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及淀粉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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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1. 引言1.1 概述淀粉是一种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工等领域的重要原料,其生产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在淀粉生产过程中,有关部门对原料的选择、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均有相应的要求。

而在淀粉制品的生产过程中,除了要求对淀粉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外,还需对淀粉的加工及运输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

生产控制措施是确保淀粉生产过程中各项指标符合标准的关键。

只有严格执行生产控制措施,才能保证淀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质量控制要求指的是对淀粉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才能有效提高淀粉产品的质量水平。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执行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助于提高淀粉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2. 正文2.1 淀粉的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应该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淀粉生产所使用的原料主要是各种含淀粉成分的植物,如玉米、马铃薯、小麦等。

这些原料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和检测,确保无农药残留、无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应该符合卫生标准。

淀粉是一种食品原料,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求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并确保生产场所的整洁无尘。

淀粉的生产过程需要控制好时间和温度。

淀粉的生产过程中,酶解、脱水等环节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和温度条件下进行,以确保淀粉的质量和产量。

淀粉生产中还需要控制水质和用水量。

淀粉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而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淀粉的质量。

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用水量和确保水质符合要求。

淀粉的生产要求严格,只有做到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淀粉产品。

生产企业需要加强管理,确保产品安全卫生,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食品原料。

2.2 淀粉制品的生产要求淀粉制品的生产要求包括原料的选择和质量要求、生产设备的清洁和维护、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测等方面。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012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012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一、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 762-2012 、GB/T 29343-2012、GB 2760-2011、NY/T87 5-2012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淀粉及淀粉制品(木薯淀粉)检验项目包括铝、氧氰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酒类[其他酒(配制酒)]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Y27588-2011、GB2757-2012、GB/T10781.3-2006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酒类[其他酒(配制酒)]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铅、酒精度、甲醇、氰化物、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柠檬黄、亮蓝、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三氯蔗糖。

三、罐头(其他罐头)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QB/T2221-1996、GB7098-2015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罐头(其他罐头)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限板栗罐头和杂粮罐头)、商业无菌。

四、粮食加工品(大米)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GB1354-2009、GB2761-2011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粮食加工品(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无机砷、镉、铬、总汞、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丙草胺、稻瘟灵、禾草敌、敌瘟磷、杀虫环。

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 、DBS 45/020-2015、GB2760-2011、食品整治办[2009]5号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二氧化硫残留量。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及监管建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及监管建议

质量控制淀粉及淀粉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及监管建议辛 博1,2,陈 哲1,2,闫玉浛1,2*(1.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湖北武汉430040;2.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用油质量与安全),湖北武汉 430040)摘 要:淀粉行业作为我国农产品加工工业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本文介绍了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定义及分类、行业发展主要特点,分析了淀粉及淀粉制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并提出了监管建议。

关键词:淀粉;淀粉制品;行业概况;质量安全Quality and Safety Status of Starch and Starch Products andRegulatory RecommendationsXIN Bo1,2, CHEN Zhe1,2, YAN Yuhan1,2*(1.Wuhan Institute for Food and Cosmetic Control, Wuhan 430040, China;2.Key Laboratory of Edible Oil Quality and Safety for State Market Regulation, Wuhan 430040, China)Abstract: Starch industry, as one of the agricultural product processing industries in China,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is closely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starch and starch product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industry development, analyzes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starch and starch produc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supervision.Keywords: starch; starch products; industry overview; quality and safety我国非常重视淀粉及淀粉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4〕71号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4年版)目录一、粮食及粮食制品 (1)1 小麦粉 (1)2 大米 (4)3 挂面 (7)4 其他粮食加工品 (10)5 淀粉及淀粉制品 (17)6 方便食品 (22)7 速冻面米食品 (27)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32)1 食用植物油 (32)2 食用油脂制品 (39)3 食用动物油脂 (43)三、肉及肉制品 (47)1 生鲜肉 (47)2 预制肉制品 (53)3 熟肉制品 (61)四、蛋及蛋制品 (72)1 鲜蛋 (72)2 蛋制品 (74)五、蔬菜及蔬菜制品 (80)1 蔬菜 (80)2 蔬菜制品 (85)六、水果及其制品 (93)1 新鲜水果类 (93)2 水果制品 (96)七、水产及水产制品 (104)1 水产品 (104)2 水产制品 (110)八、饮料 (124)1 瓶(桶)装饮用水 (124)2 果、蔬汁饮料 (128)3 蛋白饮料 (131)4 碳酸饮料(汽水) (136)6 固体饮料 (142)7 其他饮料 (146)九、调味品 (150)1 酱油 (150)2 食醋 (154)3 酱类 (157)4 固态调味料 (161)5 半固态调味料 (167)6 液体调味料 (172)7 食用调味油 (176)8 味精 (178)9 鸡精调味料 (181)十、食糖 (185)十一、酒类 (190)1 白酒 (190)2 啤酒 (193)3 黄酒 (196)4 其他蒸馏酒 (199)5 葡萄酒 (202)6 果酒(发酵型)及其他发酵酒 (206)7 配制酒 (210)十二、焙烤食品 (215)1 糕点 (215)2 月饼 (219)3 饼干 (223)4 粽子 (226)十三、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 (231)1 茶叶 (231)2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236)3 焙炒咖啡 (240)十四、薯类及膨化食品 (244)1 膨化食品 (244)2 薯类食品 (248)十五、糖果及可可制品 (254)1 糖果 (254)2 巧克力及制品 (258)4 可可制品 (265)十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269)十七、豆及豆制品 (274)1 豆类 (274)2 豆制品 (275)十八、蜂产品 (282)1 蜂蜜 (282)2 蜂王浆 (285)3 蜂花粉 (288)4 蜂产品制品 (290)十九、冷冻饮品 (295)二十、罐头 (300)二十一、乳制品 (310)1 液体乳 (310)2 乳粉 (321)3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325)4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 (328)二十二、特殊膳食食品 (34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340)2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349)3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354)4 其他配方谷粉 (358)二十三、食品添加剂 (362)1 食品添加剂明胶 (362)2 食品添加剂焦糖色 (366)3 复配食品添加剂 (369)4 食用香料香精 (372)二十四、餐饮食品 (376)一、粮食及粮食制品1 小麦粉1.1 适用范围适用于小麦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1)分离;(2)干燥。

2.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1)和浆;(2)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

2.淀粉生产过程中,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淀粉(1)清洗设备,如振洗筛、比重去石机等;(2)浸泡设施(以鲜薯为原料除外),如浸泡罐、浸泡槽等;(3)磨碎设备,如破碎设备、针磨机等;(4)分离设备,如除砂旋流器、分离机等;(5)脱水设施,如离心机等;(6)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7)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淀粉分装企业的必备生产设备为:(1)混合设备,如混合搅拌机等;(2)计量设备,如台称等;(3)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食用淀粉验收标准

食用淀粉验收标准
参考国标
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
指标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方式
感官指标
色泽
白色或类白色,无异色
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
入厂检验
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嗅
入厂检验
状态
粉末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入厂检验
理化指标
水分%
≤18.0
GB 5009.3
入厂检验
粗细度(100目筛网)
≥99
GB/T 12096
入厂检验
灰分%
≤0.5
GB 5009.4
型式检验
酸度°T
≤2.0
GB5009.239
型式检验
蛋白质%
≤0.6
GB 5009.5
型式检验
斑点(个/cm²)
≤9
GB/T22427.4
型式检验
脂肪%
≤0.2GB/T 5009.6Fra bibliotek型式检验
二氧化硫/(mg/kg)
≤30
GB 5009.34
型式检验
砷(以As计)/(mg/kg)
≤0.5
GB 5009.11
型式检验
铅(以Pb计)/(mg/kg)
≤0.2
GB 5009.12
型式检验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0
GB 4789.2
入厂检验
大肠菌群(MPN/g)
≤70
GB 4789.3
入厂检验
霉菌(CFU/g)
≤100
GB 4789.15
型式检验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所有食品,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均应接受本细则规定的抽检程序和要求。

二、产品种类抽检产品应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三、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抽检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可追溯的原则。

四、抽样方法抽样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均匀性和一致性。

抽样方法应根据食品类别和特性进行选择,包括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

抽样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五、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根据食品类别、批量大小以及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

抽样数量应足够进行所有规定的检验项目,同时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抽样单抽样时应填写抽样单,详细记录被抽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抽样日期、抽样人、抽样数量等信息。

抽样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被抽样单位。

七、封样与运输抽样后应立即对样品进行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封样后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及时送达检验机构。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样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八、检验要求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确保检验过程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九、判定原则检验结果的判定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

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f浸泡(鲜薯类除外)f磨碎f分离f脱水f干燥f包装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浸泡(鲜薯类除外)f 磨碎f 分离f 脱水f 和浆f成型f 冷却f 干燥f 包装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1)分离;(2)干燥。

2 .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1)和浆;(2)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

2 .淀粉生产过程中,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淀粉(1)清洗设备,如振洗筛、比重去石机等;(2)浸泡设施(以鲜薯为原料除外),如浸泡罐、浸泡槽等;(3)磨碎设备,如破碎设备、针磨机等;(4)分离设备,如除砂旋流器、分离机等;(5)脱水设施,如离心机等;(6)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7)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与2021年国抽细则变化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与2021年国抽细则变化

食品类别变化食品类别还是33个大类,没有变化;但是酒类中增加了其他发酵酒的类别,调味品里的酱类名称改为了酿造酱。

检验的项目变化・、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1小麦粉增加了偶氮甲酰胺;2 .其他粮食加工品中将玉米粉、片、渣和米粉统称为玉米粉(片、渣);3 .发酵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增加沙门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4 .其他类别的产品检测项不变;:、食用油检验项U1 .食用动物油脂检验项目修改了附注:2 .食用油脂制品检验项目酸价和过氧化值检验项目删除了除粉末油脂之外的产品检测的附注:三、调味品检验项目1 .食醋增加了零添加产品需考虑发酵本底值注;2 .将酱类的表述直接改为酿造酱;3 .调味料酒增加注;4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增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沙门氏菌,并增加了注:5 .其他香辛料调味品增加丙澳磷、氯筑菊酯和高效氯虱菊酯、多菌灵、沙门氏菌,并增加检验应注意的问题;6 .其他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阿斯巴甜,并增加了谷氨酸钠、呈味核甘酸;钠检测方法需根据判定标准选择的检验注意事项;7 .半固体符合调味料蛋黄馅、沙拉酱增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二氟化钛;8 .其他半固体调味料增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9 .其他液体调味料删除总酸:四、肉制品检验项目1调理肉制品(非速冻)增加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10 腌腊肉制品删除镉;11 发酵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12 酱卤肉制品将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菌:13 熟肉干制品增加氯霉素,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14 熊烧烤肉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0157修改为致泻大肠埃希氏:并删除了注:15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并删除注、修改检验应注意的问题;五、乳制品检验项目1液体乳(发酵乳)增加山梨酸,并增加了注;2 .其他乳制品(奶油)增加脂肪,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3 .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增加沙门氏菌;六、饮料检验项目1 .饮用纯净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他饮用水增加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2 .蛋白饮料删除金黄色前萄球菌,并修改注;3 .茶饮料由甜蜜素变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验项不变;4 .其他饮料删除安赛蜜、金黄色葡萄球菌,由14项变成12项;七、方便食品检验项目1调味面制品增加了三氯蔗糖,并修改注;5 .冲调类方便食品、主食类方便食品、其他类别方便食品修改注;八、饼干检验项目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并修改注;九、罐头检验项目1畜禽肉罐头删除铅;6 .水果类罐头增加脱氯乙酸;7 .蔬菜类罐头删除糖精钠;8 .食用菌罐头增加苯甲酸;十、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增加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脂肪:十、果冻检验项目增加糖精钠、甜蜜素;十二、速冻食品检验项目1 .速冻面米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 .速冻面米熟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1、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3 .速冻调理肉制品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4 .速冻调制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并增加注;5 .速冻水果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增加注;十三、薯类和膨化食品检验项目1膨化食品、干制薯类检验项目较21版干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并修改注;2.冷冻薯类删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而薯泥(酱)类却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十四、茶叶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茶叶删除氯氟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甲胺磷、荀虫威、哇虫酰胺4中农残,增加毒虫畏、氯酿酸甲酯、灭蛾配、甲氧滴滴涕、特乐酚等5中农残,并修改注;2.代用茶删除氯氟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增加克百威、快螭特、毒死蝴,并修改注和检验应注意的问题;十五、酒类检验项目1 .黄酒增加氨基酸态氮;2 .睥.酒删除警示语标注,增加原麦汁浓度要求;3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去掉糖精钠:十六、蔬菜及其制品检验项目1 .酱腌菜删除三氯蔗糖、纽甜,增加亚硝酸盐;2 .蔬菜干制品删除糖精钠:3 .其他蔬菜制品增加糖精钠;十七、水果制品检验项目1水果干制品增加克百威、快螭特、毒死婢、毗虫咻;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增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十九、蛋制品检验项目1干蛋类和冰蛋类删除铅;4 .其他类别项目与去年一致;二十、食糖检验项目1.绵白糖、赤砂糖、红糖增加干燥失重;2.其他类别不变;二十,、水产制品检验项目1 .藻类干制品增加沙门、修改注;2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3 .盐渍鱼增加苯甲酸、山梨酸;4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删除N-二甲基亚硝胺钠,增加沙门氏菌;5 .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增加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删除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6 .其他水产制品增加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二、淀粉及淀粉制品检验项目粉丝粉条和其他淀粉制品删除脱氢乙酸及其钠;二十三、糕点检验项目1糕点删除富马酸二甲酯;7 .粽子删除苯甲酸,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修改注;二十四六、豆制品检验项目1 .发酵性豆制品增加黄曲霉毒素BK沙门氏菌,删除丙酸及其钠盐、钙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要求;2 .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腐、豆皮等)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3 .非发酵性豆制品(腐竹、油皮及其再制品)增加蛋白质、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修改注;4 .其他豆制品增加沙门氏菌、金黄色铺萄球菌,修改注;二十五、蜂产品检验项目蜂产品制品删除大肠菌群,其他类别项不变:二十六、特除膳食食品检验项目1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品检增加金黄色葡萄球菌;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增加企业标准/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量指标:二十七、婴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1.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分开;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Q-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二十二碳六烯酸(22:61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金黄色葡萄球菌;3.幼儿配方食品增加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碳水化合物、α-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金黄色葡萄球菌;二十八、餐饮食品检验项目1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删除线虫幼虫、绦虫裂头蝴,增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增加糕点(自制)类别,检验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山梨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二十九、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1猪肉增加吠喃它酮代谢物含量、删除利巴韦林;2.羊肉删除铅、金霉素,增加氯霉素、吠喃西林代谢物;其他畜肉增加五氯酚酸钠;三十、农产品畜副产品检验项目1猪肝增加吠喃妥因代谢物;2.鸡肝删除总种、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其他禽副产品删除金刚烷胺;三H■•一、农产品禽肉检验项目1.鸡肉增加金霉素,删除金刚烷胺;2.鸭肉删除吠喃它酮代谢物、金刚烷胺,增加磺胺类(总量);其他禽肉删除沙拉沙星;三十二、农产品蔬菜检验项目1.豆芽增加总汞;2.鲜食用菌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蝇胺,增加总碑、百菌清;3.韭菜由22项增为23项,增加乐果、六六六、异菌胭,删除灭线磷、后菌酯;结球甘蓝删除涕灭威,增加克百威、灭线磷;菜藁增加镉,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氨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由H 项变为10项;菠菜删除敌敌畏、甲基异柳磷、甲氟菊酯,增加六六六、灭幼服、睡虫嗪、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水胺硫磷、涕灭威,农残由17项增到20项;芹菜增加苯酸甲环嚏、懵菌睫、乐果、乙酰甲胺磷,删除甲蔡威、烯酰吗咻,农残由21项增到23项;普通白菜删除虫蟒睛、甲鼠菊酯、嚷虫嗪、辛硫磷、澳鼠菊酯,农残由21项减到16项;油麦增加毒死蝴、甲胺磷、懵菌哇、克百威,删除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喋磷,农残从13项增到14项;大白菜删除毗哇醛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曝虫嗪、涕灭威,增加乐果、乙酰甲胺磷;从16项变为14项;茄子删除氟虫睛、氯哇磷,增加睡虫胺,从12项减到11项;辣椒增加铅、倍硫磷、敌敌畏、联苯菊酯、嘎虫嗪,删除百菌清、多菌灵、甲基异柳磷、咪鲜胺和咪鲜胺锦盐,从20项增到21项;番茄增加镉、腐霉利、甲拌磷、乙酰甲胺磷,删除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辛硫磷;从11项增到13项;甜椒增铅、镉、甲胺磷、噬虫胺,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基异柳磷,项目从7项变为9项;黄瓜删多菌灵、氟虫懵,增倍硫磷、甲拌磷,13项不变;就豆从19项增到20项,增加三喋磷;菜豆删除氟虫懵、涕灭威、溟鼠菊酯,增加嚷虫胺;山药4项不变;胡萝卜删除敌敌畏、毒死蝴、联苯菊酯、氧乐果,增加氯氟氟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从9项减到6项;姜由甲胺磷换成氯哇磷H项不变;莲藕项目减少从14项到6项,删除总汞、毗虫咻、毗蛎酮、丙环哇、敌百虫、咤虫眯、多菌灵、啼菌酯;三十三、农产品水产品检验项目1淡水鱼增加甲硝喋,删除氯氟菊酯、澳鼠菊酯;2.淡水虾、淡水蟹、海水鱼、海水虾、海水蟹、贝类及其他水产品检验项目均不变;三十四、农产品水果检验项目118个种类不变;2.苹果删除三嗖醇;3.梨增加苯酸甲环哇、甲基硫菌灵、咪鲜胺和咪鲜胺锦盐,从8项增到11项;4.桃农残项目增加毗虫咻;5.柑、橘删除杀虫眯,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狄氏剂、毒死婢、杀扑磷;6.柚删除氟虫懵,增加氯氟鼠菊酯和高效氯氟鼠菊酯、氯喋磷、多菌灵;7.柠檬增加氟戊菊酯和S-鼠戊菊酯、草甘瞬;8.橙删除杀虫眯,增加2,4-滴和2,4-滴钠盐、苯酸甲环嗖、狄氏剂;9.葡萄增加氯毗胭;葡萄删除联苯月并酯:香蕉增加氟环喋、联苯菊酯、烯唾醇、百菌清;芒果增加吐睫酸菌酯、嘎虫胺;荔枝增加氯氟氟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西瓜删除甲胺磷,增加乙酰甲胺磷、苯酸甲环哇;甜瓜删除甲基异柳磷;18种类的农残项目有不同程度增加和减少。

食品企业公司淀粉及淀粉制品安全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

食品企业公司淀粉及淀粉制品安全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

淀粉及淀粉制品安全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
(1)风险隐患因素
①真菌毒素:米酵菌酸等真菌毒素限量超标;
②污染物:淀粉、淀粉糖、粉丝粉条铅限量超标;
③微生物:即食淀粉制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微生物限量超标;
④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粉丝粉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粉丝粉条和虾味片铝残留量超标。

(2)原因分析
①进货查验控制不严格;
②生产过程灭菌工序控制不严格;
③贮运条件不符合控制要求;
④配方管理、配料环节控制不严格;
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

(3)防控措施
①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结合企业原料特性开展快速检测;
②严格落实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符合要求,保证灭菌工序执行到位;
③加强贮运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贮运管理要求;
④加强配方管理,严格落实配料工序质量控制;
⑤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及标准培训。

食品抽检采样数量要求

食品抽检采样数量要求

蔬菜制品
油炸型:10份(检样8份,留样2份),每份≥300g 大包装≥10kg,可分装,5份无菌抽样
干制食用菌 食用菌制品 腌渍食用菌
其他蔬菜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十七、水果制品采样数量要求
蜜饯
蜜饯类、凉果类、果 脯类、话化类、果糕 类 即食:8份(检样6份,留样2份),每份≥150g 非即食:4份 (检样3份,留样1份),每份≥300g
挂面
挂面
挂面、手工面
谷物加工品
谷物加工品 玉米粉、玉米片、玉 米渣
谷物碾磨加工 品 其他粮食加工 品
米粉 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 生湿面制品
生制品:4份(检样3份,留样1份),每份≥250g 总量≥1Kg,≥4个独立包装 熟制品:8份(检样6份,留样2份),每份≥250g 总量≥2Kg,≥8个独立包装 (大包装 ≥10Kg,可分装取样)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十一、速冻食品采样数量要求
水饺、元宵、馄饨等 生制品 速冻面米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包子、馒头等熟制品 生制品:4份(检样3份,留样1份),每份≥250g 熟制品:8份(检样6份,留样2份),每份≥250g
速冻谷物食品
玉米等
速冻肉制品
速冻调理肉制品 4份(检样3份,留样1份),每份≥500g
食用菌罐头
其他罐头
十、冷冻饮品采样数量要求
规格<100g,16份(检样12份,留样4份) 冰淇淋、雪糕、雪泥、冰 棍、食用冰、甜味冰、其 他类 100g≥规格≤500g,12份(检样9份,留样3份) 规格>500g,8份(检样6份,留样2份) 大包装≥10kg,可分装取样,4份(检样3份,留样1份),每 份≥250g
二十三、糕点采样数量要求
糕点

111.1 淀粉国家标准

111.1 淀粉国家标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111.1—2010淀粉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淀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淀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豆类淀粉等。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 产品种类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等。

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淀粉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淀粉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表2 企业规模划分4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4 马铃薯淀粉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12309 工业玉米淀粉GB/T 22427.1 淀粉灰分测定GB/T 22427.9 淀粉及其衍生物酸度测定GB/T 22427.13 淀粉及其衍生物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NY/T 875 食用木薯淀粉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5 抽样5.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或称量销售产品。

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迎客松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迎客松粉丝、粉条、粉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散装的粉丝、粉条、粉皮(片粉)为原料,经筛选、整理、分装等工序制成的迎客松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淀粉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3587 粉条Q/HGS0001S-2014 梓潼片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根据产品形状的不同分为粉丝、粉条、粉皮(片),按照原料不同分为蕨根粉条(丝、片)、蔬菜粉条(丝、片)、红薯粉条(丝、片)、马铃薯粉条(丝、片)。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4.1.1 马铃薯粉条(丝、片)、红薯粉条(丝、片):应符合GB/T 23587 的规定。

4.1.2 蔬菜粉条(丝、片)、蕨根粉条(丝、片):应符合Q/HGS0001S-2014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 浸泡(鲜薯类除外)→ 磨碎→ 分离→ 脱水→干燥→包装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 浸泡(鲜薯类除外)→ 磨碎→ 分离→ 脱水→和浆→ 成型→ 冷却→ 干燥→ 包装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1)分离;(2)干燥。

2.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1)和浆;(2)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

2.淀粉生产过程中,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淀粉(1)清洗设备,如振洗筛、比重去石机等;(2)浸泡设施(以鲜薯为原料除外),如浸泡罐、浸泡槽等;(3)磨碎设备,如破碎设备、针磨机等;(4)分离设备,如除砂旋流器、分离机等;(5)脱水设施,如离心机等;(6)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7)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淀粉审查细则

淀粉审查细则

细则58: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 浸泡(鲜薯类除外) → 磨碎→ 分离→ 脱水→ 干燥→ 包装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清洗浸泡(鲜薯类除外) → 磨碎→ 分离→ 脱水→ 和浆→ 成型→ 冷却→ 干燥→ 包装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1)分离;(2)干燥。

2.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1)和浆;(2)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

2.淀粉生产过程中,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淀粉(1)清洗设备,如振洗筛、比重去石机等;(2)浸泡设施(以鲜薯为原料除外),如浸泡罐、浸泡槽等;(3)磨碎设备,如破碎设备、针磨机等;(4)分离设备,如除砂旋流器、分离机等;(5)脱水设施,如离心机等;(6)干燥设施,如干燥机等;(7)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培训考试试题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培训考试试题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培训考试试题1.以下产品属于糖果的是() [单选题]A. 泡泡糖(正确答案)B. 果冻C. 巧克力D. 奶片糖2.茶叶及相关制品在抽样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A. 抽取样品数量不少于1kg,一般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B. 抽取样品时应抽取生产日期为2021年2月15日及之后的产品;C. 所取样品分为2份,约2/3为检验样品,约1/3为复检备份样品;D. 以上选项都不正确;(正确答案)3.下列产品不属于再制蛋() [单选题]A卤蛋B咸鸭蛋C鸡蛋干(正确答案)D糟蛋4.餐馆自行消毒的复用餐饮具,微生物项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 2016)附录A.2的方式现场采样时,需将棉拭子或纸片置于无菌袋中尽快送达实验室,若采用附录A.2.1发酵法采样,需在()小时内送达。

[单选题]A 3B 4(正确答案)C 5D 65.抽检餐饮具时,样品类型应填为() [单选题]A 餐饮加工食品B 食品相关产品(正确答案)C 工业加工食品D 特殊食品6.下列不属于液体乳是() [单选题]A. 巴氏杀菌乳B. 调制乳C. 豆奶(正确答案)D. 发酵乳7.苏打水(标签上标注:不含气)在抽样分类中划分在哪一类(A) [单选题]其他饮料(正确答案)碳酸饮料其他类饮用水茶饮料8.细则中,关于水产制品产品种类的说法,以下错误的是() [单选题]A. 水产制品按其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生食水产品。

(正确答案)B. 盐渍水产品是指以新鲜海藻、水母、鲜(冻)鱼等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不可直接食用的产品。

C. 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是指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干燥工艺而制成的不可直接食用的干制品。

D. 干制水产品是指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或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藻类干制品和预制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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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及淀粉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淀粉、淀粉制品和淀粉糖。

2 产品种类
淀粉及淀粉制品包括淀粉、淀粉制品和淀粉糖。

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等。

淀粉制品: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薯类、豆类食用淀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等。

淀粉糖是以谷物、薯类等农产品为主要原料,运用生物技术经过水解、转化而生产制成的淀粉糖,包括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和异构化糖等。

3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13-2003 淀粉制品卫生标准
GB 27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食菜、豆制品检验GB/T 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36 粮食卫生标准分析方法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
GB/T 8884 马铃薯淀粉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T 8887 淀粉分类
GB/T 22427.13 淀粉及其衍生物二氧化硫含量的测定
GB/T 23374 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NY/T 875 食用木薯淀粉
SN/T 1743 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
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4 抽样
4.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4.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

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淀粉、非即食类淀粉制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2kg,不少于4个销售包装;即食类淀粉制品抽样数量不得少于2kg,不少于8个销售包装。

生产企业抽样时,在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对于≤5kg包装样品,应从不同部位共选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

抽样数量不得少于1kg,不少于4个销售包装;对大包装样品(>5kg),从4个大包装产品中分别分装成相应小包装样品。

即食类淀粉制品抽样数量不得少于2kg,不少于8个销售包装,需要从大包装分装成相应小包装样品时,由企业在包装车间或企业自行选择的其他清洁区进行分装操作并密封,盛装包装物由企业自行提供洁净包装容器。

所抽样品3/4作为检验样品,1/4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在生产企业抽取大包装样品时,同时抽取两个空包装袋,分别与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一起封样。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

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

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

4.3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5 检验要求
5.1 检验项目
5.1.1 淀粉检验项目
淀粉检验项目见表23-1。

表23-1 淀粉检验项目序
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检测方法
1 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
GB/T 22427.13 GB/T 5009.34
2 铅GB 2762 GB 5009.12
3 氢氰酸a NY/T 875GB/T 5009.36
4 大肠菌群b GB/T 8883
GB/T 8884
GB/T 8885
GB/T4789.3-2
003
GB
4789.3-2010
5 霉菌c GB/T 8883
GB/T 8885
GB 4789.15
6 霉菌和酵母菌数
d
GB/T 8884 GB 4789.15
注:a. 仅木薯淀粉检测。

b. 仅马铃薯淀粉、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

c. 仅食用小麦粉淀粉、食用玉米淀粉检测。

d. 仅马铃薯淀粉检测。

5.1.2 淀粉制品检验项目
淀粉制品检验项目见表23-2。

表23-2 淀粉制品检验项目序
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检测方法
1 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 GB/T 5009.34
2 铅GB 2762 GB 5009.12
3 合成着色剂(柠檬
黄、苋菜红、胭脂
红、日落黄、诱惑
红、亮蓝)a
GB 2760
GB/T 5009.35
GB/T 5009.141
SN/T 1743
4 菌落总数b GB 2713-2003
GB 2713-2015
GB/T 4789.23
GB 4789.2
5 大肠菌群b GB 2713-2003
GB 2713-2015
GB/T 4789.23
GB 4789.3-2010
6 致病菌(金黄色葡
萄球菌、沙门氏菌)
b
GB 29921
GB 4789.4
GB 4789.10
7 铝的残留量(以干
基计)c
GB 2760 GB/T 23374

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
检测方法
注:a. 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b. 即食类淀粉制品检测。

c. 仅粉丝粉条检测。

5.1.3 淀粉糖检验项目
淀粉糖检验项目见表23-3。

表23-3 淀粉糖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检测方法
1 总砷GB 2762
GB/T 5009.11-2003
GB 5009.11-2014
2 铅GB 2762 GB 5009.12
3 二氧化硫残留量GB 2760 GB/T 5009.34
4 糖精钠GB 2760
GB/T 5009.28
GB/T 23495 5 甜蜜素GB 2760 GB/T 5009.97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
序号检验项目
检测方法

6 安赛蜜GB 2760 GB/T5009.140
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5.2.1对总砷的检测,2016年3月21日之前采用GB/T 5009.11-2003检测;自2016年3月21日开始采用GB 5009.11-2014检测。

5.2.2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

6 判定原则
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
6.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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