
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新建的实习基地,优先考虑那些经过多次实习、符合实习教学要求、但尚未签约的单位。
三、校外实习基地的审批与管理1.审批程序(1)申请。
各学院对拟设基地进行初步考查与论证,与基地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书,报送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主要对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建立校外基地的基本条件提出意见。
审核通过后,由分管处长审批。
(3)签订协议。
教务处审批后,由学院与基地依托单位正式签订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
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协议合作年限;其它。
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
校外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教育基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外教育基地管理工作,提高基地管理水平,保障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校外教育基地管理机构由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管理,教务处负责基地的教学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出行安全和行为规范。
三、基地申报1. 学校教师或学生可以向教务处申报校外教育基地,需提供基地详细信息、教学资源、教育方案等申请材料。
2.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基地信息公示,并给予认定编号。
3. 学生处配合教务处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基地信息的真实性和教育资源的完善性。
四、教学管理1. 基地需公示教育资源和教育方案,确保学生家长了解基地的教学内容和目的。
2. 基地须配备专业教师,进行专业教学活动,禁止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3. 学校对基地的教学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如评估结果不合格,将撤销基地的认定资格。
五、安全管理1. 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需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学生个人不得私自组织或参加活动。
2. 学校要做好学生出行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 学生在活动期间需按时按点返回学校,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同意。
六、纪律要求1. 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需遵守基地的规章制度,尊重基地教师和工作人员。
2. 学生不得在基地进行违法或违规活动,不得损坏基地设施和教学资源。
3. 学校对学生在活动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有违纪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监督管理1. 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对基地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学校建立监督机制,每学期对基地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将撤销其认定资格。
3. 学校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基地管理机制和教学方案,提高教学质量。
八、处罚规定对违反校外教育基地管理制度的学校教师和学生实行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进行严重警告、停职或开除等处理。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校外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
校外教育基地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外教育基地的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升教育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校外教育基地是指学校外部的教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教育机构。
第三条校外教育基地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服务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管理规定第四条校外教育基地应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校外教育基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保证设施设备完善。
第六条校外教育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校外教育基地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章师生管理规定第八条学校教师应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学生到校外教育基地进行教学活动。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校外教育基地的规定,礼貌待人,爱护环境。
第十条学生在校外教育基地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擅自行动。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持教育基地的卫生环境,不随意乱扔垃圾。
第四章教学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教师应提前准备好教学材料,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教学,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四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与学生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教师应积极与校外教育基地的工作人员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五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校外教育基地应具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基地应设立安全示范区域,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十八条学校教师在校外教育基地应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外教育基地应遵守安全规定,不做危险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校外教育基地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一条校外教育基地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师生投诉。
第二十二条校外教育基地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校外教育基地负责人负责解释。
本规章制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自开始实施。
以上为校外教育基地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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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基地设立的指导思想
校外实习基地的设立要以学校与社会结合为前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基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首要目的,以有效措施为保障,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做到有利于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利于教师的科研活动和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高专业整体水平。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标准
(一)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符合相应学科特点和时代特色。
基地建设要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二)领导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基地建设。
学院要有专门领导和部门分管校外基地建设工作,基地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职工要有较高的素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
力量。
(三)基地在生产、经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生态方面有区域或行业代表性。
有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较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基地建设和发展基础较好,能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实习生活条件设施。
(四)学校和基地的责权利明确,基地建设的程序规范、手续完善、资料齐全、档案完整。
(五)基地既能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要求,为教学提供必要的场地,又具备科研成果推广的条件,有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
(六)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七)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三、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途径
(一)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实习基地。
(二)有关专业所在的系(部)对拟设基地进行初步考查与论证,并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设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校企合作立项申请书报教务处、校地合作处、主管院领导审批。
(三)教务处接到报告后,确定考查论证时间。
考查论
证通过并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与实习单位签署协议书。
四、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一)由学院与大型厂矿企业、集团公司、研究机构等单位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学、研、产)综合型校外实习基地。
(二)学院与国家、省机关、团体等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普通专业型的校外实习基地。
五、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一)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基地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二)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三)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实习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上岗培训,并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质量监控。
(五)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优先考虑实习场所的学生实习条件,保证实习学生、指导老师及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对相关人员(尤其是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考虑实习基地的
建设、设施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务。
六、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协商后可由学院或系(部)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学院、教务处、校地合作处、校外实习基地、有关系(部)各执一份。
(二)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
(三)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住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
6、其它。
七、校外实习基地挂牌
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校外实习基地可挂“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牌,实习基地牌由学院统一订做。
八、校外实习基地的管理
(一)为促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作为职能部门对全校校外实习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各系(部)及相关教研室负责基地的建设、实习教学内容安排、实习计划、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拍摄保存实习基地的状况及师生活动的照片等资料,有实习基地
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状况的详细介绍(不少于1500字),同时教务处会同有关系(部)不定期到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评估校外实习基地教学情况。
实习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可在实习经费中开支。
对协议到期的校外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二)学院制定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评估标准(见附件一),定期组织对基地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对建设不好、问题突出的,提出整改要求,如限期达不到要求,经学院批准撤销基地。
(三)对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中不履行职责、完不成任务的人员给予批评。
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每学年,评选表彰实践教学基地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评估标准
注:A—95分;B—80分;C—65分;D—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