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解析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育明考研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
宪法: 1.肖蔚云《宪法》(2008版);《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3.魏定仁、甘超英《宪法》
4.周叶中《宪法》第二版北大、高教出版社
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
6.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
7.魏定仁《宪法学》自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
刑法: 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2.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
3.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4.陈兴良《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5.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中国刑法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刑事诉讼法:1.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
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
4.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人大出版社
民法: 1.魏振瀛《民法》(第三版)
2.陈华彬《物权法》
3.崔建远《合同法》
4.刘凯湘《民法总论》北大出版社
5.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6.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梁慧星《民法总论》《物权法》
民事诉讼法: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民事诉讼原理》北大出版社
2.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
3.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二版)北大出版社08 国际法:《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参考书目
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必读书目 作者:不详 阅读2275次 更新时间:2005-9-11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3.(美)罗尔斯:《正义论》4.(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5.(法)卢梭:《社会契论法》6.(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7.(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8.(美)博登海默:《法理学》9.(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10.(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11.(英)梅因:《古代法》12.(古罗马)优士丁尼:《法学阶梯》13.(意)彭梵德:《罗马法教科书》14.(意)格罗索:《罗马法史》15.(德)科茨等:《比较法导论》16.(美)沃森:《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17.(德)科茨:《德国民商法导论》18.(日)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19.(日)铃木禄弥:《物权的变动与对抗》20.(英)劳森等:《财产法》21.(英)科宾:《科宾论合同》22.杨仁寿:《法学方法论》23.梅仲协:《民法要义》24.史尚宽:《民法总论》25.史尚宽:《债法总论》26.史尚宽:《债法各论》27.史尚宽:《物权法论》28.谢在全:《物权法论》29.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30.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31.周枬:《罗马法原论》32.佟柔:《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33.马俊驹等:《民法原论》34.江平:《法人制度论》35.社科院物权法起草小组:《物权法建议草案》36.王家福:《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37.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38.王泽鉴:《侵权行为法》39.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40.郑成思:《知识产权法》41.张国健:《商事法论》42.王保树:《中国商事法》43.梁宇贤:《公司法论》44.江平:《公司法教程》45.L.C.B.Gower, Gower’s principle of Modern Company law46.Hamilton,The Low of Corporations.47.David L Ratner, Securites Regulation.48.刘甲一:《票据法论》49.施文森:《保险法总论》50.(日)竹下守夫:《民事诉讼法》
民法概论
第一节 民法的涵义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主体地位平等 2、意思表示自由 3、内容大多具有等价有偿的特点 4、可分为财产流转关系和归属关系: ① 前者是通过财产交换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动态的财产关系;后者主 要指财产所有关系,即动态的财产关系。 ② 归属关系是发生流转关系的前提,流转关系是实现归属关系的方法。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甲知其新房屋南面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 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的房屋受不到阳光 照射。为此,引起纠纷。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民法教学案例》李仁玉、陈敦编著,第5页,法律出 版社,2004。)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区分的意义:适用法律、诉讼管辖与救济程序不同
第一节 民法的涵义
案例1: 某甲酒醉驾车违规超速,撞倒路人某乙致重伤。试问: (1)乙得向甲主张何种权利? (2)甲应负何种刑事责任? (3)主管机关得否吊销甲的驾照? 请从上述例子说明私法与公法的区别标准、区别实益、规范功能及二者的关系。 (《民法总则》王泽鉴,第10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案例2: 某市一个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订立了联合开发房地产的合同。合同 约定:工商局的义务是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办理涉及地块上有关土地费用减免的手续, 工商局的权利是获得建成大楼的2层以及商场;房地产公司的义务是投资。工商局履行了合 同义务;房地产公司具体从事了建设,并且领取了大楼的产权证。工商局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该项目公司交付指定的楼面和商场。请分析该工商局这一要求的正当性问题。(请从 阐明公法与私法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 (《民法总论》孙宪忠主编,第2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案例3:违章建筑
物权法定主义及物权种类_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_博士生导师崔建远
人民法院报/2005年/7月/20日/第B01版
物权法定主义及物权种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
编者按:
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群众意见。本版拟在原来“物权法研究”专题(见本版1月12日至2月23日)的基础上,结合新的物权法草案,将这一专题继续下去。
一、物权法定主义及其柔化
关于物权法定主义,主张取消者逐渐增多,坚持保留者不在少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属于后者(第三条)。笔者认为,倘若否定物权法定主义,放任当事人创设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公示及其部门首先成为问题。公示方法可能五花八门,公示部门对此是否认可亦未可知,尤其在我国公示部门极不统一的情况下,各个公示部门如何分工,第三人到哪家公示部门查询物权状况,以及如何查询,都会困扰着人们。第三人不能通过特定的程序了解当事人所设定的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保护交易安全就难以落到实处。其次,否定物权法定主义,当事人创设的权利不公示,或者虽然当事人自以为已经公示了,可是第三人不清楚这就是物权的公示,从而不知晓这就是物权。于是,该权利究竟是物权还是债权,显然难以断定,纷争可能增加和持续。在民法领域,物权和债权如此大量地大面积地无法区分,既有的许多民法制度恐怕会失去作用,众多的民法理论可能需要改写。
对此,否定物权法定主义者可能会辨白:《草案》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等物权的变动上,都采取了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模式(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八条)。如此,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便产生;尚未登记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类的物权还是物权吗?颇有否定它们为物权的意味。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考博复习资料分数线考试重点参考书-育明考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考博考试重点考试内容-育明考博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人数及报考统计
年份学院录取人数公开招考
报名人数
报录比
2013年29人约150人5:1
2014年28人约160人6:1
2015年35人约175人5:1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法学院共有14个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之间报录比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根据最新的信息,学院将会逐步增加硕博连读的名额,减少在职定向读博的名额。
3、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七七二六、七八、五三七)二、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
专业招生人数初试内容复试内容
法律史2016年约1人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选一
(100分)
②中国法律史(含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100分)
综合考试(面试100分)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一位导师:苏亦工
3、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自然辩证法。
4、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5、清华大学考博初试外语中不含听力。
6、学院并不指定外语和专业课复习的参考书。
清华大学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历年考博真题复习内部资料分数线联系导师模板-育明考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复习资料-育明考博
一、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专业招生人数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环境与能
源法学约1人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选一(100分)②环境资源法学(100分)
综合考试(面试100分)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能源法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一位导师:王明远
3、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自然辩证法。
4、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5、清华大学考博初试外语中不含听力。
6、学院并不指定外语和专业课复习的参考书。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针对清华大学民法学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考博英语课程班·专业课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博成功的基础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柒柒贰陆,柒捌,伍叁柒)
二、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年考博复试分数线(育明考博课程中心)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年份
录取成绩要求复试人数/招生人数2013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综合考试(面试)60分
45人/29人2014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司法考试试题结构及出题人一览表
卷子结构
1.卷子科目及所占分值比例
卷子一: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本卷包含以下科目:
法理学(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法制史(约占卷面分值的10%)
宪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
国际法(约占卷面分值的8%-10%)
国际私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
国际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15%)
法律职业道德(约占卷面分值的10%)
卷子二: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本卷包含以下科目:
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40%)
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5%)
卷子三: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本卷包含以下科目:
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45%)
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
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其中仲裁制度约占5%-10%〕
卷子四:由论述、案例分析、实例分析或法律文书等试题类型组成,约8—l0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本卷包含以下科目:
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20%-25%)
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
民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40%)
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
历年清华大学民商法试卷及题型分析
2005年清华大学考研专业课试题(法学)
法理学
一.简答(45')
1.举例说明法学对法律发展的贡献(15')
2.结合部门法,谈谈法律原则对于法律规则的意义(15')
3.如何鉴定良法与恶法(15')
二.论述(50')
1.法律权威的建立对遵守法律有影响,而守法的动机却是多样的,试分论述之(25')
2.试论述法律统一视域下与法律多元化视域下的习惯法(25')
三.分析(55')
1.立法者应该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去发现法律规则,有意识的把精神关系的规律性反映到立法中。如果立法者以臆想来妄为法律,会被认为是极端任性的,而如果一个私人也以臆想而妄为的话,立法者就有权利认为他是极端任性的。
请谈谈你对上面论述的理解(20')
2.赵某和马某是夫妻。一日赵某在看报纸,看到报纸上说某两夫妻平日如何恩爱,结果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闹的不可开交。平时素爱开玩笑的赵某便对马某说:“如果我们两离婚,我财产一分也不要,全部都给你。”马某正在削苹果,于是开玩笑的用水果刀指着赵某说:“口说无凭,你敢就写下来。”于是赵某遍立书一字据,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全部共有财产给马某。后来两人感情逐渐恶化,两人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割财产。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上,马某拿出赵某当时写的字据要求取得全部共有财产。赵某主张当时是马某拿水果刀逼他写的,要求分得自己应有部分的财产。主审的林法官认为,赵某无法举证出其主张的字据无效的证据。所以认定字据显示的为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是林法官判决马某和赵某离婚,马某取得全部共有财产。
试回答:
(1)法官的判决合不合法?(5')
201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 民法考研真题及答案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中传中传教授创办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201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
【育明教育解析】名词解释部分较往年相比,出题更加注重对相关基础知识点的深度考查,考查内容中规中距,没有较为偏僻的概念
1.有限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
3.债权让与
4.隐私权
5.遗赠抚养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0分
【育明教育解析】出题更加注重对相关基础知识点的深度考查,
1.谈谈民法权利的保护
2.对物权法定主义的理解
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异同
4.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5遗产法定继承的分配
三、谈谈我国法上违约金责任20分
四、对《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分析与评论20分
五、案例题20分
【育明教育解析】热点事件与知识点的结合考查,注重考查考生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
清华法学院法社会学专业考博真题复习资料考试内容参考书-育明考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社会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育明考博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法社会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
专业招生人数初试内容复试内容
法社会学2016年约1人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选一
(100分)
②法理学、法社会学(100分)
综合考试(面试100分)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清华大学法学院法社会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一位导师:高其才
3、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自然辩证法。
4、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5、清华大学考博初试外语中不含听力。
6、学院并不指定外语和专业课复习的参考书。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针对清华大学民法学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考博英语课程班·专业课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博成功的基础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柒柒贰陆,柒捌,伍叁柒)二、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招生人数及报考统计
年份学院录取人数公开招考
报名人数
报录比
2013年29人约150人5:1
2014年28人约160人6:1
2015年35人约175人5:1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法学院共有14个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之间报录比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一、名词解释
1、相对权
2、有限责任
3、善意取得
4、实用新型专利
5、邻接权
二、简答题
,谈谈我国民事法律1、结合我国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3、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4、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
5、代理权的滥用及法律后果
6、法人有无人格权
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8、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三、试述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
四、设计未来的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
五、有关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清华大学2005年民法学试题解析
、名词解释1、相对权:相对权,亦称对人权,是指须特定相对方协力的权利,以债权为典型。它与绝对权(以型)相对。
2、有限责任
此处考查的知识点似乎是:法人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
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
3、善意取得
推荐阅读孙鹏著《物权公示论》第六章第三节
江帆孙鹏主编《交易安全与中国民商法》第三章(江帆执笔)
4、实用新型专利(试卷上印的是“实用新颖专利”一一如
果我没记错的话)一些教材并未给此定义,不过吴汉东主
编的《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生版社2002年
第二版)及陈美章主编的《知识产权法》(专利文献由版
社1993年版)引用了国务院专利
法实施细则中的表述
具体可查阅现行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
5、邻接权
注意:(1)触及邻接权的性质或权源(可参见刘春田主编
《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生版社2002年第二版相
关章的章末复习提要部分)
(2)顺便简洁提及所谓图书专有由版权的性质
二、简答题
中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题2003-20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
入学考试题
1
目 录
第一部分同步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部分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部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2000-2005)
第四部分全国著名法学院校硕士生入学考试题(2003-2005)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武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法学
·200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诉)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刑法专业试题
·200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刑法专业(侦查方向)试题(1)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刑法专业(侦查方向)试题(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刑法专业综合(法理、宪法、刑诉)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刑法专业试题
民商法学
·200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民商法专业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民商法专业综合(民事诉讼法法、法理学)试题
·200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民商法专业综合(民事诉讼法、商法、法理学)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民商法专业试题
经济法学
·200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经济法专业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民商)试题
·200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经济法专业综合(民商、法理)试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经济法专业试题
3
国际法学
·200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5)
清华大学比较法学专业考博历年真题考试内容复习资料分数线经验分享-育明考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复习资料-育明考博
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专业招生人数初试内容复试内容
比较法学约2人
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选一(100分)
②比较法学(100分)综合考试(面试100分)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两位导师:高鸿钧王洪亮
3、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自然辩证法。
4、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5、清华大学考博初试外语中不含听力。
6、学院并不指定外语和专业课复习的参考书。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针对清华大学民法学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考博英语课程班·专业课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博成功的基础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柒柒贰陆,柒捌,伍叁柒)
二、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年考博复试分数线(育明考博课程中心)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年份
录取成绩要求复试人数/招生人数2013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综合考试(面试)60分
45人/29人2014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2012年08月02日
1.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
6.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8.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3.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社科1998
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政法2002
15.知识产权法(王兵老师)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21世纪教材,北大/高教版
16.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陶毅老师)
陶毅《新编婚姻家庭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许章润教授法理学书单精简版
说明:该书单源自许章润教授法理学课程安排,为方便广大考研同学与法理同仁学习研究,特此贴出,希望大家在新学期学习进步。部分文章未公开发行,不在本版本中列出。原书单中注明为某专著的部分章节的,在本书单中仅列出书名(一部分进行了如此处理)。
清华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历年考博真题考试内容复习资料分数线专业推荐信-育明考博
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复习资料-育明考博
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博考试内容分析(育明考博辅导中心)专业招生人数初试内容复试内容宪法学与
行政法学约5人①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选一(100分)②宪法学、行政法学(100分)综合考试(面试100分)
育明考博辅导中心张老师解析:
1、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博的报录比平均在5:1左右(竞争较激烈)
2、本专业有三位导师:王振民、林来梵、何海波
3、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和自然辩证法。
4、初试英语拉开的分差较小,两门专业课拉开的分差非常大。要进入复试就必须在两门专业课中取得较高的分数。专业课的复习备考中“信息”和“方向”比单纯的时间投入和努力程度更重要。
5、清华大学考博初试外语中不含听力。
6、学院并不指定外语和专业课复习的参考书。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针对清华大学民法学专业考博开设的辅导课程有:考博英语课程班·专业课课程班·视频班·复试保过班·高端协议班。每年专业课课程班的平均通过率都在80%以上。根植育明学校从2006年开始积累的深厚高校资源,整合利用历届育明优秀学员的成功经验与高分资料,为每一位学员构建考博成功的基础保障。
(清华大学法学院考博资料获取、课程咨询育明教育张老师叩叩:柒柒贰陆,柒捌,伍叁柒)
二、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年考博复试分数线(育明考博课程中心)年份
录取成绩要求复试人数/招生人数2013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综合考试(面试)60分
45人/29人2014年外语50分、专业课60分
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考研经验-皮正德
2017年清华民商法考研经验
17年初试第一400分(政治75、英语83、法学综合112、商法学130)。复试第一437分(笔试面试具体分数未公布)。简单谈下自己的备考经验,给大家做一个参考,但是方法还是要找适合自己的,祝大家考研顺利。
主要分五个部分:时间规划、参考书目、各科经验、复试、其他。
一、时间规划
(一)四月中旬至五月初:搜集信息,购买资料,制定计划。定下学校之后就在考研帮、学校BBS上找相关的信息——往年录取情况、经验贴。然后联系往年考上的师兄师姐请教初试经验、确认参考书目。书到了之后就根据书的厚度、初试所占比重、自己阅读情况大致制定了考研的复习计划。讲到计划忍不住提两句,千万别把自己的计划定的太死、太精确,你没办法永远保持相同的状态一直到考研之前,乱七八糟的事情和情绪上的起伏都会影响到复习,我自己定的计划弹性就比较大。(事后也确实证明了,期末考试,六月份去安徽比赛等等基本没有打乱自己的复习计划。)
(二)五月初至六月中旬:英语单词和肖秀荣精讲精练&1000题。本人大学英语6级只考了490分,高中还是理科生,这个阶段基本上在补这两块儿的短板。
(三)六月中旬至七月初:期末考试。
(四)七月初至九月底:精读专业课,做笔记!做笔记!做笔记!因为越到后期笔记越重要。
(五)十月初至十二月中旬:背诵笔记,英语精做真题,政治练选择题,背诵大题。
(六)十二月中旬至考前:调整心态,规律作息,适应考试节奏。
二、参考书目
(一)商法学
1、施天涛《商法学》(精读)
2、施天涛《公司法学》(精读)
3、朱慈蕴《公司法原论》(精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试题及解析
一、名词解释
1、相对权
2、有限责任
3、善意取得
4、实用新型专利
5、邻接权
二、简答题
1、结合我国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谈谈我国民事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2、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
3、形成权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
4、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
5、代理权的滥用及法律后果
6、法人有无人格权
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8、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三、试述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
四、设计未来的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
五、有关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清华大学2005年民法学试题解析
一、名词解释
1、相对权:相对权,亦称对人权,是指须特定相对方协力的权利,以债权为典型。它与绝对权(以型)相对。
2、有限责任
此处考查的知识点似乎是:法人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
3、善意取得
推荐阅读孙鹏著《物权公示论》第六章第三节
江帆孙鹏主编《交易安全与中国民商法》第三章 ( 江帆执笔 )
4、实用新型专利 ( 试卷上印的是“实用新颖专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 一些教材并未给此定义,不过吴汉东主编的《知识产权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第二版 ) 及陈美章主编的《知识产权法》( 专利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引用了国务院专利
法实施细则中的表述
具体可查阅现行国务院专利法实施细则
5、邻接权
注意:(1)触及邻接权的性质或权源(可参见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版相关章的章末复习提要部分)
(2)顺便简洁提及所谓图书专有出版权的性质
研习者原谅)
5、代理权的滥用及其法律后果
《民法原论》(上)有明确的相关表述不过
a.代理人滥用复任权(即擅自复代理)是否亦应属代理权的滥用
b.代理权的滥用的法律后果是否涉及表见代理
我对此尚存疑问,望斑竹指点
6、法人有无人格权
可参考《民法原论》(上)及马俊驹教授的论文《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探讨》、与民法典编纂有关的讲座、论坛上的发言,以及其弟子梅夏英的主张,这些可参见马俊驹教授最近主编的有关民法典制定的一本书或有关法学网
站除此之外,有必要注意:
(1)尹田的三篇论文:《论一般人格权》《论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论法人人格权》
(2)薛军的两篇论文《法人人格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析》《人格权的两种基本理论模式与中国的人格权立法》
(3)马俊驹、张翔《人格权的理论基础及其立法体例》(4)马俊驹、张骏(?)的发表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上的那篇关于人格权立法问题的论文
(5)法人有无人格权与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法律效果(如
得否精神损害赔偿)不是一个问题
(6)法人有无人格权与法人有无人格不是一个问题
易言之, a.人格权人格权利能力的关系需厘清
b.本题作答无法回避法人的本质人格权的本质
(7)本题作答似乎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无涉,糟糕的是,23号我却写到答题纸上了很遗憾——我与马教授、梅夏英副教授的观点不一致
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注意题干与 "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 " (清华大学1999年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
二、简答第4题)稍有不同
8、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崔建远韩世远著《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阐述很散
三、试述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的法律后果
a . 试卷上将"未成年人’、印为"未年人"
b . 我个人觉得这道题是整张试卷中出的最好的一道
c . 此题与未成年人的智力状况等、未成年人纯受利益、法定代理转承责任等亦有涉
四、设计未来的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
此题曾在2002年(?)考过,只是措辞有丁点差异,不再多言五、有关合同解除的案例分析
这道题是整张试卷中我答得最差劲儿的一道 :( 实在不敢置喙注意: 崔建远《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 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三期 )
二、简答题
4、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注意:(2)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的行为能力限缩(受王洪亮老师《身份权限缩之研究》文题启发,草创此语,望民法研习者宽谅)6、法人有无人格权
(5)法人有无人格权与侵害法人人格权的法律效果(如得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