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后备人才认定办法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是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
优秀体育人才的关键。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我们
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选拔机制。通过体育学校、俱乐部、
体育训练中心等渠道,广泛征集青少年体育人才。同时,建立健全
的选拔标准和评价体系,包括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心理素质等方
面的考核,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
其次,我们将加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和训练。选定优秀的教
练团队,针对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制定个性化的培
训计划,注重基础训练和专项技能的提高。同时,加强后备人才的
心理辅导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团队精神。
另外,我们将加强对后备人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
管理系统,对后备人才进行全面跟踪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
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后备人才的日常监督,保障他
们的训练和学习环境,避免出现伤病和意外事故。
最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后备人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加强与国内外
优秀体育学校和俱乐部的合作,为后备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和更好的竞技平台。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
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国际体育赛事的竞争
提供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支持。同时,也能够激发更多青少年参与体
育锻炼,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体育的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体
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体育后备人才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方案是一个旨在培养和发展体育后备人才的计划。随着人们对体
育事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社会对培养更多有潜力的年轻体育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体育后备人才方案提供了一种系统化的培养方案,帮助有潜力的年轻运动员在他们的体育生涯中取得成功。
首先,体育后备人才方案重视基础训练。在体育领域中,一个良好的基础是成
功的关键。无论是足球、篮球、田径还是游泳,都需要有扎实的基本技能,例如传球、投篮、跑步和游泳。因此,体育后备人才方案会为学员们提供充分的基础训练,加强他们的基本技能和能力的发展。
其次,体育后备人才方案注重全面发展。体育领域不仅仅是技术和身体素质的
竞争,还需要具备坚强的意志力和合作精神。因此,在体育后备人才方案中,除了基础训练,还会注重培养学员们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和竞技精神。通过团队训练和比赛活动,学员们将学会与他人合作,并逐渐发展出坚持不懈和勇往直前的品质。
第三,体育后备人才方案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辅导。在体育领域中,专业的指导
和辅导是非常重要的。体育后备人才方案会为学员们提供专业的教练团队,他们具有丰富的竞技经验和教学经验。教练们会根据学员们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训练计划,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反馈。通过专业的指导和辅导,学员们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体育项目的技术和战术要求。
最后,体育后备人才方案提供良好的竞技平台。竞争是培养体育人才的重要环节。体育后备人才方案将为学员们提供各种竞技机会,例如学校内部的比赛、市级和省级的比赛,以及国家级的比赛。通过参与竞技活动,学员们将能够积累更多的比赛经验,并从中学习到更多的竞争技巧和策略。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
定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21.11.17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
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体育总局从2004年开始,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开展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2020年东京奥运会结束后,新一轮的“基地”认定工作将开始启动,我们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表
2.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评分说明
体育总局
2021年11月17日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有关文件,夯实人才培养的基础,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实行申报、认定制度,以夏季奥运会为周期,每4年进行一次。认定条件与标准是认定工作的依据,认定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三条各级各类体校、学校、社会俱乐部等相关单位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关于《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和业余训练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浙江省体育局修订了《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现对修订的《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解读。
一、文件修订背景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是2015年修订下发的,是我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进行建设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体校的管理要求和标准有所调整。一是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修订,我省“认定办法”是依据总局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进行修订的;二是“认定办法”结合2017年省体育局、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三是“认定办法”结合《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文件精神进行修订;四是浙江省是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的试点省份,新修订的“认定办法”充分体现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五是以四年奥运周期修订一次。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认定办法
1、申报认定对象增加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目的是加大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政策力度。
2、县级体校开设的项目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5个,人数由120人增加到150人,依据《浙江省县级体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浙体青〔2017〕313号)。
3、增加对开设三大球项目的体育学校和单位给予适当加分,鼓励开展社会影响力大的三大球项目。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附件3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
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一)教练员职称
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下同)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
3、认定依据:高级教练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协议书。
4、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二)教练员学历
1、教练员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练员总数×100%。(三)教练员培训
1、教练员培训指国家、省、市体育局主办的项目岗位培训、短期培训、各类讲座等。
2、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县、区级学校教练员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且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统计。
3、学校须有教练员总体培训规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4、教练员培训资料,须包括:培训通知、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听课笔记、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习总结等。
5、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6、计算方法:四年中参加培训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四)教练员论文
1、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县、区级学校教练员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方可予以统计。
2、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3、认定依据: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
4、计算方法:四年中发表论文的教练员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总数×100%。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
定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9.12.31
•【字号】浙体训〔2019〕403号
•【施行日期】2020.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
法》的通知
浙体训〔2019〕403号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
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浙江省体育局以奥运会为周期,在全省开展“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有效调动了各市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体育学校和业余训练单位办学条件得到改善,管理更趋规范,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020年奥运会结束后,2021—2024周期“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将启动。为全面做好2021—2024周期“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浙江省体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推动体育学校和社会力量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浙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制定本办法。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附件2: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评分细则
一、基本条件
(一)教练员职称
1、教练员是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下同)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练员(含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教超高)。
3、认定依据:
(1)高级教练员或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教师、小学超高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聘任证书;
(2)教练员考核资料(包括兼职、返聘人员资料);
(3)退休返聘教练员批文;
(4)聘任时间不少于3年;
(5)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
说明:具有高级职称的兼职教练是指:本校从事行政工作,但以从事培养人才的训练工作为主;退休返聘教练是指:退休后的高级教练继续从事训练工作。兼职与返聘教练均可统计在内,但兼职教练员比例不可超过教练员总数的15%。
以上两种人员在管理上同于在岗在编人员,必须提供聘任与考核的全部文件,提供完整的训练计划等相关资料。
(二)教练员学历
学校聘任的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教练员资格和任职条件。
1、教练员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说明:教练员职称、教练员学历2个条目需提供教练员业务档案、教练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通知书、毕业证书、聘任书、全校教职工花名册、教练花名册、工资花名册。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原始证件备查)。
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
随着体育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于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体育后备人才是指那些具有潜力和天赋,有望成为未来体育明星或专业运动员的年轻人。他们需要在技术、体能、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培养和训练,以便能够在未来的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培养目标。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出一批身体素质优良、技术过硬、心理素质稳
定的优秀运动员,他们能够在未来的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为国家争光。同时,他们也应该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团队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选拔机制。
为了选拔出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首先,
可以通过学校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途径进行初步筛选,然后再通过专业的体育训练学校或体育学院进行深入选拔。在选拔过程中,需要综合考察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心理素质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以便选拔出最优秀的后备人才。
三、培训内容。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内容应该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心理素质培养等多个
方面。在技术训练方面,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以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在体能训练方面,需要注重全面发展,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等多个方面的训练。在心理素质培养方面,需要注重培养运动员的意志品质、自信心、抗压能力等,以便他们能够在比赛中保持良好的状态。
四、培训方法。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方法应该注重科学性和系统性。在技术训练方面,可以采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促进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四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育学校、单项运动学校、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认定所涉及的项目为奥运项目。
第五条“基地”认定周期内受到国家、省(区、市)处分的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报学校的分类:省级综合类学校所开设的运动项目应不少于7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10;市级综合类学校开设项目不少于6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30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15;县级综合类学校开设项目不少于3个,在校生人数不少
于150人,教练员与学生之比不小于1:20;单项类学校运动员不少于50人,教练员不少于4名;符合以上条件的学校可作为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根据“基地”认定条件,对达到“基地”条件优秀标准、大赛成绩满40分,“基本条件”和“训练过程”部分得分超过权重90%以上的学校可作为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九条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组织每年对所属“基地”学校进行检查认定,并将检查结果汇报总局。对认定当年未经省(区、市)体育局检查复评的学校,总局不予做最后认定。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21.12.09
•【文号】
•【施行日期】2021.12.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2021-2024)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根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规字〔2021〕5号),将在全国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021-2024,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程序
“基地”认定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并将严格按照“基地”认定办法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登录“基地”认定系统(https:///),完成自评和申报工作,登录账号密码可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统一联系技术支持单位获取。
(二)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须于2022年1月22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认定工
作,并将申报材料于1月28日前报送体育总局青少司,逾期申报,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省(区、市)体育局“基地”认定工作情况报告。
2.本省(区、市)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武汉、西安、成都、沈阳体育学院可参照上述要求申报附属竞技体校为“基地”备选单位。
(四)体育总局将成立“基地”认定工作督导组,对各“基地”备选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发布“基地”名单并授牌。
关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关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目录
一、引言
二、概述
三、目标和愿景
四、运动员选拔
五、专业培训
六、心理辅导
七、体能训练
八、学业兼顾
九、支持和保障
十、结语
一、引言
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是实现国家体育强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实施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全面、可持续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为优秀的年轻运动员提供全方位的培养和发展机会,助力他们成为国际一流的顶级运动员。
二、概述
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是指对在青少年时期表现出特殊体育天赋的年轻人进行系统的训练和培养,以提高他们的竞技水平和综合
能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在运动员个体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培养出优秀的体育人才,以参加国际体育赛事,并取得好成绩。
三、目标和愿景
1.目标
(1)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顶级运动员,为国家争取更多的荣誉。
(2)提供全方位的培养和发展机会,全面提高运动员的竞技
水平和综合能力。
(3)建立科学、系统、可持续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为
未来的体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愿景
(1)成为世界体育强国,为国际体育事务做出重要贡献。(2)培养出一批拥有优秀体育水平和道德品质的体育明星,
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3)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得到全面推广,为更多的年轻人
提供良好的体育发展机会。
四、运动员选拔
1.拓宽选拔渠道。建立与学校、社区、体育俱乐部等机构合作,广泛选拔有潜力的年轻运动员。
2.科学评估和筛选。通过体能测试、技术评估、心理测评等方
式,全面评估运动员的潜力和适应性。
3.综合考虑因素。除了体育天赋,还要考虑运动员的学术成绩、道德品质、家庭背景等因素,综合评估其培养和发展的潜力。
体育后备人才认定办法
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我省全运战略选拔培养后备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省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二条《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三档。
第四条体育运动学校,重点和普通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五条受到国家、省、市(州)处分的上述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省体育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七条凡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方可作为《基地》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各市(州)体育局(处)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基地》认定的自评和复评工作,并根据《基地》认定条件确定中报《基地》备选学校。
第九条省体育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核评审定工作。
第十条各市(州)体育局(处)须按照省体育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四章认定时间
第十一条《基地》认定工作按全运会周期每四年认定一次。
第十二条每届全运会举办的当年9月为学校申报和自评时间。
第十三条每届全运会举办的10月为各市(州)体育局(处)复评时间。
第十四条每届全运会举办当年的11月为各市(州) 体育局(处)向省体育局推荐《基地》备选学校时间。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
一、背景。
体育后备人才选拔是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培养优秀的体育人才、提高国家体育竞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选拔标准不够科学、选拔过程不够规范等,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以推动我国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选拔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确保选拔出真正具备体育天赋和潜质的后备人才。
2. 规范选拔程序,建立完善的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
3. 健全选拔体系,构建完善的选拔体系,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培养和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
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年龄段的后备人才,制定相应的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测试、技术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等多方面的考察,确保选拔标准科学合理。
2. 建立完善的选拔程序。
建立选拔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选拔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确保
选拔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 构建完善的选拔体系。
建立后备人才的档案管理系统,对选拔出的后备人才进行全面
的跟踪和培养,确保后备人才的全面发展。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人才选拔人员的培训,对参与选拔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选拔水平和专业素养。
2. 完善后备人才的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包括专业教练团队的建设、优质训练设施的提供等。
3. 加大对后备人才的资金支持,增加对后备人才的资金投入,确保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
五、实施效果评估。
建立健全的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对实施方案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哈尔滨市支持体育后备人才政策文件
哈尔滨市支持体育后备人才政策文件
一、政策背景
在当前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速的大形势下,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
应国家政策,出台一系列支持体育后备人才的政策文件。哈尔滨作为
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在这一领域积极探索,并出台了相关政
策文件,以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与发展。
二、政策内容
1. 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
哈尔滨市支持体育后备人才政策文件中,对于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政策
进行了详细规定。学校将根据体育特长生的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专门
的选拔考试或者体育竞赛,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适当的加
分或者保送政策。
2. 体育后备人才培训政策
除了针对学生的招生政策外,哈尔滨市还针对体育后备人才制定了详
细的培训政策。通过设立专业的体育培训基地,组织专门的体育训练班、暑期体育夏令营等活动,为体育后备人才提供专业化的培训服务。
3. 赛事奖励政策
政策文件还对赛事奖励进行了规定,鼓励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参加各类国内外的体育比赛和赛事。对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激励其在体育竞技的道路上不断努力。
4. 体育后备人才保障政策
在体育后备人才成长过程中,政策文件还涉及到了对其基本生活和学习的保障政策。对于因参与体育训练而影响正常学业的学生,学校和政府将给予相应的帮扶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地成长。
三、政策意义
哈尔滨市支持体育后备人才的政策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城市对于体育后备人才的重视和支持。这将有力地推动当地的体育事业发展,促进更多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在个人观点上,我认为哈尔滨市支持体育后备人才的政策文件是非常有益的举措。通过这些政策的出台,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的体育事业发展,也有利于培养更多拥有体育特长的优秀人才,为国家的体育竞争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支持。
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是指国家为发展和推广竞技体育
项目,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运动员的一套系统性的培养机制。这个体
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选拔机制:国家设立专门的选拔机构,负责对各类竞技体育
项目中的年轻人进行选拔。通过选拔,将具有潜力和天赋的运动员筛
选出来,进入培养体系。
2. 培养体系:培养体系包括各级国家队、省市队、青少年培训
中心等,通过专业的训练和指导,对运动员进行系统的技术和体能培养。同时,还会注重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培养。这些培养机
构由专业教练团队管理,他们会制定训练计划和竞赛安排,对运动员
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指导。
3. 教练队伍建设:培养体系中,教练队伍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
一环。国家会选派优秀的教练员组成专业团队,他们负责运动员的日
常训练、技战术指导和比赛准备等工作。同时,国家还会加强对教练
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 赛事体系:国家会组织各类竞技体育赛事,提供展示实力、
锻炼技能的平台。这些赛事可以分为各级别的锦标赛和全国性的选拔
赛等。在这些赛事中,运动员可以与其他优秀选手交流切磋,提高自
己的竞技水平。
5. 教育保障:为了保证运动员的学业和素质教育,国家也会提
供教育保障措施。例如,允许运动员在训练之余继续接受学校的教育;对于一些优秀的运动员,还可以通过体育特长生招生、体育高中等方式,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
通过这样一套体系,国家能够发现并培养更多的优秀年轻运动员,提高国家竞技体育水平,并为国家队的选拔和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
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04.06.01
•【文号】体竞字[2004]98号
•【施行日期】2004.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奥林匹克体育
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体竞字[2004]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2008年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实施2010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从2004年起,以四年一届奥运会为周期,在全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中开展《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为保证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下发《基地》办法和条件的基础上,国家体育总局研制了《基地》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是对《基地》认定条件中各条目的具体量化和补充,旨在进一步统一尺度和计算方法,以便于受评单位的掌握和实际操作。《基地》认定条件和《细则》是《基地》认定工作的唯一依据。现将《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严格按
照《基地》认定条件和《细则》的规定进行自评和复评工作,以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国家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实施细则
表1:指标条目检查认定计算表(略)
表2: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略)
表3: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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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我省全运战略选拔培养后备人才,在全省建立一批“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我省竞技体育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二条《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是《基地》认定的唯一标准。
第三条认定条件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三档。
第四条体育运动学校,重点和普通业余体校,体育中学均可申请参加《基地》认定。
第五条受到国家、省、市(州)处分的上述学校不得参加认定工作。
第六条省体育局负责《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七条凡达到《基地》认定条件优秀标准的学校方可作为《基地》备选学校进行申报。
第八条各市(州)体育局(处)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各级各类体育学校《基地》认定的自评和复评工作,并根据《基地》认定条件确定中报《基地》备选学校。
第九条省体育局负责对《基地》备选学校进行核评审定工作。
第十条各市(州)体育局(处)须按照省体育局统一制定的《基地》认定申报表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第四章认定时间
第十一条《基地》认定工作按全运会周期每四年认定一次。
第十二条每届全运会举办的当年9月为学校申报和自评时间。
第十三条每届全运会举办的10月为各市(州)体育局(处)复评时间。
第十四条每届全运会举办当年的11月为各市(州) 体育局(处)向省体育局推荐《基地》备选学校时间。
第十五条每届全运会举办当年年底为省体育局统一核评和公布认定时间。
第五章命名
第十六条凡经核评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由省体育局统一命名为该全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七条《基地》认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已被命名《基地》的学校,在新认定周期的须向所属市(州)体育局(处)申报继续参加认定,经认定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继续命名为新一轮全运周期的《基地》。未申报参加《基地》认定或经核评未达到《基地》认定条件的学校,不再命名为新一轮全运周期的《基地》。
第十八条凡被命名为《基地》的学校,获得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申报与认定资格。
第十九条表彰奖励。凡被命名《基地》的学校,省体育局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凡被命名的《基地》须每年12月底前向所属市(州)体育局(处)和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上报工作总结。
第二十一条省体育局每年不定期对《基地》学校工作进行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学校、视情节予以处罚,严重者,取消《基地》命名。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省体育局。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原省体育局文件与本办法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1甘肃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一)教练员、教师职称、学历
教练员、教师职称:
1.教练员、教师指学校从事人才培养训练、教学工作的专职、兼职、聘任的人员。(下同)
2.高级教练员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教练员。高级教师是指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
3.认定依据:高级教练员、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证原件,教练员、教师聘任协议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文件。
4.计算方法:高级教练员、教师人数/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5.教练员、教师职称档次分为2分、1.5分、1分、0.5分。
教练员、教师学历:
1.教练员、教师学历以国家承认其学历的院校所颁发的毕业证原件为准。
2.认定依据:教练员、教师毕业证书原件。
3.计算方法:具有本科学历的教练员、教师/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4.教练员、教师学历档次分值为:2分、1.5分、1分、0.5分。
(二)教练员、教师论文
1.对省、市级学校教练员、教师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县、区级学校教练员、教师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方可予以统计。
2.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3.人事部门在评定职称时认可的论文,可按相应级别统计。但多人合写的论文,无论排名先后,只按一篇计算。
4.认定依据: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认可论文的原件。
5.计算方法:四年中发表论文的教练员、教师人数/四年中教练员、教师总数×100%。
(三)训练计划
1.教练员训练计划包括: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年度训练总结。
2.年度训练计划包括:
(1)全年训练的基本任务;
(2)对重点运动员的个体分析;
(3)制定有运动员身体素质、专项技能成绩目标;
(4)周期划分,各阶段训练任务、时数及训练基本手段;
(5)训练负荷、比赛及定期综合考核的安排;
(6)检查和测定各项训练指标的时间和次数;
(7)实施计划的措施及恢复手段。
3.阶段训练计划包括:
(1)训练任务,各项训练内容比例;
(2)训练手段及训练负荷的具体安排。
4.周训练计划包括:
(1)课的划分;
(2)时间安排;
(3)运动量的安排。
5.课时计划包括:
(1)课的任务、负荷;
(2)准备部分、基本部分、结束部分的训练时间安排及训练方法;
(3)课后小结(课的执行情况记录,须包括训练对象完成训练任务的量化分析及对下一训练课实施的建议)。
6.年度训练工作总结包括:
训练计划的实施情况(突出重点队员执行情况),经验体会,缺点与不足,今后努力方向;要有数据,有分析。
7.如年度计划中有体现出某一重点阶段计划的相关要求视同有阶段计划,其阶段计划可不单独制定。
8.检查界定:
(1)在2-6项中,如缺少一大项即为不齐全,不予统计。
9.各学校必须使用省体育局监制的格式标准统一规范的各种计划表格、教案本等。
10.检查认定前四年工作资料(含检查认定当年)。
11.计算方法:训练计划齐全规范的教练员人数/教练员总数×100%。
12.训练计划的档次分值为3分、2分、1分。
(四)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主要指学期教学计划、课时教案等。
2.学期计划包括:
(1)总的教学目的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