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设备招标采购基本要求和招标时间周期的通知
设备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 引言
设备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设备工程的招标采购流程,确保
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并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本文档将详细说明设备工程招标采购的各个环节和相关管理要求。
2. 定义和缩写词
•设备工程:指涉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工程项目。
•招标:指向社会公开公正地发布设备工程采购需求,并通过投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过程。
•采购:指根据设备工程项目需求,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购买设备和相关服务。
•供应商:指参与设备工程招标的投标单位或个人,并有能力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设备和服务。
•中标:指在设备工程招标过程中,被评审委员会选中的投标单位或个人。
3. 设备工程招标采购管理流程
3.1 需求确认
设备工程招标采购前,需由需求方充分明确项目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数量
规模、工期安排等详细需求,并形成需求确认文件。
3.2 招标文件准备
需求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编写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采购合同等内容。招标文件需明确投标截止时间、评审方式、投标保证金、保密要求等相关事项。
3.3 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媒体或招标平台上进行发布,公告中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并明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4 投标准备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样本、
工程案例等证明材料,并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单位名称。
3.5 开标评标
设备工程招标截止时间到达后,招标方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开标过程应当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分和排名。
招投标时间规定
招投标时间规定
招投标时间规定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规定
1-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招标人应在决策机构批准招标文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1-2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招标公告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报刊、网站或其他公开媒介上发布,以确保广大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1-3 招标公告的时限:招标公告应至少提前30天发布,以便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规定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或办公室,并确保在截止日期之前到达。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亲自递交或通过快递或特快专递递交其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规定
3-1 开标日期:开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举行。
3-2 开标地点:开标应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或办公室进行。同时,招标人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准确的开标地点。
3-3 开标程序:开标时,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登记和评审。
4-评标时间规定
4-1 评标委员会组建时间: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组建评标委员会。
4-2 评标开始时间:评标应在招标人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
4-3 评标程序: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包括文件审查、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环节。
5-中标公告时间规定
5-1 中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
招标采购标准周期表
招标采购标准周期表
说明:
1、需求部门在做招议标总计划、月度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招标采购申请审批周期+招标采购工作周
期,提前提出需求。
2、招金标总计划、月:计划的申报必须严谨可靠,提出的计划要严格落实执行,计划相关的技术要
求、招议标方式选定需要充分沟通协商确认后报审,一旦报审通过,各环节需严格落实执行。3、需求部门提交招议标计划的时间为进场或到货时间往前推算,具体根据不同的招采方式按上表周
期执行。
4、特殊进度需求的招采事项需做好提前计划,严格禁止频繁变更申报计划内容及时间节点。
招标时限规定
招标时限规定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采用邀请
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交通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开始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3. 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应少于20日国
际招标:一般不应少于20日大型复杂设备或成套设备从开始发售到投标截止日的时间不应少于50日交通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技术复杂的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不得少于28日其他公路工程不得少于20日
4.招标文件书面澄清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15日前发出政府采
购项目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的修改,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和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5.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议前1-2天投标预备会议可安排在
发出招标文件7天后28天内举行
6.抽取专家抽取时间距开标时间国际招标本省专家≤48小时外省专
家≤72小时政府采购原则上半天或一天;特殊情况≤2天工程招标未规定
7.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8.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关于招投标时间的规定
关于招投标时间的规定
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应当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及时发布,确保各方能够充分了解招标项目的需求和要求,以便进行投标准备。
招标公告的发布渠道可以选择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行业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开发布。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以开始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阅读、研究和准备。
投标人应当确保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获取到招标文件,以便按时进行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正式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指定人员进行接收。
四、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但不得过迟。
开标时间可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参与开标活动。
五、评标时间
评标时间应当在开标之后尽快确定,并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
评标时间应当充足,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中标公告时间
中标公告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尽快发布,以便通知中标单位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公告的发布渠道可以选择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行业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开发布。
七、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单位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尽快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进行,确保合同能够及时生效。
以上是关于招投标时间的规定,各相关方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投标时间规定
招投标时间规定
招投标时间规定
1. 时间确定
1.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确定招标项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
发布招标公告。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
发售招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截
止日期后的第十个工作日。
1.4 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举行开标。
1.5 中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
2. 时间延期
2.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延期:根据具体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决
定延期发布招标公告,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决
定延期发售招标文件,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决定延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4 开标时间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决定延期开标时间,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5 中标公告发布时间延期:如遇特殊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决定延期发布中标公告,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
3.1 本招投标时间规定的制定遵循《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2 招标单位在确定招标项目后,应尽快安排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开始招标活动。
3.3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 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招标信息,用于邀请供应商参与投标。
- 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提供给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技术规格、合同范本等。
- 投标文件: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所编制的投标准备材料。
招投标相关时间规定
招投标有关时间的规定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公告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须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则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并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6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日期到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这段时间。
7评标和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完成,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签订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9招标人应接到评标委员会书面报告后15日内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在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的书面报告。
11工程中标公示不得少于2天、国际中标公示不得少于7天。交通部规定道路、工程中标公示不得少于14天
1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妥善保管招标过程当中的文件存档备查保存15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存不少于6个月。
13交通部规定道路、工程中标公示不得少于14天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我公司的发展需求,现拟对仪器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明确招标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招标过程公正、透明,并选择到最适合公司需求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编制而成。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XXX-XX-XX
3.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仪器设备:
- 仪器设备A:数量10台,规格型号:XXX
- 仪器设备B:数量5台,规格型号:XXX
- 仪器设备C:数量20台,规格型号:XXX
4. 采购预算: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为XXX万元(人民币)。
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
1. 招标文件组成:
- 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编号等基本信息。
- 目录:列明招标文件的各个部分及其页码。
-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信息的公告内容。
- 技术规范:详细描述所需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规格。
- 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等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递交时间、地点等要求。
- 合同范本:供中标供应商参考签订合同。
- 其他附件:如技术图纸、报价表格等。
2. 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 技术规范:详细说明所需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要求和规格。
- 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等商务合作条件。
- 投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文件的格式、递交时间、地点、保证金等。
采购与招投标中各时间节点
采购与招投标中各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一、招投标各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1、资格预审各流程时限规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17、21、22条。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作出。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不含资格预审的各流程时限规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23、24、34、46、47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21、22、26、35、44、54、57、60、61条。
其中上述第14条合同签订期限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法》第62条;第19条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依据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40条;第21条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依据为《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6、9条。
(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作出。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切实做到项目招标工作高效、安全、透明,招标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北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各有关组织机构以及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招标范围
凡列入公司经营计划(本办法中指公司专项技术改造计划、更新改造计划、固定资产大修计划及节能减排计划等)需要实施,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招标采购.
1.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本办法中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
第五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一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招标组织方式
招标组织方式一般分为委托招标和自行招标。
设备招标文件
设备招标文件
引言概述:
设备招标文件是指在采购设备过程中所编制的一份文件,用于明确采购需求、规范招标程序以及评选供应商。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设备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需求
1.1 详细描述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包括设备的尺寸、分量、功率等基本参数。
1.2 确定设备的功能要求,明确设备需要满足的工作能力和使用环境。
1.3 阐述设备的可靠性和维护要求,包括设备的寿命、维修保养周期等。
二、招标程序
2.1 确定招标的时间安排,包括公告发布、投标截止日期、评标时间等。
2.2 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参预招标的条件和资质。
2.3 设定评标标准和权重,明确评选供应商的依据和比重。
三、投标文件要求
3.1 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3.2 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介绍,确保投标人了解设备的基本情况。
3.3 提供设备的价格和交货期,明确投标人的报价和供货时间。
四、评标过程
4.1 成立评标委员会,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
4.2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4.3 进行详细评估和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价格、交货期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合同签订
5.1 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5.2 确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和付款方式,明确供应商的交货时间和付款要求。
5.3 签署正式合同,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
总结:
设备招标文件是设备采购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的编制需要详细描述采购需求、规范招标程序以及明确评选供应商的标准。通过合理的招标文件,可以确保设备的选择和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因此,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编制准确、完整的招标文件至关重要。
招标流程对时间要求
招标流程对时间要求
招标流程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采购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公开竞争性招标活动。在招标流程中,时间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它涉及到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截止、评标、中标公示等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以下是一个标准格式的文本,详细描述了招标流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间要求。
1. 招标文件准备阶段:
- 时间要求:招标文件的准备应提前充分考虑,一般至少需要30天时间。
- 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草案等内容。其中,招标公告应提前发布,至少提前15天,以便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2. 投标截止日期:
- 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一定时间内确定,一般为招标公告发布后30天。
- 内容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应清晰明确,投标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及时提交。
3. 投标文件评审:
- 时间要求:投标文件评审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一般为7-10个工作日。
- 内容要求: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审,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炉。
4. 中标公示:
- 时间要求:中标公示应在评标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一般为评标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
- 内容要求:中标公示应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金额、中标理由等内容,以便公众了解招标结果。
5. 签订合同:
- 时间要求:签订合同的时间应在中标公示后的一定时间内确定,一般为中标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
- 内容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合同的条款、交付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确保合同的及时签订。
招投标相关法定时限
招投标相关法定时限
一、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二、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五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六、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
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七、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八、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九、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异议应当在开标前提出;对投标文件有异议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操作规范对时间要求
招标流程对时间要求
一、公告
1、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人报名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刊登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五日。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财政部令第18号
3、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
天。
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16、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定标
17、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五日内,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
18、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9、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
仪器设备招标文件是指用于招标采购仪器设备的文件,它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之一,用于明确招标的目的、要求、程序和规定,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招标文件的编写目的
编写仪器设备招标文件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招标的目标和要求,规范招标的程序和规定,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招标文件封面: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等基本信息。
2. 招标文件目录:列出招标文件中各个部分的标题和页码,方便招标人和投标人查阅。
3. 招标文件说明:对招标文件的编写目的、适用范围、解释说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 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招标人对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性能指标、技术规范等。
5. 招标文件的投标要求: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支付要求等。
6. 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包括评标的标准、方法、权重等。
7. 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条款。
8. 招标文件附件:包括技术规范书、图纸、样品要求等相关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编写流程
1. 确定招标项目的需求:招标人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包括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指标等。
2. 编写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需求编写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仪器设备的基本要求、性能指标、技术规范等。
3. 确定投标要求: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投标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支付要求等。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招标时间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招标
时间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招标文件出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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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设备招标采购基本要求和招标时间周期的通知
为满足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需要,规范而高效地完成设备采购工作,我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浙财采监字〔2007〕2号”等文件精神,将有关要求及规定明确如下,请各相关学院和部门予以协作配合和认真贯彻落实。
一、基本要求
1.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首选采购方式。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品牌或供应商进行采购(除经审批同意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因项目特殊并经专家论证认为确需指明相关产品品牌的,则品牌数量不得少于3个,且品牌之间应当具有可比性。同时必须在采购文件中表明“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的意思。
3.采购单位不得擅自采购进口产品。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浙财办字〔2004〕23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制止。由国内供应商代理或经销的国外(含台湾、港澳地区)原厂商生产制造的产品,应当按进口产品予以认定。进口机电产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4. 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中,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单件价格在2000元以下或批量金额在5000元以下以及年度预算200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工作制服、办公用纸,经市采购办批准允许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允许采购单位分散采购。对尚未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用设备,如传真机、复印
机、彩电、照相机、投影仪等,由于单件、或单项批量价值小(2007年规定在20000元以内),采购成本高,允许指定品牌采购。具体按照绍兴市每一年度的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货物类项目,商务标分值权重应占50%至60%。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由采购科和采购单位协商后报中心分管领导确定。
二、招标时间周期要求
第一步:采购月计划每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行财处,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传送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第二步:政府采购办公室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定采购方式后传送至市招投标中心采购科;
第三步:政府采购科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对采购单位申报招标材料进行初审,如招标方案(参考附件一、二)符合要求的,可进入下一程序:组织专家对招标方案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否则,此步不能操作。因此,在报采购计划的同时要有可操作的招标方案。
第四步:专家评审通过的招标方案,在省、市招标网站发布招标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为3天);
第五步:如招标方案无质疑,制作招标文件样本5天,送采购科、招管办、督查处三级审批(时间一般也需10天,如人员出差时间会延长)。
第六步:招标方案审批完毕后,在省、市招标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法定时间20天后才可开标。
以上过程总需时间为53天左右,假如隔月申报,人员出差,招标材料反复修改,可能会超过2个月时间。另外,需再加中标结果公示期7天、合同签订至少3天、供货期(国产7—15天,进口产品签订外贸合同、办机电进出口须可证、免税手续做申报审批材料这部分
时间90天)等相应时间。
三、其它要求
1.做好年度采购计划
各学院、部门应统筹做好年度采购计划、经费预算,并及时上报,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计划预算执行,超计划预算的原则上不予招标。
2.及时上报月采购计划
各学院、部门应尽量提前上报按年度采购计划执行的月采购计划,同类设备或材料最好集中采购,以提高经济效益。
3.采购周期
(1)政府采购。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到招标日需53天(本文第二项已列清)的周期时间;
(2)校内采购。在计划报请财政审批后,其同意学校采购的,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到招标日需15天的周期时间;
4.材料要求
采购部门需按照附件一、二要求上报书面及Word电子文本材料,以利于招标工作按时推进。
5.经办人
各学院、部门明确指定固定经办人,便于熟悉业务和落实责任。
绍兴文理学院资产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招标方案
(一)不定品牌招标方案(供参考)离子色谱自动进样器1台
(二)指定三个以上参考品牌招标方案(供参考)
附件二:评分标准(供参考)
共100分,其中技术分60分,商务分4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
一、技术分(60分)
1.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3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实质性打“▲”号主要功能、配置每有一项超过招标文件的加1.5分,最高加5分;一般功能指标配置每有一项超过招标文件的加0.5分,最高加2分;打“▲”号的指标为主要功能配置要求,每有一项偏离的扣5分;一般偏离的每有一项扣2分。最多扣分不超过37分,扣完为止。
2.品牌(8分):医疗器械行业,国际口知名品牌得8分,国际较知名品牌得5分,国际一般品牌得3分;医疗器械行业,国内知名品牌得5分,国内较知名品牌得3分,国内一般品牌得2分。
3.市场占有率(3分):04年6月至今浙江省内同型号产品设备销售成功案例(包括同型号升级前的产品)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满足标书条件下,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4.售后服务(10分):满足标书售后服务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厂方承诺免费保修时间每增加半年加1分,最高加4分;招标文件未规定,招标人特别承诺的实质性优惠措施、条件,将视情况加分,最高加2分。
5.评委印象(2分):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询标情况(包括商务、技术、服务承诺及现有用户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二、商务分(40分)
投标报价(40分):
1.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作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