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市政管线检查井技术规定(征询意见稿)20120501
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
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Wuha n市管网建设管理站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集团)二零一四年六月为贯彻落实《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号),推进管线与道路同步建设,按《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和审查管理的通知》(武城建〔〕号)的要求,经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规管线综合设计,明确管线综合设计技术审查相关要求。
本规定共分章、个附图和个附表,主要容包括总则、术语、规和标准、设计技术规定、文件编制深度、设计审查要点和附图、附表等容。
由于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规定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请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市城市管网建设管理站(地址:市江汉区常青路号建设大厦;邮编:;传真:),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市管网建设管理站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参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燃气热力规划供电邮电规划院设计电信市给排水工程中国通信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总则.................术语................规和标准............设计技术规定............一般规定............直埋、保护管敷设........综合管廊敷设.........工程管线穿越河道........工程管线穿越铁路、公路..工程管线穿越其他重大工程设施地下管线标识系统............文件编制深度............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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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道路检查井技术导则
武汉市城市道路检查井技术导则一、导言本文档旨在指导武汉市城市道路检查井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以确保道路检查井的建设和维护具备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定义1. 城市道路检查井:位于城市道路下方,用于提供进入地下管线进行检查和维护的设施。
2. 检查井盖:位于检查井顶部的覆盖物,用于保护井内设施,并提供人员和车辆通行。
三、技术要求1. 检查井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流量和安全要求。
2. 检查井的材料应具备抗腐蚀、耐久、防滑等特性,并能承受相应荷载。
3. 检查井的尺寸和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管线的顺利进出和维护作业的便利。
4. 检查井盖应具备防滑、防尘、防撞等功能,同时能够承受车辆和行人的荷载。
5. 检查井的施工和维护应按照要求进行,包括井内设施的安装、检修、清理等。
四、安全措施1. 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道路交通和行人安全。
2. 检查井盖应牢固安装,避免盖板松动或掉落,造成人员伤害或车辆事故。
3. 进入检查井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单独作业。
4. 检查井周围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以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五、维护管理1. 城市道路检查井的维护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井内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检查井存在安全隐患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更换。
六、总结本技术导则为武汉市城市道路检查井的建设和维护提供了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导,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线维护提供了参考。
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导则,确保城市道路检查井的质量和安全性。
各类预制式排水检查井适用范围及荷载设计等要求
附件各类预制式排水检查井适用范围及荷载设计等要求一、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排水用塑料检查井:适用于建筑工程(小区)埋设于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及绿化带下的雨水及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直径D≤600mm,管顶覆土≤4m。
2.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适用于市政道路、沿河两岸及建筑工程(小区)埋设于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及绿化带下的雨水及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直径D≤1200mm,管顶覆土≤5m。
3.预制模块式混凝土排水检查井:适用于市政道路及建筑工程(小区)埋设于机动车道下的雨水及污水管道工程。
雨水管道直径D≤2000mm,管顶覆土≤4m;污水管道直径D≤1500mm,管顶覆土≤6m。
4.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适用于市政道路及建筑工程(小区)埋设于机动车道下的雨水及污水管道工程。
管道直径D≤1200mm,管顶覆土≤5m。
二、设计荷载非汽车荷载作用时取地面堆载10 kN/m2,道路汽车荷载分别按城-A、城-B级取值:步行道或绿化带:地面堆载10kN/m2;非机动车道:城-B级;- 1 -机动车道:城-A级。
三、其他要求1.检查井和管道材质应尽量统一。
塑料管道采用塑料检查井,(钢筋)混凝土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2.建筑工程(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建筑小区排水用塑料检查井》(CJ/T233-2006)的规定;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CJ/T326-2010)的规定。
3.预制模块式混凝土排水检查井可参照《混凝土模块式排水检查井》(06M201-4)选用;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可参照《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06M201-5)选用。
4.原则上,塑料检查井优先用于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及绿化带,(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优先用于机动车道。
当塑料检查井用于机动车道时,其强度等级等技术要求还应同时满足相应道路荷载等设计要求。
5.超出预制式排水检查井适用范围的工程,排水检查井应由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doc-
系统安全 System Safety
是指在系统生命周期内,采用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辨识系统隐患,使系统在受到恶意攻击时依然能够正常运行,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4
4.1 建设目标
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
a)推动城镇地下管线的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b)规范地下城镇管线数据采集、数据建库以及动态管理。
地下管线 Underground Pipeline
一般指敷设在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综合管廊(管沟),以及地铁、隧道等配套管线设施。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称为城镇管线,在城镇之间的地下管线称为长输管线。
3.2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Underground Pipeline Information System
2
为推动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的信息化管理和应用,统一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规范化数据采集、数据建库、数据更新和分析应用等有关内容,促进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保证系统安全运行,满足城镇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中湖北省城镇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管理的数据主要包括城镇地下管线数据、城镇基础地理数据、元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
2015-00-00发布2015-00-00实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地下管线相关技术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湖北省国土测绘院、武汉大学、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钢筋混凝土管及检查井施工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中信KK一期19地块工程施工单位中信建设建设单位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社区市政工程作业部位19地块社区西区交底部门技术部交底人施工期限2012年1月5日至19地块西区市政完成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注重雨季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施工进度(人员、材料、机械)、土壤情况确定放坡系数,沟槽两侧2m范围内不得堆放重物或土方,留出不低于1.5m宽度的施工道路。
3、管道安装安管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①D<700mm时,其相邻管内底错口在施工中自检,不计点。
②表中D为管径。
承插口或企口多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等现象。
1)清理干净管道内杂物。
2)管道接口时在插口工作面、胶圈及管道承口内表面涂抹肥皂泥,起始管道固定在检查井内,采用人工加手葫芦对接。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工程名称:中信KK一期19地块工程施工单位中信建设建设单位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社区市政工程作业部位19地块社区西区交底部门技术部交底人施工期限2012年1月5日至19地块西区市政完成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被对接的管道两侧均使用千斤顶一个,将插口垫平,承插推入位置应符合要求,承插口工作面用毛刷清洗干净,施工时画出标记,检查四周均匀一致,套入胶圈,缓慢拉动葫芦,随时检查,贴插口壁使胶圈沿着一个方向依次均匀滚入承口,直至完全进入水线位置。
3)安装完毕后用一探尺伸入间隙中,以确定胶圈位置是否正确,并且没有扭曲现象。
管道基础:混凝土管接头处采用C20混凝土基础。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钢筋混凝土管及检查井施工技术交底工程名称:中信KK一期19地块工程施工单位中信建设建设单位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社区市政工程作业部位19地块社区西区交底部门技术部交底人施工期限2012年1月5日至19地块西区市政完成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5、流槽补充作业指导内容:工程名称:中信KK一期19地块工程施工单位中信建设建设单位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社区市政工程作业部位19地块社区西区交底部门技术部交底人施工期限2012年1月5日至19地块西区市政完成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交底内容:三通、四通井流槽形式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不得有通缝,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唐良智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线建设行为,加强城市管线的保护,保障城市管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其信息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管线,是指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人行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以下通称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及管线专用走廊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信息(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等,下同)等地下管线、架空杆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线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管网建设管理机构承担。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的管线管理。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规划管理。
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信息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业管线的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
发展改革、财政、城管、公安交管、测绘、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园林、消防、民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管线权属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对其所有或者管理的城市管线安全负责,制订城市管线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城市管线的安全运行。
检查井最大间距及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检查井最大间距及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表4.4.2 检查井最大间距4.7.1 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及道路型式确定。
4.7.2 雨水口间距宜为25~50m。
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宜超过3个。
雨水口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
4.7.3 当道路纵坡大于0.02时,雨水口的间距可大于50m,其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计算确定。
坡段较短时可在最低点处集中收水,其雨水口的数量或面积应适当增加。
4.7.4 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
遇特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有冻胀影响地区的雨水口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冰冻深度和土壤性质等条件,结合当地埋管经验确定。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宜为:人行道下0.6m,车行道下0.7m。
4.3.8 一般情况下,排水管道宜埋设在冰冻线以下。
当该地区或条件相似地区有浅埋经验或采取相应措施时,也可埋设在冰冻线以上,其浅埋数值应根据该地区经验确定。
4.3.9 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宜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道。
附录B 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 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小。
3与建筑物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不宜小于2.5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3.0m。
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文案它不同于设计师用画面或其他手段的表现手法,它是一个与广告创意先后相继的表现的过程、发展的过程、深化的过程,多存在于广告公司,企业宣传,新闻策划等。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文案外文名称Copy目录1发展历程2主要工作3分类构成4基本要求5工作范围6文案写法7实际应用折叠编辑本段发展历程汉字"文案"(wén àn)是指古代官衙中掌管档案、负责起草文书的幕友,亦指官署中的公文、书信等;在现代,文案的称呼主要用在商业领域,其意义与中国古代所说的文案是有区别的。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18•【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施行日期】2003.06.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
第三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修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外部市政条件编制市政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
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还必须进行工程竖向设计。
第五条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方式和净空,应当分别符合本规定附件1(《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方式》)、附件2(《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净空》)的要求。
第六条铁路线、铁路通讯架空线与城市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定附件3(《建筑物与铁路安全间距》)的要求。
第七条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应当分别符合本规定附件4(《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附件5(《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的要求。
第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按规划要求修建城市道路,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市道路标准进行建设,并应严格控制平交道路和车辆出入口的设置。
第九条利用城市江河水域岸线进行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应遵循城市规划所要求的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确保防洪安全和增加城市亲水空间原则。
第十条新建、改建城市货运港区,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港口、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和港口布局规划以及码头泊位、船型、货种、货场(站)吞吐量、装卸工艺、仓储、疏港等需要,确定其水域、陆域范围。
武汉玻璃钢检查井施工方案
武汉玻璃钢检查井施工方案1.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玻璃钢检查井作为城市排水、电力通信、自来水和天然气等管线的重要设施,其需求量也越来越大。
本文档旨在介绍武汉地区玻璃钢检查井施工方案。
2. 工程概述本次工程计划施工的区域地点为武汉市中心区域,总共涉及到1000个玻璃钢检查井的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井口开挖、井底基础施工、井筒安装等。
3. 施工步骤3.1 井口开挖3.1.1 土方开挖•确定井口位置,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土方开挖。
•开挖深度要与设计要求相符,确保井筒和井底基础施工的顺利进行。
3.1.2 土方处理•将开挖出的土方进行处理,分类堆放。
•合理利用可回填的土方,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2 井底基础施工3.2.1 基础清理•清理井底杂物,确保基础施工的平整性和稳定性。
3.2.2 基础浇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混凝土的浇筑。
•保证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和密实性。
3.2.3 基础养护•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进行基础养护。
•控制养护时间和养护条件,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稳定性。
3.3 井筒安装3.3.1 井筒组装•将预制好的玻璃钢井筒安装到井底基础上。
•井筒组装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井筒的稳定性。
3.3.2 井筒固定•使用专用的固定工具,将井筒固定在井底基础上。
•确保井筒与井底基础之间的紧密连接。
3.4 完工验收3.4.1 环境清理•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清理。
•清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和杂物,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
3.4.2 完工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完成验收后,交付给相关部门进行使用和管理。
4. 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 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周边人员注意安全。
- 工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
- 施工过程中,严禁酒后上岗和违章操作。
- 严格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证书和操作经验。
湖北混凝土检查井规范
湖北混凝土检查井规范1. 引言混凝土检查井是城市给排水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检查、清理和维修管道。
湖北地区作为一个发达的经济地区,城市建设日益完善,对于混凝土检查井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介绍湖北地区混凝土检查井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规范。
2. 设计规范2.1 检查井模数湖北地区混凝土检查井的模数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常用的模数有500mm、600mm和800mm等。
在确定模数时,需考虑管道的直径、井内的工作空间和维护要求等因素。
2.2 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检查井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
常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C30和C35等。
选择合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可以确保混凝土检查井的耐久性和承载能力。
2.3 井盖和井底设计混凝土检查井的井盖和井底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考虑到井盖的承载能力和防水性能。
在设计井盖时,需要考虑井盖与周边道路的高度差,以确保井盖与道路之间的平整度;在设计井底时,需要考虑井底的排水能力和抗冲击性能。
3. 施工规范3.1 基础处理在进行混凝土检查井的施工前,需要进行基础处理工作。
首先,清理基坑,确保基坑底面平整且无明显软弱层。
其次,在基坑底面铺设一定厚度的砂垫层,以提供井底的排水和保护基坑底面。
最后,在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收水井,以保证基坑周边的排水畅通。
3.2 模板安装混凝土检查井的模板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在安装模板之前,需要进行模板的检查,确保模板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模板的搭设应保持垂直和水平,确保混凝土检查井的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3.3 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检查井的混凝土浇筑需要控制浇筑过程中的振捣密实度。
振捣应从井底开始,逐层逐段进行,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混凝土的坍落度,以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强度。
3.4 养护措施混凝土检查井的养护是确保其强度和耐久性的关键。
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包括喷水养护和保温措施。
喷水养护可以保持混凝土的湿度和温度,促进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发展;保温措施可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武汉市城市管线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
武汉市城市管线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索引号:000042021/2012-00440 主题分类:发布机构:办公室入库日期:2012-11-13发文日期:2012-11-13 文号:武城建规〔2012〕160号名称: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管线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学工业区)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道路建设单位,各管线建设(权属)单位,各有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规范城市管线建设行为,加强城市管线的保护,保障城市管线安全,现将《武汉市管线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武汉市城市管线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为大力推进城市管线工程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工程同步建设,减少各类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线的损坏,保证管线工程归档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提高城市管线保障能力,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线工程,是指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建设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信息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线建设,是指新建城市管线、管线升级改造和提档扩容、既有架空杆线入地、既有地下管线迁移等工程建设活动。
一、项目前期(一)道路项目前期研究市城建委根据城市道路规划、城市基础项目库等编制下发道路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对下年度拟新开工城建项目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并统筹考虑管线与道路同步建设。
(二)道路建设项目立项道路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含有与道路同步建设管线工程的内容,并到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相关审批部门办理道路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三)道路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1、拟施工区域既有管线情况调查道路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道路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前,应当查明既有管线的分布情况。
既有管线分布情况特别复杂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到管线权属单位、相关测量测绘单位查询,或采用现场探测方式,查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及邻近地段既有管线分布情况,所需费用在工程勘察费中列支。
城市道路检查井盖技术规范
、尸■、■前言城市建设的发展对城市道路上各类检查井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检查井盖的安全并指导检查井盖的设计、生产、施工和养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CJ/T 121-2000 《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JC 889-2001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和建设部行业标准《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送审稿)的部分条款。
增加了锁定功能、耐酸性、耐碱性、耐候性、耐磨性和序列号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上海市市政工程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铸造厂、杭州金盟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文平、祝长康、王晓龙、商国平、吴初航、吴玉莲、陈予平、姜为众、蔡洁茵、徐长彪本标准于2004 年8 月首次发布。
城市道路检查井盖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高强度钢纤维混凝土或聚合物基复合材料为原材料,经机械成型工艺制成的城市道路检查井盖(以下简称“井盖”)的承载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机动车俩行驶或停放场所的检查井盖,也适用于人行道、广场、绿化带等行人通行的场所、场地的检查井盖。
本市公路等机动车俩行驶或停放场所的检查井盖,可参照本标准的相应条款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40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041 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GB/T 1043硬质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8810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试验方法GB/T 9341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12988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试验方法GBJ 82-198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CECS 13 :1989钢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检查井(人孔)manhole在地下管线设施中用于管线连接、检查、维护和安装设备的构筑物3.2检查井盖manhole cover and frame检查井口可开启的封闭物,由井座和井盖组成3.3井座manhole frame检查井盖中固定于检查井口的部分,用于安放井盖。
市政道路检查井技术交底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 人
02S515/32
Ya28、Ya29、Ya31~Ya34
矩形直线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02S515/33
Ya30
矩形90°三通混凝土雨水检查井
02S515/35
2、Ya28、Ya29、Ya31~Ya34检查井侧壁厚度调整为300mm,盖板板厚调整为200mm;Ya30检查井侧壁调整为350mm,盖板板厚调整为200mm。
3、Ya2、Ya5、Ya8、Ya12、Ya15、Ya18、Ya21、Ya24、Ya27、Ya31下设0.4m尘泥槽(井底比下游管外底深0.4m)。
4、钢筋混凝土管与检查井连接时,须将管道外壁凿毛,连接处的空隙中间部位采用沥青油麻填实,两端采用不透水柔性材料封口。
5、流槽用MU7.5水泥砂浆砌M10砖,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跌水大于0.3m的检查井流槽采用C30混凝土。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XXX区基
分项工程名称
检查井
交底内容:
1、检查井的位置、结构类型和构造尺寸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具体如下:
井号
形式
所用图集
Ya1、Ya11
矩形90°三通砖砌雨水检查井
02S515/34
Ya2~Ya10、Ya12~Ya27
矩形直线砖砌雨水检查井
9、砌块砌筑时,铺浆饱满,灰浆与砌块四周粘结紧密、不得漏浆,上下砌块错缝砌筑。
10、预留孔、预埋件符合设计和管道施工工艺要求。
11、排水检查井的溜槽表面平顺、圆滑、光洁,并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
12、砌筑前砌块应充分湿润,砌筑砂浆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拌制拌合均匀、随拌随用。
13、有支、连管接入的井室,在井室施工的同时安装预留支、连管,预留管的管径、方向、高程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严密;检查井的预留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技术规定-市政及管线专章
(二)除铁路管护必需的外,下列建(构)筑物应当征求铁 路主管部门意见: 1.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建筑、危险品仓库、高大构筑物 (如烟囱、水塔)等与最外侧钢轨的距离:临高速铁路大于50 米、小于或者等于70米的,临干线铁路大于30米、小于或者等 于45米的,临支线、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大于15米、小于或 者等于25米的; 2.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的建(构)筑物与最外侧钢轨的距 离:临高速铁路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临干线铁路大 于30米、小于或者等于40米的;
第五十五条(铁路线路保护) 沿铁路两侧新建、改建、扩 建建(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除铁路管护必需的外,其他建(构)筑物与最外侧钢 轨的保护距离:临高速铁路的,不小于50米;临干线铁路的, 不小于30米;临支线、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不小于15米; 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确需突破该保护距离的,应当专题论证并征 求铁路主管部门意见;
(三)跨越或者穿越现状及规划铁路,以及涉及铁路道岔、 桥梁、隧道、高切坡路段的工程设计,应当征求铁路主管部门意 见; (四)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确需跨越铁路的,宜与铁路正交 并优先采用下穿方式,同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铁路 主管部门意见。确需上跨的,应当采取封闭措施。
第五十六条(现状道路的保护)现状道路位于规划道路红 线之外的,现状道路的功能未被已实施的规划道路取代前,项 目建设不得占用现状道路,其建(构)筑物应当按照以下标准 退让: (一)无人行道的,按照车行道边缘起算退让3米。 (二)有人行道的,人行道宽度小于3米的,按照车行道边 缘起算退让3米;人行道宽度大于或者等于3米的,按照现状人 行道宽度退让。 确需占用现状道路的,在保证原有道路交通功能不降低的 前提下,可以另行设置替代道路,并先期建设。
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造价指标(试行)-全文及解读
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造价指标(试行)说明一、本造价指标是根据现行计价依据及人工、材料市场价格,综合测算确定。
二、本造价指标为含税全费用价格。
本指标仅为各部门、各单位投资决策及成本控制工作提供参考,不作为结算及处理价格纠纷之用。
三、本造价指标材料价格均为含税价,可根据市场价格或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造价指标。
四、维修沥青路面检查井盖不包含井盖更换。
五、维修和新建井盖造价指标均不包括检查井的井身结构。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维修沥青路面检查井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检查井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三、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查井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四、新建人行道检查井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采用隐形井盖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ID?”为单位计算。
五、新建绿化带检查井盖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为单位计算。
六、更换较链轴以“座”为单位计算。
七、更换橡胶垫圈以“座”为单位计算。
八、加装防坠子盖(铸铁防坠网)以“座”为单位计算。
九、新建宽边防沉降雨水篦以“座”为单位计算。
《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造价指标(试行)》解读一、出台背景为加强对我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工作的指导,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造价指标(试行)》。
二、起草依据本造价指标是根据《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鄂建文(2023)6号)、现行省计价依据及人工、材料市场价格,综合测算确定。
三、起草过程2023年7月,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技术人员起草了《湖北省市政检查井盖新建和维护造价指标(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14日面向各市(州)城管委(局)、住建局,武汉市水务局及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前后共收到7家单位反馈意见,其中修改意见有7条。
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组织行业技术专家对征求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结合各省现有实行实际,共采纳了5条意见,不采纳2条。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6号)、《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行为,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数据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城建委起草了《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或电子文档,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邮编:430023;电子文档发送邮箱whsgwjsglz 。
联系人:左文正联系方式:83350770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以下简称“竣工测量”)行为,归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数据,及时更新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城市管线信息平台”)地下管线数据库信息,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现势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及竣工测量数据归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平台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武汉市市政工程试验检验标准
武汉市市政工程试验检验标准
1、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按批按量100%见证取样和送检。
需见
证取样的主要材料有:钢材;试件有: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混凝土试块。
2、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运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运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需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工地自建试验室或送本单位试验室的,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全部进场的原材料
按批按量100%见证取样后送工地试验室或承包单位试验室检验。
其中30%送第三方检测,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第五条涉及结构平安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4、因通常武汉市市政工程监理部均未设置试验室,而见证取样后其中的30%应送第三方检测,
武汉市市政工程通常要求送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试验室(汉口四维路四维小学旁边)检测。
由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后,共同送质量站试验室,且试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担当。
见证取样一览表
见证取样一览表
见证取样和送检程序。
略论市政道路检查井病害及防治策略
略论市政道路检查井病害及防治策略发布时间:2022-09-08T02:31:26.090Z 来源:《建筑实践》2022年第9期作者:魏兴[导读]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政府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在道路上进行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魏兴成都市锦江区莲花新区北三巷49号1栋,610000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政府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在道路上进行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
位于道路行车道范围内的检查井,由于井盖部分位于道路路面上,检查井周围经常受到车辆行驶的影响,承受较多的冲击力作用,往往比路面更易遭到破坏,本文进一步阐述了城市道路检查井病害成因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道路检查井;病害及防治;策略1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政府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在道路上进行各类市政管线的建设。
位于道路行车道范围内的检查井,由于井盖部分位于道路路面上,检查井周围经常受到车辆行驶的影响,承受较多的冲击力作用,往往比路面更易遭到破坏,检查井井盖沉降、凸起,井周路面开裂、破损等病害现象频现。
这些病害不但影响道路的使用功能、增加市政维护费用,而且有碍城市环境的美观,对打造“历史文化名城”与“宜居城市”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详细调查城市市政道路检查井存在的病害种类及原因,科学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消除已有病害、预防病害发生,提高市政道路检查井的适用性已迫在眉睫。
2城市道路检查井病害成因分析2.1材质原因(1)材料质量差异。
目前部分井盖采用铸铁、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存在部分检查井的井座、井盖强度可能未达到设计要求;(2)材料刚度差异。
检查井及其周边路面在车辆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差会产生附加应力,容易产生结构间裂缝,导致井盖病害发生;(3)砖砌体自身缺陷。
粉煤灰砖易被腐蚀、强度较低,预制混凝土砌块的使用强度不符合设计标准,直接导致井体结构强度偏低;(4)不同材质的井盖测试标准差异。
除《铸铁井盖》标准外,按我国标准生产的井盖均达不到国际通用标准的要求,直接影响井盖的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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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语.............................................................................................3 2.2 符号.............................................................................................5
本《规定》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XX月XX日
前言
检查井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经常出现如沉降严重、井 周破损、消音减震效果差、安装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 影响到我市市民的出行安全和城市形象。为了加强我市各类检查井的 建设、维护,保障设施完好,指导检查井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 与检修养护,按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XX 号文的要求,经广 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市政管线检查井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 果,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武汉地区市政管线检查井技术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4.4 其他...........................................................................................13 5 设计.....................................................................................................14
5.1 一般规定 ..................................................................................14 5.1.1 荷载条件 ........................................................................14 5.1.2 地下水 ............................................................................15 5.1.3 计算和验算 ....................................................................15 5.1.4 其他 ................................................................................16
主编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目次
1 总 则 ....................................................................................................1 2 术语与符号 ..........................................................................................3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含: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 设计、施工、既有检查井处理、质量检验与验收、养护、附录。
由于编写时间和水平所限,《规定》中难免有不妥之处,诚请各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 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函告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路40号;邮编:430023;传真:(027) 85629124)。
7.2 既有检查井的维修和加固 ......................................................31 8 质量检验与验收 ................................................................................34 9 养护.....................................................................................................39 附录 A 检查井盖试验装置及试验方法 ..............................................40 附录 B 检查井盖检验规则 ..................................................................44 附录 C 检查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7 附图 1 检查井盖外观及标识示例 ......................................................48 附图 2 新建道路检查井与路面结合处理 ..........................................50 附图 3 改扩建道路检查井与路面结合处理 ......................................52 附图 4 路面检查井快速维修 ..............................................................54 本规定用词说明 ......................................................................................57 附: 条文说明 ........................................................................................58
5.3 专项技术要求 ..........................................................................19 6 施工.....................................................................................................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基槽开挖与地基基础 ..............................................................22 6.3 井室、井筒的施工与安装 ......................................................24 6.4 回填及路面结合处理 ..............................................................26 6.5 检查井圈、井座和井盖安装 ..................................................28 6.6 其他...........................................................................................28 7 既有检查井处理 ................................................................................30 7.1 改建和扩建道路检查井处理 ..................................................30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5 2.2.2 材料性能 ..........................................................................5 2.2.3 几何参数 ..........................................................................5 3 基本规定 ..............................................................................................6 3.1 检查井设置场所分组 ................................................................6 3.2 检查井设置要点 ........................................................................6 4 材料.......................................................................................................7 4.1 检查井盖 ......................................................................................7 4.1.1 原材料 ..............................................................................7 4.1.2 外观与标识 ......................................................................8 4.1.3 结构尺寸 ..........................................................................8 4.1.4 防盗及消音减震 ..............................................................9 4.1.5 承载能力 ........................................................................10 4.1.6 其他 ................................................................................10 4.2 检查井井室和井筒 ..................................................................11 4.3 检查井垫层及基础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