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内安全十不准
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在校园内吃零食,不准随意丢弃垃圾,防止传染病;
二、不准在楼道、走廊、教室追撵跑打或做其它危险活动;
三、不准推搡拥挤和跑着上下楼梯,上下楼梯要靠右行;
四、不准攀爬雕塑、栏杆、旗杆、篮球架、乒乓球台、围墙、树木等;
五、不准乱摸电线和电器,要正确掌握电器使用办法;
六、不准将刀具(铅笔刀具除外)、火种等危险用品带入学校;
七、不准在校园内吸烟或打架斗殴;
八、不准欺负小同学、女同学和身有残疾的同学;
九、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十、不准随便离开学校或跟陌生人出走。
回龙镇中心小学贺州市中小学生安全乘车“十不准”
一、不准乘坐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
二、不准乘坐超员、超速的车辆;
三、不准乘坐酒驾、毒驾、病驾的车辆;
四、不准乘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拖拉机及其他不允许载人的车辆;
五、不准在乘坐车辆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六、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或在机动车道上从左侧车门上下车;
七、不准在下车时从车前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要从车后经过;
八、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九、不准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
十、不准在上下学途中追逐猛跑、突然穿越道路或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的护栏。
贺州市教育局
学校“十不准”文明公约
学校“十不准”文明公约
1.不准迟到早退、随便缺课。
2.不准过早到校、过迟离校。
3.接送学生的家长及车辆不准进入黄线区内。
4.不准打架、讲粗话脏话、给同学起绰号。
5.不准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吹口哨、喧闹起哄。
6.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7.不准进入绿化地带、攀折树木、采花摘果、践踏草坪。
8.不准浪费水电、损坏图书、桌凳、橱柜、门窗、墙面。
9.不准翻越大门、护栏、围墙。
10.不准穿奇装异服、高跟鞋、留长发,不准挑吃穿、乱花钱。
学生安全“十不准”
学生安全“十不准”
1、严禁学生翻越门窗、围墙、吊甩铁门。无教师组织。严禁使用体育器械.
2、上下楼梯、石梯靠右行、不急跑、不推人绊人。严禁从楼梯、石梯旁下滑。
3、严禁带管制刀具进校。严禁课间追逐打玩。同学闻有争执。应及时告诉老师。
4、严禁敲击电源、打击电线。
5、严禁在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库、堰洗澡。
6、严禁学生喝生水、脏水,学生饮水应自备冷开水、饮料等。
7、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爬车、吊车和搭乘农用车,建议不骑自行车上学。
8、严禁玩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9、不食用腐烂变质食品,不摘食野果、磨菇等。预防食物中毒。
10、在上课期间,严禁学生到校外游玩。
学校安全工作“十不准”
学校安全工作“十不准”
1.不准使用D级危房。
2.不准使用未安装3D视频的校车。
3.不准开展无安全预案的校内全校活动或集会。
4.不准寝室管理人员离岗关锁学生宿舍。
5.不准安排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开展体育锻炼或打扫卫生等活动。
6.不准在学生寝室内违规使用电器和蜡烛。
7.不准食堂供应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合格证、无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和有害有毒疏菜。
8.不准违规使用危禁化学药品。
9.不准班级开展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校外综合实践活动。
10.不准学校开展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校外活动。
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安全行为
“十不准”
一.不准在上放学路上逗留、打玩。
二.不准乘坐无载人资质的车辆。
三.不准到江河、水库、堰塘洗澡和玩水。
四.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火种及其他违禁物品。
五.不准购买食用无商标、过期、变质食品。
六.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秘部位。
七.不准到工地、危险建筑物等区域活动。
八.不准违章使用水电气。
九.不准在楼道窄巷拥挤推搡。
十.不准去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十必须
每天必须巡查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每天必须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每天必须检查教室寝室楼道安全每天必须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每周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每周必须进行安全情况通报警示每周必须组织学习校园安全知识每周必须督查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每季度必须进行校园安全形势研判每年度必须贯彻落实安全考核奖惩
学生安全十不准
学生安全“十不准”
一、在餐厅内、走廊上不奔跑。(走廊包括教学楼、宿舍、
餐厅、实验楼等)
二、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玩泥沙、砖块、棍棒,不踩
草坪,不在教学楼道、走廊、连廊、教室内玩球(篮球、足球、羽毛球,训练吉尼斯颠乒乓球项目除外)。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轻声慢步不奔跑,不趴、不骑在楼
梯扶手上滑行,不跨、跳台阶。
四、不从高处往下跳以及做危险动作。
五、排队时不推搡,不拥挤,不用腿、脚勾绊别人。
六、不乱碰电源(室内电脑、饮水机等插座)、有线电视开
关盒、消防设施、走廊上开关及花圃内地灯。
七、不攀爬桌椅、假山。
八、不在没有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到运动器械区活动。
九、不私自在小河边玩耍。
十、不攀爬阳台、门窗、走廊扶栏。
安全“十不准”
安全“十不准”
为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3号)之规定,制定学生安全“十不准”。
1、不准在教室、楼道、寝室,床上追逐打闹。
2、不准在阳台、窗边和车道上游戏打跳。
3、不准翻越学校围墙、校门和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4、不准到沟、河、溏边玩耍和私自下水洗澡。
5、不准携带火源和管制刀具。
6、不准私自改接照明电器线路和接近电源线。
7、不准吃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
8、不准追车、爬车、拦车和乱穿公路。
9、不准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危险建筑物。
10、不准以大欺小,打架斗殴。
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对违犯“十不准”规定的学生,将以警告以上的处分,凡给自身或者他人造成伤害及其经济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重庆市涪陵第七中学校
2008年9月1日
学校园管理“十不准”
学校园管理“十不准”
作为学校园的管理者,我们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来有效地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环境。为此,我们制定了学校园管理“十不准”,旨在规范学生的行为,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一、不准携带危险物品入校
学校是一个充满活力和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的地方,任何携带危险物品入校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例如,刀具、火药、毒品等危险物品都是严格禁止携带的,一旦发现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不准参与违法活动
学校是培养学生的基地,我们要建设一所文明法制的学校。因此,任何参与违法活动的学生都将受到法律和学校的双重制裁。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欺骗、敲诈、赌博等,这些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三、不准损坏校内设施
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和珍惜。因此,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损坏校内设施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应该自觉养成爱护学校的好习惯,不得随意涂鸦、刻画或破坏校内设施。
四、不准打架斗殴
学校是以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地方,我们要创造一个和谐友好的学习环境,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石。因此,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学生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积极争取和谐共处。
五、不准破坏课堂纪律
课堂是学校最重要的学习场所之一,我们要强调遵守课堂纪律,确保良好的学习效果和氛围。因此,任何走神、打闹、对话或干扰他人学习的行为都是严重违纪的。学生应该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学习。
六、不准传播谣言和造谣
学校是培养学生的地方,我们要保持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因此,任何传播谣言和造谣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学生应该学会辨别真伪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校安全“十不准”
学校安全“十不准”
1.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2.不准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在教室和办公场所、走道等公共场所吸烟;
4.不准未经审批实施动火作业;
5.不准损坏、挪用、阻挡、埋压、圈占各类消防设施器材;
6.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插座或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7.不准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8.不准在教室和走道内追跑、打闹、攀爬栏杆、打架、斗殴;
9.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教室和办公场所;
10.不准在寝室内养宠物、酗酒、赌博,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11.不准厨师违规操作厨房设备设施,严格执行油烟罩定期清洗并留存记录备查;
12.消控室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不准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无故离岗。
高中学生“十不准”
高中学生“十不准”
一、不准在校期间不穿校服、不戴学生证
二、不准染发、烫发、留怪发、文身、佩戴首饰、穿拖鞋
三、不准破坏公物,乱泼、乱倒脏水,乱扔废弃物
四、不准在校内吸烟、喝酒、打牌、骑车
五、不准在校内携带使用手机、平板电脑、MP3、MP4等电子产品
六、不准携带管制刀具、火种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七、不准拉帮结伙、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男女同学非正常交往
八、不准无监护人陪同独自赁房住宿
九、不准在教室宿舍内私拉电线、乱用电器
十、不准翻越围墙,住校生私自出入就餐、上网、夜不归宿或留宿他人
校园安全十不准
渭源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试行)
一、不准无故旷课、私自离校和离家出走。
二、不准在校园内和上下学路上追逐打闹、在危险地段(如危房、危墙等处)逗留,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滑楼梯扶手,不翻越、攀爬校门、围墙、栏杆、窗户等。
三、不准隐瞒特异体质、特殊疾病以及同学之间的纠纷、冲突。
四、不准赌博、吸烟、喝酒和看色情、凶杀、迷信书刊、录像,远离毒品。
五、不准购买食用“三无”、变质、变味食品和街头路边贩卖的不洁食品。
六、不准触摸电线、电路设施,不得在校内外玩火。
七、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不安全的车辆上下学。
八、不准私自在河道、水坝等游泳。
九、不准携带危险品(如刀具、仿真枪、炮竹、棍棒、毒品、农药等)到校园,不得拿圆规、笔尖等利器与同学玩耍。
十、不准打架、斗殴。
注:如遇紧急情况,请拨打以下电话: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交警(122)学校安全值班电话()
学校校园安全“十不准”
中文学校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弹弓、管制刀具、削笔刀等)进入校园;不准非放学或离校时间未经允许出校门。
二、不准攀爬树木、围墙、窗台、栏杆、楼梯扶手等危险之处;不准到变电房附近玩耍;不准在宿舍床上、教室桌椅上等地跳上跳下、跳来跳去。
三、不准在校园内追跑打闹,不准在上下楼梯时推拥、牵手扶肩、快跑、打闹、挤踩、逗留。
四、不准触摸电器、私接电源;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吸烟、焚烧东西等;不准破坏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
五、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不准言语侮辱他人。
六、不准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不准串楼层、班级和宿舍。
七、不准在没有教师指导的前提下进行剧烈运动或危险体育活动。
八、不准在吃饭时谈笑;不准做危险性游戏。
九、不准散布、传播危险和易于引发恐慌的言论。
十、不准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四会市中文学校
中文学校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弹弓、管制刀具、削笔刀等)进入校园;不准非放学或离校时间未经允许出校门。
二、不准攀爬树木、围墙、窗台、栏杆、楼梯扶手等危险之处;不准到变电房附近玩耍;不准在宿舍床上、教室桌椅上等地跳上跳下、跳来跳去。
三、不准在校园内追跑打闹,不准在上下楼梯时推拥、牵手扶肩、快跑、打闹、挤踩、逗留。
四、不准触摸电器、私接电源;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吸烟、焚烧东西等;不准破坏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
五、不准打架斗殴;不准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不准言语侮辱他人。
六、不准随便进入教师办公室;不准串楼层、班级和宿舍。
学生校内安全十不准
学生校内安全十不准
1.不准打架斗殴或做有危险的游戏;
2.不准在过道及走廊上追逐打闹或游戏运动;
3.不准私自攀爬学校体育器械;
4.不准私自离校出走;
5.不准私自下河、塘玩水或游泳;
6.不准扳弄电源电线;
7.不准玩鞭炮、礼花、炸药、激光玩具进学校;
8.不准在校门外的无证无照的小摊贩处购买零食;
9.不准攀越院墙、教室及寝室走廊栏杆;
10.住读生未经寝室管理老师批准一律不准外出住宿。
学生交通安全乘车十不准
1、不准乘坐没有悬挂牌照或报废的车辆;
2、不准乘坐无证驾驶或驾驶证与驾驶车型不符的车辆;
3、不准乘坐超员、超载的车辆;
4、不准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或非法营运的车辆;
5、不准乘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拖拉机及其他不充许载人的车辆;
6、不准在走路时读书看报或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
7、不准在乘坐车辆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8、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
9、不准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
10、不准在上下学途中突然穿越道路或途中折返、倒退。
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的预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带来生命之忧。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三点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1)同学们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过马路,不能为争一秒而毁一生。
小学安全教育十不准
安全教育“十不准”
1、不迟到,不旷课,在校期间不经班主任同意不走出校门。
2、不带刀具、玩具、火种、木棍或其它危险品进校内。
3、不攀比,不浪费,不带、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破坏学校公共设施。
4、不说脏话,不给师生起侮辱性的外号。
5、不攀高、不爬树,不翻越围墙;不摇晃、攀爬、翻越学校防护栏;不乱动学校电源、电器和其他设备。
6、不从楼上向下或向窗外扔东西。
7、上、下楼时不拥挤、不快跑、不牵手扶肩、不逗留、不嬉闹;不沿楼梯栏杆下滑,不翻爬摇动楼道栏杆,不在楼道内哄闹、追逐、做游戏;
8、与同学发生矛盾时,不骂人,不打架,要请老师解决,坚决不做伤害他人身体的事。
9、不在校园里骑车,未经老师同意,不擅自进行投掷活动。
10、不贪小便宜,不偷盗;不以大欺小,不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学生校园安全行为十不准
学生校园安全行为十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构建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校园安全文化,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安全教育氛围,特制定学生校园安全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打闹、追逐,要注意力集中。
二、不准学生在校园内点火、点垃圾,要求值日生及时将垃圾桶里的垃圾清理干净。
三、不准学生在校园内燃放鞭炮,影响校园秩序。
四、不准住校生在宿舍内插用任何电器或给电器充电,制造安全隐患。
五、不准通校生在晚自习下后在校园内停留,要及时回家。
六、不准学生在周末放假后在校园内或街上到处闲逛,要及时乘车回家,不乘坐超载、无证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禁止骑摩托车往返学校,要注重自身乘车安全。不得到沟、渠、水库等地洗澡。
七、不准学生在校期间抽烟、喝酒,包括周末在校外聚会喝酒。
八、不准学生在考试时带手机入考场,要诚信考试。
九、不准学生在任何时候到校园施工地点,危房危墙等地活动,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十、不准学生将危险用品、危禁物品、易燃物品等带入校园或带在身上。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1、不准攀爬围墙、楼门、栏杆、阳台、树木等;
2、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
3、不准在楼道和楼梯跑跳、推挤等;
4、不准私自到河边游泳;
5、不准随意旷课离开学校;
6、不准购买不卫生的食品;
7、不准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
8、不准破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9、不准随意损坏校内各种体育、用电、基建等学校设施;
10、不准带管制刀具、火种、易爆物品进校,不准打架斗殴。
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学生校园安全“十不准”
一、不准在校园内吃零食,不准随意丢弃垃圾,防止传染病;
二、不准在楼道、走廊、教室追撵跑打或做其它危险活动;
三、不准推搡拥挤和跑着上下楼梯,上下楼梯要靠右行;
四、不准攀登花池、水池、雕塑、栏杆、篮球架、乒乓球案、
围墙、树木等;
五、不准乱摸电线和电器,要正确掌握电器使用办法;
六、不准将刀具(铅笔刀具除外)、火种等危险用品带入学校;
七、不准在校园内吸烟或打架斗殴;
八、不准欺负小同学、女同学和身有残疾的同学;
九、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十、不准随便离开学校或跟陌生人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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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内安全十不准
1.不准打架斗殴或做有危险的游戏;
2.不准在过道及走廊上追逐打闹或游戏运动;
3.不准私自攀爬学校体育器械;
4.不准私自离校出走;
5.不准私自下河、塘玩水或游泳;
6.不准扳弄电源电线;
7.不准玩鞭炮、礼花、炸药、激光玩具进学校;
8.不准在校门外的无证无照的小摊贩处购买零食;
9.不准攀越院墙、教室及寝室走廊栏杆;
10.住读生未经寝室管理老师批准一律不准外出住宿。
学生交通安全乘车十不准
1、不准乘坐没有悬挂牌照或报废的车辆;
2、不准乘坐无证驾驶或驾驶证与驾驶车型不符的车辆;
3、不准乘坐超员、超载的车辆;
4、不准乘坐未经检验合格或非法营运的车辆;
5、不准乘坐货运车辆、农用车辆、拖拉机及其他不充许载人的车辆;
6、不准在走路时读书看报或车辆未停稳时上下车;
7、不准在乘坐车辆时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8、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
9、不准骑自行车时双手离把、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突然猛拐;
10、不准在上下学途中突然穿越道路或途中折返、倒退。
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的预防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带来生命之忧。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三点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1)同学们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过马路,不能为争一秒而毁一生。
(2)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3)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没有牌照的车辆,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及时报案
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2、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材安全防范措施一、运动场地、设施的管理制度
1.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是开展好学校体育工作的保证,因此,设立专管人员老师并负责场地的整修,布局的调整,设施的更换,并保证群体活动有场地器材并能顺利开展。
2.对室外体育设施每学年一次检修、油漆,做好检修、更换工作,保证能服务于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开展及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
3.严禁在运动场内经营性施工、取土等破坏场地的现象出现,禁止机动车辆在场内行驶等有害场地的现象发生。
二、体育课安全防范措施的规定
1.严格杜绝无老师辅导的“放羊式”体育活动的现象出现。
2.带有器材的体育课教学内容,老师一定要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护与帮助工作。
3.各班所任教师必须给自己的学生经常进行运动锻炼安全教育。学生在课外业余锻炼时出现的运动创伤,由该任课教师负责处理,并承担教师责任。
三、运动会安全措施的规定
1.学校组织的各种运动会均需先写出活动计划和安全责任管理措施交学校审核订正,方能实施。
2.运动会前期训练器材的发放必须由各班、班主任凭借条从体育组将器材借出并口头协议安全措施,训练结束以后,按规定交还器材,训练中出现的运动损伤均由借器材人负责。
3.运动会中,设立会场器材专管人员,负责器材的摆放工作以及设立器材的安全使用措施,并负责全部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