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定稿)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
1.1 目的。
本合同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合同评审的程序和流程,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风险控制。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的评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第二部分,合同评审流程。
2.1 合同申请。
任何部门或个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填写合同申请表格,并提交至合同评审部门。
2.2 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部门收到合同申请后,将对合同进行法律、商业和风险方面的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点和责任分担等。
2.3 合同修改。
如有必要,合同评审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评审。
2.4 合同批准。
经合同评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合同申请人可将合同提交至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准。
第三部分,合同管理。
3.1 合同备案。
经批准的合同应进行备案,并建立合同档案,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3.2 合同执行。
合同生效后,相关部门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并定期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评估。
3.3 合同变更。
如有合同变更的情况,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申请和批准。
第四部分,附则。
4.1 本办法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4.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对公司内部所有合同评审和管理工作具有约束力。
4.3 公司内部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为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的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签订审核质量,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签订审核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核、审批、签订、登记、备案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合同签订审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签订审核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合同签订审核的职责,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合同签订审核的程序第五条合同签订审核程序主要包括合同申请、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登记、合同备案等环节。
第六条合同申请环节,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信息、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约定事项等,并附相关的附件材料。
第七条合同审核环节,由指定的部门负责对合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合同审批环节,由公司领导或者指定的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环节,经过审核和审批的合同,应当由双方代表在公司规定的地点进行签订,并在合同上盖章、签字,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登记环节,签订完成的合同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在公司相关数据库中建立相关的合同档案,以备后续管理和跟踪。
第十一条合同备案环节,合同备案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要求进行备案,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合同签订审核的责任第十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审核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合同签订审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合同签订审核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合同签订审核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签订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筑牢公司的风险防线。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审核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认真履行职责。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查范围第三章审查程序第四章审查要点第五章审查结果处理第六章审查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查范围合同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是否有明显违反法律条款的情况存在。
2. 合同的权益:审查合同是否能够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是否有条款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有对违约方的追责机制等。
3. 合同的合理性: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合理的商业谈判和协商,是否合理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是否合理符合市场价格和竞争规则等。
第三章审查程序1. 合同审查的流程应当包括合同的递交、登记、审查、反馈、修改和确认等环节。
2. 合同的递交应当由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登记。
3. 合同审查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于复杂的合同,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 合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事人,并明确指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
5. 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对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第四章审查要点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要点:1. 合同的格式: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包括合同的标题、明确的当事人身份、合同的签署日期等。
2. 合同的内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必要的条款,以及合同中各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
3. 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涉及敏感或限制性行业,以及是否包含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等。
4. 合同的保密性:审查合同是否包含保密条款,以确保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审查范围。
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
购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等。
1.2 合同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二条审查程序。
2.1 合同审查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审查程序包括合同初稿的收集、审查、修改、最终确认等环节。
2.2 合同审查需在合同签订前完成,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要求。
第三条审查标准。
3.1 合同条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2 合同条款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清晰明了,避免歧义。
3.3 合同条款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条审查记录。
4.1 审查部门应对每份合同审查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审查意见、修改内容、最
终确认等。
4.2 审查记录应保存备查,便于日后查询和审计。
第五条审查责任。
5.1 合同审查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2 合同相关部门应配合法务部门进行合同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六条审查结果。
6.1 审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明确修改意见和要求。
6.2 合同相关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成最终确认。
以上为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法务部门联系。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合同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进行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规定。
1.3 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条合同审查流程。
2.1 合同审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法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
2.2 合同审查流程包括合同起草、内部审批、法务审查、业务审查、最终审批等环节,各个环节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3 对于重大合同或涉及风险较高的合同,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专业意见征询,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合同审查标准。
3.1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不得存在模糊不清或有歧义的条款。
3.2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衡,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3.3 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条合同审查记录。
4.1 对于每份合同的审查过程和结果,应当做好详细的审查记录,包括审查人员、审查时间、审查意见等内容。
4.2 审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第五条合同审查责任。
5.1 合同审查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确保合同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2 合同审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审查程序,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3 对于违反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原则。
1.为规范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合同的履行,制定本办法。
2.合同审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条合同审查的范围。
1.合同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2)合同的主体资格和代表权限;
(3)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合同审查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合同审查的程序。
1.合同审查应当由合同范本专家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
2.审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合同相关资料和信息;
(2)分析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3)提出合同修改意见或建议;
(4)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商;
(5)最终确定合同审查意见。
第四条合同审查的结果。
1.合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审查意见或建议,审查结论等内容。
2.合同审查结果应当及时送达给客户,客户应当配合合同范本专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完善。
3.如客户对合同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其他。
1.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范本专家所有。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合同范本,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合同审核人员行政部法务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3条公司合同审核的范围1、建设工程(含维修)合同。
2、采购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赁合同。
5、有偿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第4条合同审核要点1、合同主体是否适合。
2、合同目的是否正当。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第5条合同审核要求1、合同的受理。
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订合同送交行政部进行审核。
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相关材料。
2、审核意见审批。
法务人员负责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审核意见反馈。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时应召开合同审核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
第6条合同审核时限在合同初稿及相关有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标的在万元以内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至万元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第7条档案管理对合同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第8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9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
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核,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四)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总则
(一)合同审核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合同的审核业务,未特别说明的合同也应当通过本制度的审核。
(二)合同审核程序
1.准备合同:由合同主体或部门拟定合同框架,以及合同条款内容,并将合同框架及具体条款移交至相关部门审核。
2.审核合同:相关部门审核合同框架及具体条款,经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准备合同部门审批。
3.交办合同:准备合同部门审批合同后,将合同框架及条款交办至相关部门完成签字及印章等流程。
4.签订合同:相关部门完成签字及印章等流程后,将合同归档备案。
(三)禁止行为
1.禁止准备合同时涉及未经规定批准的细节条款,以及任何未经当事双方许可的合同计划;
2.禁止审核合同时涉及不必要的补充内容,以及任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内容;
3.禁止擅自更改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任何未经合同当事方批准的合同变更;
4.禁止擅自转让、赠与、借用合同内容。
二、合同审核程序
(一)审核材料准备
1.准备合同申请书:由合同主体或部门准备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被签合同的公司、机构、部门名称与地址、主管部门名称、签署人等内容;
2.准备合同内容:由合同主体或部门。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XX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合同审核,根据《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分子公司的合同审核管理工作,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合同审核是由合同承办部门发起,专业审核部门、法律审核部门以及审批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的审查活动。
第二章合同审核流程合同审核应遵照以下流程:1.合同承办人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提供签约依据,制作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资料并通过经法系统发起、跟踪合同审核流程,负责答复合同审核部门提出的询问、意见与建议。
2.合同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并行送专业审核部门审核。
3.专业审核完成后,由法律审核部门进行法律审核。
4.法律审核完成后,由本单位有权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合同审核部门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对合同进行初审和复审。
合同承办部门对审核人员退回修改的合同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不作修改的,应书面向审核人员说明理由。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履行审核程序。
定标后进行审核会签的合同,承办部门应确保合同实质性内容与中标结果一致,如存在差异,承办部门应予明确,审核部门主要对存在差异的部分进行审核。
合同采用政府部门制定的文本、公司统一合同文本或合同参考文本的,审核部门审核期限为2个工作日;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期限的,审核部门应向承办部门说明理由。
合同被回退修改的,合同承办人落实审核意见、重新提交审核的期限为2个工作日。
中标通知书对合同签约期限作出规定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发起合同审核流转,审核部门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章合同审核内容合同承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核前须确定以下内容:1.合同项目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并取得相关依据。
2.涉及当年度投融资与财务收支的合同项目,列入投融资计划、预算安排。
3.合同当事人确定方式符合规定。
4.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中标结果一致。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范文合同审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合同审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任何形式的合同审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三条合同审核是指公司针对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合同履行风险及合同法律效力等进行审查,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并规避合同风险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审核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合同审核管理部门的工作,并保证所提交的合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合同审核流程第六条合同审核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合同申请、初步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登记及档案管理。
第七条合同申请:任何部门或个人需向合同审核管理部门提出合同申请,并提交合同草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初步审核:合同审核管理部门对合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包括合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审查。
初步审核结果应向申请方及时反馈。
第九条合同审批:经过初步审核的合同申请,需提交给公司分管领导或法务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写明审批意见,并及时通知合同审核管理部门。
第十条合同签订:经过审批的合同申请,由申请方与合同相对方进行签订。
合同签订后,应由申请方主动将合同副本交由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及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登记及档案管理: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负责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登记,并进行归档。
合同归档后应定期进行备份和保管,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与完整性。
第三章合同审核人员的职责与要求第十二条合同审核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合同法律法规能力的人员,并按照公司规定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合同审核人员的职责包括:合同申请的接受与审核、合同条款的审查、合同效力的评估、合同风险的识别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提出等。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完整版)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
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核,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四)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合同审查职责,建立科学、有序、高效的合同审查体制机制,根据XX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子、分公司)、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
第三条合同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归口、分工负责、领导签发的体制机制。
第四条合同审查实行分级授权制。
根据合同的主办单位或部门、对方当事人、合同类型及金额等,由董事长授权专业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发,有利于合同的专业、高效审签。
第五条合同审查执行首办责任制。
以所属单位为主体送集团公司审查的合同,所属单位为首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以集团公司为主体的合同,具体承办合同的集团公司机关部门、直属单位或集团授权的所属单位为首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首办主体要负责解答合同的相关情况,全程负责跟踪合同的审批、履行,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负责。
第六条合同审查实行谁签字确认谁负责、责任倒查的机制。
合同主办主体以及负责合同审签的各部门、各领导要高度负责,全面认真审查每份合同的所有相关资料,从专业角度严格把关、严控风险,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本人签字确认的意见或建议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合同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后,合同送审单位应当采用电子方式送审,不允许采用纸质方式送审。
合同送审流程应当由集团公司合同主办部门或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发起。
第八条合同应当事前签订,严禁事中或事后倒签、补签合同。
第九条凡集团公司有合同范本的,应当使用集团公司的合同范本。
合同主办部门在使用集团公司合同范本时,可对可修改或补充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集团公司没有合同范本的,合同主办部门应自行起草合同文本,做到条款内容完备,表述严谨准确。
使用对方当事人起草的合同文本,合同主办部门应当予以审核。
第二章集团公司合同审查机构及范围第十条集团公司合同审查机构主要包括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集团领导。
第十一条合同审查机构应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类型,认真审查以下事项:(一)合同签约依据及资金来源;(二)专业、技术和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集团公司要求;(三)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营业范围和履约能力,以及其应具备的资格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资质证照;(四)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委托代理手续;(五)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六)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合同管理审核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流程,提高合同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管理、审核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审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司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三)合规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行业标准。
(四)效益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审核工作。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审核流程。
(二)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统计、分析。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
(四)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合同审核流程第六条合同审核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合同签订前的审核1. 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初步审核,包括合同内容、主体资格、合同标的、合同条款等。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评估。
4. 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二)合同签订时的审核1. 合同签订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签订的效益性进行评估。
4. 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三)合同履行中的审核1.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核。
2.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合同履行进度、质量、效益等。
3.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合同承办人。
(四)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时的审核1.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模板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合同评审管理,提高合同评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合同的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工作应加强内外部协调合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工作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第二章合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合同评审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第九条合同评审应当注重合同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条合同评审应当注重对合同条款的清晰、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
第十一条合同评审应当注重合同的保密性,对涉密合同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评审应当注重合同的合规性,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评审应当注重合同的经济效益,对合同的成本、收益进行评估分析。
第三章合同评审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合同评审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合同评审人员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认真负责,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十七条合同评审人员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合同评审人员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合同评审人员应当加强对合同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四章合同评审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评审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合同评审工作的规范进行。
合同审核管理办法(定稿)
合同审核管理办法(主责部门:总经理办公室)编制刘建军日期2018.12审核王盈源日期2018.12审批王迅日期2018.12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各层级人员合同审核,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能够合法、有效、顺利地履行,避免或降低因合同带来的风险,明确合同审查的权责划分、审核要求等,特制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3.术语及定义3.1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中梁物业或区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作为一方,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或者具有合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3.2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具体形式包括:对外签署的任何合同(书)、协议(书)、承诺(书)、说(声)明、证明文件、函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本。
4.职责与权限4.1.送审部门权责4.1.1申请合同起草、审核、修改等立项事宜。
4.1.2根据合同审核需要,配合法务说明合同订立目的、基本、必要情况。
4.1.3根据法务风险提示意见,收集提供合同审核和签订前的必要材料。
4.1.4申请合同拟定、修改、定稿审核,与合同相对方沟通、谈判并提交决策层审批。
4.1.5对接归档部门确认已签合同原件归还日期,签收、验收、回收合同原件。
4.1.6凭借合同配套材料、发票(若有)/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必要材料申请财务事宜。
4.1.7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如有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应当立即上报直属领导,必要时可申请法务介入。
4.2.决策层权责4.1.1提供决策,负责合同的逐级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4.1.2判断合同的主要商业风险,并予以逐级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4.3.总经理办公室权责4.1.1根据各部门需求出具函件、文件、说明、解释等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
4.1.2负责合同法律风险的审核、分析、把关。
4.1.3负责提出合同内容及配套材料的法律风险意见。
4.1.4根据合同审核法律意见对需要签署的合同予以修订、交涉、定稿、审批。
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制度范文
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制度范文合同审核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所有的合同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合同审核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审核程序、管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
第四条合同指公司与其他机构或个人之间已达成共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五条达到下列任何一项条件之一,即属于本制度所指的合同:1. 合同金额超过本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2. 牵涉到公司重要利益的合同;第二章合同审核程序第六条合同的审核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第七条初审阶段负责人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主要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复审阶段负责人由公司领导班子确定,主要负责对初审通过的合同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并核对合同的内容没有错误和疏漏。
第九条终审阶段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主要负责对初审和复审通过的合同进行终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对重大合同进行最终的判断和审批。
第十条合同的审核程序按照初审→复审→终审的顺序进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为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本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系统,并委托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归档和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合同的电子存档和归档;2. 合同的查阅和查询;3. 合同的过期提醒;4. 合同的执行进度监控。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人员应掌握合同管理系统的使用技能,并对合同的归档和跟踪管理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的归档应按合同的类型、金额、有效期等属性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命名和编号。
第十五条合同的查阅和查询应具备简单、方便和快速的特点,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需要提供合同的相关信息并助力查询。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在合同的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如果有违背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违规审核合同或管理不当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为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法务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合同审查的目标:将合同审查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控制合同法律风险。
第二条合同审查的范围:(一)原则上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重要的合同或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需经法务部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会签后方可签订。
(二)各单位对外签订的所有重要的合同或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需经本部位法务部审查,需送集团法务部审查的,按本办法规定送集团法务部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会签后方可签订。
(三)劳动合同和公司个别的特殊业务合同不在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之列,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业务部门把控。
(四)除公司由法务部直接负责的收并购、组织尽职调查项目涉及的合同外,各单位向法务部送审的合同,法务部负责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其他商务性等条款由各单位自行把控。
第三条责任分工(一)合同初审:各单位法务部门或业务部门负责拟定本单位相关业务的合同文本,各单位相关领导初审把关。
具备基本会签条件后,重要合同送集团法务部审查。
(二)合同审查:原则上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重要合同需经法务部审查;各单位对重要合同需经集团法务部审查的送集团法务部审查。
(三)合同会签:合同实行会签制度,由法务部、财务部、经办业务部门(各单位)及领导会签;(四)法务部负责人统一对外签署合同审查意见,负领导责任.预审律师对其审查合同或出具的法律意见负直接责任。
(五)法务部负责人出差期间,经审核电子版同意,可以授权预审律师对其审核的合同签署审查意见。
第四条审查要求(一)时间要求:各经办部门、各单位向法务部送审合同,应提前预留合理的审查时间,正常情况下提前三天送审,重大合同提前七天送审,特殊紧急情况可提前一天送审.法务部本着高效、优质的原则,审查合同后向经办人反馈审查意见和建议.(二)审查要求:法务部在审查合同时,要做到严谨细致。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 有封样要求的;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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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主责部门:总经理办公室)
编制刘建军日期2018.12
审核王盈源日期2018.12
审批王迅日期2018.12
修订记录
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审批人
1.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各层级人员合同审核,确保公司签订的合同能够合法、有效、顺利地履行,避免或降低因合同带来的风险,明确合同审查的权责划分、审核要求等,特制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3.术语及定义
3.1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中梁物业或区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作为一方,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或者具有合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3.2本办法中所称的“合同”具体形式包括:对外签署的任何合同(书)、协议(书)、承诺(书)、说(声)明、证明文件、函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本。
4.职责与权限
4.1.送审部门权责
4.1.1申请合同起草、审核、修改等立项事宜。
4.1.2根据合同审核需要,配合法务说明合同订立目的、基本、必要情况。
4.1.3根据法务风险提示意见,收集提供合同审核和签订前的必要材料。
4.1.4申请合同拟定、修改、定稿审核,与合同相对方沟通、谈判并提交决策层审批。
4.1.5对接归档部门确认已签合同原件归还日期,签收、验收、回收合同原件。
4.1.6凭借合同配套材料、发票(若有)/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必要材料申请财务事宜。
4.1.7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如有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应当立即上报直属领导,必要时可申请法务介入。
4.2.决策层权责
4.1.1提供决策,负责合同的逐级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4.1.2判断合同的主要商业风险,并予以逐级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4.3.总经理办公室权责
4.1.1根据各部门需求出具函件、文件、说明、解释等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
4.1.2负责合同法律风险的审核、分析、把关。
4.1.3负责提出合同内容及配套材料的法律风险意见。
4.1.4根据合同审核法律意见对需要签署的合同予以修订、交涉、定稿、审批。
4.1.5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管,必要时发出整改通告。
5.相应决策层审核内容
5.1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是否是根据公司制度予以确定。
5.2合同相对方地址、名称、电话、对接人、负责人是否填写准确、真实。
5.3合同商务条件的数据、表述、合作模式、合作条件是否与实际或者谈判内容相符。
5.4合同金额是否准确,大小写是否一致,核算是否无误,定价是否符合当地规定。
5.5相应区域及行业税率是否真实,税费金额是否核算无误,大小写是否一致,税费有无约定由谁承担。
5.6付款时间、付款方式是否有约定。
5.7收款账号及开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5.8对合同模板有所变动的,重点关注违约金金额是否与谈判内容相符。
5.9重点关注合同以外的相关或者匹配的其他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完备。
6.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内容
6.1合同条款审核
6.1.1审核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约定明确、具体。
6.1.2审核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地位是否平等、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格式条款。
6.1.3审核文字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6.1.4审核合同交易目的能否实现。
6.1.5审核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质,确认合作方是否具备合同签约主体资格、担责能力。
6.1.6审核合同种类性质是否确切。
6.1.7审核合同标的的合法性,确认合同标的是否明确、违禁、违法。
6.1.8审核合同签署方式及合同是否可能涉及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6.1.9审核合同条款,确认合同标的是否明确、特定、可履行、可交易。
6.1.10审核合同付款方式是否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制度和行业惯例。
6.1.11审核有无不利于公司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不当约定。
6.1.12审核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不当、是否合法、是否合理。
6.1.13审核合同在现有法制环境下的可履行性,有无潜在法律漏洞、法律风险等。
6.1.14审核需要的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是否完备。
6.1.15审核纷发生的可能,争议解决是否便利、高效。
6.1.16审核合同相关附件是否完备,有无内部冲突。
6.2合同关联文件的审核
6.2.1对需要审核的合同相关附件,添加进BPM/OA的关联流程进行综合审查及判断。
7.合同提交BPM/OA系统线上审批要求
合同在提交法务审核或者BPM/OA系统逐级审批前,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7.1合同中所有空白部分,均应当填写完毕,尤其诸如签约日期、联系地址、对接人员、付款节点、合同金额、收付款账户、开票信息等。
7.2除了合同相对方是中梁集团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外,其他公司签约的均应当提供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有授权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7.3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内容补充或者变更,后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BPM/OA线上审批时,应当同时提交已经签订的原合同。
7.4有合同附件的,应当将附件全部附在合同尾部,同时,BPM/OA线上审批时应当在系统中予以添加。
7.5本办法附件中的合同版本原则上在签订时不得更改,但合同审核及签订中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备注并说明,不予说明的,视为无特殊情况,合同按照常规情况予以处理;因特殊情况对本合同修改的,在审批时,修改之处应当标红,以提请所有审批人员注意。
7.6本合同的签约标的(项目)非中梁集团项目的,应当在BPM/OA系统中备注说明。
7.7涉及采购的,应当上传比价材料;长期合作或者已有合作商的,应当在审批表单备注里注明;其他类型的,所需要材料针对具体事项具体确定。
7.8合同中所有【】[]均为空白且需要填写的部分,提交线上审核/审批时必须填写完整,空白或者不需要填写的,用“/”划掉,则视为已经填写完整。
8.附则
8.1.本办法发布之前所施行的操作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8.2.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签发之日次日起执行。
9.附件
本办法发布的合同模板(即附件)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