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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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和责任追究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机制1.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出色,达到了企业规定的安全指标和安全目标的部门或工作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

(二)惩罚机制1.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安全风险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惩罚,并进行记过、降职等处罚。

2.经济惩罚措施:对于违规操作、违章施工或疏于管理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须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作为一次事故的教训,用于规范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责任追究制度(一)生产单位的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

2.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生产单位必须对工作场所和生产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事故调查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生产单位必须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二)个人责任1.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每个员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2.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要对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安全奖惩推行: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或达到规定目标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惩罚,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

工厂安全制度奖罚

工厂安全制度奖罚

工厂安全制度奖罚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提出有效建议,经采纳实施后显著提高安全水平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 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年度安全奖。

2. 安全行为表彰- 员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表彰及奖励。

-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

3. 安全创新奖励- 鼓励员工进行安全相关的技术创新,对于成功实施并提高安全性的创新项目,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违规操作惩罚-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相应罚款。

2. 忽视安全教育惩罚- 员工无故缺席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训或补考的,给予警告处分。

3. 事故发生责任追究- 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记过至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 安全设施维护不当惩罚- 对于未能妥善维护安全设施,导致设施失效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并责令整改。

5. 瞒报事故惩罚- 对于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经过管理层审批。

2. 所有奖罚情况应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厂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二篇)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二篇)

安全生产责任奖惩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针对相关责任主体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承担安全风险时所采取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惩机制激励责任主体,从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奖励制度(一)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优秀的奖励1.优秀班组奖:每月评选一次,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安全生产班组,给予奖金、荣誉称号和奖状等奖励。

2.责任主体个人表彰奖:定期评选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奖励金额适当。

3.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集体表彰,给予奖金、奖牌等奖励。

4.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并实施创新方案,取得显著成效的责任主体给予奖励,奖励金额适当。

(二)事故隐患消除奖励1.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奖:对责任主体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的效果来确定。

2.承诺消除奖:对责任主体在安全检查中自行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3.安全知识学习奖:对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责任主体进行奖励。

二、惩罚制度(一)责任主体违反安全规定的惩罚1.轻微违规警告:对责任主体轻微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教育和督促整改。

2.一般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行为给予适当罚款、扣工资等经济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

3.严重违规处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规,并给职工造成伤害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处以重罚、停职、降职、开除等。

(二)事故责任追究和惩处1.事故直接责任者追究: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追究,包括罚款、停职、开除等。

2.事故间接责任者追究:对事故间接责任者进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职、降职等。

3.一般责任主体处罚:对在安全管理中疏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扣工资、降职等。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企业、集体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第3条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4条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5条本规定适用于修造、基建、和多种经营的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奖励第6条总公司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中国建设报,表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奖励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7条分公司内生产、基建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登城乡建设报,表彰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分管副经理;奖励分公司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8条项目部全年施工无死亡事故,并且未发生其他重大事故,登市建设通讯报表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第9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成绩优异,无特大、重大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无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可获表彰和奖励。

第10条项目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无重大负伤等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成绩优异的,可获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对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的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资奖励。

二、对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三、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损失严重的,安监室取消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四、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第一次安监室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未整改的主要领导罚款500—____元,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五、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媒体曝光上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罚款5000—____元。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对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一)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百分之百进行赔偿。

(二)在禁烟、禁火场所,发现有违规吸烟、用火的行为,发现后要严格处理,如造成严重事故的要除名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在生产中有实用价值的建议、设备改进,公司予以奖励。

(四)公司对于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者给予奖励。

(五)在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六)总经理在年度生产计划中,应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基金,由财务部保证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奖励方案与办法,安全技术部草拟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工会监督执行。

(七)安全生产奖励,应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事故应急处理、班组安全生产竞赛等方面结合起来,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奖励,应同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相结合,是企业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达到长效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奖励的档案工作。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是指通过给予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单位一定的奖励,对不遵守安全规定、发生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激励和约束各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施:1. 奖励表彰:设置一定的奖项,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品、荣誉或奖金等奖励。

2. 绩效评价:将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将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指标之一,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励,例如加薪、晋升等。

3. 安全投入补贴:对单位和个人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投入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补贴,例如购买安全设备、培训人员等。

4. 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会等,对分享有效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 安全文化建设奖励:对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大家形成良好的安全理念和行为习惯。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积极推动安全工作的单位,可以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并发放奖金奖励。

2. 安全生产个人先进奖励:对于在个人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积极推动安全工作的员工,可以授予安全生产个人先进称号,并发放奖金奖励。

3. 提案奖励:对于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性提案,经验总结,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安全生产竞赛奖励:在进行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良好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于有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根据违规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2. 安全责任追究:如果因为员工的过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形成安全教育档案。

4. 停工整顿:当发生较大的安全事故,或者多次发生重大安全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时,可以进行停工整顿,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特点和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制度细化和完善。

相关制度应当明确奖罚标准、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公正公正。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2)一、奖励制度:1. 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给予员工安全奖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奖励,表彰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遵守安全规定的表现。

2.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得到采纳,并能够有效减少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3.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主动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起到了预防和及时消除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者表彰。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明确安全工作的奖惩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从而控制和降低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集体旅游一次;(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3.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连续2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4. 安全生产优秀团队奖(1)评选标准:表现突出,连续2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3)评选周期:年度评选。

四、扣分制度1. 违反安全规定扣分标准:(1)违反一般安全规定:每次扣10分;(2)违反重大安全规定:每次扣30分;(3)对他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行为:每次扣50分。

2. 扣分积累标准:(1)连续3个月扣分累积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将被通报批评;(2)连续6个月扣分累积达到2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停职检查,并工资降低10%;(3)连续1年扣分累积达到3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降职处理;(4)连续2年扣分累积达到400分及以上的,将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责任追究制度1. 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未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指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秀个人、部门或团队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或不安全行为给予惩罚的制度。

奖励方面,可以通过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提拔等多种方式进行,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文化的建设。

惩罚方面,可以通过警告、罚款、扣减奖金等方式进行,以对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或不安全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一般会涉及事故的责任划分、责任人的追究、赔偿的处理等方面。

责任划分方面,根据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事故的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不负主要责任等,并给予相应的责任人处罚。

责任追究方面,重点是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措施,以保障事故的责任得到明确,避免责任的逃避。

赔偿处理方面,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以恢复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发生而建立的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同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以减少事故发生并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提高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一系列的奖项和处罚措施,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行为进行惩罚。

奖项可以设立为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多种形式,以鼓励员工的安全行为和积极性;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多种形式,以惩罚违反规定、危害安全的行为,形成对安全生产的严格遵守。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作规定,是公司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方面,执行《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技术业务知识,掌握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第二条奖励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____律和法规,长期坚持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成效或者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提出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成效的。

(4)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____元—____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职能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公司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条处罚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1)严重违____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6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6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1目的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员工不安全行为,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治理、员工行为的考核管理与奖惩。

3依据3.1《____安全生产法》(____年____第____号)3.2《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年)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____)3.4《国家安全监管____》(安监总管四〔____〕____号)等4职责4.1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治理、员工行为考核的综合监督,由安全技术部、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考核后奖惩的具体实施。

4.2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

4.3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

5工作要求5.1安全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安全目标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公司根据对各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激励。

5.2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____次综合监督考核,对于奖惩考核的兑现,影响班组安全目标实现的考核项的,累积计入年底责任目标考核;因未有效履行职责,不影响年底目标考核的奖惩项,实行季度兑现。

5.3隐患治理、员工行为实行日常考核,考核自检查发现时起,当月执行6.2安全责任制考核操作者酒后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做工伤处理;酒后闹事影响生产或他人安全、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人次罚款____元。

不按规定驾车、无证驾驶车辆者,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车辆私自进入车间并且不按指定停车地点停车的,每次罚款____元。

隐瞒不报的处以100-____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免职。

箱门不许敞开,违者每次扣罚部门____元。

夜班、加班、在封闭场所及容器内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或多人同时进行,违者每次扣罚部门领导____元。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人员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对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8篇)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8篇)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结合起来,特制订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制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体员工层层落实到人,企业与主要负责人签订,部门、主管安全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班组与部门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员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有安全生产责任,事事有人员管理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标注:①具体时段②负责内容③责任目标④奖惩办法⑤监督人员⑥责任人三、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单位安委会组织人员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调查处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惩罚考核进行处罚。

六、奖励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罚款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罚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3. 全员参与、共同维护。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罚款种类:1. 警告;2. 记过;3. 罚款;4. 调离岗位;5.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罚款标准: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或险情,给予警告或记过;2.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一般事故或较大事故,给予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给予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罚款决定:1. 责任人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领导;2. 上级领导应组织调查,核实情况,确定责任人;3. 根据违规情节和后果,提出罚款建议。

第七条罚款执行:1. 罚款决定书应载明违规事实、罚款种类、金额、执行期限等;2. 被罚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3. 被罚款人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除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罚款外,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等级和损失情况,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特订立本奖罚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安全生产奖罚原则是嘉奖先进、惩罚违规,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安全生产,落实责任,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第四条奖罚内容奖罚内容包含:安全生产嘉奖和安全生产惩罚。

第二章安全生产嘉奖第五条安全表现奖1.凡在本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在肯定周期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将获得安全表现奖。

2.安全表现奖的金额和嘉奖形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六条安全创新奖1.凡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提出并成功实施安全创新措施的,将获得安全创新奖。

2.安全创新奖的金额和嘉奖形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七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奖1.凡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在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获得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奖。

2.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奖的评比标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奖1.凡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在施工现场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乐观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的,将获得安全文明施工奖。

2.安全文明施工奖的评定标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凡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部,责任人将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纪律处分。

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条违章行为扣款1.凡从事违章行为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扣款处理。

2.违章行为扣款的金额和扣款标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惩罚1.对于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进行安全教育惩罚。

2.安全教育惩罚的方式包含书面警告、口头警告等,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4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4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它以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

下面将从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企业可以设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该制度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估,评选出优秀人员,并给予奖金、荣誉证书、表彰信函等奖励。

2. 安全先进个人、团队奖励企业可以设立安全先进个人、团队奖励制度,每年或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并给予奖金、奖品、荣誉称号等奖励,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断创新、提高。

3. 安全思想创新奖励为了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创新意见和建议,企业可以设立安全思想创新奖励制度。

通过评选出优秀的安全思想创新,给予奖金、提升职位等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4. 安全培训奖励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企业可以设置安全培训奖励制度。

凡是参加并通过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发放学习证书、奖金或个人积分等。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纪律处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纪律处分制度,并进行公示和告知。

对于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降低绩效考核等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可以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

2. 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对于没有履行安全责任,或者履行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安全生产考核扣分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隐患、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扣分,并将扣分结果公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通过对责任追究与奖罚的实施,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责任追究:1.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负最终责任,必须对事故负责;2. 直接责任人对在本职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3. 间接责任人对未监督或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负相应责任;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保障安全生产条件等导致事故发生负相应责任;5. 作业人员在操作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需负有相应责任。

奖罚标准:1. 安全生产合格,无事故发生的,可给予奖励,包括奖金、嘉奖等;2.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可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追究责任等;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拘留、罚款、刑事拘留、刑事处罚等;4. 对于涉及恶意违法安全生产行为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人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与执行,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的推进。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二)一、背景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与奖罚机制,使责任明确、权责对等,倒逼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模板成员单位(部门/岗位)名称:追究责任事项:追究责任依据:追究责任主体:追究责任程序:追究责任措施:三、安全生产奖罚模版奖励对象(个人/单位)名称:奖励事项:奖励级别:奖励依据:奖励程序:奖励措施:处罚对象(个人/单位)名称:处罚事项:处罚级别: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措施: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实施原则1. 权责对等原则:责任人员的权力与相应的责任相匹配,责任的大小应与权力的大小相对应。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确保生产过程
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的一套由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制度,以及对责任事故进行
追究的制度。

这样的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
任意识,加强事故预防,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制度:通过设立安全生产的奖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
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员工投身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 惩罚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者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
故发生的人员,依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级、停职、解聘等,以及一定程度上的个人法律责任。

3. 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企业将进行该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以警示其他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项规定和处
罚措施,并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进和执行。

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奖
惩措施和责任追究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地降低事故频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为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所有参与施工的劳务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加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一)、奖励措施1、项目部在监理及业主____的全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中,获得前三名,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给予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应现金奖励,并奖励相关作业班组,奖励额度按下面标准执行;项目部管理人员:第一名奖励____元,第二名奖励____元,第三名奖励____元。

2、项目部实现季度、年度安全生产,无各种责任安全事故发生,对项目部全体安全负责人员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实现季度安全的,每人每季度奖励____元,实现年度安全的,每人每年奖励____元。

3、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风险,避免重大安全隐患,为项目生产挽回损失的,项目部根据所作出的贡献大小情况进1行奖励。

奖励额度按避免损失的____%考虑。

4、在施工生产中,为项目的安全生产作出重大贡献,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二)、处罚措施1、发生重伤事故,项目部根据事故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有关责任人罚款____元/人。

并取消全体人员的全年度安全奖励。

2、发生轻伤事故,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罚款____元,取消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员本季度安全奖励。

3、对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野蛮施工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者,执行上级公司处理决定。

项目部另行处罚。

罚款额度每人每次____元。

具体视情节按如下处理:(1)、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胸卡,管理人员罚款____元,工人罚款____元,并责令退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终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终版)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终版)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近年来,由于安全事故频发,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感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备受关注。

对于企业来说,负责任的安全生产不仅能保障员工的安全,还能提高企业的声誉和信誉,因此,很多企业已经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为了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追究和奖罚标准,以下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奖罚标准的具体内容: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标准1.所有岗位的人员都应该具有安全生产责任感,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2.监督员工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3.负责监督员工戴好安全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

在发现员工未佩戴时应及时制止。

4.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并提出改进建议。

5.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奖罚标准1.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在工作时收到三次以上的工作电话或短信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或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3.查处或者发现违反安全规定或者形成安全隐患的,罚款200元,并吊销其安全支撑或者者予以处罚。

4.公司明确安全防范责任、上报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和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具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可获得奖励,并进行现金或实物的奖励。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奖罚标准的时候,应该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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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石城至吉安段新建工程C1标段桩号:K131+300~K133+550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规定石吉高速公路C1标段中铁五局三公司项目经理部二○○八年九月十二日安全生产奖罚及责任追究规定一、安全生产奖励㈠获得局、中铁工程集团,省、部级,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的,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

主要奖励项目经理和在创安全文明工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各级奖励额如下:1、被评为局级、省、部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的,公司予以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占奖励金额的20%。

2、被评为公司安全文明合格工地的,予以表彰。

3、各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㈡获得局、中铁工程集团,省、部级,国家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的,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各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㈢专项奖励1、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进行表彰奖励;2、合同造价在1个亿以上的项目,从开工至竣工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合格工地”标准控制项目安全质量,获得公司“安全文明合格工地”表彰并持续保持,未发生员工责任因工死亡事故、未突破公司公布的年度其它安全控制指标以及实现项目预期生产、经营和利润指标的项目经理部,公司给予一次性表彰奖励。

二、安全处罚及责任追究㈠违反本条款规定,项目部所辖工程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公司安质部(安全生产稽查队)可现场进行1000元~1万元的处罚;所有处罚,项目经理占处罚款的20%:1、所有作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持有效证件的;2、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个体安全防护用具或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4、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大型起重设备、承重脚手架、挂蓝等设施的;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6、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及环保所需费用的;7、施工前未对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和确认并据此编制《应急预案》的、未对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和技术交底的;8、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9、未对施工现场生活和施工区域进行划分、临时房屋、施工便道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10、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11、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规定应检验而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1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或未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即实施的;13、工程项目临时用电设备总负荷达到50kw以上而未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的;14、工地管理混乱、文明施工差,因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15、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工伤保险的;16、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而危及安全的;17、在使用劳务协作队伍时,没有认真审查其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照的,与劳务协作队伍没有签定责任明确的安全协议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失控的;18、安全检查提出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

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1、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刑事责任者,不适用本规定。

2、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系指在工作时间内、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无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巨大的责任事故。

3、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局协同上级主管和相关政府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公司及事故单位积极配合。

4、项目部对所辖管段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行政第一管理者的管理和领导责任。

5、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6、公司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不包含地方政府、建设单位的经济处罚。

7、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执行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办法):⑴一次1~5人重伤事故:①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经济赔偿1000~2500元;②给予事故间接责任者通报批评,经济赔偿1000~1500元;③给予事故作业队有关责任领导通报批评,经济赔偿1000~2500元;④给予经理部有关责任领导,经济赔偿1000~2500元;⑤给予公司有关责任领导人处理依据集团公司规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请集团公司批复。

㈡一次6~9人重伤事故:①事故发生7日内,事故单位有关责任领导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并主动提出处分请求;②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1000~3000元;③给予事故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1000~2000元;④给予事故作业队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1000~3000元;⑤给予经理部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1000~3000元;⑥给予公司有关责任领导人处理依据集团公司规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请集团公司批复。

⑶1人因工责任死亡事故:①事故发生7日内,事故单位有关责任领导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并主动提出处分请求;②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2000~5000元;③给予事故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1000~5000元;④给予事故站、队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2000~5000元;⑤给予经理部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2000~5000元;⑥给予公司有关责任领导人处理依据集团公司规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请集团公司批复。

⑷2人死亡事故:①事故发生7日内,事故单位有关责任领导向公司提交书面检查并主动提出处分请求;②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3000~5000元;③给予事故间接责任者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2000~5000元;④给予事故作业队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3000~5000元;⑤给予经理部有关责任领导行政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经济赔偿3000~5000元;⑥给予公司有关责任领导人处理依据集团公司规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请集团公司批复。

8、非专职司机交通事故⑴若经单位领导同意并指派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车辆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由单位领导(或指派人)和驾驶员本人各负80%和20%的经济责任,并由单位领导或指派人承担全部行政责任。

⑵造成本人负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理;造成其他人员负伤的,经济损失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及以下规定处理,造成人员死亡的,单位处罚执行第11条相关规定。

①造成一般交通事故的(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处赔偿发生费用的100%,并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1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处赔偿发生费用的80%,但不得低于3万元,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③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处赔偿发生费用的70%,但最高金额不高于15万元,并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④本人在事故中死亡或经治疗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不进行经济赔偿。

注:本条经济赔偿指保险公司赔偿以外所产生的经济费用。

9、发生责任伤亡、较大职业病事故、生产事故,由公司对事故单位进行如下经济处罚:⑴发生重伤事故,给予事故发生单位,每重伤一人处5000元罚款。

死亡1~2人的,每死亡1人对事故单位罚款5万元,连带重伤的,每重伤1人罚款5000元;事故受省级以上媒体通报,另罚款5万元。

⑵发生道路交通、火灾等无人员安全事故,按现行行业规定处理。

⑶发生较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每件罚款5~10万元。

⑷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对事故单位进行10%的经济罚款。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在以上第9条的基础上,加重进行处罚。

⑴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⑵在半年内连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⑶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处理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11、对到任不满三个月,在事故中仅负间接责任,认识深刻的企业管理者,可酌情从轻或免予处分。

12、对造成员工因工死亡责任事故,由司法机关查处而免予或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任领导人,本着内部严格管理的要求,应追补其行政处罚。

(三)事故发生后,必须本着“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处理权限严肃处理,并报局安委会备案或批复,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5天。

(四)事故单位有关责任领导人因责任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当年内不得评先、晋级和加薪;并将处罚决定在本单位通报。

(五)对因失职等错误需追究党纪、政纪的,由公司纪委、监察部查处。

(六)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抄报相关部门。

(七)凡按本规定执行中产生的经济赔偿或罚款均在决定生效后十日内上缴公司财会部,归入安全费用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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