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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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冀民族师院政【2017】138号为进一步适应我校与国内外大学合作与交流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交流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时学分制实施细则》及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派出交流生的培养模式第一条交流生是指经我校批准到国内外其它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交流学习的期限一般为1-2个学期。

学期初交流生应按时赴交流学校报到,学习期满后按时返回原学校注册上课。

第二条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

第三条交流学校是指与我校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其办学层次和水平应与我校相当或高于我校。

第二章派出交流生的选拔第四条国(境)外交流生选拔的条件依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出国(境)交流(换)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条国内交流生选拔的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4.学习成绩优良;5.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六条国内交流生选拔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1.第二学期(每年6月)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申请表》(附件1);2.学院(系)按学校给定的名额,组织选拔出拟录取的交流生予以公示[具体选拔办法由学院(系)确定],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申请表》上填写审批意见;3.推荐学生在学院(系)的指导下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修读课程计划表》(附件2);4.教务处对学院(系)报送的拟录取的交流生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由学校向对方学校出具推荐函,征得对方学校同意后正式派遣。

第三章交流生的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第七条基本原则1.我校承认学生按规定在交流学校所获得的所有学分;2.学生在交流学校所获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16-18学时计1个学分,实验及实践类课程32学时计1个学分。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doc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doc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管理办法冀民族师院政【 2017】138 号为进一步适应我校与国内外大学合作与交流发展的需要 , 规范我校交流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时学分制实施细则》及学生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派出交流生的培养模式第一条交流生是指经我校批准到国内外其它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交流学习的期限一般为1-2 个学期。

学期初交流生应按时赴交流学校报到,学习期满后按时返回原学校注册上课。

第二条交流生在交流培养期间学籍不变。

第三条交流学校是指与我校签订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学校,其办学层次和水平应与我校相当或高于我校。

第二章派出交流生的选拔第四条国(境)外交流生选拔的条件依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出国(境)交流(换)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条国内交流生选拔的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4.学习成绩优良;5.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六条国内交流生选拔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1.第二学期(每年 6 月)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申请表》(附件 1);2.学院(系)按学校给定的名额,组织选拔出拟录取的交流生予以公示 [ 具体选拔办法由学院 ( 系) 确定 ] ,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交流生申请表》上填写审批意见;3.推荐学生在学院(系)的指导下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内交流修读课程计划表》(附件 2);4.教务处对学院(系)报送的拟录取的交流生名单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由学校向对方学校出具推荐函,征得对方学校同意后正式派遣。

第三章交流生的课程置换和学分认定第七条基本原则1.我校承认学生按规定在交流学校所获得的所有学分;2.学生在交流学校所获学分认定参照我校学分与学时对应关系,即一般课程 16-18 学时计 1 个学分,实验及实践类课程32 学时计 1 个学分。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的一项关键内容,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艺术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学校要求各院系把公共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工作之中,教务处要充分重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和水平给予把关和认定,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要与开设必修课和院系内任选课一样考核,同等待遇,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共选修课的开设L课程开设应涉及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艺术素质等学科,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兴趣。

2.结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等文化课程。

3.根据专业特点,反映本专业最新研究成果和在本领域尚未解决的问题、正在探索的课题等。

4.公共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5.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

二、教师任课资格1,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2.应具备开设课程相关的学科背景,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3.应系统地上过1门或1门以上课程并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

三、教师开课申请1.期中考试后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院系(部)提出开课申请,由院系(部)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汇总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教师必须在学校公布的课程库里选择课程,新开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通过。

3.开课申请包括教师个人简介、课程简介、开课对象、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材料。

4,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请1门公共选修课,开课班级数根据需求统筹安排。

5.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四、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L本科学生原则上在第3-7学期参加选课,专科学生原则上在第3-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4学分。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了规范教师进修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培养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知识创新能力,加强对教师进修培训的组织和管理,使得该项工作有章可循,实现进修有成果,合作有效果,教师有提升,学生有受益的进修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教师是指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

其目的是加强组织管理,保障教师进修培训,科学有效地提高我校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开阔学术视野。

第三条教师进修培训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

适应教师岗位聘任制的改革要求,全校教师均有参加进修学习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以按需选派、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进行。

第二章进修培训的类型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教师进修培训包含以下类型:(一)课程进修。

目的是培训年轻教师,在导师指导下,帮助年轻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尽早站稳讲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方法。

对象是连续三年满工作量,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讲师及未评级教师。

若教师课程进修科目为我校的急需课程,且在对口帮扶院校没有相关专业,需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前往其他院校学习。

若无故自行前往,将无法享受项目报销与金额资助。

(二)国内访问学者。

目的是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听课学习和参加教学活动,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独立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对象是连续三年满工作量,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年龄不超过50岁的副教授或教授。

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教学管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由教务处选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带头人、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学研究质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项目立项原则第二条坚持地方性原则。

立项应着力解决我校、我市、我省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优先支持有地方特色的,与地方经济、文化、教育结合紧密的项目。

第三条坚持学校特色研究原则。

重点扶持民族研究、满族非遗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地方自然资源等我校特色研究领域。

第四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应用研究为主、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应注重为教育及社会发展的合理模式与结构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并发挥好决策咨询作用。

第五条坚持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重点突破的原则。

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的交叉学科项目,鼓励研究人员之间强强联合。

第三章申报项目应具备的主要条件第六条申报项目方向参照《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课题指南》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指南》,选题新颖,具有特色,鼓励研究方法的创新,鼓励不同学科的交叉,鼓励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鼓励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研究,课题周期一般1—3年。

不应是厅局级或厅局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

第七条凡承担在研学校基金项目者,不能再申请本年度学校基金;凡有在研项目3项者(不含年底前办理结项项目,需提供成果证明),不能申报本次学校基金;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同年度其他校级科研项目;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

项目主持人只限1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主持人)中我校职工不超过5人。

第八条不得以博士毕业论文的内容申请校内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第九条申请者和合作者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前期积累,基本工作条件和时间有保证。

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章项目类别及要求第十条普通基金项目: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0.5万元。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范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单位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负责组织管理。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2.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

特殊情况,也可以1学分18学时。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1-2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2-3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5.各院系(部)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其它本科专业学生选修。

6.各院系(部)应为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生选课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

本科学生原则上第六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专科学生原则上第四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

公共选修课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2.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两门)。

3.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5.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

6.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一门课程最多选修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开课及选课程序1.每学期放假前6周开始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

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从网上下载《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标样附后),经院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将《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放假前5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校教学实际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及任课教师,并从网上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

关于组织进行XXXX-XXXX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关于组织进行XXXX-XXXX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关于组织进行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对在校本科生开设公共选修课,现决定于1月4日开始进行网上选课,现将考前须知通知如下:1.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选课通知工作,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包括校内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和下沙高教园区开设的校际选修课两局部。

2.选课对象:在校各级本科生。

3.选课时间:第一轮:1月4日中午11:30至1月9日上午9:00第二轮:1月11日中午12:00至3月2日上午9:004.开课时间、地点:全校公共选修课将于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起正式上课〔具体上课地点另行安排,学生、教师可通过网上教务系统进行查询;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安排时间段集中在周二晚上、周四下午;校际选修课开课时间另行通知〕。

根本步骤:访问教务系统网站://.41〔校内网〕〔校外网〕,输入用户名及密码,以“学生〞角色登录系统。

登录后选择“网上选课〞下的“公共选修课〞进行选课。

6.公共选修课每生一学期至多项选择修2门,双语播音〔英汉、法汉〕专业学生在第2-7学期选修课至少修满14学分,英语专业学生在第2-7学期选修课至少修满12学分,否那么将影响正常毕业。

7.首轮选课采用优选制,先到先选选满为止,第一轮结束后,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原那么上不开班,涉及课程停开的学生,请在第二轮选课补选其他课程;学院需提醒学生选课第二轮,课程选课人数低于选修课开班设定的人数下限时,系统将自动限制学生退选。

8.一学期有教育实习、艺术考察等实践活动超过3周以上的学生不得选报校公共选修课,以免影响课程教学进度及个人学业。

9.学生重置教务系统密码,统一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密码初始化;如学生在选课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直接联系教务处〔86832033〕。

各班务必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

特此通知。

附件: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任务一览表。

2018-2019-1通识教育选修课

2018-2019-1通识教育选修课

教函字〔2018〕26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创新创业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网上选课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师网上申请时间:6月16日8:00—6月20日24:00流程:凡是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需从教务系统WEB端提交申请,选择课程、教学班容量、场地要求、上课时间等,由教务处审核批准后转入学生选课阶段,操作详情见附件1。

注意:各任课教师尽量使用本部门多媒体,网上申请进行“场地要求”选择时,确定使用多媒体、机房、实验室的课直接选择场地类型即可,但需事先与场地所在单位教学秘书联系沟通。

二、教务处审核时间:6月21日8:00—6月22日17:00三、学生选课1.选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6月25日10:00正式开始,6月29日24:00结束。

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上限为150人(机房、实验室人数为40人,尔雅课不限人数)。

2.第二阶段于7月2日10:00正式开始,7月6日24:00结束。

没有选到课程的学生或选报了不符合开课条件课程的学生,可以在已选课成功的课程中重新选择(即第一阶段选课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不足150人的课程,尔雅课选课人数在20人以下不开课)。

四、选课要求1.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校本专科学生应选修2学分公共艺术课程,通过课程的学习,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专科学生仅限于选择尔雅通识课中的艺术类课程。

2.请各专业学生仔细阅读选课要求,每学期限选3门,不能选报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同一门课程不能重复选报。

3.选课学生少于40人的课程(尔雅课少于20人)原则上不开课。

请学生在第一轮报名结束后注意查看网上通知,若所选课程未开设,及时进行第二轮补选课程。

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

校际间跨校选课教学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使校际间跨校选课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学生注册第二条参加选课的学生必须是各成员校在校本科学生。

第三条校际选课全部采用网上选课方式,成员校学生须在网上平台注册后方可选课。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网上注册管理,学生网上注册学号只能是本校学号代码加本人学号。

选课管理第五条校际间开设的课程全部安排在双休日上课,考虑到各成员校教学日历的差异,充分考虑到学生对校际课程的可选率,课程的开课时间须晚于最晚开学的成员校。

第六条校际课程代码由八位数字组成,前五位为开课学校代码,第六位为课程类别代码,第七、八位为流水编号。

第七条校际课程可以是单独开设的供其他成员校选课的独立课堂,也可以是留有足够课余量(20人以上)对本校学生已开出的课堂。

第八条独立开设的校际选修课,选课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上的方可开课,20人以下的课程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或退课。

第九条校际课程选课一次性完成,按开课课容量选满为止。

第十条各成员校应在每学期选课前两周将校际选课课程简介(包括课程简介及任课教师情况简介)发给学生,使学生对课程及任课教师有明确的了解。

第十一条各成员校应在每学期选课前一周将课表在网站平台上公布,学生放假前一周内完成校际课程的选课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对所选课可以试听一周,如对课程不满意可以在第二周内改选其他校际课程。

第十三条校际课程一经选定后,学生必须参加课程的学习,缺课三分之一学时者取消其参加考核及成绩评定资格。

成绩管理第十四条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从网站上登录学生考试成绩并下载学生成绩单,任课教师需在下载的成绩单上签名,并加盖开课校教务处章,方可有效,然后由开课校教务部门集中返回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

第十五条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并要求取整,不带小数。

或采用优、良、中、及、不及格等。

第十六条凡选修此类课程的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教学任务,考核后合格者,可获得一定学分,学分量值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

2012精品课程申报书

2012精品课程申报书

附件2:
精品课程申报书
推荐单位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物理系
课程名称热学
课程类型理论课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理学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物理学类
课程负责人孙艳秀
申报日期2012年6月
教务处制
二○一一年十二月
填写要求
一、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二、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
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
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1~4名主讲
教师的详细信息。

五、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1.课程负责人情况
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负责人:主持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2. 主讲教师情况⑴
2. 主讲教师情况⑵
3. 教学队伍情况
学缘结构:即学缘构成,这里指本教学队伍中,从不同学校或科研单位取得相同(或相近)学历(学位)的人的比例。

5.自我评价
6.课程建设规划
7. 学校的政策措施
8. 说明栏。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选课流程(学生)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选课流程(学生)

2013-2014-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选课流程注意:
1.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选修2门公共选修课。

2.就读期间有必修课的课程,不能再选同名或相似的选修课。

3.在校期间每位同学最多只能选修一门艺术体育类选修课,多选也按一门计。

4.选课时要注意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与本人所上必修课的上课时间不能冲突,否则选课无效,旷课3次和3次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

5. 9月9日至9月11日选课,9月12日、13日再次登录,确认选课结果是否有变化,所选课程还在,说明选课成功,在9日至13日时间范围里,都可将已选的课程删除、改选其他的课程。

第三周开始在选课系统里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

有密码错误的,可通过身份证查找密码,仍然无法找回密码的,立刻上报本班学委。

各班学委要将丢失密码的同学信息按学号排序统计完全之后,统一在9月13日上午报到教务处于老师处,对密码进行初始化,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每个班级只有一次初始化密码的机会,教务处不受理同学个人来改密码。

选课流程:
单击学校主页中的“教务管理系统”链接,打开如下界面:
在“类别”处选择“学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与初始密码都与学号相同,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密码必须是长度为8-10位的字母和数字,请牢记修改后的密码,整个大学期间
都会用到。

如遇网络拥堵,请另择时登录。

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单击“个人首页”,在展开的菜单里选择“学生选课”
在选课窗口里,可以浏览教师简介和课程简介,要注意课程简介里是否有限选条件,不能选择与自己条件不符的课程,否则选课成功,最终也无效。

单击可选课程的下拉列表,选择课程,然后单击“选定”按钮,即完成选课。

案例延伸_师范类高校及专业报考方略

案例延伸_师范类高校及专业报考方略

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除去办学层次为专科、办学类型为民办的高校之外,全国有121所以师范命名的高校,这些高校分布在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其他各省市。

事实上,全国师范类高校的数量要高于这个数字,这其中还有校名未以师范命名,但也属于师范类的高校,如部属师范高校西南大学。

在我省二本B 类批次以上招生的师范高校共有110所左右。

一、师范类高校类型划分这么多师范类高校大致可以按以下几种类型进行分类:1.从命名来区分××师范大学:如首都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等。

××师范学院:如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闽南师范学院等。

××民族师范学院:如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

××第一(第二)师范学院:如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

××科技(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大学):如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

其他:如西南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

2.从归属来区分教育部直属: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6所。

省部共建:如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

省属:如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

3.从建设情况区分双一流:如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如江苏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

师范类高校及专业报考方略◇王新苹其他: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院校。

4.从学校层次区分本科:如曲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

专科:以我省高校举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

二、报考师范生的国家政策2007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出台,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职辅导员)评审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河北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专职辅导员)评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专职辅导员)量化、评审和聘任工作。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副校级领导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成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科研处、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一)突出品德评价,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科学量化、注重实绩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考核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根据职称申报的系列和晋升层次制定相关指标和分值,全面考核,定量评价。

(三)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量化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平等竞争、注重实绩原则。

实行量化评审,坚持平等竞争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

根据职称申报系列进行分类排序。

(五)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原则。

在具体量化评审过程中,申报计划和标准单独使用。

名、中职不限定计划,2至1名、副高职1原则上正高职每年单列计划.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

三、申报范围和政治思想条件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担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任务的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和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项目记录表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项目记录表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
实验室名称:/学年第学期
实验项目名称
实验类型
演示/验证/设计/综合
实验类别
基础或技术基础/专业
实际学时数
实验人数
学生专业
分组情况
人/组,组/次,共组。循环次数
开放时间
每周学时,共周。起止时间:
实验指导教师
实验技术人员
消耗材料总计
(元)
实验室主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一个实验项目填一张表;
2.本表一式两份,开放实验室所在院(系)和教学实验中心各留一份。由开放实验室填写,经院(系)签章后交教学实验中心备案。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范本模板】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范本模板】
1.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
2.专业培养方案;
3.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4。培养方案与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专业培养特色分析;
5。专业选修课程及跨学科选修课程安排情况;
6.课内外实践教学的安排及效果。
7.各学期开课情况表;
(二)
教师队伍
☆2.1
专业负责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学术水平较高.
1。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简介,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授课情况一览表;
总分为100分(标注☆的指标为核心指标)。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4。4.3教学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及其执行情况;
4。4。4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机构(校、系、教研室)和组织制度健全,职责履行情况;
4.4。5校、系、教研室及学生教学考评(如教师听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上课考勤等)的原始材料及其统计、处理材料。
(五)
实践教学
☆5。1
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注意内容更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
1.专业教师授课工作量统计表;
2.教师教学与科研成果一览表;
3.教师教学与科研项目一览表;
4.每年教师出版专、编著、教材一览表及使用情况一览表;
5。教师科研、教学研究获奖情况一览表;
6。每年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清单、效果及相关材料;
7。科研、教研促进教学、教改的措施、效果及相关材料
2。5
实验教师队伍
6。1.3体现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的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的成绩,学生参加研究实践的成果和科技文化作品等;
6.1.4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一(二)级考试的成绩(通过率)及各种技能鉴定考证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报考代码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报考代码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报考代码考生请注意,高职招生计划中: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学校代码:5502)的小学教育专业,只招收武安市、大名县、鸡泽县、魏县考生,其他县市区考生报考无效。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是首批全国内地西藏班(校)之一,是河北省以集中培养方式承接教育援藏任务的重点院校。

自1985年建校以来,历经河北师范学院附中西藏班、河北师范学院附属西藏学校、河北师范学院附属民族师范学校、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四个阶段,先后承接西藏初中、中师、大专、高中,内地中师、大专、本科办学任务。

目前状况学院占地近百亩,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

宿舍楼、食堂图书馆综合楼、教学楼装有中央空调,教室配备多媒体,舞蹈房、语音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一应俱全。

学院设有二部三系,即西藏高中部、少数民族预科部(公共课程教学部)、英语系、计算机系、基础教育系,秉承“以德立校、依法治校、质量强校、特色亮校”内涵发展道路。

学院以教育援藏为根基,涵盖内地西藏高中、河北省内高校少数民族预科、专接本(英语、计算机两个专业)、小教全科、学前教育、普招专科(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音乐教育三个专业),在校生3000余人,少数民族学生占比约44%,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民族院校。

办学理念办学三十多年来,秉承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崇高、崇严、崇勤、崇美”的优良校风,“品正、团结、务实、开拓”的领导作风,“敬业、爱生、创新、奉献”的教师教风,“真诚、勤奋、文明、健美”的学生作风,形成了“学生第一、工作第一、奉献第一”的教职工工作作风。

学院以“倾注一片爱心,构建和谐校园,提升民族教育,培育民族英才”为办学基本理念,秉持“严、爱、细”的育人原则,建立了“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三全”育人模式;创立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管理模式。

师资队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学院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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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报须知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科学素质、人文素质及教师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类教育课程。

开设选修课程的主要目的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智能结构,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为了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方便学生选课,特对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申报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设置
1.选修课程类别分为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实践技能类和特色课程类。

课程类别由开课教师及所在教学单位研究确定。

2.公共选修课程一般开设30学时,学分为2学分。

二、开课条件
1.凡我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有一定教学经验者,均可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是各教学单位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学校鼓励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开设高水平的公共选修课程。

2.公共选修课程授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编写好教案和教学进度计划。

三、课程申报
1.拟开课教师需下载并填写《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进度计划》、《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经教研室论证通过后报系(部、中心)主任审核批准。

2.各教学部门须在每学期的期末汇总本部门下学期开设公选课相关材料的打印版与电子版,并填写本部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统计表》,将材料报送教务科王昊欣处。

3、教务处将对所报材料组织审核,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开课。

教务处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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