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合集下载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四、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PGD) 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PGD)
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 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也 称第三代试管婴儿, 指在IVF-ET的胚胎移 植前,取胚胎的遗传 物质进行分析,诊断 是否有异常,筛选健 康胚胎移植,防止遗 传病传递的方法 .
授精
术前对女方的排卵监测、选在排卵前48h至排 卵后12h之间进行。 授精部位目前常用的是将精子注入宫颈 严格无菌措施下注入宫腔。
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
从母体取出的卵子置于培养皿内,加入经优 选诱导获能处理的精子,使精卵在体外受精, 并发育成前期胚胎后移植回母体子宫内,经 妊娠后分娩婴儿。由于胚胎最初2天在试管内 发育,所以又叫试管婴儿技术。
五、赠卵IVF-ET 赠卵IVFIVF
适应证 (1)卵巢功能衰竭或无卵巢 (2)女方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异常
两个重要环节
须将受者和供者的月经周期调整同步 维持妊娠。
六、代孕
用于子宫切除术后或子宫破裂及子宫严重粘 连患者。代孕技术原理与供卵IVF-ET相同、 但供卵者为患者,受者为代孕者。因观念意 识原因、国内目前对此技术尚未认同。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周 强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的简称,指采用医疗辅 助手段使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 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
精子优化获能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1. 1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是指用人工的技术和方法将精子注入女性体内,在输卵管受精并受孕的一种生殖方法。

主要用于丈夫不育问题,取代自然生殖的性交阶段。

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with donor'ssemen,AID)宫腔内人工授精,它包括丈夫精子人工授精( AIH)和供精人工授精2种1. 2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我国民间俗称“试管婴儿”。

从人体取出配子(卵子和精子)使之在体外受精后形成胚胎,然后将其移植至子宫腔内,使母体获得妊娠的技术。

1. 3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ICSI是利用显微操作技术将单个精子直接注入卵母细胞浆内使之受精、然后将胚胎移植至子宫腔内,以达到妊娠的技术。

1. 4冷冻技术在生殖领域中,冷冻技术应用厂泛,包括:精子冻存、睾丸组织冻存、胚胎和囊胚冻存、成熟卵子冻存、未成熟卵及卵巢组织冻存等。

1.5 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Preimplantation Genetic Diagnosis, PGD),在我国又被称为第三代试管婴儿,指在工VF-ET的胚胎移植前,取胚胎的遗传物质进行分析,诊断是否有异常,筛选健康胚胎移植,防止遗传病传递的方法。

1.6 卵子赠送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I)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 ,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一、人工授精技术规范人工授精根据精子来源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 Semen, AIH)和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 ,AID)。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附件3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育症的一种医疗手段。

为安全、有效、合理地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保障个人、家庭以及后代的健康和利益,维护社会公益,特制定以下伦理原则。

(一)有利于患者的原则1.综合考虑患者病理、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医务人员有义务告诉患者目前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利弊及其所承担的风险,在患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提出有医学指征的选择和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2.禁止以多胎和商业化供卵为目的的促排卵;3.不育夫妇对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过程中获得的配子、胚胎拥有其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利,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对此有详细的记录,并获得夫、妇或双方的书面知情同意;4.患者的配子和胚胎在未征得其知情同意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处理,更不得进行买卖。

(二)知情同意的原则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2.医务人员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适应症的夫妇,须使其了解:实施该技术的必要性、实施程序、可能承受的风险以及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措施、该机构稳定的成功率、每周期大致的总费用及进口、国产药物选择等与患者作出合理选择相关的实质性信息;3.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出中止该技术的实施,并且不会影响对其今后的治疗;4.医务人员必须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及其已出生的孩子随访的必要性;5.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捐赠者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的必要性,并获取书面知情同意书。

(三)保护后代的原则1.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受者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后代的继承权、受教育权、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异时对孩子监护权的裁定等;2.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夫妇,他们通过对该技术出生的孩子(包括对有出生缺陷的孩子)负有伦理、道德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3.如果有证据表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将会对后代产生严重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损害,医务人员有义务停止该技术的实施;4.医务人员不得对近亲间及任何不符合伦理、道德原则的精子和卵子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5.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代孕技术;6.医务人员不得实施胚胎赠送助孕技术;7、在尚未解决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安全性问题之前,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和人卵核移植技术;8.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9.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以生育为目的的嵌合体胚胎技术。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一、体外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一)1.(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6)(7)(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10)实施体外受精—2.机构设总负责人、临床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临床负责人与实验室负责人生殖医学机构的在编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临床医师不得少于6人(包括男科执业医师1人),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护理人员不得少于3外籍、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技术人员来内地从事人类辅助(1)①专职临床医师必须是具备医学学士学位并已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②临床负责人须由从事生殖专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妇产科执业医师担任;掌握女性生殖内分泌学临床专业知识,特别是促排卵药物的使用和月经周期的激掌握妇科超声技术,并具备卵泡超声监测及B超介导下阴道穿刺取卵的技术能力,具备开腹手④机构中应配备专职男科临床医师,掌握男性生殖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专业(2)①胚胎培养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医学或生物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或大②实验室负责人须由医学或生物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具备细胞生物学、胚胎学、遗传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及细胞培养技能,掌握人类辅助生殖技④至少一人在卫生部指定的机构接受过精子、胚胎冷冻及复苏技术培训,并⑤开展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机构,至少有一人在卫生部指定机构受过本技术的培训,并具备熟练的显微操作及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实验室技能;⑥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的机构,必须有专门人员受过极体或胚胎卵裂球活检技术培训,熟练掌握该项技术的操作技能,掌握医学遗传学理论知识和单(3)护士须有护士执业证书,受过生殖医学护理工作的培训,护理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备3.(1)场所须包括候诊区、诊疗室、检查室、取精室、精液处理室、资料档案室、清洗室、缓冲区(包括更衣室)、超声室、胚胎培养室、取卵室、体外受精实(2)用于生殖医学医疗活动的总使用面积不小于260(3)场所布局须合理,符合洁净要求,建筑和装修材料要求无毒,应避开对(4)工作场所须符合医院建筑安全要求和消防要求,保障水电供应。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附件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 (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 (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以下简称机构 ) 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 一) 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 ( 含省级 ) 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 ( 现商务部 ) 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 ( 以下称临床 ) 和体外受精实验室 ( 以下称实验室 ) 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原理和方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原理和方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原理和方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是一种医疗手段,通过该技术,不育夫妇可以实现妊娠。

主要方法包括人工授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IVF)和胚胎移植(Embryo Transfer,ET)。

人工授精是一种非性交方式,将精子置入女性生殖道内,使精子与卵子自然结合,实现受孕。

具体方法包括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人工授精。

前者是将丈夫的精液进行优化处理后,在女方排卵期将其植入女性子宫或宫颈内。

适应症包括男性少弱精因素引起的不育或原发性无精症、女性宫颈粘液分泌异常、生殖道畸形及心理因素导致性交不能等不育、免疫性不育、原因不明的不育、输精管绝育术后期望生育而复通术失败者及射精障碍等。

供精人工授精则适用于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新生儿、原因不明的不育等情况。

胚胎移植则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一部分,即试管婴儿技术。

该技术是将从母体取出的卵子置于培养皿内,加入经优选诱导获能处理的精子,使精卵在体外受精,并发育成前期胚胎后移植回母体子宫内,经妊娠后分娩婴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生殖科医生获取专业解答。

同时请注意,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以保证安全和效果。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卫生部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1. 什么是辅助生殖技术辅助生殖技术(ART)是一项用于治疗不孕症的技术,目的是使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有生育能力。

它将卵子和精子单独收集,然后在实验室环境中实现受精,最终将受精的精子和卵子移植到女性子宫内,以帮助患者顺利怀孕。

2. 辅助生殖技术的分类1)试管受精:试管受精是一种经典的辅助生殖技术,既可以采用自然受精(即由精子自然穿过卵子),也可以采用体外受精(即用针把从女性和男性精液中收集的精子和卵子结合在实验室环境中)。

2)卵子捐献:卵子捐献是一种允许一个女性提供健康卵子给一个需要它们的供货人的过程。

它允许一个医生将被捐赠的卵子精心作为IVF 过程中的原材料,以帮助治疗不孕症的患者3)体外除胚:体外除胚(PGD)是一种诊断技术,可用于检测胚胎是否有某种遗传疾病。

它在IVF过程中去除着色体分离后经过融合的受精卵,用来识别胚胎中携带有某种基因疾病的可能性。

4)双性伴侣捐献:双性伴侣捐献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目的是为了让一对不孕的夫妻能够通过受精技术和移植技术来产生一个或多个孩子。

男性伴侣将捐献精子,女性伴侣将捐献卵子,一对受精的卵子被移植回女性伴侣的子宫,以产生有助于治疗不孕症的孩子3. 辅助生殖技术的治疗1)促排卵:促排卵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目的是通过药物疗法来增加卵子或卵巢组织中卵子分泌量来实现治疗不孕症的目标。

它主要通过向女性患者提供所谓的“多卵性激素”(如人类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卵泡刺激素)来促进卵泡成熟和排卵,使夫妻双方能够顺利获得怀孕的机会。

2)替代排卵:替代排卵(AI)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主要是将精子直接注射到卵子中实现受精,以达到治疗不孕症的目的。

此技术可用于仅通过它们自身获得完整精子不足以实现受精的患者,可以提高患者受孕成功率。

3)卵子冷冻:卵子冷冻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可以将女性患者卵子进行冷冻储存,以留待以后受孕的时候使用。

卵子冷冻对于医生治疗不孕症的患者来说是一种有用的技术,可以使患者有更多让子宫长期准备好接受移植的时间。

14性与生殖健康(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14性与生殖健康(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阻止精子进入子宫的屏障法
• 屏障法包括避孕套(阴茎套)、阴道隔膜、 宫颈帽、女用避孕套(阴道套)和避孕海绵, 其避孕原理都是阻止精子进入子宫。
• 这种方法在古代就有人使用。17世纪时就有
医生用鱼鳔戴在阴茎上作避孕之用。后来改
用经过特别处理的羔羊盲肠,效果更好
1、男用避孕套
• 现代的避孕套(阴茎套) 是用超薄强弹性乳胶制成 的,恰好可戴在勃起的阴 茎上,阻止精液进入女性 的阴道。它既是一种节育 工具,又可防止某些性传 播疾病(包括艾滋病), 被公认为是安全、可靠、 简便、经济的避孕工具。 • 只要坚持正确使用,避孕 套的失败率只有0.4%~2%。
【案例4】处女生子
• 英国圣公会女牧师Lesley Northrup身体健
康,未婚,通过人工授精生出一个男孩,
受到责难。但她错在哪里?通奸,婚外性
行为?将男人排除在外?将上帝排除在外?
【案例5】同性恋生子
• 设两个女同性恋者A和B。她们想要一个女孩,但 女孩需继承她们两个的遗传物质。办法是,用激
干扰受精卵着床 的宫内节育器
• 宫内节育器(又称宫内 避孕器)是一种很小的 适于安置在子宫腔的避 孕器具,由塑料或不锈 钢丝、硅胶等材料制成, 有环形、T形、V形等 不同式样。它必须由有 经验的医生放置入子宫 内。
宫内节育器(节育环)
避开排卵日期的安全期避孕法
• 这是一种自然方法,即在排卵的时期避 免性交。一般情况下,卵子在排卵后 12~24小时仍具有活力,而精子可以在 女性生殖管道中存活2~3天。如果知道 排卵日期,在排卵的前四天和后四天 (共8天)内避免性交,便可避孕。这 种方法叫做安全期避孕法。
路易丝-布朗与她的儿子卡梅伦 左为罗伯特-爱德华教授。

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
编辑本段主要方法
人工授精
(AI) 是以非性交方式将精子置入女性生殖道内,使精子与卵子自然结合,实现受孕的方法。人类最早一例成功的AI治疗是John Hunter于1790年为严重尿道下裂患者辅助生殖技术(精子库)图片
的妻子进行的配偶间人工受精。至今虽已200多年,但仍是常用的有效有助孕技术。由于精液来源不同,AI分夫精人工授精(AIH)和供精(非配偶)人工授精(AID)。两者适应证不同,AIH治疗:(1)性交障碍;(2)精子在女性生殖道内运行障碍;(3)少、弱症。AID治疗:(1)无精症;(2)男方有遗传疾病;(3)夫妻间特殊性血型或免疫不相容。实施AID治疗时,供精者须选择身体健康,智力发育好,无遗传病家族史的青壮年。还须排除染色体变异、乙肝、丙肝、淋病、梅毒,尤其是艾滋病(HIV)。血型要与受者丈夫相同。供精精子应冷冻6个月,复查HIV阴性方可使用 [2] 。因HIV的感染有6个月左右的潜伏期,此时诊断不易确定,所以供精精子一般应从精子库获取。 不论实施AIH还是AID治疗,受精前精子都须进行优选诱导获能处理,这对宫腔内授精或体外授精,更是一项重要的常规技术。其作用是去除含有抑制与影响受精成分的精浆,激活诱导精子获能。自然受精中,精子是在穿过宫颈粘液及在输卵管内停留等候卵子的过程中实习上述变化的。临床处理,则采用离子洗涤与用成分相似于输卵管液的授精培养液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完成,具体有精子上游法和Percoll梯度离心法。前法较简单,但精子回收率低,少、弱精者宜用后法。授精时间应根据术前对女方的排卵监测、选在排卵前48h至排卵后12h之间进行。授精部位目前常用的是将精子注入宫颈,或在严格无菌措施下注入宫腔。
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
该技术是将从母体取出的卵子置于培养皿内,加入经优选诱导获能处理的精子,使精卵在体外受精,并发育成前期胚胎后移植回母体子宫内,经妊娠后分娩婴儿。由于胚胎最初2天在试管内发育,所以又叫试管婴儿技术。 2.1 IVF-ET的建立 这得先从美籍华人科学家张明觉的开拓性研究说起。张明觉早年受教国内,1945年开始在美国做兔子体外授精实验,历经5年未获得成功。但他把从兔子子宫内回收到的受精卵移植进别的兔子子宫内,却能借腹怀胎生下幼兔。经过刻苦的深入研究,张明觉推测,在体内受精的精子,一定是在输卵管内等候卵子的过程中,完成了激活自身的某种生理变化,所以能使卵子受精。并用实验证实了上述推测。同年澳大利亚学者Austis也在实验中发现相同现象,称之为精子获能(sperm capacitation)。国际生物学界将二人的研究成果命名为“张·奥斯汀”原理。张觉民认为,20世纪50年代以前,体外授精不能成功的原因是采用的精子都未经激活获能。于是他认真研究了使精子在体外活化获能的方法后,在1959年与科学家Pincus合作研究中,果然成功地实现了兔子的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为人类IVF-ET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70年,英国胚胎学家Edwards与妇产科医生Steptoe合作,开始了人类的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研究。1977年,他们取出因输卵管阻塞不育的患者Lesley的卵子与丈夫的精子行体外授精后,将发育的胚胎移植回Lesley的子宫内。1978年7月25日,Lesley终于分娩了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Louise Brown。至此人类IVF-ET技术正式建立。1985年4月和1986年12月,我国台湾、香港先后诞生了两地的首例试管婴儿。1988年3月10日,大陆的首例试管婴儿也在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张丽珠教授领导的生殖中心诞生。当今国际上采用的助孕新技术多数是从IVF-ET衍生出来的。 2.2 适应证 (1)输卵管堵塞。(2)子宫内膜异位伴盆腔内粘连或输卵管异常,使精子在盆腔内被巨嗜细胞吞噬。(3)男性轻度少精、弱精症。(4)免疫性不育、抗精子抗体阳性。(5)原因不明的不育。 2.3 控制性超排卵与卵泡监测 按自然周期取卵,一次周期只能得到一个卵。为了提高妊娠辅助生殖技术图片

人类辅助生殖实验技术pdf

人类辅助生殖实验技术pdf

人类辅助生殖实验技术一、人工授精技术人工授精技术是通过非性交方式将精子注入女性生殖道内,使精子与卵子自然结合,实现受孕的一种辅助生殖技术。

根据精子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丈夫精液人工授精和供精者精液人工授精。

二、体外受精技术体外受精技术是将不孕夫妇的卵子和精子在体外培养受精,发育成胚胎后,再移植到母体子宫内,以达到妊娠的目的。

根据胚胎在体外停留的时问长短,可分为常规体外受精和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三、胚胎移植技术胚胎移植技术是将体外受精获得的胚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的技术。

根据胚胎的来源和移植时间的不同,可分为新鲜胚胎移植和冷冻胚胎移植。

四、卵子捐赠与受赠技术卵子捐赠与受赠技术是通过赠卵或受卵来实现不孕夫妇生育的技术。

赠卵是指将志愿者捐献的卵子与不孕夫妇一方的精子结合,形成受精卵后植入不孕妇女子宫内的方法。

受卵则是指接受他人捐赠的卵子与夫精结合,形成的受精卵植入妻子子宫内的技术。

五、胚胎冷冻与解冻技术胚胎冷冻与解冻技术是通过低温冷冻和复温解冻技术,使胚胎处于休眠状态或复苏状态,以达到保存或恢复胚胎生命力的目的。

六、精子冷冻与解冻技术精子冷冻与解冻技术是通过低温冷冻和复温解冻技术,使精子处于休眠状态或复苏状态,以达到保存或恢复精子生育能力的目的。

七、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是指在体外受精过程中,对胚胎进行遗传学检测,以筛选出健康的胚胎进行移植,避免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根据检测的方法不同,可分为单基因遗传病诊断和染色体异常检测。

八、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在生殖领域的应用研究人类基因编辑技术在生殖领域的应用研究是指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对人类生殖细胞进行遗传改造,以消除遗传性疾病或增加抗病能力等目的的研究。

目前仍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伦理和安全问题需得到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176fj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176fj1-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封面作者:Pan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附件l: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括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InVitroFertilizationandEmbryoTransfer,IVF— ET)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主要包括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配子或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必须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必须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和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和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和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以下称临床)和体外受精实验室 (以下称实验室)两部分组成;(6)机构必须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必须具备胚胎冷冻、保存、复苏的技术和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必须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必须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包含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n Vitro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 Transfer,IVF-ET)及其衍生技术与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两大类。

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下列简称机构)须遵守本规范。

一、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规范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目前要紧包含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配子或者合子输卵管内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胚胎冻融、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等。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条件(1)务必是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或者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省级以上(含省级)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总后卫生部科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并报国家卫生部审批;(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务必同时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与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机构务必设有妇产科与男科临床并具有妇产科住院开腹手术的技术与条件;(5)生殖医学机构由生殖医学临床(下列称临床)与体外受精实验室(下列称实验室)两部分构成;(6)机构务必具备选择性减胎技术;(7)机构务必具备胚胎冷冻、储存、复苏的技术与条件;(8)机构如同时设置人类精子库,不能设在同一科室,务必与生殖医学机构分开管理;(9)凡计划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务必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10)实施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务必获得卫生部的批准证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关键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代孕母亲,伦理问题,伦理原则,对传统法律的冲击
生殖是生命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生物繁殖后代,延续种系的重要生命活动。

人类的生殖由男女两性共同构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1]不孕不育是人类繁衍发展中久远的世界性问题,各国科学家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随着科学文明发展,18世纪英国医生首次人工授精获得成功,19世纪末正式进入医学科学单位进行规范性生殖辅助技术的应用和研究。

历经100多年发展,已从人工授精发展到试管婴儿,特别是试管婴儿及其衍生技术的发展,使助孕技术进入一个新时代,由体内授精妊娠转为体外受精、胚胎培养、移植的新时代,是人类生殖工程的重大里程碑。

它的成功不仅给治疗不孕不育患者带来福音,同时奠定了医学基础、临床医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重大发展方向,对促进基因、遗传工程发展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2]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ART),是指运用医学技术和方法对配子、合子、胚胎进行人工操作,以达到受孕目的的技术方法,分为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和体外受精一胚胎移植(InVitroFertilizationandEmbryoTransfer,IVF— ET)及其衍生技术两大类。

[3] 一、辅助生殖技术的概念
(一)人工授精技术
人工授精,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

[3]实际上是代替自然生殖过程的性交这一步骤,他是治疗男性不孕症的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人工授精根据精液来源不同分为两种:用授精者丈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的称“丈夫精液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 Semen,)简称AIH,也叫做同源人工授精。

AIH适用于丈夫精液中精子数量少、反向射精、由于心理或生理的困难导致性功能异常不能进行正常性交者;用他人提供的精液进
行人工授精的叫“供精人工授精”(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Semen,)。

简称AID,又称为异源人工授精,适用于丈夫精液中午精子、丈夫患有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或男女双方均为同一常染色体隐性杂合体以及男女双发Rh血型不合、RH不相容等情况。

[4]
(二)体外受精
体外授精-胚胎移植及其各种衍生技术:是指从女性体内取出卵子,在器皿内培养后,加入经技术处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后继续培养到形成早早胚胎时,再转移到子宫内着床、发育成胎儿直至分娩的技术(又称试管婴儿)。

[3]体外受精也可用来解决男子精子缺少和不孕症。

1978年7月25日早英国剑桥诞生的第一个“试管婴儿”路伊丝·布朗。

这一震惊世界的“试管婴儿”,是由英国胚胎学者爱德华兹和一位妇科医师斯特普托伊合作,为治疗异位由于输卵管严重损伤,结婚9年没有生育的不孕症女性患者而获得的成功。

2006年12月,路伊丝·布朗已生育了一个健康的后代。

[4]
(三)代孕母亲
代孕母亲,是指代人妊娠的妇女。

其方法是将他人的受精卵植入子宫或用人工授精方法使该妇女怀孕妊娠,,分娩后婴儿由委托人收养,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3]代孕技术可以帮助那些卵巢发育正常并有正常排卵,但因各种原因失去了子宫或者子宫发育异常,或盆腔广泛粘连使得受孕后无法生长而多次流产等疾病的患者。

代孕技术在个别国家也用于同性恋、未婚女子等。

[4]
二、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问题
人工授精的开展作为一门高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给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

但人工授精技术的应用对于人类传统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挑战。

人工辅助授精生殖技术应用产生了一些全球共同的和中国特殊的伦理问题。

[4]
(一)人工授精、体外授精与胚胎移植及衍生技术的伦理问题:第一,人工授精的开展作为一门高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给不孕夫妇带来了福音。

但人工授精技术的应用对于人类传统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挑战。

第二,胚胎的命运可以随着捐赠者的意愿而改变。

第三,是否单身女性、同性恋者及任何年龄的妇女都可以要求做人工授精、
体外受精?[4]
(二)人类精子库的伦理问题:第一,基因与血缘。

第二,促进优生学。

第三,促进卵子和精子商业化。

[4]
(三)代孕母亲的伦理问题:第一,家庭关系的复杂与弱化。

第二,代孕母亲与商业化。

第三,代孕母亲与契约的履行。

第四,对代母最严重的一个反对是剥削和不平等。

[4]
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
1.知情同意的原则:医务人员对要求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且符合适应症的夫妇,须让其了解实施该技术的主要医师和实施程序、成功率、费用、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接受随访的必要性以及对出生有缺陷的孩子负有抚养责任等事宜,在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后,再签署知情同意书。

[4]
2.维护供受双方和后代利益的原则:捐赠精子、卵子、胚胎者对出生的后代既没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义务。

遵照我国抚养—教育的原则,利用捐赠的精子、卵子和胚胎出生的子代,其受方父母作为法定的父母,承担孩子的抚养和教育。

[4]
3.互盲和保密的原则:凡是使用捐赠精子、卵子、胚胎实施的辅助生殖技术,捐赠者与受方夫妇、出生的子代均须保持互盲;人类精子库提供给辅助生殖机构的精子应匿名,以使供精人工授精操作的医务人员与捐精者也保持互盲。

[4] 4.维护社会公益的原则:为了维护社会公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辅助生殖技术;单身妇女的人工授精、近亲间人工授精和体外授精与胚胎移植、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代孕技术、克隆人以及异种精子、卵子和胚胎用于人。

另外,一个提供配子或提供胚胎者最多只能给5名妇女受孕。

[4]
5.防止商品化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要求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夫妇,要严格掌握适应症,不能受利益驱动对有可能自然生殖的夫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4]
6.医学伦理委员会应由医学伦理、社会学、法学和医学等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并依据上述原则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辅助生殖技术进行监督,每半年进行一
次检查,并对实施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论证和提出建议。

[4]
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对传统法律的冲击
现代生殖技术的问世和应用,既给不孕夫妇带来福音,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者遗传性家族史的夫妇杜绝了其后代再患此疾病的危险,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

诸如:提供精液或卵子的人是否是婴儿的父亲或母亲,他们去世后婴儿是否有权继承其遗产,受精卵和胚胎的生命权与法律地位,代孕母亲与婴儿的关系,等等。

人工生殖技术的推广,成千上万的人工生殖人口来到人世,打破了一些自然法则,使目前的亲子身份和户籍管理无所适从。

那么,如何确定孩子的法律地位,传统的法律在新生殖技术的冲击下已收到动摇。

[3]
【参考文献】
[1]魏莎莉,马青年,等. 生殖医学基础.第二版.重庆大学出版社,2006.9
[2]张辛乐,何咏乐,生殖健康与保健,人民军医出版社,2006.10
[3]赵同刚,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6
[4]伍天章,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