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GA/T367-2001是中国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的简称,该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1. 视频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录像、回放、存储、管理等功能。
- 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查看和操作。
- 系统应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现和报警异常情况。
- 系统应具备图像处理和识别功能,如人脸识别、车牌识别等。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存储功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视频监控系统的硬件要求:- 摄像机应具备高清晰度、低噪声、宽动态范围等特点,能够适应各种环境。
- 视频传输设备应具备高带宽、低延迟、稳定可靠的特点。
- 存储设备应具备大容量、高速度、可靠性好的特点。
- 显示设备应具备高分辨率、高亮度、高对比度的特点。
3. 视频监控系统的软件要求:- 系统应具备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便、直观。
- 系统应具备灵活的配置和管理功能,能够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 系统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提供准确的监控结果。
- 系统应具备可靠的报警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性能指标:- 视频分辨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分辨率的视频监控,如720p、1080p等。
- 视频帧率:系统应支持不同帧率的视频监控,如25帧/秒、30帧/秒等。
- 视频压缩格式:系统应支持常见的视频压缩格式,如H.264、H.265等。
- 存储容量:系统应支持不同容量的存储设备,如1TB、2TB等。
- 网络传输速度:系统应支持不同传输速度的网络设备,如100Mbps、1Gbps等。
总之,GA/T367-2001标准详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系统功能、硬件要求、软件要求和性能指标等方面,旨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验收规范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监控系统验收方法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
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
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完整)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监控系统验收方法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
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
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 ,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
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
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
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
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
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
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13、线槽线管的固定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视频监控标准
视频监控标准视频监控是指通过摄像机等设备对特定区域进行实时监视和录像,以实现对目标区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如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工业生产等。
为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监控效果,制定和遵守一定的视频监控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视频监控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在选择视频监控设备时,应优先考虑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产品。
这些标准和规范是基于对设备性能、质量和安全性的综合考量而制定的,选择符合标准的设备可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次,视频监控系统的布设和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的布设和安装需要考虑到监控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摄像头的位置和角度,确保监控盲区的最小化,并且要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以确保监控画面清晰、稳定。
另外,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需要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换等工作。
在进行运行和维护时,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运行。
此外,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存储和管理也需要符合标准。
视频监控系统产生的监控数据需要进行有效的存储和管理,包括对数据的备份、归档、检索和保护等工作。
在进行数据存储和管理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最后,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也需要遵守相关标准。
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监控数据的使用和保护等方面,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控效果的实现。
总之,视频监控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监控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才能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从而更好地实现对目标区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高清视频监控系统验收规范
监控系统验收方法一、一般规定1、所有线路必须全程穿管或走线槽,不便于管或走线槽的部位应给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且布线要美观大方、横平竖直、劳固结实;2、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30%~40% ,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20%~30% ;3、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4、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15米 ,且该段内不得有 S 弯;连续弯曲超过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5、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7、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8、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9、视频电缆到摄像机的预留长度不小于30CM;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分体设备、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2、设备器材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3、室外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从设备的下部进线;4、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5、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选用与各设备相匹配的产品;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7、暗盒接线头留长30厘米,所有线路应贴上标签,8、穿线管与暗盒连接处,暗盒不许切割,须打开原有管孔,将穿线管穿出;穿线管在暗盒中保留5毫米;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10、电源线及插座与电视线、网络线、音视频线及插座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500mm;11、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12、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13、线槽线管的固定①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②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③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第二部分视频监控系统验收标准一、系统的设备、部件、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②系统采用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③系统选用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及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并与报价单一致;④图象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不应低于4分;具体见附表⑤图象水平清晰度黑白电视系统不应低于400线,彩色电视系统不应低于270线;二、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①、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②、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它设备的设置地点;③、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④、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电缆的线路路由;三、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5m;室外宜距地面~10m,2、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厢内全景;3、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4、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工程验收:各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设计、施工单位返修直到合格后,再行验收;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四方面内容:A、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B、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C、系统质量的客观测试;D、图纸、资料的移交;具体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在系统的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下列内容编制竣工验收文件一式二份交建设单位,其中一份由建设单位签收盖章后,退还施工单位存档;①工程说明;②综合系统图;③线槽、管道布线图;⑤设备连接系统图;⑦设备器材一览表;⑧主观评价表;⑨客观测试表;⑩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文件应保证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详细,缮写清楚,数据准确,互相对应;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签署验收证书;验收证书的格式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下面是具体的验收检查方式一、系统的工程质量1、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下表的规定;2、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验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二、系统的质量主观评价1、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可采用五级损伤制评定;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2、图象质量的主观评价项目应按表下面的规定;主观评价项目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主观评价应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进行;②主观评价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视器.黑白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400线;彩色电视监视器的水平清晰度应高于270线;③观看距离应为荧光屏面高度的6倍,光线柔和;④评价人员不应少于五名,并应包括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⑤评价人员应独立评价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评价结果;⑥各主观评价项目的得分值均不应低于4分;三、系统的质量客观测试系统功能检测表四、摄像头系统功能检测表五、硬盘录像机功能检测表六、电缆铺设和系统接地功能检测表七、电视墙图像质量系统功能检测表。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DOC)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目前工程中基本都设计图像监控系统,比较能直观的反应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同时兼顾重要场合的安全防备,根据现场用户需求及使用情况,结合以往工程施工经验,视频监控系统设计的原则以保证图像的清晰性、流畅性、功能实用性为主,同时兼顾价格因素。
二、系统总体功能设计1、室内环境包括:中控室、泵房、配电室2、室外环境主要包括:水厂、泵站、水源地的厂区监控。
河道、闸门、水库的环境监控。
三、现场使用条件需求分析1、中控室:光照强度较高,监控面积小(约20-50平方米),要求安装布线规范美观,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配电室:光照强度较低,监控面积小(约20-30平方米),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24小时不间断监控。
3、泵房:光线较暗,监控面积小(约50-80平方米),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水厂、泵站的厂区: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100-15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重点部位有特殊监控要求(人员入侵时报警提醒,同时进行图像跟踪)。
5、水源地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50-1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特殊监控要求(人员入侵时报警提醒,同时进行图像跟踪),同时需音频采集及高音喊话功能。
6、河道、闸门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200-3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夜视功能要求较高,清晰度要求较高,要求透雾功能。
7、水库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300-10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夜视功能要求较高,清晰度要求较高,同时需音频采集及高音喊话功能,要求透雾功能。
四、主要设备说明4.1主要指标如下:4.1.1机芯:常用CCD和CMOS两种类型的感光芯片。
CMOS产品低能耗、高像素、低成本、噪点控制好、宽动态性能优越。
CCD产品高能耗、低像素、高成本、噪点控制一般、宽动态性能差。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目前工程中基本都设计图像监控系统,比较能直观的反映现场设备运营状况,同步兼顾重要场合的安全防备,根据现场顾客需求及使用状况,结合以往工程施工经验,视频监控系统设计的原则以保证图像的清晰性、流畅性、功能实用性为主,同步兼顾价格因素。
二、系统总体功能设计1、室内环境涉及:中控室、泵房、配电室2、室外环境重要涉及:水厂、泵站、水源地的厂区监控。
河道、闸门、水库的环境监控。
三、现场使用条件需求分析1、中控室:光照强度较高,监控面积小(约20-50平方米),规定安装布线规范美观,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配电室:光照强度较低,监控面积小(约20-30平方米),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24小时不间断监控。
3、泵房:光线较暗,监控面积小(约50-80平方米),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水厂、泵站的厂区: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100-15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重点部位有特殊监控规定(人员入侵时报警提示,同步进行图像跟踪)。
5、水源地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50-1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特殊监控规定(人员入侵时报警提示,同步进行图像跟踪),同步需音频采集及高音喊话功能。
6、河道、闸门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200-3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夜视功能规定较高,清晰度规定较高,规定透雾功能。
7、水库环境监控:因室外环境,光照较强,监控距离300-1000米,24小时不间断监控,既要监控整体又要看到局部,夜视功能规定较高,清晰度规定较高,同步需音频采集及高音喊话功能,规定透雾功能。
四、重要设备阐明4.1重要指标如下:4.1.1机芯:常用CCD和CMOS两种类型的感光芯片。
CMOS产品低能耗、高像素、低成本、噪点控制好、宽动态性能优越。
CCD产品高能耗、低像素、高成本、噪点控制一般、宽动态性能差。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规范
视频监控技术规书第一章概述与总体技术要求1.1围本规规定了视频监控系统主要设备的技术要求、系统级联方式、监控图像传输、显示、存储及应用,以及系统测试、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则。
1.1.1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报警与监控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构建具有信息采集、传输、控制、显示、存储与处理等功能的能够实现不同设备及系统间互联、互通、互控的监控综合系统。
利用该系统,可对需要防和监控的目标实施有效的视频监控、报警处置,并可为城市应急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
2.监控设备。
用于监控的信息采集、编码、处理、存储、传输、安全控制等设备。
3.监控资源。
监控设备和各类监控系统提供的图像、声音、报警信号和业务数据等资源信息,主要分为社会监控资源和公安监控资源。
社会监控资源,指社会各企事业、个人主导建设的监控资源。
公安监控资源,指公安机关主导建设的监控资源。
4.监控平台。
对联网系统的资源进行集成和处理,对设备和网络进行管理,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平台。
用户通过调用监控平台的服务来进行监控管理、业务处理。
5.监控中心。
对各类报警与监控资源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和指挥调度的场所。
6.用户。
是资源使用者,通过共享平台的接口访问,来使用共享平台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进行监控管理和业务处理。
主要包括用户终端和应用系统。
7.视频专网。
专用于承载监控系统信息的传输和交换,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网络,并且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
8.流媒体。
能以一定策略控制、可连续传输、以稳定的码流速率输出、可连续实施播放的数字视频、音频数据流。
9.卡口监控系统。
利用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式识别、远程数据通信等技术对经过卡口的车辆图像和车辆信息进行全天候实时采集、识别、记录、比对、监测的系统,利用该系统可完成布/撤控、报警、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10.卡口前端车辆图像捕获率。
卡口前端摄像机记录的有效车辆数与实际通过卡口的车辆数的百分比。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背景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以提高安全性和保护个人隐私。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所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停车场、仓库等场所。
第二章:设备要求2.1 选购与安装2.1.1 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获得合法授权的经销商提供。
2.1.2 安装位置应考虑到视野范围、光照情况和遮挡物等因素,以保证监控效果和图像质量。
2.2 设备管理2.2.1 设备应设有唯一的编号,并与设备清单一一对应。
2.2.2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需要定期进行,包括清洁镜头、检查电缆连接、更换损坏零件等。
第三章:使用规定3.1 视频监控的目的和正当性3.1.1 视频监控的目的主要是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办公秩序和员工安全。
3.1.2 视频监控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个人隐私,并且不得滥用或非法使用。
3.2 视频监控的权限和访问3.2.1 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可以访问和操作视频监控系统。
3.2.2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删除记录或泄露监控内容。
3.3 视频监控的记录和存储3.3.1 所有视频监控的记录应按时存储,并妥善保管,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3.2 存储的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设置,但不得少于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责任和违规处理4.1 视频监控系统的责任4.1.1 监控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监控效果。
4.1.2 监控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由专人负责,防止非法访问和攻击。
4.2 违规行为的处理4.2.1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2.2 对于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非法活动或泄露隐私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打击。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设备清单、授权人员名单、维护记录表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
1.视频监控系统规范与标准
GB 50348-2004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13.5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3.13.6 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 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 采用活动地板。
3.13.7 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 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 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GB 50348-2004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13.2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 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3.13.3 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3.13.4 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 30%~75%。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 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 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 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 敷设光缆时,其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经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 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 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 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GB 50348-2004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 摄像机安装。 1) 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 :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2)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 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 环境相协调。
视频监控系统施工规范
1.视频监控工程一.摄像机安装规范1.摄像机宜安装在监督目标邻近不易受外界损害的地方,安装地点不该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5m,室外宜距地面- 10m2.室外环境下采纳室外全天候防备罩,保证春夏秋冬、阴晴雨风各样天气下使用3.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装在电梯厢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督电梯厢内的全景4.摄像机镜头应防止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害。
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督目标的物体5.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瞄准监督目标,并应防止逆光安装;当需要逆光安装时,应降低监督地区的对照度。
摄像机的安装应牢靠、紧固6.在高压带电设备邻近架设摄像机时,应依据带电设备的要求,确立安全距离7.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 1m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
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应固定,不得用插头蒙受电缆的自重8.云台及云台解码器与摄像机的接线连结方式应详细严格依据云台解码器的产品说明书9.摄像头调通后,图像质量损害主观评论,要求图像上不察觉有损害和扰乱存在10.摄像头调通后,自动光圈调理功能、调焦功能、变倍功能等各控制功能应正常二.线缆部分规范1. 所有的线缆在走线时不可以裸露在外,依据现场环境选择使用PVC管、钢管或桥架走线,线缆走向应尽量选择人不可以直接涉及的地点,禁止在两建筑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敷设置于防雷区内,而且不得阻碍车辆运行电源线不可以与视频线、控制线等弱电线路同管3.网信线号端两晶水终头用采568B)外除的求要殊特有备设别个(准标。
标准568B:橙白 -1-2 ,绿白 -3 ,蓝 -4 ,蓝白 -5-6,褐白 -7 ,褐 -84.经5.所有网络信号线两头需采纳显然的永远性标签管、钢管和桥架在室外的接口处应做防水办理7.所有进入设备或网络箱的线缆均应作回水湾办理,保证雨水不可以顺着线缆进入设备或箱体8.线缆沿墙安装时,直径 20mm以下 PVC管可用线卡固定,线卡间距宜控制在 60cm 左右;直径40mm以上 PVC管和所有钢管及桥架的固定均应使用膨胀螺丝,膨胀螺丝间距宜控制在100cm 左右9. 网络信号线一定采纳知足超五类标准以上的 UTP电缆。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是指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规定的文件或制度。
这些规定一般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制定,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安装:明确规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合法安装地点、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和角度等,确保安装过程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2. 使用:规定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和范围,明确禁止滥用监控设备进行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3. 存储和保护:规定监控录像的保存周期和存储方式,确保录像材料能够长期保存并防止被篡改或丢失。
4. 数据使用:规定监控系统数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明确禁止未授权的数据使用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
5. 安全防护:规定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例如设置密码保护、网络隔离、定期巡检等,确保系统不受恶意攻击和破坏。
6. 监控人员管理:明确监控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行为规范,加强对监控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他人权益。
7. 投诉和申诉机制:设立投诉和申诉渠道,规定投诉和申诉的处理程序,及时解决监控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目标是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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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规范分类 规范列表 重点规范的知识点
规范标准
GB——国家标准,汉语拼音简写,最高标准。
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T——推荐使用的意思,所以GA/T是指我国公共 安全行业的推荐标准。
JGJ(建工)、EIA/TIA(电子工业)等其他标准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室外线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闭路监视 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1994中第2.3.7条的要 求。 4 敷设电缆时,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 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5 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60%;线缆穿管敷设截 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GB 50348-2004
6.2 施工准备 4 允许同杆架设的杆路及自立杆杆路的情况清楚,符合施 工要求。 5 敷设管道电缆和直埋电缆的路由状况清楚,并已对各管 道标出路由标志。 6 当施工现场有影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时,已提前清除。
GB 50348-2004
6.3 工程施工 6.3.1 工程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 随意更改。若确需局部调整和变更的,须填写“更改审核单 ”,或监理单位提供的更改单,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6.3.2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随工验线敷设质 量进行随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或监理单 位提供的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GB 50348-2004
视频信号传输电缆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根据图像信号采用基带传输或射频传输,确定选用视频电缆或射 频电缆。 所选用电缆的防护层应适合电缆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如气 候环境、是否存在有害物质、干扰源等)。 室外线路,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9mm的同轴电缆,采用聚乙烯外套。 室内距离不超过500m时,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7mm的同轴电缆,且采 用防火的聚氯乙烯外套。 终端机房设备间的连接线,距离较短时,宜选用外导体内径为3mm或 5mm、且具有密编铜网外导体的同轴电缆。 电梯轿厢的视频同轴电缆应选用电梯专用电缆。
GB 50348-2004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13.2 监控中心的面积应与安防系统的规模相适应,不宜 小于20㎡,应有保证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相应辅助设施。
3.13.3 监控中心室内地面应防静电、光滑、平整、不起尘 。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9m,高度不应小于2.1m。 3.13.4 监控中心内的温度宜为16~30°C,相对湿度宜为 30%~75%。
GB 50348-2004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9 控制设备安装。
1) 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 固、便于操作维护。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距离应符合本规范 3.13.11条的规定。 2) 所有控制、显示、记录等终端设备的安装应平稳,便于操作。 其中监视器(屏幕)应避免外来光直射,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避 光施。在控制台、机柜(架)内安装的设备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内 部接插件与设备连接应牢靠。 3) 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 列、捆扎整齐,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6 管道敷设光缆时,无接头的光缆在直道上敷设时应有人 工逐个入孔同步牵引;预先作好接头的光缆,其接头部分 不得在管道内穿行。光缆端头应用塑料胶带包扎好,并盘 圈放置在托架高处。 7 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 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 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 4 光缆接续应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操作,接续时应采用 光功率计或其他仪器进行监视,使接续损耗达到最小。接 续后应做好保护,并安装好光缆接头护套。 5 在光缆的接续点和终端应作永久性标志。
GB 5034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 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对必须进行视频安防监控的场 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 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宜具有视频入侵报警 功能。与入侵报警系统联合设置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应有图像复核功能,宜有图像复核加声音复核功能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应符合《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技术要求》GA/T367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GB 50348-2004
6.3.5 工程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 摄像机安装。 1) 在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其安装高度 :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地不宜低于3.5m。 2)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 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 环境相协调。
GB 50348-2004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13.5 监控中心内应有良好的照明。 3.13.6 室内的电缆、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当不设置 地槽时,也可敷设在电缆架槽、电缆走廊、墙上槽板内,或 采用活动地板。
3.13.7 根据机架、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应设 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 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GB 50348-2004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13.8 室内设备的排列,应便于维护与操作,并应满足本 规范3.5节和消防安全的规定。 3.13.9 控制台的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 控制台的操作部分应方便、灵活、可靠。 3.13.10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2 m,侧面与 墙或其他设备的净距离,在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5m,在次要 走道不应小于0.8m。 3.13.11 机架背面和侧面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GB 50348-2004
施工现场勘察 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必要时应作现场模拟 试验。 摄像机:安装位置、监视现场一天的光照度变化和夜 间提供光照度的能力、监视范围、供电情况; 勘察并拟定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 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 监控中心面积; 线缆进线、接线方式;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 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的规定。 2 非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机械损伤的电(光)缆,或改、扩建工程使用的电 (光)缆,可采用沿墙明敷方式。 2)在新建的建筑物内或要求管线隐蔽的电(光)缆应采用 暗管敷设方式。
规范列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集中式光纤布线系统标准》 EIA/TIA TSB-7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5-94 《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9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 308-200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982011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 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 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线缆或穿金属保护 管或在金属封闭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 8 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线 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GB 50348-2004
3.11.6 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光缆前,应对光纤进行检查。光纤应无断点,其衰 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 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配盘时应使接头避开河沟、交通要 道和其它障碍物。架空光缆的接头应设在杆旁1m以内。 2 敷设光缆时,其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经的20倍。 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 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 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 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GB 50348-2004
光缆应满足下列要求: 光缆的传输模式,可依传输距离而定。长距离时宜采用单 模光纤,距离较短时宜采用多模光纤。 光缆芯线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 来确定,并注意留有一定的余量。 光缆的结构及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最大抗拉力等机械参 数,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 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
GB 50348-2004
3.11.5 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3)下列情况可采用明管配线: ——易受外部损伤; ——在线路路由上,其它管线和障碍物较多,不宜明敷 的线路; ——在易受电磁干扰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 4)电缆和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0.3m;电力线与信号线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
GB 50348-2004
6.2 施工准备 6.2.1 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 1 施工对象已基本具备进场条件,如作业场地、安全用电 等均符合施工要求。 2 施工区域内建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 地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 使用道路及占用道路(包括横跨道路)情况符合施工要 求。
GB 50348-2004
工程主要环节要求: 工程立项与可行性研究。 工程设计任务书的编制。 现场勘察。 方案论证。 工程检验。 工程验收。
GB 50348-2004
【条文】3.2.1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 察。 【条文说明】3.2.1 本规范所称的“现场勘察”有别于工 程建设界泛指的“工程地质水文勘察”,仅指进行安全防 范工程设计前,对被防护对象所进行的、与安全防范 系统设计有关的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和调查。现场勘察 是设计的基础。因此,在进行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之前 ,进行“现场勘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