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货物贸易改革试点相关问题解答.doc
CDC综保区业务介绍
2010年7月
简要内容
1
综保区介绍
2
援引的法律、法规
3
海关、商检重要新政策
4
报关、报检流程简介
5
一般贸易、删改单
6
案例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将原来的保税区、出口加工区、 保税物流园区,以及港口的功能集于一身,凡在上 述四个区域内可以开展的业务在综保区内都可以进 行,是目前国内功能最全的监管区域。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海关最新法规及公告
海关总署2010年第22号公告
• 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货物实行电子账册 (电子账册第一位标记代码为“H”,简称H账册;减免10年6月30日前完成 建立电子账册和导入数据等前期工作。
1、转出企业报出境备案清单 2、转入企业报进境备案清单 3、无需做转入/转出单 4、货物由物流中心承运短驳运输,时间不受海关工作时 间限制
区内货物流转
2346 2336
1、原A区(2336)需在QP作备案清单申报
2、2346只需在系统中生成转入/转出单,无需QP申报
3、一份转入/转出单对应一份备案清单
• 对诚信守法企业的低风险出口货物,海关计算机系统 对电子数据报关单完成电子审核后,快速放行。纸质 报关单证有“事后交单”和“现场交单”两种方式供 企业自主选择。
• 必然要求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管理介绍
• 适用范围----主要针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 分类依据----守法状况、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海关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关于机构改革后业务办理指引的通告
各进出口相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和队伍划入海关。
截至目前,苏州工业园区
海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已基本到位。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机构规格副厅级,管辖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各
项海关管理业务。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是受南京海关直接领导,按授权负责指定口岸和区域范围内海关各
类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办理具体海关业务,反馈执法作
业结果;完成南京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现有正处级机构6个,包括4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处(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处、企业管理处;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驻唯亭办事处、驻娄葑办事处。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关结合具体情况对各内设机构及下设办事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原。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关于机构改革后业务办理指引的通告
各进出口相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和队伍划入海关。
截至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已基本到位。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机构规格副厅级,管辖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各项海关管理业务。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是受南京海关直接领导,按授权负责指定口岸和区域范围内海关各类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办理具体海关业务,反馈执法作业结果;完成南京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现有正处级机构6个,包括4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政工处(党委组织宣传部)、综合业务处、企业管理处;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驻唯亭办事处、驻娄葑办事处。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我关结合具体情况对各内设机构及下设办事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原
苏州工业园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原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各处科室工作内容已重新整合优化。
为便于企业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现将涉企相关的处科室名称、简要职责、办公地点及时间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2019年3月6日。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商贸物流运营中心示范区发展规划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商贸物流运营中心示范区发展规划方案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商贸物流运营中心示范区发展规划方案目录TOC \o “1-3“ \h \z \u 一、示范区成立背景41、园区工业化转型的迫切需要42、园区国际化提升的客观反映43、园区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54、现有功能区域的政策叠加和超越5二、示范区战略定位与目标5(一)示范区战略定位51、高效便捷的虚拟口岸62、内陆型的物流枢纽63、繁荣的商贸市场64、物流商贸人才集聚的高地7(二)发展目标71、近期目标72、中长期目标8三、示范区目标业务8(一)重点发展业务8(二)业务详述91、保税仓储保税加工92、对外贸易103、国内外采购、分销和配送114、口岸作业11四、示范区目标业务实施策略12 (一)口岸战略关系缔结121、虚拟口岸的定位132、口岸合作内容143、合作模式14(二)产业链优化拉伸151、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基础152、园区产业链分析173、以产业链为基础可拓展业务174、产业链优化措施19(三)贸易业务的推动201、产品引进的标准202、产品引进的目标对象:20 (四)高效服务平台搭建201、高效的服务体系212、通关便利化213、商品展示平台的建立215、配套商业设施建设226、协同信息平台构建22(五)中介服务齐全23五、策略实施的保障体系23 (一)政策支持体系231、通关政策232、税收政策243、外汇管制政策254、成本扶持政策255、财政政策266、土地、规划支持267、法律法规体系278、人才政策27(二)管理创新机制27(三)地方支持系统281、口岸配套设施建设282、园区配套设施建设283、生活配套设施284、信息网络系统285、交通运输服务296、金融保险服务297、社会中介服务29(四)支持措施291、建立综合服务信息平台292、与各银行开展协作293、在商贸发展初期提供特定区域优惠对商贸企业进行展示294、完善宣传渠道295、提供生活条件便利29一、示范区成立背景1、园区工业化转型的迫切需要94年开发至今,苏州工业园区累计引进外资生产型项目2800多个,内资生产型项目*****多个,年进出口额已超过500亿美元,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重要的制造业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2022年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岗位技能竞赛题库(单选)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2022年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岗位技能竞赛题库(单选)1.__________不属于加工贸易货物。
[单选题] *A.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B.加工贸易项下的加工成品C.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正确答案)2.某经营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海关发现该企业尚有超期未报核手册,海关______________。
[单选题] *A.不予办理手册设立手续(正确答案)B.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后予以办理手册设立手续C.可以在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银行保函后予以办理手册设立手续D.可以在企业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其办理手册设立手续3. 加工贸易企业进口消耗性物料,应受__________限制。
[单选题] *A.企业性质B.贸易方式C.单独进口D.商品用途(正确答案)4.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从____起开始计算。
[单选题] *A.手册设立之日B.不作价设备进口之日(正确答案)C.合同签订之日D.设备结转进口之日5.在商品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情况下,进料加工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之间串换的非必要条件是____。
[单选题] *A.同品种、规格B.关税税率为零C.同数量D.同价格(正确答案)6.海关对经营企业因申请加工贸易手册两次以上延期而收取的海关保证金资金属于____。
[单选题] *A.税款类保证金B.风险类保证金(正确答案)C.案件类保证金D.取保候审保证金7.下列关于加工贸易货物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因质量问题可以返还供货商进行退换B.经营企业可向海关申请来料加工项下的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C.出口产品如属于应征出口关税的,海关应照章征税(正确答案)D.经营企业可以直接使用非保税料件,待手册核销时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8.下列关于加工贸易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经营企业可以是外贸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B.经营企业可以是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C.加工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正确答案)D.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均须在海关注册登记9.某加工贸易生产企业申请内销手册项下副产品一批,应计征缓税利息,起征时间应为: [单选题] *A.手册设立之日B.首批料件进口之日(正确答案)C.副产品所对应的料件首次进口之日D.最后一批料件进口之日10.某企业2015年2月1日出口一批运动服,于2016年3月1日退运进境,但该出口成品对应的加工贸易手册已核销结案,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
苏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苏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细化分解表序号主要任务责任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力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走在前列(共8项)1 进一步清理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正面清单”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物价局、法制办,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2014年底前市、市(县)区公布清理后的政府行政权力清单。
2014年底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梳理政府性基金目录。
根据统一部署,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公布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2016年底初步建立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根据统一部署,初步建立职责定位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优化审批事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
2 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分职能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2014年启动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每年编制政府向社会转移事项目录和对接目录。
2016年实现常态化管理,研究开发建设市级机关职能管理信息系统。
序号主要任务责任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3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各主管部门2014年出台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成本规制办法。
1.配合制定并印发《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指导目录》;2.做好市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和政策指引工作;3.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与政府采购目录的衔接工作。
2015年各责任单位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
1.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限额标准、操作流程等工作;2.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3.指导推动各市、区开展购买服务改革工作;4.出台《苏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绩效评价与后续购买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问题解答.doc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问题解答11银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问题解答名录管理问题1:关于企业名录变动情况银行如何把握。
1)企业在银行开立信用证时,名录状态为“A”,在收到单据准备付汇时,发现企业名录状态变更为“B”,银行针对此笔付汇时是否需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2)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银行给企业进行出口融资,此时名录状态为“A”,在企业收回款项时,发现企业名录状态变更为了“B”,银行针对此笔还款是否需要进行电子核查?答:根据汇发[2011]39号文所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对于B类企业,银行在信用证开证和出口融资放款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对于上述跨分类监管期的情形,企业成为“B”类时,已经办理了信用证开证或出口融资放款(当时无需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已经越过了“B”类企业电子数据核查的实施环节。
因此,在企业信用证付汇和出口融资回款时,不需要电子核查。
问题2:试点地区企业在非试点地区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非试点地区银行是否可以通过该银行在试点地区网点查询企业分类状态,而不需企业主动说明?答:可以通过该银行在试点地区网点查询企业分类状态。
* 贸易外汇收支问题3: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时,应当如何进行单证审核?答:试点地区银行为名录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应当根据企业的分类状态,分别进行单证审核。
对A类企业的转口贸易、退汇以外的业务,若企业通过银行柜台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以下简称收支申报)的,银行应当在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后,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
若企业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收支申报的,银行可先行根据企业的结汇或划转指令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转,并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核对企业申报的待核查账户入账资金性质是否符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贸易外汇收入;对于两者不一致的,银行应当及时报告外汇局,外汇局将按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处理。
综保区(综合保税区)详细介绍-精品
基本情况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为5.28平方公里,分为东、西两个围网区。 西区为原出口加工区A区,面积1.4平方公里。东区包括原保税物流中心(B型) 0.5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B区1.5平方公里及新开发建设的口岸作业区1.88平方 公里。 苏州综合保税区担负着为苏州工业园服务的任务,其功能定位于:为苏州 制造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口岸物流、国际分拨配送、生产加工、国际贸易 等一体化服务。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业。使苏州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上海港、 浦东空港在内陆地区的重要喂给、疏散港,从而把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建成
自由港
主要功能分析
1、保税仓储与物流
保税仓储物流衍生出的进出口分拨功能是综合保税区的特色功能,向前延伸提供进出口贸 易代理的金融服务,向后延伸提供集装箱堆场服务和运输配送服务。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利 用综合保税区政策的便利积极与商业、金融业、会展业等相关行业合作成为综合保税区内
仓储业拓展增值服务的重要方向。
6、检测、检验和售后服务 综合保税区对区内货物无限期的保税政策使得跨国公司可以把一些零部件长期储 存在综合保税区内,以便随时响应售后服务部门的需求。
7、港口通关功能
与进出口有关的报关、报检等业务部门会相继入驻综合保税区。从目前综合保税区的运作 情况来看,这些部门的办公地方会集中在一个大楼,为企业的进出口提供“一站式”的服 务。
1、建设高效便捷的虚拟口岸,成为内陆地区“大通关”的示范区
2、打造功能完备的物流枢纽,成为区域性的货物集散中心 3、培育繁荣发达的商贸市场,成为华东区重要的采供销平台 4、集聚高层次的商贸物流人才,成为吸纳培养人才的高地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于2008年7月23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中国首家空港型 综合保税区,兼有“港”和“区”的双重特性,即在已有国际港口区位优势和已有保税 区政策优势的基础上实现“区港一体、港区联动”。综保区用地分为南北两区,总规 划面积5.944 平方公里:南区为2.726平方公里;北区为3.218平方公里。管委会拟将 综保区分为两大功能区:口岸操作区及保税功能区。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报检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报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输入和输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合保税区”)货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申报和报检。
第二条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园区办事处综合科负责依据《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进出综合保税区货物实施的申报、报检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进出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在办理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报。
按本规定需实施报检的,应通过CIQ2000系统进行报检。
符合条件的,可实行电子申报和电子报检。
第四条未经申报确认可以放行,或未报检,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擅自实施进出区货物调离的企业,将被认定为缺乏诚信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实施从严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
涉及违法的,检验检疫机构将依法对其从严处罚。
第五条因目前综合保税区的转口贸易较少,所以转口贸易货物的报检的具体要求暂不在本实施细则中详细列明,执行时可参照相似条款。
第二章境外输入综合保税区应检物的报检第五条境外输入综合保税区的集装箱、旧机电产品等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属卫生检疫的应检物;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如木包装、木衬垫物等)和其它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等属动植物检疫范围区的应检物,需实施报检。
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和必要的检疫、卫生处理。
第六条境外输入综合保税区的固体废料、旧机电、成套设备和特殊物品,需实施报检。
检验检疫机构按相关规定实施检验。
第七条除上述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需报检应检物以外的境外入区货物,只需申报,不需报检。
但海关需办理通关手续的《目录》内商品,可以向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领取检验检疫通关证单,但无需实施检验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验证。
解读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2006年12⽉17⽇,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苏州⼯业园区开展具有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在原有的保税物流中⼼(B型)和出⼝加⼯区A、B区进⾏“政策叠加、功能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整合后的区域,命名为“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
2007年8⽉28⽇,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通过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建成中国⾸个“综合保税区”。
2008年2⽉26⽇,位于苏州⼯业园区内的友达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申报的第⼀票海陆联运出⼝货物成功通过太仓港出境。
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与太仓港实现“⽆缝对接”,建成全国⾸家“虚拟海港”。
2008年7⽉7⽇,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观了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对保税区建⽴虚拟空、海港,实⾏区港联动,提⾼物流效率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勉励苏州⼯业园区不断创新,继续承担改⾰试验的重任。
关键词⼀创建现代商贸物流运营平台 1994年,中国与新加坡政府联合规划的苏州⼯业园区批准成⽴。
经过14年的开发建设,苏州⼯业园区如今成为先进产业的聚集地、外商投资的密集区,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的先⾏区。
如今,以电⼦信息、精密机械、⽣物制药、新材料为主导的⾼新技术产业在园区快速地成长,这些领域内的企业尤其需要通过优化供给链来降低流通成本,以“订单络化、物流全球化”的便捷⾼效,为企业发展推波助澜。
如今,苏州⼯业园综合保税区的业务辐射23个省市,服务的⽣产企业超过2000家,12通道全⾃动智能⽆⼈值守卡⼝、12000平⽅⽶国际⾼标准绿⾊环保监管仓库、全天候开放⼀站式服务⼤厅……这些不但吸引到国药控股、锐绮、中国国际航空、民⽣轮船等近20家公司的⼊驻,⽽且以整合的资源、叠加的政策、创新的模式,为加⼯贸易的转型升级提供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苏州⼯业园区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的确定,积极创建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配合国家制定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相关标准,探索物流信息共享、提⾼物流效率的信息化建设思路和模式,并进⼀步建设完善的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和⾼效的物流营运信息化⽀撑体系,加强各物流企业、物流客户、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协同管理、协同经营机制的建⽴,从⽽达到强化政府管理部门对物流企业、物流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宏观调控,提⾼物流企业的营运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标。
苏州工业园综保区进出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分析与除害处理
以确定, 不可能通过风险分析来确定其需要采取的
Q A h n INC eg
( uhuE t —x npci n u rni ueu S zo ins 10 1 hn ) Szo nr E iIsetnadQ aat eB ra , uhuJ gu25 2 ,C ia y t o n a
Ab ta t T e q a a t e s t s o nr —x tw o a k n tr l i h n e r td F e rd o e o sr c : h u rn i t u f e t e i o d p c i g ma ei s n t e I tga e r e T a e Z n f n a y a
20 0 2年 3月 , 联合 国粮农 组织 ( A 国 际植物 F O) 保护公 约秘 书 处颁 布 了木 质 包 装 植 物 检 疫 措施 标 准 (S M第 l ) 国 际贸易 中木 质包 装 材料 的管 IP 5号 《
货物 , 但木质包 装是 林木 有 害 生物 传播 和扩 散 的重
关键词 : 综合保税 区; 木质 包装 ; 疫 ; 检 除害处理
Q a nieA a s n et l ia o f nr— x u r t nl i adP s Ei n t no E t E i a n ys m i y t
W o d P c i g Mae il tS P I tg ae r e T a e Z n o a k n tras a I ne r td F e r d o e
S z o n u t a r wa e iwe u h u I d sr lPa k i s r ve d,t e me h d fp y o a iay te t n r lo d s u s d t r vd h h t o s o h ts n tr rame twe e as ic s e o p o i e t e q aa t e a d is e t n o o a k g tras a d d v lp n n p l ain o l r aie p c i g mae u r n i n n p c i fwo d p c a e mae il n e eo me ta d a p i to fat n tv a k n td— n o c e asi h ne r td Fre Tr d n t ce t i ee e c s l n t e I tg ae e a e Zo e wi s ini c rf r n e . h f Ke wo d i tg ae r e ta e z n y r s:n e r td fe rd o e;wo d p c i g;q a a tn o a kn u rn i e;p s lmi ai n e tei n t o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苏州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苏州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苏州工业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1995年7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实施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中国和新加坡合作开发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第三条海关在园区内设立机构,依法履行海关职责。
第四条园区内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向海关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海关手续。
第五条园区内企事业单位进出口货物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财务、会计帐册和经营管理资料,便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使用、销售、库存等情况实施监管和开展海关稽查工作。
第七条园区内企业应与园区海关实行电子计算机联网,对园区内进出口货物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进行报关。
第八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派员在园区内企业中实施监管,有关企业应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便利。
第二章对园区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第九条园区内进出口货物应由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向海关如实申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和其它有关单证,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十条园区内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货物、物品,仅限在园区内使用。
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运往园区外出售、转让。
如需在园区内转让或移作他用,须事先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综合保税物流园区操作简介
2009-06-02
W W W. W E L L C O R P. C O M . C N
6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一线(至境外)出口操作流程
企业提供单证 租船订舱 填写操作确认单
联网监管系统录入并发送信息
H2000系统录入
预定海关监管车
接收南京电子数据回执
现场接单
海关单证审结,加封,放行
18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一站式服务平台-新产品备案界面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一站式服务平台-单证录入申报界面
2009-06-02
W W W. W E L L C O R P. C O M . C N
20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一站式服务平台-单证申报信息界面
2009-06-02
9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二线(从普通区域转入)所需单证
单证 发票/装箱单 外汇核销单 手 册 加工贸易需要 报关委托书 报检委托书 出入库委托书 合 同 法检商品需要 法检商品需要 换证凭单/条 特殊要求 正/副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正本
2009-06-02
W W W. W E L L C O R P. C O M . C N
W W W. W E L L C O R P. C O M .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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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业务流程简介
综保区海关监管关联系统
宏高 E-Logistics
进出 仓库 数据 通关数据 发送海关 系统比对 结果回执
一站式平台(海关端)
宏高 WMS
一站式平台(企业端)
QP预录入 一站式平台(海关端): 单证比对(报关单-转入/出单) 实货比对(单证申报重量-卡口采集重量)
金关二期试点问题答疑汇总201902
金关二期操作实务100问金关工程二期经国务院批准立项,是“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
金关工程二期为国家、社会公众提供海关业务服务和信息资源服务,为构建开放型国家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金关工程二期已于2018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正式上线运行。
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金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为海关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由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等多个分系统组成。
一、基础篇1、南京关区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如何?南京关区2017年底启动金关二期测试工作,选取南通、苏州园区、张家港等四个关区进行首批实单测试,为试点推进积累数据。
2018年1月起园区海关首票测试成功并运行至今,总体情况良好。
2、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有哪些组成部分?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金二的重要二级系统,由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等多个分系统组成。
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延续现有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基本形式,总体上仍设置有建账、扣账、核账三大环节,结合料号级管理,风险分析,智能化作业,分层级管理等要求进行整合设计,打造新型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模式。
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实施更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料号级管理,料号级备案、料号级清单核注底账、项号级通关、料号级核销。
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建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对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无纸化作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审核。
3、南京关区是如何安排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切换步骤的?南京海关采取分步推广方式推广应用金二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按照总署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5日起,在部分企业开展测试,并自2019年4月1日开始在苏州、苏州工业园区、无锡、盐城和昆山海关,分别应用手册和电子账册系统,其他海关推广应用也于6月10日开始。
【精品推荐】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精品推荐】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卓越管理智库精心制作,多年企业咨询,精品管理word模板,值得您下载拥有!2019年1月摘要陕西航空产业综合保税区是结合我省省情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特殊经济区域。
综合保税区给国家在航天类物品的开发与创设、实验集散地的建立、世界级航空商品的再生制作重点建设、进一步增强外贸合作、加强我国与世界经济的互通有无等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由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对综合保税区构成了挑战,以及由于综合保税区自身存在着弊端和问题,导致了综合保税区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必须增强政府服务功能破解综合保税区发展难题,实现陕西航空产业综合保税区协调持续发展。
关键词:综合保税区;政府;服务;功能;研究AbstractThe Shaanxi aviation industry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is a special economic area of our province. The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our national aviation high technology research, design and test center,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rnational aviation products manufacturing center, expanding foreign trade with two domestic and foreign market etc…For the development and changement of the world economy, bring lots of challenges to the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as well as the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has its own shortcomings and problems, caused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is restricted, we must strengthen the government service function to crack the development problems of the comprehensivebonded zone, to maintai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haanxi aviation industry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Key words: 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The government; Service; Function;research目录摘要........................................................................................................................... ................ - 4 -ABSTRACT ................................................................................................. ..................................... - 5 -第一章:绪论 .......................................................................................................................... ........ - 8 -1.1研究背景 ....................................................................................................................... - 8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 - 9 -1.2.1研究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以苏州工业园综保区为例
∗作者简介:胡克宏,南京海关海关二级总监,上海海关学院客座教授;叶芸,南京海关自贸处副处长㊁三级调研员;王立凯,南京海关四级调研员;梁思思,南京海关一级主办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以苏州工业园综保区为例胡克宏㊀叶㊀芸㊀王立凯㊀梁思思∗㊀摘㊀㊀要:综合保税区是国际贸易㊁产业合作的重要平台㊂当前,国际经贸竞争新格局对综保区发展构成较大压力,国内国际双循环对综保区定位提出新命题,新技术革命对综保区监管提供新手段㊂基于上述观点,本文紧紧围绕 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 主题,以全国首家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为研究对象,结合综保区的历史开放基因以及管理现状,分析得出目前综保区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 境内关外 理念亟待转变;二是区内外优惠程度出现 倒挂 ;三是监管流程手续繁琐;四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㊂基于以上研究,本文从功能定位㊁政策供给㊁海关监管模式㊁政府联合监管和法律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策略建议:一是建立国内国际双向便利的贸易制度体系;二是建立适应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三是优化账册管理㊁便利卡口进出;四是探索信息化联合监管;五是提升依法治理水平㊂关键词:综合保税区;双循环;智慧海关;贸易便利化㊀2023年7月5日 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苏州工业园区时指出,要继续扩大国际合作,努力打造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㊂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 综保区 )作为我64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在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㊁融入全球产业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建设高科技园区的重要载体㊂苏州工业园综保区获批成立于2006年12月,是全国首家综合保税区,近年来区内保税研发㊁保税维修㊁ 保税+ 等业态持续发展壮大,但受国际经贸竞争㊁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等多重因素冲击,经济全球化深度调整㊁产能外迁等影响, 两头在外 的苏州工业园综保区发展压力重重,亟待突围㊂一㊁综保区面临的发展形势(一)国际经贸竞争新格局对综保区发展构成较大压力综保区建立以来,以引进外资㊁ 两头在外 的生产贸易模式为主,尤其在我国电子产品零部件进口非零税率㊁电子成品进口零税率的情况下,尤其适合发展电子产品的加工贸易制造业㊂随着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低端产业面临 存量转移 增量流失 压力㊂以手机㊁笔记本电脑㊁集成电路等为代表的电子产品是综保区进出口的绝对主力,目前相关产业日益遭受东南亚地区的冲击㊂越来越多的电子制造大厂在越南等地投资建厂,不仅是三星㊁苹果㊁OPPO㊁VIVO㊁小米等重要品牌手机,伯恩光学㊁蓝思科技等上游零部件厂商也在越南设厂生产㊂综保区进出口业务面临较大竞争压力,2023年1 10月,苏州工业园综保区集成电路出口231 1亿元,同比下降56%㊂(二)国内国际双循环对综保区定位提出新的命题一方面,中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引擎,中国市场㊁中国订单成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㊂综保区作为订单式生产基地,需要融入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㊂另一方面,随着综保区的发展, 龙头企业带动周边配套 的产业群日益成熟,综保区内企业从以往 两头在外 V字型,逐渐变为 两头内外兼有 的X型㊂综保区自身的政策设计等需要重新考量功能定位和监管模式,由一线进出便利的 单向阀门 ,向一线二线自由便利的 双向阀门 转变,实现功能升级㊁效能升级,更好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㊂(三)新技术革命对综保区监管提供了新的手段近年来,以新智能技术㊁新生物技术㊁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加速演进,各类技术创新㊁应用创新㊁模式创新的新型经济形态蓬勃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㊂一方面,对海关监管模式带来了新挑战㊂海关现行的监管对象以大宗的㊁一般性工业品为主要考量,通过限制贸易商品通关过程中的流动等举措,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控,完成海关监管手续解除限制措施㊂如具体的项目审批㊁直接的备案核销㊁微观的单耗管理模式等㊂此种监管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小批量㊁大流量㊁高科技的商品贸易㊂另一方面,数字技术㊁智能技术的发展为引入多方数据,实现大数据基础上的智能监管㊁自动监管提供了可能㊂政府可以通过构建74数字监管新模式,在防好风险㊁严密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㊁促进发展㊂二㊁综保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我国综保区主要源于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制度(FTZ),①着眼出口导向㊁两头在外㊁大进大出,以税收优惠吸引㊁承接国际产业分工的转移(以简单加工㊁简单装配等制造业为主)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关税水平大幅降低,加之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与东盟㊁日韩等国的关税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传统降低关税㊁海关保税带来的政策效果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小㊂与此同时,综保区纯外向型的功能设计与企业多维发展需求之间的不适应,使得综保区国内贸易的障碍愈发凸显㊂201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共计21条促进措施,业界简称 综保区21条 ②,虽然其相关措施已着手推动相关制度创新和改革,但仍然集中于具体点上的突破③㊁缺少系统设计,由于发展理念㊁功能定位尚未转变,再制造业务等实施细则至今尚未落地㊂(一)功能定位上, 境内关外 的理念亟待转变过去,为追求降低国际贸易壁垒,综保区提出了 境内关外 的定位,虽然契合了融入国际市场的要求,但也极大地妨碍了其对接国内市场;而且 境内关外 的程度越高,对接国内产业链㊁融入国内大市场的阻力就越大㊂1 境内关外 导致各部门 依法共管 变为海关 专属管辖 ㊂政府各部门受 境内关外 理念的影响,认为监管责任归于海关,不愿过多干预特殊区域内事务㊂事实上,无论从特殊区域相关法律法规㊁文件规定看,还是从各部门的实际管理现状看,特殊区域都不是海关 专属管辖 ,而是相关部门 依法共管 ㊂海关并不能代替其他政府部门对综保区内企业实施监管,尤其是与国土㊁安全等紧密相关的事项,仅依靠海关自身职责㊁专业能力,容易造成监管真空㊂对上述事项,自然资源㊁公安㊁环保㊁应急管理(消防)㊁市场监管㊁安全生产等部门负有当然之责㊂2 境内关外 增加国内监管的制度性成本㊂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㊁减少监管难度㊁降低84①②③‘商务部㊁海关总署关于规范 自由贸易区 表述的函“(商国际函[2008]15号):FTZ为FREETRADEZONE缩写(自由贸易园区),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小块特定区域,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 海关合作理事会所解释的 自由区 ㊂ 我国的经济特区㊁保税区㊁出口加工区㊁保税港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都具有 自由贸易园区 (FTZ)的某些特征,但目前我国尚无与 自由贸易园区 完全对应的区域㊂‘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9 3号),ht⁃tps://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9-01/25/content_5361158 htm㊂如内销便利,仅明确了综保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㊁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可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制度性成本等方面考虑,按照国内企业的标准,对综保区企业许可㊁认证㊁安全等实施监管,更有利于其产品在国内销售㊂例如,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境内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和监督管理,综保区内企业生产的内销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都在境内,由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管更为便捷㊂(二)区内外优惠程度出现 倒挂综保区是特殊区域 功能整合㊁政策叠加 改革的产物,设立之初被定位为国内政策最优㊁功能最全㊁通关最便捷的特殊区域㊂但随着国内贸易的发展,其综合税收负担和贸易管制程度反而比区外更重㊂1 税收负担方面㊂随着国家税收改革,相比于区外的国内企业,相关优惠已被 拉平 ,甚至在国内贸易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税负倒挂㊂一是 营改增 后,区外企业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区内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优惠基本丧失殆尽㊂二是财税部门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要求企业需在一般纳税人资格和传统的区内加工贸易企业身份之间二选一,企业无法共同享受两个政策的优势㊂比如传统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所得税方面,被当作 境内关内 ,全部征收所得税;但区内企业无法开具国内增值税发票,与区外企业税负不同,有悖公平原则㊂三是近年来施行的选择性征税措施仅限于关税领域,增值税㊁消费税等仍需要按照二线出区的商品和实际价格征收,优惠度极其有限㊂相较于国内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只按进口料件的价格征税,区内企业的综合税负已经高于区外企业㊂2 贸易管制方面㊂目前区内企业进口配额和许可证货物的具体管理项目,和区外企业差别不大㊂但在国内贸易环节,综保区二线货物进出区严格实施进出境证件管理,贸易管制存在落差㊂如区内企业从国内采购用于零星使用的尿素㊁柴油等,即使采购量不大,也须办理入区柴油出口许可证等证件㊂(三)监管流程手续繁琐虽然基于 境内关外 两头在外 的理念, 一线放开㊁二线管住㊁区内自由 是顺理成章之事,但综保区监管至今仍未做到 一线放开㊁区内自由 ㊂1 一线没有真正放开 ㊂海关对一线进出口仍实施实质上的报关管理,虽然海南自由贸易港㊁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探索了取消一线进出境报关㊁区内不再设立海关账册管理等创新举措,属于真正意义上的 一线放开㊁区内自由 ,但相关举措仅基于海南和上海的特殊地位而实施,其他综保区难以复制㊂2 二线管住 增加了不必要的繁琐手续㊂综保区政策设计中,除小额办公用品㊁基建物资外,国内其它货物进出区均应办理报关手续,给企业造成了对接国内产业链的两个物流 卡点 ,增加了不必要的制度性通关成本㊁内贸成本㊂例如,企业从国内购买入区的免税设备,使用后再出区时,会遭遇商品检验指令,该商品并不是从境外进口,已在区内使用多年,出区时已经不是入境状态,不应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实施商品检验㊂3 监管模式呈现强度效率的 内外倒挂 ㊂当前,海关对综保区采取 围网卡口+电子账册 的管理形式,与区外加工贸易管理形成了 两个倒挂 ㊂一是监管强度倒挂,除与区外加94工贸易同样实施账册管理㊁后续稽核查之外,区内还存在报关单查验㊁核放单检查等卡口实货监管措施;二是通关效率倒挂,目前卡口管理不具备有效的分类监管制度和高效的物流配套系统,导致国内货物入区难㊁物流成本高,相比区外加工贸易零通关效率,劣势异常明显㊂4 检验检疫尚未纳入一体化通关流程㊂一方面,有可能导致一线二线漏检或重复检㊂现有的新一代H2018系统针对进出综保区货物的参数,没有区分一线㊁二线㊂新一代风控系统㊁查管系统的指令和检验检疫部门,未考虑综保区两线通关的情况;检验检疫的作业表单也不区分一线㊁二线,货物进出区容易造成漏检㊂现行海关新一代查验管理系统设定的逻辑判断中,入区和出区的货物无法通过报关单对应起来,容易造成重复检验㊂另一方面,关检两方面的便利措施也需要整合㊂机构改革前检验检疫探索的 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一线进出境和二线进出区环节的监管重点,对货物实行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㊂除废物原料㊁放射性检测外,其他货物免于一线的检验监管,在进出区二线设计了 预检验及核销 登记核销管理 等,但目前因机构改革后业务系统的调整,该项便利措施的落地实施受到影响㊂例如,检验检疫指令和报关单绑定,只有生成报关单后才可能根据布控条件生成查验指令,实施抽检和监管㊂对于 预检验 而言,由于未能生成报关单,因而无法形成查验指令㊂5 传统的货物监管模式对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 不友好 ㊂海关目前对区内研发设计㊁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耗料和成品按照货物贸易进行管理㊂企业在开展保税研发㊁保税检测的过程中还要考虑是否符合海关账册管理要求㊂由于研发㊁检测相关料件批次多㊁数量少㊁时间要求高,海关的监管要求致使企业的管理成本较高㊂企业宁可多交点税(研发用材料的进口数量一般不多㊁缴税较少),也要采用一般贸易方式开展相关业务,以避开综保区的制度性成本㊂此外,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在研发试剂的进口上,也存在按照货物进口要求进行管理㊁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等证明的情况,对于小批量㊁多批次的研发用物料,制度性成本极高,一些证明开具往往耗时数月㊂6 监管信息化亟待升级㊂海关方面,信息过于碎片化,企业需要切换多个系统才能完成整个通关流程,系统的逻辑和实际业务场景存在差距,且系统间联动欠佳,影响货物正常流转㊂政府部门方面,对区内企业缺乏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税务㊁药食监㊁环保等部门难以通过数据获取和数据共享,对区内企业实施有效监管;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㊁国内业务时,各部门缺乏保税㊁非保税货物基础信息数据,难以开展联合监管㊂例如,非保税货物入区后的信息没有有效利用,相关部门未实施有效的分类监管,企业采购国内料件的增值税部分难以抵扣㊂(四)制度体系不够完善1 法律制度体系落后于实际发展需要㊂一是现行行政法规施行时间较长㊂现行有效的特殊监管区域3部行政法规④是2000年前后开始施行的,规定内容已跟不上特殊区域发展新形势;除2022年4月1日实施的‘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作为综合性依据外,缺少综合性行政法规㊂二是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相关内容的立法滞后㊂‘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检疫05④1997年实施的‘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㊁2000年实施的‘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㊁2005年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㊂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监管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对检验监管只作了授权性规定㊂目前,特殊区域检验检疫监管的主要依据是2005年实施的‘保税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机构改革后在 关检融合 进程中,检验检疫等职能与传统监管模式仍存在对接不够深入的问题㊂三是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善㊂‘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出台后,配套制度尚未跟上,因涉及海关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衔接,后续如何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协调㊂此外,涉及检验检疫的主要文件,机构改革后未予修订,相关内容有滞后性,基层执法过程中对其效力问题也存在分歧㊂2 部分优惠政策缺乏操作细则导致政策无法落地㊂ 综保区21条 中有12条由海关总署牵头,其余则由其他部委牵头,操作细则的出台速度较慢㊂目前海关总署牵头的政策基本已出台操作细则,大部分可落地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牵头的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政策进展较快,基本实现一般纳税人试点政策在全国综保区的落地(但仍属 试点 );其他部委牵头的措施还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企业空有想法无法落实㊂比如,电子医疗器械生产项目如何落户综保区,仍悬而未决㊂三㊁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基于综保区的历史开放基因以及围网管理现状,建议将综保区建设目标设定为适应制度型开放㊁推进系统性的制度创新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聚焦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从立足于免税㊁保税㊁退税等税收优惠的发展模式,升级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改革先行区,按照 只检一次㊁前推后移㊁特例豁免㊁国内便捷 的原则,探索更加符合当前制度型开放和产业发展环境的监管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建立既适应国际经贸规则又适应国内监管规范的新型企业制度,联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综保区企业更好地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以及世界开放型经济格局㊂(一)功能定位上,建立国内国际双向便利的贸易制度体系1 发展理念上,将综保区作为新时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改革试验田㊁特殊功能区㊂允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和探索,根据不同产业链㊁供应链㊁价值链㊁创新链特点,精细化设计配套制度体系,分级㊁分类㊁分层释放制度供给,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立适应高端制造业和研发㊁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㊁营商环境,增强区内外产业联动,同步实现业态聚集发展和改革效应溢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综保区㊂2 定位认知上,从 境内关外 向 境内关内 转变㊂统筹考虑综保区一线二线货物进出㊁保税非保税货物性质等,设计出符合监管服务需求的综合管理制度㊂治理主体层面上,由海关专属管理向以地方政府负主责㊁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同共治转变㊂加强商务㊁海关㊁税务㊁银行㊁外管㊁安监以及地方政府等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部门协同的联合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㊂治理模式层面上,由政府监管为主向企业诚信自管为主转变,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㊁全业务领域数字化监管为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协同监管格局,防止部门缝隙带来 避管天堂 ㊂15(二)政策供给上,建立适应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1 产业政策实施清单化管理㊂一是建立健全产业负面清单,明确 两高一资 等禁止㊁不鼓励入区的产业,负面清单之外的均可入区发展㊂二是建立健全产业正面清单,将招商投资和产业建设结合起来,明确符合国家发展方向㊁鼓励入区的产业和业态,如 综保区21条 中提及的航天制造等高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等,作为推荐综保区重点招商目标和引入的项目㊂三是稳步调整中间清单产业,对介于正面㊁负面清单之间的产业,综合运用区间转移㊁转到区外等方式,保住体量㊁腾笼换鸟㊂2 税收政策在保持外贸税收优惠度的同时, 拉平 与国内企业税负㊂围绕国内税负公平㊁兼顾外贸优惠的目标,统筹优化对区内企业的税收管理政策㊂在税收征管方面,实施企业选择性征税㊁选择性退税模式,企业进口时自主选择在一线进境或二线出区缴税,自主选择按照料件或成品的状态缴纳关税;企业出口时自主选择在一线离境退税或二线出境退税,按照料件或成品的状态退税㊂在企业管理方面,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视同国内企业实施免㊁抵㊁退,优化现行区外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国内采购原材料退税模式㊂同时,不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允许开设加工㊁物流等各类保税账册,支持区内国内国际贸易㊁各类保税业态充分发展㊂3 贸易管制上便利一线进口㊁二线进区㊂一线按现行做法,国内货物二线入区货物免于提交许可证件,一线出境货物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应提交许可证件㊂(三)海关监管模式上,优化账册管理㊁便利卡口进出1 强化账册管理㊁卡口便利进出㊂由全天候实时卡口监管向强化安全准入监管㊁提升贸易便利水平转变㊂一线 以备代报 ,简化备案项目和流程环节㊂区内 以查代销 ,海关在规定时间段进行核查盘库,重点查看实际库存和电子底账数据是否相符㊂2 实施一线检疫㊁二线检验㊂检疫方面,对涉及生态㊁环保的固体废物㊁外来物种㊁特殊物品等实施一线检疫㊂检验方面,总体实施二线检验,对区内货物㊁少数 安卫环 项目以及区内自用商品实施一线法检㊂3 建立综保区一体化监管新模式㊂业务模式上,建立特殊区域集中作业中心㊂参照部分直属海关的加贸集中作业中心模式,建立全国海关统一的特殊区域监管信息化系统,对接全国通关一体化,提供 一站式 服务㊂信息系统上,建设特殊区域监管平台(或相关功能模块)㊂对接H2018新一代风控系统㊁查四系统等,管理进出区货物 进出存 ㊂推进区内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实现报关货物(保税货物)和非报关货物(非保税货物)分类管理㊁区内共存㊂允许企业设立非保税货物账册,对传统的保税加工和原料消耗的保税研发㊁保税检测等,分账册进行管理㊂检验检疫参数上,根据一线二线㊁保税非保税㊁各类检验检疫商品以及业务类型(一日游㊁转口贸易等),以备案清单为基础精准设定参数,一线二线相互联动,防止漏检㊁重复检㊂(四)政府联合监管上,探索信息化联合监管依托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建设特殊区域的综合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将相关管理部门25贸易强国建设背景下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的困境与突围整合形成一个整体,建立起特殊区域监管服务新模式㊂一是推进各部门合理监管㊁协同治理㊂汇集综保区监管职责的各部门㊁企业㊁第三方运营方等数据信息,建设全领域全流程的数据化管理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单位的信息互换㊁监管互认㊁执法互助㊂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㊂通过共享数据,探索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将企业内部管理链的上下游部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间数据进行互相印证,一体管理,控制风险㊂逐步探索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对区内诚信企业采取企业自助通关㊁自动放行㊁自核自报等监管模式㊂此外,通过特殊区域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探索将数字贸易和无形商品等纳入管理,有利于规范监管,增长统计额和财源,在更大的范围内支持服务贸易发展㊂(五)法律体系上,提升依法治理水平1 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体系㊂以‘海关法“修订为契机,将‘海关法“第三十四条关于特殊监管区域由 海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修订为: 海关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并与‘进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几部法律实现有效衔接㊂完善配套行政法规,推动出台‘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明晰海关㊁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㊂协调国务院各部门联合出台规章或公告,分阶段分类型对区内生产经营许可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㊁认证认可监管㊁安全生产监督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职能进行细化完善㊂2 聚焦需求导向㊁创新导向,探索改革放权机制㊁创新容错机制㊂赋予综合保税区 自动创新 模式:对上级已经明确可以实施的改革项目或创新措施,一定时间内(如一年内)相关部委未出台实施细则的,或者上级部门明确授权的,综保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探索,自行制订细则上报备案㊁同步开展试点,上下联动加大创新探索力度㊂3 完善综保区分区机制㊂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主要功能与我国特殊区域相关功能类似,可在区内开展储存㊁出售㊁展示㊁分割㊁改包装㊁组装㊁分销㊁分类㊁分级㊁清理㊁混装㊁加工㊁销毁等活动㊂设立分区(Subzone)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一大特色,目前美国对外贸易区分区数量超过500个,经济活动超过总区㊂我国不少综保区实施片区制度(如苏州工业园综保区即分为A区㊁B区),建议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对外贸易区设立分区的制度,完善综保区的片区机制,对目前在区外的产业聚集区,通过设立分区等方式整体入区,赋予综保区功能㊂四㊁推动综保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2023年8月,海关总署加快推进智慧海关建设,高标准㊁高质量实施 智关强国 行动,印发了‘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23条措施 ),提出涉及海关事权的五方面23条具体改革措施,并呈现出5个方面的特点㊂一是定位优化㊂由以往的 一线放开㊁二线管住㊁区内自由 ,转变为 只检一次㊁前推后移㊁特例豁免㊁国内自由 ,真正变为 双向阀门 ,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㊂二是功能拓展㊂ 保税+ 业态由加工制造㊁研发设计㊁物流分拨㊁检测维修㊁销售服务 五个中心 ,向支持保税培训㊁免税保税退税衔接等新业态拓展,同时明确了定期调整保税维修产业的正面清单㊂三是监管简化㊂明确了设置报35。
综保区进出口税收相关政策简介
三、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申报
(三)申报、审核、审批 1、区内办理水电气退税的生产企业,通过 出口退税11.2版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 2、区局受理退税申报数据,审核后报市局 审批。 3、市局审批完毕,办理退税手续,将退税 款直接退至企业退税账户。
四、区外常见的进口货物 税收政策
现行进口一般来说,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 保税进口。两种不同的进口方式所适用的 进口环节政策不同。无论是一般贸易进口 还是保税进口,既可以从境外进口,也可 从“境内关外”的特殊区域进口。
四、区外常见的进口货物 税收政策
(一)一般贸易进口 该贸易方式项下进口的货物要征收关税和 增值税,所缴纳的关税计入税收成本,进 口环节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是 现行四种可以抵扣的法定抵扣凭证之一。
三、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申报
(一)资格条件 (二)要求提供资料数据 (三)申报、审核、审批
三、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退税申报
(一)资格条件 1、应在税务机关办理退(免)税资格认定 手续。 2、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必须是生产企业。 4、购进的水电气自用。
二、特殊区域税收政策
(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 (二)特殊区域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 口货物 (三)出口到特殊区域适用征税政策 (四)发票使用规定
二、特殊区域税收政策
(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 1、退税主体。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 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申报退 税。 2、计税依据。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增值 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作为购买方 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购进水(包括蒸 汽)、电力、燃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的金额。
苏州工业园综保区进出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分析与除害处理
苏州工业园综保区进出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分析与除害处理钱程【摘要】分析了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进出境木质包装材料检疫现状,并对检疫处理方法进行探讨,为今后综保区在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查验和除害处理以及替代材料的发展和应用方面提供参考.【期刊名称】《西南林业大学学报》【年(卷),期】2010(030)0z1【总页数】3页(P50-52)【关键词】综合保税区;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作者】钱程【作者单位】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苏州,215021【正文语种】中文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是继上海洋山、大连大窑湾之后,第三个通过验收并具备保税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是目前中国首个内陆型综合保税区。
综保区叠加了保税、出口加工等多个优惠措施,成立以来迅速吸引了众多企业和贸易商入驻,进出口额在全省名列前茅。
综合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品种多,批次大,且多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疫情传入风险很大。
本文对综保区运作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检疫处理进行探讨。
1 木质包装特点及ISPM 15相关规定木质材料因其轻便、实用、经济等特点,在国内外贸易中经常被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或加固货物,但木质包装是林木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的重要途径,而且由于木质包装往往重复使用,产地难以确定,不可能通过风险分析来确定其需要采取的措施。
因此,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制定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建议所有国家或地区采取统一的木质包装管理措施,降低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的风险。
但是,由于各国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检疫要求相差甚远,木质包装检疫由此逐渐衍变为一种技术门槛,在国际贸易中成为一种技术壁垒。
在国际贸易中,许多货物本身品质完全合格,仅仅因为木质包装被官方检出有害生物,而遭遇退货处理,有的则长时间滞留港口影响了交货使用,给贸易带来负面影响。
2002年3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颁布了木质包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准则》。
苏州综保区的三维视角
苏州综保区的三维视角关于《苏州综保区的三维视角》,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载论文网作为中国内陆地区开放程度最高、功能最全、政策最优惠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全国首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改革的示范点,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的运作状况与发展前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站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红色行政大楼的顶层俯瞰,规划有序的仓库、醒人眼目的招牌与川流不息的集装箱货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组动静相宜的繁荣景象。
这里除了具有保税仓储、保税加工等传统优势外,其区域整合、政策叠加,优化区域产业链和价值链以及降低企业资金压力风险等方面的优势已逐步显现,尤其在保税物流集聚、分拨、配送方面,已经形成规模优势。
目前,综保区内有生产企业102家,物流企业29家,贸易公司28家,报关企业28家。
2008年,实现进出口监管货值475亿美元,今年1-4月份监管货值121亿美元,总体业务辐射到全国25个省市的1000多家企业。
虽然受到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但综保区却凭借通关便捷、物流成本低廉、资金回笼较快等优势,业务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3-4 月份综保区共监管进出口货值72.42亿美元,同比持平,环比增长48.1%;报关单证量9.02万份,同比增长8.4%,环比增长39.2%。
综保区缘何取得如此成就,她又是如何发展壮大的呢?这还需从苏州工业园的创建谈起。
1994年,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这是中、新两国政府间最大的合作项目。
同年5月,苏州工业园首期开发建设正式启动。
在此后的十多年间,苏州工业园城市化、信息化和服务业大发展,园区物流业和制造业同生共长,相辅相成,苏州工业园走过了从小到大,从一般到特殊的发展历程,成为一个初具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区。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加贸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并实现通过物流服务推动制造业的发展设想,苏州工业园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和自身潜力,先后设立了进出口分流中心、全国首批出口加工区、全国首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最后升级至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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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综保区货物贸易改革试点相关问题解答
第一期
问题1:试点企业外汇业务状态的变动周期是怎样的?对于贸易收支业务发生频率较高的企业,是否在办理每笔业务前都需要查询外汇业务状态?
答:企业外汇业务状态每天更新一次,动态变化。
银行在为试点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若试点企业一次收付多笔资金的,可只查询一次。
原则上银行可只查询区内系统外汇业务状态,不需要再查询区外系统名录状态。
注:区内系统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监测服务系统,区外系统即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问题2:辅导期的截止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苏州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操作流程(试行)》第十二条,辅导期的截止日期为新列入名录企业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入或支出业务之日起90天,与进出口发生日期无关。
问题3:银行在为试点企业办理外汇收支相关业务时,在哪些环节需要查询企业的名录状态和分类状态?
答:银行在为试点企业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前,应先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为辅导期企业、B类企业、C
类企业及时扣减相应收付汇额度。
银行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问题4:辅导期企业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辅导期企业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资料:1.对于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提供相应的进出口合同、发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2、对于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除金融机构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进出口合同、发票;3、对于以预付货款、预收货款结算的,提供进出口合同、发票;4、外汇局要求审核的其他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注:需要审核报关单、备案清单的,企业可提供区内系统或中国电子口岸相关查询结果的加盖公章的打印件,无须提供原件。
问题5:试点企业是否仍需要登录区外系统进行贸易信贷(延收、延付、预收、预付)及其他相关报告?
答:试点企业无需登录区外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延收、延付、预收、预付)及其他相关业务报告。
问题6:区内系统里的物流及资金数据是什么时候的?对于试点前进出口(收付),试点后收付汇(进出口)的,相应数据如何匹配核查?
答:区内系统里的物流及资金数据都是从2013年1月1日
开始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企业对于试点后收付汇(进出口)、试点前进出口(收付)的数据匹配核查。
但与分类相关的总量核查指标仍然从试点之日起计算。
问题7:在综合查询中查到的物流、资金流信息,在信息过户及相关核查界面查询不到时,该如何进行过户及核查操作?
答:通过综合查询查到的相关物流、资金流信息,在信息过户和核查页面查询不到时,应注意合同协议号是否缺失。
若缺失,应通过【原始数据管理】-【报关单信息管理】或【申报单信息管理】添加合同协议号,再进行信息过户和其他核查操作。
问题8:试点企业如何了解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情况?
答:试点企业可登陆区内系统进行如下操作:
(1)通过【总量管理】-【总量核查】,可查看核查周期内本企业各项总量核查指标情况。
(2)通过【名录管理】-【企业外汇业务状态查询】,可查看核查周期内,本企业名录状态、分类状态、可收付汇额度、预收付汇额度、限制类业务等信息。
问题9:以人民币结算的境内贸易收支,是否需要进行收支信息申报?申报时,应由收款方还是付款方填写有关凭证?
答:需要。
无论是收款方还是付款方,由区内企业填报。
问题10:试点企业资金申报时,交易对方企业名称一栏中的关区代码应如何填写?
答:按《苏州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规定(试行)》(苏银汇[2013]57号附3)第七条规定:若对方收/付款人为区内企业的,关区代码填写相应特殊监管区域关区代码;如对方收/付款人为境内区外企业的,关区代码统一填报为“0000”。
问题11:来料加工方式物流信息申报具体有何要求?
答: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申报为0214、5014的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应在备注中按如下格式填报:
“xxxx,料件款:xxxxUSD,加工费:xxxxUSD。
”
如此申报后,区内系统自动将料件款纳入无需核查,仅将加工费纳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