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报告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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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预提所得税
法定税率:20% 减按:10% 有协定的:按协定税率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 原内资 原外资
30%;3%
新税法
25% 按所得分产 业:20%
法定税率 33%
照顾或优 所得:18%;27% 区域行业:7.5%; 特殊区域:15% 15%;10%;12%; 惠税率
(二).预提所得税
一般以境内所得全额由付款人付款时代扣代缴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计税原理没有大的变动,结果也相似 收入分解为三类: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理顺税额计算顺序: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允许抵免 的税额
企业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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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
所得税合并对比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法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新税法对税负影响 实施新税法的应对建议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我国税收史上具有里程碑法
一.纳税人
囊括原“二法”所规定的范围,明确新的表达方式 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具体包括: 除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的所有内资企 业、单位、组织等;外商投资企业 ——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企业或实际管理机构在 中国境内) 外国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外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又区分为在中国 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1.结束了二十多年来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所得 税的局面(从八0年的《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 开始至今一直采用内外不同的所得税制度) 2.酝酿五年多时间的两税合并,正式用法律形 式发布并施行 3.现执行十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废 止或过渡到新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二)原企业所得税法的弊端
1.内外资税负不平 因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外资偏松、内资偏紧,2005年平均 税负:内资24.53%;外资14.89% 2.税收优惠漏洞较大、方法单一 优惠政策设置,不足以体现国家政策导向 外资企业优惠:区域税率、生产性企业优惠与国家优惠导向不 相符合;外资优惠引发“返程投资” 内资企业优惠:侧重于新办企业,例举部分行业 3.经济社会变化,原有级次低、条款简 外资:税法只有三十条 内资:行政法规只有二十条
预提所得 无 税税率
24% 行业产业: 7.5%;15% 20%;10%和协定税 率
20%;10%和 协定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
四.计税原理
(一).生产经营所得
以年为纳税期 以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利润)为基础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 额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征税范围
(一)税收管辖权
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我国采用的是:属地主义原 则结合属人主义 居民企业:按照属人主义原则,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即境内 外所得均征税 非居民企业:按属地主义原则,负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来 源于境内所得征税 ——设立机构场所的:该机构场所境内所得或发生境外但与 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生产经营所得)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来源于境内所得或与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所得(俗称预提所得)
(二)原则
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 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 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础上 有机合并,全面涉及内、外资所得征税的所有 相关问题,是在内、外资所得税政策不断完善 基础上制订的 1.内外资不同的政策作取舍,较多地参照了内 资企业许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管理措施(如限 制性支出项目、财产损失扣除、减免税管理等) 2.兼顾了外资企业的特点和情况变化(如非居 民纳税人、减免税方向及措施等)
一.原有税制及弊端
(一)原企业所得税法 内外资企业不同企业所得税法(制),执行了十多 年 内资:1994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暂行条例》 外资:1991年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两法(制)并行,计税方法、税率、优惠政策、管 理体制都有较大差异,造成内外资税负不公
新企业所得税法
(二)境内境外所得界定
所得境内外的界定不是以支付地点,不同所得判定标准不一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经营发生地(运输、旅游为起运地) 转让财产: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动产按转让动产企业所 在地 股息红利:实际负担或支付利息企业等所在地 租金:实际负担或支付租金企业等所在地 特许权使用费:实际负担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企业等所在地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二.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 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 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 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背景
内外资所得税主要变动
项目 纳税人 原内资 内资企 业 原外资 外商投资和外 国企业 外商:境内外 外国:境内 新税法 内外资所有企 业 居民:境内外 非居民:境内
征税范围 境内外
新企业所得税法
三.税率
沿用比例税率及照顾税率的做法
(一)生产经营所得
法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 ——制造业:所得额不超30万元;人数不超100人;资产不超 3000万元 ——非制造业:所得额不超30万元;人数不超80人;资产不 超1000万元 不设置地区照顾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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