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额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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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融资难。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普遍较为抽象和不易被评估,因此很难作为质押物用于融资,导致融资难度加大。

二、融资成本高。

相比传统抵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较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会要求较高的利率和费用,企业面临着更高的融资成本。

三、审批周期长。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往往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和审批,而这个过程往往比较繁琐,审批周期较长,导致了融资周期也相对延长。

四、风险较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本身具有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不准确或者产权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可能面临严重的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以推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一、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标准。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或者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为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三、优化融资服务流程。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制定更加灵活的融资方案和流程,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如增加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财政补贴、降低融资利率等措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

五、加强行业合作。

企业可以与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保护等工作,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质押价值和贷款的获批率。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知识产权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之一,但在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时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讨。

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这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2. 银行融资难度大由于我国银行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同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评估,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

3.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认识不清,导致其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无法合理评估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从而影响融资的顺利进行。

二、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更多保障。

2. 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为企业进行融资提供权威的评估报告,降低银行融资的难度。

3.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合理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利用效率。

4.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可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从而为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更多的支持。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 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它们是企业创新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企业可以借助已有的知识产权价值,解决资金需求,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创新。

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优势2.1 提供灵活的融资渠道相比传统贷款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具有更加灵活的融资渠道。

传统贷款通常以企业的固定资产或流动资金作为抵押物,但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则充分利用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提供了一种新的资金来源。

2.2 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取贷款,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能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由于知识产权通常具有稳定的价值,并且不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因此质押知识产权的贷款利率一般较低,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

2.3 保护知识产权价值质押知识产权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

质押后,融资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贷款额度。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评估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价值的流失。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申请流程3.1 准备相关材料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前,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复印件- 知识产权评估报告- 企业的经营证照-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2 选择融资机构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机构。

融资机构应具备相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经验,并能够提供合适的贷款方案。

3.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择的融资机构,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在申请表中,需要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情况、知识产权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相关信息。

3.4 审核评估融资机构会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核和评估。

通过评估,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可贷款额度。

同时,还会对企业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5 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根据审核评估的结果,融资机构会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评估[1]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评估[1]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其评估1.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一种方式。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价值和市场潜力,质押知识产权可以有效地解决融资难题,促进创新和创业。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具有一定的特点:- 高风险高收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但同时也具有较高的回报潜力。

成功的知识产权项目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

- 保护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可以有效地保护其所有人的权益,减少知识产权被侵权和盗用的风险。

- 支持创新和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以为创新和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科技、文化和艺术等各个领域的发展。

- 评估难度大: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相对复杂,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质押贷款的额度和利率等相关条件。

2.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优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诸多的优势:2.1. 多样化的质押资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质押资产是知识产权,相比传统的抵押物如房产或股票等,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可以根据融资需求进行选择。

2.2. 降低融资成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可以将知识产权的价值充分发挥,提高企业的融资额度,同时降低融资成本。

相比传统的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

2.3. 保护知识产权所有权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企业可以有效地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独占权,减少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

金融机构通常会对知识产权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2.4. 促进创新和创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激励创新者和创业者更好地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创新。

通过质押贷款,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评估是整个贷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于金融机构和贷款人都至关重要。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的份额越来越大,为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解决了我国城镇大部分的就业,同时也有效的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然而,占全国企业总数绝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数额较少,融资难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国兴起了知识产权质押的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开辟了融资新视野,但我国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处于探索时期,各项制度不完善。

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的发展提高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中小企业能否解决好融资问题,更是关系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

本文通过大量的文献资料,结合以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理论研究,详细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内涵、步骤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改善起到一定作用,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更好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二、知识产权质押概述(一)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这一词语属于“舶来品”,翻译自英语中的Intellectual Property,中国大陆将其译为“知识产权”一词是开始于1973年,这一词语主要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强调的是“权利”,即是指对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智力成果进行保护的、无形的“权利”,主要包括商标权、版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出版权等精神权利;其次强调的是一种“精神财产”,是一种具体的或者抽象的存在,例如受到保护的商标、获得专利的发明、商业秘密等等。

1980年,我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6年《民法通则》开始正式采用“知识产权”这一称谓。

目前,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方式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有人将其笼统的定义为“智力成果”,指人们可以在其智力成果上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有人将知识产权定义为客观具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标记两大类;另外还有人将知识产权定义为一种法定的“支配权”,即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有其权利并对他人干涉具有排斥性的权利。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对策研究——基于汕头市的探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对策研究——基于汕头市的探讨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取 得 了较 快 发展 。2 0 0 6年 1 月至 21 0 6月 ,全 国 累计 实 现 专 利 权 质 押 1年
关 键 词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科 技 型
中小 企 业 汕 头 市
36 3 1件 , 押 金 额 达 人 民 币 3 85亿 元 ( 外 质 1. 含
概 括 而 言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工 作 的 困 顿 现
状 , 致 可 以归 结 为 如 下 几 点 原 因 : 大

成 , 有 建 立 专 门 的 知 识 产 权 交 易 市 场 和 交 易 没
中 介 服 务 机 构 来 推 动 科 技 成 果 的交 易 和 转 化 实 施 , 现 技 术 、 融 与 人 力 资 本 的优 化 , 而 实 金 从
成 严 重 影 响 , 加 了 银 行 或 中小 企 业 实 物抵 押 贷 款 余 额 超 0 0年 全
过 1 5万 亿 元 ,其 中仅 广 东 省 的 银 行 业 所 实 现 的 余 额 就 高 达 16 .6万 亿元 。 两 相 比较 , 国知 全
中小 企 业 的 资 金 困难 , 有 非 常 重 要 的现 实 意 具 义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 国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我 取 得 了不 错 的 进 展 。本 文 结 合 汕 头 市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工 作 的 实 际 , 分 析 知 识 产 权 质 押 融 在 资 制 约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 出 了适 应 汕 头 市 知 识 提 产 权 质 押 融 资 工 作 的对 策 性 建 议 。
度 。一旦企业无法偿 还质 押贷款 , 出质 的 知 识
产 权 由于 市 场 的 波 动 无 法 兑 现 为 经 济 收 益 时 , 提 供 贷 款 的 金 融 机 构 就 会 面 临 巨 大 的 财 务 风

专利质押贷款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

专利质押贷款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银行的贷款政策,从而影响专 利质押贷款的获取。
政策法规
政府的金融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都会影 响专利质押贷款的市场发展。
市场竞争
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研 发,从而对专利质押贷款产生更大的需求。
银行评估标准
银行对专利质押贷款的评估标准也是影响贷款获取的重要 因素。如银行可能更看重专利的质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 管理层的能力等。
案例二
以阿里巴巴为例,介绍了其利用专利质押贷款的 融资经历和所面临的挑战。
案例三
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例,介绍了其利用专利质 押贷款的融资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案例对比分析
01
对比分析
对国内外专利质押贷款案例进行了对 比分析,探讨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 利质押贷款制度、操作模式和市场环 境等方面的异同。
02
尽管专利质押贷款发展前景广阔 ,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专利 权价值评估的难度较大,需要专 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评 估。此外,由于专利权的不确定 性较大,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对 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 行严格审核。
03
专利质押贷款影响因素
内部因素
专利质量
企业财务状况
专利的质量是影响专利质押贷款的关键因素 之一。高质量的专利往往更容易获得银行的 信任,从而更容易获得贷款。
信用风险
与普通贷款相比,专利质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可能更高。这是因为专利的价值可能受到多种 因素的影响,如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等。如果企业的专利价值下降,那么贷款机构可能会 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担保或还款。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金融创新
专利质押贷款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它为金融市场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和产品。这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 持,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能够有效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融资方式。

然而,在实践中,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断增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困难等。

解决这些问题,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完善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1.2 研究意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占据着重要位置,而知识产权又是创新的核心。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促进企业扩大规模、开拓市场,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研究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评估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和支持,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

深入探讨该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 正文2.1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自己持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是利用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信用保障,获取资金支持,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增强竞争力。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可以更快速地获得资金支持,提高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同时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境及对策近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应用。

然而,尽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许多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之一是评估难题。

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定价。

然而,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评估其价值并不容易。

特别是在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的价值往往难以量化,这给融资方和贷款方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提供独立、客观的评估服务。

这些机构应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对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定价。

其次,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之二是融资成本高。

相比传统的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利率通常较高。

这主要是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较大,贷款方需要获得相应的回报来弥补风险。

然而,高昂的融资成本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政府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来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其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研发出更加灵活和适应性强的融资产品,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此外,企业也可以通过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困境之三是法律保护不完善。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尤其是对于跨国企业来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环境差异较大,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详细规定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详细规定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详细规定一、总则(一)为规范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价值实现,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向本行申请的贷款。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二、贷款对象和条件(一)贷款对象借款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贷款条件1、借款人依法设立,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且该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和变现能力。

4、借款人应将知识产权质押给本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5、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符合本行的信贷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和要求(一)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二)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应符合以下要求:1、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2、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剩余有效期较长。

3、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商业潜力,能够通过评估合理确定价值。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一)贷款额度根据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

(二)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三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五、贷款申请与审批(一)借款人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应向本行提交以下资料: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资料。

3、借款人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相关财务资料。

4、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表现出了日益增长的势头,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是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却频频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知识产权评估难度大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知识产权的评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难度较大。

因为这些知识产权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评估起来非常主观,很难确定其真正的价值。

2. 融资利率较高相比于传统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利率较高。

由于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的风险认知不足,一旦发生违约,金融机构往往难以变现,因此只能通过提高利率来平衡风险。

3. 质押率偏低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还比较不成熟,导致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的质押率偏低。

这就意味着,即便企业拥有了较多的知识产权,也很难得到充分的质押融资额度。

4. 风险共担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融资方式,但现阶段我国对于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共担机制不够完善。

一旦企业出现违约,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化解风险,导致融资难度增加。

5. 监管政策不够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监管政策尚不够完善,监管部门还没有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监管体系。

这就给了金融机构和企业一定的法律空间,导致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二、对策建议1. 加大对知识产权评估的支持力度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发展,提高知识产权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通过建立一套公正、规范的评估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可靠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2.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质押率标准,降低企业融资的门槛。

可以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财政补贴或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知识产权的融资支持力度。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获得贷款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将其用作质押物,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周转的便利。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应的评估流程。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概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种金融业务,它的特点是以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获得相应的贷款金额。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这些是企业创新的重要成果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质押贷款既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还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和保护。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评估流程1. 质押物评估首先,贷款机构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潜在的风险。

评估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种类、范围、创新程度、市场前景等方面。

2. 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将向贷款机构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应包括质押物的描述、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价值认定等内容。

贷款机构将根据评估报告来决定是否同意对知识产权进行贷款,并确定相应的贷款额度。

3. 贷款合同签订如果贷款机构同意提供贷款,双方将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质押物的权益保护等内容。

贷款合同属于具体的法律文件,一般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起草。

4. 贷款发放和抵押登记当贷款合同签订后,贷款机构将向企业发放贷款。

同时,质押物需要进行抵押登记,以便贷款机构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可以通过抵押权行使相应的权益。

5. 贷款使用和还款企业在获得贷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贷款。

贷款机构会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贷款机构有权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其利益。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及评估流程是一个相对严格和复杂的过程。

企业在选择此项融资方式时,应了解评估流程的每一个细节,并与贷款机构充分沟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广东调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匡国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大信贷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相结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如何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这一主题,近期我组织人员在已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地区的广州、佛山(南海)、东莞以及科技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珠海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对四个市61家银行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且通过举办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征询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银行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结果表明:广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面临着知识产权评估难度大、登记体系不完善、处置变现难以及配套政策支持不足等因素的制约。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要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和市场交易机制,形成多元投入、功能完善的融资服务体系。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的做法与成效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各级地方政府和银行机构加强协调,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

主要做法是:(一)建立政银企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的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地方政府与银行机构的协作机制。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东莞市政府分别于2009年3月和7月制定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部门、银行机构、中介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机制。

2009年9月,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和广州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广州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计划在3年内提供200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

二是建立评估机构推荐机制。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局向参与试点的银行机构推荐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为商业银行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提供专业服务。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规定1.目的为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管理,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我行现行信贷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各相关部门及各经营单位;本文件适用于北京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3.定义、缩写和分类定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向企业发放的,由企业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产品;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用于质押时依照物权法的规定特指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缩写无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模式本业务划分为两种具体的业务模式:1模式一,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及借款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审查及全程法律服务;借款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由担保机构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行经营单位发放贷款;本模式下,由银行与担保机构协商一致后,可视情况不要求律师事务所参与,对于优质企业可以按照授信额度方式操作;2模式二,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及借款企业;借款企业直接以自有知识产权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质押;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审查及全程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本行经营单位发放贷款;本模式下,对于优质企业可以按照授信额度方式操作;在两种模式下,本行经营单位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可要求借款企业追加本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贷款对象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能够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且已将该知识产权所形成的产品推向市场,所形成的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知识产权实施能力和获利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用途贷款仅可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信贷资金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我行信贷管理规定,也不得用于我行信贷审批条件和借款合同许可以外的任何用途;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及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原则上单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含,特殊情况下超过此额度由有权信贷授权审批机构审批确定;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含,若企业有特殊需求,应在对其现金流进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且必须制定分期还款计划;贷款利率确定贷款利率以风险度为依据,风险度越高,定价越高;此类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含;贷款企业基本条件申请办理本业务的借款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并办理年检手续;2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3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4产权清晰,组织架构合理,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5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6企业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7有固定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员工队伍稳定;8是用于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的实施企业,并书面承诺质押期间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出质权利商标权、专利权时须经本行经营单位同意,且同意转让费、许可费、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均须首先用于归还贷款;9能够提供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反映贷款用途的合同、订货单、发票等;10原则上应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并约定由本行经营单位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管;11本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规定的其他条件;12如本行经营单位认为必要,可考虑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本行或担保机构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质物要求经营单位认可的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和商标权限于专利权中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1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统称“设质专利权”应满足以下条件:①设质专利权为单项专利的,该专利权至少已进行2年含以上的实质性实施,且至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该专利仍在使用,并具有盈利能力;设质专利权为多项专利的,其中至少1项专利应已进行2年含以上的实质性实施,且至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该专利仍在使用,并具有盈利能力;专利权获得国家级专利金奖的,设质专利权已使用时间可在1年含以上;②设质专利权须是借款企业经营的核心专利、核心技术或核心无形资产,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③对设质专利权的相关性专利和改进型专利,无论企业实施与否,均应与设质专利权一并质押;④设质专利权为单项专利的,该专利权应已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且为有效专利;设质专利权为多项专利的,其中至少1项设质专利应已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授权,且为有效专利,对尚未获得依法授权的专利,借款申请人应承诺在专利获得授权后及时将其质押;⑤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8年,实用新型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得少于4年;⑥出质人应向本行经营单位如实申明是否存在以同一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情况;如出质人以同一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而发明专利尚未依法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的,可暂将已依法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质押,但出质人应同时承诺在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及时将其质押;⑦该专利不得涉及国家安全与机密;⑧出质人须提供已缴纳专利年费的证明,并须在质押期间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⑨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用于质押的商标权以下统称“设质商标权”应满足以下条件:①该商标已经用于产品或服务上,已使用时间至少在2年含以上,且具有盈利能力;②设质商标权为单项商标的,该商标应已获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注册,且为有效注册商标;设质商标权为多项商标的,其中至少1项商标应已获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注册,且为有效注册商标;③该商标实际使用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与注册范围一致;④该商标应实际用于借款申请人的主营产品;⑤对于与设质商标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评判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准,无论企业实际使用与否或注册获批与否,均应与设质商标权一并质押,其中,对尚未获批商标,借款申请人应承诺在商标获批后及时将其质押;⑥出质人须按时、足额缴纳商标续展费;⑦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3设质专利权与设质商标权除满足本条第1、2款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①质物必须产权明晰,可以办理质押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上市交易,且易于变现;②出质人必须将质物价值全额用于贷款质押担保;③以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设定质押的,第三方权利人须出具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以及第三方相关基本资料;④质物所有权属于出质人与他人共有的,须提供全部共有权利人同意质押的合法有效的书面文件;⑤借款人为出质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出质人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⑥质物需经本行认可的评估机构或担保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且经营单位以评估价值与经营单位认可的市场公允价值较低者为准,确定质物价值以下简称“质物价值”;⑦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4下列知识产权不能作为质物:①着作权、专有技术权、外观设计专利权;②专利权或商标权虽已获批准,但被提出撤销请求,或已终止、已被撤销或已被注销的;③专利权或商标权已被启动无效或撤销宣告程序还未结案、或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④专利权有效期已过或贷款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⑤专利权存在各种纠纷的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⑥没有新颖性或不具良好市场前景的专利;⑦未按时、足额缴纳专利年费的专利权;⑧本行规定的其他情形;质押期限根据物权法规定,知识产权质押没有质押期限的要求,在质押合同中也不体现具体质押期间;但在办理质押登记过程中,如登记机关明确要求注明质押期间,则应按如下意见执行:“质押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或登记日起,至贷款到期日后两年期限届满之日止”;贷款债务完全清偿后解除质押,注销质押登记;质押率知识产权质押率由本行经营单位或专业担保机构依据知识产权质量、处置难度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最高不超过30%;其中:发明专利权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15%;驰名商标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30%;普通商标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20%;本业务相关费用1对于商标权与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需收取的违约贷款罚息和挪用贷款用途罚息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上限执行;2商标权与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承办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评审费、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公证费、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费、质押登记手续费、专利权或商标权维持年费、风险处置费用等根据操作模式不同,费用品种有所不同;本管理规定中所称风险处置费用,是指当贷款出现逾期,需要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质物时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经营单位范围1模式一,即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及借款企业的模式下,全行经营单位均可办理本业务;2模式二,即合作主体包括银行、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评估机构及借款企业的模式下,在业务初始阶段,确定试点经营单位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双秀、上地、清华园、双榆树、朝外、八里庄、建国、官园、顺义等10家管辖行为试点经营单位;未获得试点资格的其他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原有贷款客户可操作本业务;总行公司银行分销部小企业中心与风险管理部可共同对试点经营单位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作机构1合作担保机构试行阶段,在本管理规定模式一下,由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担保额度内逐笔为借款人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作担保机构依照与我行及其他合作方就本业务签署的合作协议、与我行签署的其他相关合作协议以及具体业务合同等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合作担保机构应在贷前调查阶段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担保意见书;担保意见书中应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要素予以明确建议;本行批准贷款后、发放贷款前,合作担保机构应按要求签订保证合同;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后,本行经营单位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抄送合作担保机构;合作担保机构应按与我行的约定承担代偿责任;合作担保机构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担保费和评审费;2合作律师事务所试行阶段,在本管理规定两种模式下,由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针对其在本业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向本行或担保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依照与我行及其它合作方就本业务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具体业务合同等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律师事务所应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从法律角度就借款人借款资格和借款事项、商标权与专利权出质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本办法提出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须自收齐借款人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意见书并提供给本行经营单位和合作担保机构在模式二中仅需提供给本行经营单位;法律意见书须由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法律意见书作为本行评估业务法律风险的重要依据,但本行经营单位和审批机构应进行独立的调查、评估和评审,经营单位不能过度依赖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也不能以律师的工作替代或减少应由经营单位承担的贷前调查、贷中评估和贷后管理工作;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应为借款人、经营单位、担保机构或评估机构提供与贷款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协助本行经营单位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营单位发放贷款后,律师事务所应按与我行的合作协议的约定,就知识产权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的权属关系变化等方面进行监控;对重大变化或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及时通报本行经营单位、担保机构;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后,律师事务所应为本行经营单位或担保机构采取的违约贷款管理措施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催收、协助处置质物等;有关律师费用由借款人承担;3合作评估公司试行阶段,在本管理规定模式二下,由连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质物价值评估,并针对其在本业务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向本行承担赔偿责任;合作评估公司依照与我行及其它合作方就本业务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具体业务合同等的约定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本行审批贷款前,评估公司为借款人、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贷款业务相关的评估事务咨询,并重点介绍作为质物的商标权与专利权的条件和价值评估流程等相关内容;评估公司还应上门进行与商标权、专利权相关的实地调查,对借款申请人设定质押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进行技术分析和市场价值评估,并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就质押的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已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本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以及质物价值明确提出意见,并对质押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要素予以明确建议;评估公司须自收齐借款人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预评估意见,待相关贷款经本行授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经营单位须及时通知合作评估公司,评估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正式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须由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本行经营单位发放贷款后,评估公司按约定就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市场价值进行监控,对给质物价值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或变化要及时通报本行经营单位和律师事务所;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后,评估公司应提供知识产权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相关市场信息,并配合我行的催收工作;评估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价值评估,可要求借款人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本行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调整上述合作机构范围;6. 流程描述和控制要求业务受理本行经营单位会同合作机构向借款申请人提供本业务的贷前咨询,并按照本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的要求收集资料,受理本业务,合作机构须予以配合;借款申请人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包括密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履历证明3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原则上经过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4由知识产权主管机构出具的质物权利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质物所有权人或其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同意质押决议书;5借款申请书;借款人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出具的同意融资决议书;6企业已签订但未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目录及主要合同;企业经营情况的其它介绍材料;7本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要求的其他资料;贷前调查:1模式一,即本行、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及借款企业的合作模式①合作律师事务所法律审查合作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合作协议及其它约定的相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前法律审查,并向本行经营单位及合作担保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②合作担保机构担保前调查合作担保机构应按照合作协议及其它约定的相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担保前调查,并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担保意向书;③本行经营单位贷前调查经营单位要做到尽职调查;贷前调查实行调查人双人调查、双人核保的实地调查制度;经营单位调查人须按照我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借款申请人开展贷前调查,制定有效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撰写相应的贷款调查报告,并录入综合信贷管理系统;在贷前调查阶段,经营单位调查人须取得法律意见书和担保意向书后,方可报审贷款;本业务在比照一般贷款业务调查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b.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符合本行相关规定;c.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背景、所属行业状况等;d.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是否充足、固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占有率、未来发展潜力、产品生产周期等;e.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如何,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或经营收入,还款来源是否稳定;f.借款人信誉如何,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g.借款企业业主的个人资信,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具备丰富的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h.借款人提供的知识产权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是否具备一定价值,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易于变现,是否属于借款人经营的核心知识产权;④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根据产品推动的实际情况,经本行公司银行分销部与合作担保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可增加评估公司或缺省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环节;无评估公司及律师事务所时,由合作担保机构同时承担法律审查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工作;2模式二,即本行、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借款企业的合作模式①合作律师事务所法律审查合作律师事务所应按照合作协议及其它约定的相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贷前法律审查,并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②合作评估公司知识产权评估合作评估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及其它约定的相关规定,根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知识产权质物进行价值预评估,并向本行经营单位出具预评估意见;待相关贷款经本行授权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向本行经营单位提供正式评估报告;③本行经营单位贷前调查经营单位要做到尽职调查;贷前调查实行调查人双人调查、双人核保的实地调查制度;经营单位调查人须按照我行对公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借款申请人开展贷前调查,制定有效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撰写相应的贷款调查报告,并录入综合信贷管理系统;在贷前调查阶段,经营单位调查人须取得法律意见书和预评估意见后,方可报审贷款;本业务在比照一般贷款业务调查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a.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b.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符合本行相关规定;c.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背景、所属行业状况等;d.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自有资金是否充足、固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市场占有率、未来发展潜力、产品生产周期等;e.借款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如何,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或经营收入,还款来源是否稳定;f.借款人信誉如何,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g.借款企业业主的个人资信,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具备丰富的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h.借款人提供的知识产权质物商标权与专利权是否具备一定价值,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易于变现,且是借款人经营的核心知识产权;经营单位贷款审查经营单位审查人须按照我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相关规定,对借款申请人各方面情况及调查人出具的调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防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并在综合信贷管理系统中签署意见,按权限提交;经营单位审批1经营单位贷款审查小组成员按照我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相关规定,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防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经营单位贷款审查小组成员应独立发表明确意见并在贷款报审意见表中记载;贷款审查小组会议应有明确的书面记录;2经营单位签批人在综合信贷管理系统中签署意见并按权限提交总行授权审批机构;总行授权审批机构审批总行信贷评审中心和总行小企业中心中小企业信贷审批小组为本业务信贷授权审批机构,须按照我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自授权范围审批确定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控制风险措施、审批条件等,出具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总行小企业中心对各经营单位按模式一即本行、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及借款企业的合作模式操作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初始阶段累计不超过3亿元含,如贷款总额超过3亿元,由小企业中心向风险管理部另行申请;签署法律文本。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创新主体融资需求。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大、变现难,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单一。

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银行存在放贷额度低,难以满足创新主体融资需求;贷款门槛高,覆盖范围小,难以惠及辖区内中小微创新主体;质押贷款手续多、流程复杂,银企之间对接难等问题。

(二)单一知识产权质押模式较难推广。

知识产权主要有三种质押形式,分别是单一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加第三方担保、质押加其他抵押物组合贷。

但知识产权质押有其特殊性,须与特定生产设备、工艺、管理团队相结合,才能实现特定价值,这也导致知识产权质押处置难,变现难,银行可能面临坏账风险。

当前,银行为了规避上述风险,更倾向于通过组合贷、“信用贷”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但对于没有固定资产、成立时间短又具备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创新主体而言,很难通过单一知识产权获得融资,进而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少,评估方式不完善。

目前交易市场不成熟,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统一完善的知识
产权评估制度。

从我区目前的知识产权质押情况来看,以银行自行评估为主,创新主体将评估材料提交给放贷银行,银行对创新主体提交的资料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上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另一方面是因为知识产权评估费用相对高昂,创新主体不愿意支付该笔费用,而且政府部门也多是对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贴息补助,创新主体在评估机构处支付的费用无法获得补贴。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建议摘要: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下,对于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而言,融资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制度的一种新形式,在以技术创新为特征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欢迎,尤其是将知识产权质押引入金融信贷领域,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知识创新型社会的发展作用重大。

本文通过对我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研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策略探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仅是打破中小微企业融资桎梏的重要手段,也是顺势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产业升级、落实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定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拥有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一种信贷产品”。

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的意义(一)知识产权质押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扩大企业的融资途径,促进社会资源的最大化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经济形式多样化,涌现出大批初具规模,积极活跃且带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中小型企业。

这些中小型企业通常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资产少、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高等特点,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与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起到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因此,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将成为担保的主要标的物,完善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及财产价值,扩大现代经济社会的融资途径,有助于社会资源的最大化使用。

(二)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将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模式,对减少金融风险、实现金融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经验表明,有缺陷的担保制度往往会导致金融机构提高贷款利率以弥补借贷风险,最终导致信贷萎缩;而完备的担保制度,有利于金融机构减少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降低贷款利率,深化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增长。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它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同时也具备了较高的价值。

然而,一些中小企业常常因为资金短缺无法充分利用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创新和发展。

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及意义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优势1.利用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使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产,从而解决企业因为无形资产难以量化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问题。

2.提高融资额度:通过质押知识产权,企业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贷款额度,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3.降低融资成本: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常拥有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4.保持控制权:相较于股权融资等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使企业保持原有的股权结构和管理权,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没有直接影响。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与挑战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具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评估知识产权价值的标准和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提高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可度。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还相对不成熟,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认知不足,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刻不容缓。

此外,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其质押价值。

五、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案例分析国内外已经有一些成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案例。

例如,中国汽车制造企业通过将其自主研发的电动汽车技术进行质押,从而获得数亿元的贷款,推动企业的发展和扩大产能。

而在国外,美国的一家软件公司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得了巨额投资,使得公司得以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加强研发和创新能力。

六、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建议为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包括:1.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交易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可度。

2.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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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物抵押,仅凭一纸证书就可贷来真金白银。

说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也许你会和广大企业主一样,脑海中满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的疑问,下面来介绍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额度的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

其中,主要是专利质押贷款,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企业对专利技术的转换运用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平台,促进综合运用,包括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交易流转、质押融资。

在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额度之前,我们就不得不说说对知识产权这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相信大家都明白,只要是无形资产,在评估上也就会很多主观判断和缺乏统一的评估制度标准。

在企业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后,会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或者专利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会由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及商标专用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金融机构根据商标或专利的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质押贷款的授信额度的参考,质押率通常规定不超过质押物时点价值的50%,在实际造作中受行业、地区及风险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与限制,一般为10%—60%之间,质押率在20%-60%的居多。

另外,是资产就会有价值变化波动的可能。

所以说,一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额度,除了与其估值占比20%-40%的质押率有关,往往会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人对拥有知识产权的相对应企业市场前景的认知、企业当前状况解读和未来发展趋势预判、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数量和品质等的认定衡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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