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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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本规范合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 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准时,应切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资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切合设计规定;改正设计一定经过原设计部门的赞同。

第 1.0.3 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 1.0.4 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切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第 1.0.5 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切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的规定。

第 1.0.6 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冲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纳螺纹法兰连结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结等应切合

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查收规范》的规定。

第 1.0.7 条仪表工程所采纳的设备及主要资料应切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相关规定。

第 1.0.8 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留条件分类妥当保留,仪表工程用的主要资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留。

第 1.0.9 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相关技术文件及必需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备;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需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 1.0.10 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履行外尚应按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履行。

国标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GBJ93-86)(精品.doc

国标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GBJ93-86)(精品.doc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93-8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取源部件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

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

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

第五节物位取源部件

第六节分析取源部件

第三章仪表盘(箱、操作台)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仪表盘(箱、操作台)安装

第四章仪表设备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温度仪表

第三节压力仪表

第四节流量仪表

第五节物位仪表

第六节分析仪表

第七节调节阀、执行机构和电磁阀

第五章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

第一节供电设备

第二节供气设备

第三节供液设备

第六章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支架的安装

第三节汇线槽的安装

第四节电缆(线)保护管的敷设

第五节电缆的敷设

第六节补偿导线和电线的敷设

第七节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线

第七章电气防爆和接地

第一节防爆

第二节接地

第八章仪表用管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管路的敷设

第三节弯管及连接

第四节管路的固定

第五节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管

第六节仪表用管路系统的压力试验

第九章脱脂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脱脂方法

第三节检验

第十章防护

第一节隔离与吹洗

第二节伴热与绝热

第三节涂漆

第十一章仪表调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单体调校

第三节系统调校

第十二章工程验收

第一节试运行

第二节交工及验收

附录一孔板、喷嘴和文丘利管上下游侧直管段的最小长度

附录二碱性脱脂液的配方及使用条件

附录三本规范所用法定计量单位与习用计量单位换算表

附录四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月1日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6.1.1条 电缆(线)敷设前,应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5兆欧;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第6.1.2条 线路应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第6.1.3条 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或屏蔽措施。第6.1.4条 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妨碍设备检修、运输和人行的位置。第6.1.5条 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处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应加防火措施。第6.1.6条 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第6.1.7条 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毫米,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毫米。第6.1.8条 架空敷设的线路从户外进入室内时,应有防水措施。第6.1.9条 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第6.1.10条 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第6.1.11条 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在防腐蚀的厂房内不应破坏防腐层。第6.1.12条 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标号,并按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第6.1.13条 测量线路绝缘电阻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仪表设备及元件断开。第6.1.14条 在线路的终端处和地下人井处,应加标志牌;地下埋设的线路,应在其正上方地面上加标桩;标志牌和标桩应坚固、明显、防腐蚀,其上的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第二节 支架的安装第6.2.1条 制作支架时应将材料矫正、平直。切口处不应有卷边和毛刺。制作好的支架应牢固、平正、尺寸准确。第6.2.2条 安装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金属结构上和混凝土构筑物的预埋件上,应采用焊接固定。二、在混凝土上,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三、在不允许焊接支架的工艺管道上,应采用“U”型螺栓或卡子固定。四、在允许焊接支架的金属工艺设备、管道上,可采用焊接固定。当工艺设备、管道与支架不是同一种材质或需要增加强度时,应预先焊接一块与工艺设备、管道材质相同的加强板后,再在其上面焊接支架。五、支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1、基础、支架设施的构建。2、管道、电气及其它系统的设计安装。3、调试安装、调试运行。4、器材装卸、系统初步调试的现场操作。。

自动化仪表工程质量验收:

1、检查物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仪表工程分系统的安装、调试情况;

3、检查物料、仪表主机、各种传感器的功能及技术规格是否满足安

装要求;

4、检验控制系统是否正确安装;

5、检查安装完成后的仪表是否能够正常输出;

6、检查调试、实验和验收工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检查仪表安装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是否按照模拟编程的要求进行更改编程;

9、检查调试结果验收记录是否正确;

10、检查仪表工程设备的数据服务以及维护、保养和用户服务的情况;

11、其他质量验收的必要检查。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促进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调度自动化系统、监控自动化系统、控制自动化系统等。

第三条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等性能。

第四条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应执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章施工要求

第五条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工艺及质量验收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及安全意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施工设备及工具,并由专人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自动化仪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前验收、隐蔽验收、竣工验收及运行验收。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相关文档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隐蔽验收应在相关工程结构封闭前进行,检测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应由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组织进行,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运行验收应在工程投入运行后进行,检测工程的运行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总则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对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保证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而制定的。

二、验收依据

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 工程设计文件

4. 工程施工方案、计划及工序质量控制文件

5. 工程各阶段的验收规范文件

三、工程验收程序

1. 施工验收前准备

(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自查自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施工过程的相关资料及施工记录;

(3) 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和验收规范进行审核确认;

(4) 施工现场应设置验收标志,明确验收单位和时间。

2. 综合验收

(1) 工程验收范围应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和调试、电气及控制系统的验收;

(2) 工程验收应根据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 工程验收应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确认。

3. 验收结果确认

(1) 验收结果应由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2) 对于存在问题的工程部分应表明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并确定整改责任人;

(3) 对于合格的工程部分应进行验收报告。

(1) 验收结论应由业主单位和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结论确认;

(2) 对于通过验收的工程部分应进行记录并存档;

(3)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部分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重新进行验收。

四、工程验收内容

1. 设备安装验收

(1) 指导和监督设备安装和调试;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及验收规范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的通知

计标

建施技字号文通知的要求由化工已经有关部门会现批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本规范由化工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四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编制

说明建施技字号通知的要求由我部组上海市计委共

并在编制由我部会同有取源部仪表盘供液系统的安装和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仪表

脱脂

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

新机具将

注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化学工业部施工技术研究所以便今后修化学工业部

年月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录则

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第五节物位取源部件第六节分析取源部件第三章

仪表盘

的安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仪表盘

安装第四章

仪表设备的安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温度仪表第三节第四节流量仪表第五节物位仪表第六节分析仪表第七节执行机构和电磁阀第五章仪表供电设备及供气供液系统的安装第一节供电设备第二节供气系统第三节供液系统第六章仪表用电气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支架的安装第三节

汇线槽的安装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管路的敷设第三节

弯管及连接第四节

第五节

仪表盘内的配管第六节

仪表用管路系统的压力试验第九章脱脂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脱脂方法第三节

检验第十章防护

第一节

隔离与吹洗第二节

伴热与绝热第三节涂漆第十一章

仪表调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单体调校第三节系统调试

第十二章

工程验收第一节

试运行第二节交工及验收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总则

为规范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

1. 工程质量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明确工程质量目标。

2. 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施工阶段及责任分工。

3. 材料准备: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保证施工质量。

4. 施工人员:安排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施工人员参与施工。

三、施工过程

1. 施工环境准备: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转。

2. 仪器设备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仪器设备,注意设备之间的连线连接。

3. 电缆敷设:电缆敷设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注意保护电缆,避免损坏。

4. 通电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通电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5. 调试校准:对所安装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可靠。

6. 系统联调:对整个系统进行联调,确保系统各部分协调运行。

7. 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保证安全生产,注意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四、验收及交付

1. 验收标准: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制定验收标准。

2. 验收程序:按照工程验收标准,对工程设备进行逐项验收。

3. 测试检测:对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

4. 验收报告:填写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记录详细。

5. 交付程序: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设备进行交付。同时编制交付文件。

五、工程总结

工程结束后,对整个工程进行总结,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工程提供参考。

六、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同时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

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指在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技术和管理规定。这些规范的制定旨在提高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但需要注意的是,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气象等仪表安装工程。

二、施工要求

1. 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的要求。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2. 对直接安装在设备和管道上的仪表和仪表取源部件,应按设计文件对专业分界

的规定施工。

3. 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 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 中的有关规定。

三、验收要求

1. 仪表工程的验收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包括施工质量、设备性能、系统功

能等方面的检查。

2. 验收过程中,应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进行检测,以验证施工质量。样品数量和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 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各方代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4. 验收组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仪表工程进行评分,评分达到规定要求即为合格。

四、强制性条文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中,有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些条文包括:第3.5.10(3)、5.1.3、6.1.14、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内容摘要
在质量检测和验收方面,该书强调了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进行 了详细的说明。对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也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 相关标准和规定。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是一本关于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全面而实 用的指南。通过阅读该书,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规范和要求, 提高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该书也为从事自动化仪表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专业人员提供 了一本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籍。
目录分析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是一本关于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和 质量验收的行业标准与指南。该规范对于确保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性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该规范的目录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 内容结构和主题分布,为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提供指导。
这部分内容概述了整个规范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施工基本规定等。通过阅读这一章,读者可以对规范有一个宏观的了解。
这一章详细介绍了自动化仪表工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的验收要求,包括 设备材料的检查、测试、验收标准等。这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设备性能至关重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施工 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检测与调试等。通过阅读这一章,读者可以了解自动 化仪表工程施工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6.4.12条穿墙保护管段(或保护罩)两端延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应大于30毫米。
第6.4。13条穿过楼板(或平台)继续向前明敷设电缆的保护管段,宜高出楼板(或平台)1米.
第6。4。14条埋设的保护管引出地面时,管口宜高出地面200毫米;当从地下引入落地式仪表盘(箱)时,宜高出盘(箱)内地面50毫米。
第6.2。3条支架不应安装在具有较大振动、热源、腐蚀性液滴及排污沟道的位置;也不宜安装在具有高温、高压、腐蚀性及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以及能移动的构筑物上。
第6。2.4条水平安装的汇线槽及保护管用的金属支架间距宜为2米;在拐弯处、终端处及其他需要的位置可适当减小间距;垂直安装时可适当增大间距。
二、与热力管道平行时为2。0米,交叉时为0。5米,当电缆周围土壤温升超过1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三、与水管道或其他工艺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均为0.5米。
第6.5。13条电缆在隧道或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汇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第6.5。14条电缆敷设后,两端应做电缆头。
第6.6。3条当补偿导线进行中间和终端接线时,严禁接错极性。
第6.6。4条补偿导线不应与其他线路在同一根保护管内敷设。
第6。6.5条电线宜穿保护管敷设。
第6。6.6条补偿导线和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第6.6.7条仪表信号线路、仪表供电线路、安全联锁线路、本质安全型仪表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电缆(线)敷设前,应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值不应小于5兆欧;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第6.1。2条线路应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第6.1。3条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当无法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或屏蔽措施。

第6。1。4条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妨碍设备检修、运输和人行的位置。

第6。1.5条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处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应加防火措施。

第6。1。6条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

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第6。1.7条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毫米,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毫米。

第6.1。8条架空敷设的线路从户外进入室内时,应有防水措施。

第6.1.9条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第6.1.10条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第6。1.11条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在防腐蚀的厂房内不应破坏防腐层.

第6。1.12条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标号,并按本规范第6.1。1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引言

自动化仪表工程是现代化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的关键装备,它的精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

到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效率。为了保证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和验收质量,提高其性能和

可靠性,必须遵循严格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各项参数和指标达到要求,使自动化仪表

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并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

二、施工规范

1. 施工前准备

在进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前,应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力进行充分的准备,确保

所有资源齐备且符合要求。同时,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清理,保证施工环境安全、整洁。施工前还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2. 施工过程控制

在进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施工程序

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有序。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同时,要做好施工记录和

施工数据的记录和保存,为后续的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3. 施工质量检验

在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

符合要求。质量检验包括原材料的验收、施工工艺的检查、施工质量的抽查和检测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 施工完成验收

在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定期的综合验收,对施工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检查

和评估。验收内容包括安装质量、接线质量、设备运行性能和安全保护等方面,应按照验

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同时,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篇化工石油工程标准规范

第三章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标准规范

第二节GB -200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由国家标准GBJ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修订而成。本规范包括总则、术语、施工准备、取源部件的安装、仪表设备的安装、仪表线路的安装、仪表管道的安装、脱脂、电气防爆和接地、防护、仪表试验以及工程验收等十二章。

新规范名称中将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修改为自动化仪表工程,扩大了适用范围。新编写了术语、施工准备两章和机械量检测仪表、其他检测仪表、控制仪表和综合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等四节。对原规范的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

一、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气象等仪表安装工程。仪表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本规范的规定,并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计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文件确认。

二、取源部件的安装

取源部件安装的一般划定如下:

1.取源部件的结构尺寸、材质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装备上的取源部件应在装备制造的同时安装。管道上的取源部件应在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安装。

3.在设备或管道上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和焊接工作,必须在设备或管道的防腐、衬里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4.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设备和管道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5.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预留安装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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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自动化仪表(以下简称仪表)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1.0.3条仪表工程的施工,应做好与建筑、电气及工艺设备、管道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第1.0.4条仪表工程中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以及电气防爆和接地工程的施工,在本规范内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第1.0.5条仪表工程中的焊接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仪表工程中供气系统的吹扫、供液系统的清洗、管子的切割方法、采用螺纹法兰连接高压管的螺纹和密封面的加工以及管路的连接等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1.0.7条仪表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及主要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1.0.8条待安装的仪表设备,应按其要求的保管条件分类妥善保管,仪表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应按其材质、型号及规格,分类保管。

第1.0.9条仪表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施工:

一、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已齐全;

二、施工图纸已经过会审;

三、已经过技术交底和必要的技术培训等技术准备工作;

四、施工现场已具备仪表工程的施工条件。

第1.0.10条仪表工程的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取源部件的安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取源部件的安装,应在工艺设备制造或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

第2.1.2条安装取源部件的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或设备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第2.1.3条在高压、合金钢、有色金属的工艺管道和设备上开孔时,应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

第2.1.4条在砌体和混凝土浇注体上安装的取源部件应在砌筑或浇注的同时埋入,当无法做到时,应予留安装孔。

第2.1.5条安装取源部件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及焊接。

第2.1.6条取源阀门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合格后,才能安装。

第2.1.7条取源阀门与工艺设备或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卡套式接头。

第二节温度取源部件

第2.2.1条温度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不宜选在阀门等阻力部件的附近和介质流束呈死角处以及振动较大的地方。

第2.2.2条热电偶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宜远离强磁场。

第2.2.3条温度取源部件在工艺管道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工艺管道垂直安装时,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垂直相交。

二、在工艺管道的拐弯处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重合。

三、与工艺管道倾斜安装时,宜逆着介质流向,取源部件轴线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交。

第2.2.4条设计规定取源部件需要安装在扩大管上时,扩大管的安装应符合

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关于异径管安装的规定。

第三节压力取源部件

第2.3.1条压力取源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选在介质流束稳定的地方。

第2.3.1条压力取源部件与温度取源部件在同一管段上时,应安装在温度取源部件的上游侧。

第2.3.3条压力取源部件的端部不应超出工艺设备或管道的内壁。

第2.3.4条测量带有灰尘、固体颗粒或沉淀物等混浊介质的压力时,取源部件应倾斜向上安装。在水平的工艺管道上宜顺流束成锐角安装。

第2.3.5条当测量温度高于60℃的液体、蒸汽和可凝性气体的压力时,就地安装的压力表的取源部件应带有环形或U型冷凝弯。

第2.3.6条压力取源部件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气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

二、测量液体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下半部与工艺管道的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三、测量蒸汽压力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及下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第四节流量取源部件

第2.4.1条孔板、喷咀和文丘利管上、下游侧直管段的最小长度,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

第2.4.2条安装节流件所规定的最小直管段,其内表面应清洁、无凹坑。

第2.4.3条在节流件的上游侧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温度计套管直径小于或等于0.03倍工艺管道内径时,不小于5(或3)倍工艺管道内径。

二、当温度计套管的直径在0.03到0.13倍工艺管道内径之间时,不小于20

(或10)倍工艺管道内径。

注:采用括号内的数字时,流量的附加极限相对误差为±0.5%。

第2.4.4条在节流件的下游侧安装温度计时,温度计与节流件间的直管距离不应小于5倍工艺管道内径。

第2.4.5条夹紧节流件用的法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兰与工艺管道焊接后管口与法兰密封面应平齐。

二、法兰面应与工艺管道轴线相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度。

三、法兰应与工艺管道同轴,同轴度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t≤0.015D(1/β-1)(2.4.5)式中t—同轴度允许偏差

D—工艺管道内径β一工作状态下节流件的内径与工艺管道内径之比

四、采用对焊法兰时,法兰内径必须与工艺管道内径相等。

第2.4.6条节流装置在水平和倾斜的工艺管道上安装时,取压口的方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气体和液体流量时,符合本规范第2.3.6条的一和二款的规定。

二、测量蒸汽流量时,在工艺管道的上半部与工艺管道水平中心线成0~45度夹角的范围内。

第2.4.7条孔板或喷咀采用单独钻孔的角接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或喷咀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取压孔直径的一半;

二、取压孔的直径宜在4~10毫米之间,上、下游侧取压孔的直径应相等;

三、取压孔的轴线,与孔板或喷咀上、下游侧端面形成的夹角应小于或等于3度。

第2.4.8条孔板采用法兰取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下游侧取压孔的轴线,分别与孔板上、下游侧端面间的距离应等于

25.4±0.8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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