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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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办事程序流程资料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需要办理的手续,例如办理证件、注册公司、买房买车等。

为了使办事过程更加高效、便捷,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办事程序流程资料。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办事程序流程的一般性质、内容和规定。

一、办事程序流程的一般性质办事程序流程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法律法规规定下,依据有关办事标准和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项特定工作所必需的一揽子行动和操作的次序。

办事程序流程具有以下一般性质:1.程序化:办事流程必须按照既定的程序运行,不能随意改变。

这是为了保证办事结果的真实可靠和程序的公开透明。

2.标准化:每项办事所必须遵从的手续和程序均已列出,保证了办事结果的一致性。

3.公正性:办事程序流程资料是公开的,保证了每个申请者都有同等的机会。

4.时限性:办事程序流程规定了每个环节所需的时间,保证了办事效率。

二、办事程序流程的内容每一项办事程序流程都包括一系列环节,依次为:受理、审核、审批、领证、登记、归档等。

1. 受理受理是指当申请者提出申请时,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接收申请材料并详细核查其完整性和合法性,受理完成后办事者开始履行职责。

2. 审核审核是指根据政策、法律等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审核和资格审核。

例如在申请证件的过程中,政府机关会进行审核申请者的基本信息、证明文件的真实性等方面。

3. 审批审批是指根据审批的权限,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

审批决定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进行,并按照办事程序流程进行。

4. 领证领证是指在申请核准后发放证明文件,以便申请者实现申请的目的。

例如,当申请者申请到了驾驶证时,应进行领证手续,以合法驾驶车辆。

5. 登记登记是指将申请结果载入清册中,加入记录。

例如,在申请商品房时,购房人需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6. 归档归档是指将办理完每项事务的有关资料整理分类,定期存储在有关档案馆内。

归档确保了办事情况的留存及安全性。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梧政办发〔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6日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做好我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编制完成本级政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加强公开机构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初步形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自治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编制本级政府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国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综〔2008〕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一)统一界定行政许可项目。

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哈政办综〔2008〕70号)规定,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整合工作,不得任意增加行政许可项目,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流程和标准。

(二)合理调整入驻项目。

市政府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推行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凡属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类项目及配套公益服务项目,统一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集中、联合办理,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即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处室向中心集中;行政许可项目进驻中心落实到位,行政机关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

各区、县(市)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核定的审批服务项目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二、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一)实行限时并联审批。

凡进入中心,涉及2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实行“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协同会审、联合踏勘、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方式。

在审批过程中,一是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办部门;二是牵头部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后,抄告各协办部门同时办理,召集协办部门开展联合踏勘或举行联审会议;三是协办部门分别同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核意见;四是牵头部门汇总各协办部门审核意见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审批手续,并负责告知审批结果。

审批管理制度

审批管理制度

审批管理制度前言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保证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特制定审批管理制度。

一、审批流程在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审批应该尽量简化,避免冗余环节;2.审批流程应该规范化,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执行;3.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该透明,方便参与者及时掌握流程进展情况。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起草审批申请;2.经过初审,推送给审核人;3.审核人通过或者拒绝审批申请;4.符合条件的审批申请流转至下一级审批人;5.经过一系列层层递进的审核流程后,得以结束。

二、审批流程的规范化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必须在制度层面上作出规定:1.将审批流程明确化;2.规定各个审批节点的职责及审批时限;3.规定审批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4.保障审批部门必须具备的技术、设备等条件;5.规定流程透明,提高内部信息共享效率;6.对审批流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提醒,并制定相应预案。

三、申请发起人的职责和义务申请发起人是审批流程中最先提出申请的人员,对于申请人而言,他/她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申请发起人应该就申请内容进行全面、合理、准确的说明;2.申请人必须使用规定的审批申请表或相关系统进行审批提交;3.申请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提交;4.申请人不得进行虚假申报、欺瞒、隐瞒等不当行为。

四、审批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审批人员在审查、审核审批申请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审批人员应该及时地、准确地审核用户所提交的信息、文档、资料等,并对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确认;2.审批人员应该以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审查,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3.审批人员应该保障审批流程的保密性,保障申请人的隐私安全;4.审批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五、系统化管理对于企业内部的审批流程,应当尽可能地予以系统化管理,规范审批管理的步骤、程序,确保相关的责任人或审批人员能够清晰地进行信息共享、进度汇报及审核工作。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审核登记工作是企业内部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需要对所有待审批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和登记,确保审批流程的合法、公正和规范。

为了提高审核登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规范化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审核登记工作的流程1. 申请提交:申请人向审核人提交申请,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

2. 审核申请:审核人根据公司审核规定,对申请进行详细阅读,检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并对需要补充或修改的部分提出意见。

3. 审核完成:审核人完成审核后签字,将申请单送至上级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4. 登记申请:审核人将审核完成的申请单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包括编号、时间、申请人、审核人、审核结果等相关信息,同时进行档案管理。

二、审核登记工作的要求1. 严格遵守公司审核规定和政策法规,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对于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文件,需要认真审核,并及时给出审核结果和反馈意见。

3.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申请单的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在审核登记的过程中,需要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避免泄露信息。

5. 审核登记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确保审核工作按时完成。

三、审核登记工作的管理1. 对审核登记工作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审核登记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3. 采用数字化审核登记工具,优化审核登记工作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4. 对审核登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管理方法。

综上所述,制定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对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在确保审核工作的合法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审核登记流程,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

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说明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旨在规范物资管理部门的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企业物资的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和高效运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物资管理部审批制度。

一、审批权限的划分为了保证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化,物资管理部应划分审批权限。

通常,物资管理部会划分为不同的审批层级,每个层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

例如,一般情况下,物资管理部的审批层级可以分为三级:1.第一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物资管理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较为简单的物资采购、领用、报废等流程。

2.第二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物资管理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如部门经理等,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复杂的物资采购、领用、报废流程,以及一些重要的物资管理决策。

3.第三级审批人:该层级的审批人主要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以审核并批准一些重大的物资管理决策,如大额投资、合同签署等。

在划分审批层级时,需要考虑审批人的资质和职责,以及公司的层级和管理体系。

二、审批流程的规范化物资管理部的审批流程需要详细规定,以确保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审批申请: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申请审核:审批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合法。

3.申请审批: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权限对申请作出批准或驳回。

4.审批备案:审批人对审批结果进行备案,确保审批结果的落实和记录。

在规定审批流程时,需要考虑到流程的不同层级、流程的复杂程度、审批人的职责和权限等因素,以制定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审批流程。

三、审批文书的规范化审批文书是物资管理部审批流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规范化。

审批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审批申请书: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包括采购、领用、报废等内容,需要规范化的书面记录。

2.审批意见书:审批人对申请进行审批时,需要书面记录审批意见,明确是否批准或驳回。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决策等程序,确定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否决的过程和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属于我国公共行政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行政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源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权力运行的重要机制之一。

在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中,行政审批制度逐渐得到了强调和重视。

在保障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行政审批制度能够加速投资、激发创新活力,稳定市场、减少不良竞争,遏制欺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持续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的全面落实,能够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告知受理时间、受理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的时限和必要的要求。

2、审核与审查行政机关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项目本身进行审核、审查。

3、公示与听证行政机关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知情权,尤其是对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影响较大的审批项目要进行公示,并如实记录和公开信息。

4、审批与决策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否决决策,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标准、程序,应当作出批准决策。

5、监管与评估对已经批准的事项进行监管,保障行政审批的成果质量、及时性、公正性、无遗漏性,并对审批项目实行后验评估。

三、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1、审批流程复杂繁琐,时间长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收到审批结果,整个过程十分复杂繁琐。

解决方法:行政审批部门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升内部管理和业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

2、审批标准和流程不均衡、不透明行政审批标准不统一、流程不透明,审批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标准化细则

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标准化细则

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标准化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核,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等原则,加强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论证,体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市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对以下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核:(一)机构改革方案、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重大机构编制事项;(二)市级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三)市级单位编制、内设(下设、派出、分支)机构、职数的核定和调整;(四)市级单位“三定”规定制定、职能调整;(五)市级用编计划下达,编外用工限额核定及用工计划下达;(六)各市、区副科级及以上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等。

第三章动议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在座谈研讨、实地调查、风险预判的基础上,提出机构编制动议:(一)法律法规、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或上级有明确要求的;(二)根据中心工作需求或上级部署要求,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需要进行相应配套改革的;(三)本地区或本部门机构职能体系运行明显与形势任务不适应不协调,亟需调整解决,外地有成功经验的;(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启动的。

第五条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前,应当与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具体业务承办处室充分沟通。

第六条机构编制请示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全面、论证充分、数据详实,注明具体联系人。

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内容一般应明确以下内容:(一)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二)调整后的机构编制与现有机构职能有效衔接,符合中心工作大局,同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三)符合上级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和有关安排意见;(四)周边地区机构编制情况;(五)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受理第七条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受理:(一)属于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范围;(二)按规定履行了调研、论证、动议等程序,其中涉及体制机制调整的事项征求了相关意见;(三)机构编制请示“一事一文”,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规范要求;第八条对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可视情暂停受理申请。

流程审批签署流程规范

流程审批签署流程规范

流程审批签署流程规范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组织越来越复杂,流程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变得非常重要。

其中,流程审批签署作为企业运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在保障流程合规性、提高工作效率以及防范风险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流程审批签署流程进行规范化的要求和步骤进行详细阐述。

二、流程审批签署规范1. 申请流程申请人根据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单,并将其提交给上级主管或相关审批人的审核。

申请内容应包括具体的事项描述、工作目标、相关时间要求等,以便审批人全面了解。

2. 审批流程2.1 申请人将申请表单提交给上级主管或相关审批人进行审批。

2.2 审批人应在指定时间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审核申请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等。

2.3 审批人可以对申请进行批准、驳回或者需求项的修改和补充。

同时,审批人需在意见栏中对此次申请进行评价和说明。

2.4 审批人应及时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如果申请需要多级审批,按照流程继续传递。

3. 签署流程3.1 审批通过的申请需要由相应负责人进行签署,以示批准和责任担当。

3.2 签署人应核对审批结果及意见,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字确认审批结果的有效性。

签署人应在签字处写明签署日期和所属部门等信息。

3.3 如果涉及到多个签署人,应按照签署的顺序进行签署,确保每一位签署人都有机会查看之前签署人的审核意见。

3.4 所有签署人完成签署后,应将相关文件返回给申请人存档,以备将来需要查阅和审计。

4. 相关要求4.1 整个流程审批签署过程需要在不违反公司政策和流程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实现简化和高效。

避免不必要的环节和繁琐的操作。

4.2 所有申请和审批过程应记录下来,并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跟踪。

4.3 审批和签署过程中,应尽量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审批决策的一致性。

4.4 如果申请内容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事宜,应加强信息保护和权限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总结规范的流程审批签署流程可以保障企业运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避免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窗口审批管理制度

窗口审批管理制度

窗口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内部窗口审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审批范围单位内部所有与业务相关的审批事项均需经过窗口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经费支出、人事调动等。

三、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备后,填写申请表格,提交至指定窗口。

2. 受理审核:接待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无误后,安排办理。

3. 审批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给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审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如有需要补充资料或调整申请事项,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补充。

4. 审批结果通知:审批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当场办理或者领取相关材料。

5. 归档管理:审批完成后,将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归档保存,确保审批过程留痕可查。

四、审批规定1. 审批人员应根据申请事项的复杂程度和重要性,合理安排审批时间,保证审批效率。

2. 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审批结果或者违反规定办理。

3. 窗口工作人员应维护公平公正,不得收受贿赂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如有虚假材料或者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审批资格并追究责任。

五、审批督导1.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窗口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批流程规范顺畅。

2. 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规定行为,应立即纠正并追究责任。

3. 定期对窗口审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审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规定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将另行制定相关文件。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施行,所有管理处要求各科室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详细分类,上交管理处。

管理处要求各科室每月初向处长上交各项工作计划,经通过后,按执行计划要求,执行结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报。

受理审核科管理制度

受理审核科管理制度

受理审核科管理制度受理审核科作为单位的重要部门,承担着对外提供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受理审核科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是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是受理审核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呈现,旨在明确受理审核科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使受理审核科做到合法、公正、透明的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确保服务质量。

二、受理审核科基本职责受理审核科是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窗口和纽带,其基本职责是受理和审核单位委托的各类业务,为委托方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

受理审核科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受理单位委托的各类业务并办理相关手续;2. 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审核及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3. 提供服务咨询和解答,协助委托方解决相关问题;4. 维护单位业务秩序,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合法性。

三、受理审核科工作流程受理审核科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受理业务申请:接待委托方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委托方需求;2. 业务审核:对受理的业务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审核通过后分配给具体的审核人员;3. 业务处理:审核人员对业务内容进行审核处理,并出具结论;4. 结果反馈: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委托方,并协助解决问题;5. 业务归档:将已审核完成的业务进行归档,确保业务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受理审核科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受理审核科设有科长一人,副科长一人,科员若干名。

科长负责受理审核科的日常管理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科员负责具体业务的办理。

2. 工作职责(1)科长:a. 负责受理审核科的全面工作,制定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考核等;b. 组织召开受理审核科的例会和专项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工作调度和部署;c. 负责审核重要工作文件和决议,并做出专业意见;d. 指导和督促副科长及科员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7•【字号】忻政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2〕3号)、山西省审改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捷高效的工作方案》(晋审改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王君省长2011年12月22日在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监察厅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委“3581”发展战略,按照依法行政、便捷为民、科学高效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重点,着力于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统一、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项目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实施流程再造;优化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审批;健全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

放管服工作制度规范

放管服工作制度规范

放管服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放管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核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第四条放管服工作要落实“四个一”原则,即: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套制度。

二、行政审批流程第五条行政审批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申请。

申请人向政务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机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相关事项。

(二)受理。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审批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四)决定。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送达。

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将审批决定及时送达申请人。

第六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设立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提高审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行政审批流程中的现场核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送达等环节,应当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三、政务服务效能第八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效能评估制度,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第九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发证,提高政务服务便利性。

第十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网尽网”,方便申请人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四、服务质量和纪律第十一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落实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接受申请人对政务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时处理申请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制度化规范化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制度化规范化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制度化规范化
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制度化是指将审核登记工作的相关流程、职责、要求等内容
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

规范化制度化可以提高审核登记工作的效率、准确性和可
控性,确保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以满足组织对审核登记工作的需求。

制定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流程规范:明确审核登记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文件审批、登记记录、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序和内容规范。

2. 职责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避免重复劳动或责任不明确。

3. 要求标准:制定审核登记工作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明确审核标准、验收标准、问题
处理标准等,确保工作结果符合要求。

4. 权责保障:明确审核登记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包括保护审核信息的机密性、审批
结果的公正性等,防止违反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定。

5. 审核登记工具:确定适用于审核登记工作的工具、系统和软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和有效性。

6. 监督管理:建立审核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定期检查、业绩评估、纪律约
束等,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制度化规范化审核登记工作,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漏洞和错误,保证
组织运营的正常进行。

同时,制度化也可以使组织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提高组织形
象和信誉度。

财务报销规范

财务报销规范

财务报销规范财务报销是企业运营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企业而言,必须建立科学的财务报销规范,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报销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报销流程规范财务报销的流程规范化可以提高企业审批效率,减少管理费用,降低错误率,避免财务风险和损失。

具体来说,财务报销的流程规范应包括:报销申请、审批、核算、财务验收等。

其中,报销流程的规范化应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报销责任人:企业应当明确报销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报销流程,明确报销申请要求、审核标准、报销标准等。

2、报销材料清晰明了:企业应设立专用账户,工作人员需将相关支出的发票、凭证等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提交财务审核。

3、审批流程合理:企业应设立科学、规范的审批流程,如明确各级审批员的职责、审批结果的签字要求等。

4、报销发票一一对应:企业应设定报销核对流程,保证报销支出和发票一一对应,确保发票真实有效,防止重复报销等情况。

5、财务验收严谨:企业应建立完整、科学的验收流程,保证报销支出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二、报销标准的制定在财务报销中,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如果企业没有标准的报销标准,就很容易导致企业的费用过高或者费用分摊不均的情况。

因此,企业应建立定期调整的财务报销标准,并将标准公示给员工、对标准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提高员工的认知和理解度。

在确定报销标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报销标准的制定要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避免产生人为偏向和歧视。

2、针对不同的支出类别,例如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应区分标准,避免标准过高或过低导致不必要的浪费或损失。

3、报销标准的制定需考虑员工人均收入与社会消费水平的关系,以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避免造成财务风险。

三、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流程规范是保证财务报销审核的有效性,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的措施之一。

在审批流程规范上,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审核人员的权限:对于不同金额的报销申请,企业应明确不同审核人员的权限和审批标准。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 引言危险作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的作业活动,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设备维护等。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公司特制定了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明确了危险作业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危险作业能够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化的要求进行。

2. 申请流程危险作业的申请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2.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包括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必要信息,并将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

2.2 主管审批所在部门的主管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评估危险作业的风险等级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主管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改动,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2.3 安全专家评审申请表经主管审批后,应将申请表交给安全专家进行评审。

安全专家应对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安全专家评审完毕后,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2.4 相关部门协调危险作业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如安保部门、维护部门等。

在申请表审核的过程中,如有需要,相关部门应当协调并提出意见,并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2.5 审批结果通知审批流程完成后,审批结果将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通知申请人。

如审批通过,申请人应按照申请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如未通过,申请人需要按照主管或安全专家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

3. 执行流程危险作业的执行流程如下:3.1 作业前准备作业前,申请人应根据审批结果准备相应的工具设备、安全装备和作业计划等。

作业前,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应召集进行作业安全培训,明确作业目标、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应急预案。

3.2 作业执行作业执行时,申请人应按照安全措施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状况或风险较大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3 作业完成后作业完成后,申请人应进行整理、清理作业现场,并记录作业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方案

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方案

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方案建设项目审批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查、核准等程序的过程,是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的前提和保障。

为确保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公正性,制定一套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权力、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一、优化审批流程1. 简化审批程序:审批流程要尽量简明扼要,避免重复审批和多次重复材料提交。

建立一套线上审批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2. 约定审批时限: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对于一般建设项目应尽量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审批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 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由相关审批部门集中办理审批手续,提供申请咨询、材料审核、费用缴纳等全过程服务,方便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4. 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各审批部门及时更新审批信息,提高信息互通和协同作用。

二、规范审批权力1. 明确审批权限:制定明确的审批权限范围,明确各级审批部门的审批权限,并严禁滥用职权和超越权限审批。

2. 落实审批责任:审批部门应明确审批时限和审批标准,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审批人员,确保审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审批公开透明:建立审批结果公示制度,公示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和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管理1. 健全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审批过程进行监督,并建立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审计审批过程:对审批环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

4. 加强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批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审批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方案包括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权力、加强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一)严格审批事项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第三方机构审查、市政公用报装接入等事项全部纳入清单。

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主体、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以及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勘验等,并与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做好衔接。

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原则上应与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审批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按程序动态调整清单,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调整。

(二)统一事项实施规范。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修改完善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等,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审批事项实施的指导监督,推动事项实施规范统一,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化(三)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统一出件机制,符合受理条件的应立即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或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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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规范化标准
一、个人书面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大社保工作中心提出相应救助要求,填写《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其中《社会救助申请书》需写明家庭基本情况与申请救助原因,并随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社区)受理与初审
1.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验,证件、证明材料提供不齐全、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对《杭州市富阳区社会救助申请核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所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初步审查,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步调查。

2.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委托,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会议。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派人参加。

民主评议小组,1000人(含)以下规模村(社区)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1000人以上规模村(社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全体村民小组长、妇女主任、村老协会长等人员组成,认为有必要的也可扩大到全体村民代表,评议小组要对本村(社区)拟救助的申请对象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民主评议时,调查人员首先逐户介绍各申请对象家庭的实际调查情况,也可以申请人直接介绍情况,评议小组按户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询问。

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当场公布评议结果,并要求参评人员签字确认。

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均应做好详细记录。

3.将经初步审查和民主评议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家
庭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申请人不同意村(社区)意见的,可直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乡镇(街道)审核
1.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街道)组成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走访工作单位等手段,核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2.确定拟救助金额。

对经调查复核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对象确定拟救助金额。

3.做好单独登记台账。

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乡镇(街道)应当进行单独登记。

4.提交集体讨论。

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拟救助对象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提交党委政府集体讨论。

5.录入系统。

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录入社会救助系统,利用高拍仪将纸质档案扫描进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6.公示。

打印拟救助公示表,在拟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各自然村和居民住所(楼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确保公示内容完整、准确,接受群众监督。

7.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四、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审核
1.信息比对。

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中心依法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审核,通过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信息比对,查询申请人家庭相关收入、财产信息。

2.经过信息比对,对有疑问的申请人家庭信息,区核定中心可将信息反馈给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进行复查;区核定中心也可自行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复查。

五、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审批
1.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拟批准对象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放低保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困难家庭救助证。

2.区帮扶救助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抽查。

3.审批完成后,将救助对象家庭成员、收入、保障金额等情况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长期公示。

六、文明服务规范
1.举止文明。

大社保基层服务平台救助工作人员举止得体,服务文明规范,不和救助申请人发生口角争执等不文明情况。

2.操作文明。

按规定程序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复核,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款物。

3.入户服务。

帮助特殊人群做好代理服务,村大社保联络员、社区民政联系员定期走访辖区内的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尽力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类困难家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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