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合集下载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本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由煤矿周边群众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负责对煤矿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二)参与煤矿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三)协助煤矿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和监察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四)积极参与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五)积极反映煤矿安全问题和群众关切,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和任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煤矿周边群众,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知识;(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责任心。

第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一)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拔工作;(二)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业标准制定选拔要求和程序;(三)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遴选;(四)遴选出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益和义务:(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职责,接受管理和督促;(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虚假汇报;(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履行职责中发挥监督作用,不得阻碍煤矿正常生产经营。

第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一)煤矿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工作;(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时参加培训,达到规定的培训标准;(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定期接受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特聘资格。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可以协助监督和管理煤矿安全工作,保障煤矿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办法:1. 任职资格和选拔程序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具备一定的煤矿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培训合格方可选拔任职。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培训、面试等环节。

2. 职责和权限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包括:- 对煤矿生产环境、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追究责任;- 监督煤矿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防止违规行为;- 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安全问题,并给予建议和指导;- 协助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限包括:- 进入煤矿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要求查阅煤矿安全档案和相关记录;- 向煤矿管理人员提出安全建议;- 向有关部门提出安全监督意见和建议。

3. 领导和管理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由煤矿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煤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管理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

煤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会议,听取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报告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 奖励和惩处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成绩和表现应得到激励和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员,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 认定和记录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办法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要加强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矿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由社会各界人员中选拔并聘用的专业、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监督员。

他们的职责是对煤矿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批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管理,制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确保其工作有序进行、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与聘用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应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根据他们具备的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相关专业背景和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评估。

2. 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名额,并公告选拔条件、程序和时间。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经过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或煤矿企业的面试和考核,通过后签订服务协议,约定聘期和待遇。

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力和义务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证工作独立公正。

2.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人员操作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义务及时向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保护措施1. 煤矿企业应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包括办公场所、工作设备和工作经费等。

2. 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企业应保护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对其在工作中的举报或监督行为进行保密,不得打击报复。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期满后,可以转正聘用为煤矿企业的员工,优先考虑。

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评估与考核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按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包括考核结果的书面评价和现场考核。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范围内所有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群众监督员是在煤矿内部选拔,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的群众代表。

其主要职责是:1. 监督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2. 发现并报告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和违章行为;3.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群众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法制观念;3.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4.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六条群众监督员一经选拔,应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2.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群众监督员工作职责及方法。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七条群众监督员的主要职责:1. 定期或不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2.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及时报告;3.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群众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2. 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3.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 获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煤矿企业应设立群众监督员管理机构,负责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应包括:1. 制定群众监督员工作计划;2. 组织群众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活动;3. 对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4. 对群众监督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群众监督员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工作能力和效果;3.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的表现;4. 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的表现。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细则模版(2篇)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细则模版(2篇)

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充分发挥煤矿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权益,建立群安工作大格局,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群监员)是不脱产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是劳动生产的建设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者,体现职工群众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

第三条群监员依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和本《细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适应用集团公司所属煤矿。

各工厂、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立及群监员、青安岗员聘用范围第五条集团公司生产单位都应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群监会),其所属生产区、科(车间)都应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以下简称群监小组)。

群监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人。

集团公司群监会主任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各煤矿群监会主任由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工会、党政部门有关人员及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代表组成。

各区、队、科(车间)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长由区、科(车间)工会主席担任。

第六条各区、科(车间)每个生产班组都应聘用纯工人身份的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员____人,有团员青年的班组应聘用____名青安岗员。

其条件和聘用程序按《____矿集团公司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____矿发(____)____号)执行。

群监员由群监会和群监小组领导。

青安岗员由团委青安岗领导,业务工作由群安委指导。

第七条各矿井口必须建立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信息站,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站日常工作。

信息站属工会领导,其工作人员由单位安排,人员工资、群安工作活动费用等由单位列支。

第三章群安委员会日常工作职责第八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群安委员会每月应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部署群安工作任务。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来参与监督工作。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任职条件和要求:1. 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观念,忠诚于国家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

2. 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4. 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吃苦耐劳,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 无严重违法记录和犯罪记录。

二、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和任用:1. 通过公开招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2. 煤矿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选拔工作,并根据需要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数量。

3. 选拔工作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和面试情况进行评定,择优选取。

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益和责任: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享有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待遇。

2.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参与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

3.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依法执行监督任务,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商业秘密的信息。

4.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如发现煤矿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反映,要求煤矿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和考核:1. 煤矿所在地政府或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档案管理制度。

2. 煤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履职情况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情况不合格的进行提醒和整改。

五、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退出机制:1.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申请续聘。

2.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在任期内如有严重违法记录或犯罪行为,应立即解除其聘任。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撰写人: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群众监督员聘任范围1、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监控、探放水生产、预备等部门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4、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第 2 页共 2 页5、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1)在作业岗位上有过“三违”现象。

(2)行政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3)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不服从指挥的。

(4)职工群众不满意的。

三、聘任方法1、向煤矿全体职工公布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和待遇津贴。

2、职工自我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

3、区(队)分会结合井下或地面工作实际情况对班组上报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群众监督员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

4、对确定的候选人分班组或工种召开民主选举会议,由煤矿工会主席或区(队)分会主席主持,进行投票选举,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5、选定的人员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并在企业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在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上报煤矿矿工会。

群监员管理办法

群监员管理办法

群监员管理办法群监员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群监员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群监员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与发挥群监员工作积极性与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管与督查检查作用,结合我矿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办法。

第一章群监员聘任条件及其时间第一条群监员聘用时间一、群监员的聘用经本人自愿,班组民主提供,本单位群众安全监管与督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审定后,上报矿群众安全监管与督查委员会审核。

颁发《群众安全监管与督查网员聘任证书》,并备案。

二、群监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满后,对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能够胜任本员工作的,可继续留任。

三、对不认真仔细履行安全监管与督查职责或因健康状况等其它因素不能继续担任群监员的,由其所在班组提出申请予以解聘,并及时选拔补充。

第二条群监员务必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了解党与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作规程、标准与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经历,熟悉本工种生产过程、作业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胜任群众安全监管与督查工作。

四、坚持原则,工作认真仔细承担,敢于维持员工利益,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第二章群监员权利、职责第三条群监员的权利一、安全生产的知情权。

有权了解并知晓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安全状况、本班的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方法。

二、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参加权。

有权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工作;参加本班组的规章制度修改与制定;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与研究;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员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与要求等。

配合班组改进安全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群监工作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群监工作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群监工作管理制度样本为了加强我矿安全检查力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确实做到安全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反“三违”,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以质量保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确保全年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顺利实现。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成立群监小组组长:王桂峰副组长:武海龙冯海明成员:宋根贵宋福贵高瑞平陈玉照周挥生李星星尚振斌杨贵全葛亚平二、工作职责组长。

负责群监工作的全面指导,将群监工作顺利地开展。

副组长。

负责群监工作监督和检查,并对群监员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每月负责组织检查一次,检查结束后组织检查会议,在会议上对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成员。

各成员负责各生产班组安全监察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及时向当班队长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处理隐患。

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如实汇报当班井下安全情况,每班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治理验收表》,并负责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一、群监员下井前必须到安检站登记,并将准备好自己下井所需要的工具。

二、群监员上岗后,对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在工作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及时督促整改,升井后及时向安检站汇报。

四、群监员如有事请假,必须及时向安检站汇报并报出顶岗人员,杜绝空班漏检的现象发生。

五、群监员升井后,要及时到安检站认真填写隐患记录。

六、群监员每月上岗次数不得少于____次,连续____个月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群监员资格。

七、群监员每月制止“三违”人员,不低于____人次。

八、群监员每季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0条。

九、以上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取消群监员资格。

四、奖惩为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1、群监员每月上岗不少于____个班,汇报实质性问题不少于10条,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3条。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职责、权利和管理等事项。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煤矿企业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维护矿工合法权益,特别聘请的煤矿安全监督人员。

第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较高的道德水平,能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培训和管理。

第二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由煤矿企业根据矿区居民、矿工代表的推荐,经管理部门批准任命。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公开征求矿区居民、矿工的推荐意见,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第八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出具备安全监督职责的人员。

第九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应当包括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程序进行备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第三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要求煤矿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调取相关证据。

煤矿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要进行及时处理,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及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

第十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权利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煤矿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

第四章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第十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违反规定行事。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发挥广大群众在煤矿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督员是指根据煤矿安全监管需要,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特聘的熟悉煤矿安全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廉洁的群众代表,负责监督煤矿安全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监督员的职责是对所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煤矿安全隐患和问题,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监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二章监督员的选拔和任命第六条监督员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监督员的选拔应当依据以下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矿山或者煤矿从业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监督员的任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经过综合考核合格,可以继续任职。

第三章监督员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监督员有权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举报,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煤矿安全事故。

第十条监督员有权向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情况。

第十一条监督员有义务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的秩序和稳定,保护煤矿工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泄露煤矿安全信息。

第十二条监督员应当按照规定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与煤矿安全有关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监督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十四条监督员应当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解除其职务,并重新选拔补充。

第五章监督员的奖惩制度第十五条监督员对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应根据其所起的作用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六条监督员对煤矿安全工作失职、不作为、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4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4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4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____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督,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特聘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第三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从社会各界公民中担任特殊岗位,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人员。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四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国公民,年龄在25周岁以上,健康状况良好;(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具有一定的煤矿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四)热爱祖国,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道德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五)无任何不良犯罪记录;(六)经过推荐和选拔,经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批准并聘任。

第五条对于符合任职条件并申请担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人员,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应当组织相关考试和面试,确定聘任人员。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以下权利:(一)对煤矿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和文件;(三)可以参与煤矿安全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四)对于煤矿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并要求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有以下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煤矿安全工作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认真记录和整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四)积极参与煤矿安全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五)对于发现的煤矿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四章组织管理员的组织管理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煤矿企业或相关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2023年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群众监督机制,特设立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由煤矿企业选聘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社会信誉的特聘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要与煤矿企业紧密结合,发挥其在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选聘与考核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办法。

第六条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数量,并发布公告,招募合格人员。

第七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煤矿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二)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的知识;(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四)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

第八条煤矿企业对招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合格者担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及时撤换或补充培训。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二)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三)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四)煤矿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知识。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与相关部门合作,进行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与煤矿企业员工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履行自律,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严禁索要、收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功能与责任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功能与责任包括以下方面:(一)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二)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三)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煤矿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四)参与煤矿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关于加强特聘群众监督员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特聘群众监督员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特聘群众监督员管理的实施办法山东××矿业集团关于加强群众监督员管理的实施办法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集团各煤矿企业群众安全监督管理基础工作。

积极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总工会、省煤炭工业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细则等文件要求,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集团各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矿业集团群监员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1、为加强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组织领导,集团成立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委员会(群监会)。

主任:×××副主任:××××××××××××委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团各单位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煤矿要根据各自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并将机构设置情况以及群监员名单以文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群监会办公室备案。

二、群监员的聘任1、聘任范围:煤矿井下采掘一线班组职工,班组长不得兼任群监员。

2、聘任条件:(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集团及各煤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矿工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由具备煤矿安全知识和相关经验的群众自愿参与,经煤矿企业同意,经过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监督责任书的人员。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二)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
(三)宣传煤矿安全知识,提高矿工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文化建设;
(四)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并向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具。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沟通的机制,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并予以落实。

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所获得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参与煤矿企业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履职不力的,可以解除其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职务。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不得阻碍其履行职责。

第十条本办法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职责、权益保障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指由煤矿企业特聘的煤矿安全方面的群众代表,通过监督、检查和报告等方式,参与煤矿安全管理,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选聘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确定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数量和人选。

第五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2.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能力;4.没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5.具备一定的煤矿行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聘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煤矿企业应当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与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其职责、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职责管理第八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2.监督、检查和报告煤矿安全生产的情况;3.举报煤矿安全违法行为;4.提出改进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5.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应当按照煤矿企业的要求,定期向企业报告煤矿安全工作的情况,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为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煤矿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一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享有下列权益:1.参与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2.获得煤矿企业提供的必要保障和待遇;3.免受打击报复和人身侵害的保护;4.获得必要的信息和数据;5.接受煤矿企业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十二条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参与的煤矿安全工作属于社会责任,不享受工资待遇。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背景作为中国能源工业的主要组成部分,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产业。

然而,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和群众利益,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和监督显得十分重要。

目的本文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煤矿企业。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角色和责任角色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群众监督素质的人员,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力量。

责任1. 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煤矿监督员应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不合理的安全生产行为及时进行检举、举报。

2. 依法参与煤矿企业安全检查、监督任务煤矿监督员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与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任务,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受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投诉和举报煤矿监督员应当受理社会公众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反映。

4. 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监督员应当积极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选拔和管理筛选和培训对于成为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群众监督素质。

企业在筛选过程中应当注重全面考虑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道德品质、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因素。

同时,还应当对所选拔的监督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管理和考核对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其职责和权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周期性的考核,促进监督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煤矿企业的义务和承诺1. 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煤矿企业应当主动配合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如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数据、资质证明等。

2. 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措施煤矿企业领导班子应当带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措施,做到落地生效,并将自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煤矿群监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群监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群监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1.前言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煤矿群监员的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监管的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煤矿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群监员,包括全体在岗和待岗的监管人员。

二、职责和权利1.职责(1)明确监员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监管计划。

(2)负责矿井安全技术监察、现场巡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安全隐患。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相关统计数据的积累和整理。

2.权利(1)拥有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权利。

(2)有权要求相关矿井安全生产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保障。

(3)有权向矿山领导层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有权向上级监管部门举报煤矿安全隐患、违规行为的权利。

三、工作流程和标准1.工作流程(1)制定每月监管计划,明确巡查、检查煤矿群和矿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2)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

(3)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相关责任方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

(4)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意见,并协助事故处理工作的实施。

2.工作标准(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对矿井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监控和检查。

(2)对矿井的通风、排水、防尘、防火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

(3)督促矿业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对煤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矿井安全问题,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1)表彰先进:针对在煤矿监管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监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2)资历晋升:通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积累经验和技能,提升资历和职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312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
生产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
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
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
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
定本办法:
一、群众监督员聘任范围
1、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监控、探放水生产、预备等部门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
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4、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5、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
(1)在作业岗位上有过“三违”现象。

(2)行政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3)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不服从指挥的。

(4)职工群众不满意的。

三、聘任方法
1、向煤矿全体职工公布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和待遇津贴。

2、职工自我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

3、区(队)分会结合井下或地面工作实际情况对班组上报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群众监督员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

4、对确定的候选人分班组或工种召开民主选举会议,由煤矿工会主席或区(队)分会主席主持,进行投票选举,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5、选定的人员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并在企业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在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上报煤矿矿工会。

6经矿工会审核,并征求矿行政部门意见后分别报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

7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对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向群众监督员颁发《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

同时将聘用情况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并抄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8、群众监督员的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或解聘。

四、特聘群监员组织管理
煤矿工会对本单位的特聘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档案,依照制度严格考核。

2、加强对特聘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制定特聘群监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3、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保持特聘群监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需要增补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变动调整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5、总结、交流、推广特聘群监员先进工作经验。

6、特聘群监员在履职期间,享受岗位特殊津贴。

7、特聘群监员聘任证书和标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

8、特聘群监员因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受到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群众监督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统一颁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监察局监制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上岗时统一佩戴由省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制作的《群众监督员》袖标。

五、群众监督员职权
1、认真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自觉接受安全培训,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制止“三违”行为;
2、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和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共创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3、对本班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跟踪监督处理。

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可逐级向上级工会组织、煤炭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5、主动参加现场事故的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在工作结束时要认真填写当班群监员工作记
录,准确记录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交接清楚;
7、有权向煤矿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发现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
8、
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10、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特聘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群监员津贴发放办法
根据国家、山西省《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群众监督员的上岗津贴合并发放,具体标准为:井下采掘一线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8元/工,井下辅助队组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5元/工,地面生产单位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3元/工,以上津贴所需资金由各部门造册登记,群监站负责考核,随工资统一发放。

为群众监督员发放适当奖励和津贴。

群众监督员每汇报一条安全隐患信息或提出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津贴3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津贴10元;采、掘、开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5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其它单位群
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0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按汇报5条信息量计算,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信息量的群众监督员,应视为不作为,矿工会应及时解聘或调整。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群监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1个班,汇报实质性问题不少于6条,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

2、群监员所在班组杜绝“三违”现象。

3、群监员本人无违章现象。

4、群监员在班组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优异成绩。

5、根据上述条件,群监会每季度评出群监员10名进行奖励。

二、处罚办法
1、群监员达不到规定的上岗班数和汇报次数,取消当月津贴,连续一季度达不到要求者,将取消资格。

2、群监员所在班组出现“三违”人员1人次者,罚款10元,3人以上者罚款30元。

3、群监员本人出现“三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并取消资格,扣除津贴。

八、群众监督员考核办法
1、群众监督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
故,撤销群众监督员资格,并扣除其3个月津贴。

2、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对群众监督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众监督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3、群众监督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作好查找隐患、反“三违”的情况记录。

抽查中发现无工作记录的,扣除群众监督员当月津贴。

4、群众监督员上岗不佩戴袖标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津贴。

5、群众监督员违章或违反劳动纪律应取消其资格。

6、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明显的群众监督员,单位要适当给予表扬。

7 、群众监督员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
事故、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进行重奖,省、市、县总工会和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给予表彰。

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规定执行。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