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2016年秋季《法学通论(高起专)》期末考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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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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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

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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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一.综合考核(共15题)

1.犯罪构成包含的要素为()。

A.犯罪主体

B.犯罪客体

C.犯罪主观方面

D.犯罪客观方面

2.行政诉讼的目的为()。

A.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B.直接打击犯罪

C.监督行政机关

D.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A.正确

B.错误

4.证据必须查清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A、错误

B、正确

5.法的创制方式只包括制定、修改、废止三种。()

A、错误

B、正确

6.行政处罚可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二者可随意灵活适用。()

A.正确

B.错误

7.法由社会决定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A、错误

B、正确

8.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有()。

A.危害行为

B.危害结果

C.犯罪时间、地点和方法

D.因果关系

9.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

A.无行为能力人与完全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B.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C.甲某因赌博欠乙某五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

D.未婚男女同居关系

10.我国的根本社会制度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和谐社会制度

11.以下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A.电视和遥控器

B.房屋和门窗

C.苹果树和苹果

D.汽车和轮胎

12.法的概念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

A.正确

B.错误

13.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是()。

A.社会关系

B.犯罪客体

C.危害结果

D.犯罪对象

14.犯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有()。

东师18年秋季《法学通论》期末考核[标准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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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东师2018年秋季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律责任

答: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成文宪法:

答: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

答: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4.刑法

答: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合同

答: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简[答案]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答:1、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法总论》网课测试题答案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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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法总论》网课测试

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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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一.综合考核(共10题)

1.不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是()

A.犯罪客观方面

B.犯罪行为

C.犯罪人的地位

D.犯罪人的身份

2.不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武装叛乱罪、暴乱罪

D.间谍罪

3.李某挪用扶贫款项给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

D.滥用职权罪

4.累犯:()

A.可以加重处罚

B.应当加重处罚

C.可以从重处罚

D.应当从重处罚

5.某乙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线线路,对他应()

A.按牵连犯进行数罪并罚

B.仅按破坏电信设施罪处罚

C.仅按盗窃罪处罚

D.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6.甲某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在为其搞有关对台政策一份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甲某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就放在桌上,乘社长不注意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香港某报社记者。香港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其20000港元。甲某的行为()

A.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B.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C.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D.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7.甲将乙胸一刀刺破心脏。然后又将乙拖出房屋外,乙倒地。甲等人见状未予理会,径自离去。()

2016年秋季《刑法学(高起本)》期末考核

2016年秋季《刑法学(高起本)》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刑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答: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等情况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当然,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的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例如,依照法律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自首犯、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宽处罚,对奸淫不满 14 周岁的幼女的要按照强奸从重处罚等等;在司法上,犯罪分子的主体情况以及被害人的个人情况,如果是对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影响的,也允许乃至要求在适用刑法上有所区别和体现。其关键,在于犯罪人、被害人的身份等个人情况对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无影响,有影响的在定罪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无影响的则不应有所区别。所以,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不是孤立地、机械地调节刑法适用的,它要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相互配合来合理地调节刑法的适用。

2、简述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答: (1)根据刑法学相关理论。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对结

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二者却是有区别的。从本质上说,间接故意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的积极蔑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所反映的是对社会关系消极不保护的态度。这种本质上的差别,又是通过各自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体现出来的。首先,间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过于自信的过失是“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明知”比“预见”要具体、要全面。其次,间接故意是为了实现其他犯罪意图或非犯罪意图而实施行为,而根本不考虑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之所以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考虑到可以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最后,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的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并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东师2017年秋季《法学通论》期末考核参考答案(可直接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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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答: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答: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宪法修改对宪法自身的稳定性和政治的连续性都有消极作用。频繁的宪法修改,甚至会破坏宪政治程序和社会秩序。为了减轻宪法修改的负面影响和充分发挥其适应现实社会的积极作用,宪法修改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宪法修改实质上是宪法变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同时要注意的是,宪法修改是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改变的。

3.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

东师16春《法学通论(高起本)》在线作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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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16春《法学通论(高起本)》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停止侵害

B. 排除妨害

C. 吊销执照

D. 恢复名誉

2. 在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上,采取的原则是()。

A. 从旧兼从轻

B. 从新兼从轻

C. 从旧兼从重

D. 从新兼从重

3. 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包括()。

A. 婚姻关系

B. 财产关系

C. 继承关系

D. 劳动关系

4. 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 物质文明

B. 政治文明

C. 精神文明

D. 阶级状况

5. 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这被称为()。

A. 不安抗辩权

B. 先履行抗辩权

C. 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后履行抗辩权

6.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A. 有限责任

B. 无限责任

C. 永久责任

D. 无限连带责任

7. 法的构成要素中以()为主。

A. 法律原则

B. 法律规则

C. 法律条文

D. 法律准则

8. 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

A. 正义论

B. 神意论

C. 权力论

D. 社会论

9.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法治等于法制

B. 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

C. 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

D. 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

10. 1789年,法国的哪部宪法性文件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A. 独立宣言

B. 大宪章

C. 人权宣言

D. 权利请愿书

法学通论(高起本)16春在线作业1

二、多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东师2016年秋季《证据法学》期末考核

东师2016年秋季《证据法学》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证据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其理由是什么?

2、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和特征。

3、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对我国的启示是什么?

4、收集视听资料应当注意的事项。

5、简述证人证言的概念和特征。

二、论述题(每题10分,共30分)

1、试述调查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2、试论证人证言与被害人陈述的区别。

3、试论刑讯逼供的原因和危害。

三、案例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被告人董玲(1985年9月出生)因被工作的公司开除,欲行报复。2006年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公司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

(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董某曾经对她们讲过公司经理训斥及驱赶过董某;

(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某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

(3)公司女工王某的证言表明,13日凌晨3点多,王某曾在公司四楼仓库外遇到董玲;

(4)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起火时间大约是13日凌晨4点,起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

(5)董玲在公安机关的多次犯罪供述基本一致。

请回答:

东北师范法理学(高起专)16秋在线作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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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高起专)16秋在线作业3

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用唯物辩证方法来研究法学,就必须坚持()的思想路线。

. 发展是硬道理

. 实事求是

. 解放思想

. 社会发展观

正确答案:

2.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遇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损害结果的心里状态是

. 故意

. 过失

. 仇恨

. 恶意

正确答案:

3. 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决定的。

. 生产力

. 物质生活条件

. 阶级构成

. 政权属性

正确答案:

4. 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

. 行为能力

. 权利能力

. 政治能力

. 意思表示

正确答案:

5. 从()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包含了人类法律思想、行为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是核心的人的现代化。

. 基本性质

. 基本价值

. 内涵特征

. 发展过程

正确答案:

6. ()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违反法律,违约或者因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

. 民事法律责任

. 行政法律责任

. 刑事法律责任

. 违宪责任

正确答案:

7.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首次把()上升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

. 买卖自由

. 交易自由

. 等价有偿

. 契约自由

正确答案:

8. 从法的历史类型发生更替的根本原因上看,任何历史类型的法的出现或消灭,都是社会()的结果。

. 运动

. 更替

. 基本矛盾运动

. 阶级更替

东师法学通论16秋在线作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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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东师法学通论16秋在线作业3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A. 请求权

B. 形成权

C. 绝对权

D. 抗辩权

正确答案:

2.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下列哪项()。

A. 婚姻自由

B. 财产共享

C. 一夫一妻

D. 男女平等

正确答案:

3. 下列哪项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A. 依法纳税

B. 接受教育

C. 服兵役

D. 控告申诉

正确答案:

4.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B. 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

C. 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

D. 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正确答案:

5. 钦定宪法的制定主体是()。

A. 人民大众

B. 君主

C. 代议机关

D. 上帝

正确答案:

6. 资本主义法律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法律存在着()。

A. 沿袭关系

B. 补充关系

C. 继承关系

D. 改造关系

正确答案:

7. 作为独立学科的法学的出现以哪个学派的诞生为标志()。

A. 分析法学派

B. 自然法学派

C. 哲理法学派

D. 历史法学派

正确答案:

8. 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或人身保险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被称为()。

A. 投资公司

B. 证券公司

C. 保险公司

D. 中国保监会

正确答案:

9. 以下哪种情况不能结婚()。

A. 男方威胁女方,不结婚就绝食

B. 男方已满45岁,女方已满19岁

C. 男方患有甲肝,还未治愈

《法律基础与实务(专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专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专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每题3分,共18分。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入括号内)

1.法是以(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2.李某今年20周岁,是一名大学生,因近期的一场事故,双臂被截肢,生活不能自理,但大脑功能未受任何影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般而言,法人是指国有企业或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4.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的黄桃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5.以下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

A.罚款 B.剥夺政治权利

C.取保候审 D.拘留

6.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A.高于 B.低于

C.等同于 D.不低于

二、多项选择题I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4分,共20分。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入括号内)

7.下列哪些机关无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

A.公安局 B.人民检察院

16春东师《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期末作业考核答案

16春东师《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期末作业考核答案

16春东师《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期末作业考核答案

第一篇:16春东师《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期末作业考核答案期末作业考核

《比较政府体制》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1.司法体制在现代政府体制中有哪些作用?

答:司法体制是现代政府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个政府体制的有效运作有赖于司法体制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一,司法体制有利于维护特定阶级的利益。司法体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就阶级实质而言,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体制都是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我国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则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任务的工具。

第二,司法体制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特定的经济基础。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体制是为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第三,司法体制有利于教育和警示公民。司法机关通过审判活动仲裁争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律精神和法律知识的传播过程,使公众在监督的同时对法律本身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法律的威力产生了足够的敬畏。

2.国家元首都有哪些职权?

答:尽管各国国家元首所行使的职权有很大差别,但一般都拥有以下职权:

公布法律的权力,即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必须由国家元首公布,否则,法律不能生效;召集代议机关会议的权力;最高级别的外交权力;最高级别的统帅武装力量的权力;任免国家高级官吏的权力;赦免权;授予国家最高荣誉的权力。

二、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共20分)1.法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模式是单一分权模式。答:这句话是错误的。

法国中央地方关系是典型单一集权模式,其特点在于:中央与地

法学《刑法分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法学《刑法分论》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刑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某甲与某乙投宿同一旅馆同一房间,某甲得知乙是一家大公司的采购员,携带一笔巨款,准备进货。于是晚上某甲便机请乙喝听装饮料(内掺有安眠药),乙服后很快就错昏睡不醒,某甲便乘机将某乙携带现金的皮包扭开,拿走定货现金15000元。甲的行为构成(D )。A.盗窃罪B.诈骗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2.甲、乙二人某天晚上携带凶器潜入商店准备进行抢劫,但在进店后发现值班人员睡着了,两人就在没有使用凶器的情况下取得大量商品。甲乙的行为构成(A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抢劫罪预备和盗窃罪

D.抢夺罪

3.甲偷乙的自行车被乙当场抓住,甲为挣脱逃跑而将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A )o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4.甲自己饮酒过量醉倒在路旁,乙从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甲身上的钱掏走,钱包内有现金850元。甲的行为构成(C )。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和盗窃罪

5.甲系某宾馆服务员,在上班期间,经常乘客人不在房间之机,窜入房内以旅客的名义偷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甲的行为构成(B )。

A.贪污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

6.王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数额不大,但造成了严重后果。王某的行为构成(B )o

A.盗窃罪

B.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C.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讯设施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7.盗窃由单位已盖好印章的空白转帐支票,并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的,应定(A )o

A.盗窃罪

山东开放大学教育法学期末复习题

山东开放大学教育法学期末复习题

一、单选题

1、教育法调整的核心问题是()。(1.0)

A、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B、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C、学校与教师的关系

D、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正确答案:A解析:

2、教育行政法规只能由()制定。(1.0)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解析:

3、()有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的权力。(1.0)

A、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学术界正确答案:B解析:

4、《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木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J 这种在教学语言文字上的法律规定,体现了我国教育的()原则。

(1.0)

A、方向性

B、平等性

C、公共性

D、终身性正确答案:C解析:

5、下列法律条文中,属于授权性规范的为()。(1.0)

A、”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J

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J

C、“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D、“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

文字进行教学J正确答案:D解析:

6、教育法的(),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1.0)

A、适用

B、遵守

C、解释

D、实施

正确答案:B

解析:

7、民主党派对教育工作、教育问题处理的情况的监督属于()。(1.0)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行政法(高起专)》网课测试题答案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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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测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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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一.综合考核(共10题)

1.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有()

A.原告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B.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证据原件或者原物的

C.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交答辩状的

D.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2.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有()

A.某市政府制定关于行政处罚的规章

B.国家主席签定条约

C.某市政府与港商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D.某县民政部门向灾民发放救灾物品

3.下列有关行政指导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是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B.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C.行政指导是现代积极行政的表现

D.行政指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权力的认识,正确的是()

A.国家行政权力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B.国家行政权力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

C.国家行政权力只能为国家行政机关所享有

D.国家行政权力是一种必须加以控制的权力

5.在何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变更()

A.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职权的6.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优先权内容的有()

A.食品卫生监督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食品采取的先行控制与处理的权力

B.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器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他车辆应当予以协助避让,即获得社会协助的权力

C.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的权利

《东师2016年秋季管理学概论》期末考核答案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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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东师2016年秋季管理学概论》期末考核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管理学概论》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简答魅力型领导者的含义。

答:这种领导者有着鼓励下属超越他们的预期绩效水平的能力。他们的影响力来自以下方面:有能力陈述一种下属可以识别的、富有想象力的未来远景;有能力提炼出一种每个人都坚定不移赞同的组织价值观系统;信任下属并获取他们充分的信任回报;提升下属对新结果的意识,激励他们为了部门或组织而超越自身的利益。这种领导者不像事务型领导者那样不擅长预测,而是善于创造一种变革的氛围,热衷于提出新奇的、富有洞察力的想法,并且还能用这样的想法去刺激、激励和推动其他人勤奋工作。此外,这种领导者对下属有某种情感号召力,可以鲜明地拥护某种达成共识的观念,有未来眼光,而且能就此和下属沟通,激励他们的工作方向。

2.简答领导的控制功能。

答:控制功能指在领导过程中,领导者对下级和职工,以及整个组织活动的驾驭和支配的功能。在实现组织的目标过程中,“偏差”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偏差”的发生可能源自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可能源自于内部不合理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不合格管理人员的影响,纠正“偏差”,消除导致“偏差”的各种因素是领导的基本功能。

3.简答目标管理的特点。

答:(1)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网络为基础的系统管理。(2)目标管理使参与管理的一种形式。(3)目标管理强调“自我控制”。(4)目标管理促使权力下放。(5)目标管理注重成果第一的方针。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法总论》网课测试题答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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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法总论》网课测试

题答案

(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

第1卷

一.综合考核(共15题)

1.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2.陈某挪用救灾款3万元交给其朋友做生意。陈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

D.滥用职权罪

3.某外国人张某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张某应如何处置?()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4.陆某与赵某有仇,欲伺机杀赵某。某日陆某驾驶一辆货车,见前面一行人极像赵某,便驾车将该人撞死。后发现该人不是赵某,陆某驾车逃跑。陆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交通肇事罪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5.不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是()

A.犯罪客观方面

B.犯罪行为

C.犯罪人的地位

D.犯罪人的身份

6.抢劫过程中,为了灭口而杀害被害人,属于()

A.结果加重犯

B.想象竞合犯

C.法规竞合犯

D.转化犯

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地包括()

A.犯罪行为地

B.犯罪结果地

C.罪犯住所地

D.罪犯被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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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法学通论》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又称“宪法修正”,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或社会实际需要的内容而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加以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宪法创制活动。

宪法修改对宪法自身的稳定性和政治的连续性都有消极作用。频繁的宪法修改,甚至会破坏宪政治程序和社会秩序。为了减轻宪法修改的负面影响和充分发挥其适应现实社会的积极作用,宪法修改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宪法修改实质上是宪法变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同时要注意的是,宪法修改是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改变的。

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

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5.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1. 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1、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c、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d、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e、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包括:

1、每个公民都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有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

5、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3.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4.简述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

答: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如下: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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