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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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支持地方节能监察机构配备完善节能

监察执法器具。下面的是分享的与节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

20XX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截止到20XX年,全省三年

累计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进度为66。9%,在全国

排第三位。尽管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种种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省能耗水平仍然较高。20XX年万元GDP能耗仍然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16个百分点。

二是完成节能目标压力仍然较大。目前,全省能耗呈逐步上升

趋势,高能耗行业投资有所反弹,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保增长盲目上“两高”项目的苗头,增加了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难度。

三是节能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市(州)节能投入与当前

繁重的节能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市(州)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管理人员普遍不足。大部分市(州)还没有成立节能监察机构,节能执法体系不健全,节能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难以落到实处。

四是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我省以重化工业为主,能源消费结构失衡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因此,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

为了打好“十一五”节能工作攻坚战,20XX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证,把节能监察工作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力求在基础工作、节能宣传、技术推广、监察执法几个方面形成外部有压力、内部有动力、工作有合力、服务有能力的节能监察工作新格局,确保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省节能监察中心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节能法律法规是我们搞好节能监察工作的根本。因此我们20XX年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修改完善并促成出台《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使我省节能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节能监察体系建设省节能监察中心要力争尽快成为参照公务管理单位。节能监察任务繁重,单靠省一级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进一步搞好全省的节能监察工作,明年我们将通过召开节能工作会议、目标管理考核等各种途径督促各市(州)政府尽快成立节能监察机构。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有6个市(州)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其他的几个市(州)也在积极筹建之中。

(三)抓好节能监察培训20XX年准备举办两期培训班,一期是节能监察培训班,因各市陆续成立了节能监察机构,一些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证,给节能监察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明年争取与省法制办联合办一期监察人员培训班,让工作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其次是准备举办一期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各市(州)和重点用能企业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四)打造节能宣传平台经请示委领导同意,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湖南节能监察网站建设,已制定了方案,20XX年初可正式开通,届时我们可以及时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动态,广泛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知识,全面加强与各市(州)的密切联系,不断扩大我省节能工作在全国 * 。

(五)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根据省经委的统一部署,20XX年我们将继续对国家“千家企业”和省“百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监察,明年主要对化工、有色、电力等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争取完成40-50家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同时要对钢铁企业和建材企业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复查,确保省经委的节能监察通报落实到位。组织力量对公共建筑实施节能监察。

(六)继续做好节能监测和服务工作。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机组认定(复审)检测,继续做好节能量核查和能源审计,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20XX年12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监督约束作用,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专项监察任务

(一)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 》(发改价格〔20XX〕2530号)以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 * 》(发改价格〔20XX〕880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及时对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用电情况、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统计、核查,严格落实阶梯电价、差别

电价政策执行程序,配合省级价格部门明确有关电解铝、水泥企业执行电价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二)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 》( * 联节〔20XX〕78号)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在对电石、铁合金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标准执行等情况企业自查、地方核查基础上,落实电石、铁合金行业贯标实施方案进度任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监察各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能耗达标情况。

(三)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XX-20XX年) * 》( * 联节〔20XX〕226号)要求,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和地方实际情况,加强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重点企业的监察,按年度完成淘汰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对电机生产企业贯彻执行《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163-20XX)、《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30254-20XX)、《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3-20XX)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落实情况。

各地要按照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 》(发改环资〔20XX〕2451号)要求,加强对重点锅炉制造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监察,对工业企业淘汰落后锅炉、推广高效锅炉等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严禁制造企业生产达不到《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500-20XX)限定值的工业锅炉;严禁工业企业使用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XX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等的工业锅炉和热网泵、阀产品。

二、常规监察任务

(一)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情况。

严格对照《节能法》有关节能管理要求,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落实节能管理措施、开展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情况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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