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库)建设
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上海 血库 建设标准
上海血库(输血科)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条件:血库的建筑物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护等安全设施,并且具备
清洁、通风、良好的照明等基本条件,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 设备设施:血库应有必要的设备和器材,包括血液采集设备、血液处理设备、血液保存设备、实验室
设备等,以确保血液的采集、处理和保存符合规范,并能满足不同血液产品的需求。
3. 人员配备:血库需要有一定数量合格的医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完成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储
存和发放工作。
4. 用房面积:血库的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需求,包括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
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5. 安全与卫生标准:血库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卫生的标准,包括建筑标准、工程设计、装修装饰、通
风、照明、消毒等设施,确保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6. 信息化管理:血库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血液的采集、检测、制备、储存和发放等各个
环节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上海血库的建设标准应以安全、卫生、实用为主,确保能够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及血液制品,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具体建设标准可以参考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一)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
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 建
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
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
务、建造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
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者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 单位的三级专科医
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
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预临床输血会诊。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
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输血科(血库)的建设
广东省卫生厅1998年就下发了粤卫医 广东省卫生厅1998年就下发了粤卫医 [1998]13号文 [1998]13号文《广东省医院输血技术规范 号文《 试行) (试行)》 比卫生部2000年下发的 比卫生部2000年下发的《医院输血技术规 年下发的《 范》还要早两年
目前我省执行国家卫生部《 目前我省执行国家卫生部《临床输 血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 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 理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厅《 理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厅《医院输血 血库)工作规范(试行)》《广 科(血库)工作规范(试行)》《广 东省输血技术规范(试行) 东省输血技术规范(试行)》
⑤为临床提供血型鉴定、抗体筛选、交叉 为临床提供血型鉴定、抗体筛选、 配血以及相关的血型血清学实验诊断服务。 配血以及相关的血型血清学实验诊断服务。 结合临床开展输血医学科学研究, ⑥结合临床开展输血医学科学研究,推广 应用输血新技术。 应用输血新技术。 ⑦配合医院所在地献血办公室搞好用血管 接受血液中心的专业技术指导。 理,接受血液中心的专业技术指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 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 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 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和供应 血液, 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 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 疗与科研。 疗与科研。
医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基本标准
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动输血医学学科建设,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制定《浙江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基本配置、业务管理、质量管理及附则五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是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设置输血科(血库)应向负责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并定期接受用血资质审核后,与采供血机构签订供血协议,医疗机构方具有用血资格。
第五条医院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输血科(血库)负责人为本科室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输血科所有员工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医务部门管理医院日常临床用血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输血及输血治疗工作。
三、基本配置
第八条三级综合医院或年红细胞用量大于5000 单位的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用血需要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
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医疗质量及患者安全,规范输血流程,我院设立输血科(血库),依法进行输血管理。本制度旨在明确输血科的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血液安全。
二、管理机构
1. 输血科(血库)设立主体为医院,负责输血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2. 输血科(血库)设立的领导机构为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或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输血科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其余相关部门主管担任委员。
3. 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输血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输血的管理
规章制度。
三、管理职责
1. 输血科(血库)负责医院输血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2. 输血科(血库)负责建立完善的血液储存、管理系统,并确保血液安全。
3. 输血科(血库)负责建立输血流程规范,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
4. 输血科(血库)负责组织输血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
知识。
5. 输血科(血库)负责对输血设备及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 输血科(血库)负责建立输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输血信息的追溯和审核。
7. 输血科(血库)负责与相关部门及组织进行沟通,及时处理输血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
8. 输血科(血库)负责定期进行血液品质监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操作流程
1. 输血前准备
(1)患者需要接受输血治疗时,医生需判断患者是否适合输血,制定输血方案。
(2)根据医生开具的输血申请单,由护士或医技人员前往血库领取相应的血液制品。
2. 输血过程
(1)护士或医技人员核对患者及血液制品信息,确保无误后,开始输血。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第十四条输血科(血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建筑面积、工程设计、装修装饰、通风、照明、消毒等设施应当满足临床用血的需要。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适宜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血液分离机、冰箱、离心机、输血泵、血液过滤器、血液贮存仓等,确保血液储存、发放和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六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原辅材料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袋、采血器、血液标本管、试剂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确保血液质量的安全和稳定。
五、人员配置
第十七条输血科(血库)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经验的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管技师、技师、护士等,确保输血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输血科(血库)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临床用血管理和技术水平。
六、安全卫生
第十九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发放和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事故处理等,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
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对血液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做好血液筛查和病毒灭活等工作,确保输血过程中的感染风险最小化。
第二十一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输血科(血库)环境的清洁和无菌,避免交叉感染。
七、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采集、储存、发放、输血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输血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血液质量控制、质量评估、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方面,确保输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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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检工作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一
定要设立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并制 订相应的规章制度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
检查项目三: 输血科设置 评价内容和方法: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机构及人员
配置满足工作需求,有24小时服务能力,保证临床用血 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 理用血措施的执行;输血科(血库)从业人员专业资质能 符合规定要求,输血科(血库)应明确区分工作区和生活 区,布局流程应满足工作需要和院感要求.
输血反应卡齐全率和返还率为100%,各项常规工作记
录和统计完整率为100%。
全部血液由规定血站供应,内外包装合格,标签齐全。 执行领、发血制度,共同核对签名。科室实行24小时值 班,有交接班制度,记录完整、准确。上岗人员培训合格 率为100%。
对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及时答复、处理,有记录可查。对事
信息化管理
血液制品出入库统计主要包括:
血液制品出入库统计 血液制品出入库明细 病人用血统计 科室用血统计 医院用血统计
制度化管理
我院在输血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的 各项法律和规定,并根据相关的法律和规 定,制定了滑县人民医院输血技术规范”。
制度化管理
我院输血技术规范的内容包括有八个方面: 一、临床用血的基本原则 二、输血申请和审批 三、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 四、输血适应症 五、输血治疗 六、输血的具体规定 七、大量输血和紧急输血的处理
血库成立以来人员队伍稳定性比较高,我院血库人员均由具备一定学历、 具有国家评定的卫生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 目前专业技术人员8名: 副高级技师1名、主管技师1名、检验师4名、检验士2名。大专以上学 历100%。 我院输血科是由清一色的女同胞撑起的一个天
输血科担负供应全院医疗用血和输血治疗的任务, 有各种完善的工作制度, 血库执行24h值班制度, 输血科已实行信息化管理多年, 与安阳中心血站实行信息联网。
在《管理办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
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
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
育和培训。主要负责医院内输血管理、监督、评
价、协调等工作。
(一定要有)
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
障。
输血科(血库)
可设有贮血室,配血室,发血室,值班室, 物品库房,资料室,治疗室等,要求按工作流程 分室分区合理布局。
卫生部〔2009〕123号附件3-2提供的参考布局示意图
无实验室血库布局示意图 有实验室血库布局示意图
标本接收
实验室
发血室 贮血室
发血室
贮血室
输血科(血库)
5. 设备配置 输血科按目前的工作需要应配置设备:贮血专用冰箱(2-
输血作为治疗方法的历史已近一个世纪,目
前输血已经是临床上救治病人的一个重要手段, 输血已成为医院医疗工作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
组成部分。
1995年中国输血协会临床输血委员会组织了
“输血科标准”研讨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 1998年《血站管理办法》发布(2006年更新) 1999年《血站基本标准》发布(2006年更新) 1999年《全血及成分血质量标准》发布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开展的患者
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输血科(血库)
③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指导
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
问题,并协助处理。
输血科(血库)
④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
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制度。对临床用血 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
制度化管理
我院从2002年开始执行《市一医院医疗环节质量监控 试行方案》,每月对输血质量进行监控,检查每份输血病 历的输血同意书和输血前九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输血报告 单的病历归档情况,并进行奖罚。每季度对医疗质量检查 情况进行公布,年终设输血质量专项奖。 以上是我院输血工作的基本情况,供同行们参考
输血科(血库)
输血科负责人应由本科以上学历及副高级以上技
术职称、熟悉输血业务、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 能力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二级医院血库
负责人也应由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输血工作3年以上、熟悉输血业务的人员担
任。
输血科(血库)
4. 工作环境要求
业务用房应能满足输血科功能的需要。房屋面 积输血科>130㎡,血库>100㎡,其中业务用房 应靠近病区和手术室,不得邻近有污染的科室, 环境整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总则 输血申请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交叉配血 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发血 输血 共七章三十八条,加九个附件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基本上来源于它和 《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
检查项目一:
输血科(血库)
②输血不良反应的诊断检查:重复ABO(正、反
定型)Rh(D) 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及交叉配血试 验,及受血者输血前后的血标本作直接抗球蛋白
试验等。
③临床输血治疗:开展血液成分输血、贮存式自
身输血、治疗性血液成分单采或置换、外周血干
细胞采集、临床输血会诊等。
输血科(血库)
④对临床用血进行监督,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
受血液中心的专业技术指导。
输血科(血库)
3. 人员配备和要求
输血科应配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技术力量,人员 应由具备一定学历、具有国家评定的卫生技术职 称,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人数应根据医 院的床位数、用血量及实际工作情况而定。输血
科一般配备10—12人,血库配备6—8名(均不
包含工人)。
合理用血。向临床医生提供现代输血技术指导和 技术咨询。
⑤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后传染病的调查、监测、
处理和报告。
输血科(血库)
⑥配合医院所在地献血办公室搞好用血管理。
⑦加强与血站的协作和学术交流,根据需要完成 教学和科研任务。
广东省卫生厅《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规范(试 行)》中的输血科(血库)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
检查项目五:
输血申请管理 评价内容和方法: 《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输血不良 反应回报单》等表格,其内容应符合卫生部相关规定,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 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征(检查非手术科室输血申请 单),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
2. 工作职责
①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有
关规定。
输血科(血库)
②根据本医院医疗需求,定期向当地献血办申报用血计划, 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与当地血站联系, 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
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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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差错登记及时,有处理及上报。
各种统计、报表内容完整、准确,上报及时。
5. 设备配置
大部分输血科(血库)都能按血液供应工作需 要配置了相应的设备,但其中血小板恒温振荡保 存箱、血浆融化专用设备、超净工作台、血细胞 分离机、细胞洗涤离心机、消毒器(高压灭菌
器),计算机/工作站等,并不能常规拥有。
6. 制度与规程
输血科应制订各种相应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 相关的工作制度,各种统计登记及记录资料保存 完好(相关资料按卫生部要求保存十年)。
输血科(血库)
7. 开展业务范围(参考)
①输血前检查:常规项目: ABO(正、反定型)、 Rh(D) 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及抗体鉴定、多种方 法的交叉配血试验。特殊项目:如血小板抗体检 测等。
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开展成分输血和输
血治疗,向临床医生提供现代输血技术指导和技
术咨询,协助某些相关疑难疾病的诊断。
输血科(血库)
⑤为临床提供血型鉴定、抗体筛选、交叉配血以
及相关的血型血清学实验诊断服务。 ⑥结合临床开展输血医学科学研究,推广应用输 血新技术。 ⑦配合医院所在地献血办公室搞好用血管理,接
依法开展输血管理 评价内容和方法: 依法开展医院输血工作,无非法自采自供现象 (患者自体输血除外), 医疗机构使用的血液无非 法供应渠道
备检工作
根据《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 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
检查项目二: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评价内容和方法: 医院设立输血管理委员会,机构、人员及岗位职 责明确,委员会履行对全院临床输血监督指导的 职责及相关工作记录
血库成立以来,我们注重了科室的硬件和软
件建设,特别是人员培养和各种制度的建立。注 重业务信息和与同行的交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
拓展科室的业务。血库成立后,我们扩展了血库
业务,开发了临床输血治疗工作。
目前输血科的工作面积为450平方米,与手术
室、重症监护中心及外科主要用血科室相通。
我院输血科目前的人员配置:
输血科(血库)建设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胡永红
一、我院输血科工作情况简介
二、简述国内输血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三、临床输血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文件 四、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五、输血科(血库)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六、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的备检工作
血库工作情况简介 我院输血科成立于1997年,并自成立以来一 直得到医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6℃),低温冰箱(-30℃),普通冰箱,恒温水浴箱,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血浆融化设备、超净工作台、可 配备大型低温离心机或血细胞分离机、配血用台式离心机
或细胞洗涤离心机、显微镜、热合机、消毒器(高压灭菌
器),计算机/工作站、打印机、专用电话(外线)等。 (二级医院血库参照以上设备配置)
输血科(血库)
医院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要求:有以下5个方面 (1)落实《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 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 (2)设立输血科,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配血、供血服务 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供血。 (3)建立输血质量全程监控,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 合理用血。 (4)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 操作规范。 (5)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 执行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 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贮存冰箱高低温报警装置完好率为100%。有
备用电源。 贮存温度合格率(每天4次)为100%。 贮存温度记录完整率为100%。 按品种、规格、血型分类贮存血液及其成份。 按日期或批号依次排列存放血液及其成份。
贮血冰箱无其他物品存放。
全血及其他成份保存于2-6℃;血小板振荡保存于2024℃,冷沉淀和新鲜冰冻血浆贮存于-20℃以下。 用血预约记录差错率为零;发血品种、规格、数量差错 率为零。过期血液库存为零。 血型复查率为100%。化验报告差错率为零。
备检工作
应从工作环境;工作人员;仪器 设备;制定操作规范;规章制度 等方面作好准备。
(本次)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内容
检查项目四:
贮血设备 评价内容和方法: 贮血设备应符合技术要求 专用贮血冰箱,专用贮血低温冰箱,血小板保存 箱,融浆机
备检工作
贮血设备应符合技术要求
一定要有专用贮血冰箱, 专用贮血低温冰箱
近几年成分输血比例已达到100%。
信息化管理
输血管理系统由五个大部分组成 :
1、血制品出入库 2、输血治疗 3、实验 4、统计和查询 5、系统设置
信息化管理
血液制品出入库部分包括内容:
1、血液制品入库 2、病人输血申请 3、配血、发血 4、血液报废 5、输血反应记录
目前我省执行国家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卫 生厅《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规范(试行)》
《广东省输血技术规范(试行)》
输血科(血库)
1. 组织形式
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科室。 三级医院设置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 设血库。
输血科(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