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关于出租合同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应当保证承租人的使用权。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承租人费用或者利息等转嫁。
出租人不履行交付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承租人通常的使用风格不会造成租赁物损耗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出租人不得干涉或者限制;否则,承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者减少,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出租合同的规定的内容。
电大网考合同法-单选题-中题百分之九十
合同法单项选择
1. 中学生高某,16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七、八岁。高某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欲将家中一套闲房卖掉筹集购车款。后托人认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李某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遂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在这个事例中高某属于()。 A. 无行为能力的人 B.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C. 完全行为能的人 D. 控制行为能力的人答案:B
2.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的法定阶段有(A. 要约和承诺B. 意思和表示C. 起草和抄写D. 协商和谈判答案:A
3. 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 A. 司法秩序 B. 公共秩序 C. 通行秩序D. 重要秩序答案:B
4. 口头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为()。
A. 相对人接到要约之时
B. 相对人尚未接到要约时
C. 相对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
D. 相对人接到要约尚未了解内容时答案:C
5. 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取的是(A. 到达主义B. 通知主义 C. 发出主义 D. 双方约定答案:A )。)。)。
6. 我国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A. 合同成立之前B. 合同成立之后C. 与合同成立同时 D. 双方约定答案:A
7.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A. 合同签订地 B. 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人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答案:B
8.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A. 合同签订地B. 承诺生效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当事人居住地答案:C
租房中的租金逾期与违约金法律规定与解读
租房中的租金逾期与违约金法律规定与解读在租房合同中,租金逾期和违约金是常见的争议点。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租金逾期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
一、租金逾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滞纳金。关于滞纳金的数额,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在合同中约定。通常情况下,滞纳金的数额为每天应付租金的1‰或1%。
另外,根据法院判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房东在收到租金滞纳金后仍然没有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那么他将丧失追究承租人滞纳金的权利。
尽管如此,对于严重的租金逾期行为,法律对房东还是给予了保护措施。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处罚。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预先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作为违约方的赔偿。违约金的数额需要合理,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合理范围。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裁决,对违约方要求支付的违约金进行适当减少。这意味着,虽
然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可以进行
适当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应当合理,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如果违约金过高、不合理,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因此,在签订租
房合同时,双方应慎重考虑违约金的约定,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租金逾期和违约金的解读与建议
对于房东而言,如果承租人存在租金逾期的情况,他应当首先积极
与承租人沟通,了解其原因,并尽量寻求解决方案,如合理延期支付
2018年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8年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下列属于单务合同的有(D)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租赁合同
D.赠与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C)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B)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撤销合同
D.为可变更合同
4.合同无效时,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A)
A.有效
B.视具体情况而定
C.随之无效
D.依当事人约定
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来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D),
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6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C)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7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力有U)
A.可以解除合同
B.在第三方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8.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B)
A.可以是书面的
B.必须是书面的
C.可以是口头的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9.货运合同的货物(B)
电大宝典1848《合同法》期末考试题库简化版2020年1月年最新(00650)
电大宝典1848《合同法》期末考试题库简化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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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时间: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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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国开科目] [在线机考] [课程号:00650] [试卷号:1848]
题型:单选(188) 多选(187) 案例分析(9)
单选(总共188题)
1、《合同法》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借款币种的条款,该条款为合同的()。
2、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保管合同自()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保证人与债权人()。
6、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7、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8、承揽合同成立后,()。
9、承揽人将辅助工作转包给第三人的,应由()完成的工作质量向定作人负责。
10、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
11、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
1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
1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14、当事人()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15、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可以()。
16、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
17、调整保险合同的民事特别法有()。
租赁合同中的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租赁合同中的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发⽣租赁关系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且⼀般是需要⽀付租⾦的,合同上会规定租⾦的数额和⽀付时间,但是也会出现租赁合同纠纷。那么租赁合同中的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规定:延付或拒付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逾期不交房租,出租⽅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求承租⽅的违约责任。原告在起诉前长达1年多的时间内,从未⾏使过上述权利,即使被告因种种原因未及时交纳房租。
关于租赁合同诉讼时效的具体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履⾏完毕承租⼈出具的⽋款条适⽤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因⽋付租⾦⽽出具的“⽋款结算单”不适⽤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因⽋付租⾦⽽出具的“⽋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之间就该⽋款结算单所发⽣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关于分期⽀付租⾦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约定分期履⾏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笔债务履⾏期届满之次⽇开始计算。
对分期履⾏合同的每⼀期债务发⽣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该期债务履⾏期届满之⽇的次⽇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下列规定:
合同法4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10 分。)得分:10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正确答案:A 满分:1 分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正确答案:B 满分:1 分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正确答案:D 满分:1 分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正确答案:C 满分:1 分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3篇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3篇
篇1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况
作为租赁关系中的一方,出租人在一定情况下有权终止租赁合同。虽然终止租赁合同是比较严重的行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
确实有这个权利。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
同的几种情况。
一、承租人违约
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首要情况就是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违
反租赁合同中的规定,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下,出租人有权终止租
赁合同。常见的违约行为包括未按时交纳租金、私自改造房屋、违反
规定擅自转租、对房屋进行损坏等。在这些情况下,出租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租赁用途改变
出租人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会有明确的用途规定,比如只能用于
居住而不能用于经营。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变了租赁用途,出租人有权
终止租赁合同。因为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并未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三、出租人自用
出租人有时可能因为自身需要住房而需要收回房屋,这就是出租
人自用房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终止的权利。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一般提前一个月,以便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好搬迁准备。
四、法律法规要求
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律法规要求终止租赁合同。比如政府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终止租赁合同,出租人也需要按
照法律法规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也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总的来说,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况是有限的,主要集中
在承租人违约、租赁用途改变、出租人自用和法律法规要求等几种情况。在终止合同时,出租人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以
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
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
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2年1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1044。
资料整理于2022年8月31日。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各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的是(D)。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以下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A)。
A.债务人承当
B.代位权人承当
C.全体债权人承当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当 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
C.内容的变更
D.全部根本条款的变更 5.违约责任确实定是指当事人(B)。
A.表示要承当对方的损失
B.表示要承当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已经承当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是仲裁机
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到达全部价款的(D),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7.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C)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8.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定作人(A)。
A.可以解除合同
B.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承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如何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如何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通知书、证据等等。在确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房东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来判断承租人是否逾期不支付租金。租
赁合同是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了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租金支付日期,并且承租人在
约定时间内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可以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其次,房东可以通过租金支付记录来证明承租人是否逾期不支付租金。房东有义务保留租金支付的相关记录,包括银行转账、支票、收据等。如
果房东可以提供这些支付记录,并证明在一些时间点之后承租人没有按时
支付租金,就可以认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再次,房东可以向承租人发送通知书来确认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情况。
通知书应包括逾期时间、逾期金额以及催促承租人尽快支付租金的要求。
通知书可以通过挂号信、快递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以确保承租人收
到通知。房东应保留通知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据,以便在需要时使用。
最后,在法律程序中,房东还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承租人逾
期不支付租金的事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承租人的银行对账单、相关的短
信通知、租金支付的证明等。房东应确保这些证据真实有效,并且能够证
明承租人确实存在逾期不支付租金的情况。
在确认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后,房东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
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通过与承租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
租金或者达成其他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功,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承租人支付租金以及相关的滞纳金或者违约金。
租赁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解除权条款的有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下面就来归纳一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2021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2、形考任务3答案(更新版)
2021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
考任务2答案(更新版)
1.一般来说,违约给当事人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具有的特点有()。
A.现实性
B.未来性
C.期待性
D.可得性
参考答案:BCD
2.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
A.抵押担保
B.信用担保
C.质押担保
D.保证担保
参考答案:ACD
3.供用电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A.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B.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C.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D.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参考答案:ABCD
4.在租赁合同期间,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若义务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另一方不得自行维修
B.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C.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参考答案:BD
5.《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A.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B.履行费用过高
C.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D.债务人拒绝履行
参考答案:ABC
6.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B.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C.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一审败诉后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D.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律师事务所才对败诉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B
7.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D.财产关系2.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主体的变更5.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
B.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6.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D.五分之一
7.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 )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C.6个月
8.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则定作人( )。A.可以解除合同
9。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
C.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10.货运合同的货物( )。
C.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B.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C.当事人对合同的非必要条款未达成协议
D.当事人对主要条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12.可以撤销合同的机构有( )。
C.人民法院 D.仲裁机构
13.下列关于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应是债权人的所在地
B.不动产权的转移,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
C.给付货币的合同,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
14.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
电大合同法考试选择题,已按字母排版-完整版
一、单选:
A
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
的要求是(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A.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B
2. 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有(B,C,D,E )。B 代理权自始即不存在 C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 D 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 E 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而不作否认表示
13. 表见代理具有的特征有(A,B,C,D,E)。
1.保管合同自( B.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C )。C.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人
C
18.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有(A,B,C,D,E )。
10.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
(B )。B 不属于买受人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非格式条款)。
18. 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C)。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20.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A)时间,即视为到达的时间。 A 首次19.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B.1年)。
26、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 B、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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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交租金的,出
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的案例【关键字】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原告:秦某
被告:赵某
XX 年2 月,原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秦某将两间店面出租给赵某,租期为3 年,年租金为16 万元。第一年租金于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后两年租金于每年的1 月初支付。合同还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合同签订后,赵某支付了当年租金,并经秦某许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以开办培智班用。
XX年1月初,赵某未按约定支付租金。2月,原告书面通知被告要收回房屋,被告提出异议,双方产生矛盾。3 月底,赵某支付租金,秦某却拒收。赵某于是将16 万元租金通过他人转交秦某,秦某依然拒收。4月底,赵某将16万元租金存入原告的银行账户中。
XX年7月初,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赵未按合同要求期限支付租金,构成违约,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裁判要点】法院认为,被告赵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逾期履行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但没有出现根本性违约;被告已将租金存入原告银行账户,也没有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被告虽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但尚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以内,法院驳回原告请求,同时判令被告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争议焦点】
本案原告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法理评析】解决本案争议焦点的关键是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要件。以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案具体案情,综合分析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要件。
首先,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1、将承租的
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
动的;7、故意损坏
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 ,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