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办内部职工食堂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
会计经验:关于职工食堂费用核算的思考
关于职工食堂费用核算的思考
关于职工食堂费用核算以前对这个问题没有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过。这几天看到论坛上axy820《食堂费用记入哪个科目》的帖子后,发现观点很多,有的认为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认为应付福利费。具体应放在哪个科目核算?我原来的观点是记入应付福利费,但也无法说清核算的依据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查找了一些资料,认为要具体说明这个问题,应从税法和会计制度上确定依据。(从当前适用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角度分析)
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单纯分析食堂费用如何核算,不考虑企业对职工就餐是否收取费用。二是免费或有偿提供就餐的情况。其中第一个方面是决定第二个方面的基础。
一方面:
我们先来确定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在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反映。
按此说明很难说清食堂费用是否应在此科目核算。本人又查找一些资料,对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
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职工食堂账务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
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
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处理
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是一个为员工提供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对于员工的工作效
率和福利政策有着重要影响。在企业内部职工食堂中,财税处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正确处理职工食堂支出的财税问题,既能体现企业合规经营的责任,也能满足员工的需求,这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对的挑战。
首先,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支出应该按照相关财税法规进行处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支出必须符合合理性、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原则。职工食堂支出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在企业财务报表上进行相应的披露。
其次,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记录和凭证应该完备清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对职工食堂支出进行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这些凭证可以是食材采购发票、职工餐费报销凭证以及相关的发放记录等。通过完善的记录和凭证,企业可以更好地掌握职工食堂支出的情况,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第三,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职工食堂支出列入成本,从而降低纳税基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负担。同时,企业还可以依据职工食堂相关政策和规定,报销员工就餐费用,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奖励。
第四,企业内部职工食堂支出的管理应严格规范。财务部门应对职工食堂支出
进行定期的核对和审查,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监督和管理。例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对食堂的采购、供应和财务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企业食堂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食堂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1)企业账务处理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贷:银行存款等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累计折旧企业给食堂内部人员,比如食堂厨师、采购员等发放的工资,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注意:企业购入的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设备,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均是企业的对食堂拨款、采购和折旧固定资产、发放食堂人员工资做的长账务处理,下面讲一下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2)食堂辅助账的账务处理
食堂设置辅助账务核算,用来反映食堂的日常收支。
食堂辅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机关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工资总额的14%限额扣除,多出来的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收到企业拨款时:借:货币资金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食堂采购材料时:借:原材料贷:货币资金
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借:食堂支出成本贷:原材料
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借:货币资金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意:企业内部食堂收取的员工餐费是不做收入核算的,直接冲减食堂成本,因为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互相提供的劳务,不够成增值税纳税义务,所以向员工收取的餐费也无需纳税。
月末食堂根据核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给企业的财务做账,借:其他应付款——公司贷:食堂支出成本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的 会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税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审计与监督 • 职工食堂费用处理的案例分析
01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的 会计处理
职工食堂费用的定义与分类
职工食堂费用
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伙食服务所 花费的费用,包括食材成本、人 工成本、租金等。
应对措施
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 。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 感。
04
职工食堂费用处理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案例描述
01
某企业在职工食堂费用的账务处理中,未将相关支出纳入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
问题分析
02
该企业在账务处理时,将职工食堂费用直接计入个人福利,未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违反了税法规定。
改进建议
03
企业应将职工食堂费用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规范账
务处理,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案例二
案例描述
某企业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存在漏洞,存在 虚报、冒领等问题。
问题分析
该企业在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 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改进建议
企业食堂全套账务处理
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
一、企业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货币资金
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内部食堂收取的员工就餐费用,不做食堂收入,而应冲减食堂成本费用(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食堂使用固定资产
贷:货币资金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食堂账务处理
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收到企业拨款时:
借:货币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公司
2、食堂采购材料时:
借:原材料
贷:货币资金
3、月末根据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
借:食堂支出成本
贷:原材料
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
借:货币资金
贷:食堂支出成本(这里是冲减食堂支出成本,而不是做收入)
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
借:其他应付款---公司
贷:食堂支出成本
注:a、食堂的辅助账务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
b、企业所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比例进行调整。
自办食堂费用及发票知识点
自办食堂费用及发票知识点
自办食堂费用及发票是指企事业单位自行组建、运营的食堂所产生的
费用和相应的发票。在企事业单位中,为了方便员工就餐,提高工作效率
和员工满意度,很多单位会自办食堂,由单位组织经营和管理。而自办食
堂产生的费用和相应的发票都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以下是有关自办食堂
费用及发票的知识点:
1.自办食堂费用的概念及分类
自办食堂费用是指自办食堂运营中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
费用、工资及其他员工报酬、水电燃气费、设备维修费用、租赁费用、采
购设备费用、食堂装修费用等。自办食堂费用一般可以分为直接费用和间
接费用两大类。
直接费用是指与食堂的日常运营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原材料采购费用、工资及其他员工报酬等。而间接费用则是指与食堂运营相关但不直接与之
对应的费用,如水电燃气费、设备维修费用等。
2.自办食堂费用的会计核算
自办食堂费用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包括食堂总成
本的划分、费用的确认和台账的建立等。企业应当建立自办食堂的会计台账,定期进行核算和结账,核算的内容应当包括食堂的采购费用、运营费用、维修费用等。同时,企业应当合理划分食堂的总成本,确保费用的准
确计算和会计核算。
3.自办食堂发票的开具和管理
自办食堂发票的开具和管理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一般
情况下,自办食堂应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销售餐费所开具的发票
和向供应商采购物资所开具的进项发票。食堂发票的管理包括发票的领取、登记、保存和报销等环节。同时,为了避免发票遗失或被冒领,企业应当
加强食堂发票的管理和监控。
4.自办食堂费用的税收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食堂费用会计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食堂费用会计账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流动性性强的特点,往往需要在地方项目上设立自己的食堂,关于职工食堂费用如何核算这个问题,有人认为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也有的人认为计入福利费。具体放入哪个科目,我觉得应从税法和会计制度两个方面具体分析。
根据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上来看,其中支付的职工医疗费用、职工的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是计入单位的福利费中,职工福利的开支范围包括职工医疗、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劳务保护费、职工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到的补助、职工学习费、职工伙食补助费。
按上述说法,说明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成本在福利费列支,所以实务中可以将食堂产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当中。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食堂采购大多数并没有正式的发票,如果直接在费用中列支,属于白条列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另一方面,食堂发生的费用存在内外之分,一是解决内部职工就餐问题;二是招待单位客户和临时外来人员。如果食堂费用用于招待客户,纳税时应将食堂费用中相应的部分纳入招待费当中;如果食堂费用用来解决内部职工的就餐问题,如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没有任何核算和税务上的问题,将收取的费用来冲减食堂的支出,净额计入管理费用,如果费用是由单位免费提供,就应该相当于单位对职工的一种福利制度,计入福利费当中,同时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酬所得,计入个人所得税。
实际当中,有些单位象征性的收取餐费,将实质上的免费转变成有偿,这个处理而为了回避免费就餐的个税问题。食堂费用如何做账,要针对不同的性质而定,来反映真实的情况。
国有企业食堂费用私设账簿核算
国有企业食堂费用私设账簿核算国有企业食堂费用私设账簿核算 1
工业企业一般都涉及到职工食堂如何进行核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大型企业职工食堂一般单独核算,配备的有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这里不再赘述,下面主要介绍中小型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职工食堂买菜会涉及到很多白条,每次都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也不太现实,特总结出如下方法,供参考:
1、职工食堂办理统一饭卡,员工交的餐费,也就是充值款一律交到财务部,由伙食管理委员会进行充值,财务部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职工食堂代收款
2.由于员工支付的餐费很少,公司一般会给予补贴。比如员工每次刷卡,2块钱一顿饭,但实际花费可能在5块钱,所以公司会补贴一部分,一般是按照每人每天5块钱补贴。财务部每个月会把每个员工补贴的餐费并入工资表,然后扣除。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会发其他应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现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其他应付款-职工食堂代收款
3.给粮管委一定的备用金,主要以日常购粮等无票杂费为主。如果核定为5000元,如果日常购买油、面等大额开具发票,直接到财务部报销,这。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食堂代收款,贷:现金
企业职工食堂资金收支可以单独核算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食堂是独立纳税人,应该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企业食堂应该按照其收入缴纳营业税。
我们单位职工午饭免费,是在福利费核算.另外招待客人的费用,就下招待费了.税务局也这么认可.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
这种食堂不仅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对外提供餐饮服务,就像一个餐厅或者餐饮公司一样。
企业内部食堂咋缴税分三种经营模式
企业内部食堂咋缴税分三种经营模式
1.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指的是企业自己购买原材料、组织食堂运营。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内部食堂作为企业的一部分,所得收入应当按照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的
税率和计税方法纳税。自营模式下的企业内部食堂需要遵守企业所得税法
的相关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折旧费用,按照税法规定的期
末存货结转公式计算基础费用,并将其计入企业所得税的费用,最终按照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税款。
2.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指的是企业内部食堂与第三方合作运营。在这种模式下,企
业将食堂租给经营者,经营者负责采购、销售及运营工作,与企业或员工
结算一定的费用。合作模式下的企业内部食堂一般以租金的形式提供给经
营者,企业根据租金收入按照正常的企业租赁税收政策纳税。另外,企业
也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向经营者收取相应的广告费用或者推广费用。同样,
企业所收取的广告费用和推广费用都必须按照正常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
3.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指的是企业直接将食堂出租给第三方经营者。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将食堂出租给第三方,第三方负责食堂的运营与管理,并支付相应的
租金。企业根据租金收入按照正常的企业租赁税收政策纳税。另外,企业
也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向经营者收取相应的广告费用或者推广费用。同样,
企业所收取的广告费用和推广费用都必须按照正常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
在对企业内部食堂进行税务处理时,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税法的相
关规定,如合法、真实地申报所得和消费税、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等。同
时,企业应当保留相关的进货、收款和支出凭证,并做好明细账和核算,在税务机关的检查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企业还应当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符合税法规定,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职工食堂账务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
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
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关于免费提供职工餐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的想法
关于免费提供职工餐费的财务及税务处理的想法公司免费提供职工餐,原来处理方式为: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且此科目长期挂账(截至2015年7月实业公司结余473825.41元、水陆公司结余73711.50元、假日酒店结余255385.50元)。同时每月为职工餐发生的支出(购入的蔬菜、米面油等),则计入酒店的营业成本。
我认为此处理方法欠妥,首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此事项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账务处理适用科目不对(应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其次将公司每月补贴的餐费进入了工资表,虽然发放工资时扣除了补贴金额,但是这样处理会牵扯少扣个人所得税;再次存在重复列支成本,多抵扣企业所得税,税收隐患还是很大。
我认为正确的处理方法应为:
一、关于职工食堂经费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
1、根据财企【2009】242号《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
2、根据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
二、将公司账面结存的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余额冲减,并调减成本费用,既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成本费用。
三、从9月份以后,职工食堂单独设立账簿核算,公司每月依据职工出勤天数及食堂开支核拨经费(最高为每月每人450元,并且按工资总额的14%进行总额控制),每月工资表中不再反映伙食补贴。
四、由于实业公司及水陆公司系独立法人,需要单独开立经费核拨账户,食堂账簿及账户由财务部管理,以后报销职工餐费补贴(购入的米面油等)不再反映在公司帐中,公司账簿只反映拨付的餐费补贴。既公司账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职工食堂补贴,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记银行存款(拨付的经费数额)。
【会计实操经验】公司自营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实操经验】公司自营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问题】
公司自营内部职工食堂支出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案】
(1)财务部向食堂拨付备用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库存现金
月末,食堂提供票据给财务部报销相关费用,财务部依据报销单做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专用设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食堂用资产
贷:银行存款
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累计折旧
(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
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员工食堂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
员工食堂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
公司内部食堂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服务,不对外经营。该食堂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则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详细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米、面、菜、油等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支付食堂经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3、根据员工服务对象分配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费
企业财务部门对内部食堂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簿记录和核算食堂收支。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食堂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2)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支出,开具结算单据给财务部门结算,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作凭证,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
同时企业可对上述福利费用分配到受益部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主要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比如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比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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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
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
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上述两条均提到了“职工食堂”。这在强调职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大财务人员处理职工食堂的收支,指明了方向。但该文同时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对福利费用的税前扣除也做出明确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
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依据税法规定,单独核算的职工食堂福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国税函2009年3号文明确“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食堂支出——包括发放给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应算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2. 福利费用14%列支标准的变化分析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之前,企业职工福利费用依据企业员工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者说,企业计提的福利费不论是否用于职工身上,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也导致很多企业存在职工福利费“提而不用”的现象,致使职工福利费“福利不到职工身上”。2008年之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也明确了将职工福利费用由计提改为据实支出,没有支出则不允许扣除。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此有明确的衔接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与会计制度是“相互关照”的。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准则,就取消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八个明细核算,核算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这也就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职工福利费用从允许提取到只准直接列支,一方面有助于消除了企业“提而不用”的虚假现象;另一方面也具有“蚕食”企业利益的功能:只要花不到14%,较之计提老政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少些,纳税就多些。这也许会产生促使企业足额或超额开支福利费用的动力。
二、相关涉税问题处理
1.税前扣除问题及其处理建议
内部食堂福利费用列支的依据是合法票据。企业将福利费用支付给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或入驻餐饮公司,均可取得正规的餐饮业发票并据以入账。但企业内部食堂无权使用发票,企业在列支内部食堂费用时就相对复杂。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