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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出租厂房场所“五违”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租赁借用

【发文字号】沪国资委综合[2016]16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21

【实施日期】201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出租厂房场所“五

违”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综合﹝2016﹞169号)

各委管单位:

按照市领导关于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要主动作为、抓补短板的指示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环保防﹝2015﹞297号)工作要求,在前期出租厂房场所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系统企业出租厂房场所“五违”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整治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市委市政府抓补短板重要工作之一,这项工作不仅事关上海城市发展大局的民生工程,也将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防范经营风险和国资流失、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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