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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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1.28

•【字号】鲁人社字〔2022〕15号

•【施行日期】2022.01.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业:现将《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8日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选拔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卓越工程师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类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技能兴鲁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中,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生产经营等一线工作,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和高超技能技艺水平,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经选拔认定的优秀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东政字[2013]16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东政字[2013]16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正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2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东政字〔201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2012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共10名),现公布如下:孙迎忠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岳远明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巩增利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李新强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春莲东营市宏远纺织有限公司

韩景村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旺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

张明德胜利油田胜机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高延林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

李拥军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8日

——结束——

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

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

首席技师评选工作方案

一、背景介绍。

技师是企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他们承担着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生产改进等重要任务。在现代企业中,技师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表现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因此,对技师进行评选和激励,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评选目的。

首席技师评选的目的在于激励技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技师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推动企业生产的持续改进和发展。通过评选活动,可以发现和表彰优秀的技师,为他们树立榜样,同时也可以为其他技师提供学习和进步的机会。

三、评选标准。

1. 技能水平,技师的技能水平是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包括技术熟练程度、故障排除能力、维修效率等方面。

2. 工作表现,技师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也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等方面。

3. 创新能力,现代企业需要的不仅仅是技能娴熟的技师,还需要具备创新能力的技师,评选中也要重点考察技师的改进意识和创新能力。

4. 安全意识,技师在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安全问题,评选中也要考察技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表现。

四、评选流程。

1. 提名推荐,企业可以通过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途径,向评选组织推荐优秀的技师候选人。

2. 资料审核,评选组织对提名的技师进行资料审核,确认其符合评选条件。

3. 现场考核,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技师进行现场考核,包括技能操作、故障排除、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

4. 综合评定,评选组织将资料审核和现场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

的首席技师候选人。

5. 公示投票,对确定的首席技师候选人进行公示,让全体员工进行投票评选。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政发[2010]2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东政发[2010]22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正文: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东政发〔2010〕22号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28号)要求,市政府对建市以来至2010年9月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东营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88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令55件、市政府文件17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6件)继续有效。

二、《东营市中心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暂行规定》等50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令33件、市政府文件9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8件)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修改,修改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内容不予执行。

三、《东营市黄河水政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32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令16件、市政府文件15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件)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要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建系统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2.10

•【字号】鲁建人函〔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

住建系统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9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齐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和数量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中,已被认定为首席技师,或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取得行业内公认的业绩,且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

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包括正式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单位柔性引进的服务期5年以上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具体推荐条件按照《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鲁人社字〔2021〕154号)有关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已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近四年内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不再推荐。已经本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向省推荐的,不再重复推荐上报。

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就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专业水平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由各专业高层次人才评荐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认定面向已在东营工作的优秀人才、拟来东营自主创业或已与在东营单位达成工作协议的市外优秀人才进行。

第二章认定标准

第四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高层次人才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认定。

第五条第一层次是指在某一学科或专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型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与上述人才同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前两位获奖人)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

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国家友谊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长江学者成就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国家“863计划”的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重点项目召集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

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有六个章节二十三条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适用范围等。第二章资格条件,明确了“推荐确定一批、申报认定一批、培训选拔一批”三种专家产生办法对应的不同资格条件。基本条件中,突出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申报认定的资格条件中,对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公认、具有突出技术成果或作出过重大贡献的“实用型”人才弱化了学历、职称和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第三章专家库的组建,明确了遴选确定专家时坚持“工种广覆盖、来源多渠道、兼顾区域分布”的原则。专家库按照资源库的形式进行管理,按照所属行业和领域分类建立。第四章权利和义务,主要明确了专家在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专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的三种情形。第五章管理和考核,要求建立专家基本信息台账、专家评价信息反馈制度,以及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度。同时规定了专家工作规则及取消专家资格的七种情形。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及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问题。

三、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借鉴吸收了《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以及福建省福州市、山西省忻州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分别向县区人社部门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等职业技工院校进行了重点征求意见,并发布公告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吸纳意见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第二批)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为落实《纲要》要求,市法制办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和县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了梳理,截止6月30日,我市现行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9件,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92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23件。现将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首席技师评选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评选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发展,技术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激

励和激励技术团队的成员,公司决定设立首席技师职位,并进行评选。

二、评选目的。

首席技师评选旨在激励技术团队成员,激发其工作潜力,提高技术团队整体素

质和水平,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卓越的技术能力;

2.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4.在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评选程序。

1.提名阶段,公司内部推荐候选人,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成绩单;

2.初选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3.面试阶段,对入围候选人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其技术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

领导能力;

4.公示阶段,公示入围候选人名单,并接受公司内部员工的投票;

5.评选结果,根据面试成绩和员工投票结果,评选委员会确定首席技师候选人,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奖励。

1.首席技师将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2.首席技师将成为公司技术团队的领头人,享有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3.首席技师将有机会代表公司参加行业技术交流和会议,提升个人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评选时间。

评选活动将于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评选周期为一个月。

七、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和技术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八、评选宣传。

评选活动将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公告栏、企业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全员知晓。

九、评选监督。

评选活动将接受公司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技能拔尖和技能骨干人才队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素质技能人才在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公司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三条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原则上总人数不能超过受聘高级技师的5‰.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首席技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并根据首席技师评聘、考核工作的需要,设立公司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一)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培训领导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培训中心主任、高技能专家成员: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党政

主管和分管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的分管领导。

(二)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高技能专家

成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管人员、首席技师所在单位领导、外聘专家.

第三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公司中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选拔.

第六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及《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 号)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局集团公司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并形成首席技师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首席技师项目对提升本公司职工技能水平的带动作用,结合局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席技师是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及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带头人。在生产一线具有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安全质量优、实践经验丰富,在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是本工种领域内解决某方面技术问题的专家、带头人和领军人物。

第三条建立和实行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是在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培养和选拔高技能拔尖人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高层次技能人才的迅速成长,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第四条首席技师必须是关键技术的掌握者,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或在传技带徒、组织公关、培养技能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第五条局集团公司技师工作站领导小组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

理的领导小组,技师工作站办公室,具体负责首席技师的选拔、评选等工作。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首席技师的设置:综合考虑专业、工种技术技能特点及从业人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技术含量高,直接影响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关键岗位设置首席技师。本公司设置二个专业:通信专业的首席技师和信号专业的首席技师。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 1 人。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详见附表)

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条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市域首席技师任用监管办法

市域首席技师任用监管办法

市域首席技师任用监管办法

第一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人才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6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首席技师(以下简称“市首席技师”),是指工人队伍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比较突出,在全市本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广泛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市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市首席技师每聘期选拔20人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期满后,通过符合复核认定条件的,继续享受市首席技师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参与推荐选拔。

第五条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国资、总工会等部门、单位组成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列入选拔范围。

第七条市首席技师的选拔需具备下列条件: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1人。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

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详见附表)

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16

•【字号】东政字[2010]169号

•【施行日期】2010.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0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的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六日东政字〔2010〕1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2010年度东营市首席技师名单(共10名),现公布如下:

张英江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纯洲黄河河口管理局垦利黄河河务局

张福喜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刘绍祥广饶宾馆

张翠翠三阳纺织有限公司

谢小丁东营职业学院

王清波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程凤兰利津县供电公司

孙贤强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张彦峰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首席技师制度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提高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公司决定实施首席技师制度,以优化技术团队的结构和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进一步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发展。

二、实施目标。

1.建立一支高效的技术团队,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促进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团队氛围;

3.激励和激励技术人员,激发其创新潜力,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实施步骤。

1.确定首席技师候选人,由技术部门提名,经过公司领导层评审确定首席技师候选人名单;

2.首席技师选拔,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出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领导能力的首席技师;

3.制定首席技师工作职责,明确首席技师的工作职责和权利,包括技术指导、团队管理、项目推动等;

4.制定首席技师激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技术成长空间、荣誉奖励等;

5.组织首席技师培训,针对首席技师的管理、领导、沟通等方面进行培训,提

高其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

6.首席技师上岗,首席技师正式上岗,开始履行其工作职责和权利;

7.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首席技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其工作效果和质量。

四、实施保障。

1.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让全体员工了解首席技师制度的意

义和作用;

2.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对首席技师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透

明度;

3.激励机制的完善,不断完善首席技师的激励机制,激励其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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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人才,引领带动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东营市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全省本行业(领域)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

域)分布,重点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第四条东营市首席技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管理期限为5年。在管理期内继续做出突出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管理期满后可重新参加评选。

第五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第七条选拔人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在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省、市)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等称号,或者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二类、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二)具有重要技术发明创造或革新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和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具有绝招绝技,创造市内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编制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四)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八条选拔东营市首席技师,以近5年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第三章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东营市首席技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和省驻东营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第十条东营市首席技师选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部署申报。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推荐。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和省驻东营有关单位受理申报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东营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获奖情况、主要技术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遴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东营市首席技师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13人。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基础上,提出东营市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考察。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一条东营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年度拨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

第十二条东营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每年享受健康疗养、健康体检一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所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按年度拨付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对东营市首席技师可以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对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

第十四条市首席技师在申请科研项目、申报新技术推广应用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优先给予支持。

第十五条东营市首席技师纳入东营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待遇。

第十六条东营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在用人单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七条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被评为东营市首席技师的,保留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不再享受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津贴。

东营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被评为齐鲁首席技师的,除享受齐鲁首席技师相关待遇外,在齐鲁首席技师管理期内

可继续享受东营市首席技师疗养、体检待遇。

第五章管理

第十八条加强工作考核评估。次年第一季度,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和省驻东营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东营市首席技师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东营市首席技师应当在企业生产发展和管理、技术革新和项目攻关、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东营市首席技师参与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咨询和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开展同行业技能交流、绝招绝技展示等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二)在市内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选择建立“东营市首席技师工作站”,组织开展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技能培训和“名师带徒”等活动;

(三)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东营市首席技师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技术技能交流;

(四)加强联系服务,各级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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