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分户验收规程
温州市分户验收规则
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温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居住部位,以“户”为单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
2.0.6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进深和净高。
2.0.7屋面积水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mm的积水。
2.0.8 多媒体箱(集中配线箱)设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箱内的智能接线分配箱。
3 基本规定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 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 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导书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导书1. 指导目的本指导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保障居民的利益和安全。
2. 检验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杭州市各区的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工作。
3. 检验依据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应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4. 检验内容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基础施工•地基处理及勘察报告•基坑开挖和支护•地基处理和地基灌注桩施工4.2 结构施工•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4.3 门窗安装•门窗安装质量•密封及保温4.4 配套设施•电气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4.5 室内装修•瓷砖铺贴•油漆涂料•地板安装•卫生洁具安装5. 检验流程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流程如下:5.1 申请阶段业主或开发商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5.2 审核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3 现场检验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派遣专业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对每个分户进行逐一检查,包括结构、设施、装修等方面。
5.4 检验结果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现场检验结果,对合格的分户予以验收,并签发相应的验收证书。
对不合格的分户,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应满足以下标准:•结构稳定、符合设计要求•设备设施齐全、正常运行•装修工程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环境卫生符合相关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现场检验情况,编制详细的检验报告,包括合格、不合格分户的情况,并对不合格分户提出整改要求。
8. 检验记录保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保存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相关记录材料,备查和备案。
9. 监督和处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格执行。
杭州分户验收标准
杭州分户验收标准杭州分户验收标准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杭建监总[2021]23 号关于公布《关于公布《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公布分户检验指引》分户检验指引》的通知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七年六月六日主题词:住宅工程抄抄签通知军、刘卫、报:市建委,委工程处、房开处、法规处,杨李包相、袁建进、朱党其诸领导送:委直属各单位发:朱春雷发:各区、县(市)质监站,各科室校对:宋解森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月颁布)(2021 年 6 月颁布)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引:第一条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条分户检验应以检验批验收内容为主,重点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项目见《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附件一)。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之前,确定分户检验方案及相关检验人员,检验方案应符合《管理规定》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日常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分户检验前,施工单位应在室内将预埋在建筑物内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做出标识(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
当住宅的某检验项具备检验条件时,可以组织检验,相关检验和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并最终记录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内(附件二)。
分户检验应按照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方法,逐户、逐间、逐段进行检查检验,并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附件二)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项目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激光测距仪和钢尺等专业工具进行检查,检查工具应符合计量检定标准要求。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7.21•【字号】建建发[2008]193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08〕193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统一全省分户验收工作的内容、程序,规范分户验收行为,促进全省分户验收规范化,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分户验收的范围、主体和依据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全部完成正式竣工验收前,应以“户”为单位进行专门的质量验收。
分户验收可以不包括小区内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商铺、楼道、电梯厅、门厅、车库、地下室等非用于居住目的的建筑或区域。
分户验收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当参加。
分户验收的实施,以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施工合同为依据。
施工合同对质量验收另有约定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依据为准。
适用企业标准验收的,经合同约定,也可以企业标准进行验收,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部分质量指标国家没有相关标准的,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质量要求。
二、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分户验收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室内净空高度;(二)楼板结构层厚度;(三)房间内净尺寸;(四)地面、墙面裂缝情况;(五)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六)门窗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工程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材料质量和安装质量。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增加分户验收的内容。
浙江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
XX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XX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2)1、基本概况 (2)2、建筑设计简介 (3)二、验收依据 (3)三、建立组织机构: (3)四、质量保证措施 (4)1、外观尺寸偏差的控制 (4)2、门窗工程 (5)3、墙面、地面、顶棚面层 (5)4、给排水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5、电气安装质量标准及通病的预防措施 (8)五、分户验收工具 (12)六、质量分户验收项目 (13)(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3)(二)门窗安装质量 (13)(三)栏杆安装质量 (14)(四)防水工程质量 (14)(五)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表式见附表二) (15)(六)给排水工程质量 (15)(七)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6)(八)其它 (16)(九)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 (16)附表一~五XX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
并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质量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质量分户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
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一、工程概况1、基本概况2、建筑设计简介二、验收依据根据XX工程1#楼、2#楼、3#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施工图,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图集,及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作为验收依据。
三、建立组织机构:1、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为副组长,各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为组员的XX工程1#~3#、5#~10#楼住宅项目住宅楼一户一验领导小组;一户一验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XXX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成立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XX工程项目住宅楼验收小组,共3个专业(土建专业、给排水及采暖专业、电气专业)专业验收检查组人员名单:土建专业验收检查组:XXX、XXX、XXX、XXX、XXX、XXX给排水及采暖专业验收组:XXX、XXX、XXX、XXX、XXX、XXX电气专业验收组:XXX、XXX、XXX、XXX、XXX、XXX四、质量保证措施1、外观尺寸偏差的控制1.1轴线位置:楼层测量放线完成后,由测量员复核轴线尺寸,检查控制线是否全部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进行纠偏至符合要求为止。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
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指引背景介绍为了加强杭州市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管,规范工程检验流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近年来推出了“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模式。
该模式实现了对每个住户的检验管理,有效提升了住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指引主要针对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一户一验)检验流程进行详细介绍和指导。
检验前准备确认检验时间业主或代表需要与建设单位联系,确认具体检验时间。
检验时间通常在装修完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
熟悉相关检验标准和要求熟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墙地砖及地板砖工程检验规范》(JGJ/T 118-2014)、《涂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等相关检验标准和要求。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和清理施工单位需要在装修完工之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洁清理,包括各房间、阳台、走廊等区域。
确保清洁卫生且无垃圾、建筑物料等杂物遗留。
检验内容工程结构和安全性1.检查楼梯的扶手是否稳定,是否有松动的情况。
2.检查门窗是否牢固,门窗开关是否灵活,是否能密闭。
3.检查阳台、露台的护栏是否稳定、是否达到高度标准,是否有缺陷和锈蚀。
4.检查地面及天花板是否平整、是否有裂缝、掉粉等情况。
5.检查该户的电线、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安全规范。
6.墙面的质量,如平整度、粘结度、不平整长度、表面空鼓和砖缝宽度等。
水电设施1.检查自来水管是否漏水、渗水,水压是否稳定,水龙头、水箱等是否完好。
2.检查卫生间地漏、地漏密封圈、弯头等是否符合规范,浴缸,马桶附件是否完好。
3.检查电路、开关、插座是否安装正确、接触良好,是否有漏电现象。
4.空调出风口和风管是否完好,风量是否符合标准。
5.燃气管道安装是否合规,是否有泄漏的情况,燃气灶是否能正常燃烧。
装修质量1.墙面彩绘或涂料是否平整、光滑,工艺是否达标。
2.地砖、地板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标准,铺设是否平整平直,是否有空鼓和掉角的现象。
杭州市分户验收标准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检验人员:
年 月 日
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
工程名称
房(户)号
检验时间
年 月 日
已按分户检验要求对该户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
合 格。
如在住宅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对住宅买受人承担质量保修等责任。具体详见《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
参检人员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公司
维修联系电话
注:此标识须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6、给排水
安装工程
管道渗漏
观察检查。全数检查。
给水管管道、水嘴、阀门等无渗漏;排水管通水后无渗漏
GB50242—2002
4.2.1、5.2.1
管道坡度
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顺直,坡向、坡度正确
GB50242—20025.2.3
地漏水封高度
试水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
3、栏杆
安装
栏杆高度
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两处。全数检查。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不得有负偏差
GB50352-20056.6.3
竖杆设置
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应有防止攀登措施
电源控制回路编号及标识、漏电保护灵敏度
观察和开、关漏电保护器检查。全数检查。
接线照明配电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漏电保护灵敏
宁波分户验收细则
细则主要内容总则➢细则实施背景及依据➢细则实施范围和目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概念基本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验➢质量分户验收基本规定和若干说明细则实施背景1、现行国家施工验收及设计规范尚不完善对竣工房屋的室内空间尺寸偏差等质量问题还没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对空鼓、粉刷面层裂缝、外墙和外窗渗漏等验收检查方法没有操作性很强的统一规定。
2、有关工程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不强发生质量投诉时,不少建设、施工等单位处理不及时、不彻底和推诿,使得住宅工程的质量投诉处理过程矛盾较多、解决困难重重。
3、目前我国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建筑工程质量担保、保险、投诉处理等相关制度不健全,质量验收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很难落实。
4、住户对房屋质量的要求日臻严格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家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商品房已成为住户所购买的极为昂贵的商品,住户对所购买房屋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希望房屋质量尤其是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不出现任何问题。
细则制定的依据主要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相关规范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概念◆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工程完工后,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对结构工程进行结构检验。
◆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对每户住宅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项检查验收,并出具分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区别两者均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但两者也有所不同:1、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则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2、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3、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的最终验收;4、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5、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汇编
备案号:××××DB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 T×××-20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residential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DB XX-XX-201#201#-XX-XX 发布201#-XX-XX 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浙江省分户验收的实践经验,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参照其它省市通行做法,编写了本规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完成此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共分1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玻璃安装和阳台护栏、防水、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工程、橱柜等。
本规程的编制工作得到了大量科研、监督、设计、监理、施工、检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帮助,在专题研究中得到了有关协作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及时将对规程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电子邮箱364815871@),以便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录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6)4 室内尺寸 (10)5 室内地面 (12)5.1 整体面层 (12)5.2 板块面层 (12)5.3 木、竹面层 (13)6 室内墙面 (15)6.1 抹灰墙面 (15)6.2 涂饰墙面 (15)6.3 裱糊与软包墙面 (16)6.4 饰面板(砖)墙面 (16)7 室内顶棚 (18)8 门窗工程 (19)9 玻璃安装和阳台工程 (21)10 防水工程 (23)11 给排水工程 (25)11.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25)11.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25)11.3 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26)12 通风与空调工程 (28)13 电气工程 (30)14 智能建筑工程 (33)15 橱柜工程 (35)附录A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6)附录B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单户汇总表 (38)附录C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39)1.0.1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统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和方法,保证住宅工程分户质量,制定本规程。
温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温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1.验收准备在开始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前,需准备以下文件和材料:工程施工档案、工程竣工图纸及变更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住宅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住宅业主的申请材料等。
2.验收要求2.1工程质量验收要在竣工验收之前进行,以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2验收分为整体验收和部位验收两部分,整体验收应在住宅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而部位验收可以在工程完成的不同阶段进行。
2.3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工程的主体结构、屋面、外墙、门窗、室内装修等。
2.4验收时需对每户住宅进行独立验收,以确保每户住宅的质量符合要求。
3.验收标准3.1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建筑法规、规范和标准,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3.2工程设计文件中的要求和说明;3.3相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3.4工程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相关要求。
4.验收程序4.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资料准备、验收检查和验收意见等环节。
4.2业主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4.3验收人员对住宅工程进行检查,包括外观、结构、装修等方面的验收内容。
4.4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并通知业主。
4.5根据验收意见,业主需及时整改不合格的部分,并重新申请验收。
5.问题处理5.1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问题,需要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
5.2若业主拒绝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相关部门可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责令停工、罚款等。
6.审批和备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需要进行相关审批和备案工作。
6.1相关部门需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确保验收程序和标准的合规性。
6.2审查合格后,将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并发放合格证书或验收报告。
总结:。
分户验收实施方案
编号:分户验收实施方案工程名称:金龙家苑63、65#楼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浙江大东吴集团房产有限公司湖州中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金龙家苑63、65#楼分户验收实施方案一、工程概况金龙家苑63、65#楼工程位于南太湖大桥堍,共有2个单体组成,工程为十七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9490.7平方米, 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 m。
该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工程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工程分户验收已完成情况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内容。
2、涉及设计文件的重大变更,已由设计单位签署认可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施工、监理均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核查,并符合要求。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核查,并符合要求。
三、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及分组情况验收组组长:潘小华四、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验收组分三组分别进行检查验收⑴、检查空间尺寸。
⑵、检查功能测试。
⑶、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通水、通电、排水管通球、漏电跳闸测试等。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录”。
4、各参加单位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分户验收结论。
5、如经验收达不到分户验收合格标准时,验收组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后,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再次进行工程分户验收。
6、当分户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分户验收意见时,由湖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裁决。
浙江大东吴集团房产有限公司2011年3月27日。
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一、应验收的住宅工程范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适用于新建的住宅工程,包括别墅、楼房等各类住宅建筑。
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1.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开发商在住宅建设完工后,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申请。
2.各相关部门初审:相关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初审,确认材料齐全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可以进入下一步。
3.现场勘察: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住宅工程进行现场勘察,对建筑主体、装修、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
4.报告编制:相关部门根据现场勘察的结果,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报告。
6.各相关部门验收:相关部门应按照分工对住宅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7.验收合格:住宅工程的每个户口都应完成分户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验收合格证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
8.验收不合格:若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相关部门应告知业主开发商,并要求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
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标准1.结构安全:住宅工程的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抗震、防火等安全标准。
2.强制性标准:住宅工程应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如建筑、电气、水暖等方面的规定。
3.功能完备:住宅工程应满足人居环境的要求,如采光、通风、采暖等功能。
4.设备设施:住宅工程的设备设施应正常运行,如电梯、空调、供水等。
5.装饰装修:住宅工程的装修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如地面平整、涂料无开裂等。
四、违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的处罚1.对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对于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未整改的,相关部门可以责令整改,并可以对开发商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3.对于严重违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以吊销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温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是为了确保住宅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居民的安全和利益而制定的。
杭州分户验收方案
目录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准备工作4、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容、要求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容为了加强本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建设各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编制该分户检验专项案。
1、编制依据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GB5030—20011.3、《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1.4、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1.5、《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1.6、《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303-20021.7、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家村多层农居拆复建(桥立交、重工路)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市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设计单位:金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位于下城区家村,总建筑面积71679㎡,1#楼建筑面积16042平米,2#楼建筑面积12605平米,檐口高39.2米,3#楼建筑面积4747平米,檐口高22.4米,4#楼建筑面积4169平米,檐口高19.6米,5#楼建筑面积15635平米,檐口高36.4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18481平米。
建筑物室±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800m。
户数:1#楼150户,2#楼126户,3#楼48户4#楼42户,5#楼156户。
户型附后。
3、准备工作3.1、技术准备3.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
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3.2、资料准备3.2.1、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的准备。
分户验收程序及标准
分户验收程序及标准
1. 现场检查,分户验收的第一步是进行现场检查,包括房屋结构、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水电设施等各个部位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检查项目,验收标准通常包括房屋结构的稳固性、墙面地面的平整度和表面是否有开裂、漏水等问题、门窗的安装是否牢固、密封性能等、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等多个项目。
3. 报告填写,验收人员需要将现场检查的结果填写在验收报告中,包括每个检查项目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
4. 整改要求,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验收人员需要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5. 签署文件,经过整改后,验收人员和开发商或施工单位需要共同签署验收文件,确认房屋已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分户验收的标准通常由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建筑行业协会制
定,具体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用途、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通常会参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文件,以确保房屋建设或装修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分户验收程序及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房屋质量达标,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和生活安全。
杭州市住宅分户验收标准
杭州市住宅分户验收标准
住宅分户验收标准:
1、建筑物结构安全:建筑结构需要满足设计要求,抗震设计要求,
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合理;
2、建筑幕墙及屋面:墙体必须保持整体美观,平整,无结露、空鼓、裂缝现象;屋面应平整、无渗漏现象;
3、水电安装:水电系统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满足使用要求;
4、管道水压试验:对管道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确保管道完好无渗漏;
5、室内装饰:门窗、墙面、地面、吊顶、洁具等室内装饰项目要求
完好,美观,无缺陷现象;
6、灯光电器:灯具应安装合理,完好安全,应具备正常使用要求;
7、安全防火:安全出口要求分布合理,应设置消防器材,满足规范
要求;
8、布线要求:电器布线要求满足规范,无拼接、接头等现象,地面
铺设合理;
9、其他: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无其他异常问题出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2.09
•【字号】建办设字〔2015〕27号
•【施行日期】2015.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关于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意
见的函
建办设字〔2015〕27号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征求各相关单位书面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
年3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方式:翟延波,电话:136****0203,传真:*************;E-mail: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5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杭州分户验收方案详解
目录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准备工作4、分户验收的目的及内容、要求5、分户验收检测项目及内容为了加强本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工程质量通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编制该分户检验专项方案。
1、编制依据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GB5030—20011.3、《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1.4、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1.5、《建筑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6、《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1.7、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杨家村多层农居拆复建(石桥立交、重工路)工程工程建设单位:杭州市下城区多层农居建设管理中心设计单位:浙江金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杭州信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位于下城区杨家村,总建筑面积71679㎡,1#楼建筑面积16042平米,2#楼建筑面积12605平米,檐口高39.2米, 3#楼建筑面积4747平米,檐口高22.4米,4#楼建筑面积4169平米,檐口高19.6米,5#楼建筑面积15635平米,檐口高36.4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18481平米。
建筑物室内±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800m。
户数:1#楼150户,2#楼126户,3#楼48户4#楼42户,5#楼156户。
户型附后。
3、准备工作3.1、技术准备3.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
3.1.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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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报建设部备案之中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 33/ T1140-2017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ousehold quality inspection ofresidential projects2017-08-30 发布2017-12-01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程共分16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卫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细部工程等。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以供规程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杭州市滨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义乌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嘉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淳安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诸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萧山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安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翟延波叶启军陈宇新刘翔吕惠萍沈晓宇方明乐李建军吴建青肖红黄斐楼应平董永贤刘道军周宏玮李炳春谢春江徐国荣郦挺周锋田龙泉潘金炎施炯胡康虎朱元华钱荣标陈骁曹凌坚夏妙水阳波谢坤程波张水谢贤阳干鹏飞王伟平陈根秋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李宏伟胡晓晖赵宇宏叶军献许世文傅慈英裘黎明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空间尺寸 (5)5 室内地面 (6)5.1 整体面层 (6)5.2 板块(砖、石材)面层 (6)5.3 木、竹面层 (7)5.4 地毯面层 (8)6 室内墙面 (9)6.1 抹灰墙面 (9)6.2 涂饰墙面 (9)6.3 裱糊与软包墙面 (9)6.4 饰面板(砖)墙面 (10)7 室内顶棚 (11)8 门窗工程 (12)9 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 (14)10 防水工程 (15)11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6)11.1 给水工程 (16)11.2 排水工程 (16)11.3 采暖工程 (17)11.4 太阳能热水系统 (17)12 卫浴工程 (18)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20)14 电气工程 (21)15 智能建筑工程 (23)16 细部工程 (25)附录A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记录表 (27)附录B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单户汇总表 (33)附录C 单位工程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汇总表 (34)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35)本规程用词说明 (36)引用标准名录 (37)附:条文说明 (38)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3)4 Space Size (5)5 Indoor Floor (6)5.1 Integral Layer (6)5.2 Board Surface (6)5.3 Timber Flooring Sueface and Bamboo Flooring Surface (7)5.4 Carpet Surface (8)6 Indoor Wall Surface (9)6.1 Plaster Facing (9)6.2 Paint Facing (9)6.3 Pasting Facing and Soft Wall Facing (9)6.4 Veneer Facing and Tile Facing (10)7 Indoor Ceiling (11)8 Doors and Windows Works (12)9 Glass and Balcony Breast Board Installation (14)10 Water Proofing Works (15)11 Water Supply Drainage Works (16)11.1 Water Supply Works (16)11.2 Water Drainage Works (16)11.3 Heating Works (17)11.4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17)12 Sanitary Ware (18)13 Ventil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Works (20)14 Electicity Installation Works (21)15 Intelligent Building Systems (23)16 Detailed Works (25)Appendix A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Record (27)Appendix B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Summary Record of Single Residence (33)Appendix C Household Residential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Summary Record of Unit Project (34)Appendix D External Doors and Windows Water Pouring Test (3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3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8)1.0.1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新建住宅工程的分户质量检验。
1.0.3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分户质量检验household quality inspection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以住宅工程的每一户为对象,对户内使用功能和完成面主要观感质量进行检查、测量、检测等,并将检查、测量、检测结果与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简称分户检验。
2.0.2检验项目inspection item在分户质量检验中,根据专业性质、施工工艺和功能特点,把分户质量检验内容综合划分形成的检验类别。
2.0.3空间尺寸space size住宅工程户内各自然间相对应完成面之间的距离,主要包括净长、净宽和净高尺寸。
2.0.4积水siltation of water楼地面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处大于5mm的水体。
2.0.5极差range一组测量值内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3基本规定3.0.1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检验项目应包括空间尺寸、室内地面、室内墙面、室内顶棚、门窗工程、玻璃和阳台护栏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卫浴工程、通风和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细部工程等。
根据合同约定、设计文件或相关责任主体协商,可增加检验项目或增加项目检验内容。
3.0.2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时,其所在单位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1检验项目所涉及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
2后续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不会对检验项目的质量和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3.0.3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实施。
3.0.4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实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制定分户质量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确认。
2 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含相关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分户质量检验小组,检验小组应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已确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
3 分户质量检验小组按照分户质量检验方案组织实施检验工作。
3.0.5当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实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验检测单位制定分户质量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检验检测单位确认。
2 检验检测单位按照分户质量检验方案组织实施检验工作。
3检验组织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进行见证或旁站;已确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见证或旁站。
3.0.6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配备好分户质量检验所需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测量仪器应经检定或校准符合要求。
2做好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3在室内墙面和地面上,对暗埋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空间尺寸测量的点位进行标识;对于全装修住宅工程等在墙面和地面上不宜直接标识时,应进行图纸标识。
4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应标识清楚。
3.0.7单位工程分户质量检验工作结束前,室内环境污染浓度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进行检测并合格;全装修住宅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还应符合《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33/ T1132的规定。
3.0.8分户质量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1除有特殊规定外,有允许偏差值的检验内容,其抽查点应有80%及其以上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
2实测极差值应不大于允许极差值。
3其它检验内容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0.9当所在单位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符合本规程3.0.7条规定,且分户质量各检验项目均符合本规程3.0.8条规定时,该户分户质量检验结果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