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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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合同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关系,它是由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之

间自愿达成的一份协议。但是,协议的达成并不代表合同的法律效力

就始终存在,如果存在某些情形,该合同的效力将会被撤销。在中国

的民法典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 欺诈情形

如果某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导致对方在签约

时出现误解或误判,那么合同就可以被撤销。欺诈行为指的是制造虚

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诱使对方误判的行为。

2. 威胁情形

如果某一方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导致对

方不得不签署合同的话,这种合同也是可以被撤销的。这种情况下,

被威胁的一方被迫签订的合同是没有自愿意义的,因为他签订的合同

只是出于无奈。

3. 误解情形

如果合同签订的某一方在签约时存在误解,而且该误解是合同达

成的关键因素之一,那么这个合同也可以被撤销。误解是指由于语言、标签、表达的不准确或者描绘的情形不真实等导致的对合同内容认识

的偏差。

4. 未达成共识的情形

如果合同的内容没有被各方之间清楚地约定,则会出现合同瑕疵

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是可以被撤销的。有时,协议中包含的

某些条款或约定与当时法律规定不一致或者缺少规定。这些都将导致

合同瑕疵。

5. 违法性质情形

如果合同内容属于违反法律或社会道德等标准的情况,那么这样

的合同也可以被撤销。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了解有关行业和法律规

定,以避免因违反相关法律和道德标准而被判无效。

总之,以上五种情形是合同可撤销的主要因素。如果合同的缔约双方存在这些状况,那么该合同将会被认为是没有合法性质,将会被撤销。因此,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衡量各方的利益,结合合法实际情况慎重评估,并在确保信息准确、合法和透明的情况下签署合同。

赠与与撤销赠与

赠与与撤销赠与

赠与与撤销赠与

赠与是指将财产、权益等无偿地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撤销赠与则是指在赠与后,赠与人决定取消赠与,要求收回赠与的财产、权益等。以下是对赠与和撤销赠与的解释和流程:

1. 赠与的定义和要素:

赠与是指赠与人出于爱心、感激或其他善意原因,将财产、权益等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赠与行为需要满足以下要素:

- 赠与人必须有赠与的意思表示。

- 赠与人必须有赠与的财产或权益。

- 受赠人必须接受赠与。

2. 赠与的方式和形式:

赠与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对于一些财产权益转让,可能需要相关证明或登记手续。

3. 赠与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即产生效力,赠与人失去对财产或权益的所有权。但需要注意,有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赠与无效的情况,如赠与人意图不真实、受赠人未达到法定资格等。

4. 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权撤销赠与。撤销赠与要求赠与人重新拥有赠与的财产或权益,并终止受赠人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撤销赠与必须经过法院的确认或同意。赠与人可以通过起诉或提起相关法律程序来撤销赠与。

总之,赠与是无偿转让财产或权益的行为,赠与一旦完成即具有效力。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或同意。

什么是不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不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不可撤销合同

不可撤销信用证想要进行撤销,可以在信用证经过修改后致使该证变成了无法操作的信用证时就可以进行撤销,还可以在卖方提供的对应单据和信用证不一样时,买方有权拒绝,进行撤销。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一旦经过开出之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得到有关当事人的认可,不得单方撤销。

约定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一、约定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约定不可以随意撤销的合同如果有法定撤销的情形出现的仍然可以主张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合同可撤销的五大情形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的行为,而不是轻微的行为。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受赠人具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赠与人与受赠人约定了合同的义务,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了受赠人,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例如,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的义务。如不依约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三、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特征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一法律条文赋予了公证效力一个全新的内容,业内有专家学者称之为“不可撤销的效力”,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1 赠与的四个要件

赠与是一种赠予行为,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赠与要成立必须符

合四个要件,即自愿性、确定性、公示性和合法性;

(1)自愿性:赠与双方按自愿行为行事,且赠与必须以受赠人自

愿放弃财产为前提。

(2)确定性:赠与双方必须对赠与物确定对象,赠与物必须明确、完全、必须是可以分零的物品,金钱不可拆分的不能作为赠与物。

(3)公示性:赠与要上级行政机关公示,公示的内容有赠予人、

受赠人等,赠与相关的合同、凭证等也需要公示。

(4)合法性:赠与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不得违反财产

征税、社会公共秩序法律法规。

2 撤销的四个要件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赠与若要撤销,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件:赠与双方的自愿意思有明显变化、赠予人因有重大原因,无力继续履

行赠与义务,受赠人有恶意拒绝接受赠与或者恶意诱使赠予人撤销赠

与行为、对受赠人有损害的行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能实现当事人主

要意思的行为也可以撤销赠与。

(1)自愿意思有明显变化:赠予人或受赠人意思有变化,赠与行

为可以撤销,但要求赠予人在自愿意志明显变化前,并未行使赠与物

的所有权。

(2)赠予人因重大原因无力继续履行赠与义务:当赠予人因重大

的经济困难、身体原因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赠与义务时,赠与行为

可以撤销。

(3)受赠人有恶意拒绝或诱使赠予人撤销赠与行为:受赠人在知

道赠予人有意无力继续履行赠与义务之后,恶意拒绝接受赠与物,或

者诱使赠予人撤销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可以撤销。

(4)对受赠人有损害的赠与行为:当赠予人依据错误的信息,赠

与物明显超出赠予人的计划,且受赠人的接受物与赠予的物明显不符,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需要受赠人进行财产补偿。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标准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标准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二、享有撤销权的主体

在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之中,享受有撤销权的主体,依《合同法》的规定仅限于赠与人,而不包括受赠人。因为受赠人虽然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前,是有权拒绝接受赠与的,但是,此种拒绝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不能称其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因为撤销权是形成权,其基本内涵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能产生撤销权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三、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是解释赠与合同的订立、生效、变更、撤销

和效力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我将对一些与赠与合同司法解释相关的内容

进行解释和说明。

首先,赠与合同的订立。赠与合同的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根据赠与人的意愿,赠与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与受赠人达成协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一般建议双方采取书面形

式订立赠与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赠与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双

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要一致;二是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规定;三是具备赠与合同设立所必需的条件,比如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再次,赠与合同的变更和撤销。赠与合同的变更和撤销需要注意以下几个

方面的要求:一是必须取得双方一致的书面协议;二是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三是必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点和

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订立时就具备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一些特

定的条件,比如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受赠人接受赠与等。此外,赠与合同的

效力也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比如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

总的来说,赠与合同司法解释是对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说

明的文件,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实际操作中,

当事人应当按照赠与合同司法解释的要求,订立、履行和变更赠与合同,以确

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

什么是赠与合同?简单点说赠与合同就是赠与⼈把⾃⼰的财产赠与他⼈的合同。是促进⼈与⼈之间和谐发展的⼀种⼿段。那么,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对于此问题,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单⽅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可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民法典》第六百五⼗⼋条【赠与⼈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三条【赠与⼈的法定撤销权及其⾏使期间】受赠⼈有下列情形之⼀的,赠与⼈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

(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第六百六⼗四条【赠与⼈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六个⽉内⾏使。

第六百六⼗五条【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店铺⼩编提醒您,赠与⼈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1年内⾏使。赠与⼈的继承⼈或者监护⼈的撤销权,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6个⽉内⾏使。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站致⼒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律师咨询。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赠与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

法定撤销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下是赠与法定撤销权的四种情形:1. 受赠人在赠与时有重大恶意或虚伪行为。如果受赠人在赠与时故意隐瞒了某些重要事实,或者以虚伪的方式欺骗赠与人,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2. 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严重不孝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严重侮辱、虐待、谋杀等不孝行为,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3. 受赠人未能尽到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如果受赠人在赠与后未能履行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4. 受赠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赠与人进行赠与。如果受赠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赠与人进行赠与,赠与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上述四种情形只是一般情况下的例子,具体还需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解释。

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有五种情形:

一、具有构成合同无效的违反规定性规定、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或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违反道德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四、当事人之间因不正当竞争关系或因其他不合理因素而订立的合同;

五、当事人利用故意欺诈行为或者构成重大过失而形成的合同。

以上就是民法典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而这些情形的撤销还受到另一个具体规定的制约,那就是民事诉讼法有关撤销行为的规定,这里面也要说明,合同能够撤销之前,双方有责任履行并实际履行了相应义务才可以进行撤销,或者合同本身已经执行完毕之后,当事人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

另外,要想申请撤销合同,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诉讼时效,即:对于因构成无效合同的申请,这一诉讼应当在合同成立。另外,对于已经订立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提出了撤销申请,在该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履行完毕之前,立即申请撤销行为。

所以,民法典关于撤销合同的这五种情形,不仅要求当事人彼此之间有违反规定性规定,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有明显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违反宪法的行为,不正当竞争关系以及欺诈行为等,而且还有一定的诉讼时效和实际履行义务的要求,只有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才能够申请撤销合同,否则,私人民事纠纷两方还需要根据民法典其他规定,借助司法行使其合法权利,解决纠纷问题。

合同法192条

合同法192条

合同法192条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解释】本条是对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及撤销权行使期间的规定。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撤销权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本是使受赠人取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应赋予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重要内容。

(一)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依该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三项法定情形有如下含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

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至于受赠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否须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一些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则有所不同。如德国规定,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亲近属有重大侵害行为或重大忘恩负义的行为时,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而我国台湾地区则规定,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最近亲属,有故意侵害之行为,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以及对于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由此可见,对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德国的撤销条件较为宽松,并未特别指出是故意行为,也没有强调达到犯罪的程度,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我国台湾地区的条件则较为严格,既明确为故意行为,又需构成犯罪。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只要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不限于故意和犯罪行为。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是否可以任意撤销,可将赠与合同分为:一、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二、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的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另一种是经过公证的赠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那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纠纷,调解不成,照样可以判决。问题是,经公证厚的赠与合同,无法定情形,不可撤销。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如何撤销赠与协议

如何撤销赠与协议

如何撤销赠与协议

撤销赠与协议是指将双方原先达成的赠与协议,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解除或撤销。撤销赠与协议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且需要双方的自愿和合法的理由。本文将介绍如何撤销赠与协议的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撤销赠与协议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撤销赠与协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协议解除,遗赠人的享有人和受遗赠人协议解除,应当依法办理解除手续,不能解除的,遗赠人的享有人和受遗赠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通过协议解除赠与合同。

2.协议约定:赠与协议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赠与合同可以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理由,如果双方双方对原先的赠与协议不再同意,或者出现了一些无法克服的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撤销赠与协议。

二、撤销赠与协议的具体步骤

1.与对方沟通:在决定撤销赠与协议之前,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撤销的理由和意愿,双方商议一致。

2.书面通知:将撤销赠与协议的意愿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表达撤销的理由和意愿,并要求对方接受。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方不同意或存在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4.办理法律手续:根据律师的指导,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如起草撤销赠与的协议书、申请撤销赠与的凭证等。

5.解除赠与协议:根据双方协议和法律程序,解除原先的赠与协议。

以上就是撤销赠与协议的大致步骤,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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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其亲属的人身权益。(2)受赠人拒绝依规定执行在带附义务合同中其所应尽义务,这时赠与人有权利收回赠与。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东西的所有权无偿的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下的一种行为。这样的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常理来说赠与这一行为一般都要通过法律程序的要求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当然也有口头合同或是其它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规定,《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不求回报的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赠与人的财产的一种合同,是标准的一种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多种不同的关系上,比如个人对国家机关、个人对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个人对社会团体、企业公司等事业单位对国家机关等等不同个体上可以相互作用。赠与的财产不只局限于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移交,如房

地产抵押权、益物权等的这些权力也可以作为赠与物赠与给受赠人。《赠与合同》具有以下这些特征:

(1)《赠与合同》时转移财产权时使用的一个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把他所享受的所有权的财产不计报酬的送给受赠人,这样受赠人就有这个财产的所有权。

赠予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中止与解除

赠予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中止与解除

赠予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协议中止与解除

在财产法律领域中,赠与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方式。而赠予协议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用于规范双方在财产赠与过

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赠予协议可能发生

中止或解除的情况,本文将就赠予协议中财产赠与的中止与解除进行

论述。

一、财产赠与协议中止的情形

1. 受赠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当受赠人因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履行财产赠与协议时,

赠予行为即将中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财产应由赠与人的遗产分

割给继承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

2. 财产赠与标的物灭失或无法实现

如果财产赠与的标的物在签署赠与协议后灭失或者无法实现,赠与

协议也将中止。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无法向受赠人交付约定的财产,双方不再具有履行赠与协议的条件。

3. 受赠人放弃财产赠与权益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受赠人有权放弃赠与协议,并通过书面形式通

知赠与人。一旦受赠人放弃财产赠与权益,赠予协议即将中止。受赠

人放弃赠与权益的原因可能是经济考量、个人意志变动或其他原因,

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财产赠与协议解除的情形

1. 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一致解除

赠与人与受赠人在赠与协议履行过程中,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赠予协议。双方通过达成新的协议,明确解除原有的赠予协议,并注销相关赠与文件。这种方式主要依赖于双方的自愿,旨在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关系。

2. 赠与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

当赠与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时,赠予协议可以依法解除。例如,赠与的财产被用于非法活动、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或者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下,法院或者有权机关可以依法解除赠与协议。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试述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及其效力

赠与合同的撤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被赠与人拒绝承受,或者不能接受赠与的标的物。

2. 赠与人在赠与前没有知道或不知道的瑕疵,而受赠人在收到赠与物后发现瑕疵,向赠与人要求退回或者赔偿。但是,如果赠与人能够证明瑕疵是难以发现或者无法预见的,那么赠与人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 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4. 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前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5. 赠与人在赠与时无法处分该物品或者该物品无法转让给受赠人。

赠与合同的撤销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撤销原因成立,即发生了撤销合同的情况。

2.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解除合同。

3. 双方同意修改赠与合同,取消原合同。

4. 被赠与人主张撤销赠与合同,要求退还赠与物后,应及时返还赠与物并赔偿赠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和费用。

撤销赠与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三年,自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存在欺诈、恶意串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撤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赠与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仍然继续有效。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8篇

赠与合同的撤销1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股东到期不实施股权激励,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权。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应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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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注意例外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6、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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